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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現象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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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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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現象之探討

林筱增

1

苑梅俊

2

鍾亦筑

3

蕭思美

4* 1

美和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副教授,[email protected]

2

美和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email protected]

3

美和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email protected]

4*

通訊作者,美和科技大學護理系助理教授,[email protected]

摘要 霸凌一詞早已存在於網路盛行前,在現實社會中的 霸凌現象其中又以校園最為興盛,而青少年學子因為身 心未臻成熟,以致容易成為被霸凌、甚或霸凌他人的角 色,近年來復因網際網路與智慧手機等行動裝置之蓬勃 發展,導致網路霸凌成為越來越嚴重的社會現象,更成 為今日家庭/學校教育、以及人身安全等重要社會議題之 一。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實際案例探討、整理與分析 等方式,綜合歸納出落實預防、處理、發現三步驟、回 歸學校/家庭教育本質、網路通訊與遊戲業者應建立規範 並提供協助、政府公權力積極介入、與盡速制定合宜法 律等五項具體建議,衷心期盼未來在各方通力合作之下, 使得網路霸凌等犯罪事件得以逐漸消弭,讓網路能成為 一個可提供青少年安全優遊自在從事娛樂行為、自由溝 通、及分享的園地。 1. 簡介 「是什麼讓網路霸凌如此危險...因為幾乎任何人 都可以做得到,而且無須面對受害者。不必是強或快, 你只要有智慧手機或電腦,並想 恐嚇他人即可。 」 (Kowalski etc. 2012) 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在 2014 年發布的 「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資料顯示,12 歲以上民眾 上網率已達七成七,其中尤以行動上網的成長幅度最高, 已由 2012 年的 25.9%上升至 2014 年的 47.3%,全國可 上網 家戶數比 例 為 84.5%,使 用寬頻網 路之比例 為 84.3%,而 2014 年上半年 12 歲以上曾經上網民眾亦達 77.7%,這些數據都證明臺灣網路的使用已相當普及。 然而伴隨而來的卻是網路霸凌發生的情況日益增加。霸 凌一詞早已存在於網路盛行前,在現實社會中的霸凌現 象其中又以校園最為興盛,而青少年學子因為身心未臻 成熟,以致容易成為被霸凌、甚或霸凌他人的角色,近 年來復因網際網路與智慧手機等行動裝置之蓬勃發展, 導致網路霸凌成為越來越嚴重的社會現象。2010 年 Pew 美國生活計劃報告(Pew Internet & American Life Project) 中指出,受訪的 800 位 12 至 17 歲青少年中,93%將時 間花在上網,其中有超過 63%每天上網、36%每天多次 上網,75%以上的青少年擁有自己的手機,較 2004 年的 18%、與 2005 年的 45%均顯著上升。平均青少年每天 發送/接收 50 則短訊、或每天 100 則、每月 3000 則 (Kowalski 2012)。另有研究指出,美國平均有 97%以上 的年輕人以各種方式上網,其中有 20%~40%的年輕人

在生活中至少曾經歷一次網路霸凌(UCLA Center for Communication Policy 2003)。而 2005 年一項針對英國倫 敦 14 間學校、92 位 11~16 歲學生之問卷調查亦顯示, 22%學生至少遭遇過一次網路霸凌,6.6%常常遭遇網路 霸凌,甚至可達數月。國內有研究發現,14.6%的受訪 國中生曾遭遇至少一種網路霸凌,而有 41.6%的受訪國 中生知道同學遭受至少一種網路霸凌(曾淑萍 2012)。廖 國良在 2012 針對 311 位國內民眾網路霸凌之研究指出 (其中 96.5%屬於 70 及 80 年次),19.6%有被網路霸凌之 經驗,10%則有網路霸凌他人之行為。學者 Tokunaga 2010 研究中,收集整理了 23 篇文獻統計資料,在 16370 位 受 訪 者 中 有 27.5% 的 人 表 示 曾 遭 受 網 路 霸 凌 (Tokunaga 2010)。亦有研究指出,連小學生都無法倖免 於網路霸凌,且男學童在網路成癮與校園霸凌行為傾向 上均高於女學童,而其線上遊戲的涉入情況與網路成癮、 校園霸凌行為傾向上,具呈現顯著正相關(李德治 2014)。 綜上所述,筆者估計國內外青少年遭網路霸凌之比例應 在 30%左右,顯示在重度依賴網路溝通的年輕世代中, 網路霸凌已取代傳統校園霸凌,成為另一項重要社會議 題。本研究除就網路霸凌之現象進行探討分析外,也希 望能夠提出一些具體的因應方案與建議,以提供各方作 為解決網路霸凌問題、防範於未然,甚或政府法令訂定 之參考依據。 2. 文獻回顧 在文獻回顧中,國內外網路霸凌相關文獻相當多, 本研究加以有系統的摘錄整理分析。就網路霸凌本質 而言,其與傳統霸凌之不同點在於發生的「地點」,傳 統霸凌需要實體的空間,但是網路霸凌卻是發生在「虛 擬平臺」,也就是由現代科技產物例如手機、連結網際 網路的電腦、或其他可以和他人溝通電子器材所建構 之社交平台,網民在此平臺上,可以隱密的互相傳遞 訊息或其他的社交資訊,由於網路霸凌已不再需要實 質的接觸就能達到攻擊他人之目的,其所造成的負面 結果,往往發生令人遺憾的事情(李金泉 2011)。劉焜 輝研究指出,網路霸凌具備三項特徵:匿名性衍生之問 題、網路霸凌的加害者與受害者有相關關係、網路霸 凌較傳統霸凌帶給青少年更多焦慮(劉焜輝 2013)。 Nocentini (2010)、李金泉(2010)、及廖郁婷(2014) 等學者對於網路霸凌之型態皆有探討,整理如表 1 所示, 顯示出網路霸凌之多元化。若再詳細分析,學者 Smith 研究指出,電話及簡訊霸凌最多、聊天室最少,女孩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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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相片/影片、電話對受害者之衝擊較傳統霸凌更嚴重, 網誌、文字霸凌之影響則與傳統霸凌相仿(Smith 2006); 而後續研究亦顯示手機/影片剪輯之霸凌雖然較少,但是 負面衝擊卻較大,霸凌通常來自同年級的學生,通常持 續一周或更長(Smith 2008)。Enisa 探討涉未成年人之性 誘惑及網路相關性犯罪之網路騷擾/霸凌之型態(Enisa 2007)。Slonje 針對瑞典學生之研究發現,網路霸凌現象 在國中較為明顯,鮮少在大學發生;其中又以照片/影片 剪輯會產生最大負面衝擊,受害者通常會告訴朋友,或 是選擇根本不說(Slonje 2008)。蔡明珍之研究發現,網 路使用時間愈長的國中生之網路霸凌現象愈明顯;國中 生霸凌動機以看對方不順眼為最高;且網路霸凌行為愈 頻繁之國中生其網路成癮現象也愈高 (蔡明珍 2012)。 Kowalski 研究亦指出,網路霸凌是霸凌的一種方式,主 要來自於過去 15~20 年科技的進步,特別是網路與手機 兩項(Kowalski etc. 2012)。 網路霸凌 型態 內容 文字/言語 行為 電話、文字訊息、電子郵件、即時簡 訊、聊天室、部落格、社交網路社群、 網站 視覺行為 透過手機或網際網路張貼、發送或分 享有損名譽的圖片和視訊 排擠行為 刻意在網路群組/聊天室排擠某人 假冒/偽裝 行為 使用他人的姓名和帳戶以竊取和洩 露個人資訊 網路論戰 行為 針對各種不同意見者予以嚇阻、攻訐 抹黑或抹黃 表 1:網路霸凌之型態(資料來源:Nocentini 2010、李 金泉 2010、廖郁婷 2014) 網路霸凌通常可能起源於現實生活中的紛爭,被害 者與加害者習慣使用網路溝通來發展社交關係與解決 衝突。部分加害者選擇傳統霸凌,部分加害者則可能利 用網路的匿名性與便利性,掩飾身分與隨時隨地騷擾被 害者(陳怡儒 2010)。而傳統的校園霸凌行為通常是面對 面的,受害者較容易知道加害者身分,但在網路霸凌行 為卻往往是匿名的,更容易造成受害者心理上的恐懼與 無形之壓力(Smith 2008、Ybarra 2004)。 學者廖國良等人以網路問卷方式,針對 311 人之調 查,網路霸凌受害者遭遇霸凌之環境以網路遊戲、FB、 及部落格為最高的前三項(詳如表 2)。而霸凌者身分之 統計詳如圖 1,其中顯示有超過六成以上的網路霸凌身 分不明,另外同學/朋友/校外人士比例相仿,約占 10%。 換言之,網路霸凌的對象有 32.3%是同學跟朋友,而且 網路與現實之霸凌都可能會互相影響,形成霸凌者在現 實與網路上的循環的現象(廖國良 2012)。 表 2:遭遇網路霸凌環境之統計(資料來源: 廖國良 2012) 圖 1:網路霸凌者身分之統計(資料來源: 廖國良 2012) 研究指出,許多青少年家長成長時並無電腦、手機、 與網路相伴,而這些技術在今日青少年的生活中普遍存 在,故在嘗試了解網路使用與危機時,必須先認知父母 與子女之間差距之事實(Kowalski 2011)。而根據過去對 安全網路連結主題之研究,可發現兒童在無監督下上網 所衍生的各種問題,部分網路風險來自於學生連結之網 站,以及學生們能夠跳過應用限制軟體來連結他們想去 的網站(Fotis 2010)。 網路霸凌較傳統霸凌更為嚴重,言語及心理上之網 路霸凌對受害者可能衍生較長期之負面效應(Reid 2004)。 當網路霸凌發生時,受害者之感覺及反應也是研究的重 要議題之一。Hinduja 曾針對 184 位網路霸凌受害者之 感受做調查,結果詳如圖 2,縱觀網路霸凌受害者之感 受,男性和女性最可能感覺到憤怒、悲傷、與尷尬。較 多女孩感到沮喪,而較多男生會覺得驚嚇。推測可能原 因是:男孩更經常挑起暴力,或者僅因女孩沒表達自己 的恐懼。或許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太害怕或不好意思甚 至報告。然而也有超過半數的男女並不會對網路霸凌感 到困擾(Hinduja 2008)。研究指出,網路霸凌受害者只 有 16.4%會請求協助,可以看出目前國內網路霸凌受害 者面臨網路霸凌時,多半是以自己的方式處理,他們不 相信大人或警察可以幫助他們解決網路霸凌的事情,從 研究中請求協助對象調查就可以看的出來,家長、老師 和警察都不到 20%,而且僅 18%的網路霸凌受害者會告 訴成年人他們遭受網路霸凌,所以在這種不信任感下, 高達 59%在被網路霸凌時選擇不理會(廖國良 2012)。另 根據 Cyber Bullying Facts 網站資料,當被網路霸凌時, 65.8%的被霸凌者會有所回應(35%採個人回應)、15.4% 逃避上學、4.5%跟霸凌者衍生肢體衝突,25%學生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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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霸網路霸凌的對象、2/3 的青少年曾目睹線上殘忍行 為,10%的家長知道他們的小孩曾是網路霸凌的目標 (Cyber Bullying Facts 2015)。

圖 2:遭網路霸凌者之感受(資料來源:Hinduja 2008)

3.實際案例探討

3.1 美國加州女孩 Megan Meier 案(2006 年):這位 13

歲的女孩遭受一位 16 歲、自稱 Josh Evans 男孩的疑似 欺瞞之霸凌,最後在個人網誌上留下「這世界沒有妳將 會更好」(The world would be a better place without you.)等文字後,當天於家中自殺。而此事後當局發現, 這個男孩居然是隔壁鄰居男子 Lori Drew、其女兒、及 另一位員工所共同杜撰的虛擬人物。此案最後於 2008

年 5 月被以違反「聯邦電腦詐欺與濫用法」及共謀為求,

正式起訴 Lori Drew 等三人(郭戎晉 2009、MEGAN'S STORY 2006)。 3.2 美國加州女孩 Olivia Gardner 案(2007 年):這位 14 歲的女孩在年內在三所不同校園遭受同學網路及收機 霸凌之實例來說,其母親不得已選擇以在家自學來避免 網路霸凌(郭戎晉 2009)。然而最後 Olivia 在家庭及各界 支持下,成功走出陰霾,並在 2009 年與兩位對她遭遇 甚感同情的 Buder 姊妹,共同出版一本探討網路霸凌的 書籍,名為「致遭霸凌女孩的信~療癒與希望之訊息」 (Olivia 2009)。 3.3 加拿大女孩 Amanda Todd 案(2012 年):這位 16 歲, 在網路上相當活耀的女孩,在一次體驗脫衣視訊的過程 中,不慎被網友拍下裸照。後來有位陌生人傳訊息給她, 要求她繼續脫衣視訊,不然會在她的臉書好友群中散播。 後來一位警察登門拜訪。並告知她「她的裸照被散布在 網路上。」她得知此事後十分焦慮。之後許多朋友開始 疏離她、恥笑她。甚至有人用她的裸照部分剪影作為臉 書大頭照來羞辱她。她因此試過以搬家、飲酒,甚至吸 毒來逃避被欺侮的痛苦。在轉學後,她交到了一位男朋 友,但突然有天她男友的「正牌女友」找了一群「姊妹」 痛毆她一頓,當下無人相救,卻有許多人拿出手機拍下 她被毆打的過程。她因此喝漂白水自殺,未遂。出院後 同學甚至傳了「你該換個牌子,多試幾次!」的簡訊給 她。2012 年在拍攝了一段「以字卡代替語言」說明了這 段 故 事 的 影 片 , 並 在 上 傳 到 Youtube 之 後 自 殺 。 (Wikipedia 2012)。 3.4 台灣女孩楊又穎案(2015 年):這位 24 歲的台灣演 員及模特兒,2014 年在 Facebook 個人粉絲專頁,透露 人際關係不順。接著在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 月短 短三個月間,霸凌者在粉絲專頁「靠北部落客」,以「心 地楊」和「心機楊」代稱楊又穎,張貼多達四十篇以上 的誹謗文章,2015 年 3 月,霸凌者在粉絲專頁「XOXO Gossip Girl」張貼沒有指名道姓的誹謗文,但遭回應誹 謗文的網友點名,楊又穎雖曾對這些貼文的不實內容加 以澄清,隨後又向好友透露,長期遭到網路霸凌,並且 表示想自殺的念頭。因長期遭到網路霸凌、匿名誹謗、 騷擾和工作壓力,雖然親友全力協助輔導,然終因無法 承受各種壓力,於 2015 年 4 月自殺身亡。(維基百科 2015)。 綜觀上述這四個自 2006 年至 2015 年、國內外網路 霸凌實際案例可發現,被害者為 13 至 24 歲的年輕女性, 均遭受不同程度/形式網路霸凌之打擊,雖然其中一則最 後以喜劇收場,然而最令人難過的是其中三位女孩最終 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教人不勝唏噓,也凸顯出今日網 路霸凌問題之嚴重性。 4. 研究模式、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主要係結合文獻回顧、分析,與筆者們多年 教學輔導實務經驗,研擬規劃如何面對網路霸凌以及如 何有效加以預先防範。本研究共計整理國內外三十八份 相關文獻後,經由詳細整理與分析,針對面對網路霸凌 之因應對策與事先防範之措施,可獲致以下結果。 落實預防、處理、發現三步驟:建議可以採預防、處 理、發現(防範)等三部份來處理。研究顯示,網路霸凌 加害者,在人格上具備下列幾點特質(1)懦弱,且現實中 不敢面對面的處理問題,(2)缺乏同理心,把網路霸凌當 成是好玩、有趣的遊戲,(3)透過網路上分享他們的霸凌 行為,來獲致在同儕中的「社會聲望」,(4)藉由尋求報 復的過程或結果得到滿足感(劉念肯 2013)。因此師長及 家長平日應建立溝通管道,多了解青少年,特別關注其 交友狀況與口語應用;教師本身若能善用網路,甚或主動 提供一個與學生交流的平台,應有助於意見之溝通與感 受之分享;而在輔導方面,應協助青少年釐清錯誤之認知, 對受害者給予溫暖之關懷與情緒之接納,並教導其正確 的網路霸凌因應之道與重建其自信心(郭又正 2011)。 回歸學校/家庭教育本質: 研究證實,網路霸凌預防教 育介入可顯著提升學生網路霸凌預防素養,然而網路霸 凌危險行為有減少,但未達顯著差異(黃資富 2012)。建 議應針對國小至高中階段之學子,逐步建構完整資訊課 程加強網路霸凌預防教育的介入,尤其是加強學生網路 霸凌相關法律素養和個人資料保護的技能。另外在學校 課程加重資訊倫理的比例、加強教師資訊倫理之觀念、 建立良好的親師合作、適度的尊重兒童和青少年使用網 路、行動電話的權力、將電腦放置在公眾場所等均有助 於網路霸凌之預防。 網路通訊及遊戲業者應建立規範並提供協助:目前已 經有一些網路遊戲或網路環境,讓使用者無法在網路環 境中輸入一些不雅的字句,也可運用一些過濾軟體來封 鎖來自特定伺服器和 IP 的訊息。另外也可以利用一些 資訊技術來阻止網路霸凌,或者利用資訊技術反追蹤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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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網路霸凌者給揪出來,讓網路霸凌者因無所遁形而有所 節制 (廖國良 2012)。此外,線上社群業者/管理者對於 相關規則與規範之決策,對於網路釣魚,網路霸凌、與 詐欺等不當行為之防範至關重要,而且對於線上社群訊 息之品質有破壞性之效應(Petrič 2014)。目前如 YouTube 提供網路「濫用及安全中心」(Abuse and Safety Center) 的工具,使網友更方便舉報網路霸凌;美國最大社交網 站 MySpace 也提升其功能,可快速刪除仇恨言論和傷害 他人的上傳檔案,這些都是很好的榜樣(吳明隆 2009)。 2015 年 4 月 21 日,社群網站推特宣布了抵制濫用的方 針,並具體修訂「暴力威脅言論」之定義來防止日益嚴 重的網路霸凌(Shreyas 2015)。雖然研究指出,遊戲業者 可藉由適時製造話題,增加遊戲的曝光率,更能滿足玩 家當英雄的心理。甚至為尋求新意,業者或可創造些灰 色地帶,讓性喜霸凌與反霸凌的玩家有互動和交鋒空間, 產生可控制但又刺激的局面,增加玩家的參與感與新鮮 感,進而提高遊戲的忠誠度,以延長遊戲的生命週期(廖 郁婷 2014)。然而如何建構「可控制但又刺激的局面」, 避免讓網路遊戲中的霸凌不至走樣或失控,此社會責任 應遠較提高提升線上遊戲之忠誠度、與延長其生命週期 來得更加重要。 政府公權力積極介入:以希臘為例,該國係透過網路熱 線 www.safeline.gr 之運作來消除非法網路內容,並特別 聚 焦 於 兒 童 性 虐 待 影 像 以 及 打 擊 透 過 網 路 誘 拐 (grooming)或霸凌等非法網路行為侵犯兒童權利的用戶。 SafeLine 可作為想要舉報網路非法內容/活動之接觸點, 當接收到報告、並經確認係違法後,此網路熱線會將相 關訊息轉給希臘警方,其他政府機構,甚或其他國家來 進行後續處理(Christodoulaki 2010)。一般咸信,網路第 一線執法官員應負責調查網路犯罪案件。研究發現,官 員不認為當地執法應主要負責處理網路犯罪案件,而且 對上級管理階層對於網路犯罪如何解決之資訊相當缺 乏。網民更多的關注與法律體系之改進才是對付網路犯 的最佳策略(Bossler 2012)。 盡速制定合宜法律: 截至 2008 年 12 月,美國共計 13 州通過反網路霸凌(anti-cyberbullying)相關法案,以加 州通過之反網路霸凌法案為例,該法案中正式將「網路 霸凌」納入霸凌行為樣式之一,要求教育單位應制定網 路霸凌具體防範措施,該法並賦予學校針對網路霸凌者 施以停止到校、甚至於逕予開除學籍之處分。然其金能 規範正常上課時加發生之網路霸凌,尚不及於其他範圍 之網路霸凌。而網路霸凌的發生並不以汙衊或威脅等人 身攻擊的言論、圖文等為限,即使是單純的玩笑性話語, 也有構成網路霸凌的可能性。網路上流通的公開資訊, 是否構成網路霸凌,並沒有確切而絕對的判別標準,對 於他人言論的認知與接受度,也因人而異(郭戎晉 2009)。 而韓國在 2005 年發生所謂「狗屎女」事件後,此事件 的後續評論效應影響了韓國民眾對網路實名制之看法, 導致後來韓國積極立法,並於 2007 年開始施行網路實 名制,規定頁面瀏覽量在 30 萬人次以上的網站都必須 要納入身分驗證機制,使用者必須在後台使用真實資料 與身分證號註冊。2008 年韓國男星安在煥自殺,網路出 現指稱女明星崔真實向好友男星安在煥放高利貸逼死 了自己的好友的相關謠言,使患有憂鬱症的崔真實深受 打擊,最終走向自殺之途。而首爾法院則對兩名散佈謠 言的證券公司職員判刑,再度因此事而加強了韓國對違 法網路言論之的管控,原本承諾「不損害網路匿名性正 面作用」的韓國政府,將身分驗證機制擴大至瀏覽量 10 萬人次以上的網站,當時有 135 家網站因此而需要以 實名註冊,此更嚴格的規定亦稱「崔真實法案」。後續 也衍生出國內有關網路實名制與箝制言論自由之爭論, 連 NCC 都反對網路霸凌專法,而其主委石世豪更明確 表達「我認為不應有任何箝制網路言論的法律。」他認 為網路讓參與者更能對公共事務勇於表達意見,不過如 果是針對非公眾人物的言論,彼此則更需要多一份體諒 (Lin 2015)。然而就目前我國法律而言,若有網路霸凌事 件發生,有可能觸犯刑法第 27 章(公然侮辱罪)、第 310 條(誹謗罪)等相關法律(e 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 2015)。 因此如何能制定出符合時代需求,兼具個人言論自由與 網路霸凌等犯罪之法律仍有待相關單位之持續溝通與 整合。 5.結論 在網際網路與智慧手機等資訊科技浪潮的推波助 瀾之下,網路霸凌早已成為無可避免之選擇,更成為今 日家庭/學校教育、以及人身安全等重要社會議題之一。 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整理與分析,歸納出落實預防、 處理、發現三步驟、回歸學校/家庭教育本質、網路通訊 與遊戲業者應建立規範並提供協助、政府公權力積極介 入、與盡速制定合宜法律等五項具體建議,衷心期盼未 來在各方通力合作之下,使得網路霸凌等犯罪得以消弭, 讓網路能成為一個可提供青少年安全、優遊自在、自由 溝通及分享的園地。 6.參考文獻 李德治、林思行、吳德邦、謝正煌. (2014). 國小學童線 上遊戲, 網路成癮與校園霸凌之關聯. 臺中教育大 學學報: 數理科技類, 28(1), 23-44。 李金泉、陳佩虹、袁宇熙. (2011). 科技大學學生網路霸 凌受害經驗量表之發展.技職教育期刊, (4), 1-22。 吳明隆、簡妙如(2009)。青少年網路霸凌型行為探究。 中等教育。60(3),90-109。 黃資富. (2012). 臺北市高職一年級學生網路霸凌預防 教育介入成效評估. 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 教育學系學位論文, 1-143。 維基百科(2015),楊又穎,http://goo.gl/ExLAqq。 郭又正. (2011). 基層教師對抗網路霸凌 . 台灣教育, (672), 45-47。 郭戎晉. (2009)。初探網路霸凌衍生之法律議題。科技 法律透析。21 卷 4 期,頁 15-20。 曾淑萍、蘇桓玉. (2012). 國中學生網路霸凌被害恐懼感 之研究. 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期刊, 4(1), 1-33。 陳怡儒、鄭瑞隆、陳慈幸(2010)。少年網路霸凌被害 因素研究-以日常活動被害理論分析。青少年犯罪防 治研究期刊,2(2),101-139。 蔡明珍. (2012). 網路霸凌行為, 動機與網路成癮間之探 討. 元智大學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 1-77。 廖郁婷、張文山. (2014). 網路霸凌與網路論戰對遊戲玩

(5)

家 品 牌 忠 誠 度 的 影 響 ,資 訊 傳 播 研 究, 4(2), 23-42。 廖國良、黃正魁、張仁俊、劉籹君. (2012). 臺灣網路霸 凌之實證研究. 資訊與管理科學, 5(1), 31-55。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4),2014 年台灣寬頻網 路使用調查,http://goo.gl/mzyBU1。 劉念肯. (2013). "網路霸凌的特徵與課題." 諮商與輔導 336: 2-3。 劉焜輝 . (2013). 網路霸凌與學校教育 . 諮商與輔導, (336), 1-1。

Bossler, A. M., & Holt, T. J. (2012). Patrol officers' perceived role in responding to cybercrime. Policing: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ce strategies & management, 35(1), 165-181.

Christodoulaki, M., & Fragopoulou, P. (2010). SafeLine: reporting illegal internet cont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 Computer Security, 18(1), 54-65. Cyber Bullying Facts (2015), http://goo.gl/2Fct89.

e 中 小 學 網 路 素 養 與 認 知 (2015) , 認 識 網 路 霸 凌 , http://120.116.50.2/rdes/bulling/bulling%20law.htm. Enisa, G. H. (2007). Security Issue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Online Social Networks. Technical report, European Network and Security Agency.

Fotis Lazarinis, F. (2010). Online risks obstructing safe internet access for students.The Electronic Library, 28(1), 157-170.

Hinduja, S., & Patchin, J. W. (2008). Cyberbullying: An exploratory analysis of factors related to offending and victimization. Deviant behavior, 29(2), 129-156. Kowalski, R. M., & Fedina, C. (2011). Cyber bullying in

ADHD and Asperger Syndrome populations. Research in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s, 5(3), 1201-1208. Kowalski, R. M., Limber, S., Limber, S. P., & Agatston, P.

W. (2012).Cyberbullying: Bullying in the digital age. John Wiley & Sons.

Lin, Dindo (2015),連 NCC 都反對的網路霸凌專法,看 看 韓 國曾 施 行的 實名 制經驗 借 鏡, 科 技新 報, http://goo.gl/DCS1ar。

MEGAN'S STORY (2006), http://goo.gl/VkKwUm. Nocentini, A., Calmaestra, J., Schultze-Krumbholz, A.,

Scheithauer, H., Ortega, R., & Menesini, E. (2010). Cyberbullying: Labels, Behaviours and Definition in Three European Countries. Australian Journal of Guidance and Counselling, 20(02), 129-142.

Olivia Gardner, Emily Buder, Sarah Buder (2009), Letters to a Bullied Girl~ Messages of Healing and Hope, HarperCollins.

Petrič, G., & Petrovčič, A. (2014). Elements of the management of norms and their effects on the sense of virtual community. Online Information Review,38(3), 436-454.

Reid, P., Monsen, J., & Rivers, I. (2004). Psychology’s contribution to understanding and managing bullying within schools. Educational Psychology in Practice, 20, 241-258.

Shreyas Doshi (2015), Policy and product updates aimed at combating abuse, https://goo.gl/gn7Tnx.

Slonje, R., & Smith, P. K. (2008). Cyberbullying: Another main type of bullying?.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psychology, 49(2), 147-154.

Smith, P. K., Mahdavi, J., Carvalho, M., & Tippett, N. (2006). An investigation into cyberbullying, its forms, awareness and impact,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e and gender in cyberbullying. Research Brief No. RBX03-06. London: DfES.

Smith, P. K., Mahdavi, J., Carvalho, M., Fisher, S., Russell, S., & Tippett, N. (2008). Cyberbullying: Its nature and impact in secondary school pupils.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 49(4), 376-385.

Tokunaga, R. S. (2010). Following you home from school: A critical review and synthesis of research on cyberbullying victimization. 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 26(3), 277-287.

UCLA Center for Communication Policy (2003). The UCLA Internet report: Surveying the digital future: Year three. < http://goo.gl/PeXlMF > .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2012), Suicide of Amanda Todd, http://goo.gl/mDvjyV.

Ybarra, M. L., & Mitchell, K. J. (2004). Youth engaging in online harassment: Associations with caregiver–child relationships, Internet use, and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Journal of adolescence, 27(3), 319-336.

數據

圖 2:遭網路霸凌者之感受(資料來源: Hinduja  2008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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