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20,9(4),頁 56-59
校長遴用 主題評論
第 56 頁
國民小學校長遴選浮動委員制度之問題與對策
曾煒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博士生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專員
一、事件緣起
校長遴選制始於83 年大學法之公布,大學校長改由遴選方式產生,激起中
小學校長是否遴選問題之討論。88 年國民教育法和高級中學法相繼公布,確定
國民小學校長之任用由派任制改為遴選聘任制(湯志民,2002)。
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制度,已運作逾21 年,惟遴選浮動制度迄今尚無全國一
致作法,相關爭議亦時有聽聞。2020 年 2 月:「宜縣校長遴選恢復「浮動委員」
制」報導亦指出,宜蘭縣府2018 年修正縣內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取消參
與遴選的3 名浮動委員,惟 2020 年,宜蘭縣府又恢復浮動委員制度(自由時報,
2019)。有關國民小學校長遴選浮動委員制度之根本問題為何?因應對策又為
何?值得進一步探討。
二、問題討論
(一) 問題性質
《國民教育法》(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第 9 條第 6 項規定:「前三項
遴選委員會應有家長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遴選委員會之組織
及運作方式,分別由組織遴選委員會之機關、學校定之。」,由上開規定可知,
現行法規未就國民小學浮動委員制度進行規範,而係授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自
行訂定之。
(二) 六都現況
表1 六都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比較表
縣
市 法規依據 遴選委員會委員規定 浮動委員規定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遴 選 自 治
條例(96 年 6 月
28 日)
委員13 人:家長會代表(3 人)、
專家學者代表(1 人)、教師代表
(3 人)、校長代表(3 人)、市
政府代表(3)。
一、家長會及教師會代表,應有
校長出缺學校之家長會及教師代
表各一人(以下簡稱浮動委員)
擔任。二、浮動委員行使職權時,
應分別以家長代表大會、全體教
師之意見為依據。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20,9(4),頁 56-59
校長遴用 主題評論
第 57 頁
新
北
市
新 北 市 立 國 民 中
學 及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作 業 要 點
(107 年 03 月
23 日)
委員15 人:主任委員教育局長(1
人)、副主任委員教育局副局長(1
人)、市府相關機關代表(2 人)、
家長會代表(3 人)、教師代表(3
人)、學者專家代表(2 人)、退
休校長代表(2 人)、現任校長代
表(1 人)
無
桃
園
市
桃 園 市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遴 選
作業要點(107 年
1 月 22 日)
委員 15 人:召集人教育局長(1
人)、教育行政人員(2 人)、教
育學者(3 人)、校長代表(3 人)、
家長會代表(3 人)、教師代表(3
人)
無
臺
中
市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作 業 要 點
(108 年 1 月 10
日)
委員 15 人:召集人教育局長(1
人)、副召集人教育局副局長(1
人)、教育局主管代表(3 人)、
專家學者(2 人)、校長代表(2
人)、家長會代表(3 人)、教師
代表(3 人)
家長會代表一人應由遴選學校家
長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教師代表一人應由遴選學校專任
教師選舉產生
臺
南
市
臺 南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作 業
要點(109 年 1 月
2 日)
委員 13 人:主任委員教育局局長
(1 人)、副主任委員教育局副局
長(1 人)、學者專家代表(3 人)、
教育行政人員代表(2 人)、學校
家長會代表(3 人)、曾於教學或
行政領導獲市級以上獎項之教師
代表(1 人)、曾於教學或行政領
導獲市級以上獎項之校長代表(1
人)、社會公正人士(1 人)
無
高
雄
市
高 雄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甄 選 儲
訓 遴 選 及 轉 任 作
業要點(107 年 2
月1 日)
委員17 人:教師代表(4 人)、家
長會代表(4 人)、校長代表(4 人)、
教局主管以上人員(3 人)、學者專
家代表(2 人)。
無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由表1 可知,六都中僅臺北市、臺中市訂有浮動委員制度;而臺北市又就浮
動委員制另訂有規範,其意見應分別以家長代表大會、全體教師之意見為依據。
(三) 支持浮動委員論點
1. 多數教師家長代表認同
依楊振昇(2002)研究,多數(71.1%)的填答者認為「教師代表與家長會
代表均應採浮動委員設計」;此外,蔡富美、林梅琴(2007)亦指出參照浮動委
員意見,更能贏取家長的認同,營造校園和諧,共創辦學績效。
2. 符合適材適任目的
校長遴選的本意,即為以「遴選」方式將最適校長安置於最適學校,若以整
體遇缺學校視野來檢視整體待安置校長,恐無法確實達成遴選本意(吳財順,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20,9(4),頁 56-59
校長遴用 主題評論
第 58 頁
2004;林芳薪,2017)。
(四) 反對浮動委員論點
1. 影響校園清明靜樂
湯堯(2011)認為,浮動委員勢必需要借用類似政治遊說方式擴大其影響力,
使遴選委員會就變成政治角力,校長遴選是否更應該提升品質,減少甚至消除人
為斧鑿。
2. 恐有人為不當操作
全國校長協會主張廢除浮動委員制度有幾項原因,包含易有不當操作、少數
人左右遴選結果、行政準備作業曠日費時,過程紛擾等(大紀元新聞網,2018)。
三、政策建議
—代結語
(一) 浮動委員制度宜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方建立
多數縣市國小校長遴選委員會無浮動委員制度,浮動委員固然可增加服務學
校民意正當性,惟亦可能附隨帶來政治紛擾,因此,倘需建立浮動委員制度,宜
邀集該縣市相關學校、家長、專家學者代表,取得共識後再建立。
(二) 浮動委員制度應審慎討論,謀求周延配套後行
國小校長遴選有浮動委員制之縣市,學者指出浮動委員仍居關鍵主流;其
次,因學校辦說明會的範圍小,候選校長較少,擇才侷限,基於上開問題應適度
調整制度(湯志民,2002);譬如,可參考臺北市之規定,規定浮動委員行使職
權時,應分別以家長代表大會、全體教師之意見為依據,使其意見更具有民意正
當性;此外,亦可增進浮動委員遴選專業知能(李芳齡,2007),由主管機關開
設相關課程或座談會,依浮動委員意願,協助他們更客觀遴選校長,實現使命。
參考文獻
大紀元新聞網(2018)。浮動委員制度弊病 全校協:讓校長任人挑選。取自
https://www.epochtimes.com/b5/18/6/27/n10516581.htm
自由時報(2019.3.21)。遴選校長人選遭退回 高教產夜襲遴選會場抗議韓市
府。取自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34892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20,9(4),頁 56-59
校長遴用 主題評論
第 59 頁
自由時報(2019.3.21)。讓學校充分表達意見 宜縣校長遴選恢復「浮動委員」
制。取自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58606
吳財順(2004)。國民中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研究—以台北縣與新竹市為例(未
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
李芳齡(2007)。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
立新竹教育大學,新竹市。
林芳薪(2017)。探究臺灣國中小校長遴選制度。臺灣教育評論月刊,6(12),
59-62。
湯志民(2002)。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之評議。教師天地,118,20-27。
湯堯(2011)。給校長遴選一個淨樂空間。臺灣教育評論月刊,1(1),39-40。
楊振昇(2002)。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之研究(E89041)【原始數據】。取自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專題中心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
doi:10.6141/TW-SRDA-E89041-1
蔡富美、林梅琴(2007)。臺北市國民小學家長心目中理想校長條件之研究。
國民教育研究學報,
18,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