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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哲學韓非哲學
本著作之完成得國科會補助,謹申謝意前日
1王讚源
韓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諸于晚出的健將。他的哲學挾若無比的震攝力 ,推動了戰國時代的巨輪,結束畫畫雄紛爭的局面,促成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帝國的出 現。可是他的思想在歷代卸遭受很多的非難和排斥。 韓非思想的被誤解,主要原因在他「薄仁義,厲刑禁,盡斥堯、舜、禹、湯、孔 子J '處處與儒家思想相倖背。自董仲舒罷點E 家,獨尊儒術以後,孔孟所代表的儒 家取得歷史上正統的地位,於是韓非思想被斥為異端邪說。兩千多年來,玩政治的人 們雖然都引用他的學說,可是表面上卸扛著儒家的招牌。誠如明代趙用賢說的: r 世 之言治者,操其術而佢諱其跡。」 相形之下,十五世紀意大利的馬基維利(N.
Macharelli) 是一位幸運者。馬氏的 哲學,大抵與韓非相同,但他的學說內容卸沒有韓非的謹嚴和深刻;可是,他的思想 影響西方政治哲學文深且大。因此馬民被尊稱為「政治學之文 J '他的「君主論」也 被屠斯(B.
Downs) 列入「改變歷史的書」中。 韓非哲學的薄仁義,非道德,倡極權,親生民如鋼狗,固然是他思想的弊端;可 是他能在 E家爭鳴當中,截斷眾流,拓展政治學領域,開啟一個新的時代紀元,並左 右中國敢治兩千多年,他在政治哲學所發的智慧光輝,已可以不朽。 自從滿翰(民Ma nnheim) 的名著「意識形態與烏托邦 J Cl>提出知識社會學(Soc i
0logy of k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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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ge
)以後,使我們深一層暸解「存在決定意識」的重要性。他認為決定思想知識的乃是存在因素。社會現實存在的各種因素,足以改變思想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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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l Ma
JUlh
eim: Ideologyand Ut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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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lated by L. Wirth and E.
ShUs.
的內容,一般取向和組織。這些因素包括:歷史知識,社會結構,丈化現象,以及思
想家本身的氣質和社會地位。透過這種認識,我們才能了解各種學說何以產生;某些
學說何以代代相因;相間的思想背景何以出現不同的學說。譬如同樣是晚周社會背景 ,在思想上去做是百家議出,眾說紛歧。文如盧梭的民約論,邊沁(1.
Betham) 的功 利說,亞當史密斯(Ad amsmi th
)的國富論,便是帝國主義政治或資本主義社會的 自然產物。而近代西方哲學家史賓格勒(O. Spengler)
,社會學家素羅金(人SorO'kin)
,及史學家湯恩比(A. Toynbee
)一致提醒西方丈化面臨危機,豈不是為了 這個世界已站近核戰邊緣,深怕整個人類遭受全面性;顧誠的災厄而發出的呼喚。 韓非哲學是一種政治哲學,同時也兼有法律哲學。透過知識社會學的提示,我們 希望更能確切把握其哲學的真義,賦他以應得的地位。第一章
社會背景與思想家
第一節危機時代 戰國時代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一個劇變時期,這個劇變的原因,主要是來自封建 制度的崩潰。封建制度的崩潰,從春秋時代就開始盟釀,到了戰國時代更變本加厲。 而封建制度的崩潰,使得周朝呈現出一片混亂局面。現在我們從幾個角度來觀察當時 的社會現象。 l 階級的破壞 以社會制度來說,階級是封建社會的重要組織。封建組織由高至低,井然有秩, 好比埃及的金字塔。塔的尖端是天子,天子底下,依次是諸侯,卿大夫、士和時、民。 低階級服從高階級,各階級的權利義務劃分得很清楚,而所用的禮儀服飾也各有差別 ,不容(書越。 可是到了春秋時代,這種階級關係已逐漸動搖,有本事的人可以從這一階段跳到 另一階級。以低價高,以小凌大的事情,公開的上演。首先破壞階級關係的是諸侯。 天子君臨天下,統有天下的土地人民,是至尊無上的「一人」。可是周室東遷以 後,國勢優夷,威信日落,天子已無能綱紀天下,諸侯更不聽命於天子。本來諸侯對天于有貢賦的義務,但魯人不納貢賦(1) ,楚人也不貢包茅 (2) 。役也是諸侯應盡的義務 。役分工役與兵役,工役中最重要的是為王築城,;兵役或戌守京直接,或平王室之亂, 或討伐諸侯。天子的兵牢不夠抵禦外侮, 2頁靠勤王之師,天子最依賴各國,最希望各 國報酬的,便是兵役。然而襄王出奔鄭'秦晉陳兵河上,久留不動,最後由於狐但進 諜,晉侯才送襄王返京城。 (3 )敬王出奔狄泉,諸侯無一勤王的,結果使敬王蒙塵在外 四年 (4) 。依王室的規定,諸侯2頁朝聘述職。可是春秋初年,按時朝觀天子的諸侯已不 多,左傳隱公六年記載,桓王登基三年,鄭伯如周始朝, '王不以禮見。周桓公對王道 「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距(至) ,況不禮焉?鄭不來 矣。」這次以後,可能鄭也不來了。至於借用禮儀服飾,更是常見的事。諸侯悟稱為 王的,先後就有楚、吳、越、齊、秦等國 (5) 。秦作西峙,祭上帝仙。魯行郊 I禮 (7 )。而 秦、晉等大國更儼同天子,使小國朝觀(8) ,接納貢賦 (9) 0 封建的軍制,天子六軍,公 侯三軍,伯二軍,于男一軍,規制嚴格。晉國是侯,只應有三軍;但晉悼公時已有四 軍,丈公為了禦狄,作五軍,甚至一度擴增到六軍(肌與天子同等。當時諸侯野心勃勃 (1) 左民會簧二卷七八頁,文史哲版。
(2 )
會簧五卷一四頁。 (3 ) 會簧六卷五四 l 六一頁。 (4 ) 會筆廿四卷五七一廿五卷五六頁。 (5 ) 依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J'
r 六圓年表 J'
r 吳太伯世家 J'
r齊太公世家 J'
r 楚世家」 , r 越王勾踐世家 J '諸侯稱王的先後是: 楚熊通稱武王 周平王三十一年 吳壽夢稱王 周簡王元年 越勾踐稱王 周敬王二十六年 齊固和滅齊稱威王 周顯王十七年 秦惠文君稱蔥王 周顯王四四年 而周本耙說: r 自秦以後,諸侯莫不為王。」 (的 竹書耙年「晉紀」。史記「秦本紀 J'
r 始皇本紀J'
r 六圓年表」。 (7) 左民會簧七卷四九頁o(8 )
左傳護公二九年「晉人徵朝於鄭」。 (9 ) 左傳護公三一年: r 韓宣子為政...魯不堪晉求。子產答士匈云: ~以做芭編小,介於大國 ,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悉索敝賦,以來會時事。J1 J (10)
左傳囊公八年,億公三一年,成公三年。,無不擴充軍力,欲為盟主。結果各國的勢力高張,天子的地佐日形低落。悔博天子 的使臣, ω 學兵對抗王師,殺傷天子的事也) ,也一一演出。到了報王時代,天子越顯 可憐,只能以遊說勸阻各國的攻取。如此苟延殘喘,最後東西周並為秦所棋。 以上是諸侯悟越天子,天子不能制的情形。然而卿大夫的勢力也在日益擴張,他 拿諸侯對待天子之道,來對待諸侯。 諸侯對天子的違逆,各國的卿大夫都君在眼裹,既然有例可循,他們也就肆無忌 樺了。僧用國君的禮制服飾,只是小事,賢如管仲都樹塞門有反佔'這是大家知道的 ,何況別人。當時各國大夫擅政專權,既不能令,又不受侖,他們逕自代表國家,私 下就可與外國訂立盟約。所以穀梁傳襄公三年說: I 大夫相與私盟,是大夫張也。故 鶴澤之會,諸侯始失正矣,大夫執國權。」因為大夫執國權,澳梁之會,各國諸侯雖 然都到會,春秋要說大夫盟, I 大夫盟」就是政由大夫的意思。政由大夫,國君就如 同各餘的贅臟了 03) 。除了專擅政權,國君的廢立,大夫也要平涉。如晉獻公麗,里克 連殺笑齊及公子卓(14) 。丕鄭使人告公子重耳於狄'請納公子;同時呂纜、卻稱也使人 厚略秦園,為夷吾運動 05)0 齊田乞舉兵攻公宮,與大夫盟立悼公。田常獄簡公,立平 公。田乞就荼,立陽生 06)都是例子。有些國君為了取信臣下,甚至與其大夫相盟(的。 結果仍然無效,臣逐君,臣就君的事,層出不窮。見於春秋的記載,獄君就有十一次 (11)左民會鑫六卷四六頁。 (12) 左傳桓公五年,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王率諸侯伐之,鄭伯學兵禦王,結果王師大敗,王 中箭傷肩。 (13) 公羊傳襄公十六年: r 諸侯皆在是,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也。何言信在大夫?編刺天干之 大夫也。屬為編刺天下之大夫?君若贅疏瓶。」 (14) 左氏會簧五卷五一頁。 (1 5) 國語晉語二,九思版三 O 五頁。
(16)
史記「齊太公世家J'
r 回敬仲完世家 J (藝文版五九三頁、七五 0 頁)。 (1 7)左氏會鑫十四卷十頁。喲 。戰國以後,此風更熾,人不以為怪。田常殺簡公,安然為齊相。所以太史公說
:
I 諸侯晏然弗討 J (即。然而卿大夫的慾整難填,雖然他們已富強權重,公室已卑弱
無力,還是木肯罷休;除非他們取諸侯而代之。這最後的一幕終於掀開了。韓、趙、
魏三家分晉,田和也被齊,都各自稱王慨。魯君雖幸能保住君位,卸唯三桓是聽,一 反君臣之禮 α 1)。 以上是卿大夫僧越諸侯,分辦公室的情形。可是好比蟑螂捕蟬,黃雀在後一般;宰臣正伺於卿大夫之後,待機而動。季氏在魯園的聲勢最大,但險些被宰臣陽虎殺了
。季氏雖專魯,而陽虎叉專季氏助。季氏過衛,陽虎必使從南門入,從東門出。季桓 于如晉,陽虎強使孟懿子往報夫人之幣曲,二子不敢違。可見他聲勢之大。而且他敢 於盟魯侯及三桓於周社,盟國人毫社曲。後來竟拘囚季孫,欲廢三桓摘子,才被三桓 的聯兵所趕跑助。家臣凌越跋厲的情形,陽虎不過一斑而已。 諸侯僧越天子,卿大夫僧越諸侯,家臣悟越卿大夫,這種事情的發生,主要是因 為君上不親政事,而臣下操持實權。以卿大夫來說,他們不但操邦國行政大權,而且 (18) 春秋所載,卿大夫獄君有十一次: 隱公四年,衛州時試其君完(閔公) 桓公二年,宋督試其君與夷(囑公) 莊公六年,齊無知獄其諸見(莊公) 莊公十二年,宋萬試其君(聞公) 信公九年,晉旦克試其君之子寞齊(獻公未葬,故不稱君) . 億公十年,晉里克試其君卓 宣公二年,晉趙盾試其君夷卑 宣公十年,陳夏徵舒獄其君平國(靈公) 成公十八年,晉試其君州蒲(厲公) 要公二五年,齊崔抒試其君光(莊公) 襄公二六年,衛實喜試其君到(蕩公) 哀公六年,齊田乞試其君荼 (1 9) 史記六圓年表第三 (20) 史記「晉世家」、「趙世家」、「魏世家」、「韓世家」、「齊太公世家」、「田敬仲完世 家」 臼1)史記「魯周公世家J ·藝文版六O 六頁。 但2) 公芋傳定公八年,新興版一八二頁。 (23) 左氏會道廿七卷四九頁。 (24) 同 (23 )。 (25) 左氏會道廿八卷八頁。還掌有全國的兵力。因此他們「專制擅命,徑為而無所請 J '結果逐君、獄君也就勢 有必至了。 面對著這種低價高,下凌上的危局,聰明的國君當然要想辦法來控駭畫臣,才能 鞏固權位,保住老命。於是用術行法的法家思想也就應時而生了。 2. 諸侯的兼併 戰爭是促進封建崩潰,新國家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春秋時期,一共二百四十二年,其間諸侯戰伐侵襲的次數,有二百九十七次(酌, 平均每年有一次以上的戰爭。春秋以後,到秦誠六國為止,這段時間戰風更盛,所以 拿「戰國」為名。可是我們要注意,春秋時代的戰爭與戰國時代的不同。 春秋時代盛行車戰,每次戰爭為時木過一天,傷亡人數也很有限,俘虜可以贖回 。國與國之間訂的盟約可以維持相當長久的和平。作戰的結果,多取人田皂,成復封 其君,或用賞臣下叫)。當時也有誠國的,但所誠之國都是蠻戒夷狄各部落,棋中國諸 侯還是不被允許的曲。所以春秋時代雖然攻戰頻繁,封建制度還勉強可以維持,不致 全然崩潰。到了戰園,情況就不同了。戰術方面有了重大改變,戰爭以步兵為主,以 騎兵為輔,這使戰局擴大,死亡率增高。春秋著名的晉楚城機之戰,晉國出兵總共不 過五萬多人;但戰爭末期的秦趙長平之戰,趙國死傷的士卒就有四十五萬。壁壘戰術 的使用,更使戰爭曠日持久。一場戰爭往往非數十日不能解決。這時國際問已無所謂 信義,條約沒有拘束力,誠如太史公說的: r 誓盟不信,雖置質剖符,猶不能約束也 (21) 0 J 而戰爭的主要目的在誠亡敵園。尊輔王室及諸侯不得相侵的戒{屎,無人理睬 。只要有力量,不管同姓異姓,也不管是王室研封,成是悟位為君,都一一加以吞棋 。因此周室所封百七十餘國,到戰國初期只剩二十多國,中期以後,竟成為七雄對峙 (26 ) 蘇軾「春秩列國圖說 J r春秋揖要」所記,侵六十,伐二百十三,戰二十三,襲一,共二 百九十七次。參看梁鎮中「戰伐侵例表第六」、「春秋伊j表」。
(2
7) 如;在傳信公三一年,晉侯率諸侯伐曹,分其所侵地於諸誤,且濟西固與魯。瞎公一一年, 齊、鄭、魯伐詐,位i 許與鄭。竹畫在巳年五「晉耙J '晉武公滅苟大夫原氏黯。 (28 ) 春秋時期被滅的圖,只有陳、察、許是中原之國。楚滅陳、蔡,隔了五年復封陳、隔了二 年復封蔡,歸陳蔡太子之子,使仍為侯,君子郎為禮。事見左傳昭公一三年。 (29) 史記「六國表第三」。的局面仰 。而當時搶來的土地,國君都摟為已有,不再另行分封。 戰國時代,因為作戰方式的改變,以及政治上的停止分封,一方面促使封建徹底 崩潰,一方面文為新的君國催生(3 1)。為了戰爭的需要,也為了適應生存,不論大夫肇 取公室的新興國家,或是原來的諸侯邦園,都相率實行軍國主義,積極擴軍,推行中 央集榷。同時,各國君主相競禮賢延能,變法圖強,夢想著建造一個大一統的新帝國 。 在這種「爭氣力 J '極戰功的時代,君權高張是必然的趨勢。儒家主張「道之以 德,齊之以禮」的德治政治,顯然不切實際,而提倡「勢治」的法家思想,正適合各 國政治的需要。因此,儒家思想不被接受,而法家學說去日能大行其道,成了戰國時代 的顯學。這種現象,很可以從心理學、社會學找到解釋 (32) 。 3. 商業的興起 前面我們從階般的破壞,諸侯間的采耕,去暸解法家思想興起、用世的背景。現 在要從另一個角度,即商業經濟的角度,來尋求法家思想應運而生的道理。 從古籍的記載,我們可看到殷人已有經商遠方的行為。去日尚書載有西周政府告誡 殷人圓圓酒的文獻說: r 妹土(柯都所在地)闢爾股眩, ...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 厥女母」。還有殷人用以鑄造鐘鼎的鋼、錫,用以占←的龜甲都非其管轄地區的產物 ,而是來自遠方的,可見當時有相當規模的商業。周人原是西方的農業民族,他們克 服殷人以後,大行封建制度,探行農業經濟。西周的社會,就是過著比較平靜的農業 社會。到了春秋時期,由於階般的價越,及諸侯之間的兼併,農業制度遭受破壞,於
是商業日漸興起。當時商人的地佐及勢力,已經很可驚人。我們且看幾個例子。
晉使韓宣子向鄭商買玉,成交前,商人說「必告君大夫」。宣子於是請於子產,(3D)
依史記所載,戰國時期滅圓的情形有:宋景公滅舊,楚蔥王滅陳,越王勾踐滅吳,楚蔥王 滅察、滅把,楚簡王滅莒,田和代齊,韓趨勢代晉,韓哀侯滅鄭,楚威王滅越,秦惠王滅 衡,齊魏楚分宋,秦昭主滅西周,秦莊囊公滅東周,楚威烈王滅魯,以及秦滅韓、趙、魏 、楚、燕、齊。(3
l ) 星星看陶希聖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第五篇六國政治制度J '第一冊,一三0 頁。(32)
佛洛拇(Frich Fromm)r逃避自由」說: r 任何學說或觀念之影響力,須親它引起人們個 性結構中,心理需要的共鳴的程度而定。唯有當一種觀念能迎合某一社會團體的心理需要 時,它才會在歷史上成為一有力的力量。」法家思想能在戰國風行,在此可找到心理上的 根接。子產說從前鄭桓公與商人間出自周,斬棘去荊,共居一處,世有盟誓: r 爾無我飯, 我無強買 J '以共相保。賣不敢從侖,去強奪商人。宜于才作罷 (33 )。弦高退敵,是大 家都知道的。當時秦想偷襲鄭圈,在路土卸被鄭國商人弦高碰著,他一面使人返國告 急,一面詐稱鄭君派他送四張熟皮,十二條牛來搞勞秦軍。秦軍以為鄭國有備,只好 退兵 (34) 。雖為了救急,弦高居然敢以政府代表自任,可見他平日在國內的聲望不在小 。衛國原是殷朝故都,周人克殷以後,重劃土地,封給周朝功臣,那些失去田園的殷 人,如同前面說的只好趕著牛車,經商養家。因此衛國一開始就相當商業化,到了春 秋時更盛。出自商買的子貢,他幫財於曹衛之間,連騎束舟,以聘享諸侯。所到之處 ,國君莫不典,他分庭抗禮。他不但能固賤賣貴,家略千金;還是聖門中的大賢(35) 。當 時孔門弟子並不以商為恥。蒞蠢是越國大夫,在胸經商致富,世稱胸朱公 (36) 。他原 是貴族,但也從事商業了。 戰國以後,商業更加繁榮,許多國都已成為熱鬧的大都市,像魏都大梁,趙都嘟 嘟'皆盛況空前。當時億人可以經商致富,甚至因富而貴。像名重一時的呂不韋,便 是陽翟大買。他以聽民身分結交子楚,不但使子楚聲名諸侯,歸闢君佐;自己也貴為 秦相,封文信揍,始皇還尊他為仲欠 (37)。戰國社會不但不輕觀商人,商人地位之高 ,直可土登青天。 這種商業社會與封建制度下的農業社會,大大的不同。農業社會是靜態的社會, 人際關係固定而單純,封建階敵之間,在宗法規定下,有一定的禮俗來訂尊卑親疏之 分,祭爾巴婚喪之別,平常和睦相處。一旦貴族發生爭執,不能解決,便成為政治問題 ,只好以干戈相見,普通刑法是用不土的、。至於億人並無田臣,也用不著講求這些維 持封建體系的宗法或禮制。而且他們無但產,故無恆心,容易放辟邪侈,為非作歹, 若要他們安份守己的為統治階級努力生產,則非威之以刑不可。這是儒家「睡不下廳 (33 ) 左氏會簧廿二卷四七頁。 (34 ) 左氏會簧七卷五九頁。 (35 ) 史記貨殖傳。藝文版一三三八頁。 (36 ) 史記貨殖傳。藝文版一三三七頁。
(37)
史記呂不韋列傳。藝文版-0 一二覓。人,刑不上大夫 (38) J 的思想背景口商業社會就不然。商業社會是動態的社會,人際 關係葭雜而不定,人心不尚質樸,而用心計口不管行商或坐買,人人都想固積居杏, 坐謀壟斷,有誰還想禮讓。再說,一切商業行為寶雜,變化,人事來往多端,甚至有 時涉及國家利益與政治行動,凡此種種,不是農業社會里用的那套簡單禮制所能規範 的,必須有套客觀正確的法,才能使人信守不渝。春秋以來,衛、鄭、晉三國皆是商 業發達的社會,也皆是用法治國的國家,而法家也都產生在這些地方。像衛有吳起、 商鞍;鄭有子產、申不害;晉有鄧析、趙宣子。後來韓、趙、魏三家分膏,法家輩出 。足證商業經濟是法治思想的社會背景〈恥。 綜合以上所說,由春秋進入戰圈,封建體制崩潰,貴族政治式徽,干戈不休,新 政權成立;農業制度破壞,商業繁榮,城市興起;信仰失準,道德浪棋,這真是一個 政治、經濟、社會結構全面動搖的危機時代。處在這種大變動的時代中,有心之士都 在嘔心瀝血,想找出一服有效的藥,來醫治時代的病,安定社會人心。於是百家爭鳴 ,處士橫議;不過唯有「法術之士」最能抓住時代的命脈,提出相應的方策。 第二節 四軍小國 上一節說們從春秋戰國整個大時代大環境中,去探討法家思想的背景,做為暸解 集法家大成的韓非思想的線索。本節要把範圍縮小,把探照燈轉向韓非的出生地一一 韓國。韓國是韓非的祖國,祖國的政治情況對韓非政治哲學的形成,必有更大的影響 。 韓本是晉卿,三家分晉以後,才成為一個新興的國家。到了昭侯時,任用申不害 為相。申不害是法家主倡「術治」的領袖。他任術治園,成績斐然,使韓國有一度安 定的政局。依照史記「老莊申韓列傳」的記載,當時是: r 內修政獸,外應諸侯,十 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這是韓國歷史上唯一光榮的一頁,時當西 元前三五一到三三七年之間口其後韓的國勢就一眠不振,而每況愈下。申子為「術治 」之泰斗,均不能替韓奠定長治久安的國基,韓非對這個問題在「定法篇」有一段精
(38 )
禮記鄭注 -0 頁,新興。 (39) 本章第一節多書看沈剛伯「從古代禮、刑白雪運用揮討注家的來歷J '大陸雜四七卷二期。 嬰同祖「中國封建社會」第八章封建的崩潰。到的評論 o 他說: 韓者,晉之別國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叉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 之令叉下 o 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令則姦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則道之,利在新法 後令則道之。故新相反,前後相悸,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姦臣猶有所譎其 辭矣 o 故託萬乘之勁韓,十七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動飾於官之唐、 也 o 申子的徒術無法,使得姦臣能夠詐言譎辭,是韓非批評的重心。雖然如此,申子修術 行道的歷史知識,去P給韓非留下一面鏡子,啟示他後來用術輔法的思想張本。 韓是七雄中最弱小的國家,地方不滿千里,可是強鄰環伺,東有齊,西有秦,南 有楚,北有魏,這種地理環境,正像韓非說的「應天下四擊〈的)
J
0 當時列國想政伐 秦園,在地形上一定先打韓國,然後再玫秦國;而秦國要吞併六園,韓國是首當其衝 ,第一個遭殃的 o 綜觀韓國的歷史,敷凌韓國最厲害的是秦國 o r 韓事秦三十餘年, 出者為抨蔽,入者為庸薦,秦特出銳師取地而韓隨之,怨懸於天下,功歸於強秦。」 (41)可是秦國並不感謝 o 韓的存在,對秦來說,就像人有腹心之病 o 在這種情形下, 韓國政治左右為難,徘徊於「縱衡」之間,舉棋不定。韓非對當時的局勢有過泠靜的 觀察,他反對縱衡政策。他認為「合眾弱以玫一強」的合縱,不但見不到利益,封是 「亡地亂政 J;
r 事一強以攻眾弱」的連衡,不但見不到利益,卸是「亡地敗軍」。 兩者都非治國之道 (42) 0 於是他主張治強不可外求,一定要先從內政著手 o 要治好內 政,那就得服術行法,這樣國家才能富強 o第三節
思想家與知識分子
從滿翰知識社會學的啟示,使我們瞭解一種學說思想的產生,不但反應現存的歷 史、社會、文化背景及時代精神的影響,而且決定﹒於思想家的生命形態及創造力。因 此要探究韓非的哲學,除了認識他的時代,社會環境以外,還得知道他的生平事跡 o 只可惜有關他的記載太少,我們僅能就有限的資料,做一個合理的推測。 一 (40) (41) 韓非子「存韓J (梁啟雄著韓子潰,解一一頁,台北學生書局。(42 )
韓子淺解四八三頁。韓非大約生於西元前二八0 年,死於西元前二三三年(43) 。這段時間是戰國七雄
爭併最烈,也是韓閥勢力日里的時候。這是決定他扮演思想家兼知識分子角色的一個
重要因素。 史記說,韓非是「韓之諸公子」。這種貴族子弟的社會地位,對韓非的思想頗有影響。封建制度下的農業社會,貴族是特權階級,他們役使人民,美衣美食,不必工
作,而坐享其成。到了戰國時代,封建崩潰,商業繁榮。前面說過,商業化的社會是 法家思想產生的背景。當時楚、魏、秦、韓等各國,為了富國強兵,先後都實施法家 的「刑名法術」之學。韓非就承繼這股歷史知識,而集「刑名法術」之學的大成;可 是同時他又提出重農輕商的主張。這種矛盾現象,只有從貴族的潛意論中去找消息。 因為商人重利輕死,不比農人唯命是從,一旦商人勢力膨漲,富敵王侯,而貴族威權 頓然消失的恐懼感是可以理解的。 孤憤篇有一段話: r知術之士,必遠見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燭私。能法之士, 必強毅而勁直,不勁直,不能矯姦。」丈如其人,這是韓非自我個性的描繪。「強毅 而勁直」的性格,或許與他天生口吃的缺陷有關。如依美國哲人詹姆士(WJarres )
的說法,哲學家的人格有剛健氣質與柔順氣質的分別,則韓非的性格應屬剛健一類。 剛健人格往往具有堅強的自信,濃厚的教世熱情,敢於批判傳統,並富有開創精神。 (叫我們觀察韓非的言行正是如此。他曾師事萄卿,但思想與萄子大有不同 (45) 。他 不但敢於甩棄道德因素,就政治論政治;而且在先秦各家之中,獨能跳出復古的實白 。這與他的氣質量能無關。 韓非的政治生謹,既短暫文不得志。他生平僅有一次用世機會,就是出使秦園。 可是韓王派遣他,實出於不得已。本來韓非眼見祖國削弱, r 數以書諒韓王,韓王不 能用 J '於是他才疾評時政: r 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他「悲廉直不容於邪枉 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 J 故發憤作書。由於他有一股不通的鬱結,才為後代留下法 家思想的精華一一韓非于一書。他的書傳到秦國,秦王看了大大的歎說: r唾乎!寡 (43 ) 韓非生卒年,本文姑攘陳啟天之說。「增訂韓非子校釋」九二七頁。 (44 ) 韋政通「中國哲學史上的四種不岡人格J '現代學苑/\卷五期,六十年五月。(45)
韋政通「韓非及其哲學J '現代學苑八卷十一期,後收入「開創性的先秦思想家」。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於是秦王為了得到韓非便急攻韓國。「韓王始不用
非,及急乃遣非使奏、J (46) 韓非一到秦園,便上書給始皇,說明緩韓玫趙的策略;
但同門李斯從中作棋,結果不能取信於秦王。次年(
B. C
233) 李斯竟與姚賈合謀,
把韓非毒死獄中。真巧,法家先進吳起、商映,他們都建有功勞,卸皆不得善終。吳 起支解,商君車裂,韓非也死於非命。後世迂儒都說他們是「作法自斃」山)。這種 站在儒家德治仁政標準下的論斷,並沒有認清政治的實際情況。韋政通說: I 我們認 為這種慘烈的事所以一再發生,主要是由于新舊勢力的關爭,和權力結構尚未獲得合 理的控制所致。 J (48) 韋先生這種卓見可以切中事情的真象。因為法術之士強毅勁直 ,他們一被任用,必定燭重人的陰情,矯重人的姦行,不使他們圖利營私,所以「大 臣苦法,細民惡治 J (49) 。韓非也暸解這種情形,因此他在孤價篇說: I 是智法之士 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 知識分子(The
intellectual) 是時代的眼睛,也是社會的良心。是時代的眼睛 ,所以能看清時局,認清趨勢;是社會的良心,所以能瞎顧生民,批評當道。時代周 判 (Time)(恥曾有篇論文認為知識分子必獨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一個知識分子不止是一個讀書多的人。一個知識分子的心靈必須有獨立精 神和原創能力。他必須為追求觀念而追求觀念。如勒奇(C.
Lasch)說,知識分子乃 以思想為生活的人。 第二,知識分子必績是他所在的社會之批評者,也是現有價值的反對者。 海耶克(F. A
Hayek) 說,一個知識分子要博學多聞,能說善寫,接受新觀念比常 人來得快 (5 1)。我們拿這些標準來衡量韓非,他的繫心家園,他的疾評時政,他為了 (46) 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藝文版八六三頁。 (47) 思慮棋密的劉彥和也說: r 至於臨韓,六聶五竄,棄孝廢仁,轅藥之禍,非虛至也。」文 心雕龍諸于篇。 (48) 太央公己看出吳起之死,乃宗室大臣作亂。多見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49) 緯子淺解-0 一頁。 (50) Time
,May
21 , 1965. 引文參見殷海光「中國文化的展望」頁六四三至六四五,五五年文 星書店出版。(51 )
F .A. Hayek
,
The intellectuals and socialism
,
in the intellectuals
,
edited by
George B. de Husjar
,
illinois
,
1960,
p.372.拯救祖國而犧牲,真是做到「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52) J 。而且他的學說 明時勢、切事情,超乎流俗,卓然特立。他實在不愧為一個知識分子的典型。
第二章哲學基石
任何一種哲學都有它的理論根接。這種理論根攘好比房屋的地基,地基穩固,高 樓大廈才能建立;根攘正確,偉大的哲學方能展開。要暸解韓非哲學,探本窮源,我 們必先從他的哲學基石下手。第一節和l 己的人性論
萄卿是先秦性惡說的創始人。韓非是看子的學生,他對人性的看法多少受他老師 的影響,但不盡相同。 看子認為人類的本性是天生自然,不憑學習。他說:r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 學,不可事(1)0J 韓非也說: r 性命者,非所學於人也 (2) 0 J 除此之外,看、韓師生 對於人性還有兩點相同的看法。第一是,肯定人類有普遍的性,不分聖人或凡人,君 子或小人。第二是,從經驗的層面來觀察人類的生理需要和行為。 萄子說天生之性,如好利、疾惡、耳目聲色之欲,沒有窮盡,一順其發展而不加 節制,一定發生爭奪,犯分亂理,而歸於暴;然如有師法感化,禮義開導,便能歸治 ,所以說人性是惡的 (3) 。可見他的性惡說,是陸禮義的根攘。因為天就本性不可學不 可事;但禮義是可學可事的,以可學可事的禮義,來化治不可學不可事的天性,因此 他說性善是「偽」的。「偽」就是人為。用現代的話說,就是文化的成果。這是萄于 性惡說的主冒。韓非以為性「非所學於人 J '進一步推出仁義不足以教化 D 因為人性 寡於仁,難於義,德厚不能11:亂,威勢才可禁暴。所以說: r 治國不恃人之為善也, 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故不務德而務法仙。」萄于雖誘人性惡,但他想以禮教來化(52 )
韓子淺解四 O 四頁。 (1) 笛子集解二九0 頁,世界。(2 )
韓子淺解五 0 一頁,學生。(3)
茍子集解二八九頁。 (4) 韓子淺解五00 頁。導,所以主張陸禮義。韓非則以為人性鮮能為善,也不必期其為善,所以主張用法治 園。這是韓非論性不同師說,別立新論的地方。 韓非從歷史的考察,人生的體驗中發現「好利惡害J (5)是普遍的人性,支配人類 的行為。他舉了許多例子來證明「利害」是人際關係的紐帶。表現於尖子的利害是: 女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女母之懷稚,然男子受賀, 女子殺之者,慮其後便,計之長利也。故女母之於子也,猶用計算之心以相待,而 況無尖子之澤乎(6)
!
人為嬰兒也,欠母養之簡,子長而怨,子盛壯成人,其供養薄,女母怒而論之
。子女至親也,而或議(責也)或怨者,皆挾相為而不周於為己也 (7) 。 表現於夫婦的利害是: 后妃夫人適于為太子者,成有欲其君之盞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 肉之親也,愛則親,不愛則疏。語曰:其母好者其子抱。...其母惡者其于潭。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懈) ,婦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婦人,事好色之丈
夫,則身死見疏賤,而子疑不為後,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 (8 )。 表現於兄弟的利害是: 饑歲之春,幼弟不讓(同飾,食也) ,種(豐熟)歲之秋,疏客)~、食,非疏骨 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心異也(的。 表現於君臣的利害是: 君臣之際,非女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 (0) 。 霸王者,人主之文利也。人主挾大利以聽治...富貴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5 )
韓非子「難三篇」說: I 好利惡害,夫人之所有也。...喜利畏罪,人莫不然。 J I 外儲說 左上篇」說: I 利之所在,民歸之;名之所彰,士死之。」類似之言,又見於「奸親軾臣篇 」、「制分篇」、「內儲說上篇」。(6 )
韓于淺解四二九頁。 (7) 韓子淺解二八O 頁。(8 )
韓子淺解一二三頁。 (9 ) 韓子淺解四六八頁。 (10)韓于淺解三五一頁。挾大利以從事(11)。 君臣異心。君以計畜臣;臣以計事君,君臣之交,計也。...害身而利園,臣 弗為也;害國而利臣,君不為也。...君臣也者,以計合者也【恥。 人倫之間,女子、夫婦、兄弟、君臣都拿利害相算計,常人往來,唯利是圖,更不在 話下。像: 醫善唬人之傷,合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故輿人成輿,則欲人之 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 死則相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13 )。 韓非列舉以上這些經驗事實,在說明利己乃是人性的本質,人類行為的準繩。值得注 意的是,韓非論性只在考察人性的真象,並未做善惡的價值判斷。 韓非從經驗層面來探討人性,使人更能客觀的理解人性的內容。而且他利用「好 利惡害」的人性,做為立法施政的根懷(山,頗合於心理學的教果律(
Law of effect)
'可提高政治功能。這是他對人性論的收穫 o 但是「好利惡害」僅人性的一端,並非 人性的整體 o 而韓非卸以它為人類行為唯一的動因,所以主張治國「設利害之道,以 示天下而己矣 (15) J 。施政如此,就難免發生「悽橄少恩 J '塗炭生民的弊病了。 政治學者牟根深(H.
Morgentha m)
說: r 一切政治現象,都受人性的影響, 所以暸解人性,乃是暸解有關政治各種法則的唯一途徑(16) 0 J 不過人性比生理的機 能還要接雜。今後探討人性,應從多方面進行,更應借重現代行為科學研究的成果, 尤其是心理分析學 (17) 0 (11) 韓子淺解四三 0 頁。 (12)韓子淺解一三七頁。 (13
)韓子淺解一二四頁。 (1 4) 韓非子「八經講」說: r 凡治天下,必因人惰。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15
)韓子淺解一 0 三頁。(1
6)
H. Morgenthm
,politics among
nations.
引文參見廖中和「國際政治上的現實主義與理想主義J '幼獅月刊三五卷一期,六一年六月。
(17) 如蝕洛姻 (F. Fromm) 的「人的心(The
Heart of Man)
J
'
r愛的藝術(Art of
loving
) J '
r 自我追尋(Man For Himself ) J
'
r 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J 等。佛洛伊德 (S. Freud) 的「心性發展 (Psycho-sexual
development)
」學說,艾力克遜(E. Erinson)的「社會心性發展 (p
sycho-social development)
J 學說,及正茁壯的人文心理學 (Humanistic psychology) 對人性的研討,都有很大的貢獻,
第三節演化的歷史觀 歷來的極權主義無不建基於「歷史自足主義J
(Hi
s tor
i
ci
s m
)之上,他們認定 歷史本身便是歷史的充足說明,歷史不會錯誤,而且有它本身的行程或使命〈間。這 是不看事實,一廂情願的想法。韓非哲學也算極權主義的一種,但他對歷史的看法, 並不如此。 韓非的歷史觀正同他的人性論一樣,是從經驗的層面,客觀的事實上來考察的。 正因為他能從經驗、客觀的角度著眼,所以他不道「上古之傳譽,先王之成劫 (19 :J;
他主張「變古 J '反對「近世慕賢於古{羽汀,而能跳出先秦各家復古的變籠。我們 歸納韓非反對復古的理由有下面三點: 第一,先王之道不能確定,無法實行 o 他說: r 孔子墨子俱道堯舞,而取舍(捨 )不同,皆自謂真堯舞,堯贊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殷、周七百餘歲,虞 、夏二千餘歲,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於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 必乎叫)!
J 各家的取捨不同,誰說的才是先王之道無法審定,既無法審定,文如何實行?
第二,歷史記載,往往乖謬失實,牽強附會。他說: r 先王之言,有其所為小, 而世意之大者;有其所為大,而世意之小者,未可必知也 (22) 0 J 如先王有部書,後 世多燕說之類,如何使人相信。 第三,時代不同,需要各異。丈王行仁義,能王天下;徐值王行仁義,卸割地喪 國 o 同樣是仁義,行於古者稱王,行於今者誠亡。這就是「古今異俗,新故異備 (23)J
'不能一味復古。( 18)
K • R.
Popper: 世Ie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Princeton Univ. Press
1950)
。蓋章閱陳少庭「極權主義底解析」呂 I;銜。環字出版社,五九年七月。 (19) 韓子淺解五 0 二頁。 (20) 韓子淺解二二一頁。 (21 ) 同註(19) 。 (22) 韓子淺解二六九頁。 (23) 韓子淺解四七一頁。
韓非主張變古,是因為他洞察人類的歷史,演變不居。依他的看法,歷史可分為 三期: r 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仙。」丸之同的時代,有不同 的背景;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需要。事之宜於古者,未必宜於令。道德、智謀適用 於「人民少而禽獸眾」的「上古之世J '適用於「寡事而備簡」的古代,但不適於爭 氣力的「多事之時J (25) 。所以韓非提出: r 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J (26) 的主張 。對於想用「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的儒墨,是他批擊的對象。他在「五蠹篇」說: 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免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柔而守株,冀復得冤, 免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在「外儲說左上篇J '他文學鄭人買履的故事來挖苦他們。故事說有個鄭人想買 一雙履,他先量好自己帥的大小,就到街上去,卸把尺寸放在家宴。等他拿起履,才 知道忘了帶尺寸,急忙回家拿。等尺寸拿來,市集收攤了,結果沒買到履。人家問他 「為何不用肺試穿?J 他說: r 我寧願相信尺寸,不相信帥。」這些不知變古的作 法,韓非認為是「襲亂之遮J (27) 。 可是我們要知道,韓非的變古並非標新立異,求時霉,他是根據經驗,依靠理智 的。他在「南面篇」說: 不知治者必曰: r 無變古,毋易常J '變與不變,聖人不聽,正治而已。然則 古之無變,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司與不可。 韓非深知歷史演化, r 治與世宜則有功(恥 J '為政因時稱事,以變應變,所以 他在有名的「五蠹篇」說: 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這種因時適事的精神才是韓非真正的歷史觀。這種歷史觀對「知識爆發J '時局劇變 的廿世紀仍然有用。
(24)
同註(Z3) (25) 韓子淺解四四一頁。 (26) 同註 23 。(27
)韓子淺解一三 0 頁。 (28) 韓子淺解五一七頁。第三節 功利的價值觀 在先秦諸子之中,思考實際的政治問題,以韓非最富現實主義的色彩。而他的理 論所以富有現實主義色彩,那是由於他的功利思想的結果。他的功利思想,與他的人 性論、歷史觀關係密切,互為影響。從經驗的、客觀的角度,透過敏銳的觀察力,他 發現人性普遍貪婪自私,好利惡害;而歷史變遷不定,只有因應時勢才能生存。為了 可滿足人性的需求,適應時代的潮流,韓非認為一個明主為政,,不能不拿「功利」當 作權衡的標準 O 諸子當中,除了韓非之外,墨子的價值觀也是功利的,但是他們的目標不同。墨 子的「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J ;與英人邊沁(
J.
Bentham) 創始的功利主義(Utili tar i anis m
)比較接近。功利主義為謀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原則;墨子設想 的對象也是芸芸眾生,天下萬民。而韓非卸不然,他看清利己之心是人類行為的誘因 和動力,因此用它作為施行賞罰,運作謀術的根攘"以達成鞏固君權的目的 (29) 。說 明白一點:韓非就是以君王的功利為功利。墨子為 E姓請命;韓非去。在書君王設想,那 是因為前者出身賤民;後者為韓國的公子。這可從知識社會學獲得解釋。 韓非在「間辯篇」明白的說出「功用」是言論、行為的標準。他說: 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穀(標準)者也。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殼, 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 因此韓非認為賢明的君主在聽取臣下的建議,觀察臣下的行事時,要以「劫用」責求 他們的成果。「功用」是經驗的,也是客觀的,但享受「功用」的是君王而不是 E 姓 「八經篇」就說: r 大臣有行則尊君 '8姓有功則利上。」文說: r 明王之道,賞必 出乎公利,名必在乎為上。」可見所謂「劫用」也好, r 公利」也罷,說的都是君王 之利。那麼君王的劫利文是什麼?當然是保住權勢。要保住權勢就得富國強兵,富國 強兵的辦法就是農、戰,而農戰全賴人民效命。所以「六反篇」說: r 君上之於民也 ,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用其力」。用力耕作,效死戰場的,才合乎君王的功利。至 (29) 韓非子「八經篇 J:
r 治天下己也因人惰。人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 ,而治道具矣。」於「微妙之言」、「貞信之行」、「商管之法」、「孫吳之書」皆不利耕戰,自然被 視為「無用」的禁晶。 韓非基於實效功利的價值觀,反對儒家提倡的仁義道德。他說「貴仁者寡,能義 者難 J '仁義不能為治,因此「言仁義者盈廷,而政不免於亂」。依他看,仁義是「 害功」、「無用」的,無益於政治。所以他在「顯學篇」說:r 明主急其助(賞罰) 而經其頌,故不道仁義。」其他像知、信、幸、友、慈、蔥諾德,也都不利治道,通 過在鄙棄之列。 韓非為了達成君王的劫刑,主張「無書簡之丈,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 師。」這種籍制學術自由發展,扼殺文化生機的反智理論,實為他哲學的大病根。至 於他用實殼的標準,置道德於政治之外,劃分實際政治與理想政治的不同,這是他在 政治哲學上的貢獻。
第三章韓非哲學中的法論
韓非的哲學不在搞觀念遊戲,而是用心於救國。他想鞏固君主的權勢,並促進國 家的富強。他思想的核心有三大支性,那就是法、術、勢。這是先秦法家思想的主要 內容,韓非把它融為一爐,並接進個人的創見,因此集法家的大成。本章先就法而論 。第一節法的法律意義
韓非說的法是一種用以治國的理論,它不純是法理學,也不純是政治學,而是參 合法理於政治之中,以適應戰國時代的新理論(1)。本節要從法律的角度,抽離的分解 韓非論法的性質,和論法的精神。 先談法的性質: 一、法的成丈性和公布性 周朝的封建社會,貴賤有序,階級謹嚴。貴族為了維護本身的權位,常拿秘密不 成丈的刑法,來統御臣民,使百姓恐懼而服從。所以鄭相子產要作刑書,晉臣叔向議{I}
陳啟天「韓非子及其哲學J '增訂韓非子校釋九五三頁。笑他說: 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並 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徽幸以成之,弗可為矣...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錐 刀之末,將盡之。亂獄滋豐'賄路並行,終于之世,鄭其敗乎(2)
!
二十年以後,晉國也跟著要鑄刑鼎,孔子又批評說: .晉其亡乎!失其度矣... ...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 以為國 (3)'?
從這兩段話可以看出,當時的刑律握在貴族手中,神秘不可測。叔向、孔子深恐 法律一經公佈,人民知法,就不忌於上,而貴族也就失去掌管法律的「業」。因此說 ,法律的不成丈到成丈,秘密到公開,是要經過一段血的關爭而成的。在這一個觀點 看,韓非說的法已向前跨了一大步。 韓非在「難三篇」給法下了一個定義: I 法者,騙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 立於百姓者也。 J I 編著之圖籍」是說法的成丈性., I布之於百姓」當然指法的公開 性。可知韓非說的法,是一種成文而且公布的法。 以前的法是「刑不上大夫」的法,也就是說以前的法管不到貴族,只能管理人民 。韓非說的法,除了君主超然法外,是用來兼治臣民的。它不但要使人民遵守,而且 也要官吏遵守,同時也是執法者行法的根攘。這可能就是韓非主張成丈公布法的理由 。 二、法的客觀性 在韓非的理論中,國王雖然可以隨時立法,但立法是有客觀的標準的。它的標準 就是「人情」。他在「八經篇」說: I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 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所謂「人情」就是第二章說的「自利 的人性」。立法能因人情,依人性,在法的內容上就有了客觀性。 就存在來說,韓非主張法必贊成丈而且公布。法律一經成丈記載,公布周知,便 有了客觀性。有了客觀的法,一切行動才有依據,可以依法制事,依法任人,也可依(2 )
左氏會謹廿一卷四二頁。 (3 ) 左氏會簧廿六卷三三頁。法量~論罪。這就是韓非說的「動無非法ωJ 0 r 南面篇」叉說: 人主使人臣雖有智能,不得背法而專制,雖有賢行,不得輸功而先勢,雖有忠 信,不得釋法而不禁,此之謂明法。 人主要做到「明法 J '是靠著有客觀的法存在。所以說: r 夫懸衡而知平,設規而知 圓 (5) J 。要知平,知圓,一定要先「懸衡」、「設規」。可見韓非是深知法客觀性的 重要。 三、法的公正性 韓非認為法律要像鏡、衡般的客觀,但「搖鏡 J '鏡就不明; r 搖衡J '衡就不 正。所以他進一步主張法律必氯公正。韓非說的公正有兩層意義:第一是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第二是功罪一依法定,不可故入故出。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是近代自由民主敢治下的法律思想,但韓非論法已提出此 種觀念。他有幾則文字說得最切: 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的。 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叭,不辟(避)親貴,法行所愛 【 8) 。 不管大臣或匹夫,無論親貴或疏賤,都同樣受制於法,這樣才算公平。韓非在「外儲 說右上篇J '引述楚太犯「茅門之法」受罰於廷理的故事,就在說明法的公正性 o 「徒法不足以自行 J '這句話說的很對。法律的條文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執法 的人如果不依法律的規定,只憑「自由心證 J '那麼故入故出,一定要製造冤獄。韓 非早已看出這點,所以他在「制分篇」說: 治國者,其刑賞莫不有分,有持異以為分,不可謂分。 「持異」就是同罪異罰,同劫異賞;換句話說,就是故入人罪,故出人罪。如此就「 不可謂分」了。「分」可說是分際,也可說是標單。他在「有度篇」又說:
(4)
韓子淺解四 O 頁。(5)
韓子淺解一三六頁。(6)
同註 (4) 。(7 )
韓子淺解三 0 頁。(8)
韓子淺解三二八頁。明主使其群臣,不遊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動無非法。 所謂「遊意J '就是打主意,用機心的意思。所謂「為惠J '就是施恩,循私的意思 。不遊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才能不投機於尋找法律蟑隙,循私舞弊,一切 唯法是依。 為求法律的公正性,他一再強調執法者必須公正,他說:r 吏者平法者也,治國 不可失平也(9) 0
J
法律是社會正義的化身。韓非拿鏡、衡來喻法,認為行法是在「平不夷、矯不直 <10汀,他這種法理觀,真可以「置之古今而不變,放之四海而皆準 J!
四、法的強制性 我們認為韓非論法已包括兩個部分,第一是命令(Command)
,陳述法的要件; 第二是制裁(Sane
t
i
on)
,以賞罰促其行。法的強制性,是指藉制裁促使法能徹底實 行。「定法篇」說: r 賞罰必於民心」指的就是這個意思。韓非以「賞罰」做為制裁 的工具,甚至主張厚賞重罰以求更高的效率D 他認為強制性的法可以「不恃人之為吾 善,而用其不得為非(ll) oj 這就是他主張治國不務德而務法的理由。 韓非未嘗不知道儒家說的「仁者無敵」、「為敢以德」的理想很高,境界很美, 只是在那爭氣力的戰國時代行不通。他說的法是以賞罰為制裁,這樣便有拘束力,有 了拘束力,便可以責教求功,在亂世之中拿來治國D 這是他眼力獨到,認清時務的地 方。 韓非用強制性的法責效求功,他的方法就是「循名責實J 0 r 名」指法, r 實」 指事情的現象。只要「形(實)名參同 J '就可決定賞罰,這是以簡駭繁的方法 D 然 而「名」雖固定, r形」則變法接雜。如「殺人」就因犯意的不同,分成「故意殺人 」和「過失殺人 J 0 還有「無行為能力」的人(像精神錯亂的人,未滿十四歲的人) 殺人,他應負的刑責文和前面二者不同。所以不顧行為動機,及現象背後的夜雜性, 一味以形名參同論賞罰,不但會產生冤獄,而且會流於苟政。「二柄篇」說:(9 )
韓子淺解二九七頁。 (10) 韓子淺解三四二頁。 (11) 韓子淺解五 00頁。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則罰,非罰小功也,罰劫不當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 亦罰,非不說於大功也,以為不當名之害甚於無大功,故罰。 小功罰,大功也罰,只因為實不當名而已,這已流於形式主義的實白了。胡適說的很 對, I 控名責實」是法家的長處,但其起處也在於此(山。 法的精神 一、威嚇主義
韓非以為人性「好利惡害J '在權衡現實利害之下,人們往往是「服於勢」、「
聽於威」的〈仙。他認為順著這種人惰,為政才能收到效果,所以主張「嚴刑以威之 ( 14)J '
I 法盔、嚴以重之(山 J 0 I 嚴刑重罰」的用意,韓非在「六反篇」提出兩點 理由:第一,姦人得到的利益小,受到的處罰大,這樣人民就不會貪圖小利甘冒大罪 ,因此重刑可以止姦。第二,重刑並非要罪罰某一個或某一些人,其目的是要借重罰 犯人,來使人民知所「悼懼」。就是「重一姦之罪,而止境內之邪。」這叫做「以刑 去刑(l的」。所以八經篇說: I 罰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則國治矣。」 可見韓非嚴刑重罰的主張是探取威嚇主義。 嚴刑重罰的效力,是建基於人類有畏懼心,足以威嚇他,這是功利的想法。這當 然是實情。但未必都如此。維納格拉多夫的「法的常識」就說:人民遵從法律,是因 為理性的承認,或本能的遵守,成習慣,有時也因缺少有組織的抵抗力,並不僅靠對 身體的強制力{的。韓非那種著意威嚇的嚴刑重罰,或許可以防姦止暴,無奈人心有 不怕的時候,那麼法的鎮儡力,也就有窮盡的一天。老子不是說過: I 民不畏死,奈 何以死懼之 J '在「安危篇」韓非自己也說: I 人不樂生,則人主不尊,不重死,則 令不行也。」 再說,人的犯罪,有時是情非得已,有時是失去理智,並非全出於貪利來的。譬 (12
)胡通「中國古代哲學史 (3 )j九Ii頁。(13
)韓子淺解四七二頁。 (14) 同註 (5) 。 (15) 韓子淺解Ii一九頁。 (16) 韓子淺解五-Ii頁。(17
)本文參見協志工業叢書中譯太「法的常識」二Ii頁。如六十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國時報記載一位西藥房老闆林石樹,為了使藥房繼續營業 ,被迫竊錢。六十八年二月十七日,中國時報叉載有邱馮霖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豐大 樓電梯內搶劫十五萬元,不成,自側身亡。但攘側面了解:r 死者生前曾欠了一筆為 數不小的債款,因此才出此下策動手搶劫。」就是明顯的例子。一般來說,人們犯罪 ,大多因為克己不夠,可是社會、政治、經濟結構,以及教育方式的不合理,是須要 負起相當的責任的。就像六十年十一月廿七日聯合報的調查報告,台灣雲林縣的農民 ,每人一天所得新台幣六元。這些人如非深受傳統文化「君子固窮」的薰胸,而鍵險 為非,豈是嚴刑重罰可以嚇的住嗎?這種現象是由於經濟政策的不合理,不是人品的 問題。 韓非只看到人類的懼怕心理,就主張嚴刑峻法,是有失之偏頗。難怪邱漢平「先 秦法律思想」譏諷韓非不知社會的病理〈仙。 二、罪刑法定主義 「罪刑法定主義」是近代法律思想中的重要原則。但什麼叫做罪刑法定主義呢? 簡單的說,就是法無明文則不為罪,法無規定則無刑罰。我國現行刑法第一條:r 行 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就是根攘這一主義的精神定的。罪刑 法定主義,可以說是人類了不得的文明成果,人權因它得到保障,人的尊嚴也因它而 建立,它的得來實在不易! 從歷史土看,西洋有罪刑法定主義,不過近三、三世紀的事。我們看民主先進的 英國, r 光榮革命J (一六八八年)以前,國王常以敕令巧立罪名,來整治那些他不 喜歡的人,其中以言論鈑亂罪最多。凡是以言論批評國政的人,就被指為鈑亂;可是 當時通行的普通法,並沒有這躲規定。大革命前的法圈,國王以密諭(Cachet)關人 ‘殺人的事,也層出不窮。所以在「人權宣言」中,特別強調不得「無法律加人罪名及 處罰人J '並且禁止法的「溯及既往」。十七世紀前的英國,其立法定罪(Bill
of
atta
i
nder
)就是溯及既往法。當時的國會常於事後立法,故入人罪,處以極刑。鑒 於這些歷史,因而美國於一七八七年制定憲法時,便明文嚴禁溯及既往的立法定罪。 從此以後,罪刑法定主義的刑事政策,才相繼被各國所採用。如說「人權宣言」是罪 (18 )
引文見於楊揖烈「中國法律思想史」上冊,一三八頁,台灣商務。刑法定主義,那麼它的歷史不過一百八十多年。 整個中國法制史,從來就沒有實施過罪刑法定主義,難怪李聲庭要寫「中國古代 沒有所謂罪刑法定主義」的大丈章罵人(19 )。不過,中國古代沒有罰刑法定主義政策 是一回事,中國古代沒有罪刑法定主義是另一回事。雖然中國沒有過罪刑法定主義政 策,但類似這一主義的思想,確曾在韓非子書中出現過。 罪刑法定主義有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禁止適用類推解釋」。觸犯何罪,便處以 何刑,設法無明丈規定,就不能用「想當然耳」來類推解釋,比附援引,而入人於罪 。韓非正有這種觀念。「大體篇」說: 古之全大體者,不引繩(法)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餒法之內。 f51 外」、「推內」、「急外」、「輝內J '正是要用類推援引的方法,幹那背法循 私的勾當,結果一定落得失入失出的。韓非早已看出這種弊病,所以他在「有度篇」 明白的勸君王說: 明主使其重臣,不遊意於法之外,不為蔥於法之內,動無非法。 「動無非法J '就是「難一篇」說的「遇於法則行,不遇於法則吐」的意思。韓非還 進一步說「至治」在於: 使人無離法之罪,魚無失水之禍(20 )。 「無離法之罪J '不正是「無法律則無犯罪,無法律則無刑罰。」的精神嗎? 周治平的「刑法總論」說,罪刑法定主義思想,可溯源於一三一五年英國大意章 的時代,而現代的罪刑法定主義(指敢策),是十八世紀個人、自由主義發達以後的 事。但是比「大憲章時代」早一千四百多年的韓非哲學,就已顯露罪刑法定主義思想 的端倪。這不得不歸功於韓非的智慧過人。只可惜這一思想,中國歷代不去實行,而 其思想的重要性,也沒人發現。形成這種現象,歷代的思想統治,和儒家重現家族忽 親個性的倫理取向,也許應負大部分的責任。 三、適時精神 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工具,應該適應社會的需要而訂;可是社會時常變動,法 (19)李聲庭「中國古代沒有罪行法定主義」一文,發表於五四年二月「文星雜誌」八八期。 (20) 韓子淺解二二五頁。
31159\1
律如不因之改變,必定要背悍人情。背恃人情的法律,本但不能使人信服,而且容易 擎生厭刑憫罪的心理。這樣想求國家平治是辦不到的。韓非是演化史觀的信仰者,他 深知「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的道理。他在「心度篇」說:r欲治其法,而難變故 者,民亂不可幾(冀)而治也...時移而法不易者亂,世變而禁不變者削。」因此他 明白的主張: 法與時轉則消叫〉。 法能與時轉變,就能適合時代的需要,才不會與社會民心脫節,也才不致成為僵化的 惡法。韓非這種法的適時精神,是法律思想中的一個重要原則。 也許有人說解老篇有段文字反對變法。「解老篇」說: 法令更則利害易,利害易則民務變,...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 這段話乍看之下,好像與「法與時轉」的精神相矛盾,可是細讀「韓非子」各篇,則 文不然。「解老篇」反對的是指朝令夕改, r 廢置無度 (22)
J
'也就是反對法律沒有 穩定性。可見這與因時制宜的適時精神,並無衝突。韓非了解法律的穩定和統一是重 要的。所以他在「亡徵篇」說: r法禁變易,號令數下者,可亡也。」他叉批評申不 害不知法,、致使「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叉下。 J r 五蠹篇」說: r 法莫如一而 固,使民易知之。」這才是韓非反對變法的原意。 要使人民能知法行治,他叉主張「法必詳事 (23)J
0 r 一固」、「詳事」的法, 人民才知所措手足;不然法律就無異於陷阱。一九三九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 Winter V. New york
,
333 U. S.
507 一案例決說: r 假如一個人可以被指為犯了法,而這種法規定的犯罪行為是含混(Vague) 與不肯定﹒(
uncertainty)
,以致于一般 人的智慧不足以猜測它的正確意義;問時對其適用的場合丸之能加以分別,那未所謂法 治便不存在 (2的。」看了這段判決之後,我們可以知道韓非主張「法必詳事」是有他 的卓識在。 (2 1)韓子淺解五一七頁。 (22)韓手淺解四四八頁。 (23)韓非子「八說篇 J (韓子淺解四四四頁)。 (24) 李聲庭「法治是什麼 J '四八年八月十六日「自由中團」二四卷四期。第二節 法的政治意義 先秦法家的思想,可以說都是屬於治國術'雖然他們多少含有法理學的成分。韓 非融會各派法家的精華,他論法比前人要來得詳盡,可是他對法律的實質問題並未涉 及,只是特別強調任法治國的重要性。如果從目的和功用上來說,韓非說的法是屬於 敢治的意義。 一、專制的利器 廿世紀美國法學俊彥龐德(
R.
Pound) 曾說: r 法律的開端,在約束私戰,保持 秩序 (25) 0 J 韓非論法,就想拿法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認為「欲治者必惡亂 (26)J '
要止亂,就得行法。除了維持秩序以外,韓非更想拿法來統治全國人民。「有度篇」 說: 一民之軌,莫如法。 「軌」是軌道、方法的意思。統治人民沒有比用法更好的途徑了。「八經篇」叉說: 設法度以齊民。 這襄說得更清楚了, r 齊民」就是「一民 J '就是統治全國人民。 近代民主政治下的法律,也是一種統治人民的工具。但是法律的制訂是經過人民 或代議士的同意才產生的,而且立法的目的,主要在保障人民的權利能夠自由行使,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所謂法律便成為獨裁專制的最佳工具。韓非說的法便是如此。他 論法只注意君王如何親掌賞罰,如何禁姦、防私 o 只要求臣民慎守法令,封不要求君 王也同應受刑於法,更無論人民的權利了 o 所以說韓非說的法,其實是帝王用來統御 臣民的一種利器罷了。 韓非視法為君王的命令或意志,並不代表理性,這和實證派(P os i
t ivis t
)法學 家以法律為「政治權威的產品 J '有異曲同劫之妙 o 三、削除特權 (25) 龐德 (Rρscoepound
,1870-1964)
r 注的任務」。協志叢書中譯本。龐德與荷爾揖斯 (0.W.
Holmes) 、白蘭德史 (L.D.
Brandeis) 為廿世紀美國三大法學海儒,影響近代法律 哲學思想與美國司法制度之改革甚鉅。龐氏會於民國卅五至卅七年任中華民國司法行政部顧 問。 (26)韓子淺解四三一頁。封建政治之下,那些貴族宗室都是特權階級,不過哉們在第一章分析過,春秋以 後封建階級已開始崩潰,到了戰國時代,貴族勢力已殘存無幾。顯然這些貴族宗電不 是韓非要削除的主要對象。韓非要削除的特權,就是那些當塗的「重人」。 這些當道的重人, r 擅事要J '專國權,內外的諸侯、百官、郎中、學士都被他 們利用。他們目無法令,為非作歹,枉曲國法,便利私家(27) 0 r 詭使篇」有一段話 對特權的作為說得很清楚: 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託有威之門以 避千島賦,而上不得者萬數。夫陳善田利宅,所以厲戰士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原 野者,無宅容身,身死田奪;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擇田而食 。 這段文字說明「有威之門」不但住最好的屋子,佔據最好的土地,而且還包庇逃 避兵役,逃避催役,逃避賦稅的勾當。這種情形如不改善,一定弄到「公家虛而大臣 賈 (28) J 的地步。這種不公平的社會,顯然無法使廳民力耕,使兵卒死戰的。 韓非說的法,是一種公正的法。而特權的存在,卸是行法的障嚼,也是維持法律 公正的致命傷。為了樹立法律的公正性,在政治上就必賓削除特權。再說,依照自利 的人性論,君臣之間的利益是相衝突的。重人除了享受各種特權之外,如果聚黨已成 ,時機已到,他們乾脆來個「取而代之」。韓非早就看出這點, r-人主篇」說: r 人 主之所以身亡國危者,大臣太貴,左右太威也。」太貴太威的結果是「必易主位 (29~ 所以韓非在「揚摧篇」主張「為人君者 9 戰按其木,毋使木枝扶疏。」這是為保全君 主的權位,函、三頁削除特權。 此外,在「孤價篇」可以找出要削除特權的另一個理由: 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姦 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 存之仇也 o
J
(27
)韓于淺解八一頁。 (28) 韓于淺解一一八頁。 (29)韓于淺解二五頁。這是勢不兩立的權力闢爭。重人當道,智法之士就不被聽用。這對韓非來說,無異斬 斷他施展抱負的機會,所以他要借循名責實的方法,用賞罰的利器,來除掉那些擋路 的政敵。
三、人事判度化
法的客觀性和公正性表現在用人方面,就是「說疑篇」的「內舉不避親,外舉不 避仇」。我們歸納韓非對於用人和升遷的言論,可有三項原則: 第一、依法擇人,量功 有了客觀標準才能建立制度。韓非說: 明主使法擇人,丸之自學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30) 0 卑賤不待尊貴而進,大臣不因左右而見。百官修過,群臣輻轅。有賞者君見其 功,有罰者君知其罪。見知不'悸於前,賞罰不弊於後叫〉。 第二、循資升遷 這是從注重資歷上建立制度。韓非說: 明主之園,遷官龔級,官爵授功山)。 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33 )。 漢代宰相,必先試之畫展輔,就受這觀念的影響。 ‘第三、專任責成 這是從分權上來建立制度,頗合現代企業管理的「分權管理(Management
by
delegation
2J精神。韓非說: 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恥。 明君使事不相干,故寞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寞爭。爭頌 止,技長立, ...治之至也 (35 )。 從以上三項原則看來,韓非在人事上是重制度化的o 就拿今天人事行政學的觀點 來說,還是有參考的價值。 (30)韓子淺解三七頁。"(31
)韓子淺解三五一頁。 (32)同註 (23) 。 (33)韓子淺解四九九頁。 (34)同註 (31)。 (35) 韓子淺解二一八頁。第三節 法的社會意義 韓非說的法,是把它當作行為價值的標準;同時是促進社會富強的一條道路。 一、是非的標準 韓非論法,主張守法的有賞,犯法的有罰,有劫的必賞,有罪的必誅。而且他認 為守法受賞的行為是有價值的,應該受到讚美;犯法受罰的行為是沒有價值的,應該 受到批評。所以「五蠹篇」說: r 譽輔其賞,毀隨其罰J
'
r 八經篇」說: r 賞譽岡 軌,非(詳)誅俱行...有重罰者必有惡名。」這一主張的用意,便是「大體篇」說 的「託是非於賞罰」。韓非用賞罰分別是非,就是希望拿法來當作行為價值的標準。 韓非為什麼要拿法當作是非的標準呢?這就是因時的對策了。戰國時代是空前未 有的大變局,一切失去標準,人們的價值取向,各有不同。像孟子說的: r 彼以其爵 ,我以吾仁 J '到底富貴驕人,還是貪賤驕人就很難判斷。當時治者所奪的,常常是 被治者所帥的。如「詭使篇」說: 夫立名號,所以為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之高。設爵位,所以為賤貴基 也,而簡(傲)上不求見者,世謂之賢。「六反篇」也說:
畏死遠離,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日貴生之士。學道立方,離法之民也,而世 尊之日丈學之士。...寡聞從令,全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日樸陋之民也。...重命 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日怯,攝之民也。 像這種上下價值取向不同的社會,如何能治理得好?韓非認為這種現象的產生,是因為「上失其道」。他看出「民之急名也,甚於求利也」的人性,所以把守法受賞
當作名譽,把違法受罰當作毀害,這樣人們就會趨名避毀了。這就是韓非拿法當作價 值標準的用心所在。 韓非不但以法為是非的標準,而且是拿它當做人們行為唯一的價值標準。他在「 間辯篇」說: r 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盔、禁 J'
r 五蠹篇」也說: r 明主之國無書簡 之丈,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境內之民,其言談必軌於法」。 為政如此,短期內或可「齊民 J '可是這種政治,摧毀個人的尊嚴,錯住思想言論自由,阻磚學術研究,將使人性靈枯搞,造成學術丈化表落,這正是韓非哲學的大 病根。如果照他的話去做,真是要像他說的:r 索國富強,不可得也o J 強秦的速亡 ,就是一個鐵證 D 二、富強之道 我們知道,戰國時群雄征伐最為劇烈,針對這樣「爭於氣力」的時代,一個富強 的國家,才能對內求統一,對外禦勁敵。‘韓非看透這種局勢,所以在「顯學篇」說: 「力多則人朝,力寡則朝於人,故明君務力oJ 所謂「力」就是指經濟力和軍事力。 務力的方法,便是「耕、戰」。所以他在「五蠹篇」說:r 富國以畏,距敵恃卒」。 「心度篇」也說: r 能趨力於地者富,能趨力於敵者強。」依照他的意思,是要把整 個社會編成一個耕戰團體,借賞罰來鼓勵人民「急耕」、「厲戰」。平時使「丈夫盡 於耕農,婦女力於織征叫)
J
'厚儲社會資源。一旦戰爭發生,便把原有組織的農民 ,編入戰閱行列,使全國皆兵 D 這就是韓非說的: 無事則富園,有事則兵疆 (37) 0 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用其力 (38) 。 為了鼓勵「耕戰之士 J '韓非反對「商工遊食之民 J 0 因為他們不事生產,去。「 聚飲倍畏,而致尊過耕戰之士 (39) J 這是違背法的公平原則 D 至於孔、墨之徒,他們 言仁義、任俠行,不事耕戰,都是無益之民,間被指為邦的「五蠹 J '要受到禁除。 在韓非的「耕戰」社會裡,人民舍耕戰無「富貴 J (40) ,君主舍耕戰無「公利山)J 。他把人民視作富強的工具,去P忽視了個人的自由,和丈化的價值D 所以蕭公權批評 說: r 韓非之重耕戰,幾乎欲舉一國之學術丈化而摧毀掃蕩之,使政治社會成為一斯 巴達式之戰閩團體 (42) 0J
第四章韓非哲學中的術論
(36)
韓子淺解三六六頁。(37)(39)(40
)(41)韓非子「五蠹篇」。 。8) 同註 (26) 。(42 )
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第一編第七章第三節。人類自有政治開始,耍弄權術的事情,便已存在。但第一個著書立說,明白把它 說出來的可能是申不害。可惜他的書不傅,無法看個究竟。現在我們僅能從「韓非子 」書中看到有關術的理論。申不害曾當過韓的宰相,韓非離他的時代不遠,一定看過 他的書,採取它的精華,加上自己的創見。現有「韓非子」一書,論術的文字最多, 而且也最精彩。這是他和馬基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