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tem 987654321/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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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論文名稱:海峽兩岸中等體育師資培育制度與教學實施之比 較研究─以臺灣體育學院與上海體育學院為例 總 頁 數:142 頁. 校所組別: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體育研究所人文社會組 畢業時間及提要別:九十九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學位論文提要 研 究 生:呂 祐 玫. 指 導 教 授:蔡 俊 傑 博 士. 摘. 要. 本研究旨在透過海峽兩岸中等體育師資培育與教學實施 之現況探討,比較兩岸有關情況之異同、特色與問題,進而 歸納結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以作為臺灣地區中等體育師資培 育與教學實施之參考。為達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蒐集相關 研究報告、碩博士論文、期刊書籍、網頁資料以及相關官方 文件檔案、政府頒佈之法令規章、相關會議報告書等,進行 文 件 分 析 , 希 望 瞭 解 :( 一 )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以 及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之 職 前 教 育、實 習 與 檢 定 方 式、在 職 進 修 現 況 ; (二)臺灣地區與上海市體育教學實施的起始年級、時數安 排、教材編選方式、課程目標、學生能力指標、學習評量方 法、教學方式、教學資源。最後採用比較教育研究方法,比 較 兩 岸 有 關 情 況 之 異 同、特 色 與 問 題,據 以 提 出 結 論 與 建 議 。. 本研究有以下之發現與結論: 壹、臺灣體育學院中學體育師資培育部分- 一、中等體育師資之職前培育由「短程」管道完成。 二、中等體育師資培育需參加教育實習半年。 三、中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實習,為教師素質把關。 I.
(3) 貳、上海體育學院中學體育師資培育部分- 一、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由大學本科培養。 二、教育實習包含在大學四年中分段完成。 三、上海市中等體育資格檢定以「學歷登記」方式為主。. 參、臺灣地區中學體育教學實施情況部分- 一、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學自國中一年級開始實施課程, 每週兩節。 二、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材以選購為主,版本多元。 三、以生長發展、人與食物、運動技能、運動參與、安全 生活、健康心理、群體健康應用規劃學生體育能力指 標。 四、評 量 方 法 多 元,實 施 學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以 利 加 強 教 學 。. 肆、上海市中學體育教學實施情況部分- 一、上海市中等體育自初中一年級(六年級)實施體育課 程,每週一至三節。 二、上海市規定全校統一體育教材版本、課程內容各年級 間連貫。 三、以基本要求、較高要求兩種層級,彈性規劃學生體育 能力指標。 四、上海市教學方式以講解式教學、學習評量以傳統體能 測驗為主。. 基於上述結論,提出以下幾項建議: II.
(4) 壹、對臺灣地區的建議- 一、依據科別實施教育實習與教師資格檢定一貫化,集中 體育專業化養成。 二、以課內課後結合方式,提高身體活動效率。 三、彈 性 規 劃 國 高 中 職 體 育 課 程 節 數、適 應 不 同 學 習 需 求 。 四、重 新 規 劃 教 科 書 編 選 制 度,解 決 教 材 版 本 不 連 貫 缺 失 。. 貳、對上海市之建議- 一、教學實習時數,並且以集中連貫之形式進行。 二、教學實習內容應增加對校務行政的瞭解。 三、教 學 與 評 量 方 式 可 做 多 元 變 化、以 豐 富 學 生 學 習 經 驗 。. 關鍵字:海峽兩岸、中等體育師資培育制度、中等體育教學 實施、比較研究. III.
(5) L u , Yo u - M e i ( 2 0 1 1 ) . I n v e s t i g a t e p r a c t i c a l c o n d i t i o n s i n j u n i o r high-school and high-school education on the both sides of Ta i w a n S t r a i t . N a t i o n a l Ta i w a n C o l l e g e o f P h y s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D e p a r t m e n t o f P. E . & G r a d u a t e I n s t i t u d e o f P. E .. Abstract The purposes of this research are to investigate the practical. conditions. education. and. the. of. potential. instruction. in. teachers’. Physical. junior. high-school. and. h i g h - s c h o o l e d u c a t i o n o n t h e b o t h s i d e s o f Ta i w a n S t r a i t , a n d to compare the differenc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In this. w a y,. the. researcher. drew. relative. conclusions. and. proposed suggestions.. The conclusions to this research were 1.. About. junior. high-school. and. high-school. potential. P h y s i c a l t e a c h e r s e d u c a t i o n i n Ta i w a n a r e a — (1). the. initial. training. of. potential. teachers. was. completed in short-term ways; (2) six-mounths long externship was required; (3) the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on junior high-school and high-school teachers applied;. 2.. About. junior. high-school. and. high-school. potential. Physical teachers education in the Shan-hai city — (1). the. high-school. high-school. potential. and. junior. Physical IV. high-school. teachers. were. and both.
(6) cultivated in university education; (2). the. externship. was. completed. within. the. four-year-university education; (3) “ diploma register”. was the main method of the. teachers’ qualification;. 3 . A b o u t P h y s i c a l i n s t r u c t i o n i n Ta i w a n a r e a — (1) the Physical course began from first grade in junior high-school and high-school, two classes every week; (2) each school’ s Physical textbooks were chosen and bought from different publishers; (3) students’ Physical ability index was arranged with 5 parts. (4) the testing methods applied to students were varied, and. the. elementary. students’. Physical. ability. examination was going to applied for remedial teaching.. 4. About Physical instruction in Shan-hai city— (1) the Physical course began from first grade in junior high-school and high-school; one to three classes every week; (2) basic level and higher level were set to flexib[y arrange students’ Physical ability index; (3) traditional testing method was mainly applied.. Suggestions. according. to V. conclusions. above. were.
(7) proposed as below: 1 . S u g g e s t i o n s t o Ta i w a n a r e a — (1) externship and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should b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each one’ s subject, therefore subspecialty could be more emphasized; (2) the Physical teaching frequency could be elevated by means of in- and -out class design; (3) each grade’ s Physical course should be arranged with different class ,to meet different learning need; (4). the. system. of. editing. textbook. should. e. re-established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disjunction of material among different versions; 2. Suggestions to Shan-hai city— (1) increase the length of externship and which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a convergent form; (2) the cognition of school administration should be added onto the practicum; (3) the instruction and testing method should vary to enrich students’ learning experience.. Key words: C h i n a a n d Ta i w a n a r e a , t h e e d u c a t i o n o f s e n i o r - s c h o o l potential physical teachers, the physical instruction in senior education, comparative research.. VI.
(8) 謝. 誌. 在首先,感謝敬愛的指導教授蔡俊傑老師,耐心指導、 循循善誘;在我文思枯竭時,給我靈感;當我猶豫不決時, 給我信心,不時關心我,讓我有動力,使我順利完成論文。 其次,感謝口試委員李俊杰老師與謝振榮老師,細心審閱論 文、點出行文間的疏漏、指出內容與用字遣詞地缺失,並給 予 許 多 寶 貴 的 意 見。還 有,感 謝 學 校 裡 平 日 指 導 我 的 老 師 們 , 以及一同口試的黃昱仁學長、傅慧蓉學姊,在一同口試的的 狀況下給予我許多意見與協助,以及所有蔡蔡家族中的學長 姐 與 同 學 , 還 有 體 碩 97A 同 學 , 在 我 想 要 放 棄 時 , 給 我 加 油 打氣。最後,我要感謝一直支持我的家人與多年友人,沒有 他們就沒有今日的我。 每當論文遇到瓶頸,感到孤寂時,很多時候都想要草草 了事,但是由於有家人、師長、學長姐以及同學的勉勵與安 慰,讓 我 能 如 期 的 完 成 論 文。因 此 我 將 這 本 論 文 獻 給 鼓 勵 我 、 幫助過我的人,並且和我分享這份喜悅。. 祐玫謹誌 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六日. VII.
(9) 目. 錄. 中 文 摘 要 ··································································· I 英 文 摘 要 ································································· IV 謝. 誌 ································································VII. 目. 錄 ······························································ VIII. 表. 目. 錄 ································································· IX. 圖. 目. 錄 ·································································· X. 第一章. 緒 論 ···························································· 1. 第一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1. 第二節. 研 究 問 題 與 假 設 ········································· 5. 第三節. 研 究 限 制 ·················································· 7. 第四節. 重 要 名 詞 解 釋 ············································ 8. 第 二 章. 海 峽 兩 岸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制 度 與 教 學 實 施. 現 況 ········································································ 9 第一節.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現 況 ············· 9. 第二節.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現 況 ············ 21. 第三節. 臺 灣 地 區 體 育 教 學 實 施 現 況 ························ 31. 第四節. 上 海 市 體 育 教 學 實 施 現 況 ··························· 61. 第三章. 研 究 方 法 ···················································· 78. 第一節. 研 究 架 構 ················································· 78. 第二節. 研 究 實 施 程 序 ··········································· 84. 第 四 章. 海 峽 兩 岸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制 度 與 教 學 實 施. 之 比 較 ···································································· 87 第一節. 海 峽 兩 岸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制 度 之 比 較 ········· 87. 第二節. 海 峽 兩 岸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實 施 之 比 較 ············· 104 VIII.
(10) 第五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116. 第一節. 結 論 ······················································ 116. 第二節. 建 議 ······················································ 124. 參 考 文 獻 ······························································· 129 中 文 部 分 ···························································· 129 外 文 部 分 ···························································· 132 附錄一.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培 課 程 之 教 學 科 目 表 ·· 133. 附錄二. 中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體 教 師 科 生 培 育 課 程 ·············· 141. IX.
(11) 表目錄 表 2-1.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結 構 ··········· 15. 表 2-2. 最 新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辦 法 」 中 等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類 別 及 科 目 ············ 19 表 2-3.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師 培 生 課 程 結 構 表 ·············· 23. 表 2-4. 申 請 教 師 資 格 與 應 當 具 備 的 學 歷 條 件 對 應 表 ····· 28. 表 2-5. 臺 灣 地 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健 體 能 力 指 標 ·············· 36. 表 2-6. 臺 灣 地 區 高 中 課 程 綱 要 體 育 課 程 能 力 指 標 ········ 43. 表 2-7. 臺 灣 地 區 高 職 課 程 綱 要 體 育 課 程 能 力 指 標 ········ 45. 表 2-8. 上 海 市 6 至 12 年 級 之 學 習 評 量 內 容 ················ 65. 表 4-1. 兩 岸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結 構 與 學 分 比 例 ····· 82. 表 4-2. 兩 岸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教 育 實 習 比 較 ·············· 86. 表. 4-3. 臺灣地區與上海市中等學生體育能力指標之. 比 較 ······································································· 99. X.
(12) 圖目錄 圖 2-1. 上 海 市 中 小 學 體 育 與 健 身 課 程 標 準 ··················· 62. 圖 3-1. 研 究 實 施 程 序 ··············································· 77. XI.
(13)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為四節,包含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問題與假 設、研究限制、重要名詞解釋等,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時代進步,新世紀來臨,國與國之間競爭日愈激烈,除 了各國經濟比較外,國民身體素質亦是競爭一部分,而國際 體 育 競 賽 即 是 展 現 國 民 素 質 之 最 佳 舞 臺。近 20 年 間,從 北 京 亞運會到廣州亞運會,中國的國力特別是在體育綜合實力方 面 發 生 了 巨 大 變 化,尤 其 2008 年 北 京 奧 運,中 國 金 牌 數 達 世 界第一,超前體壇霸主美國、甩掉雅典奧運第三的俄國,中 國之體育實力突飛猛進,其背後之體育教育功不可沒。 體育本是教育的一環,透過運動達到教育的目標與理想 是 運 動 教 育 的 理 想 。 但 楊 珮 玲 與 林 靜 萍 ( 2007) 指 出 過 去 的 中等學校體育師資大多是公費生,畢業實習後分發擔任正式 體 育 教 師。但 師 資 培 育 政 策 鬆 綁 之 後,體 育 師 資 培 育 量 激 增 , 且因少子化的影響,班級數下降,使得體育師資名額減少, 中 小 學 體 育 師 資 嚴 重 供 過 於 求 。 此 外 , 教 育 部( 2 0 0 9 )指 出 , 中 等 體 育 教 師 年 齡 結 構 以 30 -39 歲 為 數 最 高 , 非 但 如 此 , 屆 齡退休者僅占. 5% , 言 下 之 意 , 短 期 之 內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仍 會. 維持飽和情況。體育專業可以是一種專業,但是要成為職業 之 前 , 必 須 在 專 業 領 域 中 完 成 特 殊 訓 練 ( 林 貴 福 , 2 0 0 0 )。 臺 灣師資培育制度是否能厚植體育師資生競爭力,是值得我們 去研討的。 根 據 教 育 部 ( 2009) 指 出 , 國 內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專 業 科 系 1.
(14) 的師資培育中心或系所並不多,目前僅有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以 及 輔 仁 大 學 9 所 大 學 校 院。大 學 課 程 自 主,中等體育師資培育課程決定除了師資培育法規定外,端 賴各校師資專業背景,是故各校開設課程有所落差,體育師 資培育尤甚之,乃因體育術科專長並非一朝一夕可養成。師 資培育之目的為滿足學校人才需求,而現今臺灣體育師資職 前教育制度是否能滿足現今社會需求?是教育界所關注的。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致 力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師 資 培 育 已 有 50 年 歷 史,前身省立臺灣體育專科學校創校之初,即以涵養體育專 門人才及各級學校體育師資為教育目標,除體育專業課程 外 , 並 開 設 中 學 教 育 學 分 課 程 。 歷 經 50 年 之 努 力 , 迄 今 舉 凡 系所設立、師資延聘、課程規劃、體育設施,乃至學生人格 陶冶與潛在課程設計均有利於體育與舞蹈師資之養成。臺灣 體 育 學 院 自 1 9 9 8 年 因 應 師 資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需 求,奉 臺 灣 地 區 教育部核定開辦中等教育學程。為培養具有良好人格特質之 優良體育師資,在歷屆主任積極規劃帶領下,以推展師資培 育各種有關業務規劃,全面培養優良中等體育師資。 上海體育學院是中國創建最早的體育高等學府,建於 1952 年 , 原 名 華 東 體 育 學 院 , 由 原 南 京 大 學 、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和南京金陵女子大學等院校的體育系科合併而成。學院原直 屬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 2001 年 6 月 權 力 移 轉 地 方 , 由 國 家 體 育 總 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上海體育學院堅持推進以提 高育人品質為核心的內涵建設,努力建設教學研究型一流現 代體育大學。以本科教育為本,以教學為中心,以競技體育 為特色,以科研工作為突破,教學、訓練、科研協調發展, 2.
(15) 培養符合國家經濟社會和體育事業發展需要、基礎扎實、具 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各類體育人才。上海體育學院培育 許多體育專業師資以及體育專門人才,包括劉翔教練孫海 平、女子撐杆跳高亞洲記錄保持者高淑英等。上海體育學院 學科部分,是中國唯一一所體育學下屬所有二級學科都具有 博 士 學 位 授 予 權 的 院 校。在 2 0 0 5 年 在 教 育 部 本 科 教 學 工 作 水 準評估中獲得「優秀」之體育學院。 面對教育制度的變遷、少子化的衝擊以及科技的進步, 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的專業發展刻不容緩。研究者針對國內相 關於體育師資培育制度之博碩士論文及期刊論文進行調查, 僅 有 楊 淑 芬 ( 2009) 針 對 中 等 學 校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趨 勢 發 展 之 衝擊與因應策略探討研究。研究者本身就讀臺灣體育學院, 且曾修習國小師資培育課程,深刻體認國內儲備教師相關問 題之嚴重性,然而國內目前針對中等體育師資培育制度並無 與對岸有全面性之研究探討比較。是故,當前臺灣中等體育 師資培育課程規劃現況,亦是要研究動機之一。 海峽兩岸無論在文化或國情方面,都有某種程度的相似 度與共通性。在積極推動中等體育師資培育之改革中,海峽 兩岸必定有某些制度可作為參照與交流,尤其是臺灣地區與 上海市兩個極具兩岸發展代表與指標性的都市,近年來都不 約而同積極規劃並推動中等體育師資培育課程的落實與紮 根。因此,本研究擬為海峽兩岸中等體育師資培育與教學實 施之現況探討,並比較兩岸有關情況之異同、特色與問題, 進而歸納結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以作為臺灣中等體育師資培 育與教學實施之參考。 貳、研究目的 3.
(16) 基於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分析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 二、探討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 三、瞭解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 四、探究上海市中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 五、歸納並比較海峽兩岸中等體育師資培育與教學實施 之異同、特色與問題,並提出建議,以作為改進臺灣地 區中等體育師資培育與教學實施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問題. 壹、研究問題 依據研究動機及研究目的,本研究將探討下列問題: 一、分析海峽兩岸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部分? (一)臺灣體育學院之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 1.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之 職 前 教 育 為 何 ? 2.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之 實 習 與 檢 定 方 式 為 何 ?. (二)上海體育學院之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 1.上 海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之 職 前 教 育 為 何 ? 2.上 海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之 實 習 與 檢 定 方 式 為 何 ?. 二、瞭解海峽兩岸中等體育教學實施情況部分? (一)臺灣地區中等體育之教學實施現況 1.臺 灣 地 區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起 始 年 級 、 時 數 安 排 、 教 材 編 選方式為何? 4.
(17) 2.臺 灣 地 區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課 程 目 標 、 學 生 能 力 指 標 、 學 習評量為何? 3.臺 灣 地 區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方 式 、 教 學 資 源 為 何 ?. (二)上海市中等體育之教學實施現況 1.上 海 市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起 始 年 級 、 時 數 安 排 、 教 材 編 選 方式為何? 2.上 海 市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課 程 目 標 、 學 生 能 力 指 標 、 學 習 評量為何? 3.上 海 市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方 式 、 教 學 資 源 為 何 ? 三、比較海峽兩岸中等體育教學實施之異同、特色與問 題為何? 四、歸納本研究結論並提出具體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 壹、 研究推論的限制 一、本研究以臺灣體育學院與上海體育學院之體育師資 培育比較,以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為範圍,對於不同教育層級 之師資培育有其限制,為本研究之限制之一。 二、由於臺灣地區之教育政策為均權制度,以臺灣地區 之教育部統一訂定政策以及相關計畫;而大陸地區之教育政 策為分權計畫,以上海地區獨立之教育機構訂定政策以及相 關計畫,對於不同制度之師資培育有其限制,為本研究之限 制之二。. 5.
(18) 第四節. 重要名詞解釋. 壹、海峽兩岸 海 峽 兩 岸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是 指 臺 灣 海 峽 兩岸之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其中大陸地區以中等體育師資 培育起步較早且發展較為成熟之上海體育學院為主,故不涉 及大陸其他體育學院之研究;臺灣地區則以臺灣體育學院為 主,不包括臺灣其它地區之體育學院之探討。. 貳、中等體育師資培育 本 研 究 所 指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Junior and senior high School ’. physical teacher training), 即 為 海 峽 兩 岸 之. 中等體育師資培育,包括兩部分:一是中等體育師資培育機 構所提供的職前教育,二是職前教育後取得正式中等體育教 師資格所進行的實習與檢定制度。. 參、中等體育教學實施 本 研 究 所 指 之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實 施 (Junior and senior high School’. physical teaching)包 括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實 施. 之起始年級、時數安排、教材來源、課程目標、學生能力指 標、學習評量方法、教學方式、教學資源等層面。. 6.
(19) 第二章. 海峽兩岸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 本章擬為四節,依次敘述臺灣體育學院與上海體育學院 中等體育師資培育與教學實施的現況。. 第一節. 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 體育為強國之本,健康為個人財富之基礎,體力強,國 力就強。而一個國家的國力取決於教育的成敗,而師資之良 莠決定教育的品質;因此學校教師素質影響教學的品質,該 如何培養優良的教師,一直是各國政府教育政策所重視的。 臺 灣 師 資 培 育 制 度 自 1994 年 開 始 進 行 多 元 化 師 資 培 育,目的為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師資,充裕師資 來源,並增進教師專業知能,但歷時十餘年之多元化師資培 育,造成了合格教師人數暴漲,產生許多流浪教師,形成師 資 培 育 資 源 的 浪 費 ( 張 新 仁 , 2 0 0 4 ), 也 造 成 「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師 資 有 待 提 昇 的 問 題 」。 為 加 強 師 資 培 育 之 品 質 , 教 育 部 在 2004 年 提 出 「 教 育 改 革 行 動 方 案 」 除 建 立 師 資 檢 定 篩 選 機 制 , 並 應 落 實 實 習 制 度 及 規 劃 教 師 評 鑑 等 ( 教 育 部 , 2 0 0 4 )。 對於中等體育師資的培育,國內能夠培育中等體育師資 的師資培育中心或系所並不多,目前僅有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國立臺灣體育學院以及輔仁大學。因此,身為臺灣培育中等 體育師資學校之一,如何培育優良的中等體育師資,自然是 臺灣體育學院教育改革及師資培育的重心。 雖然臺灣近年來,積極投入改善師資培育之問題,但在 7.
(20) 過去幾年並未顯著改善。中等體育師資培育是師資培育之一 環,在此體制之下,我們必須要認真去面對如何利用師資培 育制度,去培育優良中等體育師資並且試圖去改善現階段之 問題,本章擬分為兩節,依次討論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 資培育之職前培育,實習與檢定方式兩個層面。. 壹、 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之職前培育 本項目擬探討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的職前培育現 況。將依次說明職前培育之緣起、培育目標、培育機構、培 育對象、職前培育課程、以及就業輔導之內容。. 一、緣起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為 高 等 體 育 專 業 學 府,致 力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師 資 培 育 已 有 50 年 歷 史。本 校 前 身,省 立 臺 灣 體 育 專 科 學 校 創校之初,即以涵養體育專門人才及各級學校體育師資為教 育目標,除體育專業課程外,並開設中學教育學分課程。歷 經 50 年 之 努 力 , 迄 今 舉 凡 系 所 設 立 、 師 資 延 聘 、 課 程 規 劃 、 體育設施,乃至學生人格陶冶與潛在課程設計均有利於體育 與舞蹈師資之養成。 為因應師資多元化的社會需求,臺灣體育學院師資培育 中 心,自 1998 年 奉 教 育 部 核 定 開 辦 中 等 教 育 學 程 共 招 收 100 名 學 生 。 2004 年 因 應 新 制 師 資 培 育 法 的 施 行 , 改 名 為 師 資 培 育中心。為培養具有良好人格特質之優良體育師資,在歷屆 主任以及現任蔡俊傑主任之積極規劃帶領下,中心現設有教 學組、實習輔導組,以推展師資培育各種有關業務規劃,全 8.
(21) 面提供優良的體育師資養成環境。. 二、培育目標 臺灣體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基於全人體育教育理念,多 年來,全力配合國家教改政策、訂定嚴格甄選制度、強化數 位學習科技整合能力等完善教學管理機制,以達下列目標: (一)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體育師資。 ( 二 )培 育 國 民 中 學「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之 體 育 師 資 。 (三)培育高級中等學校舞蹈師資。 (四)培育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生活領域之表演藝術師 資。 ( 五 )培 育 國 民 中 學 藝 術 與 人 文 領 域 之 表 演 藝 術 師 資。. 三、培育機構 目前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管道,主要以師資 培育中心中進行。以下敘述師資培育中心培育中等體育師資 之概況。 (一)設立宗旨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師 資 培 育 中 心,以 培 育 中 等 學 校 體 育 及 各 科師資、教育專業人員暨教育學術研究人才為宗旨。. (二)組織與業務 1.教 育 學 程 委 員 會 : 為 處 理 教 育 學 程 事 務 , 設 立 教 育 學 程委員會,主要任務在於審議教育學程未來發展計劃、 學 生 錄 取 名 單 及 相 關 事 宜,扮 演 中 心 各 項 業 務 指 導 角 色。 2.教 育 學 程 中 心 9.
(22) 為積極推動各項業務,特設教育學程中心,辦理教育學 程業務,其主要業務項目如下: a.研 議 教 育 學 程 發 展 計 畫 。 b.規 劃 教 育 學 程 有 關 之 課 程 。 c.辦 理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選 相 關 事 宜 。 d.延 聘 專 、 兼 任 師 資 。 e.辦 理 與 輔 導 教 學 實 習 相 關 事 宜 。 f.辦 理 各 級 學 校 在 職 教 師 進 修 工 作 。 g.出 版 教 育 相 關 之 著 作 。 h.從 事 教 育 相 關 之 研 究 。. (三)中等師資培育特色 行政︰教育學程中心為學校一級單位,顯示學校重視程 度,並可運用較多行政支援。 課程︰教育學程課程設計,強調理論與實際並重,加強 學生實際教學經驗,培養優良師資。 師資︰本校延聘高學歷學有專精之教育學者專家,擔任 教育學程之專兼任師資。 學生︰本校除稟持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進行學生遴 選外,更特別重視培養優秀運動員成為未來學校優良體 育師資。 資訊︰教育學程相關課程、法規等資料與資訊皆放置於 網站中,供本校學生參考及校外觀摩。. (四)中心特色 1.培 育 兼 具 體 育 專 門 知 識 、 教 育 專 業 知 能 暨 教 學 熱 10.
(23) 忱的中等學校體育暨舞蹈專業師資。 2.培 育 兼 具 批 判 反 省 習 慣 ,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 整 合 相 關教育資源,創新教育風格的優良師資。 3. 教 育 學 程 課 程 設 計 , 主 要 強 調 下 列 原 則 與 做 法 : a.理 論 與 實 踐 的 相 互 辯 證 , 除 教 育 理 論 之 探 究 , 並視課程需要邀請體育實務工作者分享經驗廣 化學生體驗,以培養優良師資。 b.兼 重 正 式 課 程 、 潛 在 課 程 , 並 強 調 學 生 善 用 空 白課程的學習。 c. 實 習 教 師 教 育 實 習 內 容 包 括 教 學 與 導 師 實 習、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及試教。 4. 延 聘 高 學 歷 、 學 有 專 精 之 體 育 、 教 育 學 者 專 家 , 擔任教育學程之專兼任師資,師資陣容堅強。 5. 辦 理 本 校 學 程 新 進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發 表 會,有 助 於 促進本校其他教育同仁教學知能之提昇。 6. 本 校 學 程 教 師 除 積 極 投 入 教 學 、 研 究 工 作 外 , 更 義務擔任導師,從事學生之課業、生活、生涯規劃 與就業之輔導。 7. 本 校 學 程 教 師 大 都 具 中 學 教 學 經 驗,具 高 深 的 專 業素養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8.設 有 專 用 教 室 , 並 由 本 校 教 育 學 程 教 師 暨 學 生 , 共同佈置教學情境。 9.本 學 程 辦 公 室 收 藏 教 育 類 相 關 書 籍 供 師 生 借 閱 。 10. 將 教 育 學 程 開 設 之 相 關 課 程 、 教 育 法 規 等 資 料 與資訊建置專屬網站,提供本校師生及校外人士查 詢與參閱。 11.
(24) 11. 舉 辦 研 習 會 、 演 講 以 宣 導 教 學 理 念 與 技 能 。. 臺灣體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本中心業 務,下設教學組及實習輔導組,分別辦理課程規劃、學生甄 選、選課輔導、研究出版、實習輔導等事宜。. 四、培育對象(資格條件) 根 據「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規 定 , 中等師資培育課程有申請與甄試兩個部分。故以下針對臺灣 體育學院之中等師資培育課程申請之流程部分分別介紹:. (一)申請中等體育教育學程 凡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之 大 學 部 各 學 系 4 年 制 2、 3 年 級( 運 動績優生四年級符合前述條件者得申請修習教育學程) 。及 研 究所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未擔任中等學校教師及未具大 專校院專任講師以上資格者)之 1 至 3 年級在學學生且擁有 下列資格者得以申請中等教育學程: 1.其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75 分 以 上 或 名 次 在 該 班 前. 1/2 以 內 。 2.操 行 成 績 甲 等 以 上 , 且 在 學 期 間 未 受 記 過 以 上 處 分 。 3.符 合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愛 校 服 務 時 數 之 規 定 者 。 (二)中等體育教育學程甄試 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教育學程甄試名額分配及甄選方 式如下: 1.名 額 分 配 : 運 動 績 優 生 甄 選 至 多 10 名( 如 有 餘 額 移 至 師資培育中心甄試) ;其 餘 之 招 生 名 額 之 1 / 2,依 各 系 ( 所 ) 12.
(25)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身 分 之 學 生 註 冊 人 數 比 例 分 配 , 另 1/2 招 生名額由師資培育中心辦理甄試;必要時,名額分配之 比例得由教育學程委員會決定公告之。 2.甄 選 方 式 : 第 一 階 段 由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辦 理 全 校 性 聯 合 測 驗( 筆 試 及 術 考 ), 作 為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各 類 甄 選 加 權 計 分參據,第二階段辦理方式如下: (1)運 動 績 優 生 甄 選:凡 符 合 本 校 運 動 績 優 生 申 請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規 定 之 資 格 者,經參加聯合測驗 後,再進行運動成就條件審查。 (2)系 (所 ) 甄 選 : 由 各 系 (所 )自 訂 甄 選 辦 法 , 經 教 育 學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參加聯合測驗後,依分配 名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甄選。 (3)師 資 培 育 中 心 甄 試 : a. 經 參 加 聯 合 測 驗 後 , 再 由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辦 理 面 試 。 錄 取 方 式 , 不 分 系 (所 )依 總 成 績 之 高 低 順 序 錄 取 至 額 滿 為 止,並 擇 優 錄 取 備 取 生 若 干 名,遇 正 取 生未報到註冊時,依序遞補之。 b.原 住 民 學 生 除 按 一 般 錄 取 標 準 正 常 錄 取 者 外,降 低 總 分 2 5 % 而 達 錄 取 標 準 者 , 其 名 額( 視 教 育 部 核 准 之 額 外 錄 取 人 數 )採 外 加 方 式 錄 取 , 每 班 最 多 3 人,考 試 成 績 未 經 降 低 錄 取 分 數 已 達 一 般 錄 取 標 準 者,不佔上開外加名額。 由前述文件之規定所知,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 育對象必須是操行優良、學術科能力有一定水準之臺灣體育 學院之學生。. 13.
(26) 五、職前培育課程內容 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之學程課程設計,該學程學 生 需 修 習 之 總 學 分 數 為 6 6 學 分。其 課 程 分 為 教 育 專 業 科 目 與 教育專門科目。教育專業課程旨在培養教師必備專業知識、 技 能 和 專 業 精 神;專 門 課 程 旨 在 增 進 體 育 教 學 之 專 業 知 能( 臺 體 , 2 0 1 0 )。 其 課 程 結 構 如 表 2 - 1 , 而 其 教 學 科 目 如 附 錄 一 。. 表 2-1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結 構 類別. 教育專業科目. 教育專門科目. 總計. 學分. 28 學 分. 38 學 分. 66 學 分. 資 料 來 源 :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2 0 1 0,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h t t p : / / e p c e n t e r. c a m e l . n t c p e . e d u . t w / f r o n t / b i n / h o m e . p h t m l ( 查 詢 日 期 : 2010/11/16). 六、就業輔導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設 立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網 站,專 門 替 師 資 培 育 生 畢業後就業提供管道與資訊(臺灣體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 2 0 1 0 ): (一)術科教案格式範例 (二)月會模擬考 (三)返校座談 (四)教檢教甄模擬考試心得分享 (五)老師提供試題資料 (六)教甄考古題 (七)參考網站連結 14.
(27) (八)代課機會相關資訊. 除 了 以 上 的 服 務 之 外,臺 灣 體 育 學 院 還 提 供 就 業 問 題 電 子 郵 件 諮 詢,讓 學 生 隨 時 可 藉 由 電 子 郵 件,詢 問 相 關 事 宜,減 少 作業時間,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貳、 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教育實習與資格檢定方式 完 整 的 師 資 培 育 制 度,包 含 職 前 教 育、教 育 實 習 與 檢 定 、 以及在職進修三階段。接續前項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 職前培育之現況描述,本項目旨在說明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 育師資的教育實習以及教師資格檢定的方式。. 一、實習制度 目前臺灣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育,須完成臺灣地區 教育部所規定之師資培育程序,即修畢中等教育學程並完成 教育實習。以下將就臺灣體育學院師資培育之教育實習做一 說明。. (一)實習時間 根 據 民 國 9 4 年 修 正 公 布 之 師 資 培 育 法( 教 育 部 , 2 0 0 5 ), 師資培育包括職前教育、實習及在職進修三部分。修畢師資 職前教育課程之人員之教育實習時間縮短為半年,並在實習 完 畢 後 , 參 與 教 師 資 格 初 檢 合 格 後 , 取 得 教 師 證 明 :「 修 習 師 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含其本學系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 並另加教育實習課程半年。成績優異者,得依大學法之規定 提前畢業。但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不得減少。」也就是說, 15.
(28) 依據最新修訂的師資培育法,教育實習乃併為師資職前教育 階段,且時間縮短為半年。. (二)實習事項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三 條 第 四 點( 教 育 部 , 2 0 0 9 ): 「教育實習課程:為培育教師之教學實習、導師. (級 務 ) 實. 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課程。」 根 據「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辦 法 」第 三 條 規 定 :「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修 畢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規 定 之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取 得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者,得 依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類 科 別 , 報 名 參 加 本 考 試 。 」( 教 育 部 , 2 0 1 0 )。 而 值 得 注 意 的 是,中 等 體 育 教 師 的 教 育 實 習 是 採 科 別 進 行 的,但 仍 必 須 學習導師與行政實習課程。. (三)實習成績考核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細 則 第 十 一 條 ( 教 育 部 , 2009), 教 育 實 習 成 績 之 評 量,應 包 括 教 學 演 示 成 績,由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及 教 育 實 習 機 構 共 同 評 定 , 其 比 率 各 占 50%。. 二、資格檢定方式 依 據「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辦 法 」第 三 條 規 定 :「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修 畢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規 定 之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取 得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者,得 依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類 科 別 , 報 名 參 加 本 考 試 。 」( 教 育 部 , 2010) 。 根 據 法 條 說 明,我 們 得 知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資 培 育 之 部 分,乃 依照臺灣的師資培育制度。 16.
(29) 從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中 等 體 育 師 培 課 程 畢 業 學 生,在 參 與 教 育 實 習 取 得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後,始 得 以 參 加 教 師 檢 定 考 試 , 通 過 後 即 取 得 合 格 的 教 師 證 書。至 於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的 評 分 與標準,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 第 八 條 有 以 下 規 定 :「 本 考 試 各 類 科 各 應 試 科 目 以 一 百 分 為 滿 分,其 符 合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者 為 及 格:一、應 試 科 目 總 成 績 平 均 滿 60分 。 二 、 應 試 科 目 不 得 有 2科 成 績 均 未 滿 50分 。 三、 應 試 科 目 不 得 有 1 科 成 績 為 零 分。缺 考 之 科 目,以 0 分 計 算 。 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審查及格 者 ,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發 給 教 師 證 書 。 」( 教 育 部 , 2010)。 而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科目有四大類別,在中等教師方面以表 2-2說 明 之 :. 表 2-2 最 新 修 正 「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辦法」中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類別及科目 考試類別 國語文能力測驗. 考試內容及科目 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 能力。. 教育原理與制. 教育原理. 度. 含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 哲學等. 教育制度. 含與本教育階段相關制度、法令與 政策. 青少年發展與. 青少年發. 含 生 理、 認 知、社 會、道 德、人 格 、. 輔導. 展. 情緒. 青少年輔. 含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輔導倫. 導. 理、團體輔導、學習輔導、行為輔 17.
(30) 導、生涯輔導、青少年適應問題診 斷與個案研究、心理與教育測驗 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 含中等學校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 原理與設計、班級經營、教學評量 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二節. 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育現況. 體育教育專業是上海體育學院辦學歷史最悠久的專業, 是該院唯一的師範類專業,在長期的學過程中形成了順應社 會發展的穩定的辦學方向,具有優良的文化積澱和鮮明的辦 學特點,在國內同類專業中具有品牌效應,在國際同行中也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 2010) 。 上海體育學院教育訓練學院努力培養具有時代特徵、適 應學校體育教育事業需要、具有較強實際操作能力、德才兼 備的優秀體育教師是其專業的基本辦學宗旨。(上海體育學 院 , 2010) 圍 繞 這 一 核 心 目 標 , 在 長 期 的 辦 學 過 程 中 注 重 培 養全面發展的體育人才。為此,在加強課程建設、師資隊伍 建設、場館建設,規範課堂教學、優化教學秩序、強化教學 能力培養的同時,著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積極開展豐富多 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營造多樣化的育人環境,充分利用上海 市高等教育的綜合教育資源,通過跨校輔修的途徑,積極拓 展學生的知識領域和想像空間,為上海市的學校體育教育事 業培養了一批又一批高品質的複合型體育人才,為我院創辦 現代化的一流體育大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上海體育學院體育教育專業優質生源充裕,培 18.
(31) 養過程穩定而又充滿活力,畢業生的就業率持續穩定,用人 單 位 對 畢 業 生 的 綜 合 評 價 良 好 (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 2010) 。 按 照學校的發展規劃和上海市學校體育教育改革的發展,體育 教 育 專 業 建 設 的 目 標 將 是 以 構 建 21 世 紀 學 校 體 育 教 育 新 體 系為己任,培養新一代具有現代體育教育理念、掌握現代體 育教育知識與技能的體育教育人才,為上海市的體育教育事 業作出新的貢獻。. 壹、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之職前培育 本項目擬探討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的職前培育現 況。將依次說明職前培育之緣起、培育目標、培育機構、培 育對象、職前培育課程、以及就業輔導之內容。. 一、緣起 上海體育學院之體育教育訓練學院成立於. 2007 年 , 是. 在當前教育改革的新形勢下,為進一步加強學科建設、優化 體育教育資源、積極籌建上海體育大學而孕育成立的。新成 立的體育教育訓練學院,目前本科設運動訓練、體育教育兩 個專業;研究生教育設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 二、培育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掌握體育教育基本理論、 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學校體育教育工作規律,具有較強的 體育教學實踐能力,有項目專長,能在學校從事體育教學、 課外體育訓練和競賽工作,並能從事學校體育科學研究、學 校體育管理、社會體育指導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19.
(32) 三、培育機構 依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教 師 法 」 第 1 0 條 規 定 :「 中 國 公 民 凡 遵 守 憲 法 和 法 律,熱 愛 教 育 事 業,具 有 良 好 的 思 想 品 德 , 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 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可以取得教師資格。」因此,上海 體育學院設置體育教育訓練學院,專門培育學校體育教學人 才 ,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為 4 年 , 按 規 定 要 求 修 滿 173 學 分 准 予 畢 業,畢業時符合學位條件,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 四、培育對象 除按普通高中的報名條件外(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 同 等 學 歷 ) 運 動 技 術 具 有 二 級 運 動 員 以 上 資 格,其 資 格 認 定 按 照 2 0 0 5 年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頒 佈 重 新 修 訂 的「 運 動 員 技 術 等 級 標 準」執行,確認等級證書合格與否。運動成績必須是近 3 年 的比賽成績有效。 五、課程內容 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之學程課程設計,該學程學 生 需 修 習 之 總 學 分 數 為 173 學 分 。 其 課 程 分 為 必 修 、 限 選 、 任 選 與 實 踐 環 節 四 部 分 。 (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 2010) 。 其 課 程 結 構 如 表 2-3, 而 其 教 學 科 目 如 附 錄 二 。. 20.
(33) 表 2-3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師 培 生 培 育 課 程 結 構. 2. 2. 19. 180.5. 資 料 來 源 :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教 務 處 , 2010 。 ( 查 詢 日 期 : 2010/12/2). 六、就業輔導 上海體育學院除了設置教育實習課程外,並設立就業指 導中心與就業中心網站,專門替體育專科生畢業後就業提供 管 道 (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就 業 指 導 中 心 , 2010) : (一)教師證申請流程與諮詢 (二)中學招聘信息 (三)就業相關政策張貼 (四)就業相關企業介紹 21. 體育俱樂部與早操. 18. 6. 社會實踐與實訓. 6. 環 節. 軍訓. 71. 18. 實 踐 實習. 29. 任選課程. 畢業論文. 學分合計. 72.5. 4. 專業課程. 34. 跨學科與基礎課程. 4. 學科專業基礎課程. 5. 限制選修課程 公共教育課程. 學分. 49.5 18. 專業課程. 學科專業基礎課程. 課程類型. 公共教育課程. 必修課程. 3.
(34) (五)就業相關技能提升 (六)就業相關下載專區. 除了以上的服務之外,上海體育學院還提供就業問題電 子郵件諮詢,讓學生隨時可藉由電子郵件,詢問相關事宜, 減少作業時間,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貳、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教育實習與資格檢定方式 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基本要 求,是公民獲得教師職位、從事教師工作的前提條件。教師 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中華人民共和 國教育法」和「教師法」明確規定,凡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 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教師 資格,沒有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不能聘為教師。教師資格法 定憑證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 在全國 範圍內適用。 市教委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 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各區、縣教委(教育局)認定幼稚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 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實習制度 依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教 師 法 」 第 1 0 條 規 定 :「 中 國 公 民 凡 遵 守 憲 法 和 法 律,熱 愛 教 育 事 業,具 有 良 好 的 思 想 品 德 , 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 教 學 能 力 , 經 認 定 合 格 的 , 可 以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 」即 使 如 此 , 22.
(35) 上海體育學院為讓學生有實地教學經驗,因而設立學生實習 計畫課程,教育實習是上海體育學院,體育專業本科生培育 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理論聯繫實際的重要措施之一。實 習計畫課程使學生熟悉教學規範,體驗教師工作,培養實踐 能力,提高師德修養,為今後走上工作崗位,從事學校體育 工作,提高業務水準打下堅實基礎。. (一)實習時間 根 據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學 生 實 習 計 畫 之 安 排 與 要 求,體 育 專 業 本 科 生 進 行 為 期 19 週 的 教 育 實 習 。 (二)實習事項 根據上海體育學院學生實習計畫,有關實習事項部 分如下: 1.瞭 解 整 個 教 育 教 學 工 作 情 況 : 如 學 校 規 模 , 班 級 編制,學生和教師的一般情況,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特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方針的經驗(包括如何領 導學校體育工作等),體育在學校教育中的作用, 學校與家庭、社會的聯繫,當前學校中心工作,班 主任工作和作用,對體育教師的要求,學校規章制 度等。 2. 瞭 解 體 育 工 作 情 況 : 如 學 校 體 育 的 組 織 領 導 情 況、學校體育工作的內容和制度,體育教研室的組 織和教師的分工、體育教師的職責,團隊、學生會 的配合,學校開展體育工作方面的經驗等。 3. 瞭 解 體 育 教 學 工 作 情 況 : 如 體 育 教 學 班 級 的 組 織,提高教學品質的措施和要求,學生對體育課的 23.
(36) 認識和態度,體育教學工作的計畫和進度,教學的 制 度 和 要 求,成 績 考 核 的 方 法,教 學 和 教 育 的 方 法 、 經驗,教師與體育幹部的聯繫等。 4.瞭 解 課 外 體 育 工 作 情 況 : 如 早 鍛 煉 、 早 操 ( 或 課 間操),班級體育鍛練的內容和組織方法。運動隊 的組織和訓練,運動競賽活動的計畫和措施,體育 積極分子的培養和使用,學生的體質和健康狀況, 通過「學生體制健康標準」的人數和各項運動成績 的紀錄等。 5.深 入 實 習 班 級 ( 隊 ) , 瞭 解 學 生 的 一 般 情 況 和 個 性特點,存在的問題和教育的方法等。 6.瞭 解 實 習 學 校 的 設 備 , 特 別 是 體 育 場 地 、 器 材 設 備情況。 以上各項內容,實習生應在聽取實習學校領導和體育教 研組負責人工作報告、見習實習學校體育教學示範課、早鍛 煉、早操(或課間操)、班級體育課和班級體育鍛煉以及運 動隊訓練和競賽活動的基礎上深入實習班級(隊)進行周密 的調查後獲得。 (三)實習成績考核 根據上海體育學院學生實習計畫,學生實習的考核,包 括實習成績和實習評語兩個方面。考核應以指導教師為主帶 隊教師參與會同實習學校體育教研組長共同評定。實習成績 評定,應以課的教學品質為主要依據,結合備課情況、教案 品質、分析課的能力和實習檔等綜合評定。實習成績同時採 用 百 分 制 和 A、 B、 C、 D、 E 五 級 評 分 制 , 實 習 成 績 不 及 格 者 不發畢業證書。實習評語是對實習生的全面實習情況,包括 24.
(37) 政治思想、實習態度、業務能力和生活作風等方面的綜合評 定。. 二、資格檢定方式 依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教 師 法 」 第 1 0 條 規 定 :「 中 國 公 民 凡 遵 守 憲 法 和 法 律,熱 愛 教 育 事 業,具 有 良 好 的 思 想 品 德 , 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 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根據法條 說明,我們得知上海體育學院中等體育師資培育之部分,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師資培育制度,至於報考之條件,條 列說明如下: ( 一 )思 想 品 德 條 件 : 遵 守 憲 法 和 法 律 , 熱 愛 教 育 事 業 , 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 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 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 鑒定。 (二)學歷條件:以下列出申請中等教師資格與應當具 備 的 學 歷 條 件 對 應 部 分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在 校 生( 大 2 、 大. 3、 應 屆 畢 業 生 ) 憑 學 生 證 或 相 關 證 明 均 可 報 名 參 加. 考試。. 表 2-4 申 請 教 師 資 格 與 應 當 具 備 的 學 歷 條 件 對 應 表 申請教師資格種類. 具備學歷條件. 初中教師資格. 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 業及其以上學歷. 高 中 、 中 等 職 業 學 校. 高等師範本科學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 25.
(38) 教師資格. 業及其以上學歷.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三)教育教學能力 1.具 備 承 擔 教 育 教 學 工 作 所 必 須 的 基 本 素 質 和 能 力 。 非 師 範 教 育 類 專 業 畢 業 的 人 員 需 參 加 教 育 學、心 理 學 補 修 、 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合格。 2.普 通 話 水 準 應 當 達 到 國 家 語 言 文 字 工 作 委 員 會 頒 佈 的 「 普 通 話 水 準 測 試 等 級 標 準 」二 級 乙 等 以 上 標 準 , 並 取 得 相應等次「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 3.具 有 良 好 的 身 體 素 質 和 心 理 素 質,無 傳 染 性 疾 病,無 精 神 病 史,適 應 教 育 教 學 工 作 的 需 要,經 教 師 資 格 認 定 機 構 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依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教 師 法 」規 定 , 凡 報 名 當 年 年 底 未 達 到 國 家 法 定 退 休 年 齡,具 備 規 定 教 師 資 格 條 件 並 願 意 從 事 教 師 工 作 的 中 國 公 民,均 可 申 請 並 依 法 認 定 幼 稚 園、小 學、初 級 中 學、高 級 中 學、中 等 職 業 學 校( 含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資 格。有 以下規定之報考程序: (一)申请程序: 師 範 類:往 屆 畢 業 生 需 準 備 以 下 材 料:1.本 人 身 份 證 原 件 和 影 本 ; 2 . 師 範 教 育 類 專 業 畢 業 證 書 原 件 和 影 本 ; 3 .「 申 請 人 思 想 品 德 鑒 定 表 」( 在 職 人 員 由 其 所 在 單 位 提 供 , 非 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 供 ); 4.本 人 填 寫 「 教 師 資 格 認 定 申 請 表 」; 5.由 教 師 資 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 26.
(39) 明 ; 6.普 通 話 水 準 測 試 等 級 證 書 原 件 和 影 本 。. 非 師 範 類 與 師 範 類 應 屆、往 屆 畢 業 生 需 準 備 的 材 料 基 本 相 同。只 是 在 初 審 合 格 後,須 參 加 由 教 師 資 格 專 家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的 教 育 教 學 基 本 素 質 和 能 力 考 察,並 提 供 教 育 學、心 理 學 考 試 成 績 證 明。如 果 符 合 條 件,教 師 資 格 認 定 機 構 將 在 相 應 的 受 理期限內通知認定結果。 (二)申請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 季、秋 季 各 有 一 次 受 理 資 格 認 定 時 間。考 試 課 程 及 時 間 非 師 範 畢 業 生 ( 包 括 在 職 人 員 和 非 在 職 人 員 ): 考 試 課 程 按 所 報 類 別 分 為 : 中 學( 含 中 等 職 校 )教 師 考 教 育 學 和 中 等 教 育 心 理 學 。 每 年 開 考 1次 。 (三)認定機構: 根 據 有 關 規 定,縣 級 教 育 行 政 部 門 負 責 受 理 幼 稚 園、初 級 中 學 教 師 資 格 認 定 ; 地( 市 )州 級 教 育 行 政 部 門 負 責 受 理 高 級 中 學 教 師、中 等 職 業 學 校 教 師 及 其 實 習 指 導 教 師 資 格 認 定;省 級 教 育 部 門 負 責 受 理 高 校 教 師 資 格 認 定。據 省 教 育 廳 有 關 部 門 介 紹,為 方 便 高 校 畢 業 生 擇 業 需 求,擬 定 從 明 年 起 在 高 校 學 生 畢 業 在 讀 期 間 或 離 校 前,完 成 自 願 從 事 教 師 職 業 的 畢 業 生 教 師 資格考試及認定工作。. 第三節. 臺灣地區體育教學實施現況. 本節擬探討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學之起始年級、時數安 排、教材編選方式、課程目標、學生能力指標、學習評量方 式、教學方式、教學資源等項目。. 27.
(40) 壹、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學之起始年級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臺灣地區中等體育 教 學 皆 從 7 年 級,也 就 是 國 中 1 年 級,即 開 始 進 行 體 育 教 學 。. 貳、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學之時數安排 一、國民中學部分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民中學健康與體 育學習領域為九年一貫課程第三階段。依據課程綱要之節數 分配規定,國民中小學課程之學習總節數是由領域學習節數 與 彈 性 學 習 節 數 兩 部 分 所 構 成 。 其 中 國 中 1、 2 年 級 每 週 之 領 域 學 習 節 數 為 32-34 節 , 國 中 3 年 級 每 週 之 領 域 學 習 節 數 為 33-35 節 , 每 節 45 分 鐘 。 而 其 中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佔 領 域 學 習 節 數 之 10% -15% , 也 就 是 國 中 1、 2、 3 年 級 每 週 約 安 排 4-6 之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課 程 。. 二、普通高中部分 依據普通高級中等體育科課程綱要節數分配規定,體育 課第一、二、三年級, 每週授課 2 節。每次上課以 1 節為原則,若因課程實施之需 要 ( 如 游 泳 課 ), 得 連 續 上 課 2 節 。 明 確 指 出 體 育 課 程 實 施 上 課以 1 節為原則,若有特殊課程需要得連續 2 節上課,教師 可依學校課程發展之需要,配合授課之需要,安排適合節數 教授體育課程。. 三、普通高職部分 依據普通高級職業學校課程綱要節數規定,大致上與普 28.
(41) 通高中節數相同,即為每週結束兩節。但高級職業學校有增 設體育專業科部分;實際科目由各校依所設運動類別自行訂 定,各類必修專項術科得在總學分不變下自行調整學分數。. 亦 即 目 前 臺 灣 地 區 中 等 體 育 教 學 部 分,分 為 國 中、高 中 、 高 職 三 部 分 : 國 民 中 學 各 校 每 週 每 班 約 安 排 4-6 節 體 育 課 ; 而普通高中、職各校每週每班約安排 2 節體育課。. 參、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學之教材編選方式 一、國民中學部分 臺 灣 地 區 中 小 學 教 科 書 自 1 9 6 8 年 實 施 國 民 教 育 之 後,初 期 所 有 教 科 書 均 統 一 由 國 立 編 譯 館 編 印 。 1989 年 後 , 逐 步 開 放 一 些 教 科 書 為 審 定 本 。 1996 年 國 民 小 學 各 科 依 1993 年 修 訂 公 布 之 課 程 標 準 , 逐 年 全 面 開 放 審 定 制 。 1999 年 修 正 公 布 之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8 條 之 2 規 定 :「 國 民 中 學 之 教 科 圖 書 , 由 教 育 部 審 定 , 必 要 時 得 編 定 之 」( 楊 景 堯 、 黃 三 吉 、 邱 祖 賢 , 2 0 0 0 )。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之 課 程 綱 要 , 其 教 材 編選實施要點規定: (一)教材編選須依據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 綱、教 改 理 念、本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目 標 與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及其他相關學習領域與重大議題為原則。各校教師可慎 選教材或自編教材及規劃教學。 (二)教材之選配應考量學生身心成長及動作發展的個 別差異,依其能力、興趣、經驗與需求,選擇適當的教 材,由淺入深,由簡而繁,設計有系統而循序漸進的教 學。 29.
(42) (三)教材編選宜秉持課程統整之精神,結合學生生活 經驗,可採大單元教學、融合不同主題軸的教學設計, 並注意各階段能力指標之銜接。 (四)教材內容宜適當反應當前社會關注的議題,並適 時提醒學生注意生活周遭的問題。 (五)能力指標的補充說明僅供編選教材之參考,可依 學校條件、學生需求自行發展或增刪。 (六)對身心障礙學生應成立體育特別班,給予適切的 個別化指導;對運動學習有特殊能力表現的學生,應提 供進一步加深、加廣的學習指導,以發揮其潛能。. 二、普通高中部分 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高中體育課程之實施為延 續九年一貫課程之精神,期能以學校本位課程之特色為基 礎,進而發展學生個人較為擅長的運動項目,落實學生終身 持續運動的習慣為目標。各校根據學校特性、學生特質、資 源特點及發展特色,自訂教材內容與百分比、評量項目與比 例;因此「教材編選」時,各校必須成立體育科課程小組根 據學校主客觀條件規劃體育課程。體育教師亦須在開學前將 課程計畫提交體育科課程小組討論後,再提學校課程發展委 員會核定後實施,藉以督促各校體育課程皆能有系統、有計 畫的實施。 三、普通高職部分 依據普通高級職業學校課程綱要,高職體育課程之實施 為延續九年一貫課程與銜接大學課程之精神。各校得因應地 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整合或自行編輯合適的 30.
(43) 教科用書和教材,以及編選彈性學習時數所需的課程教 材,惟全學期全學年使用之自編教科用書應送交各校「課程 發展委員會」審查。因此「教材編選」時,體育專業學科領 域之教材,應由學校之體育及課程專業人員組成編選小組, 編選適合學生學習之教材,其教材內容宜與學生之生活經驗 作適度的聯結,並善用網路資源,以提升知識的可應用性。. 肆、臺灣地區中等體育教學之課程目標 一、國民中學部分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之課程綱要,對課程目標於 下列說明: (一)養成尊重生命的觀念,豐富全人健康的生活。 (二)充實促進健康的知識、態度與技能。 (三)發展運動概念與運動技能,提升體適能。 (四)培養增進人際關係與互動的能力。 (五)培養營造健康社區與環境的責任感和能力。 (六)培養擬定健康與體育策略及實踐的能力。 ( 七 )培 養 運 用 健 康 與 體 育 的 資 訊 、 產 品 和 服 務 的 能 力 。. 二、普通高中部分 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對課程目標於下列說明: (一)充實體育知能,建構完整體育概念。 (二)增進運動技能,發展個人運動專長。 (三)積極參與運動,養成規律運動習慣。 (四)培養運動倫理,表現良好社會行為。 (五)體驗運動樂趣,豐富休閒生活品質。 31.
(44) 三、普通高職部分 依據普通高級職業學校課程綱要,其中對課程目標於下 列說明: (一)養成尊重生命的觀念,豐富健康與體育生活。 (二)充實促進健康的知識、態度與技能。 (三)發展運動概念與運動技能,提昇體適能。 (四)培養增進人際關係與互動的能力。 (五)培養營造健康社區與環境的責任感和能力。 (六)培養擬定健康與體育策略與實踐的能力。 ( 七 )培 養 運 用 健 康 與 體 育 的 資 訊 、 產 品 和 服 務 的 能 力 。. 伍、臺灣地區中等學生體育能力指標 一、國民中學部分 根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之課程綱要,體育科課 程 分 為 第 一 階 段 ( 1 - 3 年 級 )、 第 二 階 段 ( 4 - 6 年 級 )、 第 三 階 段 ( 7 - 9 年 級 ), 而 中 等 體 育 則 分 布 於 第 三 階 段 之 部 分 。 而 健 康與體育分段能力指標亦依照不同階段性來加以規劃,並依 照生長發展、人與食物、運動技能、運動參與、安全生活、 健康心理、群體健康七方面加以敘述。 茲分析臺灣地區九年一貫課程國中階段之健康與體育能 力 指 標 如 表 2-5: 表 2-5 臺 灣 地 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健 康 與 體 育 課 程 能 力 指 標 基本能力. 能力指標描述 32.
(45) 生長發展. 1-1-1 知 道 並 描 述 對 於 出 生 、 成 長 、 老 化 及 死 亡 的概念與感覺。 1-1-2 觀 察 並 比 較 不 同 人 生 階 段 的 異 同 。 1-1-3 認 識 身 體 發 展 的 順 序 與 個 別 差 異 。 1-1-4 養 成 良 好 的 健 康 態 度 和 習 慣 , 並 能 表 現 於 生活中。 1-1-5 討 論 對 於 身 體 的 感 覺 與 態 度 , 學 習 尊 重 身 體的自主權與隱私權。 1-2-1 辨 識 影 響 個 人 成 長 與 行 為 的 因 素 。 1-2-2 應 用 肢 體 發 展 之 能 力 , 從 事 適 當 的 身 體 活 動。 1-2-3 體 認 健 康 行 為 的 重 要 性 , 並 運 用 做 決 定 的 技巧來促進健康。 1-2-4 探 討 各 年 齡 層 的 生 理 變 化 , 並 有 能 力 處 理 個體成長過程中的重要轉變。 1-2-5 檢 視 兩 性 固 有 的 印 象 及 其 對 兩 性 發 展 的 影 響。 1-2-6 解 釋 個 人 與 群 體 對 性 方 陎 之 行 為 , 表 現 出 不同的信念與價值觀。 1-3-1 瞭 解 個 體 成 長 與 動 作 發 展 的 關 係 , 藉 以 發 展運動潛能。 1-3-2 蒐 集 生 長 、 發 展 資 料 來 提 升 個 人 體 能 與 健 康。 1-3-3 運 用 性 與 性 別 概 念 , 分 析 個 人 與 群 體 在 工 作、娛 樂、人 際 關 係 及 家 庭 生 活 等 方 面 的 行 為 。 1-3-4 解 釋 社 會 對 性 與 愛 之 規 範 及 其 影 響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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