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性別差距—理論、行為、態度與文化價值之研究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性別差距—理論、行為、態度與文化價值之研究"

Copied!
28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性別差距—理論、行為、態度與文化價值之研究(第 2 年)

研究成果報告(完整版)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96-2414-H-004-044-MY2 執 行 期 間 : 97 年 08 月 01 日至 98 年 07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楊婉瑩 計畫參與人員: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廖慧娟 博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林珮婷 博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李冠成 處 理 方 式 : 本計畫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2 年後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8 日

(2)

性別差距-理論、行為、態度與文化價值之研究

兩年度計畫成果總體回顧 本計畫為兩年期計畫,從性別政治理論、行為態度乃至於跨國研究中探討性 別差異。本計劃試圖呈現性別差異在實際現象上,在不同層次(精英或群眾),不 同面向(議題、態度、價值、政黨認同、投票與政治參與)上,有不同研究焦點與 方向,所輻射發展出來豐富而多樣的研究可能。 在研究計畫第一年個人先是針對台灣政治現象的性別差異,寫作論文 "政治 參與的性別差異" 2007 年發表於選舉研究 Vol.14, No.2, 53-94.(TSSCI)。該研 究採用 2003 年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資料,來檢視台灣男女政治參與的差 異以及相關的解釋。除了關注台灣的性別現象,本年度也以性別觀點檢視跨國的 性別差距以及文化價值的變遷。2008 年初著重在跨國性別政治研究的面向,寫 作論文"女性主義與後物質主義的關係探究--世界價值變遷的一個側面考察",於 2008 年發表於問題與研究,Vol.47,No.1,pp.1-27.(TSSCI)。該論文主要重點在 於針對跨國女性主義價值的發展,透過世界價值變遷豐富的資料,來檢視性別差 異的跨國趨勢。(這個部份已於第一年度的期中報告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先前研究的基礎上,第二年度個人繼續探討性別差異的多元現象,並轉向 在政治菁英層次,分析立法院中的男女性召集委員權力的運作方式,其中的性別 差異與性別權力關係。寫作專文"關鍵性別比例與權力行使的關係—對立法院委 員 會 召 集 委 員 的 觀 察 ,"( 與 藍 文 君 合 著 ) 2008 年 12 月 發 表 於 政 治 學 報,No.46.(TSSCI)。除了菁英層次的性別差異,本年度繼續深入探討性別差異與 認同政治之間的關係,並探討台灣脈絡下,關鍵的社會政治分歧-族群與國族分 歧與性別差異之間的關係,以過去差異政治理論與經驗研究的基礎,深入認同政 治的探索,先後寫作專文"探討統獨態度的性別差異:和平戰爭與發展利益的觀 點 ,"( 與 劉 嘉 薇 合 著 ) , 於 2009 年 5 月 發 表 於 選 舉 研 究 ,Vol.16, No.1, pp.37-66.(TSSCI)。該文探討台灣國族主義的統獨之爭,如何在性別差異的軸線 上,交錯出不同的男女統獨立場之辯,而兩性的統獨立場差異,乃是因緣於統獨 在台灣脈絡下的討論中所蘊含的性別觀點的結果。此外,同年度並寫作"民族主 義的父系家/族譜的繁衍與衰落:台灣個案的經驗," 於同年度 6 月發表於人文及 社會科學集刊,Vol.21, No.2,pp.291-323.(TSSCI)。該文從由不同角度,理論出 發,探索性別、族群、國族政治三者在理論,以及在台灣的經驗性連結。 透過兩年度性別差異的研究,更顯示差異政治的複雜性。本研究計畫的龐雜 性,正在於性別差距既是一個統整性的大概念,在此概念下又可衍生出多樣的研 究主題,然而這些研究子題之間,卻又相互串連在差異政治的理論框架之下,個

(3)

人這兩年度的計畫目標在於開發並探索性別差異的多種面貌,隨著每個研究子題 的發現與結束,同時又不斷地開啟新的子題,不僅看到差異政治的豐富性,以及 許多仍待探究的議題,也期待在未來能有進一步研究整合的機會。 研究計畫成果具體內容 “民族主義的父系家/族譜的繁衍與衰落:台灣個案的經驗"一文,揉合了族 群、國族、性別等認同政治與差異的探討,結合理論與經驗的分析,於 2009 年 6 月發表於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Vol.21, No.2,pp.291-323.(TSSCI)。筆者以該 文為本計劃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以下為該論文內容。 “女性主義者,往往能看穿社群與人民這種誘人的語彙下,所隱藏的性別與 階級不平等。因為她曾經目睹看似無辜的家庭如何地隱藏了限制、分工、壓迫與 暴力,她對於所謂的母國故土也必然會是懷疑的。” (Cockburn, 1998: 44) 壹、前言 在民主化後的台灣,國家認同逐漸成為關鍵性的政治分歧,並以族群或省籍 作為認同或是動員的基礎。相關研究普遍認為,個人的國家認同或選擇乃是受到 個人所屬的族群影響,也就是,外省人傾向認同中國或主張兩岸統一,而本省人 傾向認同台灣或是主張台灣獨立。然而,國家認同的基礎如果是建立在個人所屬 族群基礎之上,進一步要追問的是,族群身分的根據為何?族群建立在多樣的基 礎之上,可能是基於客觀的共同語言、血緣或是宗教風俗,也可能是建立在主觀 的群體歷史記憶或是我群意識的基礎上。在台灣,主要的群族身份被建構為閩客 原與外省四大族群,1這樣的族群區分包含了人為政治操作以及社會建構。然而 在實際官方區劃上,基於解釋政治分歧或是政治操作的需要,族群往往被簡化為 客觀性的省籍差異,以來到台灣的時間差異作為主要的政治分野,將之區分為本 省人與外省人兩大族群差異。 依據個人來到台灣的時間先後所區分的省籍或族群身份(本省人 vs. 外省 人),表面上看來似乎是一種客觀的身份歸屬,然而該分類主要是建立在父系身 份的主觀判斷上。將個人的省籍由父親省籍加以界定,鮮少考量母親的省籍,族 群的系譜學,由父系一脈相承地建構完成,母系成為族群系譜中的虛線。狀似客 觀的族群身份,本身存在性別選擇的人為性。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過去的研究 中,所謂外省第二代當中,包含了父母皆為外省,以及父外省與母本省者,這兩 種情況下,母親來自於不同的族群,後代的族群或文化認同卻是一致地接近於父 1 在台灣對族群一般的看法是,早期有原漢之別,之後因為 1945 年以後來自於大陸各省市的新 移民,雖然使用不同的方言,但分享了共同的內戰流離記憶,與生活在台灣較久的舊移民之間因 為歷史經歷的隔閡,進而區分為本省與外省兩大不同族群,並進一步區分為閩客原與外省四大族 群。

(4)

親(王甫昌,1993)。這當中除了有族群權力不對等的原因之外,同時更存在男 女權力的不對等,父親掌握了優勢的族群(過去為外省),同時也是優勢的性別, 認同的結果必然是向父系傾斜的。過去多數研究對個人的族群身份的討論與操作 方式,乃是預設由父系所繼承而來,其結果是,所謂個人的省籍影響個人的國家 認同的這一普遍性敘述,其實指的是父親的省籍,決定了個人的族群以及國族認 同。 族群/認同的父系傳承此一宣稱能夠成立的另一個重要基礎,乃是母親作為 教化傳遞父系族群認同或文化的中介人,本身的族群身份以及認同主體性在夫妻 關係中被同化或抹銷。丈夫作為家庭中的戶長身份,影響了妻子的政治身份與認 同。在私領域家庭中夫與妻之間的權力傾斜,往往影響公領域的政治性意向與行 為,正如 Burns 等學者反覆申說的,公領域的意識或行為有其私領域的根源,「在

家 作 老 大 對 男 性 有 政 治 賦 權 的 作 用 」( “Being boss at home is politically empowering to husbands.” Burns, Schlozman, and Verba, 1997)。丈夫雖然無法改變 妻子繼承自父親的族群身份,但是卻對妻子的主觀族群與國族認同,具有重新再 形塑再社會化的能力。女性的族群身份與主觀認同,可能顯示的是,包夾在父親 與丈夫的族群與認同之間的協商或強制性結果。 族群與國家認同的連結,是否如上所述所言,建立在女性在家從父、出嫁從 夫的認同塑造與傳遞過程?這樣的宣稱預設了性別權力的不平等,以及民族主義 的男性中心。隨著社會的現代化轉型發展,兩性之間的社會與經濟權力即使仍存 在落差,卻也出現更多樣的流動而漸趨均勢,這樣的父系國族認同建構與傳遞是 否將隨著女性的賦權而出現鬆動?本文試圖回答這些問題,由性別的角度重新解 讀民族主義在台灣的發展,特別是國家認同的父系建構與傳遞。這樣的關切視角 源於:國族論述在台灣的現實政治與相關研究中,反覆暴露的性別盲,多數研究 習於以族群或政黨政治動員解釋國族認同,卻忽略族群的基礎是如何地建立在每 個小小家庭的性別政治中,性別在與族群的許多交會點上,不斷地被遺忘或忽 視。其結果是,族群與性別,民族主義與女性主義,被當成兩條沒有交會的平行 線,重複並再現了另一種的公私領域的性別政治分工。 本文的討論分為幾個部分:首先,由理論出發,透過女性主義的視野,對民 族主義的討論提出批判,揭露在多數民族建構過程中,如何地邊緣化乃至於排除 女性,以及在以男性為中心的民族主義中,女性與民族主義之間所存在的疏遠或 緊張關係。其次,在女性主義對民族主義的質疑的基礎上,本文繼而檢視台灣的 經驗,在不對等的性別權力關係下,主體的認同如何受到性別權力結構的影響, 其塑造或再塑造的過程包括兩種:由父親繼承的族群身份與認同,以及不對等的 夫妻認同的單向影響。再者,民族主義的父系傳承是建立在不平等的性別權力關 係的基礎上,其中牽涉到族群以及性別權力關係,當族群權力越趨均勢之後,性

(5)

別權力的發展與流動,如何使得的父系國族認同圖譜出現不穩定,也是進一步要 檢視的重點,也就是,女性的賦權可能使得父權在民族主義的傳承路徑中的影響 減落。本研究採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的第四期第四次「國家認同組」的 資料,作為主要的資料分析佐證。2透過經驗資料的分析試圖呈現,族群的身份 與認同傳承如何地繞過母親與妻子,依著父親與丈夫的族群身份,交疊出一張父 系傳承的國/族系譜,以及這樣的圖譜又是如何隨著性別權力的流動而轉變。 貳、誰的想像社群? 民族主義在傳統上被視為一種性別中立的意識型態,多數探討國族主義或是 民族國家的理論,往往忽略其與性別的關係,僅著墨於族群關係,或將族群視為 國家認同的基礎(Smith, 1983, 1986)。1980-90 年代,許多女性主義研究者紛紛 指出性別對於國家與國族主義討論的重要性,國族認同本身是高度性別化的概念 (Sluga, 2000; Walby, 2006: 118)。3國族作為想像的共同體,乃是人們與所屬社 群共享的認同經驗的文化再現。然而,究竟國族是誰的想像?女性是否共同參與 了共同體的想像?國族的記憶又是誰的記憶?國族的歷史陳述中,女性是否現身 以及如何現身?性別如何鑲嵌於國族的想像中?在這一系列的質疑中,女性主義 學者開始審視國族主義的父系特質,揭露其中的性別族群乃至於階級關係的多重 紋理。民族主義作為一種國族運動建構工程,女性主義研究者特別關注到,女人 在國族建構的過程中被他者化,民族主義的父系特質乃是其重要的面向。 國族主義作為一種運動訴求,女性在其中往往受到排除、被邊緣化,或僅只 是民族主義運動中的客體或工具。早期歐美女性主義者認為,國族主義往往將女 性的利益依附於國族利益之下,兩者之間存在緊張關係,因而由女性主義角度反 對國族主義。國族運動至始至終都是一個男性主導的工程,在可歌可泣的征戰輸 贏之中,「國族主義往往生產於陽剛化的歷史記憶、陽剛化的恥辱、與陽剛化的 希望」(Enloe, 1989: 44)。4國族不僅是建立在男性的經驗之上,同時在國族建立 後,女性的公民身分並未受到肯認,而是被隔離於私領域的非公民,女性在國族 建構過程中的他者身份以及被排除的歷史經驗,使得許多歐美女性主義者抗拒民 族主義。 2 本文使用資料係採自國科會人文社會處支助之「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該計畫係由中 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執行,計畫總主持人為章英華教授,國家認同組召集人為張茂桂。該資料 由中央研究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釋出。作者感謝上述機構及人員提供資料協助,然本文內容由作 者自行負責。該筆資料成功樣本數為 2016,調查時間包括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為 2003 年 8 月到 12 月。 3 1990 年代以前關於國族與性別的討論相當有限,主要代表有三本書分別為 Enloe, 1989; Jayawardena, 1986; Yuval-Davis and Anthias ,1989,參見 Walby (1992) 對這三本書的討論。 4

當然男性在此種族群國族運動中也同時是受害者角色,差別在於,民族主義對男性而言往往有 贏家與輸家,女性則經常是局外人。

(6)

相較於在男性打造的第一世界的國族主義之中,女性被排除的經驗,在第三 世界中,女性與國族主義的關係則較為迂迴。在 1970-80 年代,由第三世界如亞 洲或中東國家的被殖民國家經驗出發,部份女性主義學者開始關注到女性在第三 世界國族獨立運動中所扮演的積極角色;其中最具代表性者,如斯里蘭卡社會學 家 Jayawadena(1986),針對 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12 個跨文化(亞洲中東)國 家的研究,顯示婦女運動與國族運動平行並進的經驗。這些國家相似之處在於: 民族主義的工程企圖透過改革邁向現代化社會,以強化民族來對抗殖民母國;試 圖揚棄舊的王朝封建以及宗教傳統,並努力創造國族認同來動員國族獨立運動。 其中女性的解放乃是建構現代化獨立國家的一部份,因為透過婦女教育可以製造 出更好的妻子母親與家庭主婦,藉此提高國家品質,凝聚國族認同。在這些研究 個案中,婦女運動、現代化、以及強盛的國族三者乃是緊密相依且並行不悖的歷 史過程(Blom, Hagemann, and Hall, 2000: 5)。

然而,在第三世界中透過國族獨立運動來實踐婦女解放的樂觀想像,很快地 受到挑戰。弔詭之處正在於,國族主義的計畫雖然使得過去被限制的女性出現集 體行動的可能性,卻也同時限制了女性的發展疆域視界(Hall, 1993:199)。在許 多第三世界的國族運動中,即使提供婦女運動成長的空間,但是多數國家仍是以 國族計畫為優先,唯有當國家獨立了,完成現代化,婦女運動的目標理想才有可 能實現,國族運動優先於婦女運動的關係並未受到任何挑戰。雖然在國族獨立過 程中,男性常常動員女性參與或擔任後援,並允諾獨立後賦予女性權益,然而國 族獨立後,女性在國族重建過程中,扮演的主要角色還是國族成員的再生產者角 色,女性被性別化為客體,受到法律在民法繼承親權等各層面的歧視,而非平等 的公民。 究竟民族主義對於女性而言,是一個解放的福音或是再奴隸的框架?在不同 的民族主義型態中可以看到不同的關係(Vickers, 2002: 131)。學者 Walby (2006: 119,123)指出,性別與國族計畫之間的關係並無本質性的關係,在多數的情況下, 女性因為較少涉入民族主義的建構過程,而會疏離於民族主義,但是這樣的關係 並非必然的。Walby 指出,女性對民族主義的態度,乃是受到民族主義所處的脈 絡與其他議題的中介影響,例如民族主義與軍事主義、民主或宗教等不同中介價 值或議題的關係,影響著性別與國家認同的關係。如果建立國族的同時強調民主 價值,或是國族獨立乃是透過民主的過程來確立,在這種追求民主以及反殖民的 政治氛圍中,女性主義所追求的平等政治權往往與國族計畫相容,甚至是相輔相 成。相對地,民族主義若是建立在回歸傳統宗教基本教義的基礎上,往往充滿歧 視女性的教義,此種民族主義對女性而言自然非常不友善(Wably, 2006;Vickers, 2002)。因此民族主義與女性主義之間的關係並非固定不變的,必須放到台灣具 體脈絡中來了解,性別與民族主義之間的關係,究竟呈現出什麼樣的獨特經驗。

(7)

参、民族主義在台灣的父系傳承與衰退

在台灣,關於國族認同或民族主義的討論,往往建立在族群基礎上,然而族 群身份也是建立在父系中心的基礎之上。也就是,維持族群邊界以及族群文化認 同的,乃是透過女性在私領域中的臣屬性地位以及其主體性的消失,所建立的父 系中心的族群與國族認同的傳承。Yuval-Davis and Anthias (1989)and Yuval-Davis (1997)指出族群與國族建構乃是建立在特定的性別關係基礎上,性別在國族的三 個面向上有重關鍵性的影響,這三個面向分別是:國族的生物性再生產、文化象 徵性傳遞以及公民身分的建構。5因為女性乃是國族生物性以及文化性的再生產 者,國家往往試圖透過控制女性角色以及性別關係,來完成國族建構的目標,當 女性扮演這些國族計畫中所編派的角色,使得國族社群的生物性以及文化性邊界 被維護的同時,既有的男性中心與女性臣屬的性別秩序被維繫了,父系的民族主 義也得以確認。 就國族的生物性繁衍而言,若以國民黨政府遷台初期做為觀察當代民族主義 的起點,在當時反共復國的民族使命下,政府提倡的增產報國,將女性的生產轉 為保家衛國族群強盛的工具;而隨著國族現代化的進程,在優生保健法中所蘊含 的民族優生主義,以及兩個恰恰好代表民族進步的口號中,女性又成為民族國家 傳遞香火以及民族進化的媒介。掌握生育/再生產的自主性雖然是女性主義重要 的訴求,然而,如同在台灣的經驗顯示,女性的再生產並不是自己所擁有的,而 是受制於民族大業與國家計畫的需要。生產、養育與教育兒童乃是族群與國族認 同再生產重要的過程與機制,不論是在傳統的民族主義或是現代化的民族主義, 女性都扮演了生育養育國族與種族下一代的重責大任,也因而控制女性的性與繁 衍往往被視為民族再生產很自然的一部分(Yuval-Davis, 1997;Palmary, 2006)。也 因此女性持續地生產著與複製著國族的下一代,卻又在民族計畫中失去主體性。 除了控制女性的生物性的再生產,民族主義更可能維繫傳統的性別關係,透 過女性來鞏固與傳遞國族傳統文化。Diamond( 1975)將遷台初期的威權國民黨政 權與德國納粹政權類比,指出兩種民族主義政權都是高度軍事化與反共產主義的 政權,同樣強調對領袖國家以及民族的效忠,同時也強化特定的性別分工,在兩 個民族主義政權下,女性被孤立在臣屬於公領域的私領域之內,扮演了賢妻良母 的角色,女性被教化為好妻子、好母親以及家庭主婦,在對共產政權的對抗中, 5女性在國族計畫中至少扮演了五種可能的角色:擔任國族成員的再生產者,擔任國族界線的再 生產者,參與國族意識型態的再生產以及文化的傳遞,象徵族群文化的差異,或是直接參與民族 主義運動(Yuval-Davis and Anthias, 1989:7;Yuval-Davis, 1997)。在各種角色中,女性看似重要, 卻受限於國族需要與目的。例如,女性往往象徵族群文化的差異,使得國族運動透過強化女性的 傳統角色來體現凝固國族文化的光輝傳統,女性所代表的乃是尋求國家獨立所試圖回復或保護的 傳統認同的象徵。(Narayan, 1997: 17-19; McClintock, 1995: 365)。典型代表如伊斯蘭教的頭巾代 表了族群文化的表徵,然而這種民族主義與宗教復興運動結合的同時,不斷地強化傳統女性附屬 性角色。

(8)

扮演了社會服務與輔助的角色。在維繫傳統中華文化上,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角 色分工,以及男尊女卑的性別秩序,也在這樣的民族主義計畫中被強化,女性成 為維繫教化傳遞既有民族文化的媒介。除了傳統性別角色的分工,女性的公民身 份與資格也同樣是不完整的,女性次等公民化的情況也出現在台灣,陳昭如(2004) 研究指出台灣的國籍規範的性別歧視有四種型態:女性國籍的從屬性、父系優先 的國籍傳承、性別化的歸化要件與程序、享有權利的國民與不受保障的移民二元 區分的性別效應。國族在公民身分的認定選擇上顯然也是高度性別化的。 簡言之,在當代台灣的民族主義的發展經驗中,女性生物性地再生產了國族 的下一代,安分地在私領域中傳遞了國族文化,並扮演著國族所規範的次要公民 角色。可以說,國族計畫沒有女性的配合無以為繼,然而,女性的主體性卻也不 斷地消失在國族計畫對女性角色的工具性控制之中,在民族主義中女性主體的抹 消,使得國族認同成為父系中心的認同。國族認同的父系中心,這個看似抽象的 概念,其實有著非常清楚的徵兆紋理,也是本文將進一步透過經驗資料揭露呈現 的重點。在個體層次的界定與操作上,其所指涉的是國族認同乃是依循著,以男 性為中心而女性為附屬的性別秩序而發展,具體呈現在兩個層面:一是在垂直的 代間關係中,國族認同以父親為主體,母親成為自然化父親對個人國族認同影響 的媒介;二是在水平的家庭關係中,妻子的附屬地位,使得其國族認同也附屬於 先生的認同。而垂直代間的父系認同之所能夠持續繁衍,往往必須建立在水平夫 妻關係中的丈夫認同的優勢宰制。透過傳統的婚姻家庭中的垂直與水平連結延續 下去,個人的族群身份與國家認同也隨之轉化為父系族群身分以及認同。然而, 認同的父系中心建立在特定傳統的性別關係之上,隨著民主化以及現代化的發 展,民族主義運作所依存的社會結構與性別權力關係隨之演變後,這樣的父系中 心的國族認同也將受到挑戰而隨之鬆動。父系中心的國族認同,依其傳承與演變 可進一步區分為以下兩個部分來加以討論: 1. 父系國族認同的直系與旁系傳承 個人的族群的身分與認同往往被視為國族認同的基礎,然而,個人的族群身 分與認同如果是以父系為中心的,其國族認同也必然是以父系為主的。因此,要 推論國族認同的父系中心,必須回溯到族群身份與認同的父系特性。國內多數研 究族群政治的學者,雖然注意到父母隸屬不同族群對於子女的影響與意義,但在 資料處理習慣上、官方的認定方式以及一般普遍性認知中,多數仍舊以父親的族 群來界定個人的族群屬性,也就是以父親的省籍來歸類受訪者的省籍。6透過父 親省籍決定個人的族群之後,進一步推論出以父親族群為基礎的國族認同模式, 6少數例外者如蕭新煌(2002),蕭研究將受訪者族群分為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原住民以及 雙重認同者五組。依據受訪者所採取的認同是父親或母親來加以歸類,同時如果受訪者對父母兩 邊不同的族群背景都認同,則可歸為雙重認同者,但這是少數的例外。

(9)

例如,所謂(父親為)外省人傾向認同中國或主張兩岸統一,而(父親為)本省 人傾向認同台灣或是主張台灣獨立。 這種父系指定的血緣族群身份與國族認同,演練久了就成了自然定律,在父 母都屬於相同省籍的情況下,父與母的個別影響不容易顯現。在族群通婚的情況 下,似乎提供了一個檢驗比較不同族群的父與母對於子女的影響,但又往往與通 婚的族群效果相混。國內關於通婚對於族群融合或是族群認同的討論相當有限, 最完整的討論主要是王甫昌的相關研究(1993;2001)。王甫昌(1993)採取同 化以及多元論檢視通婚對於族群意識的影響發現:就父母通婚對子女的影響而 言,第一代父母通婚(父外省+母本省)與否對第二代的影響有限。父母不同省 籍通婚對於第二代外省人的認同同化、語言同化、以及對省籍議的題態度並無顯 著影響。在該研究中,通婚對文化融合的影響並不明顯的推論根據在於:將外省 男性與本省女性通婚的第二代,與外省內婚的第二代,兩者加以對照比較顯示, 這兩種所謂外省第二代(父母內婚與外婚)出現相似的認同與態度。對於通婚與 非通婚,對於認同或文化融合效果有限,該文的解釋為,研究當時外省族群擁有 優勢同化所致。然而,由性別的角度來解讀,關鍵或許在於:這兩種婚姻組合(不 論是內婚或外婚)的共同點是,父系省籍的一致(同樣是外省),因而對於後代 的影響也一致。父系血統主義決定了認同的方向與內涵,由於父親的省籍具有決 定性影響,第二代只是延續了父親單方面的省籍與認同,通婚與否並非關鍵。 在過去的研究中,兩種婚姻型態(內婚與外/通婚)所產生的兩種外省第二代 在認同上所存在的相似性,可能是源於省籍族群通婚的融合效果失靈,也可能是 源於父系決定論。過去解釋婚姻對認同產生的影響,只看到族群權力差異而沒有 注意到性別權力的差別,忽略了在認同中所存在性別權力關係,特別是在家庭這 樣傳統的私領域關係中的性別角色。7本文並非要推翻通婚對於族群文化融合的 可能影響,而是試圖說明:通婚的文化融合效果之所以有限,一則可能源於族群 之間權力差異,導致強勢族群同化弱勢族群;二則更可能是因為父與母性別的不 7解釋通婚融合效果有限,忽略性別的影響,在推論上可能的問題有二:一是,由於通婚型態相 對單一,在台灣的族群政治生態中,早期因為政治與文化因素,流亡來台的女性比率遠低於男, 多數以眷屬身份來台少有單身,初期由大陸來台的男女比例為 3:1,也因此通婚的型態以外省男 性(父)與本省女性(母)的組合居多,因此甚難以由單一種通婚型態所造成的無差異來解釋通 婚融合效果失靈。隨著世代遞移,通婚型態越趨多元化,除了過去的父外省與母本省的組合外, 各種通婚型態也逐漸增加,不同的父母通婚型態的下一代是否有相似的認同,抑或是仍舊是依隨 著父親而發展出不同的認同。在這種情況下,提供我們進一步區辨,在認同的影響方向上,究竟 是通婚失靈還是父系宰制的可能性。二則,在既有通婚的研究中,通婚與未通婚對後代的影響, 在選擇比較參照的對象上便存在性別差異。一般檢驗通婚效果的關鍵組別乃是父外省與母本省通 婚的第二代,而要選擇沒有通婚的比較對照組,究竟是父母都是外省人的第二代,抑或父母都是 本省的第二代,背後便已經預設了父系或是母系的比較座標。比較對照組的選擇背後往往預設了 父系血緣主義,如果沒有父系假設,檢驗通婚的效果,也可以將父親為外省人與母親為本省人通 婚的第二代視為本省第二代,與父母都是本省內婚的第二代加以比較,假設兩者之間出現差異, 正可以顯示通婚具有融合的效果,使得父外省與母本省的第二代產生不同於父母皆為本省的認同 鬆動。

(10)

對稱影響,使得通婚的融合效果受到父系血緣主義的影響而削弱,當個人延續著 既有的父系族群身份的同時,也繼承了父系的認同,因而通婚不具融合效果正是 因為:在既有的單一通婚型態中,母親的影響小於父親的影響,亦即,父母對子 女的國族認同影響是單面的,由父親繼承到子女,少有來自母親的影響。 另一方面,父系身份與認同的延續除了來自於父親之外,更可能受到個人婚 姻中配偶的影響。婚姻對於個人認同的影響,牽涉到婚姻中的家庭社會化功能。 婚姻具有社會化的功能,個人成年後進入婚姻受到配偶的影響,甚至大過於原生 家庭父母的社會化影響。由於配偶間的互動互賴加深,使得夫妻之間相互調適化 解歧異,結果是兩者的政治態度認知越趨相近,產生同質性的家庭,婚姻對夫妻 具有社會化融合趨同的效果(Beck and Jennings, 1975; Stoker and Jennings,

1995)。然而這種融合的過程是否是平等雙向的,配偶間相互影響,抑或是單向

的同化?社會化研究中也指出,在婚姻中女性較男性更容易受到配偶的改變而影 響其既有的政治定向,其主要的解釋為婚姻中的權力關係影響了配偶政治態度的 分配;在家庭中擁有較多經濟資源能力、時間管理的自由度、以及在家務分工以 及決策上擁有較多權力者,越有可能會左右家庭中缺乏權力者的政治態度(Burns,

Schlozman, and Verba, 1997)。在私領域家庭中的性別權力關係,對於傳統公領

域的政治態度認同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而家庭中的男尊女卑的性別權力關係,正 使得男性對女性產生認同同化的可能。 王雯君(2003)探討婚姻對於女性的族群認同的影響,將焦點放在客閩通婚, 發現不論婚前婚後,女性個人認同皆以血緣原生論為主,只是婚後會因為環境語 言等其他因素,逐漸形成多重認同(即是閩南人也是客家人)。配偶之間相互影 響力的來源,以權力的角度來看,除了族群之間存在權力關係之外,另一個權力 關係的場域則在於性別,如果性別關係並未朝向均勢發展,則婚姻的影響仍然具 有方向性可循,其方向性是由優勢性別影響劣勢性別的認同,也就是:婚姻中的 配偶影響是單向的,由丈夫影響妻子,而非相反的路徑。 2. 流動的性別權力與衰退的父系民族主義 國家認同的內涵是父系中心的,其傳承發展路徑更是依循父系擴散的。上述 這樣的觀點指出許多言而未明的假設,也揭露了女性主義對於民族主義論述的批 判。然而,這樣的討論的可能危險在於,將這父系的民族主義,神話化為生生不 息、源源不絕的自我再生系統,亦即將國家認同視為固定不變的;然而,如同 Duara 所言,國族認同做為相對關係的認同(a relational identity)(轉引自 Pierson,

2000: 53),作為一持續社會建構的過程,乃是在主體意義論述系統、物質條件、

社 會 實 踐 以 及 制 度 性 結 構 所 交 織 而 成 的 特 定 歷 史 社 會 脈 絡 中 所 建 構 的 (Ranchod-Nilsson and Tetreault, 2000: 56),亦即國族認同乃是在特定的具體的關

(11)

係脈絡中形塑、再生產以及抗拒再生產的結果,而認同如果是一動態的權力競爭 的結果,其中流動的權力關係就不能忽略。 國族認同既是流動的,自然受到族群與性別權力關係的演變的影響,特別是 少數族群或是弱勢性別獲得政治賦權後,其認同的主體性也將得到確認。過去的 研究往往將重點放在族群權力關係的演變,而忽略其中性別權力的變化。王甫昌 (1993)早期研究發現通婚與否對於文化認同確實有影響,但通婚對認同的影響 男女有別。通婚後的第一代外省男性仍保持其原本的文化語言認同,但第一代本 省女性則不然,在通婚後其語言文化的認同將容易受到同化,接近外省族群。8 相隔近十年之後,王甫昌(2001)再次探索了台灣族群通婚的現象與影響,結果 發現,台灣的族群通婚比率與過去相較呈現增加的趨勢,越年輕的世代隨著文化 的接觸通婚率越高,而通婚型態也擺脫了由強勢群族男性娶弱勢族群女性的形態 (早期男外省女本省),呈現更多元的通婚型態;與通婚型態多元的發展平行的 現象是,通婚對於族群相關與認同態度上所出現的影響也越趨混合,沒有明確的 方向。在過去通婚型態中,只有單向的外省影響本省,對於外省人沒有太大的影 響;但是隨著通婚比率與型態多樣化,其影響的方向也更複雜,對於外省人的影 響似乎增加了,但對於本省人的影響則減少。9通婚的影響越來越複雜,我們可 以推論其背後的原因在於:族群的接觸越趨頻繁溝通距離縮小,通婚型態越多樣 且普及、以及族群之間的政治文化影響力越來越平等或多元,不同族群在不同領 域(政治經濟文化語言)佔有不同優勢,使得族群之間的影響可以更彈性地流動, 而非單向的由優勢族群流向劣勢族群。其中關鍵的因素更在於:族群之間權力越 趨平等均勢,不論是閩南族群的集體政治力量上揚以及集體信心大幅提升,或是 外省族群雖然集體焦慮提高,但仍被認為是台灣擁有最強政治勢力的少數族群 (蕭新煌,2002),族群之間的權力流動分配與早期的高低階層化已有所不同。 然而,過去關於族群間文化融合或是認同流動的相關研究,雖然看到族群之 間權力的消長以及對少數族群的賦權,使得文化的融合得以順利進行,國族認同 逐漸打破族群的藩籬,但忽略了蘊含其中的性別權力結構,以及隨之而來的認同 的性別傾斜(gender bias)問題。認同的單一方向性的消失,除了既有弱勢族群 獲得賦權,改變既有權力關係之外,另一個關鍵的因素,則是性別權力關係的轉 變,女性的賦權也將改變既有的父系中心的發展路徑。如果性別權力關係並未改 善,仍是男強女弱的關係,族群之間透過通婚的相互影響將仍是有限的,認同仍 將是依隨著父親與丈夫的模式。隨著性別權力關係的改變,女性獲得賦權,父系 8 然而第一代的通婚型態有其人口結構特殊性(男外省人與女本省人的結合),第二代的通婚則 建立在不同的文化互動交流基礎上,或許經過不同族群共同的生活經驗以及文化的瞭解後,第二 代通婚者,將會出現不同於第一代的現象。這種特定族群通婚型態中夫對妻產生影響,也就是通 婚對男女認同的差異影響是否有普遍性? 9外省人在台灣認同及雙重認同的比例增加了,但在本省人方面,則因為選舉時的族群動員及大 眾傳播媒體影響下,反而削弱了通婚所帶來的衝突緩和功能。

(12)

中心的民族主義也將出現鬆動。父系中心民族主義的宣稱,雖能掌握台灣性別權 力的傾斜現象,但也預設了永恆的不平等,忽略女性因賦權增能所產生的流動性 的性別權力關係,以及性別關係的多樣面貌。父系的國族認同乃是建立在不平等 的兩性權力關係之上,但性別權力結構會隨著社會性別意識或是結構轉型而改 變,包括婦女運動的發展,整體社會結構的現代化轉變,都可能改變既有的性別 權力關係,使女性獲得賦權。生長於不同世代的女性,經歷不同的社會性別意識 氛圍以及擁有不同的社會經濟基礎,在政治意識與能動性上,也將會有所不同。 觀察性別權力的變遷,可以先由台灣婦女運動的發展來檢視。1972 年以前 幾乎沒有任何婦運或爭取女性權益的論述出現,1972-1981 年間女性主義思潮開 始出現於翻譯與相關著作中,1982 年之後婦女新知出版社以及相關婦女團體陸 續成立,可以視為台灣婦運組織化的起點(張晉芬、林芳玫 1999,范雲,2003)。 10隨著民主化的發展,婦女團體透過社會運動的參與,喚醒社會的性別平等意 識,並具體地推動一系列相關性別法案,以促進性別平權的落實,同時透過體制 內與體制外的行動促進政治氣候的改變(梁雙蓮、顧燕翎,1995)。進入 21 世紀, 累積過去近 20 年的社會部門的運動能量後,婦運的努力更轉向改造國家體制的 方向推動,主要以性別主流化為中心,並將性別平權視為國家責任。整體社會運 動的結果,不論是性別意識,或是法律權利的保障,相較於過去,有不少累積性 的成果,也逐漸鬆動傳統以及既有的男尊女卑性別權力結構。 除了婦女運動的對女性賦權有正向的影響之外,性別權力關係的轉變更建立 在相對物質基礎的改變上。傳統社會中,女性之所以缺乏個人的主體性,除了源 於傳統社會的性別角色分工,更受制於女性在社會經濟結構上所處的邊陲位置。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現代化轉型,當女性取得了教育以及經濟上的發展機 會,可配置的資源與能力也隨之提升,女性在主體的認同上,也將獲得增能賦權, 發展出獨立自主的政治看法與認知態度。社會的集體改變也影響家庭性別關係的 改變,兩性的互動關係受到兩方的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當夫妻物質基礎差異越 大,相對的權力落差越大,當兩者之間的社會經濟權力差距縮小後,個體的自主 性也可能隨之成長。當性別權力漸趨均勢,女性獲得賦權,可以預見的是既有的 父系的國族認同將隨之減弱。 肆、資料檢證 歸結上述對於國族認同的討論,可以推論出在台灣關於國族主義的發展,有 10 范雲將婦女運動分為四波,第一波以呂秀蓮的初試啼聲為代表;第二波則是運動團體的組織 出現,以婦女新知雜誌社為代表;第三波則是解嚴後多元婦女團體的出現;第四波則是婦運的差 異與異質化階段。其中以 80 到 90 年代為婦運關鍵發展階段。

(13)

兩種可能的趨勢: 一是整體而言,在性別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下,國族認同乃是 以男性為中心,透過直系與旁系的親屬家庭關係而加以傳承:(1)直系的傳承所 指的是,父親對個人認同的大於母親;(2)平行旁系的親屬關係中,最主要的則 是在配偶的關係中,先生對太太的國族認同有宰制性的影響。二是就發展動態而 言,隨著女性的賦權以及性別權力關係的改變,這樣的父系傳承圖像將隨之減 弱。以下透過分析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的第四期第四次「國家認同組」的 資料,分別檢視這樣的整體直系與旁系傳遞的國族認同,以及隨著性別權力轉變 所出現的父系國族認同衰退的趨勢。 一、 直系與旁系傳遞的國族認同 父系中心的國族認同,簡言之,預設著台灣有著「在家從父,出嫁從夫」的 國族認同模式。要揭露這樣的模式,可以比較父與母以及夫與妻的省籍對於後代 以及配偶的相對影響,並進一步區分為兩個子假設。父系國家認同第一個假設 是:父親比母親對個人的國族認同有更具決定性的影響。父系國家認同的第二個 假設為:夫對妻的國族認同的影響,大於妻對夫的影響。 不論是比較父與母對子女,或是夫對妻對國族認同的相對影響,必需先確認 國族認同的定義,國族認同或民族主義乃是個人對於所屬的政治共同體的確認, 在台灣涉及兩個層面:一是情感上個人所認同或歸屬的群體,也就是民族認同究 竟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的爭議;二是建構屬於該群體的政治實體,也就是國家選 擇為統或獨的爭議(吳乃德,1993)。11廣義而言,在台灣民族主義的兩種討論方 式,皆涉及對國家/民族範圍的不同想像,一是台灣人或是中國人的民族認同, 另一個則是台灣獨立或是中國統一的國家選擇。因此,本文分析國家認同的傳 遞,將同時包含統獨的國家選擇以及台灣人或是中國人的族群認同。 根據假設一,以下表 1 與表 2 比較父親與母親對個人國族認同的影響。由社 會化角度,父母在子女認同的社會化過程中,往往扮演著中間人(Middlepersons)

的角色,父親與母親對子女的國家認同都擁有影響力(Beck and Jennings, 1975)。

12表 1 與表 2 未經控制的整體卡方檢定的部分正呈顯出這樣的結果,也就是父 與母的省籍對於個人的國族認同都有顯著性的影響。然而,更關鍵的問題則是, 誰的影響較為重要?比較相對影響,表 1 結果顯示:控制父親的省籍後,母親省 籍對個人的認同的影響減弱且轉為不顯著了,顯示母親省籍對個人的影響主要是 來自於父親。相對地,表 2 結果顯示:即使控制了母親的省籍,父親的省籍對個 11民族認同的範圍往往與國家界線的選擇一致,自認為台灣人者往往傾向支持獨立,自認為中國 人者往往傾向支持統一,但是並非絕對的,受到許多外在現實因素條件的影響。 12其中,父親經常透過母親傳遞其政治定向與認同。在政黨認同的研究上,父親的影響是相當明 顯的,但是當父母的政黨認同不一致時,子女很可能會採納母親的定向,主要的原因是父親雖然 是重要的媒介,但其影響大部分是透過母親傳遞給子女。

(14)

人的影響多數仍呈現顯著的影響力。根據假設二,以下表 3 與表 4 比較男女的配 偶對個國家選擇與族群認同的影響。表 3 中,總和的部分發現妻子自己的省籍 對於認同有顯著影響,但控制夫省籍之後,其自身省籍的影響力減弱或變不顯 著;相反地,表 4 丈夫自己的省籍同樣對個人的認同有顯著影響,但是控制妻省 籍後,則夫個人的省籍對於認同的影響則較不受到影響。 表 1:控制父親省籍,母親省籍對受訪者國家認同(國家選擇與族群認同)之影響 表 1-1 控制父親省籍 母親省籍對受訪者國家選擇之影響 表 1-2 控制父親省籍 母親省籍對受訪者族群認同之影響 父 親 省籍 母 親 省籍 國家選擇 總計 族群認同 總計 獨立 現狀 統一 台灣人 都是 中國人 本省 本省 602 414 262 1278 943 334 70 1347 47.10% 32.39% 20.50% 100.00% 70.01% 24.80% 5.20% 100.00% 外省 0 3 3 6 3 2 1 6 0% 50.00% 50.00% 100.00% 50.00% 33.33% 16.67% 100.00% X2=5.914, P=.052 X2=2.015, P=.365 外省 本省 24 27 46 97 33 45 20 98 24.74% 27.84% 47.42% 100.00% 33.67% 45.92% 20.41% 100.00% 外省 16 47 61 124 17 64 44 125 12.90% 37.90% 49.19% 100.00% 13.60% 51.20% 35.20% 100.00% X2=5.898, p=.052 X2=14.374, p=.001 總和 本省 626 441 308 1375 976 379 90 1445 45.53% 32.07% 22.40% 100.00% 67.54% 26.23% 6.23% 100.00% 外省 16 50 64 130 20 66 45 131 12.30% 38.46% 49.24% 100.00% 15.27% 50.38% 34.35% 100.00% X2=66.803, p<.001 X2=187.652, p<.001 表 2: 控制母親省籍,父親省籍對受訪者國家認同(國家選擇與族群認同)之影響 表 2-1 控制母親省籍 父親省籍對受訪者國家選擇之影響 表 2-1 控制母親省籍 父親省籍對受訪者族群認同之影響 母 親 省籍 父 親 省籍 國家選擇 總計 族群認同 總計 獨立 現狀 統一 台灣人 都是 中國人 本省 本省 602 414 262 1278 943 334 70 1347 47.10% 32.39% 20.50% 100.00% 70.01% 24.80% 5.20% 100.00% 外省 24 27 46 97 33 45 20 98 24.74% 27.84% 47.42% 100.00% 33.67% 45.92% 20.41% 100.00% X2=39.659, P<.001 X2=67.334, P<.001

(15)

外省 本省 0 3 3 6 3 2 1 6 0.00% 50.00% 50.00% 100.00% 50.00% 33.33% 16.67% 100.00% 外省 16 47 61 124 17 64 44 125 12.90% 37.90% 49.19% 100.00% 13.60% 51.20% 35.20% 100.00% X2=.993, P=.609 X2=5.904, P=.502 總和 本省 602 417 265 1284 946 336 71 1353 46.88% 32.48% 26.64% 100.00% 69.92% 24.83% 6.65% 100.00% 外省 40 74 107 221 50 109 64 223 18.10% 33.48% 48.42 100.00% 22.42% 48.88% 28.70% 100.00% X2=95.540, P<.001 X2=230.463, P<.001 表 3: 控制夫省籍,妻(個人)省籍對國家認同(國家選擇與族群認同)之影響 (個人) 表 3-1 控制夫省籍 妻(個人)省籍對國家選擇之影響 表 3-2 控制夫省籍 妻(個人)省籍對族群認同之影響 省籍 省籍 國家選擇 總計 族群認同 總計 獨立 現狀 統一 台灣人 都是 中國人 本省 本省 129 135 65 329 273 63 18 354 39.21% 41.03% 19.76% 100.00% 77.12% 17.80% 5.08% 100.00% 外省 11 12 10 33 15 13 5 33 33.33% 36.36% 30.30% 100.00% 45.45% 39.39% 15.15% 100.00% X2=2.039, P=.361 X2=16.384, P<.001 外省 本省 6 18 15 39 14 18 9 41 15.38% 46.15% 38.46% 100.00% 34.15% 43.90% 21.95% 100.00% 外省 2 20 8 30 5 14 10 29 6.67% 66.67% 26.67% 100.00% 17.24% 48.28% 34.48% 100.00% X2=3.115, P=.211 X2=2.842, P=.241 總和 本省 135 153 80 368 287 81 27 395 36.68% 41.58% 21.74% 100.00% 72.66% 20.51% 6.83% 100.00% 外省 13 32 18 63 20 27 15 62 20.65% 50.78% 28.57% 100.00% 32.26% 43.55% 24.19% 100.00% X2=6.204, P<0.05(=.045) X2=42.686, P<.001 表 4: 控制妻省籍,夫(個人)省籍對國家認同(國家選擇與族群認同)之影響 (個人) 表 4-1 控制妻省籍, 夫(個人)省籍對國家選擇之影響 表 4-2 控制妻省籍, 夫(個人)省籍對族群認同之影響 省籍 省籍 國家選擇 總計 族群認同 總計 獨立 現狀 統一 台灣人 都是 中國人

(16)

本省 本省 198 99 65 362 262 90 20 372 54.70% 27.35% 17.96% 100.00% 70.43% 24.19% 5.38% 100.00% 外省 6 14 33 53 4 28 22 54 11.32% 26.42% 62.26% 100.00% 7.41% 51.85% 40.74% 100.00% X2=56.145, P<.001 X2=102.834, P<.001 外省 本省 9 8 8 25 15 9 3 27 36.00% 32.00% 32.00% 100.00% 55.56% 33.33% 11.11% 100.00% 外省 3 7 19 29 1 16 12 29 10.34% 24.14% 65.52% 100.00% 3.45% 55.17% 41.38% 100.00% X2=7.292, P=.026 X2=19.564, P<.001 總和 本省 207 107 73 387 277 99 23 399 53.49% 27.65% 18.86% 100.00% 69.42% 24.81% 5.77% 100.00% 外省 9 21 52 82 5 44 34 83 10.98% 25.61% 63.41% 100.00% 6.02% 53.01% 40.97% 100.00% X2=77.045, P<.001 X2=137.606, P<.001 透過比較卡方值與統計檢定,可以看到,父親、母親以及配偶省籍對個人認 同都有影響,但是經過控制後,可以看到父親對個人認同的影響大於母親,同時 妻子的認同容易受到丈夫的影響,但是因為上述表格中,有些細格數的樣本過 少,使得某些表內檢定的不顯著可能受到影響,造成推論上的不穩定與困難。因 此透過多元勝算模型(multinominal logistic model,簡稱 MNL),可以進一步驗 證這兩個假設。檢視第一個假設父系認同的直系傳承,表 5 的 MNL 模型中,在 自變項放入父親的省籍以及母親的省籍,透過這樣的控制模型,可以同時比較父 親與母親省籍對個人國族認同的相對影響力。在國家選擇的模型中,結果顯示: 父親為本省籍、母親為本省籍皆顯著影響受訪者偏向獨立的傾向。更精確的說, 控制其他變數不變的條件下,相對於外省籍父親,當受訪者父親為本省人時,其 認同獨立的勝算(odds)約是統一的 3.9 倍;而相對於外省籍母親,當受訪者母 親為本省人時,其認同獨立的勝算(odds)約是統一的 2.4 倍。在族群認同的模 式中,父親為本省籍、母親為本省籍皆顯著影響受訪者認同台灣人的傾向。更精 確的說,控制其他變數不變的條件下,相對於外省籍父親,當受訪者父親為本省 人時,其認同台灣人的勝算(odds)約是中國人的 8.1 倍;而相對於外省籍母親, 當受訪者母親為本省人時,其認同台灣人的勝算(odds)約是中國人的 4.2 倍。 簡言之,透過表 5 資料結果顯示,父親與母親確實對個人的國族認同皆有重要的 影響力,兩者皆是個人認同重要社會化來源,但是父親的省籍對於個人的國族認 同的影響倍數,不論是在統獨或是台灣人中國人,皆相對於母親較高,也就是父 親省籍在國族認同的影響上影響大於母親。 其次,檢視第二個假設父系認同的旁系傳遞,比較夫妻的省籍對個人認同的

(17)

影響,除了控制受訪者本人的省籍,並加入配偶的省籍以進行比較之外,另外需 要控制受訪者本身的性別,以檢驗配偶的相對影響,是發生在男性或是女性受訪 者。表 6 將男女樣本分開,分別以多元勝算模型(MNL)的模型來檢驗,夫相 對於妻,以及妻相對於夫的配偶省籍對人認同的影響。表 6-1 檢視男性樣本中, 個人省籍(主流以父系為主)以及配偶對個人國族認同的影響:在國家選擇的模 型中,個人(父親)為本省籍顯著影響受訪者偏向獨立的傾向,但配偶的省籍則 對國家選擇無顯著影響。控制其他變數不變的條件下,相對於外省籍,當受訪者 本人(父親)省籍為本省人時,其認同獨立的勝算(odds)約是統一的 13.7 倍。 相似地,在族群認同的模式中,個人(父親)為本省籍顯著影響受訪者認同台灣 人的傾向,但配偶的省籍則對國家選擇無顯著影響。控制其他變數不變的條件 下,相對於本人(父親)省籍為外省人者,當受訪者本人(父親)省籍為本省人 時,其認同獨立的勝算(odds)約是統一的 70 倍。相反地,表 6-2 女性樣本的 部分,在國家選擇的模型中,則是受到配偶省籍顯著的影響。相對於配偶為外省 人,當配偶省籍為本省人時,其認同獨立的勝算約是統一的 4.7 倍。在族群認同 的模型中,雖則同時受到父親與配偶省籍的影響,但是配偶省籍的影響相對於父 親省籍對個人族群認同的影響倍數較大,相對於配偶為外省人,當配偶省籍為本 省人時,其認同台灣人的勝算約是統一的 8.6 倍。相對於本人(父親)省籍為外 省人者,當受訪者本人(父親)省籍為本省人時,其認同台灣人的勝算約是認同 中國人的 4.4 倍。假設二夫與妻對認同的不對等影響同樣獲得印證。13 表 5 比較父親與母親省籍對於國族認同之多項勝算對數模型 MNL 國家選擇 族群認同 偏向獨立 (偏向統一=0) 維持現狀 (偏向統一=0) 台灣人 (中國人=0) 都是 (中國人=0)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常數 -1.456 (.281) -0.285 (.190) -0.936 (.274) 0.363 (.194) 父親省籍 (外省人=0): 父親本省籍 1.384 (.253) *** 3.992 0.952 (.248) *** 2.591 2.099 (.302) *** 8.162 0.729 (.292) ** 2.073 母親省籍 (外省人=0): 母親本省籍 0.896 (.362) * 2.449 -0.216 (.296) 0.806 1.435 (.379) *** 4.199 0.467 (.322) 1.595 模型資訊 N=1505, X2=103.07, df=4, Pseudo R2=.032 N=1576, X2=221.88, df=4, Pseudo R2=.082 說 明:顯著性檢定採 wald test,***表 p<.001,**表 p<.01,*表 p<.05。 13 此處解釋變項自己省籍的部份皆以官方認定方式,也就是父親省籍作為個人自己的省籍,筆 者也處理過男女分開樣本後,將父親、母親以及配偶的省籍同時放入模型中,來比較這三者的相 對影響,結果大致相近,男性樣本的部份,個人(父親)省籍對認同的影響最顯著,女性樣本的部 份,則是配偶影響最為顯著。因應假設二為旁系的比較,因此在模型上採取個人與配偶的省籍影 響加以比較。

(18)

資料來源: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四期第四次「國家認同組」,2003。 表 6-1 男性樣本:自己省籍與配偶省籍對於國族認同之多項勝算對數模型 MNL 國家選擇(男性) 族群認同(男性) 偏向獨立 (偏向統一=0) 維持現狀 (偏向統一=0) 台灣人 (中國人=0) 都是 (中國人=0)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常數 -2.268 (.478) -1.068 (.360) -2.438 (.599) 0.199 (.344) 自己省籍 (外省人=0): 自己本省籍 2.622 (.395) *** 13.772 1.221 (.316) *** 3.391 4.249 (.534) *** 70.015 1.178 (.341) ** 3.249 配偶省籍 (外省人=0): 配偶本省籍 0.739 (.420) 2.093 0.251 (.381) 1.285 0.734 (.489) 2.083 0.091 (.402) 1.095 模型資訊 N=469, X2=79.09, df=4, Pseudo R2=.079 N=482, X2=142.24, df=4, Pseudo R2=.159 表 6-2 女性樣本:自己省籍與配偶省籍對於國族認同之多項勝算對數模型 MNL 國家選擇(女性) 族群認同(女性) 偏向獨立 (偏向統一=0) 維持現狀 (偏向統一=0) 台灣人 (中國人=0) 都是 (中國人=0)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βˆ(s.e) EXP(βˆ)

常數 -1.287 (.485) 0.499 (.328) -0.947 (.432) 0.367 (.355) 自己省籍 (外省人=0): 自己本省籍 0.385 (.420) 1.469 0.005 (.351) 1.005 1.487 (.434) ** 4.425 0.309 (.417) 1.362 配偶省籍 (外省人=0): 配偶本省籍 1.560 (.453) ** 4.759 0.169 (.323) 1.184 2.162 (.412) *** 8.688 0.576 (.398) 1.779 模型資訊 N=431, X2=23.43, df=4, Pseudo R2=.026 N=457, X2=76.19, df=4, Pseudo R2=.101 說 明:顯著性檢定採 wald test,***表 p<.001,**表 p<.01,*表 p<.05。 資料來源: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四期第四次「國家認同組」,2003。 二、衰退的父系民族主義 要檢視父系認同的發展演化,必須同時考察性別權力的變動趨勢。國內既有 文獻並未針對性別權力關係做出世代性的區分,這也非本文所欲或所能處理的課 題,但是基於研究目的希望能呈現出性別與認同的流動性,本文考量婦運的組織

(19)

化發展以及女性社會經濟條件的成長,試圖暫時性地提供一個粗略的時間切點, 來觀察性別權力的變動軌跡以及對國族認同的影響。在經濟能力上,相較於男性 七成左右的勞參率,台灣女性的勞參率一直偏低,但也持續上升,自 1983 年開 始突破 40%,其後一直維持在 40%-50%之間(張晉芬,1995:149),如果以 1980 年代的整體女性勞動參與的成長來看,出生於 1960 年以後的女性,到了就業年 齡時的就業比例已有所成長。勞參率的成長也建立在教育機會的成長上,在教育 程度上,高年齡層男性教育程度明顯高於女性,越年輕者兩性教育程度差距越 小,在 1990 年代中期的調查中發現,當時 35 歲以下(也就是 1960 年以後出生 的)的男女教育程度開始相當接近(謝小芩,1995:207)。14 就成長階段經歷 婦運的社會化啟蒙,以及就業與就學機會的增加來看,出生於 1960 年代後的女 性,相較於 1960 年以前出生的女性,似乎都有明顯的改變。考量成長時期婦女 運動的發展、女性勞參率與受教率的成長的時間趨勢,本文暫且以 1960 年代作 為性別權力的時間劃分:在 1960 年代以後出生者,成長於性別權力改善的階段, 相較於 1960 年代以前出生者,女性的教育與就業機會受限同時處於傳統的性別 關係中,這兩者在國族認同上所受到父系的影響是否有所改變,是觀察父系國族 認同是否衰退的關鍵。 表 7 與表 8 彙整 MNL 模型中的勝算比(詳細各表請參見附錄),以 1960 年 代作為時間切割點劃分兩個不同世代,比較不同世代出生者,在不同的性別權力 結構下,父系認同的勝算的演變。在操作上,乃是將上述表 5(比較父與母)與表 6(比較夫與妻)的兩個模型分析,依照受訪者出生為 1960 年前後的差異,進一步 將樣本區分為兩個模型來比較前後的差異。依照父系國族認同衰退的邏輯,可以 預期的是,隨著性別權力的均勢化發展,上述父系中心的第一個假設的直系傳遞 應該會出現轉變。也就是,父親省籍對認同影響的勝算,對 1960 年後出生者應 該會下降,母親的變化下降幅度較小或升高。表 7 透過比較 1960 年前後,父母 親省籍對於國族認同影響的變化,來驗證父系民族主義的衰退。操作上,將樣本 依照 1960 前後出生者分為兩個勝算對數模型,同時放入父母省籍兩個解釋變 項,以比較兩個不同時代出生者,父母親省籍對認同的影響的變化幅度(參見附 表)。結果顯示:在國家選擇的部分,父親省籍對於子女統獨立場的影響在 1960 年之後大幅減弱,可是母親省籍的影響力卻不減反增。同樣的,1960 年之後父 親省籍對於子女台灣人/中國人認同的勝算比也降低了約 11,儘管母親省籍的影 響也同時在減弱,但減少的幅度遠不及父親來的多。隨著族群之間頻繁的接觸與 交往,以客觀血緣為基礎的原生性族群認同的重要性逐漸淡化,但不可否認地, 當受訪者受到父系的影響力大幅下滑時,母親省籍對於認同的重要性則沒有等量 的變化,這表示以父親族群背景為核心的國族認同確實有衰退的趨勢。 14同時,駱明慶(2001)的研究也顯示,早期省籍與性別對於教育程度有相當的影響,在 1935-65 年出生者,外省籍男性與女性的教育程度偏高,而本省女性教育程度最低,但是女性教育程度因 省籍不同而有明顯落差的現象,在 1965 以後出生的世代中,隨著女性受教育的普及化,已有明 顯的減少。

(20)

表 7. 1960 年前後,父母親省籍對於國族認同之多項勝算對數* 勝算對數比 (odds ratio) 國家選擇 族群認同 1959 前 1960 後 1959 前 1960 後 獨立/統一 獨立/統一 台灣人/中國人 台灣人/中國人 父省籍(本省/外省) 21.377 2.326 16.671 5.635 母省籍(本省/外省) 0.733 3.092 3.159 2.822 說 明:(1) 細格中的數字為同時控制父、母省籍之勝算對數比,模型的迴歸係數、標準誤、 統計檢定等資訊請參照附錄。 (2) 以左上角第一格為例,其意義是當父親省籍本省時,認同獨立相對於統一的勝算 比約是父親為外省人的 21.4 倍,以此類推。 資料來源: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四期第四次「國家認同組」,2003。 同樣地,依照父系國族認同衰退的邏輯,可以預期的是,隨著性別權力的均 勢化發展,上述的第二個父系中心的旁系傳遞假設也將受到挑戰,也就是 1960 年之後出生者,其配偶對認同影響的勝算會下降,且女樣本中配偶勝算下降的幅 度應該較男樣本配偶勝算下降幅度大。表 8 比較 1960 年前後出生者,男、女性 自己省籍與配偶省籍對於國族認同影響的變化情形。在男性樣本中,自己省籍對 於獨立/統一以及台灣人/中國人的勝算比在 1960 年之後有非常明顯的下滑,可是 其配偶(妻)省籍的影響力僅略微減弱。另一方面,在控制自己省籍和配偶(夫) 省籍的女性樣本中,1960 年前後國族認同勝算比的增減卻不盡相同。大致而言, 女性本身的省籍對國家選擇影響力的下降幅度有限,然而,1960 年之後配偶省 籍對於國族認同的影響不但沒有減少,反而還略微增加。因此,配偶的省籍依舊 是影響女性認同的重要來源,這也顯示在水平的家庭關係中,仍然殘存著父系的 陰影。 表 8. 1960 年前後男女性,自己省籍與配偶省籍對於國族認同之多項勝算對數* 勝算對數比 (odds ratio) 國家選擇(男性) 族群認同(男性) 1959 前 1960 後 1959 前 1960 後 獨立/統一 獨立/統一 台灣人/中國人 台灣人/中國人 自己省籍(本省/外省) 27.833 5.132 107.439 28.426 配偶省籍(本省/外省) 3.107 1.054 4.494 3.014 勝算對數比 (odds ratio) 國家選擇(女性) 族群認同(女性) 1959 前 1960 後 1959 前 1960 後 獨立/統一 獨立/統一 台灣人/中國人 台灣人/中國人 自己省籍(本省/外省) 2.390 0.792 6.189 2.907

(21)

配偶省籍(本省/外省) 4.987 5.275 7.840 8.014 說 明:(1) 細格中的數字為同時控制自己與配偶省籍之勝算對數比,模型的迴歸係數、標準 誤、統計檢定等資訊請參照附錄。 (2) 以左上角第一格為例,其意義是當自己省籍本省時,認同獨立相對於統一的勝算 比約是為外省人的 27.8 倍,以此類推。 資料來源: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四期第四次「國家認同組」,2003。 伍、結語 本文試圖說明,當國族之中的性別關係不平等時,國族認同只有單向的性別 傳承,當國族的性別規範鬆解時,國族認同也隨之不穩定產生流動。如同 Palmary(2006)所言,性別在確認個人認同上所扮演的角色,乃是使國族邊界以及 國族認同,以一種看似自然實則透過性別操控的方式傳遞下去。將女性做為文化 的傳承以及群體認同的維護者,視為自然化以及去政治化的同時,也強化了既有 主流認同的確定性。因為國族或民族計畫,乃是透過控制女性以及性別關係得以 進行,女性的身體與性乃是種族與民族認同建構的核心。將女性的再生產從屬於 國家需要視為自然,鞏固了國族的界線,女性扮演了維繫以及再生產族群邊界與 民族認同的關鍵。而當女性拒絕這些控制,並拒絕扮演確認國族認同的傳遞者角 色時,將破壞了民族主義的計畫,也將挑戰了想像社群的純度。 本文試圖將國家認同的父系族譜攤開,檢視其中的路徑與紋理,乃是以父親 以及丈夫的男性雙重角色為中心,在傳統父母倫理以及夫妻權力關係的基礎上, 持續蔓延堆疊出父系中心的國家認同圖像,以及這樣的父系圖像的演變。就過去 民族主義在台灣長期發展經驗來看,個人對統獨的態度以及族群認同的意向,乃 是受到個人所屬的族群的影響,然而個人所屬的族群,乃是鑲嵌在既有的性別權 力之中。推到極致,個人所屬族群與認同,幾乎不存在所謂的客觀基礎,無處不 是權力的斧鑿,族群之間的差異以及權力角力深刻地切劃了認同的方向,然而族 群的基礎本身又是性別的,維持族群邊界的,正是透過女性的主體在婚姻中被同 化,或是透過女性傳遞父系的身份認同這樣的雙重過程進行。隨著族群互動通婚 以及族群權力的均勢,族群的劃界作用也持續削弱中,族群對於認同的方向性影 響越趨模糊,雙驅性的國家選擇(可統可獨)以及雙重認同(是台灣人也是中國 人)持續在增加中。而當族群與認同的方向性連結減弱的同時,其中性別權力的 流動,也是鬆動既有族群邊界的重要因素。如果社會中性別權力持續地傾斜,即 使族群的權力關係平衡了,通婚或融合的影響仍將只是單向的性別同化。只有當 性別的權力關係逐漸擺脫男強女弱/男主女從的關係,認同才有可能從固著的族 群與性別界線中鬆脫。在台灣,隨著性別意識的抬頭以及社會經濟結構的轉型, 性別關係的多元化發展,族群與認同的連結也逐漸轉弱。

(22)

本文試圖推論的,乃是台灣的父系國族認同圖譜的繁衍、再生以及衰落。在 資料佐證上,因為採用既有民調資料進行分析,也有諸多的限制;一方面侷限於 既有資料上的不足,必須透過間接推論的方式來進行論證。例如,比較父與母族 群對個人的認同的影響時,預設父或母個人的省籍決定了父母本人的國族認同, 進而影響到子女的認同;因為在既有社會變遷資料中,無法找到父母本人認同的 問題,因而只能依賴父母的省籍來進行間接推論;同樣的,比較夫與妻的相互影 響時,也預設了夫本人或妻本人的族群影響了其個人的認同,進而影響到配偶的 認同,同樣也有間接推論的問題。15在推論過程中,因為既有資料限制所存在的 問題,必須取捨,但是整體的模式基本上仍是成立的,也就是在推論上,個人所 欲證明的是,父親相較於母親的群群身份(而非認同),對於個人的認同的方向 性有較明顯的作用力,丈夫相對於妻子的族群身份(而非認同),對於個人的認 同方向,也有較多的影響力,透過比較來控制間接推論的侷限。再者,本文觀察 性別權力的變遷,以 1960 年為切點,假設兩性在教育、社會經濟地位、以及性 別意識等因素的改變,對年輕世代的女性的賦權,造成父系中心認同的衰落。而 這些不同的因素之間,究竟是兩性(父/母與夫/妻)之間教育程度的差距減少,或 是其他社會經濟條件或是性別意識的變化,造成家庭內夫妻權力關係的流動,干 擾了內外婚的省籍權力對認同的影響,也是值得進一步探問的研究議程,本文由 於資料的限制,並無法直接加以檢測,僅能以年代來區分這些因素所造成的集體 性別差異。16另外,關於族群政治的操作方式,由於本文焦點放在性別關係的相 互作用影響,在討論上將族群的討論盡量簡化,因此只區分為本省人與外省人, 難以區辨既有的四大族群的差異,以及族群與性別的社會經濟關係的中介影響。 當然,採用單一年度的資料在呈現趨勢變化上,也有相當大的限制,但是考量本 文乃以立論為核心,以資料為佐證,過多的資料鋪陳,並非本文的重心。未來也 希望能有更多在國家認同的討論上,針對族群與性別,乃至於族群、性別與階級 等多重社會關係的相互關連,進行更細緻而深入的分析。 參考文獻 王甫昌 1993〈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人文及社會科學 15 當然,如果以徹底的建構論觀點來說,所謂父或是母本人的省籍或族群以及認同的關係,同 樣無法掌握,因為父母的族群身份也是繼承自上一代而來,沒有所謂個人的客觀族群身份,如此 推論將無止盡。 16 感謝審查人的提醒,本文在推論上的諸多限制,包含父母省籍推論其認同的問題,以及究竟 因父母個人教育資源差異減少,或是性別意識權力提升所帶來世代差異的影響等,這些因既有問 卷資料限制,而無法檢驗的假設,期望在未來研究中,可以有更好的處理。

(23)

集刊》6(1):231-267。 2001〈 台 灣 族 群 通 婚 與 族 群 關 係 再 探 〉, 見 劉 兆 佳 等 (編 ),《 社 會 轉 型 與 文 化 變 貌 : 華 人 社 會 的 比 較 》, 頁 393-430。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亞 太 研 究 所。 王雯君 2003「閩客族群邊界的流動:通婚對女性族群記憶與認同的影響」,國立中 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乃德 1993〈省籍意識、政治支持與國家認同-台灣族群理論的初探〉,見張茂桂 等(編),《族群關係與國家認同》,頁 27-51。臺北:業強。 范雲 2003〈政治轉型中的婦女運動:以運動者及其生命傳記背景為核心的分析取 向〉,《台灣社會學》5:133-194。 張晉芬 1995〈綿綿此恨,可有絕期? 女性工作困境之剖析〉,見女性學學會:劉毓 秀(編),《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 年》,頁 147-180。台北市:時報文 化。 張晉芬、林芳玫 1999〈性別〉,見王振寰、瞿海源(編),《社會學與台灣社會》,頁 199-238。 台北:巨流。 陳昭如 2005〈性別與國民身分-台灣女性主義法律史的考察〉,《台大法學論叢》 35(4):1-101。 梁雙蓮、顧燕翎 1995〈台灣婦女的政治參與—體制內與體制外的觀察〉,見女性學學會:劉 毓秀(編),《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 年》,頁 93-143。台北市:時報 文化。 駱明慶 2001〈教育成就的省籍與性別差異〉,《經濟論文叢刊》29(2):117-152。 謝小芩 1995〈教育:從父權的複製到女性的解放〉,見女性學學會:劉毓秀(編),《台 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 年》,頁 183-218。台北市:時報文化。 蕭新煌 2002〈台灣民主轉型中的族群意識變化〉,《香港社會學報》3: 19-50。 Anderson, Benedict

1983 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s and Spread of

(24)

Beck, Paul Allen and M. Kent Jennings

1975 “Parents as ‘Middlepersons’ in Political Socialization,” Journal of Politics 37 (2): 83-107.

Burns, Nancy, Kay Lehman Schlozman, and Sidney Verba

1997 “The Public Consequences of Private Inequality: Family Life and Citizen Participatio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91(3):373-389.

Blom, Ida, Karen Hagemann and Catherine Hall(eds.)

2000 Gendered Nations: Internationalisms and gender order in the long

nineteenth century. Berg. Cockburn, Cynthia

1998 The Space between Us: Negotiating Gender and National Identity in

Conflict. London: Zed.

2000 “The Anti-essentialist Choice: Nationalism and Feminism i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wo Women’s Projects,”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6(4):611-29. Charles, Nickie and Helen Hintjens(ed.)

1998 Gender, Ethnicity and Political Ideologies. London: Routledge. Diamond, Norma.

1975 “Women under Kuomintang Rule Variations on the Feminine Mystique”

Modern China, 1(1): 3-45. Enloe, Cynthia

1990 Bananas, Beaches and Bases: Making Feminist Sense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Berkerl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Hall, Catherine

1993 “Gender, Nationalisms, and National Identities: Bellagio Symposium, July 1992,” Feminist Review 44 (Summer):97-103.

Jayawadena, Kumari

1986 Feminism and Nationalism in the Third World. London: Zed Books. McClintock, Anne

1995 Imperial Leather: Race, Gender and Sexuality in the Colonial Contest. London: Routledge.

1997 “No longer in Future Heaven: Nationalism, Gender and Race,” in Eley, Geoff and Ronald Grigor Suny(eds.), Becoming National: A Reader. New York: Oxford.

Narayan, Uma

1997 Dislocating Cultures: Identities, Traditions, and Third World Feminism. New York: Routledge.

Palmary, Ingrid

數據

表 7.  1960 年前後,父母親省籍對於國族認同之多項勝算對數 * 勝算對數比  (odds ratio) 國家選擇  族群認同 1959  前 1960  後 1959  前 1960 後  獨立/統一  獨立/統一  台灣人/中國人  台灣人/中國人 父省籍(本省/外省)  21.377 2.326  16.671 5.635  母省籍(本省/外省)  0.733 3.092 3.159 2.822  說    明:(1)  細格中的數字為同時控制父、母省籍之勝算對數比,模型的迴歸係數、標準誤、 統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為降低藥品安全性與有效性試驗的成本與其耗費的時間, 合併第一期

101 年度國際哲學教育年會時,為嘉義市林業文化特色進行了世界 性的展演與解說,讓嘉義市林業文化在地風情得以發揚光大。此 外,嘉大附小全體教師也在 101

z 圖3-39所示為電感性電 路電流增加率與時間的 關係。在第一個時間常 數的時段裡電流上升到 最大值的63.2%,而在第

提供學習楷模。以活潑生動、高互動性之方式,辦理職涯規

莊子美學中所呈現的「開放性系統」, 試圖來彌合菁英系統與庶民 系統之間的落差, 因為社會的穩定維繫於庶民教育體系的建立。毫

為降低藥品安全性與有效性試驗的成本與其耗費的時間,

為向社會大眾說明面臨全球化社會及經貿自由化的意義與影響,提

(三) 學校經營理念及計畫乙份:本文為 12 號字,行距 20pt,5000字為上限,內容應包 含: 學校與社區背景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