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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影視政策發展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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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歐盟影視政策發展之研究

「The Research on the Audiovisual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nion」

盧非易 feiilu@nccu.edu.tw 本論文網路版之網址:140.119.188.67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歐盟影視政策的發展歷程與其政策架構的基本精神;同時,

兼論其會員國之因應政策與推廣成效。

研究內容包括:

(一)自一九五三年,歐洲共同體成立後,歐體與歐盟之影

視政策的主要內容與其發展過程、

(二)透視歷時性的政策脈絡,以研析歐盟影

視政策的主要架構與基本精神,並注意歐盟在面對新科技、新媒體,以及世貿談

判時的因應態度、

(三)提出台灣在建立本地之影視政策、面對未來新科技與全

球化,以及籌議華語區域化影視市場時,可資考量之因素,以為小結。

本文根據作者之國科會「歐盟之影視政策研究」計畫成果撰寫。該研究,共

參訪歐盟總部與法國、德國、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等 7 個會員

國。訪問機構與學校 48 個,訪談人士 39 名。所有蒐錄與訪談資料,經編譯整理

後,已撰寫成報告約十七萬字(182 頁,681KB)

,完整載於網站,供眾參考。網

址:

140.119.188.67

關鍵詞:歐盟、影視政策

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survey the audiovisual policies of the

European Union and its 15 member countries.

As the findings of this surve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U/EC/EEC audiovisual

policies since 1953 and the recent performances of the media industry of EU and each

member country were discussed within political and social contexts. It’s suggested

that before heading to a regional mandarin media market, to reframe the structure of

the audiovisual industry of Taiwan and to revise the aid policies accordingly have

become an urgent must.

The writing of this paper was base on the NSC research project, The Research on

the Audiovisual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nion, which was conducted by the same

author. The complete report (182 pages, 681kb) has been released on a free inter-net

database for users to share. The address of the website is:

140.119.188.67

(2)

歐盟之影視政策發展研究

一、

前言:

(一)研究背景:

根據一九九九年發佈之相關統計,歐洲人口最多的德國,其人數(82100 千

人,世界第 12 位)落後於美國(291131 千人,第 3 位)和日本(116180 千人,

第 9 位)

;但包含德國在內的歐盟十五會員國

1

,總人口(374255 千人)則遠超過

美、日兩國。同時,歐盟會員國中,除了法國(543965 平方公里,世界第 41 位)、

西班牙(505890,第 51 位)

、瑞典(449964,第 56 位)三國的領土面積勉強超過

日本(377819,第 61 位)外,其餘各國均落後於日本,遑論美國;但將歐盟會

員國面積加總,則其總面積(2723509)雖仍落後美國(9363364,第 4 位)

,但已

遠遠超過日本約八倍;再就國民生產毛額來看,歐洲首位的德國(21364 億美元)

僅為日本(41516 億)之一半,美國(85110 億)的四分之一,但歐盟(83223 億)

整體則為日本兩倍,並接近美國。

2

若計算影視市場之大小:歐洲擁有最多錄影機的德國(28494 千台)

,落後美

國(90875 千台)

、日本(37422 千台)

;但歐盟整體(105963 千台)則超過美國,

並為日本近三倍。歐洲電影票房值最高的法國(778.31 百萬歐元),落後美國

(5634)、日本(1291);但歐盟總值(3730)則遠超過日本。歐洲影片產量最高

的法國(自資 86 部,含合拍總計 125 部)

,落後日本(總計 275 部)和美國(總

計 389 部);但歐盟全體總拍片量(542 部)則遠超過美、日兩國。

3

上述統計,不過犖犖大端而已;證明歐盟整合之必要的各類政治、經濟、社

會數據實不勝枚舉

4

。這些數據共同說明了歐盟的整合,不僅使歐洲國家得以與

日本競爭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同時,也在許多項目上,挑戰了美國的領先

優勢。然而,歐盟整合之效益,不僅止於各國原有實力的加總;透過法案制訂與

諸多合作計畫,歐盟更有效提昇了整體生產與市場競爭力。以電影經濟為例,一

九九九年,歐盟電影銀幕數量成長了 4.9%,電影院座位數成長 0.8%,電影院入

場數成長 7.5% ,電影總票房成長 11.4%。這些成長數字與美、日等主要電影市

場表現放在一起來看,或許並非特別傑出,也不能完全證明其成長係來自歐盟電

影復甦,而非世界電影經濟的轉好;但相較於八0年代之前的表現,歐盟電影經

濟的確緩步成長,並改善了以往長期走下坡的情勢。

1 2000 年,歐盟共有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荷蘭、西班牙、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 蘭、義大利、盧森堡、葡萄牙、瑞典、英國等十五國。並審核中歐與東歐等十二國加盟申請。 2 關於歐盟與美、日等各國基本國情資料主要來自 1999 年版大英百科全書、「2000 世界年鑑」, 以及聯合國與各該國相關網站

3 關於歐盟與各國媒體環境與產業資料,主要參酌歐盟所出版 Statistic Yearbook: Cinema,

Television, Video and New Media in Europe 歷年年鑑、及http://europa.eu.int/comm/eurostat/ 網站 4 關於以上媒體經濟的相關比較統計,請參見國科會「歐盟之影視政策研究」報告(盧非易,

2001)。該報告附表整理了歐盟、美、日、台灣等國之相關媒體經濟數據共 46 種,並排序比較。 此報告可於網站:140.119.188.67 取得。

(3)

歐盟自一九九二年正式成立以來

5

,便很快發展成全球最具規模、最具典範

性的區域化整合體。歐盟協議成立歐洲單一市場,建立關稅同盟,解決關稅與貨

物流通等障礙,促進彼此商品流通,關稅統一,人員自由往來,勞動與資本自由

流動,因此創造出一個全新的全球市場競爭力量。單就影視產品市場部份來看,

歐盟的成立,便開發出一個全新的影視產業之區域整合與互惠模式,保持了歐洲

各文化對美國文化強權的抗衡能力。

本文即試圖對歐盟的整合過程進行瞭解,特別針對歐盟影視產業的相關政策

擬定過程、基本策略與整體政策架構加以探究。希冀藉由歐盟的經驗,提供台灣

在面對美、日文化產業進攻壓力下,一些可思考的對應策略;同時,也希望能激

發在未來建立一個華語區域市場的想像。

(二)研究項目:

由於國內對歐盟研究已累積相當成果,本文不再對歐盟發展沿革、組織與權

力架構,以及政策制訂過程,再予詳細說明。

6

本文之主要工作,在整理歐盟自

一九五三年羅馬條約以來,視聽政策的擬定原則與發展情形。從歷時性的分析

中,透視歐盟歷來發佈之重要政策法規,耙梳背後所蘊含之整體策略構想;並比

較媒介變遷與國際市場趨勢變化下,歐盟的因應之道(例如 WTO 烏拉圭回合之

後,歐盟影視政策的轉變;或衛星電視市場浮現後,歐盟的因應 )。

最後,本研究整理歐盟之經驗,提出台灣在全球化與區域化的備戰過程中,

足供思考與反省的建議。

由於歐盟歷來各項視聽政策之處理面向不一,依時序呈現已難免蕪雜;因

此,本文之主文部份蓋以政策變遷為軸,相關之解釋、討論、批判,以及各會國

之因應作法等枝節,均以註釋和附錄形式行之,以盡量維持一較清晰的閱讀脈絡。

(三)研究過程與方法:

本文主要根據國科會「歐盟之影視政策研究」計畫報告重寫而成,該計畫以

文獻調查與實地訪談觀摩之方式,蒐集歐盟與會員國之影視政策;同時,匯纂各

國之國情基本資料、媒體環境資料、影視(特別著重電影)產業數據,作為比較

5 一九九二年,歐洲共同體會員國於荷蘭馬斯垂克簽訂歐洲聯盟條約(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或稱馬斯垂克條約),歐盟正式成立。

6 歐盟主要由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或稱部長級 理事會議)、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等組 成。執委會草擬研究綠皮書與議案,理事會為主要決議機構。歐盟文件包括了法規、指令、決 定、建議、議決、結論、通報、白皮書、綠皮書、備忘錄等。其文件結構反映出歐盟制訂影視 政策制訂過程與技術。同時,也透露出歐盟如何拿捏聯盟總體政策與各國獨立運作權之微妙空 間的設計。歐盟的立法程序,首先由執委會草擬建議案,交理事會討論後,送歐洲議會討論後 交回執委會;如無修正,由送回理事會決定後公報發佈。關於歐盟組織、立法程序、法律文件 架構等,請參考「歐盟影視政策研究」(盧非易,2001);此外,王田河(1991)、章鴻康(1991)、 陶在樸(1993)、陳寶玲(1993)、翁明賢(1994)、馮建三、蘇蘅(1994)、陳麗娟(1996)、 朱盛興(1997)、馮建三(1997)、劉俊裕(1997)也都對歐盟(或前此之歐體)進行詳當詳盡 的研究撰述。

(4)

分析的脈絡依據。此外,研究內容亦包括各參訪國對電影資源的保存、保護與推

廣等作法。該計畫共參訪歐盟總部與法國、德國、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

西班牙等 7 個會員國。訪問機構與學校 48 個,訪談人士 39 名。所有蒐錄與訪談

資料,經編譯整理後,已撰寫成報告約十五萬字(162 頁,579KB)

,完整載於網

站,供眾參考。網址:

140.119.188.67

二、

歐盟影視政策的發展概要

7

(a)一九五三年,

羅馬條約

簽訂,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y,EC)

形成,成為一九九二年歐盟成立的主要基礎

8

。但此期時,歐體本身並未擁有視

聽政策的行政權,也很少從文化的角度,討論如何整合各國媒體與媒體政策的權

9

。僅在一九六四年,由歐體理事會下達指令

10

,對會員國之電影國籍認定提

出規範,提示各會員國在其本國法律許可範圍內,應盡量符合電影工業第一指令

(First Directive on the Film Industry)第十一條之精神,保障產品與人員的充分

流通

11

。一九六五年,理事會再下達指令

12

,要求各國對有礙電影業提供視聽服

務之自由與權力的法律,應予廢除。然而,此一指令的約束力較弱,歐體會員間

的媒體政策仍然相當分歧。歐體會員國對產品國籍的重新界定,以及對歐洲影視

人員自由流通的推動,實際要到一九八五年,歐洲單一市場白皮書發表,一九八

九年,

「電視無疆界」廣電指令發佈,以及一九九三年,歐洲單一市場協議成立

後,才陸續進行較大規模的實質調整

13

。歐體對影視經濟採取的這種消極態度,

使歐洲國家在一九八0年代時,影視製作遠遠落後美國,影視市場(尤其是電視

7 歐盟本身檔案分類中,列出主要視聽政策文件計十餘項;唯部份實為同一主題(例如,執委會 之廣電綠皮書,理事會之電視無疆界指令,歐洲議會之廣電指令確認等等,均為同一政策), 因此予以歸納;同時,加入(文化部長)理事會歷來之會議紀錄中,可查獲的相關視聽政策討 論案與決議,以及歐盟一般研究報告與出版品所提及之重要政策,整理成本文中 25 項政策發 展過程。

8 歐洲聯盟(The European Union)的成立,始於一九五三年,由比利時、荷蘭、盧森堡、法國、 德國、義大利等六個國家簽署羅馬條約,所成立的歐洲共同體。一九七三年,丹麥、愛爾蘭、 英國加入;一九八一年,希臘加入;一九八六年,西班牙、葡萄牙加入;此期間,組織與文件 嘗用不同名稱,包括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CC)、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y,EC)….等;一九九二年,歐洲共同體會員國於荷蘭馬斯垂克簽訂歐 洲聯盟條約(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或稱馬斯垂克條約),歐盟正式成立。一九九 三年,歐盟協議成立歐洲單一市場,建立關稅同盟,解決關稅與貨物流通等障礙,促進商品流 通,關稅統一,人員自由往來,勞動與資本自由流動。一九九五年,奧地利、芬蘭、瑞典等國 加入,歐洲聯盟已擁有目前之十五會員國。一九九九年,歐盟協議開始實行歐元,並於二00 二年,正式發行歐幣。二000年十二月,歐盟會員國在法國尼斯召開第五次大會,協議調整 歐盟執委會(EU Commission)的組成方式、延續部長級理事會議(EU Council)加權投票方 式、延長主要特定大國之投票權重等;並預備在未來陸續接受中歐、東歐十二個國家的申請, 擴大歐盟的整體規模,以強化歐洲地區與美國和日本等主要經濟體的競爭力。 9 羅馬條約原將視聽產業訂在「服務」業項下,以經濟原則視之,其作為自然以經濟思維為主, 至馬斯垂克條約後,始將之改為「文化」項下。(馮建三,1997,PP.33) 10 [64/242/EEC],1964 年歐洲經濟共同體(EEC)時期,第 242 號文件。以下相似者不另註解。 11(official journal 063 18.04.1964 p.1025),歐盟文件分類與序號,以下相似者,不另註解。 12 [65/264/EEC],(official journal 085 19/65/1965 p.1437-1439)

(5)

市場)出現嚴重入超現象,甚至威脅了歐洲文化的發展。過去放任市場經濟自由

運作的政策,深深影響歐洲影視工業的市場結構與產業的基礎。因此,歐體國家

逐漸對此表達關切。特別是八0年代後期,新的傳播技術也挑戰傳統的傳播規範

(尤指衛星與有線電視對傳統電訊國界的鬆動)

,歐盟的相關政策討論與立法提

案也逐漸出爐。

(b)一九八四年,歐盟執委會(Commission)首先提出對歐洲廣電市場的

研究觀察綠皮書

14

,檢討過去各國各自為政的媒體管制,建議成立一個歐洲廣電

共同市場

15

。同年,歐盟理事會(Council)採納了此一綠皮書中對歐洲節目製作

工業的發展計畫,訂定視聽盜版與違反著作權的裁量規定,並訂出相關規定,以

平衡各類媒體播映電影節目

16

(c)一九八五年,歐洲單一市場白皮書發表,執委會提出會員國間相互開

放競爭的方案,並鼓勵發展高畫質電視。一九八六年,理事會指令草案提出形塑

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基本影視政策

17

;並決議

18

,於一九八八年舉行之歐洲電影電

視年。同年並發佈指令

19

,規範家庭接收直播衛星節目的規定,並鼓勵一歐洲電

視台的成立。

(d)一九八八年,

「歐洲電影電視年」的推動,提供歐盟各會員國與影視業

溝通對話的機會。一九八九年四月,理事會決議

20

,採納執委會所擬歐洲高畫質

電視發展的規範,並要求執委會對歐洲高畫質電視的規格細節再提出詳細計畫。

(e)一九八九年,理事會發佈指令

21

,提出「電視無疆界」

(Television without

frontiers)之計畫

22

,促使各會員國間之電視製播可自由流通移動,並藉由衛星

與有線電視的傳送,使會員國民得自由取得歐盟國家影視內容訊息。其內容包括

要求會員國以適切可行之法規,保障歐盟會員國產製之影視節目達到適當播放時

間數量比例;針對電影在電視與其他媒體播映時程的限制;對少數族群的保障;

對獨立製片與製作者產製節目的保障,以扶持小型產業,增加創作的普遍與多元

化。此一指令為未來歐盟十五國,三億七千萬觀眾,年五十餘萬小時節目的全球

最大單一視聽市場鋪設了共同的利益基礎,也為各會員國爾後自訂相關影視節目

配額保障之法規提供重要依據

23

「電視無疆界」綠皮書原充滿理想性,但實際

14 歐盟立法文件包含第一層次:理事會之指令(Directives)、決定(Decisions)、建議 (Recommendations)、決議(Resolutions)、結論(Conclusions);第二層次:執委會之草擬 文件包括:通報(Communications)、綠皮書(Green papers):第一層次文件有不同程度之法 律約束力,第二層次為通告性質。另外,非正式立法文件,如研究(Studies)和一般出版品。 15 [com(84)300 final]

16 [official journal c204, 3.8.1984] 17 [com(86)146 final]

18 [86/C 320/04],(official journal C320 13/12/1986 p.4)

19 [direct 86/529/EEC],1986 年歐洲經濟共同體指令,(official journal L311,6.11.1986)] 20 [decision 89/337/EC],1989 年歐體理事會決議。 21 [89/552/EEC directive] 22 關於「電視無疆界」的詳細內容,可參考朱盛興(朱盛興,1997)相當完整的碩士論文。 23 例如,法國(1990)規定法語電視播出電影需有 60%來自歐盟,德國建議(1987)國內節目 需有適額購自歐盟國家,西班牙因應歐盟要求,也規定主要頻道之電視節目與地方電視播出之 電影片均需有 40%為歐盟會員國所製(1989),而歐盟創立 EURIMAGES,EUREKA 合作計

(6)

討論時,則囿於文化語言高度敏感性,以及強大的國家主權與利益維護,

往往

以妥協與利益交換行之

24

,最終達成一最基本的妥協基礎,而其實施成效又視

各國政府之支持態度而有所不一。Richard Collins 解釋:歐盟之中,主張文化為

重者,強調廣電媒體政策應當有助於歐洲統一文化的提昇與多元文化的倡導;但

主張經濟為重者,宣稱廣電媒體政策應當加強單一市場內的整合與市場內的自由

競爭;然而兩者間必然產生的邏輯衝突,實難獲得解決

25

(f)一九八九年十二月,理事會決議

26

,同意會員國採用國際廣播顧問會

議(International Radio Consultative Committee)在一九九年將發佈的高畫質電視

世界統一規格。

(g)一九九0年,

「電視無疆界」指令之後,理事會經過多次討論,訂定決

27

,通過實施米迪亞方案(Measures to Encourag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udiovisual Industry,MEDIA)

,成為繼廣電指令之後,最具實質意義的影視政

策行動;米迪亞方案之前,歐盟已經進行了數項實驗性質的推動計畫,米迪亞計

畫的正式推出,等於建構了一正式完整的歐洲影視工業的實質振興機制。米迪亞

方案的內容包括了對歐盟會員國產製之廣電節目與電影進行有效的發行輔導

28

,提供獨立製片、新科技製片、卡通製片等補助,培訓影視人才,成立歐洲影

像(Eurimages)

,影視發見(Audiovisual Eureka)計畫等;同時,具體撥給該計

畫兩億歐幣 EUC 最為第一個五年(1990-1995)之計畫施行經費

29

(h)一九九一年,執委會草擬衛星播送電視訊號之規格

30

(i)一九九二年五月,理事會指令正式採用衛星傳送電視訊號規格標準。

31

(j)一九九三年六月,理事會指令提出推動歐洲先進技術電視服務計畫。

32

(k)一九九三年,歐盟條約簽訂實施,會員國正式進入歐盟時代,條約第

一二八條

33

,提出會員國應採取行動,鼓勵彼此間在藝術、文學創作與視聽創作

之合作,並予以此類合作支持與必要補助;同時,尤其注重此類創作的文化面向。

(l)一九九三年十月完成的烏拉圭回合談判(Uruguay Round)與一九九四

年展開的摩洛哥馬拉喀什(Marrakesh)談判,集中在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與智慧財產權(Trade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上;歐盟各會員國將智慧財產權規定納入各國相關規範

之架構中,但由於對傳統「最惠國待遇」

(MFN)的改變、與各國市場進入之規

畫、德奧等國成立「歐洲合拍協會」、瑞典等國成立「北歐五國影視基金」以團結歐盟國家合 作生產影視作品….。關於歐盟會員國配合廣電指定,所作之相關影視規定,請參見附錄三。 24 Hartley, 1988, p.17 25 Collins, 1994, pp.52-63 26 [decision 89/630/EEC] 27 [decision 90/685/EEC] 28 包括推動歐洲獨立影視市場,成立歐洲影片發行處,補助歐洲節目進行配音與配字幕,以便 利交流,建立歐洲錄影帶發行網路,培訓配音製作與發行之人才。 29 關於米迪亞計畫一之由來與詳細內容,可參見(馮建三、蘇蘅,1994,pp.38-41)。 30 [com(91)242 final,official journal C194,24.7.1991]

31 [92/38/EEC directive] 32 [decision 93/424/EEC]

(7)

範的分歧意見影像,世貿組織談判並未就此達成協議,歐盟保持各會員國自由行

使其視聽政策貿易規範的權力。

(m)一九九四年,理事會決議

34

,在電影一百年之際,認知電影為文化財

產,電影對人類歷史的紀錄價值,認同會員國間文化、技術、經濟之交換。同意

米迪亞計畫中盧米埃方案對電影修復的規畫,鼓勵這些電影文化財在歐洲影展中

映演,推動大眾對歐洲電影藝術與歐洲電影運動的廣泛認識,贊助與創作人士的

對話,資助電影節活動,推廣會員國之電影活動訊息,並呼籲會員國大力配合,

廣為宣傳這些文化活動。同年,理事會結論

35

,對各會員國資料檔案合作,提出

籌組多學門之論壇,討論檔案管理、自動化保存、查詢、與電子資料庫之議題。

並對會員國間交換學生、檔案管理員之教育與職業訓練計畫表示支持。鼓勵出版

相關出版品、協助使用者接觸檔案、出版專門期刊交換檔案保護、修復等技術情

報。其檔案包括電影與電視文物、文獻與資料。

(n)一九九五年七月,理事會鑑於過去幾年米迪亞方案的成效良好,遂根

據歐盟條約第一二八條的精神,發佈指令

36

,許可米迪亞計畫二(MEDIA II)

37

作為 1996-2000 年歐盟影視推廣的主要行動計畫;並實質撥給三億一千萬 ECU

歐幣。米迪亞計畫二之目的在振興歐洲視聽工業,以藉此一媒介,宣揚歐洲豐富

多元的文化樣貌。同年,理事會再決定

38

,通過米迪亞計畫二之訓練計畫,對歐

洲視聽工業節目產製人員訓練之目的、標準、課程模組、實施等細節予以確定;

並決定所資助之經費應為該項活動預算之 50%至 75%,其餘部份之費用應向私

人或公共團體募款。

(o)一九九五年,理事會決議

39

,廣告與媒體在呈現女性與男性形象時,

應有表達創見之自由,但也反對性別刻板化,反對不公平的性別傳播,鼓勵平權

觀念,鼓勵改變大眾既有之性別成見,反對有損公共道德,或各種形式的性歧視。

(p)一九九五年,理事會決議

40

,推動建立文化與經濟成長之統計資料,

協議會員國依自願,繼續提供文化統計指數,並指定機構整理、呈現。

34 [94/C 85/02],(official journal C085 22/03/1994 p.3) 35 [94/C 235/03],(official journal C235 23/08/1994 p.0003) 36 [decision 95/563/EC] 37 其內容包括:(a)產製部份:持續高科技媒體投資發展協會,鼓勵運用新科技於視聽節目之 生產;輔助具創意之獨立製作人才,發展劇本與節目企畫;設立歐洲動畫聯盟,輔導動畫製作 訓練;持續保存與修復影視資料之盧米埃計畫,並鼓勵運用檔案資料再製節目;提供媒體風險 保證基金;設立歐洲影視企業家培訓班;培訓影視節目發展、發行、行銷人才;輔助弱勢地區 (包括產製困難、少數語言、地理偏遠或幅員過小者)培養創作人才;(b)發行部份:培訓後 製作之配音與字幕等工作人才,協助歐洲視聽創作得以超越諸國不同語言障礙,廣為傳播;設 立歐盟組織,推動獨立製片與製作之視聽市場;設立歐洲影片發行辦公室,為低預算之歐盟影 片提供發行協助;建立歐洲錄影帶發行網….等等。此外,歐盟理事會並提出成立「歐洲影視 製作保證基金」(European Guarantee Fund to Encourage Film and TV Production)之建議, 以各項合乎各國法令之補助方式,輔導培養會員國之影視製作公司的發展,並攝製歐洲地區創 作影片,推廣至國際。其建議陸續見諸英、法等國電影補助制度中。

38 [95/564/EC],(official journal L321 30/12/1995 p.33-38) 39 [95/C 296/06],(official journal C296 10/11/1995 p.15-16) 40 [95/C 327/01],(official journal C327 07/12/1995 p.1)

(8)

(q)一九九六年,執委會發佈綠皮書

41

,廣泛討論了青少年與公共品德在

電視、線上、網路傳播之保障。理事會並提出法規

42

,明訂對電子出版與圖書館

服務之相關規定,特別是與文化與多媒體相關之內容,應促進文化散佈與可及

性,並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r)一九九七年,在

阿姆斯特丹條約(

The Treaty of Amsterdam

附錄之

員國公共廣播系統議定書(

The Protocol on the System of Public Broadcasting in the

Member States

中,歐盟表達尊重各會員國對公共播送之補助,以保障民眾社會、

文化與民主的基本利益,並保障大眾媒體之多元文化性;但也要求此類資助,不

應因此過渡扭曲了會員國間的自由競爭,以致損及大眾利益。

(s)一九九七年,執委會提出綠皮書

43

,檢討電傳、媒體與資訊技術聚合

與法規運用問題,試圖激發對未來新科技發展管制問題的充分討論;並建議在新

科技導致現存與新媒體逐漸聚合之時,避免過渡的管制規範,並應以現有的相關

法規盡力處理,使聚合趨勢得到充分發展的機會,以製造更多就業機會、促進經

濟成長、提供消費者多樣與新選擇,和保障文化的多元。同時,理事會也訂定法

44

,各會員國間統計資料之制訂、交換、發佈的相關規定。統計資料包括視聽

產業資料。

(t)一九九七年六月,理事會鑑於原廣電指令在實施時,出現許多紛爭與

困擾

45

;因此,就其中較容易解釋或解決者,歐洲議會與理事會再次提出指令

46

對一九八九年的廣電指令予以增修。主要增修內容,除提供會員國訂定電視播送

法律時一個統一架構,促進歐洲節目的製播外,也試圖增加民眾接觸大眾活動之

訊息(特別如體育賽事)

,要求重要賽事不得在其相關地區,以鎖碼收費或其他

壟斷形式播出;此外,也對電視廣告與贊助原則提出準則,並加強對青少年、兒

童等未成年者之保護,以及提供回應答覆權等。此次增修,並在第二條中,要求

各國完成相關立法,以利於一九九八年底前能實施修正之廣電指令;並於第三條

a 之二款,要求各國告知執委會其開放社會重要活動、事件之播報權的實際作法。

另外,為評估效果,第二十六條要求執委會應定期對廣電指令之實施進行通盤報

41 [com(96)483 final]

42 [(EC) 96/C 242/02],(official journal C242 21.08.1996 p.2) 43 [com(97)623 final] 44 [(EC) no.322/97],(L052 22/02/1997 p.0007) 45 廣電指令於 1991 年生效後,歐盟會員國不斷就其利益衝突處,提出異議或拒絕執行;例如, 英國強烈反對語言配額條款,認為有礙其節目流通(英語電視節目、電影和英國影視節目是歐 盟會員國間最大節目輸出類型,見「歐盟之影視政策研究」,盧非易,2001,或本文附錄一), 而丹麥、德國、愛爾蘭、盧森堡等多數國家也都反對節目配額條款,但法國則強烈支持之;此 外,西德與丹麥反對指令對文化領域的侵犯,但英國、荷蘭則表示無侵犯事實;法國、德國支 持廣告時限條款,英國反對;而「答辯權」與「版權」議題,則各國皆有不同意見;而同時, 歐盟主管競爭事務仲裁的第四署警告英國不可將其獨立電視網(ITV)執照核發給澳洲的梅鐸 集團;英國也反對歐盟可以侵入其境內企業調查反兼併之商業行為。(Clove, 1992; Negrine, 1991; Siune & Truetzschler, 1992; 馮建三, 1997; 朱盛興, 1997)。面對各說各話的情形,歐盟執委會表 示:「如果不尊重此一指令,也就只好任憑各國議會自己討論如和實施了。」(Clove, 1992, pp.26-28)

(9)

告;第四條三款要求對歐洲產製節目與獨立製片、製作者之節目的播映數量是否

足夠,進行監督。同時,理事會提出結論

47

,認可執委會對視聽新科技提供有害

與非法訊息管理之建議。

(u)一九九八年,理事會採納了執委會之建議

48

,對網路與線上視聽資訊

服務提出規範,其效力並延伸至所有電子媒體。要求電視工業發展家長管制

(parental control)之設備(如個人使用密碼、過濾軟體、管制晶片等)

;並要求

線上服務系統業者建立使用執行碼,以釐清法律責任。

(v)一九九八年,執委會在歐洲議會與理事會發表

「視聽政策下一步」

Audiovisual Policy – Next Steps

,其重點在檢討現行政策的效果,支持現行政

策與相關實施機制(如米迪亞計畫)

,以及討論如何吸引更多私人投資影視製作。

(w)一九九九年,理事會結論

49

,確立「歐洲影視觀察中心」

(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之設立,以建立歐盟會員國間之產業、市場與視聽業之

統計資料訊息中心。理事會同意提供該中心必要經費資助,但附帶要求該中心強

化對業界(尤其是中小型視聽製作業者)的資訊提供,及提出更清晰的市場觀察。

這項結論於同年的理事會決定、理事會指令,以及歐盟議會討論中

50

,正式通過。

(x)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西雅圖回合談判因抗議事件草草收場,原本意欲

力爭影視產品市場開放、解除配額障礙的美國,未能即時詳細討論此項議題;而

原本準備強力捍衛國家與區域利益的歐盟,如意地持續其會員國延展「文化免議」

之精神,繼續施行其視聽政策,以維護地區與各會員國之文化利益。

(y)二000年,理事會決議

51

,強化對歐洲電影影片與文物之保存。同

時,在二三一一次的理事會紀錄中,重申歐盟對文化貿易談判的重要態度。

三、

論析歐盟影視政策之架構與基本精神:

透視上述的政策內容與其發展脈絡

52

,我們試著耙梳出歐盟影視政策的幾項主

軸,找到歐盟視聽政策的基本精神,以及振興歐洲影視產業的幾個主要行動領

域,其中包括:

(一)建立有效的立法架構,促成歐盟廣電單一市場。其最主要手段為訂定

「電視無疆界」

(Television Without Frontiers)之廣電指定。此一指令試圖平衡各

會員國視聽政策法規,建立歐洲電視廣播自由傳送的規範,並建立電視產製配額

47 [97/C 70/03],(official journal C070 06/03/1997 p.0004) 48 [com(97)570 final]

49 [1999/784/EC],(official journal L307 02/12/1999 p.0061) 50 [1999/297/EC] 51 [2000/C 193/01],(193 2000 p.no1) 52 除上述整理之主要政策文件外,另有相關之研究報告與出版品可參考,例如「電視無疆界, 1997—1998」、「數位時代:歐盟視聽政策之原則與綱領」、「視聽工業輔導計畫草案(米迪亞新 計畫:2001 -- 2005)」、「數位時代歐洲視聽政策」、「視聽政策:下一步」、「保護視聽與資訊 服務下之青少年與公共品德綠皮書」。「一九八九以來,中歐視聽地景之發展」、「一九九0年代, 歐洲經濟區之視聽部門」、「歐洲中心的數位千年,一九九九年九月」(赫爾辛基會議論文)、「視 聽、媒體與管制:媒體巨變下之工作與挑戰」(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維也納會議論文)、「視聽部 門在發展中之市民社會的角色」(一九九八年三月華沙論文)。

(10)

與電影與電視之播映關係,對整體歐盟的市場範圍設下界線,對彼此交流,與抵

制外來者,其效果與影響相當深遠。同時,為了因應更新科技的快速發展,歐盟

並籌議「數位廣播與電視輔助計畫」

(Support to Original Radio and TV)

「16:9

歐洲先進電視服務之行動計畫」

(The 16:9 Action Plan for the Introduction of

Advanced TV Service in Europe)

、 「電傳、媒體與資訊技術聚合時代之施法問題

(綠皮書)

(Convergen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 Media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ors, and the Implication for Regulation:Green paper)等相關研究;

其中,尤以後兩項為要,這些計畫積極面對當前媒介聚合的發展趨勢,並提出自

由充分發展與合理管制間的適切建議,在成為正式法律後,將對歐盟處理未來新

科技所產生的眾多問題,提供重要的處理準繩

53

(二)保護青少年、兒童免於受到有害視聽內容的不良影響。其實際手段為

提出「注意視聽與資訊服務內容,保護青少年、兒童與公共品德之建議」

(The

Recommend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Minors and Human Dignity in Audiovisual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此一建議案是歐盟第一部檢討新科技時代,線上視聽與網

路傳播問題的法律工具,對處理未來新科技帶來的新問題,特別是各國民風不

一,法律標準不同時,隨科技散播可能引起的種種文化衝突問題,提出綱領式的

呼籲

54

(三)建立歐盟層級的影視輔導機制,補足會員國本內層次可能執行不足的

部份。其實際手段則是訂定米迪亞計畫,以落實跨國間之影視生產、推廣輔導、

製作輔助與文化保護等工作。米迪亞計畫可能是歐盟最具體的媒界輔導行動。相

對於其他以法律形式製造優勢媒體環境的方法,米迪亞是少數實際成立組織,並

推出連串教育、訓練、生產製作、發行推廣、文化保存等諸多活動的計畫。其執

行時間相當長,由初期實驗計畫,到一九九五年開始陸續推出的米迪亞方案一、

方案二、乃至於新近的米迪亞新計畫(MEDIA I,II,Plus

55

,為歐盟影視生產

53 在 2000 年最新的尼斯高峰會議中,大會特別對歐盟接續之視聽部門之法規架構(尤其是頻寬 規定)表達憂慮與關切,並要求電傳委員會(Telecommunication Council)審慎研究,足見 歐盟對新科技發展與區域市場利益的高度注意。 54 歐盟關注的主要視聽政策明顯傾向於兩類:(1)規範數位與網路等媒介新科技,以預先劃地 自限,保障其未來可能利益;(2)建立歐洲單一視聽市場,以強化區域力量。兩者均以本身實 際利益為重。對影視文化的推廣與保護僅靠米迪亞方案維續;而對於聯盟內的影視文化衝突, 則僅有一九九五年,理事會對媒體性別再現的決議,以及一九九六年的此一綠皮書。

55 米迪亞新計畫之發展、發行與推廣方案(MEDIA Plus – Development, Distribution and Promotion):(1)目的:(a)將歐洲影視產品行銷至歐盟內、外區域;(b)強化歐洲影視工業, 改善中小型影視產業環境,協助發展新科技;(c)尊重歐洲語言與文化的多元;(d)保護歐洲 影視文化財,推動數位與網路化的文化檔案保存與散播:(e)加強輔導影視創作條件較弱、或 語言與地理狹小、隔閡地區;協助中小型製作業聯繫、整合資源交換;(f)運用新科技散播創 新的視聽內容。(2)發展方案:輔助獨立與中小型製作業者籌製各類戲劇、紀錄、動畫….等 影視產品,充分運用與推廣視聽、電影文化財。輔助業者發展運用新科技製作之企畫案。(3) 發行方案:鼓勵歐洲發行商投資製片、購買影片、加強市場行銷。鼓勵非本地歐洲影片在歐市 與國際市場上展演。鼓勵發行業者投資數位發行技術。鼓勵播映業者與獨立發行商和製片間之 合作。鼓勵製作數位化的歐洲影視產品目錄。支持歐洲影視產品的語言多元。(4)推廣與市場 行銷:協助歐洲影視產品在貿易展中展出。協助電影展、電影節等活動在歐洲與全球舉行。贊 助私人或公眾團體在歐洲與國際市場上的合作。(5)實驗創作:持續推出創作計畫,鼓勵運用

(11)

重新奠定良好的基礎,改善歐盟影視製作發行環境,並對歐洲電影文化與影視文

物的保存與推廣,整合一支更有效力的隊伍。

(四)強化聯外事務。其主要方案乃依照「視聽政策的國際面向」

(International Aspects of Audiovisual Policy)所提,對歐盟與其他國家、或國際

組織(如 OECD、WTO、GATS、WIPO、TRIPS)間,就視聽、文化服務、音樂、

娛樂軟體等項目之國際貿易談判,提供參考意見;也同時反映出歐盟對視聽產業

之文化與經濟角色的看法與立場。同時,歐盟也積極籌擬與 WTO 等國際貿易機

構的合作與談判準則,以保護歐洲文化之利益。並企圖擴大歐盟之規模,接受中

歐與東歐等新會員國的加入,藉以壯大其聲勢與談判影響力;同時,在 WTO 架

構下,進行多邊談判,爭取有利各會員國的條件;並與第三世界國家和其他國際

組織加強合作,以擴大結盟效應。

(五)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貿易組織西雅圖回合談判後,二000

年,歐盟第二三一一次文化與相關事務部長級理事會中,理事會所特別作成下列

表達歐盟對國家補助政策立場的決議文。此一決議表現出歐盟國家對影視視聽文

化發展的關切,以及對未來與美國談判的憂慮。這項決議也同時透露出歐盟對文

化貿易談判將採取的基本態度與立場,也可以說是世貿組織談判中,抗衡美國壓

力的最重要代表。其對文化談判的姿態與方法,可作為其他區域或國家在同樣面

對談判壓力時的重要佐參。該決議指出:

(1) 歐盟強調尊重並推動文化多元。

(2) 對弱勢文化與文物保存,在不影響單一市場之合理競爭下,歐盟之各會員

國得以進行其補助補貼政策。

(3) 歐盟重申對各國電影與視聽產製輔助政策的歷次研討結論。

(4) 歐盟重申二000年九月法國里昂會議中,各會員國支持文化工業的研討

結論,並強調應持續推行。

(5) 歐盟會議代表強調歐洲電影與視聽產業結構脆弱,投資不足,市場分裂,

且為「非歐洲」產品所主控,歐洲影視產品流通不足。因此,國家與歐盟

之補助政策乃為必要手段。

(6) 歐盟再次確認:

(a)會員國有權執行其國家影視輔導政策;

(b)各國影視

工業補貼有助於歐洲視聽市場的提昇;

(c)檢討增加適足的法規,以保存

與推廣多元文化;

(d)歐盟與會員國間應加強溝通與聯繫。

新科技於其視聽創作上,開發新的創作可能;鼓勵運用新科技,開發創作產品新的播送方式。 (6)補助規定:各項補助以在預算之百分之五十以內為限(少數特例可調高至百分之六十), 並視產品收益情況,要求補助款回繳。補助方式可為事前補助、或事後補貼。迪亞新計畫之訓 練方案(MEDIA Plus -- Training Program):(1)目的:(a)訓練數位製作與數位發行之專 業人才;(b)訓練經濟、財務、商業管理人才,包括籌資、製片、發行之相關法律與實務技術 之知識;(c)訓練創作與編劇人才,包括培養開發新視聽作品類型之創作力與創作技術。(2) 實施特色:嘗試遠距教學;鼓勵業界編劇、製片、行銷人員參與;建立訓練工作所需師資的培 訓計畫;加強培養與訓練弱勢地區(包括製作條件差之地區、少數語言地區、地理偏遠或幅員 過小之地區)人才,輔導該地區創作。(3)補助規定:各項補助以在活動所需預算之百分之五 十內;對弱勢地區的補助可提高至百分之六十。

(12)

四、

結論與建議:

參考歐盟的作法與經驗,未來我國在面對全球化的挑戰、區域化整合的趨

勢、世貿組織的談判壓力,以及在修訂媒體法規時,應當特別注意:

(一)重新

界定我國影視媒體政策的行動領域,針對新傳播科技的快速發展與媒介聚合的趨

勢,架構整體影視政策;(二)以保護、尊重、推動台灣多元文化為影視政策行

動的目的;

(三)堅持影視產業在一般商業產品外的文化特質,強調對弱勢文化

產業予以國家補助之必要與正當性;

(四)對弱勢文化(含偏遠地區、弱勢語言、

兒童青少年、弱勢族群、少數性別與社群等)在媒體傳播上予以必要之補助與補

貼;(五)以健康開放的態度面對新科技,以自由發展的精神,使新科技與新媒

體得以充分發展,唯亦需對新科技對青少年或公共道德的負面影響,採取必要的

保護行動;

(六)對影視文物加強保存與推廣,促進視聽資料的分工保存、複製

與交流計畫,建立影視文物保護的分工與經驗交換之機制;(七)檢視華語影視

市場區域整合的可行性,研議成立華語影視單一市場,建立關稅同盟,解決關稅

與影視產品流通之障礙,促進彼此商品流通,關稅統一,藝術與技術人員自由來

往,勞動與資本自由流動,以期整合一個新的市場競爭力量;(八)加強東亞區

域國家(如東北亞與東南亞之非華語市場的同區域國家)間的合作與聯繫,援引

歐盟對文化談判的基本立場與態度,結合華語與東亞區域國家共同力量,建立彼

此對文化貿易談判的共識,以團結抗衡其他區域國家與文化的市場勢力。

五、

參考書目:

本文關於歐盟之資料,主要來自於歐盟總部各層文件、以及歐盟網站資料。關於各國 資料,基本國情部份主要來自大英百科全書、聯合國與各該國相關網站;媒體環境與產業資料, 主要參酌歐盟所出版之 Statistic Yearbook: Cinema, Television, Video and New Media in Europe 歷年 年鑑、以及http://europa.eu.int/comm/eurostat/ 網站;至於各國影視政策,主要參酌一九九三年歐盟 理事會研究報告 Aid for Cinematographic and Audio-visual Production in Europe,並根據訪談所 述,以及各國相關網站資料,加以更新。以下,臚列本研究所參考之文獻: (一)專書與期刊論文資料: 王田河譯 1991 Alex Roney 認識歐洲共同體,台北:台灣中華書局 朱盛興 1997 歐洲聯盟「電視無國界」政策之研究,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論文 翁明賢 1994 歐洲區域組織新論,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章鴻康 1991 歐洲共同體法概論,台北:遠流出版公司 陶在樸 1993 歐洲共同體透視 – 兼論中華共同,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陳寶玲 1993 歐洲共同體視聽政策之研究(1984—1992),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麗娟 1996 歐洲共同體法導讀,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馮建三 1997 歐洲聯盟媒體產權生態與規範的歷史分析,國科會研究報告 馮建三、蘇蘅 1994 歐洲共同體的 GATT 影視產業政策分析及其對台灣的參考價值評估,工業 技術研究院委託報告 劉俊裕 1997 歐洲聯盟文化行動對於歐洲整合之意義,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論文 盧非易 2001 歐盟之影視政策研究,國科會研究報告

Beesley, M.E. ed. Markets and the Media: competition, regulation and the interests of consumers. London: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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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網站資料: http://eur-op.eu.int/general/en/b2.htm http://eur-op.eu.int/general/en/s-ad.htm http://eurodic.ip.lu/cgi-bin/edicbin/EuroDicWWW.pl?page=Support/presentationfr http://europa.eu.int/abc/governments/index_en.html http://europa.eu.int/comm/dg10/publications/index_en.html http://europa.eu.int/comm/dgs/education_culture/index_en.htm http://europa.eu.int/comm/eurostat/Public/datashop/print-catalogue/EN?catalogue=Eurostat http://europa.eu.int/comm/eurostat/Public/datashop/print-request/EN?catalogue=Eurostat&type=media http://europa.eu.int/eclas/ http://europa.eu.int/en/comm/dg10/avpolicy/key_doc/cine97_e.html http://europa.eu.int/geninfo/icom-en.htm http://obs.coe.int/oea/docs/0000/776.html http://palazzochigi.it http://ue.eu.int/en/summ.htm http://www.bawi.de http://www.belgium.com/fac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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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ichelle Aubert, Archiues du Film, CNC

2. Steeve Desgagne, Studies and Informatin Dept., CNC 3. J. Flandrin-Thoniel, dept. administration generale, CNC 4. Marc Vernet, delegue general, CNC

5. Eva Orbanz, curator, Stiftung Deutsche Kinemathek, Filmmusuem, Filmhaus

6. Karl Griep, wissenschaftlicher angestellter, leiter der abteilung FA, Filmarchiv, Bundesarchiv

7. Reihard hauff, die Deutsche Film und Fernsehakademie Berlin, DFFB, The German Film and Television Academy

8. Ulrich gregor, Internationales Forum des Jungen Films, Freunde der Deutschen Kinemathek

9. Nico de Klerk, researcher, Nederland Film Museum 10. Anna Celsing-Roe, European Union

11. Roe, Keith, dean, Communicatiewetenschap Mediacentrum, K.U.Leuven 12. Prof. Dr. W. Hesling, K. U. Leuven

13. M. Rodon, Filmoteca, Barcelona

14.

Anne Fleming, BFI

六、

附錄:

附錄一:歐盟影視產業概況: 歐盟十五國人口數為 374,255 千人(一九九八年),較主要競爭對手,如美國(268,922 千人) 與日本(126,170 千人)為多。其家戶數 149,168 千戶,也遠較美國(98,166 千戶)與日本(44,299 千戶)為多。歐盟的形成,強化了歐洲整體的世界競爭力,成為區域結盟以抵抗全球化壓力的一 種思考範式。當然,對其他第三世界區域而言,歐盟的形成又是全球化勢力重組過程中,再產生 的全球化力量。 一九九二年,歐盟十五國生產影片 489 部;九三年,提高至 504 部;九四年,下降為 444 部;九五年,略升為 446 部;九六年,提升為 531 部;九七年,再略升為 542 部。電影產量變化 較大,近幾年之平均產量約在五百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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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歐盟發行的電影片量為 542 部,較美國(389 部)與日本(278 皆多);意即其 電影發行市場規模較大。歐盟會員國電影銀幕總數在一九九七年時達到 20,323 張,較前一年成 長百分之 4.9;比美國(31,640 張,成長百分之 6.3)少,但比日本(1,884,成長百分之三點一) 多了許多。歐盟十五國電影座位數約 4,836,654 席,較一九九六年成長百分之 0.8。同年,全年電 影售票數(入場數)為 760.5 百萬張,成長率百分之 7.5;較美國(1,388 百萬張)低較日本(140.72 百萬張)高。平均每人每年觀影次數 2.03 次;較美國(4.64)低許多,但較日本(1.12)高許多。 一九九七年,全年電影總票房為 3,730 百萬歐元,成長率為百分之 11.4;較美國(5,634 百萬歐 元)低,較日本(1,291 百萬歐元)高。平均電影票價為 4.91 歐元;較美國(4.06 歐元)略高, 較日本(9.18 歐元)低許多。 在電影映演市場結構方面,一九九七年,歐盟會員國之影片在全歐市佔有率為百分之 27.91, 主要市場均為美國所壟斷。而一九九八年,歐盟電影在美國則僅獲百分之 1.6 的票房佔有率。 一九九六年,歐盟各國舉辦 263 次影展,參展人數 4,139,800 人;展出劇情影片量 8,226 部, 非劇情影片量 15,000 部。 在電視媒體環境部份:一一九九七年,歐盟會員國百分之 98 家庭擁有電視機;全部錄影機 約 105,963 千台,約佔電視家戶數的百分之 73.6;錄影機總數超過美(90,875 千台)、日(37,422 台);但普及率則不及美(百分之 92.8)、日(百分之 90.8)。此外,一九九八年,歐盟會員國有 線電視普及率百分之 27.1,遠不及美國(百分之 66.7),比一九九六年日本百分之 29 的普及率略 低。歐盟會員國民平均每日收視電視時間兩百分鐘。直接、間接從事視聽產業工作者超過百萬人。 一九九五年,歐盟十五國的視聽產品,在全球市場上總共售出 2,361 百萬歐元,較之前年, 負成長百分之 11;而買入之部份則為 5,656 百萬歐元,正成長百分之 7;入超 3,295 百萬歐元, 入超額較出口額尤多。其中,對美市場,出口 679 百萬歐元,負成長百分之 6,進口 2,265 百萬 歐元,正成長百分之 13;入超額 1,586 百萬歐元,對美入超程度甚高。而對日市場方面,出口視 聽產品 97 百萬歐元,負成長百分之 4;進口 26 百萬歐元,負成長百分之 35;出超雖達 71 百萬 歐元,但市場總額相對較小,對平衡其整體視聽工業之貿易效益不大。主要問題,仍然在對美的 視聽產品貿易失衡。 附錄二:歐盟各會員國影視產品國籍認定規定: 奧地利國籍認定:所有接受電影基金會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凡製 片、導演、編劇等主要創意人員為奧國國民(或居民)者、或影片腳本源自奧國(或具有奧國特 質)之影片均視為奧地利影片,可取得補助資格。此外,與德國、南斯拉夫等國、蘇俄、義大利、 法國、西班牙、瑞士合作,並由聯邦經濟部核可之影片;或兩國合資片中,奧國出資半數者(三 國合資,奧國出資三分之一者)均視為合拍影片,可享有部份補助。 比利時國籍認定:所有接受補貼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所謂比利時國片, 其製片需為比利時國民或歐盟會員國國民;參與該片製作之創意與藝術創作人才需佔全片此類工 作人員之半數以上;工作人員需為比國或歐盟會員國國民;棚內製作部份應於比國攝製;外景實 景如非必要,應於比國攝製;後製、聲音與暗房沖印等工作應於比國進行。其認定條件相對其他 國家,算是比較嚴格的。至於國際合資部份,必須由中央經濟事務部或兩省府之委員會認定;至 於與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士、以色列、突尼西亞、加拿大等國依兩國合作公約所議行之合資 製作,自動合於國際合作影片認定。 丹麥國籍認定:所有接受影藝學院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唯其認定相 當寬鬆模糊,凡製片為丹麥籍、以丹麥語發音,或該電影之技術或藝術有助於推廣丹麥電影文化 者,均可視為丹麥電影,可取得補助資格。此外,與法國、加拿大簽約合作攝製;或與其他國家 合資拍攝,其中丹麥資金、或技術、藝術投入相當比例者,亦視為正式合拍影片,享有部份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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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國籍認定:影片應以荷蘭語發音,或至少劇本應源自荷蘭。影片的國籍認定寬鬆,但補 助的額度則與其本國創意人員的參與程度相關。若申請補助之影片為國際合拍片,則荷蘭創作人 員需在百分之二十以上;唯若導演為荷蘭籍,則上述比例可以降低。 西班牙國籍認定:所有接受電影與影音藝術學院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 定。其認定辦法相當複雜,唯其要件如下:影片之製片或製片公司需為西班牙籍;導演、編劇(原 著或改編)、作曲需為西班牙及;百分之九十之藝術與技術人員(國外攝製者減為百分之三十) 需為西班牙或歐盟會員國籍;原始拷貝為西班牙語言發音;外實景攝製主要在西班牙國內進行; 影棚內之攝製需在西班牙。國際合拍部份,凡依照西班牙與阿根廷、奧地利、巴西、加拿大、古 巴、捷克斯洛伐克、智利、法國、義大利、摩洛哥、墨西哥、德國、委內瑞拉、葡萄牙、俄國等 國正式簽訂之合拍協議聯合攝製者,均為正式合拍片。至於其他國際合拍片,需符合以下要件: 單一製片;合作對方國視該影片為其國片;雙方藝術與技術人員均參與;雙方投資最少者為百分 之三十,最多百分之七十;攝製之各部門工作人員數額需合乎該辦法表定計算基準,所有累積點 數需與西班牙財務參與之程度相符。 芬蘭國籍認定:所有接受影藝學院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唯其認定相 當寬鬆模糊,凡影片創作主要源自芬蘭、芬蘭製片擁有著作權、芬蘭境內之映演收入為芬蘭製片 所有,便視為芬蘭國片,可取得補助資格。此外,國際合作案中,重要之創作工作有芬蘭人士參 與、或芬蘭製片投入程度適足者,亦視為正式合拍影片,可享有部份補助。 法國國籍認定:製片、編導、演員、技術人員需為法國籍、或歐盟會員國籍,並應於法國居 住滿五年以上。影片之製作公司應在法國註冊。百分之五十之製作花費應在法國境內。至於依照 政府正式簽訂之條約規定,與簽約國合拍之影片,或影片製作具有法國方面的同等參與、百分之 二十以上法國資金、和百分之二十以上開支在法國境內者,視為合拍影片,可申請補助。 德國國籍認定:製片需為之原籍或製片公司註冊地需為歐盟會員國;導演或編劇需為德國、 或德國文化圈;主角需為德國籍;影片需曾在 A 級之影展中,以德語發音映演;需有德語映演 拷貝。此外,對合拍片的認定:凡與製片簽約國(如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西班牙、 法國、以色列、義大利、瑞典、瑞士、英國、俄國等)合拍之影片視為合拍片。或:德國為該合 拍片之主要投資者;並且,一位主要與一位次要角色,或兩位重要演員需為德國籍;一位副導演、 一位藝術或技術人員需為德國籍;一位編劇需為德國籍;德國之合作製片人需曾在過去五年間, 製作過一位德語片,且該部合拍片需有百分之三十之德國資金(申請自動補助者),或百分之五 十之德國資金(申請選擇性補助者)。 希臘國籍認定:所有接受電影中心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其認定相當 嚴格,所謂希臘影片,其製片或製片公司總部需設籍希臘,其導演需為希臘籍或希裔,劇本與攝 製需以希臘語發音,演員、音樂與技術人員等三類人才,每類均需有四分之三以上為希臘籍,影 片製作主要在希臘進行,後製(含希臘與賽浦路斯所用拷貝之沖印)需於希臘完成,所有工作人 員為希臘籍,並有希臘之社會與安全保險。不過,這樣的規定被歐體 EEC(前歐盟)視為違反歐 洲共同市場原則;部份條件放寬,對象擴及歐盟會員國國民。 愛爾蘭國籍認定:凡製片設籍愛爾蘭,百分之七十五之製片預算於愛爾蘭境內執行,即可視 為愛爾蘭電影,並可因此享有優惠稅率。投資者投資額(以不超過六十萬愛爾蘭幣為準)之百分 之六十可享稅賦減免。投資額可攤成三年計算,每年可計算之額度亦平均攤為二十萬。新方案實 施後,愛爾蘭國內之影視製作公司約可減低稅賦百分之十;其他企業投資電影者也可稅賦減低或 獲得投資補助。至於電影映演業,則得以減低營業稅率,所繳稅賦(百分之十)較一般營業稅低。 義大利國籍認定:主要支持影片製作發行之個人或公司需為義大利籍,導演為義大利籍,編 劇群主要為義大利籍,製片為義大利籍,三分之二的主要演員與四分之三的次要演員需為義大利 或歐盟會員國籍,主要之技術與藝術指導需四分之三為義大利或歐盟會員國籍,一般技術人員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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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義大利或歐盟會員國籍,原始版本需以義大利語發音。至於合資影片的認定,需依國際合資協 定形式簽訂合約,百分之三十之藝術、技術、與資金需為義大利提供,或影片在義大利攝製。如 果合資比例不足上述規定,則必須該製片曾於兩年內製作過兩部義大利電影(或一部合乎上述規 定之合資電影)始得申請補助。 盧森堡國籍認定:凡個人或公司團體於盧森堡投資影視製作者,得申請其在盧森堡境內所得 稅賦之抵免,最高抵免額可達到其年度應繳稅賦之百分之三十。此項規定鼓勵本地諸多企業參與 影視製作,以移轉其稅賦壓力,並藉此開發該企業之再投資事業或該集團文化公關之改善。同時, 也藉此吸引外國公司與本地公司合作,將外國之影視產品登記為盧森堡籍,以藉此增加盧森堡影 視產品數量,提高盧森堡境內影視產品的收入稅,並培養本地影視製作的基礎。經由這樣的設計, 盧森堡得以由零影視生產之紀錄,逐步提昇至年產量達五部影片;其投資金額達到八億盧森堡幣。 葡萄牙國籍認定:所有接受影藝學院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唯其認定 相當寬鬆模糊,凡葡萄牙投資超過百分之二十、原版本為葡萄牙語發音、葡萄牙之藝術與技術人 員參與製作、並使用葡萄牙場景拍攝者均視為葡萄牙電影,並可取得補助資格。此外,經外交部 核可之與西班牙、法國、德國、巴西、莫三鼻給等國合作的影片,亦視同本國影片。但此類合拍 影片僅適用於電視對本國與本國語節目必要播出時數的計算,並不能用來申請製作費用的補助。 瑞典國籍認定:所有接受影藝學院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唯其認定相 當寬鬆模糊,凡製片為瑞典籍、瑞典出資、主要藝術創作者為瑞典籍者,均視為丹麥電影,可取 得補助資格。此外,與外國合作之計畫中,瑞典投資不少於百分之二十五,瑞典參與相當之創作 工作者,亦視為正式合拍影片,可享有部份補助。 英國國籍認定:所有接受 BSF 補助之影片必須符合政府對電影國籍的認定。凡影片製片或 導演為英國或歐盟會員國籍、影棚內之製作在大英國協成員國或愛爾蘭境內、百分之八十的技術 與藝術勞務支出在英國或歐盟會員國境內者,可視為英國電影,並可取得補助資格。此外,依正 式協議之合拍影片也視為英國電影。 附錄三:歐盟各會員國配合廣電指令之相關影視規定

奧地利:一九八九年,奧地利電視台 ORF 與電影基金會 OFF 修訂協議,ORF 從電視執照費 中,提出部份經費做為 ORF 與 OFF 合資之電影拍攝補助費。ORF 所補助之經費,每部影片最高 六百萬奧幣(奧地利影片平均製作費為一千兩百至一千六百萬)。以一九九0年為例,ORF 共出 資補助八部合資影片。申請者限於電影基金會已核可之選擇性補助影片。補助方式為製片貸款。 影片完成映演後,扣除製片之投資額與電影基金會之補助額,再視結餘行攤還。該片於影院首映 十八個月後,奧地利電視台即可無限次數於電視播映。若電影之影院票房極差,則可提前於電視 上播映。一九八五年,奧地利電視台與法國 A2,FR3;德國 ZDF;英國 Channel 4;義大利 RAI; 西班牙 RTVE;瑞士 SRG/SSR 合作成立歐洲合拍協會(The European Co-production Association), 參與國際合拍電影的工作,並逐漸發展台內的劇情電影拍攝計畫。同時,除了合拍合製外,該電 視台也開始投資一些國際性的電影製作案。 比利時:法語區之影視共榮辦法:法語區政府規定,該區境內之公有電視台(含有線無線)、 領有執照之付費電視台、外國電視台在該語區境內播出者,均需自製、與該境內製片合製、與購 買本地影音節目,其節目數額需符合政府所定之金額,並逐年提高。藉此,刺激該地區影視作品 之生產,並保障影視文化的自主性。對提高本地電視電影、電視影集之產量效益宏大。除了電影 補助外,一九九一年開始,法語區政府也對影視作品製作進行鼓勵性之補助。其補助方式與電影 相似,審議亦由前述委員會負責。但補助對象主要為電視電影、電視影集頭集樣帶(pilot)、卡 通、電視紀錄片等。其補助金額可達該節目預算之百分之二十五;如預算低於五把萬比郎,則補 助比例可達百分之三十三。作品完成播映後,依其收益,政府得以分成,但最高不超過原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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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之百分之一百五十。荷語區之影視共榮辦法:除了與法語區相似的節目自製、合製、購買規 定外,荷語區的公共電視台 BRTN 與荷蘭共同成立合製基金(Co-produktiefounds, CoBo),投資製 作荷語節目,提供荷語區與荷蘭電視台之播出需要,以滿足兩政府對其境內電視台均需播出一定 比例荷蘭語節目之規定。該基金之財源來自 BRTN 每年三分之一的淨營收、該基金投資或合資製 作之節目的播映營收、該基金自製節目的營收。此外,BRTV 並與法語區電視台合作,籌製或投 資電視電影之製作。一九八九至九0年間,BRTV 自身即投資三千萬比郎於十部劇情片,並購買 約二十七部影片的電視播映權。 丹麥:(1)一般丹麥電視台並無強制播出丹麥語、或本國節目之規定。但電視二台則被要求 需播出百分之五十之丹麥或北歐節目;同時,除了新聞可自製外,所有這些節目均需向獨立製作 人、製作公司購買,藉此刺激節目生產市場的需求量。(2)一九八九年,北歐五國協調成立「北 歐電影與電視基金」,共同合資製作電視與電影,並交換節目於彼此電視頻道中播出;同時,建 立區域合作,對彼此影視產品提供互惠之播映條件。此外,為保護市場秩序,凡接受丹麥影藝學 院補助之影視作品,在電影院首次映演後一年內,不得發行錄影帶,兩年內不得賣給電視台播映。 荷蘭:一九八八年,文化電視節目製作推廣基金成立,提供製作輔助基金,以促進具荷蘭文 化特質的電視節目生產。受補助的節目需在 NOS 或其他電視台播出。基金的財源來自於電視台 執照費與廣告收入,其預算約三千萬荷盾,超過前述電影基金甚多,對本國優秀電視節目的製作 鼓勵甚大,其中也包括了一些電視電影的製作。一九八五年,公共播映合製基金成立,其經費來 源為比利時有線電視為播映荷蘭節目所繳的播映費之稅收。此一基金主要補助三類合製案:第 一、本地電視台與與比利時荷蘭語電視台之合製;第二、本地電視台與獨立影視製作者(或表演 藝術組織)之合作;第三、本地電視台與前述電影基金之合製案。至八0年代末,半數荷蘭電影 製作均透過此一合製補助籌募製作經費。

西班牙:一九八一年,依照當時所謂「一百三十萬匹索法」(1.3 million ptas law),電影與電 視界商議共同投資合作的可能。一九八三年,西班牙國營電視 TVE 開始參與電影製作的財務投 資。其投資方式為:七千萬以內之西班牙影片,以一千八百萬之價格預購;七千萬以上之影片, 以兩千五百萬價格預購;預購之標的為該影片在西班牙國內電視的一次播出;第二次播出費用為 原底價百分之五十;TVE 可獲得該影片七年獨家播映權,唯此權力可轉讓;TVE 同意在電影院 映演十八個月之後,始於電視播出;唯若該影片為影視合資,則播映時間為電影映演後之一年。 一九九一年後,地方電視台日漸發達,TVE 失去原有之壟斷特權,廣告收益日減,原本支持電 影的各項工作也無以為繼,遂改由政府接手,但政府能編列的支助預算已不及過去的優厚。西班 牙政府並未要求公營之 TVE 台播映一定比例之本國節目;但規定 TVE 每放映一部本國影片,可 得到三部外國影片的電視播映配額。另外,為滿足歐盟對會員國電視播映的共同指定,一九八九 年,政府規定各地方電視台播出之電影片中,需有百分之四十以上為歐盟會員國之影片。此外, 一九八九年的規定,也要求三家私人頻道 Antenna 3,Telecinco,Canal Plus spain 播出之節目,百 分之十五需為自製節目、百分之二十為西班牙本國製作、百分之五十五以西班牙語發音、百分之 四十為歐盟會員國生產之節目。為照顧節目產銷市場的適應能力,此項辦法同時規定,實施第一 年應達到配額要求之三分之一,第二年三分之二,第三年則需完全符合要求。 芬蘭:(1)作為全國主要電視台,以及電視資源擁有者,YLE 積極參與對電影的投資與補 助,以健全影視生產環境,促進共榮局面。一九八七年開始,YLE 每年捐贈數百萬芬蘭馬克予 影藝學院;同時,YLE 成立一三百二十萬的基金,用來合資或預購影片供該台播出。(2)由於 芬蘭電視系統由公私部門共同興建,因此政府對電視擁有相當控制權。政府要求 YLE 的兩個頻 道在其每週八十五小時的播出時間中,必須有百分之六十播出本國節目,藉此保障本國影視生產 的基本需要必須有百分之六十播出本國節目,藉此保障本國影視生產基本需要。 (3)一九八九年,北歐五國協調成立「北歐電影與電視基金」,共同合資製作電視與電影,並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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