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輟生復學及輔導困境
楊靜玟 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在職專班研究生一、前言
「教室中,每一個空著的位置,都有一個屬於他的故事……」不禁回想起每 個中輟生輔導歷程之甘苦,讓從事輔導工作多年的我,心有戚戚焉。除了心疼著 個案的特殊境遇外,更著實感恩每位陪伴各案主的重要他人。因為中輟生能否順 利完成復學、回歸校園並穩定入班,以及輔導這群中輟生找回學習目標、生涯方 向,實在是談何容易?輔導的過程往往是稍有不慎,結果便是前功盡棄,常讓相 關訓輔人員氣餒不已! 外子非教育人員,他認為「中輟」乃因政策所貼予孩子的標籤。讓我不禁想 起,在協尋孩子、訪遇家長時,常會不時抱怨:「我們以前不唸書,就去工廠做 學徒,要不就待在家裡幫襯著!哪有什麼中輟問題?」然而,環境不同,全面實 施的九年義務教育及十二年國教,盼讓教育機會均等,希冀教育帶來翻轉力量, 卻因孩子中途輟學,讓教育的初衷大打折扣。究竟教育是孕育希望的搖籃,抑或 成了羈絆孩子夢想的阻力?這個兩難常讓筆者陷入沉思。 筆者服務於公立國中,和多數學校一樣,並無設置慈輝班級,亦未成立資源 式中途班,這群中輟的孩子若願意朝技職方向努力,多半會輔導其九年級進入合 作式技藝班學習。因此,若中輟現象肇始於七年級,往往得耗費更多人力、心力 及資源。以下筆者將這些年所接觸的中輟生現況及輔導實務上所面臨的困境,做 一初步探析,並提出具體策略以供參考,期為中輟輔導工作盡棉薄之力。二、我國近三年中輟現況分析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中 指出,中途輟學(簡稱中輟)學生乃指「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 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以及「轉學生因不明原因,自轉出之日起三日內未向 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而我國《強迫入學條例》及《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所規範之對象為六歲至十五歲國民,其中亦明訂「全學期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累 積達七日者,應通報長期缺課」。易言之,除針對連續三天缺席學生進行中輟通 報外,若缺課日數達全學期七日以上,亦得進行長期缺課通報。由上可知,政府 無非希望透過法律強制力,以保障兒少之教育權利;更希冀從嚴把關,藉以督促 監護人協助兒少就學,並善盡受教之義務。根據「教育部全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表1)顯示,我國近三年輟學人數自 103 學年度 4,214 人逐年減少為 105 學年度 3,446 人,輟學率也從 103 學年度 0.21%下降為 105 學年度 0.19%,可知政府及各方單位積極預防學生輟學之發生, 已有初步的成效。讓人憂心的是,每學年雖有約八成五的學生完成復學,然近三 年的復學成效卻也呈現逐年遞減的趨勢, 復學率從 103 學年度 86.33%下降為 105 學年度 84.79%。顯示即便全力挹注心力協助中輟復學及輔導,仍不足以有效 提升整體復學率,可知學生中輟議題複雜性更高,輔導任務也較以往更為艱鉅。 表1 我國 103 至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輟學暨復學情形 103 學年度 104 學年度 105 學年度 該學年輟學人數及比率 4,214( 0.21%) 3,934( 0.20%) 3,446( 0.19%) 該學年復學人數及比率 3,638(86.33%) 3,373(85.74%) 2,922(84.79%) 男生輟學率 51.95% 54.22% 55.95% 女生輟學率 48.05% 45.78% 44.05% 國小輟學率 10.65% 11.03% 11.87% 國中輟學率 89.35% 88.97% 88.13%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全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 附註:①中輟率=中輟生人數÷全體學生數×100%。 ②復學率=輟學後又復學之人數÷中輟生人數×100%。 檢視近三年中輟概況,國中輟學的比例占了近九成,男同學中輟率皆高於女 同學,而來自單親家庭的中輟生亦接近六成(表2)。由此可知,國中的中輟情形 遠較於國小嚴重,進入青春期的國中生更會以實際行動缺課,男生的行動力又較 女生為高;而近六成的中輟生來自單親家庭,顯示家庭結構的不穩定,確實是導 致中輟行為出現的重要因子。 表2 我國 103 至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中輟生家庭背景分析 103 學年度 104 學年度 105 學年度 雙親家庭 39.37% 38.08% 39.02% 單親家庭 58.47% 59.56% 58.47% 失親家庭 2.16% 2.36% 2.29%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全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 導致輟學的因素(表3),近三年並無太大差異,位居首位的「個人因素」占 了五成,而後依序為家庭因素、社會因素、學校因素等。再進一步檢視其內涵(表 4),個人層面中有高達七成為「生活作息不正常」;社會層面亦有七成比例為「受 校外不良朋友影響」,而學校層面則有七成肇因於「對學校課程不感興趣」,此三 者皆有明顯的集中趨勢。不同於前三項,「家庭因素」中顯示出的樣態則較多元,
或不良生活習性」,另外尚有「親屬失和」、「父母或監護人離婚或分居」等因素, 在家庭因素中的內涵,各分占一至二成,並無特定的集中趨勢。由此可知,導致 中輟行為的產生,其家庭面貌是很複雜的。然而,原生家庭的問題非一夕能改, 實乃輔導困境之緣。 表3 我國 103 至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生各項輟學因素比率 103 學年度 104 學年度 105 學年度 個人因素 53.58% 50.76% 53.63% 家庭因素 19.22% 22.65% 22.63% 社會因素 14.47% 14.13% 11.49% 學校因素 11.12% 10.45% 10.24% 其他 1.6% 2.01% 2%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全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 表4 我國 103 至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項輟學因素內涵比率 因素 學年度 103 學年度 104 學年度 105 學年度 (一)個人因素 生活作息不正常 78.26% 75.31% 76.95% 其他個人因素 16.35% 18.13% 16.99% 精神或心理疾病 2.21% 3.36% 3.95% (二)家庭因素 父母或監護人管教失當 24.26% 20.76% 21.67% 其他家庭因素 17.30% 19.08% 21.54% 受父母或監護人職業或不良生活習性 18.38% 16.27% 19.10% 親屬失和 12.99% 14.25% 10.26% 父母或監護人離婚或分居 13.50% 12.12% 10.13% (三)社會因素 受校外不良朋友影響 73.50% 72.3% 73.74% 受已輟同學影響 16.59% 16.55% 13.64% 加入幫派或組織 4% 4.68% 4.29% (四)學校因素 對學校課程不感興趣 77.42% 75.43% 72.80% 缺曠課太多 15.51% 17.52% 17.56% 與同儕關係不佳 2.36% 3.16% 4.25%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全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
三、中輟生復學輔導之困境
從「教育部全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可知我國學生中輟概況,然面對中輟個 案,其問題的複雜性,實甚為棘手,絕非如通報系統中至多勾選三項中輟因素可 歸結。以下筆者就實務現場,將復學輔導困境臚列如下: (一) 輔導目標不易達成共識 國中階段除導師外,尚有多名科任教師,訓導人員也會提供中輟生適當關懷 與協助。這些重要他人因角色互異,對中輟生的行為樣態常有各自的解讀;再者, 訓導與輔導在管教立場及策略常不盡相同,溝通不良使目標各異,各方缺乏合作 默契,個案無所適從,輔導成效便大打折扣。 (二) 輔導彈性標準難界定 基於教師專業自主權,教師們常有不同的課堂要求,若一味通融中輟生,教 師擔心恐引發群起效尤,進而影響教師班級之經營。有的教師對「彈性」二字嗤 之以鼻,甚或扣以「你們輔導教師都只想當爛好人」的帽子。部分教師在班級經 營與管理上有其原則,不輕易給予變通之空間,常讓師生間關係惡化,進而導致 親師間不信任,復學目標更難達成。 (三) 輔導作為僅賴校方執行 監護人的態度及作為,往往是復學成功的關鍵。然不少辛苦的輔導案例,便 是因家長的態度不明以及不合作使然。而監護人的反覆態度也常讓校方為難。當 孩子出現缺課情形,有些家長反怪罪學校不通情理,不予請假彈性,甚至將中輟 行為推諉孩子一人或歸因學校環境使然。有的家長不提供實際協助或調整親子溝 通方式及期待;有的則央求校方網開一面,表示願請假在家,希望校方別「逼」 孩子上學,因此常讓復學輔導失焦,更無益於協助孩子解決所面臨的困境。 (四) 輔導人力不夠充足 近年來各縣市普遍增聘「專輔教師」,盼能投注更多心力,落實學生關懷與 輔導,然輔導教師常擔任輔導網絡中聯繫之要角,除與教師溝通外,更要與案家、 社會資源連結。也因為學生中輟,家訪的次數相較其他類型的案件更為頻繁,工 作負荷量實在沉重。過去幾年,學校單位多半有中輟替代役男協助中輟生輔導、 陪同協尋或家訪。這些專長役男非但擁有教師證,更是心理、社工、社會、教育、 輔導、諮商、兒童福利等大學相關科系的人才,且役男能以「大哥哥」的角色,和個案建立關係,或藉由相同興趣,去理解個案的生活及行為,不失為一好客體。 然隨著中輟替代役男走入歷史,此一人力資源盡失,卻又無配套方案之提出,實 讓輔導人力不足的問題更顯困厄。 (五) 輔導課程不好安排 政府為有效加強中輟高關懷學生與學校的連結,另推出「高關懷適性化課 程」、「高關懷探索體驗教育」、「高關懷小團體」等計畫,盼校方能依個案實際需 求,安排些不同於正規科目,如:探索教育、活動體驗等多元的課程,讓這群較 低學術取向的孩子有更多元的學習試探。立意良善,然執行起來卻非易事。最大 的爭議點,在於家長、導師甚至同班同學覺得不公平,曾聽聞學生抱怨:「老師! 我是不是表現得愛來不來的樣子,就能參加魔術課?」讓老師也一時語塞。規劃 這類課程,是相當辛苦且需耗費很多心力的,若家長、導師不支持,興辦課程更 顯吃力不討好。 (六) 輔導資源間過於鬆散 有些中輟問題根源於家庭,甚需社會資源服務,如:協助案家親職功能之提 升、經濟資源之挹注等,然社工或輔導員案量頗大,或經評估後並無立即危險, 便會不予開案處理;或因委外單位不夠積極,久久家訪或僅致電校方探問,因此 效果實在非常有限,有時通報後並無實質的協助,復學之路自然連帶受阻。 (七) 輔導成效常受到質疑 各方對輔導教師的過多期待,也常使輔導教師備感壓力。當目標沒有達成或 孩子再次中輟,往往就得出「輔導無效」的結論,常讓輔導教師深感無力。
四、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之建議
(一) 做好初級預防,提前追蹤且即時轉介 三級輔導工作各有其功能,若能在學生問題發生之始,適時介入與輔導,儘 早追蹤其出席不穩的狀況,或能成功化解中輟危機。筆者的學校每日會登記這群 中輟之虞的孩子出缺情形,對象包括:屢次請假者、經常遲到者、提前返家頻仍 者、曾無故曠課者……,除導師關心外,訓導人員自校規約束、法律面提醒,輔 導教師從個案背景關懷起。也建議在學習階段轉換之時,適時提出輔導轉銜,杜 絕中輟的發生。(二) 尊重班級導師,多予肯定並提供諮詢 導師面對的是班級整體的經營,在個案重回班級之前,應和導師事先討論, 並連結各處室資源,持續予以支持及協助;而孩子回班前,也可引導其他同學, 讓班級的環境更為友善及接納。陪伴孩子成長的導師尤應獲得支持,要去理解導 師們所面臨之處境,切莫施予其不必要的壓力,而應投以更多真誠的讚美與肯定, 如此也會讓合作過程中充滿更多正能量,讓正向循環祝福彼此。 (三) 訂定輔導目標,多元輔導協助 輔導成效往往難短期內就立竿見影,應彈性調整輔導策略,輔導歷程也可設 定漸進式的目標。除關切孩子復學後班級適應問題,從實務經驗得知,家庭在復 學過程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當家人改變其管教態度與策略、協助督促其正常 作息或提升家人關係連結等,皆能有助於孩子復學。當外在環境系統功能提升後, 相信亦能激發孩子內在動力,而能找到新目標。 (四) 強化輔導網絡,定期建立共識 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內政部也在107 年度共同研擬「強化社會安 全網計畫」,無疑就是希望提升網絡中各單位彼此的聯繫。和中輟相關之單位, 諸如:社會局、區公所、警察局、學生校外會、少年輔導委員會、家庭教育中心 等,皆為重要合作之夥伴。因此,各單位間的聯繫斷不可少。 校內復學輔導相關會議之召開,能增進處室間的聯繫,並整合多方資源。而 監護人也應列席,除復學流程及法律規定之佈達外,也希望透過會議,理解彼此 應盡的責任。系統間合作愈有效率者,其復學之路往往也更順暢。 (五) 通報系統之中輟因素,應重新修訂 誠如本文表4,在個人因素及家庭因素中占次高的皆為「其他」,可見尚有許 多常見因素並未納入考量,如:「沉迷電玩或手遊」,在系統中並無呈現;再者, 學校因素中「缺曠課太多」也不該是輟學因素,建議可再調整修訂。 (六) 分析歷年數據,擬定對策並辦理增能課程 善用歷年通報資訊,統整中輟現況及趨勢,並由各縣市輔諮中心或專家學者 研擬對策,再藉由教育訓練或輔導技巧之培訓課程,讓第一線的教育人員可以掌 握輔導方向。如此才能對症下藥,進而提升整體復學率。
(七) 增加輔導人力,設置駐校人員或培訓輔導志工 在二、三級輔導處遇上,輔導教師、心理師及社工師應彼此合作,此類議題, 近幾年也引起不少討論,諸如:「減置輔導教師改聘社工師」、「社工師、心理師 進駐校園」、「輔導主任、組長的專長條件」等,然而在輔導機制的完備上,輔導、 心理、社工三者同等重要,建議可增派專業輔導人力進駐校園。有鑑於輔導人力 不足,建議可讓有輔導熱忱的退休教師加入志工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