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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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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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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 整體規劃 (成果報告書).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助計畫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

(2)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 整體規劃 (成果報告書). 受委託者: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研究主持人:黃瑞茂 協同主持人:蕭江碧、林憲德 研. 究. 員:陳惠民、陳信甫. 研 究 助 理 :黃頌音、朱百鏡、洪鑫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助計畫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

(3) 目次. 目次. 表次‧‧‧‧‧‧‧‧‧‧‧‧‧‧‧‧‧‧‧‧‧III 圖次‧‧‧‧‧‧‧‧‧‧‧‧‧‧‧‧‧‧‧‧‧‧V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1 第二節 預期效期與成果‧‧‧‧‧‧‧‧‧3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成果概述‧‧‧‧‧‧‧‧‧5 第一節 淡水河域整體規劃‧‧‧‧‧‧‧‧5 第二節 淡水基地發展課題‧‧‧‧‧‧‧‧8 第三節 淡水基地發展構想‧‧‧‧‧‧‧‧9 第四節 景美基地規劃課題‧‧‧‧‧‧‧‧13 第五節 接續規劃案之工作重點‧‧‧‧‧‧16.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19 第一節 基地條件‧‧‧‧‧‧‧‧‧‧‧‧19 第二節 發展課題與限制‧‧‧‧‧‧‧‧‧34 第三節 整體規劃內容‧‧‧‧‧‧‧‧‧‧37 第四節 主要設計提案‧‧‧‧‧‧‧‧‧‧43 第五節 經費概估說明‧‧‧‧‧‧‧‧‧‧50. 第四章. 景美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53 第一節 基地條件‧‧‧‧‧‧‧‧‧‧‧‧53 第二節 發展課題與限制‧‧‧‧‧‧‧‧‧59 第三節 整體規劃內容‧‧‧‧‧‧‧‧‧‧61 I.

(4)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第四節 土地與地上物取得‧‧‧‧‧‧‧‧64 第五節 主要設計提案‧‧‧‧‧‧‧‧‧‧69 第六節 經費概估說明‧‧‧‧‧‧‧‧‧‧74 第五章 綜合比較分析‧‧‧‧‧‧‧‧‧‧‧‧‧75 第一節 各基地方案比較分析‧‧‧‧‧‧‧75 第二節 方案執行策略與選擇‧‧‧‧‧‧‧77 第六章 分期分區計畫提擬與後續工作‧‧‧‧‧‧‧81 第一節 分期分區計畫‧‧‧‧‧‧‧‧‧81 第二節 規劃與配置說明‧‧‧‧‧‧‧‧‧86 第三節 開發經費與分項經費‧‧‧‧‧‧‧89 第四節 後續推動工作項目‧‧‧‧‧‧‧‧94 附. 錄‧‧‧‧‧‧ ‧‧‧‧‧‧‧‧‧‧‧‧‧‧99 附 錄 一 淡 水 基 地 方 案 說 明 暨 意 見 交 流 座 談 會 會 議 記錄‧‧99 附錄二 景美基地方案說明暨意見交流座談會會議記錄‧‧106 附錄三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回函‧‧‧‧‧‧‧‧‧‧‧‧‧112 附錄四 期中審查會議記錄‧‧‧‧‧‧‧‧‧‧‧‧‧‧‧113 附錄五 期末審查會議記錄‧‧‧‧‧‧‧‧‧‧‧‧‧‧‧119 附錄六 淡水水上機場常見動植物種類及分佈位置‧‧‧‧‧124 附錄七 期末報告意見及回覆/辦理情形對照表‧‧‧‧‧126. 參考書目‧‧‧‧‧・‧‧‧‧‧‧‧‧‧‧‧‧‧‧127. II.

(5) 表次. 表次 表 3-1 淡水基地土地權屬狀況統計表‧‧‧‧‧‧23 表 3-2 淡水基地土地管有單位面積計算比較表‧‧26 表 3-3 淡水基地土地所有權單位面積計算比較表‧27 表 3-4 淡水基地方案執行主體與方式建議表‧‧‧41 表 3-5 綠建築展示館暨周邊景觀與設施經費估算表 50 表 4-1 景美基地土地權屬統計表‧‧‧‧‧‧‧‧57 表 4-2 景美基地土地管有單位面積計算比較表‧‧58 表 4-3 景美基地土地所有權單位面積計算比較表‧58 表 4-4 景美基地土地取得與拆遷補償經費彙整表‧68 表 5-1 基地特色與開發條件比較表‧‧‧‧‧‧‧‧75 表 6-1 法定停車位需求表‧‧‧‧‧‧‧‧‧‧‧‧88 表 6-2 開發期程經費分配表‧‧‧‧‧‧‧‧‧‧‧89 表 6-3 工程分項經費表‧‧‧‧‧‧‧‧‧‧‧‧‧90 表 6-4 後續執行方式建議表‧‧‧‧‧‧‧‧‧‧‧94. III.

(6)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IV.

(7) 圖次. 圖次 圖 2-1 淡水基地—全區系統發展構想圖‧‧‧‧‧‧6 圖 2-2 淡水基地—鼻仔頭週遭地區發展構想圖‧‧11 圖 2-3 景美基地—全區規劃構想圖‧‧‧‧‧‧‧13 圖 2-4 景美基地配置方案圖‧‧‧‧‧‧‧‧‧‧15 圖 3-1 淡水基地使用現況圖‧‧‧‧‧‧‧‧‧‧19 圖 3-2 淡水基地週遭土地使用編定圖‧‧‧‧‧‧22 圖 3-3 淡水基地優良植被分佈圖‧‧‧‧‧‧‧‧29 圖 3-4 淡水市街文化資產敏感地圖‧‧‧‧‧‧‧33 圖 3-5 淡水基地軍方管制範圍圖‧‧‧‧‧‧‧‧36 圖 3-6 淡水基地方案規劃範圍圖‧‧‧‧‧‧‧‧38 圖 3-7 淡水主要規劃構想分佈說明圖‧‧‧‧‧‧40 圖 3-8 淡水基地地籍(管有單位)分佈圖‧‧‧‧‧42 圖 3-9 淡水基地發展構想模擬示意圖‧‧‧‧‧‧46 圖 3-10 淡水基地綠建築展示館規劃示意圖‧‧‧‧47 圖 3-11 淡水基地生態廊橋規劃示意圖‧‧‧‧‧49 圖 4-1 景美基地週遭現況圖‧‧‧‧‧‧‧‧‧‧53 圖 4-2 景美基地週遭都市計畫圖‧‧‧‧‧‧‧‧55 圖 4-3 景美基地土地地籍(管有單位)分佈圖‧‧‧59 圖 4-4 景美基地規劃配置方案‧‧‧‧‧‧‧‧‧62 圖 4-5 景美基地全區 3D 模擬‧‧‧‧‧‧‧‧‧63 圖 4-6 景美基地部面示意圖‧‧‧‧‧‧‧‧‧‧‧64 圖 4-7 景美基地現況(私有地)地形圖‧‧‧‧‧‧‧67 V.

(8)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圖 6-1 景美方案分期分區計畫圖‧‧‧‧‧‧‧‧‧84 圖 6-2 開發期程時間分配甘特圖‧‧‧‧‧‧‧‧‧85 圖 6-3 全區規劃設計配置說明‧‧‧‧‧‧‧‧‧‧86 圖 6-4 全區剖面圖 A-A’ ‧‧‧‧‧‧‧‧‧‧‧‧87 圖 6-5 全區剖面圖 B-B’ ‧‧‧‧‧‧‧‧‧‧‧‧87. VI.

(9) 摘 要. 摘 要 關鍵詞:綠建築、生態園區、展示與營運. 一、研究緣起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 區之規劃實踐,乃基於「綠建築推動方案」 過 去 七 年 之 執 行 成 果 的 呈 現 , 未 來以永續環境技術示範園區之執行成 果 之 經 驗 , 可 以 作 為 後 續 擴 大 綠 建築之執行成果,並繼續推動永續社 區 與 城市之參考。. 二、研究發現 整 體 而 言 , 本 案 所 涉 及 的 淡水與景美二宗基地條件與開發限制皆 不 盡 相 同 , 對 於 後 續 設 定 「綠 建 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的諸多目標,也 都 能 在 各 具 不 同 區 位 、 環 境 與 生 態考量的狀況下,無論是整體園區或 展 示 館 都 能 發 揮 其 應 有 的 功 能 。 在考量開發條件限制條件、土地撥用 或 取 得 、 整 體 開 發 經 費 與 生 態 環 境脈絡的串連條件,本案認為現階段 最 適 宜方案是採行「景美基地方案」。 景美基地方案主要四期: 第一期:週邊人行道暨廣場景觀設施工程、 第二期: (1).綠建築生態教育 展示館新建工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辦公暨庫房大樓 新建工程(內政部營建署) 第三期:跨堤天橋暨串連人行/自行車道工程 第四期:(未來)設施/機 構擴建基地. VII.

(10)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三、後續工作重點 首先,由經建會主導,協調建研所與營建署,加上相關專業領域 之 學 者專家,組成「徵選委員會」,進行後續工程之專業服務廠商的評 選 工 作。 由於本計畫之後續推動工作除了靠政府編列計畫與工程經費,才 能 逐 步具體成形,亦須靠公私部門長期合作與分工,以及中央/地方 政 府 行政協調與法令調整等工作,才能成就一處符合在地與適地化的 「 綠 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 因此,建議於統合政府各級單位,於建築研究所內成立一任務編 組 之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籌備工作小組」,開始籌劃後續相關 推 動 事宜。. VIII.

(11) 摘 要. ABSTRACT Keywords: green building, ecological park, exhibition and operation project I. The Beginning of the Research The Comprehensive Planning for the Pilot Project of Green Building. &. Ecology. Educational. Park,. based. on. execution. achievement in the past seven years, in order to continue the experience. of. the. execution. achievement. of. sustainable. environmental techniques in the future, expand green building execution achievements, and become reference or example to promoting the sustainable cities and communities. II. The Findings of the Research Briefly, both two bases, Danshui and Jingmei , have different existing and developmental conditions. Each one could reach the expected goals of exhibition hall or ecological park by consideration to locations and environmental ecology. By the consequence of evaluating the factors, such as constraints of development, land-obtaining, budget, ecological linkage, etc. , we think the project of Jingmei base is the superior one in the present times. The project of Jingmei base could divide into four phases, as the following: 1. The first phase: The surrounding belt for pedestrian sidewalks and landscape facilities. 2. The second phase: 2-1.The construction of Green Building Exhibition Hall (A.B.R.I, M.O.I) 2-2.The construction of Office / Storehouse Building. IX.

(12)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C.P.A, M.O.I) 3. The third phase: The bridge over the dike for the pedestrians and bikes. 4. The fourth phase: The reserved / open space for extended uses in the future. III. The Follow-up Tasks First of all, it’s necessary to set up the committee, including. preparing. task. team,. experts. and. scholars. for. selecting the professional service teams of follow-up projects. Beside the governmental budget, this project will be successful or not, not only relying on public-private sector’s long-term cooperation and collaboration, but also adjustment of mechanism,. revise of regulation.. Finally, we suggest that setting up “the preparing task team” to coordinate the complicated situations and various problems, and undertake the four phases of this project.. X.

(13)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章 緒 第一節. 論. 研究緣起與目的. 壹、研究緣起 自 1992 年的「地球環境高峰會議」以來,環境保護議題成為各國關注 的焦點,國際社會也展開了追求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實際 行動。其中針對人類居住環境的改善與自然生態之間的共榮共存更是重要的 工作。各國也相繼推動有關綠建築與生態城市之政策與具體做法,以具體實 踐永續發展之理念。 台灣在相關環境議題的響應上也不落人後,近年推動之「綠建築推動方 案」(2001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更是大力在營造建物的規範上,有了更 明確具體的做法。具體做法包括公有新建建築物管制綠建築設計、舊有建築 物協助辦理綠廳舍改善、空調及建築物外殼截能改善計畫、再生建材技術研 發及推廣產製、建立綠建材標章制度、推廣綠建築觀念、綠建築國際接軌、 推動綠建築法令分階段全面實施等,台灣在推動綠建築的決心與具體成果, 在國際社會中也深獲肯定。 政府基於上述綠建築政策基礎,計畫發展永續都市、永續社區之研究與 發展計畫,以進一步作為永續國家政策之接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預計未來 六年將積極研擬永續都市、永續社區之評估系統,同時找尋永續社區之建設 示範基地作為永續居住環境之生態教育基地。因此,本補助計畫為了勾畫未 來永續社區之長期研究計畫,提出「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之規劃構想, 希望藉此深化綠建築政策、擴大永續社區之建設,並以園區之規劃設計為基 礎,由綠建築逐步邁向生態社區、生態城市之理念與實踐,作為內政部建築 研究所後續相關永續政策擬定長期計畫之參考。 去(95)年度之「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先期規劃」內容中,針對淡. 1.

(14)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水基地(淡水河沿岸及鼻仔頭區)與景美基地等二者,明確地指引其後續規 劃方向與作法,並初步指認出若干發展課題與各區空間定位,以期作為國內 綠建築推動方案的示範基地。本研究計畫乃基於前者之綜合成果,接續完成 相關實質建設計畫之前期準備工作。. 貳、研究目的 本補助計畫依據行政院九十年三月八日核定「綠建築推動方案」(92 年 5 月第一次修訂,93 年 7 月第二次修訂),其中明確宣示政府推動永續綠建 築之政策,同年 3 月 21 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導之『綠建築推動方案』正式 實施,主要目標為配合綠色矽島之建設目標,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 築。 因此,本補助計畫基於過去台灣推動綠建築政策之成果,依據內政部建 築研究所之「綠建築評估手冊」九大指標為指導方向,進行生態、節能、減 廢、健康環境上之綠建築教育示範基地之規劃,以具體呈現台灣綠建築政策 實現之成果。 由前述關於國內推動綠建築理念與實際獲致斐然成績,在前期計畫設定 之目標與課題的指引下,本補助計畫的目的如下所列:. 一、提擬生態教育示範園區基地建設之細部規劃: 就先期規劃內容所述及的工作項目,進一步與土地持有單位及各相關部 門協調,並依實際狀況與市民需求,提擬出後續發展之細部構想,並初步確 定開發範圍或分期分區計畫。. 二、納入國內綠建築推動階段成果,提出具體的展示計畫項目與內容: 以綠建築評估九大指標為指導方向,並以現階段的豐碩成果,同時引入 國內外綠建築或生態城市之策略與具體作法,作適度之修正後,成為示範園 區內重要的展示內容之一。. 2.

(15) 第一章 緒 論. 三、建立示範園區執行機制雛型,作為國內各級政府與民間社團的參考模式: 透過本案的持續推動與逐步落實,以凝聚各相關單位對示範園區的執行 共識、分工方式與未來可能的執行機制,並作為國內其他有志於此的公私部 門供可參考模式之一。. 四、藉由示範園區的持續推動,朝向永續生態城市的發展願景: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為台灣綠建築與生態社區理念之具體實踐,未 來園區之經營管理與活動規劃,不但可以推廣永續都市與生態社區之理念, 同時可以帶動基地週遭之活絡發展,帶動地方生機;. 五、以示範園區作為整合國內生態城市相關專業領域的啟動器: 推動與落實生態城市的作法與技術,橫跨了許多專業領域,期望能夠透 過示範園區來有效整合綠建築、生態工法、再生能源、綠色交通、社區營造 等等不同專業領域,以求符合綠色世代的新生活環境。. 總之,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之規劃實踐,乃基於「綠建築推動方案」 過去七年之執行成果的呈現,未來以永續環境技術示範園區之執行成果之經 驗,可以作為後續擴大綠建築之執行成果,並繼續推動永續社區與城市之參 考。. 第二節 預期效益與成果 壹、預期效益 一、研提「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的執行機制,以區域活化與專業整合 為主軸,並作為後續相關單位推動時之參考模式。. 3.

(16)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二、以往各自為政的專業分工,透過跨領域合作與軟硬體兼具併行方式,以 期朝向生態城市—永續家園的理想邁進。. 三、示範園區將成為國內推廣綠建築、生態保育、綠色交通與社區營造等等 的環境教育重要基地。. 四、藉由本案推動,期望能夠整合公私部門之土地與人力資源,以國土最適 性使用為精神,逐步落實示範園區的理念。. 貳、預期成果: 一、示範園區的後續執行計畫:重新檢視先期規劃內容與建議事項,並擬訂 未來短、中及長期計畫—分期分區計畫、細部規劃設計圖、分項經費。. 二、土地協調會議:協助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邀集各土地(持)管有單位,並就 未來土地使用及作業程序等事項召開相關協調會議。. 三、第一期工程之專業團隊甄選作業:協助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針對分期分 區計畫之第一期工程,擬訂甄選建築師或專業團隊之必要書圖資料。. 四、示範園區之展示規劃及內容:研擬示範園區之整體或分區展示規劃與展 示內容。. 4.

(17)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第一節 淡水河流域整體規劃內容 以整個淡水河流域(關渡至出海口)作為「生活‧環境博物園」(Eco Museum) 的腹地,而「鼻仔頭地區」則規劃為本園區主要設施集中地區,並作為核心 館的角色(Core Museum)。預計以鼻仔頭周遭區域,利用既有之自然生態資 源、地形地物、公眾交通系統與歷史文化資源等作為主要發展核心地區,並 以南北沿伸方式擴及淡水河河岸的既有生態環境、生活市街、觀光遊憩、河 埠港灣以及上述賴以生存的山水地勢等資源條件為全區發展的主要基底。. 壹、核心區—鼻仔頭週遭地區: 鼻仔頭週遭地區乃未來發展的重點區域,整合了生態環境解說、生態教 育推廣、生態地景復育與修補、歷史文化資源活化與再利用、綠建築成果展 示等若干議題。 一、興建「綠建築展示館」; 二、水上木屋群與殼牌倉庫整修後的再利用計畫; 三、氣象測候站與空軍氣象聯隊適度開放成為「區域氣候變遷展示館(場)」; 四、陸軍裝甲部隊所在基地位置之角色調整; 五、具串連性與指標性的生態地景復育與修補工作; 六、歷史文化資源的活化利用; 七、綠色交通轉運服務; 八、紅樹林保留林區的持續維存。. 5.

(18)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圖 2-1:淡水基地—全區系 統發展構想圖 6.

(19)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貳、戶外生態環境解說與體驗: 利用跨越台北縣市的自行車道系統,將市民以綠色交通由關渡地區開始 體驗淡水河域的自然生態(紅樹林)與山水景緻,最終點可達河海交界的漁 人碼頭遊憩區。. 參、淡水生活—市街觀光體驗: 由於淡水捷運線的通車,帶來為數不少的城郊遊客,以多樣且豐富的歷 史文化資源作為感召的淡水市街,從原本較為偏向生活性質的市街,轉變以 一日觀光休憩為主的商業市街。除了市街上特殊的街景與傳統特色商店之 外,近幾來所陸續完成的諸多臨河親水設施,亦發揮了空間整頓與線性串連 的效果,也更能貼近臨河的真實的漁民生活內容與親水經驗。. 肆、港灣與近海旅遊觀光: 除了自行車道系統之外,透過公部門有系統地整理淡水河左右岸空間與 河海漁港週遭地區的設施,以及持續推動大小型、定期或不定期節慶活動, 已使得港灣與近海觀光十分盛行。這其中包含有淡水漁人碼頭(淡水第二漁 港)與八里左岸遊憩區的許多臨海體驗設施(如觀景平台、步道與自行車道) 、 駛離港灣的近海遊憩船艇等等。. 伍、河埠對渡與藍色公路: 早期在關渡大橋尚未通車前,淡水—八里間的渡頭對渡是左右岸居民生 活交通的一部份。在關渡大橋通連後與捷運通車前,曾經消寂一陣子。而在 捷運通車後帶入大量人潮後,對渡型態開始轉變為以觀光旅遊服務為主,也 漸漸復甦起來。. 7.

(20)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陸、山河交界地形: 原本的地形在淡水河沿岸與大屯山系餘脈交界的地方有三處,一處位於 竹圍與關渡間、一處位於鼻仔頭、另一處位於淡水高爾夫球場入口道路前, 這三條餘脈在未來人為道路開設之前,皆以淡水河河域相連。. 第二節 淡水基地發展課題 由前述關於全區系統發展定位條件分析,我們得知核心區—鼻仔頭週遭 區域內除了有著重要且豐富的自然景觀與史蹟文化資源之外,亦是整個淡水 人口密集地區內唯一地勢伸入淡水河河域的大屯山餘脈,並可作為淡水河沿 岸綠色交通旅遊模式的中途站與生態教育示範園區的核心所在。本區的重要 發展課題有下列三者:. 一、已列為歷史建築且進行整修的殼牌倉庫,在未來由地方社團經營下可作 為固定式的開放空間,但其南側為國防部軍方所擁有並使用中的空軍氣象聯 隊與陸軍裝甲部隊基地,在長期禁閉封鎖下,與自然環境與市民生活顯得格 格不入,未來應依其與生態教育與復育的著眼點,協調相關單位,適度地調 整其空間角色的定位;. 二、由於人為開發的道路、捷運、佔據山頭的公墓群(目前已完成遷葬作業) 與逼近山脈的密集住宅區,讓整個地區的生態基底遭受嚴重的破壞,面對未 來永續(可持續性)發展的前提下,應作生態地景的修景與復育工作;. 三、面對基地內既有的空間設施、歷史文化與生態資源,以及鄰近的市街區、 旅遊觀光景點,如何進行串接與活化利用,並適度地引入能夠長久永續發展 的軟體計畫,亦是重要的課題之一。. 8.

(21)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第三節 淡水基地發展構想 依據上述課題,本規劃提擬了下列的發展構想與實際作為,大致可分為 「生態環境教育、解說與推廣」、「生態地景的修景與復育」、「興建綠建 築展示館」以及「綠色交通運具推廣計畫」等四項,並分述如下:. 壹、生態環境教育、解說與推廣: 一、紅樹林區的持續維護與保存,並作為戶外展示借景之用; 二、殼牌倉庫歷史建築應可結合其戶外特殊的自然生態資源,並作為綠建築 生態的解說、推廣與教育之用,同時亦可展示淡水河流域生態內容; 三、由空軍總司令部管轄的空軍氣象聯隊基地,以及中央氣象局的氣象測候 站,除了可作為監控淡水地區的氣候變遷之外,在不損及國家軍事機密的前 提下,亦應作全面或局部開放,改變其原本禁閉的氣氛,讓市民可以藉由氣 象資料得知氣候變遷的嚴重程度,體悟到生態環境的重要性; 四、前些年才遷入的陸軍裝甲部隊基地,本規劃暫定將此區列為生態推廣的 用地,利用順緩坡入河的地勢,可興建以生態概念構築的、符合綠建築精神 與指標的「國際會議中心」,作為推動城際與國際生態交流的活動中心。而 其週遭腹地可作為後續生態相關的戶外展場使用。 五、目前仍存在的水上人家木屋群,由於其素人木構築方式饒富生趣,亦是 「生態建築」的原始型態。建議應積極解決其土地產權與住戶搬遷補償作業, 將此區作簡易結構安全修建後,開放作為生態教育推廣或實地保存物之用。. 貳、生態地景修復與復育 一、第一公墓遷葬後的「都市計畫住宅區」應變更作為「保護區」: 淡竹與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圖中,可以看到原為第一公墓的用地在編定上 屬於「住宅區」,然而此區山脈地勢變化陡陗且早期作為公墓使用,已幾無. 9.

(22)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喬木植生,又為進入淡水市街主要入口地區,實不宜作為住宅使用內容,況 且目前淡水地區房地產呈現供過於求,而此地又曾為墓地使用,因此並無開 發壓力,且缺乏利基所在。本規劃建議將此區進行都市計畫變更,重新編定 為「保護區」,並在山崙上普遍栽種適當的混生喬木群,以半人工方式引導 恢復其生態地景,若要放寬保護區的限制,則建議應另行規定為「極低密度 的開發模式」,並符合重建生態地景的精神。. 二、跨越中正東路的「生態廊橋」: 由於 1987 年中正東路開通,讓原本屬於五虎崗第一山崙的鼻仔頭,硬生 生地被切割而開,山勢與淡水河之間的生物棲息帶也被中斷。中正東路以東 為上述的原為第一公墓與淡水運動公園、工業區廠房等,以西為殼牌倉庫、 氣象聯隊等。於是在此產生了一個「斷裂點」。對於交通廊道與生態廊道相 衝突之處,則多以開闢適合動物移動路徑的生物通道來解決。因此其修補策 略則建造連結東西側的生態廊橋,讓東側的運動公園週遭的山勢形態與生態 資源能夠延續到鼻仔頭來,至於生態廊橋是否為純自然形式(禁止人類活動) 或混合使用形式,則有待進一步的綜合評估與判斷。. 三、鼻仔頭與捷運站後側公園的連結—綠色廊道: 目前殼牌倉庫入口處與捷運站後側公園之間,幾乎為捷運車站地下停車 場四線車道所佔據,自行車道與步道系統至此僅剩約 1 公尺寬的人行道,無 法發揮實質串接的作用。因此,建議此區整合殼牌倉庫入口處廣場(地權屬 捷運局,但已同意給殼牌倉庫—淡水社區大學作整體規劃使用)、車道路幅 及路型調整、以及公園臨港仔溝側之圍牆降低或打除,以進一步規劃成為一 具生態串連與實質活動延續的「綠色廊道」。. 四、殼牌倉庫區臨捷運站側之庄仔內溪: 在鼻仔頭與捷運後側公園之間有一溪流—庄仔內溪,由於上游住宅區未 興建衛生下水道,家庭廢水與地表污水皆排放至此,污染了溪流的水質,透. 10.

(23)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過空氣傳播成了難受的氣味。長期而言,應完備家庭截流廢水的衛生水下道 與雨水排水溝系統,以杜絕真正的污染源,近期作為應可採用在與淡水河匯 流處,以埋設涵管方式進行局部截流。. 圖 2-2:淡水基地(核心區)—鼻仔頭週遭地區之發展構想圖. 參、興建「綠建築展示館」 淡水捷運站是目前捷運系統中進出人次最多的一站,且每逢晨間、黃昏 與假日造訪的遊客讓後側公園成為休憩、觀海、徒步漫遊與親水活動的極佳 地點。而目前的捷運站月台皆高於六米,龐然大物的捷運站體,在以人活動 為主的公園旁,顯得格格不入。因應本計畫可能產生的新展示空間,建議可 採用掩土方式以及綠建築的設計準則來設置,一方面可降低巨大站體的視覺. 11.

(24)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衝擊,掩土上方依舊作為開放空間,並不損及原有公園的使用面積,亦同時 擴展水岸觀賞的視野。 此一展示設施的構築方式,本身就是一棟「綠建築」,且可作為展示內 容的一部份,至於其它部份內容可為:生態城市與設計案例、國內推動綠建 築概念、作法與實際成果、其它互動式體驗…。. 肆、綠色交通運具推廣: 包含(1).公車轉運服務;(2).設置「自行車服務中心」;(3).發展光電 船系統--而淡水與八里渡船頭之河埠對渡觀光。. 12.

(25)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第四節 景美基地規劃課題 由基地分析的內容得知,本基地所處位置有著極佳的都市開放聯結系 統,其西側具有河岸水域資源,而且又能在大眾運輸系統服務的範圍內,這 些都是良好的先天基地條件。其主要處理的議題為「開放空間之間的串連」、 「重建水域空間的關係」以及「綠色交通路網的建構」與「建築本體—軟硬 體設置規劃」等四項。. 圖 2-3:景美基地—全區規劃構想圖. 13.

(26)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壹、開放空間系統整理與串連: 萬和公園—帶狀串連至北側之公共設施與師大公館分部:目前的規劃與 現況較偏向塊狀與點狀的使用模式,未來應作局部調整為具有帶狀串連與銜 接都市開放空間的功能。 此外,毗鄰基地之萬隆國宅社區,有著完整的社區範圍、較為整齊一致 的建物型態與開放空間,未來應可著手進行生態示範社區的規劃。. 貳、重建水域空間的關係: 基地外緊臨福和河濱公園與河濱自行車道系統,未來應考慮與其建立跨 堤串連的可行性評估,以重新建立都市與河域親水關係。. 參、建構綠色交通路網: 萬隆捷運站至基地之步行與自行車道之空間設施完備:包含人行道與自 行車道之路線與路幅之確認,初步擬訂有三條路線,分別為: 一、由南側的淡水河岸水門進入,沿景福街到達基地; 二、由萬隆捷運站出口,沿景福街到達基地; 三、由萬隆捷運站出口,沿羅斯福路五段 218 巷,再順萬和公園綠帶南下到 達基地。. 肆 、 建 築 本 體 — 「 綠 建 築 、 木 構 建 築 暨 節 能 展 示 屋 」: 整合內政部之「綠建築」、能源局之「節能屋」,以及國外技術成熟之 「木構建築」,成為本展示屋多功能複合的條件。 展示館本身即為展示內容的一部份,因其符合綠建築指標,又能符合木 構築與節能原則的建築物。除此之外,還包含下列幾項:. 14.

(27)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一、綠建築:國內推動綠建築之概念、作法與成果之動能與靜態展示/國外 綠建築案例介紹/相關建材介紹/…。 二、木構建築:國外木構建築的基本概念與作法/國內推動成果與推廣計畫 /實體展示計畫/…。 三、節能屋:節能的概念/國內技術開發成果/智能建築的實際展示/推廣 計畫/…。 四、行政辦公與會議空間:本展示屋行政辦公之需,另可以無償或有償方式 借給民間相關法人團體推動綠建築審查、講習、評定與推廣之辦公或會議使 用。. 圖 2-4:景美基地配置方案圖. 15.

(28)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第五節 接續規劃案之工作重點 本規劃案的重點在於接續前期規劃內容,並預計完成下列工作:. 壹、發展全區細部規劃方案,並確定開發範圍與工作項目: 就前期規劃內容之發展課題與建議事項,依據政經與實際狀況,進一步 提擬細部規劃方案,並確定示範園區之分期分區開發範圍,以利本案進行後 續長期推動工作。 一、基地調查與相關單位之意見諮詢; 二、針對小區域、各別設施或建築物,綜合研析後提擬發展議題、開發方式 與工作項目; 三、以開發難易與限制程度,確立示範園區之開發範圍; 四、分期分區發展計畫:應分為近期(1-3 年期)、中期(3-5 年期)、長期(5 年期以上)計畫。. 貳、研擬開發工作計畫 根據分期分區計畫發展計畫,研擬細部開發所需之工程細項及規劃設計 圖、分項經費,並協助會商研擬各單位分工、實際辦理後續工程方式等。. 參、協助甄選專業團隊文件 協助完成後續招標甄選示範園區第一期工程之建築師所需書圖文件及經 費概算等資料。. 16.

(29) 第二章 前期(先期)規劃內容概述. 肆、協助召集土地協調會 協助召集相關土地管有單位,商談確定未來土地撥用方式或價購問題 等,本案針對各別基地,在提擬全區規劃構想方案後,由於本案所牽涉之土 地協調工作性質較為複雜,建議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或層級以上)政府單位 發文予各土地主管單位,協助召開「階段成果報告暨土地協調會議」,以利 本案的後續行政協調工作。. 伍、協助研擬會商示範園區後續管理方式。. 17.

(30)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18.

(31)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第一節 基地條件 壹、 基地現況介紹 如下圖所示,淡水基地目前的使用現況分佈,由左至右分別為捷運後側 公園、水上人家、殼牌倉庫區、空軍氣象聯隊、氣象測候站、陸軍裝甲部隊 基地、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等,而跨過捷運線的右側有百齡公園、淡水運動公 園、淡水第一公墓等等。. 第一公墓. 圖 3-1:淡水基地使用現況圖. 19.

(32)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淡水基地全區鳥瞰照片. 空軍氣象聯隊內水池旁渠道. 空軍氣象聯隊所展示的氣象測量儀器. 中央氣象局淡水氣象站(淡水氣候觀測所). 淡水水上機場滑水道現況. 20.

(33)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原嘉士洋行—殼牌倉庫. 斜陽古道(石板路)現況. 貳、土地管制規定內容 本基地橫跨「淡水都市計畫區」與「竹圍都市計畫區」等二者,以及部 份為區域計畫-北部計畫/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 一、使用分區: 1.殼牌倉庫:都市計畫「古蹟保存區」; 2.淡水捷運站及沿線用地:都市計畫「捷運系統用地」; 3.第一公墓:都市計畫「住宅區」; 4.軍事用地、中央氣象局:區域計畫「特定專業區」。. 二、土地管制內容: 1.殼牌倉庫—古蹟保存區:建蔽率 50%、容積率 160%;前院深度≧3 公尺; 2.淡水捷運及沿線—捷運系統用地:建蔽率與容積率不予規定;前院深 度≧3 公尺。 3.第一公墓—「住宅區」:建蔽率 60%、容積率 200%;前院深度≧3 公尺; 4.軍事用地、中央氣象局—特定專業區:建蔽率 60%;容積率 180%。. 21.

(34)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圖 3-2:淡水基地週遭土地使用編定圖. 參、土地及建物產權 由表 3-3 所示,本基地土地權屬以國有地為大宗,計有 99,560 平方公尺, 其中以軍事用地、中央氣象局之用地為主;而捷運沿線、淡水站及後側公園 則為台北市政府所有,計有 44,058 平方公尺;而第一公墓則是淡水鎮公所所 有;中正東路之道路用地則大多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少部份為淡水鎮公所; 水上人家臨時建築用地則為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所有。 目前基地上的土地管有單位計有中央氣象局、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防部軍備 局、淡水鎮公所等單位,其中以軍備局管有 86,168.10 平方公尺與捷運局管 有 44,058.73 平方公尺為大宗。而「殼牌倉庫」地上物產權則 2001 年 6 月,. 22.

(35)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由英商殼牌公司捐贈給在地文化工作團隊—淡水文化基金會。 表 3-1:淡水基地土地權屬狀況統計表 項 次. 管理單位. 土地地段. 地號. 面積. 所有權人. 1.. 中央氣象局. 海鷗段. 0446-0000. 1,63.99. 中華民國. 2.. 中央氣象局. 海鷗段. 0447-0000. 259.36. 中華民國. 3.. 中央氣象局. 海鷗段. 0448-0001. 640.12. 中華民國. 4..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312-0000. 172.21. 台北市. 5..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313-0000. 3689.03. 台北市. 6..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315-0000. 302.97. 台北市. 7..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13-0000. 6705.18. 台北市. 8..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52-0000. 1075.98. 台北市. 9..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52-0001. 17.70. 台北市. 10..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52-0002. 4.65. 台北市. 11..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66-0001. 48.12. 台北市. 12..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67-0001. 11.32. 台北市. 13..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68-0001. 47.28. 台北市. 14..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68-0002. 29.24. 台北市. 15..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69-0000. 1548.89. 台北市. 16..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69-0001. 118.19. 台北市. 17..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70-0000. 334.41. 台北市. 18..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70-0001. 106.14. 台北市. 19..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72-0000. 336.56. 台北市. 20..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598-0000. 128.86. 台北市. 21..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598-0001. 21.37. 台北市. 22..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599-0000. 18.16. 台北市. 23..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00-0000. 1188.08. 台北市. 24..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12-0000. 1219.53. 台北市. 25..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13-0000. 536.17. 台北市. 26..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13-0001. 344.66. 台北市. 27..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14-0000. 1636.54. 台北市. 28..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14-0001. 59.76. 台北市. 29..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15-0001. 10.40. 台北市. 30..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683-0000. 68.05. 台北市. 31..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海鷗段. 0468-0001. 47.28. 台北市. 32..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1-0002. 3.00. 台北市. 33..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1-0009. 20282.00. 台北市. 備註. 23.

(36)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項 次. 管理單位. 土地地段. 地號. 面積. 所有權人. 34..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2-0000. 482.00. 台北市. 35..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2-0001. 3015.00. 台北市. 36..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3-0000. 23.00. 台北市. 37..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3-0001. 143.00. 台北市. 38..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4-0000. 8.00. 台北市. 39..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4-0001. 38.00. 台北市. 40..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5-0000. 8.00. 台北市. 41..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5-0001. 42.00. 台北市. 42..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6-0000. 13.00. 台北市. 43..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6-0001. 66.00. 台北市. 44..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7-0000. 16.00. 台北市. 45..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草尾厝小段. 0007-0001. 93.00. 台北市. 46..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0407-0000. 55.93. 淡水鎮. 47..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0406-0000. 33.74. 淡水鎮. 48..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0462-0002. 1.13. 中華民國. 49..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0466-0000. 422.67. 中華民國. 50..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0473-0000. 59.87. 中華民國. 51..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0473-0001. 3.13. 中華民國. 52..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0474-0001. 107.73. 中華民國. 53..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06. 33.74. 中華民國. 54..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06-1. 20.53. 中華民國. 55..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07. 55.93. 中華民國. 56..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08-1. 43.09. 淡水鎮. 57..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08-2. 18.08. 淡水鎮. 58..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62. 651.07. 中華民國. 59..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63. 602.68. 中華民國. 60..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63-2. 1.22. 中華民國. 61..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64. 75.23. 淡水鎮. 62..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65. 20.18. 淡水鎮. 63..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65-1. 7.22. 淡水鎮.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74. 305.27. 淡水鎮. 交通部公路總局. 海鷗段. 474-1. 107.73. 淡水鎮. 交通部公路總局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 局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 局. 海鷗段 海鷗段. 475 0449-0000. 389.43 402.60. 淡水鎮 中華民國. 海鷗段. 0453-0001. 11.21. 中華民國. 64. 65. 66. 67. 68.. 24. 備註.

(37)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項 次. 土地地段. 地號. 海鷗段. 0468-0000. 934.07. 中華民國. 70..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 局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51-0000. 354.16. 中華民國. 71..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51-0001. 1.10. 中華民國. 72..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15-0000. 6648.19. 中華民國. 73..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15-0001. 187.01. 中華民國. 74..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15-0002. 88.30. 中華民國. 75..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15-0003. 7.60. 中華民國. 76..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16-0000. 722.29. 中華民國. 77..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17-0000. 839.41. 中華民國. 78..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海鷗段. 0417-0001. 336.19. 中華民國. 79..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19-0000. 1934.58. 中華民國. 80..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19-0001. 41.78. 中華民國. 81..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87-0002. 244.73. 中華民國. 82..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87-0003. 147.55. 中華民國. 83..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18-0000. 1879.33. 中華民國. 84..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0-0000. 7517.55. 中華民國. 85..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0-0001. 2014.05. 中華民國. 86..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1-0000. 1014.50. 中華民國. 87..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2-0000. 1242.79. 中華民國. 88..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3-0000. 38.94. 中華民國. 89..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4-0000. 55.56. 中華民國. 90..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5-0000. 188.93. 中華民國. 91..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7-0000. 166.86. 中華民國. 92..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8-0000. 117.37. 中華民國. 93..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9-0000. 104.41. 中華民國. 94..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25-0000. 188.93. 中華民國. 95..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0-0000. 270.95. 中華民國. 96..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1-0000. 940.72. 中華民國. 97..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2-0000. 1962.13. 中華民國. 98..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3-0000. 1123.74. 中華民國. 99..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4-0000. 1981.33. 中華民國. 100..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5-0000. 35.43. 中華民國. 101..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6-0000. 903.97. 中華民國. 102..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6-0001. 716.68. 中華民國. 103..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7-0000. 1547.58. 中華民國. 104..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8-000. 905.57. 中華民國. 69.. 管理單位. 面積. 所有權人. 備註. 25.

(38)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項 次. 管理單位. 土地地段. 地號. 面積. 所有權人. 105..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39-0000. 78.70. 中華民國. 106..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40-0000. 483.68. 中華民國. 107..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41-0000. 929.89. 中華民國. 108..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42-0000. 259.53. 中華民國. 109..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43-0000. 1453.52. 中華民國. 110..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44-0000. 321.95. 中華民國. 111..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45-0000. 542.24. 中華民國. 112..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48-0000. 7542.12. 中華民國. 113..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471-0000. 2389.56. 中華民國. 114..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2-0000. 197.16. 中華民國. 115..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3-0000. 25031.17. 中華民國. 116..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4-0000. 7775.76. 中華民國. 117..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5-0000. 141.89. 中華民國. 118..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6-0000. 370.91. 中華民國. 119..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7-0000. 3566.56. 中華民國. 120..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8-0000. 3884.58. 中華民國. 121..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09-0000. 2634.23. 中華民國. 122.. 國防部軍備局. 海鷗段. 0610-0000. 1278.69. 中華民國. 123.. 淡水鎮公所. 海鷗段. 0405-0000. 3817.02. 淡水鎮. 124.. 淡水鎮公所. 海鷗段. 0426-0000. 3074.52. 淡水鎮. 125.. 淡水鎮公所. 海鷗段. 467-2. 17.86. 淡水鎮. 126.. 淡水鎮公所. 海鷗段. 476. 8.07. 淡水鎮. 127.. 淡水鎮公所. 海鷗段. 476-5. 6.58. 淡水鎮. 表 3-2:淡水基地土地管有單位面積計算比較表 項次 1 2 3 4 5 6 7. 26. 3. 899.48. 所佔 百分比 0.59%.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42. 44058.73. 29.06%. 交通部公路總局. 21. 3015.60. 1.99% 中正東路路地.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3. 1347.88. 0.89%.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9. 9184.25. 6.06%. 44. 86168.10. 56.84%. 5. 6924.05. 4.57%. 管有單位 中央氣象局. 國防部軍備局 淡水鎮公所. 筆數. 面積(㎡). 備註. 備註.

(39)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表 3-3:淡水基地土地所有權單位面積計算比較表 項次. 所有權單位. 面積(㎡). 1. 中華民國(國有地). 99559.41. 2. 台北市政府. 44058.73. 3. 淡水鎮公所. 7890.28. 所佔 備註 百分比 65.71% 軍方基地、氣象局、國產局 29.08% 大部份為捷運系統用地 5.21% 部份為道路用地. 參、氣候: 淡水河口的降雨以夏季為主,冬季仍會受到東北季風及鋒面影響,帶來 部分雨量,屬於溫暖而濕潤的氣候,夏季高溫常在 30℃到 35℃之間,嚴寒冬 季多出現在一月至三月之間,最低溫可達 5℃,又因潮溼而酷寒。淡水地區 受到東北季風影響時間相當長,但淡水河口海域季風的風速強弱與波浪成正 相關,季風轉換之間亦改變了海流與波浪的強弱。各季節的主要氣候特色如 下1 : 一、冬季—約 11 月至 3 月: 此期間盛行強勁的冬北季風,其因為東北季風抵大屯山系時,迎風區的 淡水自然首當其衝,雨天與雨量均多,氣溫較台北盆地寒冷。 二、春季—約 4 月至 5 月: 逢春天時淡水的天氣經常變化無常,有時發生奇寒現象,俗稱「清明穀 雨,寒死虎母」。「大屯春色」與「觀音吐霧」就是描寫此季的自然美景。 三、梅雨季—約 5 月中旬至 6 月中旬: 梅雨季的氣溫較涼。因而,古諺云:「未食五月節粽,破棉襖不願放」。 四、夏季—約 7 月至 9 月: 白天盛行海風,格外涼爽,而夏天特有的「午後雷陣雨」(俗稱「西北 雨」)多下在台北盆地,夏季又為颱風季,淡水一帶最怕盛行西北氣流的暴 風雨,(俗稱「西北颱」)屢造成嚴重風災水患。 五、秋季—約 10 月: 颱風季呈尾聲,便進入秋季,但是偶而呈「秋虎」,日夜溫差頗大。11 月後氣溫就開始持續降低,而漸入冬季氣候型態。 1. 資 料來源 :淡 水鎮公 所網站 http://www.tamsui.gov.tw/a1/aa1.htm。. 27.

(40)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肆、生態資源與特色: 一、動植物相調查 依據李乾朗(2005)所主持的調查報告《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水上機場 調查研究暨修復計劃》一書中指出,本區長期因軍事管制的情況下,水上機 場週邊的植被與動植物相,有下列若干特色(ibid.:101-119)(常見動植物 種類及分佈位置,請參閱附錄三): 1.種源的阻隔: 由於鐵道與車道的阻隔屏障、山坡住宅的大量興建,以及水源與垃圾的 污染,造成山區種源不易到達,而潮間帶種源除水筆仔之外,其它紅樹林沼 澤植物組成元素亦相當缺乏。 2.人為干擾情形嚴重: 人為經常性的清除動作,同時也將小樹苗一併砍除,而小苗的出現意味 著未來林相組成與形態,因此清除小樹苗則易使當地種源更為缺乏;本區內 的優勢樹種以構樹、血桐、台灣欒樹等不耐陰植物為主,而香楠、樹杞等耐 陰樹種僅零星出現;區內地勢較高處,則可見九節木優勢生長;海岸植物元 素亦零星出現,如稜果榕、魯花樹。這種常見的先驅樹種不斷的反覆出現, 而較耐陰或原地生長的元素因子則反而少見,此一現象差異甚大,顯示該地 遭受人為干預現象非常顯著。 3.外來物種的入侵: 隨著人類活動的頻繁,許多境外移入的物種在台灣各地搶佔地盤,區內 分佈最廣的是大花咸豐草,加上栽植物種亦有擴散現象,如紅樓花、月橘、 蒲葵等,若不適時控制,未來將嚴重影響植被的演替。 4.淡水河岸邊原始植被情形: 區內從河岸開始可見由水筆仔所組成的優勢植群,順著地勢上岸可見高. 28.

(41)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約 4~5 米的黃槿所組成的優勢社會,再往更上層則看到了稜果榕、血桐、魯 花樹、海桐等組成的河岸內陸的優勢社會,顯示出相當良好的植被帶,若未 來能再加以深入調查,或許可推算出早期淡水河岸邊的植被情形。 5.本區主要造林綠化樹種: 除日治到國軍進駐早年所種植的相思樹林外,在沿淡水河岸有較多老 樹,如榕樹、木麻黃、台灣欒樹、朴樹與桉樹被保留下來,歷年來軍方植栽 樹種以榕樹與楓香居多。營區分隔或道路旁矮籬多種植月橘、金露華、大紅 袍及九種葛,並陸續栽植台灣欒樹、茄苳、樟樹、羊蹄甲、白雞油、白千層、 南洋杉為行道樹。在部份營舍角落則有蓮霧、芒果、柚子、龍眼等果種植, 係自行食用。氣象聯隊營區人造水池周遭則為本區較大之庭園林區,如水柳、 桂花、楓香、榕樹、大頭茶等。. 圖 3-3:淡水基地優良植被分佈圖. 29.

(42)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6.原生植被分布及演替現況: 氣象聯隊入口到淡水測候所間石板車道西南側邊坡、氣象聯隊水池旁防 空洞所在邊坡、氣象聯隊與陸軍營區交界區域、陸軍營區與淡水紅樹林保留 區交界區域,是本區原生植被分佈較廣,且保存較良好的地段。由於本區於 日治時期興築水上機場時被大規模干擾過,以及近數十年來大規模的相思樹 造林(陸軍營區大部份地區),故本區原生植被多尚處於「次生林演替階段」。 與陸軍營區交界的紅樹林保留區最北緣,可明顯看到一條以往人為開闢 的水道,已著生許許多水筆仔小苗,逐漸回復到未有人為干擾前的鬱閉林相。 本區最典型的「完整紅樹林—水岸植被—陸生先鋒植群」,可在陸軍資源回 收場西側與紅樹林保護區交界區域觀察到;紅樹林組成幾為百分之百的水筆 仔純林,水岸植被則以黃槿為主,另外伴生者可見海桐、雙花蟛蜞菊、稜果 榕等典型水岸植生,往內陸方向則逐漸由黃槿林過渡到以山黃麻、血桐、構 樹、小葉桑、朴樹等先鋒植群,以及相思樹人造—次生林所組成的內陸植被。 7.動物相: 由於本區恰位於東北亞鳥類遷移路徑上,根據調查紀錄本區鳥類(包括 留鳥與候鳥)多達 63 種以上。灌叢狀之水筆仔林攔截淡水河上游沖刷而來之 有機物或垃圾,堆積腐爛後成為蝦、蟹、彈塗魚等的食物,同時吸引成群水 鳥到此覓食棲息,他們在春夏季常成群在水筆仔的樹上築巢,構成鷺鷥林。 在破空的水筆仔林邊緣以及人跡稀少的淡水河岸邊,良潮時常有大批的 鷸鴴科的水鳥在灘地上覓食,漲潮時牠們一部份聚集在竿蓁溪兩岸的灘地 上,一部份可能散逸到其它棲地。但牠們不會進去食物更為豐富的水筆仔密 林底下取食,因為牠們的嗅覺並不靈敏,起飛時也需要比較大的空間,若林 內有捕食者如野狗等,牠們將因森林太密而不易察覺,對牠們的生存造成危 機。 二、綜合分析: 由於本基地大部份由軍方長期管控,人煙罕至結果,因此能夠維持比週. 30.

(43)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遭地區更接近自然的景象。但也由於相關知識的缺乏,軍營內定期的除草等 環境維護工作,也一併去除了演替的小樹苗,以及未經生態考量與規劃過的 造林舉動,使得本區仍處於「次生林演替階段」。而基地西緣與紅樹林保護 區之間的動植物生能群落,是本基地內不被外界人為干擾的重要生態區域。. 伍、歷史人文資源: 本基地內有三處縣定古蹟,分別為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 淡水水上機場以及淡水氣候觀測所等,隔著中正東路的另一側則有縣定古蹟 滬尾胡南勇古墓與國定古蹟鄞山寺。「殼牌倉庫」目前正在進行古蹟修復工 程,另二者亦完成相關調查研究與修建等相關計劃的提擬2 。 一、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 此處是台北縣境內少數被指定的產業遺址,內容包含數座大小不等的倉 庫及殘蹟,昔日載運貨物、油料的火車月台。以倉庫來說興建年代從十九世 紀末到二十世紀初都有,這些倉庫大小不等共同特點均為約建於 1870-1880 年代。倉庫外側今日水上人家位置,原來為船隻進出卸載油品之用,場區內 原來也設有油槽儲存油料之用。場區內也有鐵道月台提供載運油品的列車, 由淡水線向國內各地輸送。「殼牌倉庫」古蹟曾為淡水文化基金會的淡水社 區大學上課及行政使用。 二、淡水水上機場: 建造於 1941 年的水上機場,原為日本殖民政府為經營東南亞經貿與軍事 之需所倡議興築。二戰後由國府空軍所接收,由空軍氣象聯隊進駐至今,從. 2. 分 別為《 臺北 縣縣定 古蹟 淡水氣 候觀 測所調 查研 究暨修 復計 劃》與 《臺 北縣縣 定. 古 蹟淡水 氣候 觀測所 調查 研究暨 修復 計劃》 ,皆 由台北 大學 李乾朗 教授 主持之 調查 研 究案。. 31.

(44)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此不再作為機場使用,亦不對外開放。水上機場乃利用淡水河口中央的浮洲 之南側河道四、五公里長的水面為天然跑道,當時的設備包括:機場事務所、 飛機修護廠、油庫、航空測候所、溜滑台、牽引機等。分區配置可分為飛行 機使用、建築物兩大分區,基地內堤岸及駁坎均為日治時期所興建,並設有 防空洞數座。飛行機使用區域最主要為停機坪及滑溜台。此外基地外石板路 也為日治時期便以施做完成,採用同心圓的扇形鋪法,做工十分講究。 水上機場的防空洞形式各有不同,有以紅磚拱卷形式構築,也有磚造內 壁為混凝土的強化結構形式。另外也有數處伏地堡供接戰時利用。營區外側 尚有一處水池為日人所挖築,水源來源為湧泉,另外連接營區內的排水系統, 周圍花草扶疏,還有涼亭跟卵石構成的護岸。 三、淡水氣候觀測所(現今名稱為「淡水氣象站」): 1942 年為提供淡水水上機場氣象觀測所需,而成立「總督府氣象台淡水 出張所」(為淡水氣候觀測所前身),此外,亦觀測沿岸潮汐變化。二戰後, 由台灣省氣象所接收台灣總督府氣象台,淡水出張所改名為台灣省氣象局淡 水測候所。1971 年台灣省氣象局改隸中央政府,改名為「中央氣象局」,目 前的正式名稱應為「淡水氣象站」。 目前僅存的建築設施有風力塔、井、觀測坪,另有一棟日式官舍作為辦 公廳舍,後因被提報為危樓拆除,現僅存地坪臺基。現存風力塔為磚造建築, 除東北方向其餘皆有加蓋高度均為一層樓高,西北面新建雨庇,另外有一個 鋼架與石綿瓦屋頂直接架設於古蹟本體上,形成一道二樓連接的樓梯。. 32.

(45)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圖 3-4:淡水市街文化資產敏感地圖 33.

(46)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第二節 發展課題與限制 壹、課題 本基地所在位置即淡水山水交界的五虎崗之一,俗稱「鼻頭崙」或「鼻 仔頭」。由於生態與歷史人文資源豐富,長期為地方文史工作者所關注,近 年來官學界與社區團體亦有倡議成立「鼻仔頭史蹟園區」的構想。此一立意 構想亦相當契合本案欲於淡水基地成立「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的宗旨, 在地特殊性的生態條件、豐富的歷史人文內涵,與積極的社區活力展現,為 淡水基地的未來執行或落實,幫助不少。 課題一: 鼻頭崙為淡水市街五大山崗之一,其自然的地理特徵不僅界定了淡水市 街的南端,也保留了淡水市街發展於大屯火山群與淡水河之間的山水形勢的 地理脈絡,遭受歷來的都市建設與都市計畫的威脅。 課題二: 鼻頭崙係大屯山系之餘脈,自淡水河邊串連至大屯山區,屬低海拔闊葉 林相,南與紅樹林保護區相鄰,北可連接到捷運站後方公園及河岸綠帶。但 歷來的都市建設逐一地將其切割成不連續的片斷,縮減動植物棲息地,甚至 阻隔了種源的交流: 課題三: 水上機場因為長期為軍方管制使用,造成淡水居民市街生活記憶的空白 之處,管制固然保留了古蹟與生態棲地,惟市鎮文化觀光的時勢下,有待開 放參觀,以豐富淡水河口聚落的歷史文化特色。 課題四: 除了私有地之外,本基地所所在之土地持(管)有單位大多屬於公部門. 34.

(47)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所有,但所屬機關較多,計有七個管理單位,機關之間對於本基地未來使用 與開發模式,意見不一。因此,應以整體規劃目標與價值,進行跨機關(部 會)的行政協調工作,以利本案之後續工作推動。 課題五: 推動生態教育示範園區的工作,除了硬體設施的更新之外,軟體計畫的 配套措施亦必須同時展開,方能成為一名實相符的示範園區。因此,本案後 續的執行必須仰賴各專業領域的整合能力,同時結合行政機關的必要配套措 拖,例如空間規劃、生態資源調查、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調整、都市交 通政策擬定、民間組織能量的參與等等層面,才能逐步達成示範園區的積極 目的。. 貳、限制 一、國防安全與生態考量 雖然本基地是大屯山系餘脈延伸河口的重要據點之一,二戰後所佈署的 軍事基地及其設施,佔了大部份的面積。在本案規劃內容中重新定位或調整 其生態角色,涉及到國家安全與首都防衛等考量因子,據國防部相關單位表 示,此區是面對淡水河口中國軍隊來犯的第一道防線,在「防斬首」戰略上, 有不可取代的地位。此外,此區經過長期軍事管制下的生態演替,也較週遭 地區狀況良好。 >>對策:建議將軍事用地區域摒除在設置硬體建築的範圍之外,僅就維存生 態角色的功能提出原則性規範即可。 二、土地開發限制 目前本基地所涉及的相關土地法令的開發限制條件,如下所列: (一).依照「大眾捷運法」第 45 條與「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所規 定捷運車站與路線週遭禁限建規定: 1.高架段之路線及車站:水平方向為自捷運設施結構體外緣起算向外六. 35.

(48)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公尺以內,垂直方向為自地面起算向上至捷運設施或行車安全之最小淨 空以內,其有屋頂者則向上至屋頂結構上緣以內,兩者所形成之封閉區 域。 2.地面段之路線:水平方向為自捷運設施圍籬或側牆外緣起算向外六公 尺以內,垂直方向為自地面起算向上至捷運設施或行車安全之最小淨空 以內,兩者所形成之封閉區域。 3.錨固邊坡:自最近地表之岩(地)錨或岩釘起算,沿其自身長度再加 三公尺後,向周邊延伸五公尺以內之範圍。 >>對策:於基地規劃時劃設禁限建範圍。. 圖 3-5:淡水基地軍方管制範圍圖. (二).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本基地內所 相關文化資產規定如下:. 36.

(49)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1.第 30 條: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 之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價值之 建造物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 >>對策:包含有原嘉士洋行倉庫、淡水水上機場、淡水氣候觀測所、湖 南勇古墓等四處,應於規劃時保留(持)其完整性,或配合目前正在進行 的修復工程與相關計畫。 2.第 84 條:自然保留區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為維護自然保 留區之原有自然狀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進入其區域範圍; 其申請資格、許可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 管機關定之。 >>對策:目前劃設有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業管單位為農委會林務局,本 案規劃過程中,應保留其完整性與不被侵入。 三、公有土地撥用 依據土地法第 26 條:「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 市或縣 (市) 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以及「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 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 1.無償撥用:各級政府機關因公務或公共所需公有不動產,依土地法第 26 條或國有財產法第 38 條申辦撥用時,以無償為原則。 2.有償撥用:獨立計算盈虧之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機構與其他機關間 互相撥用之不動產,如交通部鐵路管理局、台北市政府捷運局等用地。. 第三節. 整體規劃內容. 壹、主要規劃範圍: 就生態地形地勢的角度而言,本基地應將自聖本篤以降的大屯山餘脈地 形全部納入規劃開發範圍內,但其中國防軍事用地與氣象局用地,因其必須. 37.

(50)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處理特殊議題,故將其摒除在開發範圍之外。但為求本規劃案的周全性,因 此一併納入規劃討論範圍內,僅建議其未來生態維存等重要規範。此外,淡 水基地內皆涉及部份私有土地,但面積所佔比率不大且未分佈於重要關鍵地 帶,亦排除掉私有土地,以避免冗長的土地徵收、建築物與農作物補償作業 程序,並減少實質開發經費與縮短開發期程。 由圖 3-5 所示,規劃開發範圍摒除屬於軍方之空軍氣象聯隊、陸軍裝甲 部隊基地與中央氣象局淡水測候站。總規劃面積約為 65,500 平方公尺(6.55 公頃)。. 圖 3-6:淡水基地開發與規劃範圍圖. 貳、土地取得方式: 由於本基地所涉及之土地皆屬公有土地,依據土地法第 26 條:「各級政 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 用」。因此,建議公部門之間進行土地「無償撥用」的協調工作。本案涉及 下列土地與規劃協調工作: 一、生態廊橋西側必須使用部份軍方用地,在影響層面最小且不辦理撥用的. 38.

(51)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原則下,進行後續土地使用的協調工作。 二、空軍氣象聯隊內的氣候變遷資料與設施:與軍方相關單位進行協調,未 來若有研究或深度旅遊之需,在不影響軍事機密與安全的前提下,開放為事 先預約進入聯隊基地內進行必要的研究或定點參觀。. 參、主要規劃內容與執行方式 承續前期規劃構想內容,依地理位置而言,大致上仍分為下列若干區域: 一、生態環境教育、解說與推廣: 1.以本基地之自然資源與人文歷史資源為基底,例如紅樹林自然保 留區、山河交界地形與動植物生態、殼牌倉庫、水上機場、淡水氣 象站等等,以作為後續推動環境教育推廣與解說的戶外學習教室。 2.原有陸軍基地若移防或功能調整時,建議可作為城際或國際生態 交流的活動中心,以綠建築生態設計手法增設國際會議中心、若干 住宿單元以及戶外展場。. 二、生態地景修復與復育:此部份的終極目標在於回復原有鼻仔頭山崙 的生態廊道與串連系統,所牽涉到的區塊與工作內容有下列: 1.第一公墓遷葬後的「住宅區」角色的調整:此區長期受人為干擾 結果,是否應該透過遷葬的機會,使其回復原有山崙的自然生態地 景,因此建議調整此區的土地分區或管制內容。 2.被中正東路切斷的山崙地形,透過興築生態廊橋的手法加以串 連,其相關提案內容,參見後附之「主要提案內容」。 3.鼻仔頭與捷運後側公園的串接:包含人行、自行車道設施,與綠 廊植栽。. 三、興建「綠建築展示館」:於淡水捷運站後方之公園地內興建一棟掩 土式的綠建築展示館,其詳細規劃內容請參見後附之「主要提案內容」。. 39.

(52)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四、綠色交通轉運服務:銜接現有的大眾運輸(包含捷運與轉乘公車系 統)方式,增設一處「腳踏車租借暨旅遊諮詢服務中心」。. 五、捷運站週遭的都市設計管制內容:請參見後附之「主要設計提案內 容」。. 圖 3-7:淡水主要規劃構想分佈說明圖. 40.

(53)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執行主體與執行方式: 關於本基地所牽涉的若干工作項目與內容,其相關執行主體與執行方 式,建議如下表所示: 表 3-4:淡水基地方案執行主體與方式建議表 項 次 一 1. 項. 目. 工作內容. 生態環境教育、推廣與解說 環境資源解說 成立「生態教室」, 以提供本園區之長期 導覽解說的室內簡報 地點. 2. 氣象資訊解說. 二 1. 第一公墓土地使用調整 鼻 仔 頭 山 勢 復 將「住宅區」變更為 育(中正東路以 「保護區」 東) 鼻仔頭山勢復 若無法變更為保護 育(中正東路以 區,則循「低密度的 東) 開發模式」 綠建築展示館 土地借用 向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協調土地借用許可 本體建築興建 徵選設計、監造與施 工單位. 2. 三 1 2. 3. 營運管理計畫. 原空軍氣象聯隊內之 重要設施與資料,以 實地展示方式,傳達 氣候異常變遷的訊息. 建議以OT方式,徵 選專業團隊或組織. 備 註. 建議執行主體. 建議執行方式. 淡水在地社團或 社區大學等民間 組織. *補助民間組織執行經 費 *於修復完成後之「殼 牌倉庫」歷史建築內, 增設若干必要之軟硬 體措施 *編列預算徵選規劃設 計單位與施工經費 *利用空間既有房舍並 改善既有設施,設立必 要的展示櫥窗與解說 牌. 示範園區籌備小 組與空軍氣象聯 隊. 示範園區籌備小 組與淡水鎮公所. 針對該案進行淡水都 市計畫個案變更. 示範園區籌備小 組與淡水鎮公所. 針對該案擬定細部計 畫內容. 中央政府. --. 示範園區籌備小 組. *編列經費 *根據本計畫提擬內 容,撰寫徵選專業公司 /團隊 *編列部份補助經費 (初期補助) *展示館未來之營運架 構與經營計畫. 示範園區籌備小 組. 41.

(54)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42. 圖 3-8:淡水基地地籍(管有單位)分佈圖.

(55)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第四節. 主要設計提案. 淡水基地的主要設計提案,包含下列三個部份: 1.淡水捷運站週遭整體規劃: 關於淡水捷運站作為出入淡水的首要意象,而關注於淡水城市街牆 的都市設計管制的手法,並期望藉由目前仍在制定的「都市設計管制要 點」,將淡水基地週遭環境作一次全面性的檢討與管制要點的建議。 2.綠建築展示館: 預計於捷運站後側公園內興建此一館舍,讓出入淡水捷運站與造訪 市街與近海觀光的遊客能夠被親切地引入本館,並宣導綠建築執行成果 與理念。 3.生態廊橋: 預計設置一座橫跨中正東路,西起陸軍裝甲部隊大門右側用地,東 至淡水運動公園入口廣場的生態廊橋,採行人與動植物生態路徑分離的 設計方式。. 壹 、 淡 水 城 市 街 牆 -都 市 設 計 管 制 的 理 念 街面景觀為呈現地區特色重要的視覺意象,而物質環境的品質是優質街 道所必須的,也是呈現生態概念重要的示範位置。 淡水鎮重要的入口區位,為沿著中正東路於學府路與英專路段之街道壁 面,周邊有捷運站出入口、公車轉運站及自家車捷運停車場等交通樞紐。目 前街道質感因車輛交通速度過快、人行徒步品質低落、建築立面過於雜亂, 因此針對街面景觀的改善方面,主採數項策略進行修補:. 一、街面整理: 1.增加淡水街道生物多樣性之策略:. 43.

(56)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原生植物多樣性的植栽,為保有人工基盤生態活化的策略之一,也 為增進物質環境舒適性指標的方法。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將學府路至英 專路沿街面以綠植栽方式進行空間修補,栽植方式採台灣原生樹種以樹 林成列方式來營造綠色廊道的意向,除可改善街道的物理環境舒適度, 增加氧氣與陰涼外,更可提供生物多樣性的產生,使街道生態性大為升 高。 2.以建築立面與植栽界定空間的邊界: 街道壁面與樹木植栽為界定空間屬性重要的街面元素,壁面與樹木 的高度界定了街面垂直向度的空間狀態,長度則與水平向度的街道空間 形式有關。 因此建議以規範方式使建築物立面高度與連續性得以以恰當的方式 呈現淡水街區的特色,並於車道與人形徒步街面空間,以植林方式來形 成一有效的隔離,枝幹部分形成了屏障,如一柱列構成通透而明確的邊 界。於物理環境上的意義,適切的建築壁面的安排與植林,可有助於城 市街道的避風與為氣候的調節,而適切的建築壁面設計與綠色的植林顏 色,也可使人心理上感到愉悅,光影的變化更可增進街道的環境的氣氛。 3.廣場空間重新組構: 廣場的意義在於人與人聚集與交遞訊息重要的媒介,一個良好的廣 場空間的型塑,可親性與舒適度為相當重要的元素。 淡水街區周邊,於淡水捷運站前之公車站與加油站,可經由都市設 計審議對策,進行都市更新,使其創造一符合該地區的廣場空間,因此 建議本處於中正東路上之大型公車等候區與加油站移往他處,並重新規 劃該處成為綠色植林廣場,增進淡水入口之綠美化的空間狀態。. 二、建立準則: 街道元素尺度、形式與色彩,為街道特色重要的三大指標,因此在創造 生態城市的街道空間時,擬建議以準則方式建立相關政策,進行街道空間設 計的管制,以達生態城市適性的需求。. 44.

(57)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1.尺度準則符合人性尺度: 擬建議以車行車道寬度、人行道寬度之水平尺度,來擬定未來建築 壁面之可建高度與植栽高度,讓人的視野與行走的心理感受可以符合人 性化尺度的需求。 2.形式準則符合在地特色: 於壁面增加物的處理上,首先針對廣告招牌進行管制。將目前既有 的建築立面之招牌加以管制其大小、形式與顏色,使其符合淡水街貌的 特色。另針對新建、改建與增建之建築物,將訂定建築立面的設計準則, 以作為未來建物立面設計之依據。 植栽上則擬定採用台灣原生植物為主的準則訂定。 3.街面色彩準則符合心理舒適: 建築壁面擬訂立色彩表,以規範新建建築物之建築色彩,以達到符 合人行時之心裡舒適的需求。植栽方面,則選擇常綠植物,使綠色廊道 樣態得以呈現於環境之中。. 三、人行步道環境的提升; 步行空間的可親性,為城市可居性的指標之一,因此改善人行步道的舒 適性為相當重要的重點之一,因此針對人行步道環境的提升,擬有幾項策略: 1.人行步道綠美化: 本研究建議於中正東路段型塑一可親的綠色廊道,以樹林群的形式 來創造美質的人行空間,除了視覺上擁有較好的城市景觀與街牆的連續 性外,林木的種植也增進了遮蔭率,促進行人徒步行走的舒適性。 2.安全的人行空間: 擬建議於車型與人行步道間,除了以路緣石與人行專用道方式來設 計外,更以植林方式隔開機動車與人之間的空間環境,樹幹的通透性與 隔絕的雙效果,除增加了行走的安全感,也能減少孤獨感。. 四、廣場綠化串連的策略:. 45.

(58)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以綠帶來串連淡水入口之街區廣場,可型塑一完整的街道空間,並因綠 色植林的壁面修補,讓環境更具有生態性,連續的綠植林串連,也提供了自 然物種(動植物)居處城市空間的可能性。. 圖 3-9:淡水基地發展構想模擬示意圖. 46.

(59)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貳、綠建築展示館 預計於淡水捷運站後方原有公園空地上興建一棟「掩土構造工法」的「綠 建築展示館」。主要的構想如下: 1.既有都市空間整頓:包含殼牌倉庫前方空地、自行車道、學府路與中 正東路交叉口之人行空間等都市既有活動的串接,並引入到綠建築展示 館內。 2.配合捷運後側公園廣闊的視野,以「掩土(earth-sheltered)緩坡方 式」構築建築本體,以降低視覺景觀的衝擊。 3.室內樓層以複層交錯方式,同時引入戶外視覺景觀、通風採光,創造 出空間的多層次感。 4.空間計畫書與軟體計畫內容大致與景美基地之「綠建築展示館」相同, 請參見第四章/第四節/壹、綠建築展示館(P69~73)。. 圖 3-10:淡水基地綠建築展示館規劃示意圖. 47.

(60) 綠建築生態教育示範園區整體規劃. (從河面看)綠建築展示館—掩土建築之外觀模擬. 綠建築展示館示意剖面. 綠建築展示館內部空間模擬. 參、生態廊橋 生態廊橋的理念,旨在修補人工設施切割生態棲地後的串連策略, 使生態得以經由廊橋連結既有的生態體系。 1.串連生態體的策略: 淡水中正東路的開通,將淡水既有的生態體系切割為西側與東側, 經過長時間的分割,當前生態環境面臨相當嚴重的問題。兩側的生態因. 48.

數據

圖 2-2:淡水基地(核心區)—鼻仔頭週遭地區之發展構想圖 過空氣傳播成了難受的氣味。長期而言,應完備家庭截流廢水的衛生水下道與雨水排水溝系統,以杜絕真正的污染源,近期作為應可採用在與淡水河匯流處,以埋設涵管方式進行局部截流。  參 、 興 建 「 綠 建 築 展 示 館 」   淡水捷運站是目前捷運系統中進出人次最多的一站,且每逢晨間、黃昏 與假日造訪的遊客讓後側公園成為休憩、觀海、徒步漫遊與親水活動的極佳 地點。而目前的捷運站月台皆高於六米,龐然大物的捷運站體,在以人活動 為主的公園旁,顯得格格不入。因
圖 2-3:景美基地—全區規劃構想圖  第 四 節   景 美 基 地 規 劃 課 題   由基地分析的內容得知,本基地所處位置有著極佳的都市開放聯結系統,其西側具有河岸水域資源,而且又能在大眾運輸系統服務的範圍內,這 些都是良好的先天基地條件。其主要處理的議題為「開放空間之間的串連」、「重建水域空間的關係」以及「綠色交通路網的建構」與「建築本體—軟硬體設置規劃」等四項。
圖 2-4:景美基地配置方案圖  一、綠建築:國內推動綠建築之概念、作法與成果之動能與靜態展示/國外綠建築案例介紹/相關建材介紹/…。 二、木構建築:國外木構建築的基本概念與作法/國內推動成果與推廣計畫/實體展示計畫/…。 三、節能屋:節能的概念/國內技術開發成果/智能建築的實際展示/推廣計畫/…。 四、行政辦公與會議空間:本展示屋行政辦公之需,另可以無償或有償方式借給民間相關法人團體推動綠建築審查、講習、評定與推廣之辦公或會議使用。
圖 3-1:淡水基地使用現況圖 第三章 淡水基地條件分析與規劃內容 第 一 節   基 地 條 件  壹 、   基 地 現 況 介 紹   如下圖所示,淡水基地目前的使用現況分佈,由左至右分別為捷運後側公園、水上人家、殼牌倉庫區、空軍氣象聯隊、氣象測候站、陸軍裝甲部隊基地、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等,而跨過捷運線的右側有百齡公園、淡水運動公園、淡水第一公墓等等。 第一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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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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