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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95學年度第1次空間分配及管理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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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95 學年度第 1 次空間分配及管理委員會紀錄

時間:96 年 1 月 5 日(五)上午 9 時整 地點:圖資大樓六樓大型會議室 主席:黃校長英忠 記錄:曾榮豐 出席:如簽到單 壹、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行(如附表)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資工系 案由:資工系 95 下學年教學及辦公空間調整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資工系目前教學及辦公空間分配於四棟大樓(理工二、法學院、管 理學院及理工一),嚴重影響教學發展,為能集中使用,故於 95 年 12 月 13 日召開資訊工程學系空間協調會,商討解決方案。 二、 資工系全體與會老師決議 95 下學年搬遷至法學院。 擬辦: 一、 系辦公室搬遷至法學院 3F (312)。 二、 教師研究室搬遷至管理學院 6F (620.621.622.623.624.625.626)與法 學院 4F (400.401.412) 計 11 間。 三、 教師實驗室搬遷至法學院 4F (402.403.408.409.410.411.600.113)計 11 間。 四、 教學實驗室搬遷至法學院 4F (414)、4F (415) 五、 法學院同意本系教室排課優先至法學院 1F(105.106)及管理學院 1F (109) 決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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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 提案單位:法學院 案由:法學院辦公及研究空間整體調配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為法學院長期規劃發展,擬將院系所辦公室集中,擬於金融管理 學系(305 室)及太工商管理學系(304 室)遷駐管理學院後,以該二空 間規劃作為法學院院長室、院辦公室、院大會議室及小會議室等使 用。 二、配合法學院大樓四樓規劃集中為資訊工程學系教師研究室與實驗 室,擬將 402 室(研究中心會議室)及 403 室(研究中心集中辦公室) 移撥供資工系使用,擬請准申請 203 電腦教室作為研究中心辦公室 及會議室使用。 三、為提昇學生學習研讀風氣,請准將資訊管理學系(313 室)遷駐管理 學院後遺留空間規劃為法學院學生圖書閱覽及自習室。 四、依老師個人意願,擬申請換研究室(608);因應本院女性教師,擬 請准將具獨立衛浴空間之研究室(622、616),優先保留本院;法律 系擬預留三間教師研究室(505、508、607)、政法系擬預留一間教師 研究室(602)、財法系擬預留三間教師研究室(506、610、612),供新 進老師使用;另法學院擬申請 614 室作為全院兼任教師、外來學者 來校短期研究使用之研究室。 擬辦:法學院已整體規劃及協調,擬同意所提相關調整。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保管組 案由:新進及現有教師研究室暨管理學院教師研究室整體調配案。 說明: 一、95 學年下學期計有 14 位新進教師,需有 14 間教師研究室(含電 機系提出 3 位、資管系提出 1 位需求)。 二、現有教師計有 5 人申請調整研究室。 三、管理學院 4 系 1 所研究室整體配置案。 擬辦: 一、新進 14 位教師統一分配(詳如分配表)。 二、管理學院 4 系 1 所研究室配置,已經各系確認在案。 決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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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下學年新進及現有教師研究室配置案 系所 姓名 原編號 新編號 新用途 備註 政法系 楊鈞池 法 607 法 608 張永明 法律系 呂麗慧 法 508 法 616 陳正根 財法系 曾千娟 法 506 法 622 財法系 西語系 歐淑珍 理二 509 管 403 應物系 西語系 鄭月婷 理二 511 管 405 韓岱君 西語系 林升堯 新 進 管 401 西語系 賴怡秀 新 進 管 402 西語系 歐馨雲 新 進 管 404 民藝系 劉以琳 新 進 綜 205-1 法律系 張永明 新 進 法 607 法律系 陳正根 新 進 法 508 電機系 陳春僥 新 進 管 406 電機系 李杰穎 新 進 管 408 電機系 蕭培墉 新 進 管 410 化材系 楊乾信 新 進 法 601 資工系 林敬舜 新 進 法 412-1 資管系 楊新章 新 進 管 502 應物系 韓岱君 新 進 理二 511 生技所 王淑鶯 新 進 理二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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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4 系 1 所教師研究式配置表 系所 姓名 編號 系所 姓名 編號 應經系 王鳳生 601 金管系 廖四郎 415 應經系 鄭義暉 603 金管系 黃旭輝 407 應經系 佘志民 605 金管系 張志向 409 應經系 蔡宗秀 607 金管系 高蘭芬 511 應經系 蔡穎義 609 金管系 黃一祥 512 應經系 耿紹勛 611 金管系 林士貴 513 應經系 許聖章 613 金管系 保 留 514 應經系 翁銘章 615 金管系 陳怡凱 606 應經系 保 留 610 金管系 保 留 602 應經系 保 留 612 金管系 保 留 604 應經系 保 留 614 金管系 保 留 608 經研所 李 揚 616 亞太系 黃英忠 516 經研所 鄭育仁 617 亞太系 蘇恒彥 517 經研所 張純端 618 亞太系 李博志 518 經研所 保 留 619 亞太系 林聖蒨 519 資管系 吳建興 501 亞太系 盧昆宏 520 資管系 陶幼慧 503 亞太系 李亭林 521 資管系 郭英峰 505 亞太系 莊寶鵰 522 資管系 林杏子 507 亞太系 黃明新 523 資管系 蕭漢威 509 亞太系 保 留 524 資管系 趙建雄 515 亞太系 陳榮泰 525 資管系 楊新章 502 亞太系 陳一民 526 資管系 保 留 504 資管系 保 留 506 資管系 保 留 508 資管系 保 留 510 合計 48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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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四 提案單位:土環系 案由:土環系 95 下學年及 96 學年上學期教學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教學實驗室(83 ㎡):95 學年下學期「結構實驗」及 96 學年上學 期「岩石力學實驗」課程教學使用。 二、研究生室(115 ㎡):本系研究生 30 人使用(本系所自評時列入應 改善缺失)。 三、教學實驗室(83 ㎡):96 學年上學期「空氣污染物分析」及 96 學 年下學期「固體廢棄物分析」課程教學使用。 四、教師研究室 2 間:96 學年本系將新聘兩位師資。 擬辦: 一、土環系現有教師及使用面積如附表,在理工一未有新增實驗室空 間前,建議由土環系現有實驗室整併使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土環系 11 11 10 3 1,574 6.84 二、土環系研究生研究室如在教室使用量許可之範圍,建議以 416 小 教室改裝配置。 三、96 學年本系將新聘兩位師資研究室分配至法學院 624、626 室。 決議: 一、 請工學院開會協商整合各系所之空間需求。 二、 原則上 409 一般教室及 416 小教室如調整為實驗室或研究生研究 室,亦請工學院調整考量配置。 三、 如有調整其他一般教室之用途,則請與教務處協商。另外研究生 使用之小教室可考慮借用其他教學大樓。 提案五 提案單位:化材系 案由:化材系教師研究室更換及實驗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蘇進成、呂正傑、林宏殷研究室(理一 409、410、411)更換案。 二、 王瑞琪(法 513)、歐家驥(理二 303)研究室更換案。 三、 95 下學期新增實驗室需求:奈米半導體材料實驗室及能源材料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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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各 1 間。 四、 會議室空間不足。 擬辦: 一、蘇進成、呂正傑、林宏殷研究室配在理工一原實驗室隔間之 409、 410、411,長期受噪音困擾。建議調整至法學院或管理學院研究室, 如此可新增一間實驗室。另外,礙於理工一並無新增之研究室,故 王瑞琪及歐家驥老師申請更換研究室至理工一,恐有困難。 二、化材系現有教師及使用面積如附表,在理工一未有新增實驗室空間 前,建議由化材系現有實驗室整併使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化材系 10 10 7 4 1,372 6.86 三、目前理工一大樓各系會議室空間都一致,與系辦公室合一。另礙於 理工一空間窘迫,欲另提供各系單獨會議室,實有困難,建議可借 用 413 院會議室權充使用。 決議:併提案四辦理,請工學院開會整合。 提案六 提案單位:應化系 案由:應化系新聘教師實驗室及研究生研討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新聘教師無實驗室可用(理二 6 樓為佳)。 二、 儀器室已不敷使用(理二 2 樓為佳)。 三、 無研究生專屬研討室(本系會議室最多僅能容納 12 人,理二 1、2 或 6 樓皆可)。 擬辦: 一、應化系現有教師及使用面積如附表,現有 503-1 預留尚未使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應化系 10 12 11 2 1,958 8.51 二、儀器室已不敷使用,建議以現有空間 209 或 210 調整使用。 三、應化系研究生研究室,經查 1、2 或 6 樓並無適當空間。另查 1 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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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休息室使用率非常低(綜一與理一教師休息室都已調整為其他用 途),故建議以 1 樓教師休息室改裝配置。 決議:請理學院召開會議討論各系所空間之配置。 提案七 提案單位:應物系 案由:應物系新聘教師研究室及實驗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本系於 95 學年第 2 學期擬新聘 4 名教師,因本系現有空間不足, 為維持本系空間之完整及穩定性,擬申請研究及實驗空間。 二、 需求空間為理工二 503、504、511、450、452、454 室。 擬辦: 一、應物系現有教師 7 人,教師實驗室 9 間,其使用面積如附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應物系 7 9 9 3 1,709 8.55 二、經瞭解 95 學年第 2 學期應物系並未有新聘教師。因五樓研究室西語 系 2 位教師同意搬遷至管院,剩餘之研究室可提供應物系因應 96 學 年。 三、經查 503、504 屬應化系空間,450、452、454 室資工系搬遷後另行規 劃。建議 450、452 可規劃為應物系教師實驗室,如此可充份供應 11 位教師使用。 決議:同提案六決議辦理,請理學院召開會議討論各系所空間之配置。 提案八 提案單位:生科系 案由:請規劃乙間會議室供生科系及生技所定其召開會議使用。 說明:生科系系及生技所現有教職員計 13 人,但於召開所務會議時,並無 會議室可供開會,常須輪流借用理學院、應物系、應化系的會議室, 造成本系所不便。 擬辦:建議 454 室資工系搬遷後可規劃為生科系及生技所會議使用。 決議:同提案六決議辦理,請理學院召開會議討論各系所空間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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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九 提案單位:運健休系 案由:運健休學系教學及研究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本系自 96 學年度起新成立碩士班,名額 10 人,且逐年增加。目 前本系空間僅係辦公室,並無其他空間可供使用。 二、 空間需求為:研究生研究室 2 間、器材準備室 1 間、兼任教師休 息室 1 間、系學會辦公室 1 間。 擬辦: 一、運健休系現有教師 12 人,其使用面積如附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運健休系 12 12 4 1 1,218 5.20 二、運健休系現辦公及教學大部分集中在運動健康休閒大樓,經查該大 樓可能調整空間有 108 室(運健休中心已裁併歸體育室)、207 室(社 區中心)及 4 樓閣樓,建議由運健休系與體育室協調後統籌調配。 決議:請運健休學系與體育室協調整合空間之配置。 提案十 提案單位:民藝系 案由:民藝系專業設計教室及系學會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申請綜一 205 教室為專業設計教室。 二、 申請綜一地下室之社團辦公室讓民藝系系學會使用。 擬辦: 一、205 為一般教室,教務處表示如不影響文學院整體排課,則可考慮 調整為專業教室。 二、系學會空間建議可與學生社團借用(B105、B107、B109、B113)或 將 B101(現為沈明旺老師研究室-70 ㎡)隔成兩間使用。 決議: 一、 同意 205 教室改為民藝系專業教室,亦提供教務處安排一般課程使 用。 二、 系學會空間請與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商討借用綜一地下室學生社團之 空間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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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十一 提案單位:西語系 案由:西語系專業寫作教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西語系為執行教學卓越計畫,申請綜一 200 小教室寫作教室。 二、 該教室之相關分配上課系所已協調調課。 三、 該計劃相關之電腦設備及寫作軟體以採購完成,需有專門教是放 置,否則恐影響明年度計畫之申請。 擬辦: 一、綜一 200 為小教室,教務處表示如不影響文學院整體排課,則可考 慮調整為寫作教室。 二、本案如整體考量西語系及工學院相關系所之發展,原規劃請西語系 搬遷至法學院及管理學院,西語系簽奉核「西語系搬遷問題,請西 語系老師開會決定」。 決議:同意第一綜合教室 200 小教室調整為西語系寫作教室。 提案十二 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案由:本校「人文社會科學院大樓」興建構想書空間需求內容審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 95 年 10 月 13 日台高(三)字第 0950150526 號函及 95 年 12 月 7 日開會審議本大樓興建構想書審查意見辦理。 二、有關人文社會科學院大樓興建構想書空間需求內容詳附件資料。 擬辦:提請討論 決議:請文學院與總務處儘速研商教育部審查委員所提之意見,儘速將人文 學院構想書送教育部審查。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 12 時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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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學年度第 2 次空間分配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表

96.01.05. 提案內容 決 議 情 形 執 行 情 形 一、管理 學院整體 空間規劃 需求申請 一、B112,B113(防空避難室)、112(值日室)、113(資 訊控制室)、307(教師休息室)、427(天橋大廳)、 401~414(研究生研究室)、416(教師休息室)及 527(天橋大廳)等空間預留學校控管使用。 二、B115,B107,B108(防空避難室)及 318(天橋大廳) 分配學生社團使用。 三、教師研究室依管院實際教師員額分配,剩餘空間 由留學校預留控管使用。 一、管院訂於 96.01.22~01.26 進行搬遷。 二、417-418 調 整為管院電腦 教室。 二、法學 院因應管 理學院落 成遷駐, 整體空間 規劃需求 申請案 一、同意將法學院大樓 313(原資管系辦公室)規劃為 會議室,414、415 規劃為自習室。 二、同意保留法學院大樓 622、616(具獨立衛生設備)、 506、508、610、612、614 室做為教師研究室之用。 另同意楊鈞池老師由 607 室更換至 608 室。 三、其餘空間(203、205、206、314)需求暫不調整, 原管院所使用之空間(304、305、400、401、408、 409、410、411、412)仍由學校控管使用。 一、調整學生自 習室調整為 205、206、314 二、餘俟管院 搬遷後辦 理。 三、有關 生科所教 師陳健忠 老師實驗 室分配案 請總務處會同運健休學系及生科所共同會商,將吳佩 芳老師所使用之 501-1 實驗室遷回運健休大樓,並實 地會勘核實編列搬遷經費,並依比例共同分擔所需費 用。 醫學分子生物實 驗室設施建置工 程接近完工,預 定 95 年下學期 開學前可完成搬 遷。 四、化材 系 95 年 度教師研 究室和實 驗室需求 申請案 一、新進老師教師研究室需求,同意分配至法學院 601 室。 二、教師實驗室需求,由化工系先予調整分配。請教 務處在規劃分配全校教室時,能考量化材系空間需 求,修先調整空餘教室移撥化材系使用。 三、呂正傑老師、林宏殷老師及蘇進成老師教師研究 室更換之需求,請化材系徵詢三位老師是否同意搬 遷至管院,若無意願則須待人文院完工西語系搬遷 後,再行調整分配。 四、教學實驗室之需求,俟管院完工新教室啟用後, 請教務處將理工一 308 教室移撥化材系使用。 一、因管院搬遷 延遲,故 95 年 9 月新進教師王瑞 琪借用法學院 513 研究室。 二、已將理工一 308A 教室優先 移撥使用。 三、經瞭解三位 老師沒有意願搬 到管院,等有空 間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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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決 議 情 形 執 行 情 形 五、土木與環境工程學 系須有兩間研究室 申請案 一、請總務處先在理工一大樓內調整研 究室提供使用,若無適當空間再分配 至法學院 626 室及 624 室。 二、土環系教師分配在法學院大樓內之 研究室,應調整分配在同一層樓。 95 年 9 月新進教 師借用法學院研 究室 張惠雲--法 613 翁孟嘉--法 623 六、資訊工程學系增聘 教師研究室、實驗 室、成立教學實驗 室申請案 一、請教務處在理工一大樓移撥教室一 間(約 30~35 坪)提供資工系建置教 學實驗室。 二、教師實驗室需求,同意將法學院 410 及 411 室移撥提供使用。 三、新進教師研究室需求,俟管院大樓 完工後,全數分配至管院研究室。 為使資工系能集 中教學及研究空 間,已整體規劃搬 遷至法學院 4 樓, 內容詳如提案一。 七、通識教育中心教學 研討用申請案 同意將圖資大樓 515 及 516 室提供教師 備課、課間休息及課後討論之用。 業於 95.08 移撥提 供使用。 八、工學院請調整會議 室位置申請案 本案空間暫不調整 依決議執行辦理。 九、依理工大樓初始之 設計規劃,應用數學系 之使用空間分配於 4 樓 及地下一樓。本系將於 95 學年度成立碩士班, 為因應屆時教師及研究 生教學、研究需求,擬 規劃建置本系所需具前 瞻性、多元化之教學研 究空間設備,因此擬請 於 95 年度經管院大樓 完工後收回目前暫借予 統計所、亞太系及生科 系所使用之空間。 一、同意將理工二大樓 425、427、432、 434、436、438、440、442、444、446、 448 室,移撥應數系做為成立碩士班 之使用空間。 二、理工二大樓 B106、110 研討室,由 生科系與應數系兩系共同使用。 三、理工二大樓 417、419、421、423 室俟人文院完工相關空間調整後,再 移撥應數系使用。 一、原預定 95 年 9 月亞太系搬遷至 管院後移撥,惟因 管院搬遷延遲,有 關 95 年 9 月新進 教師研究室分別 安排至各教學大 樓。其中電機系教 師張文騰安排借 用理二 427 室(原 亞太系管理之空 間)。餘依決議執 行辦理。 臨時動議 提案一: 電機系三位新進教 師研究室申請案 同意分配使用管院三間研究室 因管院搬遷作業 延遲,故 95 年 9 月新進教師借用 理二研究室: 427-- 張文騰 512-- 吳松茂 515-- 郭馨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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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裁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一、請總務處參考其他學校做法,制 訂一合理之空間分配公式,以做為各 學術單位申請空間時之分配依據。 二、請總務處調查各系所目前使用之 空間面積與師生人數,做一分析比 較,以做為空間分配討論時之參考。 三、請總務處全盤考量本校各學院空 間需求,並做妥善規劃與分配。 四、各大樓演講聽請總務處與教務處 協調規劃設置大型黑板,以方便教學 使用。 五、為疏解各學術單位對空間之需求 壓力,請教務處在排課時,將所有課 程調配分散至星期一~五,並將各系 所上課地點適當調配至較有空餘教 室之大樓,以節省使用教室數量,藉 以騰出空餘教室移撥急需空間之系 所使用。若因此造成教師上課不便, 必要時由總務處調派交通車接送。 六、請總務處勘查理工一大樓陽台或 地下室等相關空間,評估規劃設置實 驗室之可行性。 一、依「大學設立標準」,每個學院因特性不 同,每位學生有一定的樓地板使用面積 之規定(如附表一)。惟目前本校各大樓 之配置因不同系所共用,故尚未完全符 合標準。 二、目前各系所實際保管之空間及各教學大 樓使用及配置之統計表(如附表二)。 三、為因應理學院之成長,及資工系未來發 展空間,資工系建議調整至管院及法學 院。另因人文學院尚在教育部審查作業 中,預估須在 98-99 年尚可完工進駐。 惟工學院各系之成長需求,理工一之空 間更顯窘迫,系所配置如附表一。 四、各大樓演講廳皆已設置活動型白板,以 方便教學使用,因其背後皆有背景布 幕,故不宜設置固定式(黑)白板。 五、教務處已依據各院班級數及授課時數分 配教室予各院,並請各院在排課時,將 所有課程調配分散至星期一~五,並將各 系所上課地點適當配置較有空餘教室之 大樓,以節省使用教室數量。 六、經勘查理一陽台或地下室評估空間規 劃:理工一地下室目前空間已供育成中 心、7-11 及教學實驗室使用,已無其他 空間增設實驗室,另於陽台等公共空間 增設實驗室,恐有違建築法規及影響公 共安全之虞,不建議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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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高雄大學各教學大樓配置圖 教 學 大 樓 院別 系所 系所 系所 系所 系所 理工第一實驗大 樓 工學院 電機系×2 土環系 化材系 都建所 西語系 理工第二實驗大 樓 理學院 應數系 應化系 應物系 統計所 生科系/所 法學院大樓 法學院 法律系 政法系 財法系 資工系 管理學院大樓 管理學院 應經系 資管系 金管系 亞太系 經研所 運健休大樓 運健休系 第一綜合教室 民藝系 大學設立標準 每名學生所需校舍樓地板面積(單位:平方公尺) 類 別 大學部 研究所 備 註 文法商、管理及教育類 10㎡ 13㎡ 理學、護理及體育類 13㎡ 17㎡ 工學、藝術及農學類 17㎡ 21㎡ 醫 學 院 23㎡ 29㎡ 國立高雄大學教學大樓樓地板面積及學生人數 院 別 樓板面積 使用面積 大學部 研究所 其他 總人數 平均面積 理工一大樓 27,830 19,480 800+225 200 70 1,295 15.9 ㎡ 理工二大樓 20,501 14,350 800 170 970 14.8 ㎡ 法學院 17,132 11,992 700+200 100+30 442 1,472 11.6 ㎡ 管理學院 14,142 9,900 980 70 97 1,147 9.4 ㎡ 文學院 12,975 申請中 700 30 80 810 ※ 樓地板面積:為使用執照上登錄之面積(含地下停車場、公共空間等) ※ 使用面積:樓地板面積扣除 30%公共空間面積 ※ 學生人數以大學生及研究所人數計算,在職專班、二技、學分班不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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