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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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95301070000G3208.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 規劃示範計畫. 研 究 主 持 人 :何明錦 協 同 主 持 人 :黃健二 研. 究. 員 :謝慶達. 研 究 助 理 :黃首諭、謝佳芬、張雅婷.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3) 目 錄. 目 第一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二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三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七節 第八節 第九節. 第四章 第一節 第二節. 錄. 緒論…………………………………………………………1 研究缘起與背景……………………………………………………1 研究範圍……………………………………………………………3 研究內容與重要性…………………………………………………6 研究方法與流程……………………………………………………7 預期成果 …………………………………………………………10. 文獻回顧 …………………………………………………11 都市防救災基本概念與相關法令之探討 ………………………11 國內外都市防救災相關研究 ……………………………………39 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流程 ……………………………………55 地震災害模擬推估發展背景與方法論簡介 ……………………62. 防災空間資源探討 ………………………………………69 自然環境與潛在災害 ……………………………………………69 人口與產業 ………………………………………………………80 都市計畫與非都市計畫 …………………………………………98 道路系統…………………………………………………………106 機關………………………………………………………………117 學校………………………………………………………………127 公園、綠地、廣場、體育館場…………………………………139 潛在危險場所……………………………………………………149 排水系統計畫說明………………………………………………153. 竹南、頭份防災生活圈系統規劃………………………157 防災生活圈分區規劃原則………………………………………157 竹南、頭份防災生活圈區劃……………………………………163. I.
(4)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第五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六章. 竹南、頭份防災生活圈震災模擬推估…………………165 災害情境設定……………………………………………………165 竹南鎮與頭份鎮災害損失評估結果……………………………168 避難使用空間供需檢討…………………………………………178. 竹南、頭份防災生活區分區檢討………………………197. 第一節 防災生活區(一)…………………………………………………197 第二節 防災生活區(二)…………………………………………………207 第三節 防災生活區(三)…………………………………………………215 第四節 防災生活區(四)…………………………………………………223 第五節 防災生活區(五)…………………………………………………231 第六節 防災生活區(六)…………………………………………………239 第七節 防災生活區(七)…………………………………………………247 第八節 防災生活區(八)…………………………………………………255 第九節 防災生活區(九)…………………………………………………263 第十節 防災生活區(十)…………………………………………………271 第十一節 防災生活區(十一)……………………………………………279. 第七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八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竹南、頭份都市防救災空間計畫與實施計畫…………287 竹南、頭份都市防救災空間計畫………………………………287 短期實施計畫……………………………………………………300 長期實施計畫……………………………………………………301. 結論與建議………………………………………………303 結論………………………………………………………………303 建議………………………………………………………………308. 附錄一. 期中審查會議評審意見回覆表…………………………311. 附錄二. 期末審查會議評審意見回覆表…………………………313. II.
(5) 目 錄. 附錄三. 第一次專家學者會議意見回覆表………………………316. 附錄四. 第二次專家學者會議意見回覆表………………………318. 附錄五. 各避難階段使用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322. 參考文獻……………………………………………………………339. III.
(6)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表目錄 表 2-1-1. 道路等級定義 ……………………………………………………12. 表 2-1-2. 防災生活圈劃設標準表 …………………………………………20. 表 2-1-3. 避難生活據點劃設標準表 ………………………………………21. 表 2-1-4. 防救災據點劃設標準表 …………………………………………23. 表 2-1-5. 各部會災害防救計畫表 …………………………………………29. 表 2-1-6. 防救災相關法規彙整表 …………………………………………33. 表 2-2-1. 防救災相關研究一覽表 …………………………………………39. 表 2-2-2. 各都市防災系統規劃示範地區研究成果一覽表 ………………51. 表 2-3-1. 都會區防災空間資源指定表 ……………………………………61. 表 2-4-1. 921 大地震台中縣震災損失統計資料 …………………………66. 表 2-4-2. 災害境況評估項目推估方法一覽表 ……………………………67. 表 2-4-3. 避難階段及特性一覽表 …………………………………………68. 表 3-2-1. 台灣地區、中部區域及苗栗縣人口資料統計表 ………………81. 表 3-2-2. 台灣地區、中部區域及苗栗縣人口資料比例表 ………………82. 表 3-2-3. 苗栗縣各鄉鎮市近五年人口統計表 ……………………………83. 表 3-2-4. 苗栗縣各鄉鎮市近五年人口成長率一覽表 ……………………84. 表 3-2-5. 竹南鎮、頭份鎮 91~94 年人口增減情形一覽表 ………………85. 表 3-2-6. 苗栗縣、竹南鎮、頭份鎮 2004 年人口遷入遷出統計表………86. 表 3-2-7. 竹南鎮、頭份鎮各里人口數與居住密度表 ……………………87. 表 3-2-8. 苗栗縣、竹南鎮、頭份鎮 2004 年三階段年齡結構、扶養率與老年 化指數表……………………………………………………………91. 表 3-2-9. 苗栗縣 2011 年、2021 年各鄉鎮市人口分配結果表……………93. IV.
(7) 表 目 錄. 表 3-2-10. 苗栗縣近年就業者之行業統計表…………………………………95. 表 3-2-11. 台灣地區、中部區域與苗栗縣每戶年平均經常性收入及支出表 ……………………………………………………………………96. 表 3-3-1. 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容積率檢討表………………………………98. 表 3-3-2. 竹南、頭份都市土地計畫使用分區表……………………………99. 表 3-3-3. 竹南、頭份都市土地計畫使用分區表……………………………101. 表 3-3-4. 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土地使用計畫面積表 ……………………………………………103. 表 3-3-5. 竹南鎮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面積表 ……………………………105. 表 3-3-6. 頭份鎮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面積表 ……………………………105. 表 3-4-1. 竹南、頭份 15 公尺以上道路名稱………………………………112. 表 3-5-1. 竹南、頭份行政機關表 …………………………………………117. 表 3-5-2. 頭份竹南警分局、派出所位置表 ………………………………119. 表 3-5-3. 頭份竹南警消防分隊位置表 ……………………………………121. 表 3-5-4. 竹南、頭份境內主要醫療院所表 ………………………………123. 表 3-5-5. 竹南、頭份境內主要醫療院所病床數表 ………………………124. 表 3-5-6. 新竹市主要醫療院所表 …………………………………………125. 表 3-6-1. 竹南、頭份各級學校空間及資源統計表 ………………………128. 表 3-6-2. 苗栗縣頭份鎮、竹南鎮縣立學校教室間數及操場面積表 ……129. 表 3-6-3. 竹南鎮、頭份鎮縣立學校學區表 ………………………………130. 表 3-8-1. 竹南鎮危險列管場所資料 ………………………………………150. 表 3-8-2. 頭份鎮危險列管場所資料 ………………………………………150. 表 3-8-3. 竹南、頭份危險場所列管資料(工廠) …………………………151. 表 5-2-1. 竹南鎮與頭份鎮建物毀損推估統計表 …………………………169 V.
(8)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表 5-2-2. 竹南鎮與頭份鎮死傷人數推估統計表 …………………………171. 表 5-2-3. 竹南頭份現況年(2006 年)各分區面積人口一覽表…………174. 表 5-2-4. 竹南頭份計畫年(2021 年)各分區面積人口一覽表…………174. 表 5-2-5. 現況年與計畫年 11 分區死傷人數推估統計表…………………176. 表 5-2-6. 現況年與計畫年各避難階段人口推估統計表 …………………177. 表 5-3-1. 都市計畫國中小分區一覽表 ……………………………………180. 表 5-3-2. 已開闢國中小分區一覽表 ………………………………………181. 表 5-3-3. 都市計畫公園、公兒、廣場、體育場分區一覽表 ……………182. 表 5-3-4. 已開闢公園、公兒、廣場、體育場分區一覽表 ………………184. 表 5-3-5. 各分區於各階段可供避難空間之統計表 ………………………186. 表 5-3-6. 各避難階段使用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現況年/現況公設)……187. 表 5-3-7. 各避難階段使用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現況年/計畫公設)……188. 表 5-3-8. 各避難階段使用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計畫年/現況公設)……189. 表 5-3-9. 各避難階段使用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計畫年/計畫公設)……190. 表 5-3-10. 模擬推估假設情況一覽表 ………………………………………191. 表 5-3-11. 竹南鎮、頭份鎮 16 種假設情形一覽表…………………………193. 表 5-3-12. 竹南鎮、頭份鎮 16 種假設情形分區不足數一覽表……………194. 表 6-1-1. 防災生活圈(一)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06. 表 6-2-1. 防災生活圈(二)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14. 表 6-3-1. 防災生活圈(三)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22. 表 6-4-1. 防災生活圈(四)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30. 表 6-5-1. 防災生活圈(五)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38. 表 6-6-1. 防災生活圈(六)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46. VI.
(9) 表 目 錄. 表 6-7-1. 防災生活圈(七)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54. 表 6-8-1. 防災生活圈(八)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62. 表 6-9-1. 防災生活圈(九)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70. 表 6-10-1. 防災生活圈(十)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表 ……278. 表 6-11-1. 防災生活圈(十一)16 種假設情況避難空間供需檢討統計 ……286. VII.
(10)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圖目錄 圖 1-2-1. 研究範圍圖 …………………………………………………………5. 圖 1-4-1. 研究流程圖 …………………………………………………………9. 圖 2-1-1. 地震發生時序圖……………………………………………………17. 圖 2-1-2. 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架構圖…………………………………………18. 圖 2-1-3. 災害防救體系架構圖………………………………………………30. 圖 2-1-4. 防救災相關法系組織圖……………………………………………32. 圖 2-3-1. 都市防災規劃作業流程圖…………………………………………57. 圖 2-3-2. 規劃指導原則說明圖………………………………………………58. 圖 2-3-3. 規劃範圍說明圖……………………………………………………59. 圖 2-3-4. 都市防災資源圖……………………………………………………60. 圖 3-1-1. 竹南鎮地區地質分佈示意圖………………………………………72. 圖 3-1-2. 頭份地區地質分佈示意圖…………………………………………73. 圖 3-1-3. 竹南、頭份地質災害敏感地分佈圖………………………………74. 圖 3-1-4. 苗栗縣斷層分佈示意圖……………………………………………75. 圖 3-1-5. 苗栗縣土石流分佈圖………………………………………………77. 圖 3-1-6. 竹南鎮洪水災害敏感地分佈圖……………………………………78. 圖 3-1-7. 頭份鎮洪水災害敏感地分佈圖……………………………………79. 圖 3-2-1. 苗栗縣各鄉鎮市近五年之年平均成長率圖………………………85. 圖 3-2-2. 竹南、頭份各里人口分佈圖………………………………………89. 圖 3-3-1. 苗栗縣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區示意圖 ……………………………100. 圖 3-4-1. 竹南、頭份周邊地區道路系統示意圖 …………………………107. 圖 3-4-2. 竹南、頭份主要道路示意圖 ……………………………………111. VIII.
(11) 圖 目 錄. 圖 3-4-3. 竹南、頭份橋樑分布位置圖 ……………………………………114. 圖 3-4-4. 竹南、頭份高架橋等相關設施分布圖 …………………………115. 圖 3-4-5. 竹南、頭份停車場用地計畫分布圖 ……………………………116. 圖 3-5-1. 竹南、頭份行政機關位置分布圖 ………………………………118. 圖 3-5-2. 竹南、頭份各派出所位置與轄區範圍 …………………………120. 圖 3-5-3. 竹南、頭份消防單位位置圖 ……………………………………122. 圖 3-5-4. 竹南、頭份主要醫療資源分布圖 ………………………………126. 圖 3-6-1. 竹南、頭份文小用地計畫分布圖 ………………………………131. 圖 3-6-2. 竹南、頭份市小學學區分佈圖 …………………………………132. 圖 3-6-3. 國小 300、600 公尺服務半徑示意圖……………………………133. 圖 3-6-4. 竹南、頭份文中用地計畫分佈圖 ………………………………135. 圖 3-6-5. 竹南、頭份文高用地計畫分佈圖 ………………………………136. 圖 3-6-6. 國小、國中、高中 300、600 公尺現況服務半徑示意…………137. 圖 3-6-7. 國小、國中、高中 300、600 公尺計劃服務半徑示意圖………138. 圖 3-7-1. 竹南、頭份公園暨兒童遊樂場用地計畫分佈圖 ………………140. 圖 3-7-2. 竹南、頭份公園 300、600 公尺現況服務半徑示意圖…………141. 圖 3-7-3. 竹南、頭份公園、公兒 300、600 公尺計畫服務半徑示意 圖 …………………………………………………………………142. 圖 3-7-4. 竹南、頭份廣場用地計畫分佈圖 ………………………………144. 圖 3-7-5. 竹南、頭份體育館場用地計畫分佈圖 …………………………146. 圖 3-7-6. 竹南、頭份主要廟宇分佈圖 ……………………………………148. 圖 3-8-1. 竹南、頭份潛在危險場所分佈圖 ………………………………152. 圖 3-9-1. 竹南、頭份地區排水系統概況圖 ………………………………155. 圖 4-2-1. 頭份、竹南防災生活圈區劃圖 …………………………………164 IX.
(12)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圖 5-2-1. 竹南、頭份防災生活圈避難分區界圖 …………………………175. 圖 6-1-1. 防災生活圈(一)危險分佈圖 ……………………………………203. 圖 6-1-2. 防災生活圈(一)道路層級圖 ……………………………………204. 圖 6-1-3. 防災生活圈(一)資源分佈圖 ……………………………………205. 圖 6-2-1. 防災生活圈(二)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12. 圖 6-2-2. 防災生活圈(二)資源分佈圖 ……………………………………213. 圖 6-3-1. 防災生活圈(三)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20. 圖 6-3-2. 防災生活圈(三)資源分佈圖 ……………………………………221. 圖 6-4-1. 防災生活圈(四)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28. 圖 6-4-2. 防災生活圈(四)資源分佈圖 ……………………………………229. 圖 6-5-1. 防災生活圈(五)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36. 圖 6-5-2. 防災生活圈(五)資源分佈圖 ……………………………………237. 圖 6-6-1. 防災生活圈(六)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44. 圖 6-6-2. 防災生活圈(六)資源分佈圖 ……………………………………245. 圖 6-7-1. 防災生活圈(七)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52. 圖 6-7-2. 防災生活圈(七)資源分佈圖 ……………………………………253. 圖 6-8-1. 防災生活圈(八)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60. 圖 6-8-2. 防災生活圈(八)資源分佈圖 ……………………………………261. 圖 6-9-1. 防災生活圈(九)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 ………………………268. 圖 6-9-2. 防災生活圈(九)資源分佈圖 ……………………………………269. 圖 6-10-1. 防災生活圈(十)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276. 圖 6-10-2. 防災生活圈(十)資源分佈圖. 圖 6-11-1. 防災生活圈(十一)危險分佈、道路層級圖……………………284. X. …………………………………277.
(13) 圖 目 錄. 圖 6-11-2. 防災生活圈(十一)資源分佈圖…………………………………285. 圖 7-1-1. 竹南、頭份 20M 以上緊急道路與聯外道路分佈圖……………291. 圖 7-1-2. 竹南、頭份 15M~19M 以上緊急道路與聯外道路分佈圖………292. 圖 7-1-3. 竹南、頭份 10M~14M 以上緊急道路與聯外道路分佈圖………293. 圖 7-1-4. 竹南、頭份消防局列管危險地區分布圖………………………294. 圖 7-1-5. 竹南、頭份醫療、指揮、物資集散、警察、消防據點分佈圖 …………………………………………………………………298. 圖 7-1-6. 竹南、頭份臨時收容場所分佈圖………………………………299. XI.
(14) 摘 要. 摘. 要. 關鍵詞:竹南頭份、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避難場所、避難生活圈. 一、研究緣起 自 2000 年以來,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每年協助地方政府研擬都市防災空間 系統規劃,作為台灣各地都市計劃地區定期通盤檢討之參考要件,本案即為 2006 年同類三案之一。竹南頭份聯合都市計劃地區為苗栗縣人口最多之都市 計劃區,包含了兩市鎮之人口密集地區與石化工業區,故繼苗栗市之後,成 為本年度的規劃地區。.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研究根據<<都市計劃防災規劃手冊彙編>>(2000),分別蒐集與分析計 畫區內之避難、道路、消防、醫療、物資、警察等資訊,藉以劃定與評估竹 南頭份都市計畫區內之都市防災空間系統。再參考 921 大地震台中縣各項災 損經驗,模擬全區與各避難生活圈之傷亡與避難空間需求。. 三、重要發現 依據主要幹道、鄰里歷史與土地使用現況等,將全區劃分為 11 處避難生 活圈,再參考人口成長與公園綠地興闢與否等,逐一檢討各生活圈之避難空 間需求,與各項避難系統之供需。結果顯示,雖然位於兩市鎮交界處面積廣 達 17.46 公頃之運動公園足敷全區各避難階段使用,但因公園綠地開發度低, 部份分區尚低於第二、三階段避難需求。未來除應積極利用已徵收未開闢之.
(15)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學校用地外,亦應加速闢建公園綠地。至於動線、指揮、醫療、消防救援與 物資配送等系統,除應排除消防救災紅黃線地區之外,也應重視兩市鎮間的 協調合作。. 四、主要建議 (一)短期實施計畫 1.定期檢查高架道路、橋樑、涵洞、地下道與人行天橋 主辦機關:各交通設施主管機關。 協辦機關:苗栗縣政府工務局、鎮公所。 可能危及救災動線順暢之交通設施,應定期檢查。. 2.儘速確認與監測穿越市鎮之兩斷層,並評估與規範周邊土地之建築行為 主辦機關:國家地震研究中心、苗栗縣政府工務局。 協辦機關: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局、鎮公所。 新城斷層與斗煥坪斷層可能穿越市鎮中心地區,其詳細位置尚待進 一步確認與監測。若經確認對地方造成影響,則需評估與規範斷層周邊 土地之建築行為。. 3.境內學校建築之耐震強度應定期檢測,並配合施作防災避難生活之必要 設施 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教育局、苗栗縣政府工務局。 協辦機關:鎮公所 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區內學校設立年期不一,建物耐震強度新舊有 別,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測,特別是可作為室內避難安置場所者。校園規 劃中應納入防災觀念,並配合施作防災避難生活必要設施。.
(16) 摘 要. 4.加強運動公園之防災避難功能 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工務局、 協辦機關:鎮公所 運動公園面積達 17.46 公頃,適宜作為短、長期避難場所,應加強 防災避難功能與設施。. 5.地方政府應深入掌握石化工業區之災害類型與救災策略 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協辦機關:鎮公所 主管機關應深入掌握計畫區內之大型石化工業區之災害類型與救 災策略,並定期演練,以減少對鄰近地區之傷害。. (二)長期實施計畫 1.已徵收未開闢之學校用地,應作為短期避難場所並納入都市防災空間體 系 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教育局、苗栗縣政府工務局、苗栗縣政府工商發 展局 協辦機關:鎮公所 因應少子化趨勢,以徵收未開闢之學校用地可轉用納入都市防災空 間體系,作為短期避難場所使用。 2.救災危險地區,應儘速排除 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消防局、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局 協辦機關:鎮公所 消防分隊列為救災黃紅線地區,應以取締佔用、都市更新或指定建 築線方式排除。.
(17)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3.儘速闢建計畫公園 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工務局、鎮公所 協辦機關: 都市計劃編定之公園僅開闢四處,應盡速完成,解決八處防災生活 圈缺乏短期避難空間之窘境,且規劃設計應納入都市防災觀念。. 4.大型工業區土地使用變更時,應加強設置防災避難空間 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局 協辦機關:鎮公所 大型工業區內嚴重缺乏防災避難空間,未來變更土地使用時,應特 別重視與加強設置防災避難空間。.
(18) ABSTRACT.
(19) ABSTRACT. ABSTRACT. Key words: Chunan-Toufen,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spatial system planning, emergency shelter, emergency living sphere. Ⅰ.. Origins Since 2000, the ABRI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Interior) assists local governments to prepare their spatial system planning of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in order to be included into periodical urban planning district review. Chunan-Toufen joint urban planning district has the most population in Miaoli County, it cover dense population areas in two townships and petroleum chemical industry area, so it was chosen to be the one of the three planning objects of 2006.. II.. Methodology According to the <<Planning Manuel of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2000),. this research collects and analyses information about shelters, arterials, rescue and fire departments, hospitals, living supplies and police departments, to planning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spatial system of Chunan-Toufen joint urban plan area. Besides, in reference to the experience of Taichun County in 921 seismic, this research also simulates the damage and emergency shelter needs of the whole area and each living spheres..
(20) ABSTRACT. III.. Findings According to arteries location, neighborhoods history and land usage, the. urban plan district is divided into 11 living spheres. Then this research examines the emergency shelter supply of each living sphere in respect to its population growth and park construction condition. The results are, although a 17.46 hectors sport park located between two townships is enough for all people in 4 different emergency. phases, but because of the development rate of parks and greens is. low, emergency shelter space supply in some sub-districts are under demand in phases two and three. So in the future, the two township governments not only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empty school sites, but also accelerate to purchase and construct parks and greens. Rescue red and yellow areas should be excluded as soon as possible; the two township governments should promote cooperation in communication, commanding, medical and rescue systems.. IV.. Suggestions. 1. Short term implementation plan (1).Examine the elevated arterials, bridges, tunnels, under-ways and skyways periodically. Sponsor: Each Transportation Authorities. Second: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Township Governments.. (2).Confirming and Monitoring two faults that pass through the two townships, assessing and controlling nearby land construction..
(21) ABSTRACT. Sponsor: National Seismic Research Center,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Second: Economic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Township Governments.. (3).School Buildings seismic safety examine should be done periodically, and to construct necessary emergency shelters and facilities. Sponsor: Education Department and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Second: Township Governments.. (4).Promoting emergency shelter function of sport park. Sponsor: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Second: Township Governments.. (5).Local Authorities should acknowledge the damage categories of petroleum chemical industries and to develop rescue strategy. Spons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Department and Fire and Rescue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Second: Township Governments.. 2. Long term implementation plan (1).Purchased but not constructed school site should be treated as emergency shelter in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spatial system..
(22) ABSTRACT. Sponsor: Education Departm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Second: Township Governments.. (2).Yellow and red areas of rescue should be excludes as soon as possible. Sponsor: Fire and Rescue Depart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Miaoli County. Second: Township Governments.. (3).Planned parks and greens should be purchased and constructed as soon as possible. Sponsor: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Township Governments. Second:. (4).Industrial area rezoning should include emergency shelter space. Sponsor: Economic Department of Miaoli County. Second: Township Governments..
(23)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第一節. 緒. 論. 研究緣起與背景. 壹、研究緣起 台灣位於太平洋西岸的地震敏感帶上,上世紀以來歷經數次的大 地震災害,造成國人生命財產嚴重損失。計畫、建設一個能讓國民安 心生活的「安全」都市或環境,本來就是政府首要的職責,然而政府 對「安全」生活環境,過去一直著重在以建築物的構造安全和建材的 不 燃 化 的 小 環 境 上,認 為 只 要 建 築 物 之 結 構 安 全、建 築 物 的 建 材 不 燃, 就是「安全」的環境;而對於大環境的安全,所著重之處又以山坡地 的開發和保育為重點。對於天然的地震災害,因其難以預測,且通常 為數十年才發生一次重大之災害,因此建造一個防震、耐震的都市, 以及建構一套因應發生大震災造成嚴重傷亡的完善救災體制就容易被 忽略或不被重視。 然而這十年來,政府已開始重視都市防地震災的研究、規劃,以 及 救 災 的 體 制。民 國 88 年 台 灣 中 部 921 大 地 震,造 成 無 數 的 傷 亡 以 及 財產的損失,更喚起全國人民對於地震災害的觀念由建築物的層次擴 大都市防災救災,並對都市防災、救災的空間規劃和救災、救災體制 的重視,此外,並積極的將都市防災系統規劃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中,以期今後都市的計畫和發展能隱含都市的防災救災系統,若萬一 發生重大的地震災害時,能減少震災的破壞和有效的救災,以確保市 1.
(24)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民生命的安全。在此背景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積極的推動都市防災 和救災計畫,並指導、輔助地方政府規劃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本 研究規劃即在這政策之下,選定苗栗縣的竹南鎮與頭份鎮為研究規劃 對象之都市。. 貳、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竹南鎮與頭份鎮的行政區域為規劃範圍,除了含括都市 計畫範圍之密集發展建成區外,亦包括都市計畫外次要發展用地區, 分析其空間結構特性,探討自然或人為災害之預防、發生及災後復原 所對應之空間防災系統。因此,本研究之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都市防災規劃作業彙編手冊」之作業方 法與流程為基礎,據以研擬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計畫防災系統 規劃之構想。 二、藉 由 相 關 理 論 回 顧 及 竹 南 鎮 與 頭 份 鎮 有 關 空 間 防 災 資 源 的 建 構。 三、透過竹南鎮與頭份鎮空間防災系統規劃,並檢視目前竹南鎮與 頭份鎮都市計畫相關辦理情形,以彙整竹南鎮與頭份鎮空間防 災課題,並進一步提出未來短中長期執行計畫,提供竹南鎮與 頭份鎮公所日後參考之依據。 四、協助竹南鎮與頭份鎮政府機關規劃完善的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 劃。 五、提出後續研究及作業之要點。 2.
(25)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 竹 南 鎮 與 頭 份 鎮 位 於 苗 栗 縣 內,竹 南 鎮 的 人 口 有 73,418 人 (95 年 5 月 ),面 積 37.56 平 方 公 里,人 口 密 度 1,957 人 / 平 方 公 里,頭 份 鎮 的 人 口 有 93,228 人 (95 年 5 月 ),面 積 53.32 平 方 公 里,人 口 密 度 1,749 人/平方公里。 竹南鎮位於苗栗縣西北端,東與頭份鎮毗鄰,南隔中港溪與造橋 鄉、後 龍 鎮 相 望;北 至 鹽 水 港 溪 與 新 竹 市 香 山 區 連 接;西 臨 台 灣 海 峽 。 頭份鎮之位置,北與新竹市,東北與寶山鄉,東與峨眉鄉,東南與三 灣鄉,南與造橋鄉,西與竹南鎮為鄰。 苗 栗 縣 竹 南 鎮 及 頭 份 鎮 內 可 分 為 兩 個 都 市 計 畫 面 積 : (一 )竹 南 頭 份 都 市 計 畫 區 , 面 積 為 22.31 平 方 公 里 ; (二 )高 速 公 路 頭 份 交 流 道 附 近 特 定 區 計 畫 , 面 積 為 5.40 平 方 公 里 , 兩 個 都 市 計 畫 區 共 計 27.71 平 方 公 里 , 非 都 市 計 畫 區 有 63.17 平 方 公 里 。 竹南鎮的重要公路包含: 1.國 道 三 號 : (1)香 山 交 流 道 (2)西 濱 交 流 道 (3)竹 南 交 流 道 2.省 道 : (1)台 一 線. 3.
(26)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2)台 三 線 (3)台 十 三 線 (4)台 六 十 一 線 ( 西 濱 快 速 道 路 ) 頭份鎮的主要聯外道路包含: 1.國 道 一 號 往 台 北 高 雄 2. 省 道 台 一 線 南 北 通 往 新 竹 台 中 、 台 三 線 南 北 通 往 竹 東 豐 原 、 台十三線南北通往新竹苗栗 3.縣 道 苗 一 二 四 線 東 西 往 竹 南 南 庄. 鐵路方面,台灣的縱貫鐵路山海線的分歧點位於竹南外,也設置 二個火車站,由北而下為崎頂和竹南二個火車站。. 4.
(27) 第一章 緒論. 圖 1-2-1 研究範圍圖.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縣. 研究範圍.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竹南、頭份地區分界. 研究範圍圖. 5.
(28)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第三節. 研究內容與重要性. 壹、研究主要內容 一、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系統的資源調查,以及建立有系統的 資料庫。 二、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計畫內的土地利用計畫,配合都市防災規 劃手冊之檢討。 三、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資源之檢討。 四、研擬竹南鎮與頭份鎮災害救助的防災生活圈之劃設。 五、指定不燃化及耐震地區。 六、研擬防災空間計畫實施的短、中長期計畫。. 貳、研究計畫的重要性 此計畫的完成,可做為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都市 防災空間系統規劃和審議的參考,同時也可納入竹南鎮與頭份鎮防災 事業計畫,及竹南鎮與頭份鎮短、中長期施政計畫之參考。 經由此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的完成,可提升市民對地震災害防 災、救災的了解,提升市民防災意識。萬一大的地震災害發生,市民 易於適應所規劃的逃生避難系統,以降低災害的傷亡和損失。 此計畫的完成,可有效的提升竹南鎮與頭份鎮防災、救災的能力 和效率。. 6.
(29)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壹、研究方法 為落實本研究計畫的可實施性,本研究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都 市計劃防災規劃手冊彙編」之作業程序、內容為範本,並參酌其他相 關研究之成果為參考,配合苗栗縣發展現況、防災資源等,來做竹南 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計畫,並落實到竹南鎮與頭份鎮數值化 圖形上。具體的研究方法如下: 一、文獻回顧 針對都市防災相關文獻做回顧、整理和分析,主要用在都市防 災作業程序和內容,以及各個都市防災計劃案例的分析,以便了解 後續進行竹南鎮與頭份鎮防災空間系統規劃之參考。. 二、資料蒐集 蒐集必要的的都市計畫書圖、人口相關資料、公共設施、文教 設 施 、 維 生 管 線 (道 )設 施 , 以 及 其 他 都 市 相 關 的 計 畫 , 做 為 了 解 本 研究地區之基本資料與現況之參考。. 三、現況調查 透過實地調查研究地區之土地利用、公共設施、文教設施、沿 主要街道兩旁高樓建物之型態、構造、樓層數、橋樑、及相關防災 設施及據點的方式,來確認本研究地區之現有空間資源,做為本研. 7.
(30)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究地區建構防災空間系統之基礎。. 四、專家學者座談會 邀請都市計畫、都市防災相關專家學者以及行政人員、實務工 作者在本研究進行中的不同階段,共同參與座談,以期確立竹南鎮 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空間規劃的內容和可行性。. 8.
(31) 第一章 緒論. 貳、研究步驟 圖 1-4-1 研究流程圖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 確定研究範圍. 研究方法. 相關法令. 文獻回顧. 竹南、頭份現況資料調查. 竹南、頭份都市防災資源的分析調查與課題. 竹南、頭份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 防災避難生活圈. 各種防救災害據點空間規劃. 防救災難路徑規劃. 竹南、頭份都市防災計畫原則 計畫實施 結論建議. 短中長期事業計畫 9.
(32)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第五節 預期成果 壹、預計完成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都市防災相關文獻的彙整與分析。 二、防災避難路、救助路的指定與兩旁建物狀況調查。 三、防災救災空間據點資源調查。 四、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分析與課題。 五、研擬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構想。 六、擬定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計畫防災系統之規劃。 七、擬定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與劃設避難生活圈。 八、建議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中,緊急和中長期 的實施事業。. 貳、具體成果 一、擬定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系統規劃。 二、建構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空間資源資料。 三、建議竹南鎮與頭份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中,緊急和中長期 的實施事業。. 10.
(3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章 文獻回顧 過去數年來,台灣歷經了數次重大風災、震災之衝擊後,造成無數 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影響民生甚鉅,然而也喚醒了政府及人民災 害預防、災害發生之處理及救災等課題之重視。再者,我國災害相關研 究成果及法令體系之建立相較於其他先進國家來說,其發展歷程稍晚, 因此有諸多理論方法及成果必須借鏡他國,爾後來檢討目前國內在進行 都市防災空間規劃時,其所面臨到的問題與困境,以便研擬出未來相對 應之改進方針及對策。是故,故本研究係以相關理論文獻以及既有法令 規範,作為建立本研究後續探討及劃設防災空間之理論基礎。. 第一節 都市防救災基本概念與相關法令之探討 壹、都市防災與地震災害 一、都市防災 (一 )都 市 防 災 定 義 1.從 狹 義 觀 點 而 言 都 市 與 建 築 防 災 應 建 立 在 都 市 計 畫 區 內 之 有 關 都 市 空 間、都 市 設 施、公 用 設 備 及 建 築 物 等,對 風、水 災 害、震 災、火 災、危 險 物 災 害 等 所 發 生 之 一 切 災 害 之 預 防 、 災 害 搶 救 及 重 建 之 工 作 (蕭 江 碧 、 黃 定 國 , 民 85)。 2.從 廣 義 觀 點 而 言 11.
(34)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其 層 面 應 擴 及 至 國 土 保 全,依 日 本 建 設 行 政 之 規 劃,主 要 涵 蓋: ●都市行政。 ● 河 川 行 政 (河 川 整 備 、 砂 防 、 山 坡 地 崩 塌 、 海 岸 等 災 害 防 治 及 復 舊 )。 ● 道 路 行 政 (各 種 層 級 道 路 規 劃 、 道 路 設 施 及 防 震 災 之 整 備 )。. 表 2-1-1 道路等級定義 緊急道路. 道路. 輸 送、救 援 道 路. 20m 以 上 計 畫 道 路 15m 以 上 計 畫 道 路. 河岸道路. 消防避難道路 8m 以 上 計 畫 道 路 緊急避難道路. 8m 以 下 計 畫 道 路. ‧聯外主要幹道、橋樑 ‧扣 除 停 車 寬 度 仍 保 有 救 援、輸 送之作業寬度 ‧道 路 兩 旁 防 落 下 物、防 火 安 全 植栽道路兩旁 ‧消防水源充足 ‧串聯區內各主要防救據點 ‧道路兩旁為不燃建築 ‧ 道 路 應 維 持 4m 以 上 消 防 車 作 業淨寬 ‧連結各街廓及緊急避難場所 ‧確保道路暢通及安全性. 這 三 大 項 之 防 災 規 劃 理 應 含 蓋 在 總 體 防 災 規 劃 架 構 內。都 市 防 災 應 做 一 貫 性、全 面 性 的 考 量,使 防 災 能 面 面 俱 到、發 揮 最 佳 功 效, 並能與日常生活結合、不浪費資源的有效利用。 (一 )都 市 災 害 原 來 的 自 然 災 害,由 於 人 為 因 素、都 市 結 構 使 其 內 容 變 質,造 成 受 害 規 模 擴 大;或 者 是 人 為 因 素、都 市 結 構 與 自 然 災 害 (條 件 )互 相 組 合 而 造 成 新 的 複 合 性 災 害 , 此 為 都 市 災 害 (葉 光 毅 , 民 80)。 以 下 就. 12.
(3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災害類型與特性說明。 1.災 害 類 型 : 都 市 災 害 因 素 繁 多 , 可 歸 納 為 自 然 因 素 及 人 為 因 素 二 大類,其中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海嘯、颱風、豪雨等。人為災害 大致區分為四大項: ● 都 市 火 災 與 爆 炸 災 害:使 用 可 燃 性 氣 體、引 火 性 液 體、爆 炸 性 物 質或用電不慎所引起。 ●地質災害:山坡地開發、地下水過度抽取,使地層下陷。 ●產業公害:產業活動造成的污染、水污染、噪音、廢棄物等。 ●交通事故:海、空難及路上交通事故。 2.災 害 特 性 : 災 害 依 其 所 產 生 的 原 因 不 同 而 具 有 不 同 之 特 性 , 說 明 如下: ●災害預測之不確定性:由許多小事件逐漸累積其影響效果。 ● 空 間 性 和 時 間 性:不 同 時 間 與 不 同 空 間 使 用 特 性 與 強 度 的 差 異 , 使 得 人 口 和 活 動 分 佈 所 形 成 之 動 態 環 境 各 不 相 同。因 此,災 害 的 形 成 因 素、影 響 因 素 與 結 合 條 件 各 不 相 同,而 導 致 同 一 災 害 發 生 於不同的時段或不同區位所產生的災害現象也不相同。 ● 連 鎖 性 和 累 積 性:災 害 並 非 個 別 發 生 且 立 即 結 束,不 同 地 點 發 生 的 災 害 會 互 相 影 響,甚 至 波 及、擴 大 而 形 成 連 鎖 性 之 災 害。更 常 會 累 積 不 同 時 間、空 間 之 影 響,波 及、連 鎖 而 擴 大 災 害 之 影 響 區 域。. 13.
(36)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 複 合 性:災 害 重 建 之 困 難 性,災 害 經 常 不 是 單 一 的 呈 現,而 是 不 同災情的綜合。 ● 災 害 重 建 之 困 難 性:都 市 災 害,往 往 對 社 會、環 境 造 成 極 大 之 衝 擊,除 生 命 財 產 的 損 失 外,對 整 個 土 地、環 境 等 資 源 所 造 成 的 破 壞,往 往 不 是 短 期 內 可 以 重 建。都 市 災 害 對 於 平 衡 機 制 破 壞 而 導 致 生 活 環 境 資 源 之 衝 擊 影 響 極 為 嚴 重。由 此 可 見 災 害 與 其 防 救 問 題 無 法 單 純 或 獨 立 的 探 討,對 災 害 防 救 觀 念 也 應 該 是 兼 具 整 體 性 與系統性的。 3.都 市 災 害 特 徵 要 瞭 解 都 市 災 害 發 生 對 於 都 市 損 害 程 度,首 先 則 需 從 都 市 災 害 發 生 的 特 徵 以 及 構 成 要 素 探 討,以 下 即 分 述 說 明。根 據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住 都 處 (1989)對 於 都 市 災 害 的 特 徵 闡 述 , 陳 建 忠 、 彭 光 輝 等 (民 91)歸 納 為 以 下 三 點 : (1)都 市 因 人 口 及 設 施 發 展 高 密 度 化 , 單 純 的 災 害 發 生 經 常 造 成 多 樣的損害程度與型態 都市由於多數人居住,建築物分佈密集,因此一旦發生災害, 受 損 之 建 築 物 以 及 公 共 設 施 (如 維 生 管 線 )容 易 成 為 新 的 災 害 誘 因,促使單一災害發生演變成為大面積、大範圍涉及層面眾多 的複合式災害型態。 (2)都 市 地 區 災 害 受 重 視 程 度 應 依 地 區 區 位 而 有 所 不 同 解 決 對 策. 14.
(3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都市內發生的天然災害種類繁多,應受重視順序依地區的不同 有 所 差 異,有 些 地 區 是 地 震 最 受 重 視 (如 位 於 斷 層 帶 附 近 或 是 地 震 頻 繁 區 ),有 些 則 是 水 災 較 被 重 視 (如 低 窪 地 區 ),而 都 市 發 展 則 針 對 地 區 區 位 特 性 必 須 不 同 的 因 應 對 策 (如 土 地 使 用 劃 設 禁 限 建 地 區 ), 藉 以 減 少 災 害 發 生 所 造 成 的 損 害 。 (3)容 易 形 成 都 市 或 聚 落 地 區 相 較 於 其 他 地 區 更 容 易 發 生 災 害 長期以來,都市或聚落經常為大量人口聚集而成,然而為因應 人員的生活需求,經常需要藉由造橋、鋪路來運送所需物資, 卻也因此造成河川或部分天然環境遭受破壞,無形中也增加周 邊地區災害發生的機率及次數。. 二、地震災害 都市災害種類中以地震發生屬於無法控制及避免之天然災害,更 是目前尚無法預測之災害類型,而都市環境也因為地震災害發生將可 能 造 成 不 同 時 間 及 程 度 的 破 壞 。 學 者 何 明 錦 、 李 威 儀 (1999)指 出 , 地 震對都市環境的破壞可概分為直接災害、間接災害及後續災害,其簡 述如下: (一 )直 接 災 害 地 震 發 生 的 同 時 引 發 的 災 害,稱 為 直 接 災 害。如 地 盤 隆 起、陷 落、 土 壞 液 化、建 築 物 崩 壞、橋 樑 斷 裂、瓦 斯 管 線 破 裂 及 建 築 物 火 災 等 。 (二 )間 接 災 害 15.
(38)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由 於 直 接 災 害 的 擴 大 波 及 而 造 成 的 災 害,稱 為 間 接 災 害。如 由 於 建 築 物 倒 塌、橋 樑 斷 裂 以 致 影 響 交 通,造 成 避 雞 及 救 災 的 困 難。其 他 如 建 築 物 個 別 火 災、因 消 防 延 誤 而 形 成 市 區 大 火,諸 如 此 類 皆 屬 於 間 接災害。 (三 )後 續 災 害 前述的直接災害或問接災害,經過一段長時間的救助仍無法解 除,或 由 於 這 些 災 害 而 引 發 更 大 範 圍、長 期 性、複 合 性 的 災 害,例 如 都 市 機 能 降 低,導 致 經 濟 衰 退、社 會 不 妥,甚 至 因 衛 生 條 件 不 佳 引 發 疾病,造成人畜大量傷亡。 三、地震災害發生時序與防範 由於地震災害之發生經常在無預警情況下造成都市環境及人民生 命財產的損傷,並可能牽扯到其他層面的問題,如避難場所、避難路 徑及救難物資的提供、消防措施以及救災等課題,因此瞭解地震發生 階段特性以及儘早提出因應對策,將可作為都市防災空間系統建構之 參考。 如 下 圖 2-1-1 所 示 , 地 震 災 害 發 生 分 成 六 個 時 期 , 包 括 發 震 期 、 混亂期、避難行動期、避難救援期、避難生活期及最後的殘留、復舊 期,各階段造成的都市環境破壞從最早的建築物倒塌、起火等現象到 最後的環境救援、復原或人員的安置均需要對應的行動步驟,才能減 少因地震災害所造成的都市大規模災害。. 16.
(39) 第二章 文獻回顧. 圖 2-1-1 地震發生時序圖 10 min. 0. 1 hours. 3-5 hours. 10-40 hours. 3-7 days. 1 month. 災害曲線. 避難救援期. 避難生活期. 殘留.復舊期. •建築物倒 塌 •起火 •人員傷亡 •交通混亂. •火災發生 •機能癱瘓 •建築物倒 塌 •緊急對策. •延燒擴大 •危險因素 產生 •避難行動 •資訊混亂. •避難救援期 •都市全面火 災發生 •人心恐慌 •避難地集中 •人員傷亡. •復原行動 •社會混亂. 對應行動. •市區大火 救災 •物資缺乏 •救護行動 •移往避難 地. •初期滅火. •緊急對策. •避難行動. •待援行為. •滯留生活. •復原行動. •狀況掌握. •消防行動. •救急救助. •救護行動. •物資供給. •生活恢復. 現. 避難行動期. 象. 時序. 反映出地震災害發生之對應行動以及潛在需要的空間形式 發震期. 混亂期. 資 料 來 源:陳 亮 全 等,有 關 台 灣 都 市 地 震 災 害 及 其 成 因 之 初 步 探 討,1988。. 貳、都市計畫防災系統規劃 在 理 解 到 都 市 災 害 (特 別 是 地 震 災 害 )之 特 徵 及 特 性 , 以 及 發 生 重 大 地震災害時,各發生時序及所對應的現象後,我們更能清楚地明白重大 災害對都市環境及人民生命財產所造成的損傷。因此,規劃完善之都市 計畫防災系統能將重大災害對都市損害之機率降到最低,甚至達到一個 零損傷的情境。故,本研究依據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將都市防災 空 間 系 統 分 為 三 種 次 系 統 (見 圖 2-1-2),分 別 為 防 災 避 難 圈 之 劃 設、防 災 據點指定及防救災動線系統劃設,以下將分別概述這些次系統間的劃設 基礎及方法。 17.
(40)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圖 2-1-2 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架構圖 都市計畫防災空間系統劃. 防災避難圈之劃設. 防災據點指定. 防救災動線系統劃設. 1. 避 難 據 點. 1. 緊 急 通 道. 2. 消 防 據 點. 2. 救 援 通 道. 3. 醫 療 據 點. 3. 消 防 通 道. 4. 物 資 據 點 資 料 來 源 : 何 明 錦 、 李 威 儀 , 都 市 計 畫 防 災 規 劃 手 冊 彙 編 , 內 政 部 建 研 所 , 2000。. 一、防災避難圈 防災避難圈的劃設,除了作為避難救災的行政管理依據外,對於 都市居民的避難導引與避難行為模式也有一定的助益。各區域內可以 根據其本身的地理區位及空間設施條件,分別訂定適合的避難行動, 並作為相互支援的最小單位。同時也是警察、消防、醫療、物資等其 他救災空間系統的基本單元。 防災避難圈其圈域內避難人員為 3 萬~4 萬 5 千人之間,人員的 掌 握 較 為 可 能 , 且 可 能 的 自 發 性 避 難 範 圍 , 盡 可 能 控 制 在 300 公 尺 以 內,所 有 人 員 在 5 到 10 分 鐘 可 步 行 至 避 難 場 所。避 難 圈 之 劃 設 方 式 則. 18.
(41)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應以都市的人口分佈,學區、鄰里組織、道路系統、避難空間分佈等 相關資料一併考量劃設而成。 如 表 2-1-2 所 示 , 李 威 儀 、 何 明 錦 (2000)將 防 災 生 活 圈 依 不 同 距 離之劃設指標區分為三個層級之防災避難圈域,最短步行距離的鄰里 避難圈為發生災害初始,所接觸到最鄰近自身居住環境的鄰里區域; 因此,劃設單元必須以一般居民所熟悉的據點為中心,像是國小或鄰 里單元都能讓居民在就近的鄰里區域搜尋到是安全的避難空間。再來 就是進一步的地區避難圈和全市性避難圈,在重大災害第一時間發生 後,其後續的收容、救災等問題所需場所,都需特別加以指定,因此 避難圈便可以醫療、消防、警察據點或國、高中為核心,劃設地區及 全市性避難生活圈,來處理災害後續問題。. 19.
(42)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表 2-1-2 防災生活圈劃設標準表 避難圈 層級. 空間名稱. 全市防災避難圈 地區. 防災避難圈. 鄰里. 防災避難圈. 學校 全市型公園 醫學中心 消防隊 警察局 倉庫批發業 車站 國中 社區性公園 地區醫院 消防分隊 警察分局 國小 里鄰單元 診所或衛生所 派出所. 劃設指標. 防災必要設施及設備 1.提 供 避 難 居 民 中 長 期 居 住之空間 2.提 供 避 難 居 民 所 需 糧 食. 以全市為單位. 生活必需品儲存。 3.緊 急 醫 療 器 材 、 藥 品 。 4.區 域 間 資 料 蒐 集、建 立 防 1.區 域 內 居 民 間 情 報 聯 絡. 步行距離 1500-1800 公 尺 約三個鄰里單元. 步. 行. 距. 離. 500-700 公 尺 約一個鄰里單元. 及對外聯絡之設備。 2.消 防 相 關 器 材、緊 急 用 車 輛器材。 1.居 民 進 行 災 害 因 應 活 動 所需之空間及器材。 2.區 域 內 居 民 間 情 報 聯 絡 及對外聯絡之設備。. 資 料 來 源 :何 明 錦 、 李 威 儀 , 都 市 計 畫 防 災 規 劃 手 冊 彙 編 , 內 政 部 建 研 所 , 2000。. 二、防救據點指定 都市空間防災系統規劃通常均以都市實質公共空間為對象,以滿 足災害發生時提供防災避難行為上之最低機能需求,而在實際作法上 依據「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中針對都市公共空間即可分為收 容場所、道路、消防、醫療、物資、警察等六大空間系統為主,分別 依空間層級訂定相關防災設施劃設指標,藉此作為各項防救據點之組 成結構。對於防災據點的指定上,應參照先前調查之現況資料,依有. 20.
(4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效避難面積至各層級道路的可及性,人員疏散可及避難圈之最短距離 350 公 尺 為 半 徑 考 慮 。 (一 )避 難 生 活 據 點 分 別 對 應 不 同 的 避 難 人 員 可 停 留 時 間 的 長 短,也 對 應 了 災 害 發 生 之 不 同 時 序 列 中 扮 演 的 角 色,避 難 生 活 據 點 之 劃 設 可 分 為 四 個 層 級 : 1.緊 急 避 難 場 所、2.臨 時 避 難 場 所、3.臨 時 收 容 場 所、4.中 長 期 收 容 場 所。其 中 臨 時 避 難 場 所 以 上 層 級 為 進 行 較 有 秩 序 之 避 難 行 為,且 需 要 較 高 的 安 全 要 求,因 此 將 針 對 特 定 場 所 加 以 指 定,詳 細 指 定 項 目 請 參 見 表 2-1-3。. 表 2-1-3 避難生活據點劃設標準表 類. 別. 空間名稱. 劃設指標. 基地內開放空間 週邊防火安全植栽 緊急避難場所. 臨時避難場所. 鄰里公園 道路 鄰里公園 大型空地 廣場. 臨時收容場所. 中、長期收容場所. 全市型公園 體育場所 兒童樂園 廣場 學校 社教機構 醫療用地 醫療衛生機構. 1.鄰 接 避 難 道 路 2.至 少 鄰 接 一 條 輸 送 、 救 援 道 路 3.平 均 每 人 2 ㎡ 的 安 全 面 積 4.至 少 兩 向 出 口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資 料 來 源 :何 明 錦 、 李 威 儀 , 都 市 計 畫 防 災 規 劃 手 冊 彙 編 , 內 政 部 建 研 所 , 2000。. 21.
(44)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二 )醫 療 據 點 醫 療 空 間 據 點 分 為 兩 大 部 分,一 為 發 揮 機 動 醫 療 設 施 緊 急 功 效 於 每 一 可 能 災 區 之 臨 時 醫 療 場 所;另 一 則 為 收 容 傷 病 避 難 人 員 之 中 長 期 收容場所。 (三 )物 資 支 援 據 點 支 援 物 資 運 送 據 點 大 致 可 分 為 接 收 及 發 送 兩 大 體 系,為 求 避 難 生 活 物 資 能 有 效 運 抵 每 一 可 能 災 區 供 災 民 領 用,其 中 發 放 據 點 將 以 各 防 災 避 難 圈 所 劃 設 之 中 長 期 收 容 場 所 為 對 象,接 收 據 點 可 分 為 全 市 與 區 域 兩 個 層 級,其 中 全 市 據 點 乃 在 於 接 收 外 援 物 資 以 及 分 派 各 受 災 區 域 所 需 支 援 物 資;區 域 據 點 應 考 慮 交 通 運 輸 之 便 利,每 個 避 難 圈 域 區 選 定 至 少 一 處 交 通 便 利、區 位 適 當 且 方 便 車 輛 進 出 之 大 型 公 園 為 據 點 。 (四 )消 防 據 點 消 防 資 源 之 運 用,主 要 以 各 消 防 分 隊 為 指 揮 處 所,配 合 防 災 避 難 圈 之 劃 定,並 分 派 每 一 消 防 分 隊 之 服 務 範 圍,以 達 到 最 短 路 徑 救 災 之 功能。 (五 )警 察 據 點 警 察 據 點 之 設 置,主 要 目 的 為 進 行 情 報 資 訊 的 收 集 與 災 後 的 秩 序 維護,便於災害指揮中心下達正確的行動指令。 上述醫療、物資配送、消防及警察等防救災據點,依其不同劃設 標準各自有對應的指定空間名稱及層級,相關劃設標準請參見下表。. 22.
(4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表 2-1-4 防救災據點劃設標準表 防災系統. 層級. 空間名稱. 劃設指標. 全市型公園 醫療. 臨時醫療場所. 體育場所 兒童遊樂場.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廣場 中長期收容場所. 醫療衛生機構. 接收場所. 航空站 市場 港埠 學校. 物資 發放場所.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體育場所 兒童遊樂場 全市型公園. 消防 警察. 指揮所. 消防隊. 臨時觀哨所. 學校. 指揮中心. 市政府、警察局. 情報收集站. 派出所.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資 料 來 源 :何 明 錦 、 李 威 儀 , 都 市 計 畫 防 災 規 劃 手 冊 彙 編 , 內 政 部 建 研 所 , 2000。. 三、防救災動線系統 (一 )緊 急 通 道 指 定 路 寬 20 米 以 上 之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為 第 一 層 級 之 緊 急 道 路 。 災 害 發 生 後,為 使 搶 救 的 工 作 順 利 進 行,應 對 緊 急 道 路 之 人 員 及 車 輛 實 施通行管制。 (二 )救 援 輸 送 通 道 對 於 輸 送 通 道 必 須 維 持 在 15 公 尺 以 上 , 配 合 緊 急 通 道 架 構 成 完. 23.
(46)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整 之 交 通 路 網。此 層 級 道 路 主 要 提 供 避 難 人 員 通 往 避 難 區 路 徑,及 車 輛運送物資至各防災據點之機能。 (三 )消 防 通 道 此層級是消防通道,它是連結到每一個街廓,因為它屬於非常 態,所 以 在 執 行 上 是 將 緊 急 救 災 型 的 道 路 予 以 區 隔,也 因 為 它 分 佈 的 太 密,現 考 慮 消 防 車 輛 投 入 滅 火 的 活 動,以 區 域 內 路 寬 8 米 以 上 之 道 路 為 指 定 對 象。除 保 持 消 防 車 輛 行 進 暢 通 與 消 防 機 具 操 作 空 間 之 確 保 外,所 架 構 的 路 網,還 必 須 滿 足 有 效 消 防 半 徑 280 米 的 要 求,避 難 圍 蔽的街廓產生消防死角。 (四 )避 難 通 道 以 區 域 8 米 以 下 道 路 為 指 定 對 象,此 道 路 層 級 的 劃 設,主 要 作 為 在 各 個 指 定 作 為 避 難 場 所、防 災 據 點 之 設 施 無 法 臨 接 前 三 個 層 級 之 道 路 網 時,而 劃 設 一 輔 助 性 的 路 徑,以 連 絡 其 他 避 難 空 間、據 點 或 連 通 前 三 個 層 級 道 路。調 查 結 果 比 較,大 部 分 都 市 中 4-6 米 的 道 路,不 適 於做為避難輔助道路,且當人員避難為避難輔助道路之最主要功能 時 , 避 難 輔 助 道 路 約 有 40%需 要 重 新 劃 設 。. 参、防救災體系 一、台灣之防救災體系 (一 )我 國 防 救 災 體 系 之 肇 始. 24.
(4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民 國 83 年 我 國 政 府 有 鑑 於 中 華 航 空 公 司 於 日 本 名 古 屋 發 生 空 難 事故,日本有關單位處置應變明快適當,執行效率高。乃於當年 5 月「 天 然 災 害 防 救 方 案 」第 三 次 審 查 會 議 中,將「 天 然 災 害 防 救 方 案 」 擴 大 修 正 為「 災 害 防 救 方 案 」 ,於 83 年 8 月 4 日 函 頒「 災 害 防 救 方 案 」 , 以因應國內發生各種天然災害及人為災害之防救措施。 「 災 害 防 救 方 案 」從 災 害 預 防、災 害 應 變、災 害 復 原 重 建 三 階 段, 規 定 各 機 關 應 執 行 工 作 項 目,經 由 各 相 關 部 會 及 各 級 地 方 政 府 共 同 努 力 之 下 , 建 立 我 國 災 害 防 救 體 系 架 構 。 當 1994 年 政 府 頒 行 「 災 害 防 救 方 案 」之 同 時,即 開 始 著 手 進 行「 災 害 防 救 法 」(草 案 )之 研 擬,並 歷 經 數 年 之 審 議 與 修 訂;直 至 88 年 9 月 21 日 發 生 南 投 集 集 大 地 震 , 有 鑑 於「 災 害 防 救 方 案 」的 現 行 災 害 防 救 體 系 及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遭 受 空 前 未 有 的 衝 擊 與 考 驗,行 政 院 乃 指 示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協 助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對 「 災 害 防 救 法 」 (草 案 )加 速 研 議 、 修 正 、 補 充 , 遂 於 同 年 11 月 函 送 立 法 院,於 89 年 6 月 30 日 三 讀 通 過,並 經 總 統 公 布 施 行。因 此, 我 國 災 害 防 救 體 系 的 建 構 始 於 災 害 防 救 方 案,而 落 實 至 災 害 防 救 法 之 相關法令規定中。. (二 )防 救 災 體 系 基 本 架 構 我 國 之 防 救 災 體 系,依 據 災 害 防 救 法 之 規 範 內 容,主 要 包 括 了「 災 前 預 防 」及「 災 害 發 生 時 之 應 變 」及「 災 後 復 原 重 建 」三 部 分,載 明 防 各 階 段 防 救 災 之 目 標 及 實 施 項 目,並 將 都 市 防 災 規 劃 納 入,其 防 救 25.
(48) 頭份鎮竹南鎮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示範計畫. 災 組 織 體 系 共 分 為 中 央、縣 (市 )及 鄉 (鎮、市、區 )等 三 級 防 災 會 報 , 於 災 害 發 生 時 應 設 立 各 級 救 災 指 揮 組 織,並 由 中 央 防 災 會 報 訂 定「 防 災基本計畫」 ,指 定 行 政 機 關 或 公 共 事 業 訂 定「 防 災 業 務 計 畫 」 ,各 級 地 方 防 災 會 報 訂 定 「 地 區 防 災 計 畫 」, 以 落 實 防 災 業 務 之 執 行 , 其 災 害防救體系分述如下: 1.各 級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1)中 央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 院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 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 兼之。主要任務為: ●決定災害防救之基本方針。 ●核定災害防救之基本計畫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 害防救業務計畫。 ●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 ●核定全國緊急災害之應變措施。 ● 督 導 、 考 核 中 央 及 直 轄 市 、 縣 (市 )災 害 防 救 相 關 事 項 。 ●其他依法令所規定事項。 (2)直 轄 市 、 縣 (市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 直 轄 市 、 縣 (市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置 召 集 人 一 人 , 副 召 集 人 一 至 二. 26.
(49) 第二章 文獻回顧. 人,分 別 由 直 轄 市、縣 (市 )政 府 正、副 首 長 兼 任;委 員 若 干 人 , 由 直 轄 市 、 縣 (市 )長 就 有 關 機 關 、 單 位 首 長 、 軍 事 機 關 代 表 及 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任務: ● 核 定 各 該 直 轄 市 、 縣 (市 )地 區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 ●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核定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施。 ●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3)鄉 (鎮 、 市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 鄉 (鎮 、 市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設 置 召 集 人 、 副 召 集 人 各 一 人 , 委 員 若 干 人 。 召 集 人 由 鄉 (鎮 、 市 )長 擔 任 ; 副 召 集 人 由 鄉 (鎮 、 市) 公 所 主 任 秘 書 或 秘 書 擔 任;委 員 由 各 鄉 (鎮、市 )長 就 該 鄉 (鎮 、 市 )地 區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中 指 定 之 單 位 代 表 派 兼 或 聘 兼,主 要 任 務 包含: ● 核 定 各 該 鄉 (鎮 、 市 )地 區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 ●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與對策。 ●推動災害緊急應變措施。 ●推動社區災害防救事宜。 ●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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