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原因 及其退休後生涯規劃之研究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原因 及其退休後生涯規劃之研究"

Copied!
15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廖遠光. 博士. Dr.Yuen—Kuang Liao.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原因 及其退休後生涯規劃之研究 The Research of Taipei Municipal Elementary and Junior High School Teachers' cause to voluntarily retirement and their retirement planning. 研究生:潘清輝 Chin-Haiu Pan. 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 i.

(2) ii.

(3) 謝誌 離開教職好久沒參加考試了, 「八年抗戰」的大作要接受考核了,論文口試 當時,過程中就按照準備的內容努力揮灑,還好很順利,完成之後要宣布結果, 當聽到評試委員宣布通過時,那顆忐忑不安,如鯁在喉多年的心終於放下了,對 各個熟識或淺識的研究對象,以及殷殷教誨的指導教授廖遠光主任,終於有了交 代。他們是鼎力支持我完成論文的最大後盾,尤其是教授幾年來常叮嚀、鼓勵、 督促要我把論文寫完,而做為學生的我卻常因事延宕蹉跎,差一點辜負指導教授 及很多人的期望,幸好在新的年度,秉著破釜沉舟的決心和行動,終於得到臺灣 師範大學教研所在職班碩士學歷,對曾經是臺北師專學生而言,這真是無比的雀 躍和光榮。 臺灣師範大學是師資的搖籃,也提供教師在職進修的管道,甚至開設校長培 育班,名師如雲,個人在就學當中,深受廖遠光老師、謝文全老師、吳明清老師、 梁恆正老師、游進年老師、王如哲老師、黃乃熒老師、洪仁進老師、黃純敏老師、 林秀珍老師等的栽培,終於能完成學業,要感恩辛勞的老師們。 論文撰寫難,期間論文細節更不易掌握,這些幸賴廖老師指導改善的方法, 讓撰寫方向及內容逐步開展;又游進年教授針對內容缺失不足之處敦促增添;以 及人力資源所謝金青所長就內容歸納、整併部分,做了明確教導,於是論文整體 脈絡就躍然紙上。 在此還要特別感謝單文經院長對後輩學生不吝指導,願意擔任評審,師長風 範令人景仰。 要感謝湯億松老師、許睿芸老師以及系辦人員給予行政支援;要感謝臺北市 政府教育局提供統計資料;要感謝研究所同學柏宗主任、美環主任給與經驗指 導;要感謝臺北市立至善國中退休教師聯誼會其貞老師等及石牌國小退休教師聯 誼會美惠主任等,接受訪談;要感謝北投國中姚組長、懷生國中退休教師、龍門 國中藍主任等,娓娓道出退休心得;最後是感謝臺北師專駱駝同學會松山等眾 人,提供訪談和退休生活體驗的環境等,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感謝上天吧! 最重要還要提到感謝我的家人,長年病苦的媽媽、默默鼓勵我進修的內人慧 珍,以及在雲端科技任職的兒子彥銘,謹以本論文獻給他們,感謝他們體諒我、 支持我。而我在誌文最後,願將撰寫論文微功德,迴向給有情大眾,能智慧增長, 法喜充滿。 潘清輝. 謹誌. 2012 年 2 月. iii.

(4) 中文摘要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探 討 教 師 自 願 退 休 之 原 因、退 休 的 生 活 態 度 與 適 應 情 形 、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內 容 及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的 實 踐 與 轉 變 等 。希望 本研究的課題有助於本市臨退教師或者是已退教師,在退休生涯規 劃、退休生活實踐、退休生活態度等問題,都能有參考的價值。 本 論 文 以 質 性 研 究 訪 談 方 式 進 行,最 後 將 訪 談 內 容 按 照 研 究 問 題 分 類,屬 於 相 同 的 問 題,就 歸 納 在 一 起。研 究 者 除 了 就 訪 談 內 容 分 析 外,並 輔 以 觀 察 及 文 件 檢 核 訪 談 資 料 的 信 實 度,也 加 入 研 究 者 的 主 觀 意 見,研 究 結 果 不 擬 做 推 論。本 研 究,團 體 訪 談 對 象 是 兩 組 國 小 退 休 教 師,一 組 為 國 中 退 休 教 師;個 別 訪 談 的 對 象 則 是 以 四 個 國 中 退 休 教 師為主。 研究結果: 壹、教師退休因素 一、個人因素包含:屆可退休年齡、重新經營人生下半場、無法負 荷教學壓力、健康亮紅燈及同儕激勵等。 二、家庭因素包含:配偶期望、照顧家庭。 三、制度及環境變遷因素包含:優質的月退制度、變遷的退休制度 和五五專案具有吸引力。 四、環境變遷因素包含:實施新課程、家長干擾學校經營,教師管 教權旁落、尊師觀念逐漸淡薄。 貳、教 師 面 對 退 休 的 生 活 態 度 包 含:正 向 而 且 期 待 活 得 有 尊 嚴 和 有 價 值、能甘於過平淡的生活。 叁、生 涯 規 劃 包 含:健 康、照 顧 家 庭、知 性 學 習、擔 任 志 工 及 參 與 退 休 團 體 等 類。執 行 上 的 轉 變 有:變 成 會 處 理 家 務、經 營 成 長 團 體、 宗教信仰、從事農耕等項。 建議事項: 壹、善 用 人 力 資 源:各 機 關 學 校 讓 退 休 教 師 豐 富 的 教 學 經 驗 風 華 再 現。 貳、常 保 身 體 健 康:清 淡 的 飲 食、新 鮮 的 空 氣、乾 淨 的 飲 水 加 上 適 當 的運動,以便活化身體機能。 叁、找回生命新價值 教 師 退 休 後 重 新 以 家 庭 為 生 活 重 心,過 去 在 職 時,會 以 學 生 為 要,現 在 脫 離 職 場,重 新 開 始 為 家 人 料 理 三 餐,挑 起 家 庭 責 任, 而 且 愛 心 廣 披 到 宗 教 朋 友,以 在 職 時 輔 導 專 長,協 助 年 輕 人 看 重 自己,幫忙他們離苦得樂。 關鍵字:自願退休、生涯規劃、國民中小學教師。. iv.

(5)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was to investigate the reasons of teachers’ voluntaril y retirement, their planning for retirement life and how do they adapt retirement life st yle. The research followed the case stud y procedures. The participants of this stud y were two teams of retired elementaryschool teachers,and one team of junior high school teachers.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 y are as following: 1. The reasons of teacher ’s voluntaril y retirement a. Personal reasons: Nearl y reaching retirement age, fresh start for second half life planning, can’t take an y pressures from teaching, health issue,and peers encouragement. b. Famil y reasons: Expectation from their spouse, taking care of famil y. C. Reasons from the s ystem and environment changing: Goodqualit y of the monthl y retirement system, the changing of the retirement s ystem and the tempting 55 project s ystem. d. Environmental reasons: Practice new course, parents interfering the school’s operation, teaching right had been decreased and the concept of respecting teacher is fading as well. 2. Teachers attitudes toward retirement life: Positive and looking forward to living in a simple and more valuable life with dignit y. 3. Retirement life planning: Health, famil y care, enriches knowledge b y stud ying, attending volunteers, taking part in retirement group.The changing on execution: dealing with famil y affair, operating growth group, religion faith and griculture. 4.The true voice of retirement: Finding life’s new value. Retired teachers often focus their life on famil y comparing to their v.

(6) teaching life when they mainl y focus on their students. Now after they left their career field, they begin to cook for the famil y, assisting the young how to value themselves and spreading their love to religious friends. They used their talent as guiding from work and start to guide others, helping them to embrace happiness. Key words: voluntaril y retirement, Life planning, elementary and junior high school teachers.. vi.

(7)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01 ………………………………………………………………01 第一節 研究動 研究動機與目的 機與目的…………………………………………… 機與目的…………………………………………… 02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名詞解釋 研究問題與名詞解釋……………………………………… 問題與名詞解釋……………………………………… 0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0 ………………………………………………0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07 …………………………………………………………07 第一節 我國公教人員退休制度……………………………………… 我國公教人員退休制度………………………………………07 ………………………………………07 第二節生涯規畫理論與退休理論 ……………………………………1 ……………………………………13 第三節 教師退休 教師退休原因 退休原因………………………………………………… 原因…………………………………………………2 …………………………………………………22.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研究設計與實施 …………………………………………………27 …………………………………………………27 第一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對象………………………………………………………27 ………………………………………………………27 第二節 研究工具與信實度 研究工具與信實度…………………………………………… 工具與信實度……………………………………………30 ……………………………………………30 第三節 研究步驟與實施 研究步驟與實施……………………………………………… 步驟與實施………………………………………………3 ………………………………………………31 第四節資料處理 第四節資料處理 ………………………………………………………3 ………………………………………………………37 第五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3 ………………………………………………………38.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4 ………………………………………4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退休原因……………………………………………………… 退休原因………………………………………………………4 ………………………………………………………41 退休生活態度與適應情形…………………………………… 退休生活態度與適應情形……………………………………5 ……………………………………52 退休生涯規畫內涵…………………………………………… 退休生涯規畫內涵……………………………………………6 ……………………………………………60 生涯規劃的 生涯規劃的實踐與轉變……………………………………… 實踐與轉變………………………………………6 ………………………………………6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7 ………………………………………………………71 第一節 結論 結論…………………………………………………………… ……………………………………………………………7 ……………………………………………………………71 第二節 建議………………………………………………………… 建議…………………………………………………………… ……………………………………………………………74 第三節 研究感言……………………………………………………… 研究感言………………………………………………………77 ………………………………………………………77. vii.

(8) 參考文獻…………………………………………………………………………80 壹、中文部分 ……………………………………………………………80 ……………………… 貳、英文部分 ……………………………………………………………83 ………………………. 附錄 …………………………………………………………………………84 ……………… 附 錄 一、 一、非 正 式 訪 談 大 綱 及 內 容 ………………………………………84 ………………………………………84 附錄二、 附錄二、半 結 構 式 訪 談 大 綱 ……………………………………………91 ……………………………………………91 附錄三、 附錄三、 觀察筆記… 觀察筆記… ……………………………………………………… ………………………………………………………9 …………………………………………………92 附錄四、 附錄四、文件照片資料……………………………………………………………98 …………………………………………………98 附錄五、 附錄五、訪談紀錄文…………………………………………………………1 …………………………………………………………105. viii.

(9) 表次 表 2-1 9393-95 年銓敘部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概況……………………… 年銓敘部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概況………………………1 ………………………11 表 2-2 98 年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暨地方政府退休人數 ………………12 ………………12 表 2-3 臺北市立國中小學自願退休教師調查統計…………………… 臺北市立國中小學自願退休教師調查統計……………………1 ……………………12 表 3 - 1 國小教師組訪談詳細資料……………………………… 國小教師組訪談詳細資料……………………………………… ………………………………………28 ………28 表 3 - 2 國中教師組訪談詳細資料……………………………………… 國中教師組訪談詳細資料………………………………………29 ………………………………………29 表 3 - 3 研究文件蒐集…… …………………………………………35 研究文件蒐集…………………………………………………… …… …………………………………………35. ix.

(10) 圖次 圖 1-1 本研究步驟………………………………………………………… 本研究步驟…………………………………………………………3 …………………………………………………………34. x.

(11) 第一章 緒論 退 休 是 人 生 大 事,在 經 營 人 生 上 半 場 之 後,不 管 是 年 齡、法 令 或 者 是 因 為 其 他 因 素 而 退 出 職 場,所 決 定 的 退 休 行 動,應 該 都 是 退 休 者 經 過 慎 思 熟 慮 的 結 果,絕 不 是 情 緒 化 的 行 動 方 案,因 為 這 些 決 定,不 僅 是 影 響 個 人 而 已,他 是 和 退 休 者 的 家 庭,甚 至 和 國 家、社 會 都 有 密 切 的 連 動 關 係,例 如 退 休 者 的 生 涯 規 劃、退 休 者 的 經 濟 安 排、退 休 之 後 退 休 生 活 過 得 如 何 ? 這 雖 然 是 屬 於 退 休 人 員 的 情 形,但 其 實 應 給 予 退 休 者 退 休 金 的 籌 措,但 因 為 經 濟 不 景 氣,各 國 政 府 的 預 算 也 捉 襟 見 肘 , 2011 年 西 方 如 法 國 、 德 國 、 西 班 牙 及 希 臘 等 國 , 為 了 削 減 退 休 金,和 示 威 民 眾 發 生 流 血 衝 突 事 件,導 致 社 會 及 經 濟 動 盪 不 安,可 見 退休各項議題,攸關民生。 現 今「 老 師 」這 個「 鐵 飯 碗 」已 成 了 不 好 端 的 高 危 險 職 業 , 管 人 太 兇 吃 官 司、為 自 己 求 職 上 臺,像 推 銷 員 般 推 銷 自 己,資 訊 能 力 太 差 要 被 學 生 羞 辱 ( 謝 芬 蘭 , 2006)。 又 現 在 世 界 經 濟 蕭 條 , 而 銀 行 低 利 率 政 策,相 較 於 公 教 退 休 基 金 高 利 率 的 養 老 給 付,於 是 退 休 公 教 人 員 成 為 一 些 人 批 評 的 對 象,只 好 背 負 社 會 壓 力,隱 藏 身 分 過 活,令 退 休 者 甚 為 苦 惱。本 文 以 臺 北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退 休 教 師 為 例,以 真 情 對 話 瞭解他們,呈現退休教師所面臨的真實面。 國 民 中 小 學 退 休 教 師,在 職 時,從 學 生 上 午 七 點 半 到 校,忙 到 下 午 學 生 放 學,之 後 仍 須 上 輔 導 課,兼 任 行 政 者,尤 須 完 成 公 文 處 理 , 才 能 放 心 離 校。退 休 前 如 此,退 休 後 嘎 然 停 止,毋 須 再 每 日 奔 波,於 是 展 開 了 退 休 新 生 活。退 休 前 有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嗎 ? 退 休 後 有 實 行 嗎 ? 他們的退休生活適應如何?研究者認為這些問題的探討能提供退休 人 員 了 解 別 人 的 退 休 計 畫、退 休 生 活 內 容 及 適 應 情 形 而 採 取 好 的 退 休 生活準備,是本研究想了解的內容。 希望 本 研 究 的 課 題 有 助 於 本 市 臨 退 教 師 或 者 是 已 退 教 師,在 退 休 生 涯 規 劃、實 踐 上、退 休 生 活 態 度 等 問 題 探 討 上,都 能 有 參 考 的 價 值。 因 此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探 討 教 師 自 願 退 休 之 原 因、退 休 後 生 涯 規 劃 執 行 及 其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情 形 等 內 容。第 一 章 緒 論 分 研 究 動 機、研 究 目的、研究問題、名詞釋義、研究範圍與限制等項進行說明。. 1.

(12)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教 育 是 百 年 大 業,觀 今 世 界 列 強 如 美、日、英 等 國 莫 不 全 力 發 展 教 育,希 望 把 每 個 學 生 帶 上 來,不 僅 如 此,各 國 學 者 也 是 大 事 主 張 政 府 應 提 撥 巨 額 經 費 振 興 教 育,可 見 推 動 教 育 是 國 家 現 代 化 的 基 礎,是 各 國 的 共 識。過 去 教 師 被 稱 為 穩 當 的 行 業,薪 資 水 準 雖 不 豐 厚,但 是 個 被 尊 重 的 行 業,因 此 教 師 能 在 單 純 的 教 育 環 境 下 屆 齡 而 退( 65 歲 ) 。 然 而 近 年 來 受 師 範 教 育 培 育 的 資 深 教 師 們,紛 紛 選 擇 自 願 退 休,根 據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數 據 顯 示 : 95 年 度 ( 2006) 退 休 的 教 育 人 員 50 歲 者 占 退 休 公 教 人 員 的 36.18% ; 55 歲 者 占 26.11 % , 二 者 合 計 共 占 62.29%。 另 據 徐 明 珠 ( 2007) 統 計 , 1996 年 , 中 小 學 教 師 月 退 選 擇 率 為 62﹪ , 2005 年 為 90﹪ , 平 均 申 請 月 退 的 年 齡 也 由 63 歲 降 至 53 歲。可 見,教 師 退 休 年 齡 有 年 輕 化 現 象。再 以 臺 北 市 為 例,96 年 至 99 年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師 辦 理 自 願 退 休 者 佔 98、5% 以 上 , 96 年 度 稍 降 , 惟 加 總 計 算 自 願 退 休 比 例 相 當 高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人 事 室 , 2011), 也 就 是 說 明 他 們 都 在 可 退 年 齡 申 請 退 休 。 什 麼 因 素 讓 如 此 高 比 例 的 資 深 教 師 在 事 業 最 輝 煌 與 成 熟 的 階 段,選 擇 急 流勇退?是教育改革給予教師們過多的壓力?是現今優厚的退休制 度 引 發 教 師 提 前 退 休 的 誘 因。還 是 其 他 個 人 因 素 ? 本 研 究 就 是 要 藉 由 訪談,瞭解退休教師的想法,這是本研究第一個動機。 根 據 報 載 : 調 查 60 歲 可 以 退 休 , 但 是 有 高 達 三 成 民 眾 沒 準 備 , 而 國 民 年 金、勞 保 年 金 上 路,再 加 上 勞 工 退 休 金 新 制,就 能 讓 上 班 族 安 心 退 休 嗎( 聯 合 理 財 網 , 2009)? 而 終 身 致 力 於 教 職 的 教 師 , 是 否 在 這 方 面 做 充 分 準 備 了 呢 ? 教 師 對 俗 稱 「 75 制 」 之 「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 及 「 85 制 」 之 「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修 正 草 案 」 的 內 容 是 否了解?領取月退休金有甚麼條件?政府為什麼要推行退休新制? 因 為 是 攸 關 教 師 退 休 權 益,他 們 是 否 已 瞭 解 相 關 法 令,這 是 本 研 究 的 第二個動機。 根 據 學 者 王 誕 生 (1998)以 Hubermam 的 生 命 週 期 (life cycle)探 討 教 師 工 作 生 涯 , 將 教 師 工 作 生 涯 分 為 五 個 階 段 :生 涯 起 點 ( 工 作 年 資 1-3 年 )、穩 定 階 段( 工 作 年 資 5-6 年 )、行 動 主 義 及 質 疑 階 段( 工 作 年 資 7-18 年 ) 、 平 靜 或 保 守 主 義 階 段 ( 工 作 年 資 19-30 年 ) 、 脫 離 階 段( 工 作 年 資 31-40 年 )。 若 已 脫 離 階 段 年 資 而 言 , 此 時 教 師 已 面 臨 可 退 休 , 部 份 教 師 等 待 五 十 歲 退 休 ;部 份 教 師 採 一 旦 達 年 資 二 十 五 年,即 選 擇 離 開 教 職。他 們 有 退 休 生 活 規 劃 嗎 ? 也 是 一 個 值 得 探 討 的 議 題 。 曾 任 建 國 中 學 、 中 正 國 中 及 萬 華 國 中 的 老 師 謝 芬 蘭 ( 2006) 2.

(13) 說 :「 當 了 大 半 輩 子 服 務 他 人 的 輔 導 老 師 , 決 定 退 休 , 尋 找 第 二 春 。 過 程 中 有 迷 惘 、 有 喜 悅 、 有 盼 望 、 有 失 落 」。 一 個 人 在 退 休 後 才 能 過 自 己 嚮 往 的 生 活,如:讀 書、旅 行、觀 賞 表 演 與 老 友 聚 會 等,這 些 就 是 ㄧ 般 人 退 休 生 活 的 總 和。對 退 休 生 涯 的 規 劃,有 學 者 指 出,屆 退 休 年 齡 時,應 事 先 規 劃 好 退 休 後 的 目 標,參 與 社 會 服 務,或 是 培 養 其 他 專 長 , 才 能 防 止 老 化 現 象( 陳 鴻 慶 , 2000)。 另 有 研 究 指 出 個 人 對 退 休 抱 持 正 面 態 度 者,越 可 能 主 動 尋 找 及 多 接 觸 退 休 資 訊,較 可 能 做 退 休 計 畫( 范 惠 苓 , 2005 )。 而 自 願 退 休 的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師 們 , 是 否 會 像 其 他 退 休 人 員 一 樣,為 退 休 的 人 生 準 備 好 了 一 個 全 新 的 自 己 嗎?這是本研究的第三個動機。 根 據 大 衛 .考 伯 特 ( David Corbett, 2007) 所 著 「 打 贏 人 生 下 半 場 」敘 述 , 在 我 們 的 社 會 中 , 只 要 聽 到 退 休 就 不 免 想 到 衰 退 、 被 動 、 養 老 院、或 者 是 身 心 衰 弱,這 些 名 詞,大 大 的 折 損 退 休 者 的 士 氣 和 自 尊,但 是 退 休 者 應 該 把 這 些 術 語 連 根 拔 起,並 一 腳 踢 開,然 後 才 能 繼 續 前 進。這 是 個 新 的 思 維 方 式,退 休 後 應 該 保 持 樂 觀、擁 抱 改 變、顛 覆 一 下、慢 慢 來,並 成 為 終 生 學 習 者,因 為 現 在 你 是 老 闆。然 而 退 休 後 生 活 隨 之 改 變,包 括:有 意 義 角 色 的 喪 失、收 入 減 少、社 會 接 觸 銳 減,和 同 事 疏 遠、和 家 人 共 處 時 間 多,關 係 可 能 變 化 以 及 健 康 持 續 退 化 等 。 樊 景 周( 1993)指 出 , 一 位 教 師 擔 任 教 職 三 十 餘 年 , 突 然 放 下 擔 子,轉 變 成 賦 閒 在 家,因 此 有 很 多 人 在 家 終 日 悶 悶 不 樂,鬱 鬱 寡 歡。 自願退休教師如何面對與調適退休生活,創造另一個生命的輝煌境 界?這是本研究的第四個動機。 研 究 者 原 在 臺 北 市 擔 任 國 中 教 師,由 於 兼 任 行 政 工 作 關 係,所 以 選 擇 於 55 歲 退 休 , 而 在 國 小 服 務 的 同 學 未 兼 任 行 政 工 作 教 師 , 大 部 分 在 50 歲 年 紀 退 休,同 樣 的 於 55 歲 退 休 者,是 因 為 兼 任 行 政 工 作 關 係 而 延 後 退 休。這 些 教 師 為 什 麼 選 擇 在 五 十 歲 或 五 十 五 歲 時 就 退 休 , 是 因 教 育 環 境、還 是 身 心 障 礙、或 是 經 濟 因 素,原 因 到 底 為 何 ? 研 究 者 於 2008 年 退 休 , 退 休 前 在 身 心 的 準 備 上 是 , 雖 然 不 必 再 日 夜 忙 碌 於 行 政 及 教 學,卻 知 道 退 休 後 會 影 響 家 庭 經 濟 的 安 定,所 以 對 於 退 休 生 活 計 畫 是 鍛 鍊 身 體、訪 友、進 修、閱 讀 以 及 再 就 業 等 的 安 排,於 是 在 退 休 第 二 年,研 究 者 以 部 分 時 間 再 就 業 , 其 他 計 劃 則 陸 續 實 踐 中 。 臺 北 市 是 臺 灣 首 善 之 區,除 了 教 育 環 境 多 元 化 外 , 家 長 的 壓 力 、 學 校 間 面 臨 少 子 化,及 學 校 招 生 經 營 競 爭 問 題 也 相 當 多,也 造 成 第 一 線 的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師 沉 重 的 壓 力,因 此 我 選 擇 以 臺 北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退休教師為研究對象,試圖能找出教師退休後的多元面貌。 本 文 研 究 目 的 在 探 討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小 教 師 自 願 退 休 原 因、退 休 後 生涯規劃及其退休生活適應情形等事項。. 3.

(14) 貳、研究目的 基於前述的研究動機,本研究主要目的為: 一、探討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的原因。 二、瞭解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退休的生活態度及適應問題。 三、探究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後生涯規劃及其內涵。 四、分析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生涯規劃的實踐與轉變。 五、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名詞解釋. 壹、研究問題 一、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的原因為何? 二、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退休的生活態度及適應問題為何? 三、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後生涯規劃及其內涵為何? 四、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自願退休生涯規劃的實踐與轉變為何?. 貳、名詞解釋 一、自願退休 現 行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規 定,學 校 教 職 員 之 退 休 分 成 自 願 退 休 及 命 令 退 休 兩 種 。 自 願 退 休 必 須 符 合 :( 一 ) 任 職 滿 五 年 以 上 且 年 滿 六 十 歲 者 , 兩 者 兼 具 。( 二 ) 任 職 滿 二 十 五 年 者 , 且 年 滿 五 十 歲 者 , 兩 者 兼 具。本 研 究 所 指 稱 之 自 願 退 休 教 師 即 是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之 退 休 教 師。 二、退休生涯規劃 根 據 新 編 國 語 日 報 辭 典,生 涯 規 劃 是 指 了 解 自 己,對 自 己 的 一 生 做 目 的 性 的 計 畫,設 定 階 段 性 目 標,然 後 努 力 完 成,追 求 自 我 生 命 的 意 義 。 張 添 洲( 1993)退 休 生 涯 規 劃 應 分 長 、 中 、 短 程 規 劃 , 短 程 宜 規 畫 切 實 可 行 的 目 標 , 時 間 維 持 在 三 至 五 年 不 等 ; 黃 富 順( 1993)指 出 生 涯 規 劃,最 重 要 是 在 於 選 擇 一 種 適 合 自 己 的 生 活 方 式,安 排 自 己 滿 意 的 生 活 型 態,進 而 促 進 個 人 成 長,使 自 己 的 生 涯 具 有 意 義。本 研 究所指退休生涯規劃係指退休人員在職場退休後,對生活層面有目 的、有 計 劃、有 系 統 的 規 劃 與 安 排,目 的 在 使 退 休 生 活 具 有 意 義 和 成 就感,以追求自我生命的價值。 三、教師退休制度 4.

(15) 是 指 依 據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 2010)及 學 校 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所訂定的退休制度。 四、退休生活態度 退 休 態 度 是 指 個 人 對 退 休 的 看 法 和 接 受 的 程 度,以 及 對 退 休 所 預 備 採 取 的 反 應 或 行 動 傾 向 ( 范 惠 苓 , 2005)。 本 研 究 所 指 退 休 生 活 態 度是指退休者對退休生活所採取的反應、主張和行動。 五、退休生活適應 生 物 學 上,一 般 生 物 體 的 機 能、狀 態 以 及 生 活 習 性,對 於 所 處 的 環 境 能 發 生 對 應 的 變 化,以 生 活 在 其 中。心 理 學 上 則 說,能 適 當 的 滿 足 個 人 的 內 在 需 求,並 能 有 效 因 應 環 境、社 會 文 化 要 求 的 調 整 過 程 與 行 為 ( 新 編 國 語 日 報 辭 典 , 2009)。 本 研 究 所 指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是 指 面 對 退 休 生 活 環 境 的 改 變,個 體 所 產 生 的 行 為 變 化,以 期 能 滿 足 退 休 生 活的過程。 六、恩給制 係 指 公 部 門 就 業 者 的 退 休 金 支 付,由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支 應、退 休 人 員 無 須 自 行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的 一 種 特 別 制 度 , 如 我 國 1995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之 公 務 人 員 退 撫 制 度,早 期 學 者 認 為 公 務 人 員 與 國 家 之 間 的 法 律 關 係 是 一 種「 特 別 權 力 關 係 」,公 務 人 員 喪 失 某 些 國 民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因 此 國 家 有 義 務 提 供 相 對 之 保 障,於 退 休 時 發 給 相 當 數 額 之 退 休 金 , 以 酬 庸 其 功 績 與 貢 獻。此 種 由 政 府 單 方 面 提 供 之 退 休 給 付 制 度,往 往 使政府面臨龐大的財務負擔。 ( 考 試 院 , 2010).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 研 究 對 象 的 教 師 是 指 退 休 教 師,文 獻 探 討 部 份 著 重 於 此,但 因 眾 多 退 休 者 當 中,教 師 常 與 公 務 人 員 並 稱 公 教 人 員,所 以 在 引 用 相 關 資料時,公務人員的數據也參雜其中。市立國中小學教師領國家薪 俸,退休後又和公務人員同享退休俸,所以二者之間的資料相似度 高,但 主 要 研 究 範 圍 還 是 以 教 師 為 核 心 研 究 對 象,都 是 臺 北 市 立 國 中 小學教師退休者,私立學校教師未納入。. 5.

(16) 貳、研究限制 一、在研究對象方面 規 劃 研 究 對 象 侷 限 於 二 個 國 小 教 師 團 體、一 個 國 中 教 師 團 體 及 四 個 國 中 教 師 為 訪 談 對 象,但 是 遇 到 了 訪 談 團 體 成 員 退 休 背 景 相 近,差 異 性 不 大 的 問 題,而 個 案 國 中 教 師 訪 談,想 請 他 們 以 退 休 人 員 的 退 休 故 事 呈 現,又 覺 得 請 年 長 者 敘 說 他 們 的 故 事,萬 一 參 與 者 無 法 敞 開 心 胸 暢 談,預 期 效 果 不 佳,所 以 還 是 用 訪 談 大 綱,請 他 們 發 表 退 休 原 因, 敘 說 退 休 生 活 狀 況,就 容 易 讓 退 休 人 員 接 受,這 是 研 究 者 在 試 著 訪 談 比 較 陌 生 的 退 休 教 師 時 遭 遇 的 體 驗。對 研 究 者 的 感 受 是,即 使 是 熟 悉 的 教 育 夥 伴,有 的 還 是 不 願 意 面 對 內 心 深 處 的 問 題,比 如 師 生 或 是 親 師 之 間 的 衝 突,或 是 對 學 校 的 不 滿 所 導 致 的 退 休 原 因 等,這 些 原 因 在 非 正 式 訪 談 時 雖 未 被 觸 及,但 還 是 要 研 究 者 以 誠 敬 的 心,敲 開 他 們 的 心 防。至 於 研 究 對 象 的 挑 選,國 中 退 休 教 師,男 性 教 師 偏 少,因 此 國 中男性教師退休觀點不多。 二、在研究方法方面 研 究 者 是 以 質 性 研 究 探 討 本 論 文,以 團 體 和 個 別 訪 談 為 主 要 研 究 方 法,並 以 觀 察 及 文 件 分 析 等 輔 助 方 式 蒐 集 資 料,而 非 以 量 化 問 卷 採 集,所 述 觀 點 侷 限 於 個 人 主 觀 意 見。本 文 尋 找 訪 談 的 對 象 在 團 體 訪 談 部 分,是 以 單 一 團 體 訪 談 蒐 集 資 料,團 體 有 三 個,二 個 為 國 小 教 師 組, 另 一 個 為 國 中 退 休 教 師 組;個 別 訪 談 找 尋 訪 談 對 象 是 以 滾 雪 球 的 方 式 進行,然而因經費及時間因素,僅能邀請二十二位退休教師參與研 究,本文無法做大量樣本進行深度訪談。. 6.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根 據 研 究 主 題 探 討 本 研 究 相 關 文 獻。本 章 共 分 三 節,第 一 節 我 國 公 教 人 員 退 休 制 度;第 二 節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理 論 與 退 休 理 論;第 三 節教師退休原因。. 第一節. 我國公教人員退休制度. 壹、 我國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簡介 一 、 1995 年 6 月 前 之 退 休 制 度 (一)退休之公務人員,係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現職人 員。分自願退休及命令退休。 ( 二 ) 公 務 人 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應 准 其 自 願 退 休 : 1 .任 職 五 年 以 上 年 滿 六 十 歲 者 。 2.任 職 滿 二 十 五 年 者 。 前 項 第 一 款 所 規 定 之 年 齡,對 於 擔 任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務者,得由銓敘部酌予減低,但不得少於五十歲。 ( 三 )公 務 人 員 任 職 五 年 以 上 , 有 左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應 命 令 退 休 : 年滿六十五歲、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 ( 四 )任 職 五 年 以 上 未 滿 十 五 年 者,給 與 一 次 退 休 金。任 職 十 五 年 以 上 者,由 退 休 人 員 就 下 列 退 休 給 與,擇 一 支 領 之:一 次 退 休 金。月 退 休 金。兼 領 二 分 之 一 之 一 次 退 休 金 與 二 分 之 一 之 月 退 休 金。兼 領 三 分 之 一 之 一 次 退 休 金 與 三 分 之 二 之 月 退 休 金。兼 領 四 分 之 一 之 一 次 退 休金與四分之三之月退休金。 ( 五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金,應 由 政 府 與 公 務 人 員 共 同 撥 繳 費 用 建 立 之 退休撫卹基金支付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二 、 2011 年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制 度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 施行 ( 一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律 任 用 之 現 職 人 員。分 自 願 退 休、命 令 退 休 增加屆齡退休項。 ( 二 )公 務 人 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應 准 其 自 願 退 休:1.任 職 五 年 以 上 年 滿 六 十 歲 者 。 2.任 職 滿 二 十 五 年 者 。 增 加 項:配 合 機 關 裁 撤、組 織 變 更 或 業 務 緊 縮,並 依 法 令 辦 理 精 簡,未 符 前 項 規 定 而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得 准 其 自 願 退 休:任 職 滿 二 十 年 以 上 者。任 職 五 年 以 上 年 滿 六 十 歲 者。任 本 職 務 最 高 職 等 年 功 俸 最高級滿三年者。 ( 三 )退 休 金 之 給 予 與 種 類 簡 化 : 給 與 一 次 退 休 金 。 月 退 休 金 。 兼 7.

(18) 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四)依本法支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時,另給與 遺 族 一 次 撫 慰 金。除 未 再 婚 配 偶 為 領 受 撫 慰 金 遺 族 外,依 下 列 順 序 領 受: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 五 )本 法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七 月 十 三 日 修 正 條 文 自 一 百 年 一 月 一 日施行。 小 結 :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法 第 三 條 規 定 :「 公 務 人 員 之 退 休 分 自 願 退 休 及 命 令 退 休 」; 自 願 及 命 令 退 休 條 件 ; 退 休 金 給 予 方 式 ; 撫 慰 金 支 給 予 規 定 等,都 成 為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立 法 之 依 據,尤 其 是 教 職 員 自 薪 津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之 撥 繳、管 理 及 運 用 等 事 項,也 都 依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管 理 條 例 之 規 定 辦 理,可 見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制 度 與 教 職 員 退 休 制度息息相關。. 貳、教職員退休制度變遷 一、舊制期 ( 一 ) 制 度 初 期 及 養 老 金 請 領 方 式 ( 西 元 1922 年 -1940 年 ) 1.實 施 對 象 - 行 政 人 員 優 先 , 教 師 為 輔 。 我 國 教 師 退 休 制 度 是 教 師 長 期 作 育 英 才,最 後 獲 得 的 養 老 保 障 。 我 國 最 早 的 教 師 退 休、撫 卹 規 定 是 民 國 十 一 年 二 月 國 民 政 府 公 佈 的 法 令,此時退休撫卹的對象是以能執行法令及監督教師的行政人員為 主,教師為輔。 2.增 修 內 容 ( 西 元 1922 年 ) ( 1)西 元 1922 年 六 月 公 佈 的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 是 採 恩 給 制 , 由 政府直接負擔退休金的退休制度。 ( 2) 以 「 教 」 為 先 「 職 」 為 後 , 而 且 規 定 最 低 年 資 連 續 在 一 所 學 校 滿 十 五 年 以 上 到 六 十 歲,可 見 本 法 令 要 求 教 師 對 服 務 學 校 有 一 定 的 「 忠 誠 」, 為 了 領 到 退 休 金 , 一 生 都 留 在 原 學 校 服 務 , 所 以 沒 有 教 師調動的問題。 3.養 老 金 發 放 方 式 此 時 養 老 年 金 分 四 季 發 給,每 一 次 養 老 金 設 計,養 老 金 支 給 數 約 在職時的百分之三十七至百分之百。卹金條例的養老金及撫恤金機 關,國 立 由 中 央 支 應,省 立 由 省 庫 支 應,縣、市、區 立 學 校 由 分 配 到 的教育經費支應。 ( 二 ) 退 休 制 度 變 異 修 訂 期 ( 西 元 1940 年 -1974 年 ) 1.多 元 退 休 金 請 領 方 式 ( 1) 西 元 1940 年 6 月 12 日 「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 修 訂 , 降 低 年 滿 六 十 歲 服 務 年 資,由 十 五 年 降 為 十 年 以 上,取 消 支 領 年 退 休 金 併 同 支 給 一 次 退 休 金 規 定,改 變 一 次 退 休 金 之 基 數 內 涵 為 最 後 在 職 之 8.

(19) 月 退 休 俸 額 及 本 人 實 物 代 金 為 之,最 高 可 支 六 十 一 個 基 數。將 年 退 休 金 改 為 月 退 休,並 將 月 退 休 基 數 比 照 在 職 同 等 級 教 員 月 俸 額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給 予,最 高 可 給 百 分 之 九 十 為 限,新 增 服 務 滿 三 十 年 以 上,連 續 二 十 年 成 績 優 異 者 增 加 退 休 給 予,依 次 退 休 可 增 加 至 八 十 一 個 基 數 , 月 退 休 金 增 百 分 之 九 十 五 為 限,明 訂 月 俸 額 為 實 領 本 俸 及 現 金 給 予 。 ( 2)西 元 1950 年 8 月 小 幅 修 訂,申 請 退 休 年 限 降 低 為 五 年,加 速教師新陳代謝作用。 ( 3)西 元 1957 年 12 月 28 日 修 訂 , 對 所 任 職 務 有 體 能 限 制 者 , 得 酌 予 降 低 退 休 年 齡,並 增 加 退 休 金 給 付 方 式,原 條 例 規 定 退 休 金 給 付 方 式 得 支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或 月 退 休 兩 種,修 正 後 增 列 兼 領 二 分 之 ㄧ 一 次 退 休 金 及 二 分 之 ㄧ 月 退 休 金、兼 領 三 分 之 ㄧ 之 ㄧ 次 退 休 金 三 分 之 二 月 退 休 金、兼 領 四 分 之 ㄧ ㄧ 次 退 休 金 及 四 分 之 三 支 月 退 休 金 等 多 種 給 付方式,明確規定退休金數額由行政院決定。 2.恩 給 制 -退 休 金 撥 放 仍 維 持 由 中 央 及 地 方 政 府 , 負 擔 公 立 教 職 員全部退休經費。 二 、 新 制 時 期 ( 1974-2010) (一)實施優退方式 西 元 1974 年 修 正 整 體 軍 公 教 人 員 退 撫 改 革 方 案:西 元 1974 年 以 後 由 於 國 民 壽 命 延 長,退 休 教 育 人 數 大 幅 增 加,導 致 政 府 退 撫 經 費 日 趨 拮 据,部 分 鄉 鎮 財 政 困 難,無 力 支 付 退 休 經 費,乃 修 訂 退 撫 方 案 , 要 點 有:第 一、採 最 高 年 資 三 十 五 年 及 特 殊 條 件 四 十 年 增 給 退 休 金 。 第 二、五 十 五 歲 申 請 退 休 可 加 發 五 個 基 數 之 一 次 金 退 休。第 三、教 師 退 休 經 費 由 政 府 及 教 師 共 同 負 擔。第 四、新 制 教 師 退 休 金 由「 公 務 人 員 退 撫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管 理 運 用,由 政 府 負 最 後 支 付 保 證 責 任。第 五、保 障 期 待 利 益 及 對 遺 族 安 撫,含 領 舊 制 之 補 償 金,又 支 領 月 退 休 人 員 之 死 亡,其 父 母、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得 按 原 領 退 休 金 半 數,改 領 月撫慰金。 (二)新制特色及優缺點 1.實 施 儲 金 制 及 實 施 撫 慰 金 制 度,新 制 教 師 退 休 金 由「 公 務 人 員 退 撫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管 理 運 用,由 政 府 負 最 後 支 付 保 證 責 任。保 障 期 待 利 益 及 對 遺 族 安 撫,含 領 舊 制 之 補 償 金,又 支 領 月 退 休 人 員 之 死 亡,其 父 母、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得 按 原 領 退 休 金 半 數,改 領 月 撫 慰 金。 2.吸 引 教 師 退 休 金 優 惠 存 款 利 率,不 會 取 消 或 調 整。吸 引 教 師 退 休 之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三 十 八 條 規 定,學 校 教 職 員 退 撫 新 制 實 施 前 的 任 職 年 資,依 退 撫 新 制 實 施 前,原 來 規 定 的 標 準 核 發 的 一 次 退 休 金,自 願 儲 存 的 時 候, 可 以 由 政 府 金 融 機 關 受 理 優 惠 儲 存 。 「 學 校 退 休 教 職 員 一 次 退 休 金 優 惠 存 款 辦 法 」就 是 依 照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9.

(20) 休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三 十 八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訂 定,它 的 立 法 意 旨 在 幫 助 退 休老師有適當利息收入,安定生活。 3.照 顧 老 師 退 休 後 的 生 活,是 政 府 應 盡 的 責 任,優 惠 存 款 制 度 是 考 量 學 校 教 師 退 休 金 微 薄,難 以 維 生,為 了 照 顧 退 休 老 師 生 活 的 補 貼 措 施,有 它 存 在 的 歷 史 背 景,基 於 保 障 退 休 老 師 的 既 有 權 益 和 基 本 生 活,以 及 維 持 政 府 誠 信 的 理 由,行 政 院 並 沒 有 調 降 或 改 變 優 惠 存 款 利 率的規劃。 4.教 育 部 為 了 解 決 優 惠 存 款 制 度 導 致 政 府 財 政 負 擔 逐 年 增 加 的 問 題 , 已 經 配 合 1996 年 2 月 1 日 開 始 實 施 的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撫 新 制 , 就 老 師 所 具 有 新 制 施 行 後 任 職 年 資 所 支 給 的 一 次 退 休 金,取 消 優 惠 存 款,實務上逐年消化優惠存款人數,已逐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5.公教人員退休金支領方式之選擇優缺點 ( 1) 一 次 退 休 金 : 有 現 金 可 資 運 用 投 資 , 本 金 入 袋 , 可 靠 利 息 支 付 日 常 開 支。一 年 優 惠 存 款 利 息 所 得 多,綜 合 所 得 稅 繳 納 高。小 心 通 貨 膨 脹,貨 幣 貶 值。退 休 人 員 亡 故,臺 灣 銀 行 優 惠 存 款 期 約,儲 存 期 滿 即 不 得 續 存。退 休 人 員 退 休 後,即 無 任 何 褔 利。退 休 人 員 退 休 後, 不 可 申 請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無 年 終 慰 問 金,死 亡 後 無 一 次 或 月 撫 慰 金。 ( 2) 退 休 金 半 年 支 領 , 如 四 、 五 年 內 亡 故 , 其 所 支 領 係 退 休 本 金,且 清 算 後 可 能 無 本 金 餘 額,比 較 一 次 退 休 亡 故 尚 保 有 本 金,明 顯 有 別 。 一 年 公 保 優 惠 存 款 利 息 所 得 近 18 萬 , 綜 合 所 得 稅 繳 納 負 擔 較 少。月退休金隨現職人員待遇調整而調整。子女尚就讀大學以下學 校 , 可 申 請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 已 婚 或 離 婚 子 女 不 可 ) 可 支 領 年 終 慰 問 金 , 金 額 大 約 53000~ 63000 元 , 視 服 務 年 資 而 定 。 月 退 休 金 人 員 亡故後,遺族可按原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改領月撫慰金。 三 、 新 修 訂 公 立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修 正 草 案 重 點 (2011 年 -) (一)草案特色 1.增 列 彈 性 退 休 條 件:配 合 學 校 停 辦 或 合 併、組 織 變 更 辦 理 退 休 時,符 合「 任 職 20 年 以 上 」、 「 任 職 滿 10 年 以 上,年 滿 50 歲 」及「 任 本 職 務 最 高 職 等 年 功 俸 最 高 級 滿 3 年 」等 彈 性 退 休 條 件 者,亦 得 准 自 願退休。 2.增 訂 「 不 適 任 現 職 者 的 淘 汰 機 制 」, 另 納 入 資 遣 規 定 。 3.延 後 自 願 退 休 人 員 月 退 休 金 起 支 年 齡 :( 1) 任 職 滿 25 年 以 上 未 滿 30 年 者 , 年 滿 60 歲 者 , 或 任 職 滿 30 年 以 上 者 , 須 年 滿 5 5 歲 。 ( 2) 保 障 措 施 : 新 法 施 行 前 已 符 合 現 行 自 願 退 休 支 領 月 退 休 金 條 件 人 員 , 保 障 其 適 用 原 規 定 。( 3)過 渡 措 施 : 新 法 施 行 時 已 在 職 但 尚 未 符 合「 任 職 滿 25 年 且 年 滿 50 歲 」條 件 人 員,訂 定 10 年 之 過 渡 期 間 , 漸 進 延 後 月 退 休 金 起 支 年 齡 。 配 套 措 施 :( 4)展 期 年 金 : 符 合 自 願 退 休 條 件 時 選 擇 先 行 辦 理 退 休,並 至 年 滿 6 0 歲( 任 職 年 資 25 年 以 上 , 不 滿 30 年 者 )或 年 滿 55 歲( 任 職 年 資 30 年 以 上 者 ),再 開 始 領 取 月 10.

(21) 退 休 金 。( 5)減 額 年 金 : 符 合 自 願 退 休 條 件 選 擇 先 行 辦 理 退 休 者 , 亦 得選擇在尚未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提早領取月退休金。 4.刪 除 55 歲 自 願 退 休 加 發 5 個 基 數 退 休 金 。( 已 公 布 取 消 ) 5.調 整 退 撫 基 金 法 定 費 率 上 限 , 百 分 之 十 二 至 百 分 之 十 五 。 6. 增 列 配 偶 領 取 月 撫 慰 金 之 條 件 限 制 及 納 入 已 成 年 因 身 心 障 礙 而無謀生能力之子亦得領取月撫慰金。 7.教 育 人 員 公 保 養 老 給 付 優 惠 存 款 改 革 措 施 修 正 方 案:退 休 人 員 的 每 月 退 休 所 得 不 可 以 超 過 個 人 最 後 在 職 之 本 (年 功 )俸 2 倍 的 75%(年 資 25 年 )至 95%(年 資 35 年 )。 (二)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法,教職員自薪津提撥之基金之撥繳、 管 理 及 運 用 等 事 項,按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管 理 條 例 之 規 定 辦 理 。 教 職 員 退 休 修 正 條 例 草 案,規 定 除 了 領 取 月 退 金 有 所 謂 八 五 制 的 年 齡 之 外,對 退 休 教 師 退 休 的 權 益 影 響 不 大,不 過 退 休 人 員 的 生 涯 規 劃,應 即 早 展 開 行 動,尤 其 是 穩 當 的 理 財 措 施,才 能 在 經 濟 發 展 多 變 的生活中,能擁有優質的退休生活。. 叁 、 2004 年 代 迄 今 公 教 人 員 退 休 方 式 一 、 參加退撫基金之公教人員退休概況 ( 一 ) 銓 敘 部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辦 理 99 年 度 , 公 務 人 員 離 退 人 數 9,013 人 , 退 休 方 式 , 其 中 一 次 退 休 金 者 203 人 , 占 2.25% ; 月 退 休 者 8,695 人,占 96.47%,兼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與 月 退 休 金 115 人, 佔 1.27%,資 遣 47 人,佔 0.5%。採 取 以 月 退 休 方 式 退 休 者 之 比 率 高 。 ( http://www.fund.gov.tw/ct.asp?xItem=3487&ctNode=424&mp=1)。 ( 二 ) 自 願 退 休 者 之 比 率 , 自 93 年 度 至 95 年 度 維 持 在 85.22%至 87.53% 之 間 ; 領 取 月 退 休 金 者 , 則 也 維 持 在 87.5% 之 上 。 表 2-1 年 總計 度. 93-95 年 度 銓 敘 部 辦 理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概 況 性別 男性. 女性. 退休情形. 單位:人 領取退休金種類. 自願. 命. 自 願. 一. 月. 兼領. 月退. 退休. 令 退 休. 退 休 比. 次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一次 及月 退休 金. 休金 比. 436. 6047. 427. 405. 6954. 344. 399. 6413. 271. 9 3. 6910. 5039. 1871. 5889. 1021. 9 4. 7703. 5472. 2231. 6641. 1062. 9. 7083. 5025. 2058. 6200. 883 11. 85.22 86.21 87.53. 87.51 90.27 90.54.

(22) 5 資 料 來 源 : 民 國 94 年 銓 敘 提 要 分 析 www.mocs.gov.tw/FileUpload/972.../ 提要分析.doc 二、統 計 98 年 度 行 政 院 所 屬 各 機 關 暨 地 方 政 府 退 休 人 數( 表 2- 2), 自 願 退 休 人 數 達 82.29%;命 令 退 休 者, 占 17.71%,所 以 從 中 央 及 地 方各機關,選擇自願退休的人數是最多的。 表 2-2. 98 年 度 行 政 院 所 屬 各 機 關 暨 地 方 政 府 退 休 人 數. 機關別. 退休方式 自願退休 總計. 命令退休. 自願退休比. 小計. 小計 命令退休比. 總計. 32740 27610 84.33. 5130 15.66. 中央. 8826. 78.93. 1860 21.07. 地方. 20354 17357 85.28. 1997 19.31. 北市. 1344. 1265. 94.21. 79. 9.8. 高雄. 962. 921. 95.73. 41. 4.27. 1101. 87.80. 153. 12.20. 金 、 連 江 1254. 6966. 資 料 來 源 :根 據 行 政 院 所 屬 各 機 關 暨 各 地 方 政 府 填 報 資 料 , 研 究 者 加 以 整 理 。( http://www.cpa.gov.tw/ct.asp?xItem=7729&ctNode=284&mp=1) 三 、 統 計 臺 北 市 退 休 教 師 96 年 度 起 至 99 年 度 止 , 自 願 退 休 比 平 均 在 98%, 一 直 維 持 高 比 率 , 以 其 他 方 式 退 休 比 率 甚 低 。 表 2-3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自 願 退 休 教 師 調 查 統 計 96 類別 國中 男. 97. 國小 女. 男. 國中 女. 男. 98. 國小 女. 男. 單位:人. 國中 女. 男. 99. 國小 女. 男. 國中 女. 國小. 男. 女. 男. 女. 人數 41. 137 76. 207 47. 132 69. 187 52. 139 87. 236 37. 94. 61. 164. 其他 1. 3. 4. 3. 5. 2. 4. 2. 1. 4. 自願 40. 134 75. 92. 59. 161. 2. 1. 202 46. 2. 130 67. 1. 182 51. 12. 2. 137 86. 1. 231 36.

(23) 退休 98 比. 98. 98. 98. 98. 98. 97. 97. 98. 98. 98. 98. 98. 98. 98. 資 料 由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人 事 室 [email protected] 提 供 。 四 、 95-97 年 度 研 究 者 國 中 同 事 以 自 願 退 休 的 方 式 申 退 , 分 別 以 55 專 案 及 50 歲 自 願 退 休 辦 理 , 而 且 都 是 採 取 月 退 的 方 式 退 休 。 可 見 選 擇 月 退 方 式 是 退 休 者 的 首 選,同 時 也 是 臺 北 市 一 般 教 師 到 達 退 休 年 齡 而 選 擇 的 退 休 方 式。再 以 研 究 者 任 教 於 國 小 的 同 學 為 例,全 班 四 十 一 人 , 除 四 人 他 就 未 在 國 中 小 學 服 務 外 , 其 餘 三 十 七 人 , 97 年 度 前 已 自 願 退 休,而 且 有 高 達 三 十 一 人 是 五 十 歲 就 申 請 退 休,自 願 退 休 比 例 達 83.78%。 五、退休金以選擇月退休金較有保障的理由: 由 於 國 民 經 濟 之 不 斷 發 展 及 衛 生 醫 療 的 改 善,使 我 國 生 命 餘 年 亦 隨 之 延 長 , 依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 2011) 年 公 布 之 「 2010 年 臺 閩 地 區 簡 易 生 命 表 」 統 計 2010 年 臺 閩 地 區 國 民 平 均 餘 命 為 82.42 歲 , 相 對 於 公 教 人 員 屆 齡 65 歲 退 休 後 之 生 命 平 均 餘 年 為 17.42 年 , 可 見 退 休 人 員 於 退 休 後,需 有 長 期 穩 定 之 經 濟 來 源,以 鞏 固 其 退 休 生 活 品 質,而 依 研 究 發 現,由 於 小 家 庭 為 社 會 之 主 要 家 庭 型 態,老 年 人 由 子 女 供 養 之 比 率 亦 逐 年 降 低,是 以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時 選 擇 領 取 月 退 休 金,較 能 保 障生活之經濟來源。 支 領 月 退 休 金 較 諸 支 領 一 次 退 休 金,不 僅 對 老 年 經 濟 生 活 較 有 保 障,從 受 益 上。如 以 全 部 新 制 年 資 三 十 年 退 休 計 算,全 部 擇 領 一 次 退 休 金,可 領 本 俸 加 一 倍 之 四 十 五 個 基 數:如 全 部 擇 領 月 退 休 金,則 每 月 可 領 取 本 俸 加 一 倍 之 60% , 故 擇 領 月 退 休 金 者 支 領 七 年 即 相 當 領 取 一 次 退 休 金 之 總 額,顯 見 一 次 退 休 金 種 類 僅 得 做 為 資 遺 或 未 符 支 領 月 退 條 件 之 彈 性 措 施,而 不 符 退 休 養 老 意 旨。所 以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退休教師採月退方式居多。. 第二節. 生涯規劃理論與退休理論. 壹、生涯規劃的意義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意 義 , 主 要 是 借 用 一 般「 生 涯 規 劃 」的 理 念 , 做 為 退 休 人 員 在 規 劃 離 開 就 業 市 場 後 的 生 活,所 應 具 有 的 一 些 概 念、方 法 和 技 巧 。 就 是 期 望 退 休 者 有 個 即 早「 計 劃 性 」退 休 的 觀 念 , 思 考 務 實 面 及 未 來 的 生 活 目 標,在 退 休 前 應 做 各 種 生 活 面 向 的 思 考 準 備,包 括 13. 98.

(24) 經 濟 生 活 供 需、醫 療 保 健、心 理 和 社 會 層 面 的 適 應 問 題、再 就 業 和 社 會 性 參 與 活 動 … … 等 的 課 題 ( 王 麗 容 、 詹 火 生 , 1993)。 學 者 詮 釋 : 陳 聰 文 ( 1998) 將 生 涯 規 劃 定 義 為 :「 計 畫 整 個 生 命 的 歷 程,重 視 個 人 選 擇、自 我 價 值 及 肯 定,運 用 環 境 資 源,使 個 人 潛 能 及 專 長 得 以 適 切 發 揮 」。 羅 虰 琳 ( 1996) 認 為 生 涯 規 劃 即 為 自 己 一 生 的 規 劃 。 熊 素 文( 1996)認 為 生 涯 規 劃 即 為 一 生 連 續 不 斷 的 過 程 。 林 志 成( 1994)認 為 在 廣 度 上 , 他 涉 及 人 生 各 個 層 面 、 角 色 。 黃 富 順 ( 1993)認 為 老 年 人 的 生 涯 規 劃,最 重 要 是 在 於 選 擇 一 種 適 合 自 己 的 生 活 方 式,安 排 自 己 滿 意 的 生 活 型 態,進 而 促 進 個 人 成 長,使 自 己 的 生涯具有意義。 綜 合 上 述 說 法,生 涯 規 劃 的 意 義 是 對 自 己 的 人 生,依 其 階 段 性 的 不同,而安排了最適當的生涯發展方向。. 貳、生涯規劃理論 研 究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牽 涉 到 數 種 不 同 的 領 域 學 科。本 文 擬 以 社 會 學 等 觀 點 探 究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的 相 關 理 論,主 要 有 發 展 任 務 理 論、心 理 社 會發展階段理論、替代理論及生涯發展論等,以下分述之。 一 、 發 展 任 務 理 論 ( development task theory) - 中 年 至 老 年 期 發 展 任 務 論 是 由 Havighurst( 1981) 所 提 倡 。 主 要 論 點 認 為 個 人 隨 著 年 紀 的 改 變,而 有 扮 演 不 同 的 社 會 角 色,也 有 不 同 的 工 作 與 任 務,也 就 是 受 到 社 會 及 生 物 因 素 的 影 響,人 發 展 到 一 定 年 齡 時,他 的 行 為 發 展 ,包括技能、知識功能和態度等,會 達 到 社 會 期 待 的 程 度 , 那 就 是 身 心 發 展 正 常 ( 黃 俊 豪 、 連 廷 嘉 合 譯 , 2005); 若 年 齡 已 到 , 心 智 卻 未 達 應 具 水 準,則 發 展 就 有 障 礙,對 日 後 發 展 將 有 困 難。Havighurst ( 1972) 也 提 出 活 動 理 論 ( activity theory) 主 張 老 人 應 以 新 的 活 動取代退化的功能,唯有參與並和社會互動,才能有正向的自我概 念 , 如 此 便 能 減 緩 老 化 及 擁 有 健 康 的 心 靈 ( 引 自 洪 櫻 純 , 2009)。 本 理 論 將 成 人 的 發 展 分 為 六 個 時 期 : 1.青 少 年 晚 期 及 青 年 期 - ( 16~23 歲 ) 。2.成 年 早 期 -( 23~35 歲 ) 。3.中 年 轉 折 期 -( 35~45 歲 )。 4.中 年 期 -( 45~57 歲 )。 5.成 年 晚 期 轉 折 -( 57~65 歲 )。 6.成 年 晚 期 ( 65 歲 ~)。 其 中 中 年 期 ( 45~57 歲 ), 有 的 就 要 準 備 退 休 、 維 持 和 發 展 原 有 的 工 作、適 應 心 理 狀 態 的 改 變 及 調 整 公 民 角 色 的 扮 演。到 了 成 年 晚 期 轉 折 期 ( 57~65 歲 ) 是 調 整 生 理 、 心 理 狀 態 , 著 手 退 休 準 備 。 到 了 成 年 晚 期( 65 歲 ~)起 , 發 展 的 任 務 是 1.適 應 退 休 生 活 ; 2.接 受 身 體 機 能 的 衰 退;3.強 化 與 同 儕 的 聯 繫;4.安 排 退 休 生 活;5.適 應 喪 偶 的 傷 痛 ; 6.維 持 生 理 、 心 理 同 整 。 人 的 發 展 至 中 年 晚 期,一 旦 退 休,如 有 妥 適 規 劃,並 充 分 準 備 , 14.

(25) 就 帶 來 好 的 退 休 生 活,個 人 生 涯 發 展 順 利;反 之,若 個 人 疏 於 生 涯 規 劃 及 缺 少 即 早 準 備,則 生 涯 發 展 就 不 順 利,所 以 對 退 休 者 而 言 生 涯 規 劃是很重要的課題。 二、心理社會發展階段理論 自 我 心 理 分 析 學 者 Erike Eriksons( 1982) 以 心 理 社 會 的 方 式 來 描 述 發 展 , 分 成 八 個 心 理 社 會 發 展 階 段 ( psychosocial stages of development), 首 先 是 學 齡 前 期 ( 1-6 歲 ) 區 分 三 階 段 : 嬰 兒 期 、 幼 兒 期、遊 戲 期,該 其 小 孩 從 與 母 親 互 動 中 發 展 出 信 任 或 不 信 任 關 係 , 在 從 大 小 便 訓 練 中 發 展 出 獨 立 自 信 的 性 格,基 本 優 勢 為 希 望、意 志 與 決 心 ; 學 齡 期 ( 6-12 歲 ) 是 發 展 勤 勉 、 成 功 感 或 是 自 卑 的 時 期 , 基 本 優 勢 為 能 力 ; 青 少 年 身 分 認 同 到 角 色 混 淆 期 ( 12-18 歲 ), 青 少 年 最 重 要 是 建 立 自 我 認 同 感,是 一 種 看 待 自 己 和 他 人 對 他 的 觀 感 相 符 , 但 角 色 混 淆 者 的 經 驗 感 覺 是 剛 好 相 反,不 知 道 自 己 是 否 與 他 人 的 看 法 是 否 相 符,不 曉 得 自 己 為 何 變 成 這 樣,以 後 要 往 何 方,此 期 認 同 的 掙 扎 會 使 人 選 擇 職 業 會 十 分 困 惑,如 果 沒 有 好 好 解 決,晚 年 會 充 滿 絕 望 感,前 四 個 期 類 似 佛 洛 依 德 的 口 腔 期、肛 門 期、性 器 期 與 潛 伏 期,基 本 優 勢 為 忠 實 ; 成 年 早 期 是 親 密 與 孤 立 ( 18-35 歲 ), 此 期 特 色 正 面 是 漸 趨 成 熟、會 與 人 分 析 想 法,負 面 是 會 逃 避、維 持 表 面 關 係,基 本 優 勢 為 愛 ; 有 生 產 力 到 停 滯 的 成 熟 期 ( 35-55 歲 ) 基 本 優 勢 為 關 心 ; 老 年 期 從 統 合 到 失 望 ( 55 歲 以 上 ), Erikson 認 為 此 期 發 展 出 親 密 關 係、接 納 人 的 成 功 與 失 意,但 是 有 人 則 孤 立 於 情 感 親 友 之 外,而 聚 焦 於過去的失意與未來的死亡,基本優勢為智慧。 在 艾 瑞 克 桑 的 理 論 中,人 類 發 展 涉 及 一 系 列 的 個 人 衝 突,從 一 出 生 開 始 就 有 個 人 衝 突 在,當 環 境 不 同 時 會 要 求 我 們 去 適 應,衝 突 就 會 顯 著,便 被 稱 為 危 機,每 個 階 段 都 有,如 何 回 應 呢 ? 有 兩 種 方 式,一 是 正 面 的 適 應 方 式;二 是 負 面 的 不 適 應 方 式,因 此 唯 有 解 決 衝 突,人 格 才 會 朝 正 常 順 序 方 向 發 展,並 得 到 下 個 階 段 危 機 時 的 優 勢,如 果 某 個 階 段 衝 突 未 解,就 不 太 會 處 理 後 來 階 段 的 問 題。不 過 不 管 適 應 或 不 適 應,最 好 尋 求 平 衡 點,才 稱 為 那 個 階 段 的 危 機 完 全 解 決 了,就 能 發 展 基 本 優 勢 ( basic strengths), 它 是 在 危 機 處 理 後 才 發 展 出 來 的 。 艾 瑞 克 桑 認 為 人 到 壯 年 或 老 年 的 心 理 社 會 發 展 階 段,會 檢 視 自 己 的 生 活 , 或 接 受 或 悔 恨 過 去 的 選 擇 。 他 也 對 ( 17-82 歲 ) 進 行 調 查 , 年 紀 大 關 心 生 產 力 和 自 我 整 合,較 不 關 心 自 我 認 同,同 時 年 紀 與 主 觀 幸 福 感 有 正 相 關。另 外 一 組 則 是 年 輕 人( 25-35 歲 )與 年 老 成 人( 60-85 歲 )對 生 命 的 反 思 上,年 輕 人 是 尋 找 問 題 解 決 方 法,年 老 一 族 卻 是 為 了 評 價 生 命。至 於 性 別 上,女 性 比 較 難 以 客 觀 的 角 度 去 反 思 或 評 價 生 命,因 為 社 會 上 會 認 為 女 性,和 同 年 紀 的 男 生 比 較 是 老 了 一 些,在 加 上 活 得 比 男 性 久,所 以 可 能 要 面 對 生 病、失 能、失 親,喪 失 社 會 支 持 15.

(26) 及 收 入 減 少 等 議 題,導 致 艾 瑞 克 桑 所 謂 生 命 後 期 的 絕 望,而 非 自 我 整 合。 本 理 論 認 為 人 的 生 涯 發 展 上 有 不 同 的 階 段,如 果 能 在 人 的 各 個 發 展 階 段,找 到 適 應 與 不 適 應 的 平 衡 點,並 能 自 我 接 納,就 能 面 對 成 功 或 失 意 甚 至 死 亡,總 之,退 休 者 在 各 角 色 的 轉 換 上 要 有 充 分 的 認 識 和 調 整,尤 其 是 維 持 身 體 健 康 和 穩 定 的 收 入,則 晚 年 生 活 會 比 較 能 順 遂。 三、生涯發展論 代 表 人 物 : 舒 伯 ( Super,1984) 根 據 布 爾 赫 勒 ( Buehler,1933) 的 生 命 周 期 和 列 文 基 斯 特( Lavighurst,1953)的 發 展 階 段 論 相 結 合 , 發 展 出 一 個 詮 釋 職 業 發 展 的 概 念 模 式。基 本 的 主 張 有:職 業 發 展 不 可 逆 轉、可 以 預 測、是 個 動 態 過 程、自 我 概 念 隨 年 齡 增 長、發 展 受 個 人 及 父 母 影 響、職 業 選 擇 有 彈 性、工 作 滿 意 度 和 個 人 才 能 有 關、職 業 是 個 人 人 格 統 整 中 心 等。舒 伯 把 人 生 及 職 業 相 結 合,將 生 涯 發 展 分 成 五 個 階 段:成 長、探 索、建 立、維 持 和 衰 退,同 時 五 個 階 段 都 有 發 展 任 務。 ( 一 ) 成 長 階 段 ( 0-14 歲 ) 任 務 是 : 認 同 家 庭 及 學 校 重 要 人 物 ( 二 )探 索 階 段( 15-24 歲 )任 務 是:在 試 探、嘗 試 階 段 中 形 成 自 我 、 參 加 休 閒 活 動 、 職 業 探 索 及 兼 職 工 作 等 。( 三 ) 建 立 階 段 ( 25-44 歲 ) 任 務 是 : 定 向 嘗 試 及 謀 求 穩 定 發 展 ( 四 ) 維 持 階 段 ( 45-64 歲 ) 任 務 是 守 住 工 作 及 做 退 休 計 畫,階 段,特 徵 是 在 職 場 有 地 位,維 持 著 地 位 且 較 少 創 新,同 時 面 對 新 進 人 員 挑 戰。它 的 發 展 任 務 是,接 受 自 身 條 件 的 限 制,找 出 工 作 上 新 的 難 題 再 發 展 新 的 技 巧,維 持 既 有 的 領 域 地 位 和 成 就 。( 五 ) 衰 退 階 段 ( 65 歲 至 死 亡 ) 階 段 特 徵 是 體 能 衰 退 、 工 作 改 變 和 退 休、發 展 新 角 色、成 為 選 擇 參 與 者。發 展 任 務 是 逐 漸 退 隱, 做想做的事,最後成為完全觀察者。 根 據 舒 伯 的 看 法,一 個 人 在 一 生 中 扮 演 許 多 角 色,這 些 角 色 包 含 兒女、學 生、休閒 者、公 民、工 作者、配偶、家 管 人員、父母 及 退休 者,這 些 角 色 是 我 們 在 家 庭、學 校 ! 社 區、工 作 場 所 的 舞 台 處 扮 演 。 每 個 階 段 都 有 主 角,成 長 是 兒 童;探 索 是 學 生;建 立 是 家 長 和 工 作 者; 維持階段有時是當學生,工作會中斷,然後公民及休閒角色逐漸增 加。生涯發展理論將時間和角色融入,拓展生涯發展空間。 本 理 論 說 明,一 個 在 一 生 中 扮 演 不 同 的 角 色,分 別 在 家 庭、學 校、 社 會 及 工 作 場 所 等 人 生 舞 台 活 動,這 有 助 於 我 們 能 清 楚 地 如 何 在 各 個 時間的向度裡去拓展生涯空間,努力經營人生。 綜 合 上 述 相 關 理 論 說 法,做 為 研 究 退 休 教 師 生 涯 規 劃 的 基 礎,並 了 解 研 究 結 果 和 理 論 陳 述 的 相 關 性。以 發 展 理 論 而 言,訪 談 時 要 多 了 解 退 休 教 師 是 否 做 充 分 的 生 涯 規 劃;以 心 理 發 展 階 段 理 論 而 言,訪 談 重 點 則 側 重 於 退 休 教 師 是 否 能 坦 然 面 對 逆 境 與 成 功,不 再 得 失 心 起 起 16.

(27) 落 落;再 從 訪 談 中 了 解 退 休 教 師 在 社 會 中 扮 演 什 麼 角 色,是 否 有 替 代 教 師 角 色 的 出 現,如 擔 任 志 工 或 環 保 人 士 等,最 後 是 從 生 涯 規 劃 理 論 中,對於身心的維持及衰退的人生退休階段,是否已經適應退休生 活。以上生涯規劃相關理論也提供研究者在相關訪談議題時有所依 據。. 參、退休理論 以退休生活目標、角色及適應情況的退休理論而言,可以區分 成 退 休 調 適 階 段 理 論、撤 退 理 論、活 動 理 論、角 色 替 代 理 論、角 色 觀 點理論及目標階層論。 一、階段的觀點:退休調適階段理論 美 國 學 者 ( Atchley, 1988) 的 論 點 是 :( 一 ) 退 休 是 一 件 事 情 和 角 色, ( 二 )社 會 會 賦 予 權 利 與 義 務,權 利 包 括:可 以 得 到 經 濟 支 持 、 安 排 自 己 的 時 間 、 享 受 其 他 資 源 等 。( 三 ) 義 務 包 括 : 已 不 分 時 間 工 作、自 主 的 生 活、不 需 依 賴 家 庭 與 社 區、為 組 織 與 社 區 提 供 自 己 的 知 識、經驗與技術。 歸納退休有七個退休階段。 (一)退休遠期:此一期沒有退休想法,也不預作退休準備。 ( 二 )退 休 近 期 : 此 一 期 接 受 退 休 想 法 , 對 退 休 產 生 美 好 的 想 像 , 有此想法而且有具體計畫,便能有良好的退休生活。 ( 三 )蜜 月 期:此 一 期 剛 退 休 會 對 退 休 生 活 產 生 正 向 的 想 法,做 以 前沒有時間完成的工作,如長途旅行。 ( 四 )憂 鬱 期 : 此 一 期 會 有 失 望 、 沮 喪 、 氣 餒 , 產 生 退 休 後 生 活 心 理適應問題。 ( 五 )重 新 定 位 期 : 發 展 更 實 際 退 休 生 活 , 結 合 退 休 事 實 , 重 新 定 位自己。此時家人和朋友是他最大支柱。 ( 六 )穩 定 期:此 一 期 過 著 滿 足 穩 定 的 生 活,退 休 者 知 道 自 己 的 能 力及限制,所以會過者有自我管理的生活。 (七)終止期:退休者面臨身體機能喪失及生病問題。 這 幾 個 退 休 階 段 並 非 按 順 序 發 展,因 此 會 因 為 個 人 或 外 在 因 素 越 過 某 個 階 段,但 卻 讓 退 休 者 清 楚,退 休 者 可 以 對 照,現 在 他 是 處 於 哪 個退休階段?以這七個發展階段而言,退休遠期,它的時間到底多 久,如 果 退 休 前 一 兩 年,退 休 日 漸 逼 近 的 興 奮 感 與 日 俱 增,如 果 是 更 遠,則 對 退 休 的 概 念 就 模 糊 許 多,有 的 感 覺 只 是 認 為 有 退 休 金 可 領 而 已,其 他 並 沒 有 特 別 的 感 受,所 以 就 退 休 階 段 理 論 而 言,在 身 心 的 感 受 上 較 具 參 考 價 值。總 而 言 之,此 階 段 論 旨 在 說 明 各 階 段 陳 述 的 退 休 現 象,能 使 退 休 者 更 了 解 自 己,同 時 本 論 點 將 印 證 退 休 教 師 生 活 適 應 是否有階段性生活適應情形。 1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料表 專家社群 或研究對 象訪談表 研究問題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新民國中 三、 協辦單位:臺北海洋科技大學 四、

2.預估缺額係依據教育部國民教育署補 助各地方政府 109 學年度推動國小合理 教師員額計畫辦理,俟臺中市政府教育

後記:本來是不想再寫這篇了,因為今年 (2016),本市學校公文系統要放棄筆硯,轉用 Web 版 本了,從此跟 ActiveX

110 年度臺中市推動硬筆書法與美感教育師生硬筆書法比賽

王淑真: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退休教師 李信仲:臺北市立蘭雅國中退休教師 章念慈:臺北市立蘭雅國中退休教師 黃若玲:臺北市立明湖國小退休教師

對於筆者來說,一看到這套軟體的出現,腦中 便開始運轉起來,因為可以讓自己的教學更加 靈活,教學內容也得到更豐富的呈現。因此開

《學 霸筆 記》 急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