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發展歷程及其用後評估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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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辭 終於到了向政大道別的時刻,在此對自己說一聲:「辛苦了。」 「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是我在撰寫論文的歷程中感受最 深刻的一句話。回顧所來時,論文從無到有,當中歷經無數次自我懷疑與挫折, 能夠走到現在,支撐自己的絕對是意志力、努力及恆毅力。 在做研究的過程,深刻地瞭解到實驗教育作業手冊是經由許多人的付出與 努力才得以完成,而這本論文亦是。 首先,感謝我的指導教授鄭同僚老師與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沒有鄭老師的 指導與中心的協助,我不可能完成這個艱鉅的任務。在鄭老師身邊學習的這三. 政 治 大. 年,看著老師投入教育的熱忱、突破現狀的勇氣,改變了我看待傳統教育的角. 立. 度,覺察自己長期受到僵化體制影響的思維,進而從中跳脫出來以望向全新的. ‧ 國. 學. 未來。接著,感謝我的工作教授胡悅倫老師,在胡老師的研究計畫工作兩三年 以來,學習到非常多待人處世的道理以及行政業務的技能。每一次胡老師與我. ‧. 的相聚談心,都如同家人般溫暖。. y. Nat. 而在秀麗景美溪畔生活的回憶中,也揉雜了與同學們相處的點滴。政大教. n. al. er. io. 活。. sit. 育所認識的每一位夥伴,都點綴了我在木柵求學的日子,豐富了苦悶的論文生. i n U. v. 最後,將這本論文獻給我的家人。感謝父親、母親以及妹妹無條件的包容. Ch. engchi. 與付出,讓我無後顧之憂地盡情徜徉知識的海,給予我堅持下去的能量。亦感 謝親戚長輩們的關心問候,以及阿亨與祐華在論文上的幫忙。並且,我想告訴 剛離開的外婆:「阿嬤,我終於畢業了,我真的很想您!」 我將帶著家人、教授與朋友們給我的力量,用溫柔而堅定的心,繼續在教 育的領域努力耕耘,朝教師之路邁進。. 林嬙 謹誌 2018.10. 2.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3) 摘要 西元 2014 年臺灣三讀通過《實驗教育三法》,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實驗教育 法的國家。實驗教育在臺灣展現欣欣向榮、蓬勃發展的樣貌。從媒體報導、教 育雜誌、研究專題或網路資訊都看得到各種相關討論議題,各縣市政府亦如火 如荼地推動相關業務。然而,實驗教育在看似如此快速發展的背後,漸漸浮現 問題。因此,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推出了實驗教育作業手冊,試圖為目前實驗教 育實務推動提出適當的解方。 本研究透過訪談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發想者、編製者與使用者,探究實驗教 育推動中心發展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編製目的、編製作法與歷程,並瞭解實驗. 政 治 大. 教育作業手冊的用後評估。得到的研究結論如下:(一)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編製. 立. 目的在於解決現有法規落實的不足;(二)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編製作法與歷程. ‧ 國. 學. 均力求法規與實務並重;(三) 實驗教育共識營是相關人士取得最新資訊與趨勢 的管道;(四)實驗教育作業手冊轉譯法規的方式對新手達到學習與增能;資深. ‧. 行政人員與資深審議委員則傾向獲得更實務的資訊;(五)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常 見問題集的實務性受到新手與資深者的青睞;(六)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核心價. y. Nat. sit. 值在於提供參酌依據並促進法規妥善落實。最後,針對所得之研究結論,提出. n. al. er. io. 未來實驗教育作業手冊運用與修正參考建議、相關研究建議,以及中央與地方 推動實驗教育相關政策之建議。.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字:實驗教育條例、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用後評估. 3.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4) Abstract “Three-type Acts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was passed by the Legislative Yuan in November 2014 in Taiwan. Taiwan became the first country in Asia to have the experimental education law. Since the “Three-type Acts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experimental education has a rapid and flourishing development and flourishing in Taiwan. From media reports, educational magazines, research papers, and the Internet, we can see a variety of relevant discussions on this topic. Counties and municipalities are also actively promo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However, some problems have gradually become apparent. As a result, the Taiwan Experimental Education Center published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trying to propose an appropriate solution to the challenges faced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This study uses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and document analysis to collect data and to investigate the purpose, method, and composition of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Further, this study analyzes the Handbook by using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The conclusion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ed:(a) The purpose of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is to build a Frame of Reference for solving practical problems,(b) The compilation and production process of the Handbook are based on solving practical problems, complying with legislative standard while incorporating hands-on experiences from the related persons, (c)The educational administrators and the Experimental Education Review Committee members obtain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from the experimental education committees’ orientation events, (d) The educational administrators and the Experimental Education Review Committee members can gain much knowledge from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experienced educators suggest that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provide practical experiences, (e) The FAQ section of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provides practical experiences and recommendations that users considered to be quite practical, (f) The users believe that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responds to the promotion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hree-type Acts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Finally, suggestions are given to the use and revision of the Handbook in the future, and to the authorities and future researchers on how to promote experimental education on the central and local level..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Keywords: Three-Type Acts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5)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 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6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步驟 .............................................................................................. 7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1 第一節 臺灣實驗教育發展與背景 .................................................................................... 11. 政 治 大. 第二節 實驗教育三法後臺灣實驗教育推動現況 ............................................................ 19. 立. 第三節 教育政策實務推動中的標準化作業手冊 ............................................................ 30. ‧ 國. 學. 第四節 手冊或出版品用後評估相關研究 ........................................................................ 34.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41. ‧. 第一節 研究架構................................................................................................................ 41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研究實施程序 .................................................................................... 42. y. Nat. sit. 第三節 研究工具............................................................................................................... 48. er. io.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50. al. v i n Ch 第六節 研究信實度 ............................................................................................................ 57 engchi U n. 第五節 研究倫理................................................................................................................ 56. 第四章 資料結果與分析 ............................................................................................ 59 第一節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內容探究 ................................................................................ 59 第二節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編製背景與編製目的 ........................................................ 74 第三節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編製作法與歷程 ................................................................ 86 第四節 行政人員對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用後評估 ...................................................... 106 第五節 審議委員對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用後評估 ...................................................... 122 第六節 綜合討論.............................................................................................................. 15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63 第一節 研究結論............................................................................................................. 163 第二節 研究建議............................................................................................................. 167 i.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6) 參考文獻.................................................................................................................... 171 附 件........................................................................................................................... 179 附件一 研究參與邀請函 .................................................................................................. 179 附件二 訪談參與同意書 .................................................................................................. 180 附件三 訪談大綱–手冊發想者 ........................................................................................ 181 附件四 訪談大綱–手冊編製者 ........................................................................................ 182 附件五 訪談大綱–手冊使用者 ........................................................................................ 18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i.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7) 表次 表 2-1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概況…………………………………………25 表 2-2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概況…………………………………………………25 表 2-3 公辦民營實驗教育概況…………………………………………………26 表 2-4 手冊與出版品用後評估之相關研究……………………………………37 表 3-1 受訪者編號代碼資訊……………………………………………………43 表 3-2 文件資訊…………………………………………………………………44 表 3-3 受訪行政人員背景………………………………………………………44 表 3-4 審議委員背景……………………………………………………………45. 政 治 大. 表 3-5 研究實施程序……………………………………………………………47. 立. 表 3-6 受訪者編號代碼…………………………………………………………51. ‧ 國. 學. 表 3-7 一般意義單元舉例………………………………………………………53 表 3-8 概念命名舉例……………………………………………………………54. ‧. 表 3-9 中心主題發展舉例………………………………………………………55 表 4-1 作業手冊各章與與實驗教育三法對照………………………………….61. y. Nat. sit. 表 4-2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檢核表與法規對照……………………………….....65. n. al. er. io. 表 4-3 作業手冊實驗教育型態分類………………………………………….…88. i n U. v. 表 4-4 審議委員人才資料庫評選指標…………………………………………101. Ch. engchi. 表 4-5 行政人員取得作業手冊資訊的管道…………………….………………108 表 4-6 審議委員取得作業手冊資訊之管道……………………………………126 表 4-7 作業手冊使用情形………………………………………………………161. iii.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8) 圖次 圖 3-1 研究架構…………………………………………………………………….40 圖 3-2「便利貼」式資料分析舉隅………………………………………………...52 圖 4-1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封面與封底圖示…………………………………..59 圖 4-2 實驗教育型態分類………………………………………………………….60 圖 4-3 作業手冊 SOP 舉例…………………………………………………………64 圖 4-4 作業手冊【經營計畫要項初步檢核表】一隅…………………………….66 圖 4-5 作業手冊【計畫審議參考指標檢核表】………………………………….69 圖 4-6 作業手冊【審議會結果】表單……………………………………………..69. 政 治 大 圖 4-8 作業手冊【訪視結果】表單………………………………………………..71 立. 圖 4-7 作業手冊【訪視參考指標檢核表】………………………………………..71. 圖 4-9 【人才資料庫】網站………………………………………………………..73. ‧ 國. 學. 圖 4-10 SOP 手寫海報………………….…………….…………………………….86.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v.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9)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 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為研究方法與研究步驟;最後一節為研究範圍 與限制。分述於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政 治 大 面對科技日新月異的全球化浪潮,如何培養下一代適應現在、面對未來所 立. 需要的關鍵能力,是世界各國在教育面迫切發展與解決的重大議題。. ‧ 國. 學. 幸好,臺灣並沒有置身事外,於西元 2014 年三讀通過《實驗教育三法》,. ‧. 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實驗教育法的國家。從此實驗教育高升法律地位,為臺灣教 育發展開啟新的扉頁,淋漓盡致地展現臺灣社會進步思想、教育多元化與民主. io. sit. y. Nat. 化精神。. n. al. er. 端看《實驗教育三法》的精神,包含價值多元化,保障個人自由發展潛力. i n U. v. 的權利,落實教育基本法立法精神,鼓勵政府及民間辦理教育實驗,並提供家. Ch. engchi. 長教育選擇權,重視以學習者為主體的學生學習權。. 探討實驗教育三法背後的精神與基本假設,它認同人類社會如萬花筒般多 采多姿,瞭解每個人都有千變萬化的特質與面貌。它反對求同不求異的生產式 教育把每個孩子都變成同一種人,拒絕強加相同標準在眾人之上。因此,《實 驗教育三法》樹立的意義在於對傳統思維的分權化與解放,是一個人類思想脫 離威權邁向自由過程的全新驛站。 因此,社會可以透過《實驗教育三法》的相關法規,以《高級中等以下教 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為依據,個人、團體和機構可針對教學 內容、課程方式或教材教具等,達到與自我價值觀符合的教育理念設計,而且 主管機關須提供一定程度的協助。再者,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為 1.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0) 法源,學校法人及非營利之法人可依據特定教育理念,以學校型態為範圍進行 整合性的實驗教育。此外,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欲辦理實驗教育,可主動申 請,或是地方縣市主管機關亦可為教育創新來指定辦理。上述皆落實《教育基 本法》第 13 條:「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 工作以提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 最後,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 託私人辦理條例》為依據,鼓勵私人參與公立國中小辦學,促進教育實驗及教 育多元化,發展學校特色(黃彥超,2016)。 實驗教育發展迄今已二十餘年,可從臺灣教育改革發展歷程來探討。二 十世紀九零年代,當時教育改革的浪潮在世界先進國家勢如燎原。臺灣隨著 1987 年解除戒嚴,社會風氣漸靠攏民主開放,漸漸地以教育鬆綁為訴求的聲. 政 治 大. 音出現,民間團體成立並推動一系列教育相關改革。其中,西元 1994 年發起. 立. 的「四一 O 教改大遊行」活動便提出四大訴求:「推動教育現代化、落實小班. ‧ 國. 學. 小校、廣設高中大學、制定教育基本法」,被視為臺灣現代教育改革的肇端。 為回應四一 O 教改之訴求,政府推動一連串的教改措施。1999 年公布《教. ‧. 育基本法》,共計十七條,目的為保障人民學習與受教權利,健全教育的體制. sit. y. Nat. 和教育基本方針。至 2014 年,實驗教育三法正式通過後,更完整落實《教育. io. er. 基本法》精神,展現臺灣教育順應時代潮流及發展的民主與自由精神。. al. 事實上,從教改歷程來看,臺灣的實驗教育發展甚早,如人本教育基金會. n. v i n Ch 的森林小學、苗栗縣全人實驗學校、新店種籽親子實驗國民小學,這些團體從 engchi U 一開始濡沫涸轍、相互幫助,到現在成立時間都超過二十年,實為臺灣實驗教 育發展歷程中的長青樹。研究者因緣際會參訪上述幾間學校,即使是短暫的拜 訪仍讓研究者留下深刻印象。研究者看到這些另類教育學校所展現的面貌,充 分顯示出其對教學者與學習者主體性的尊重。 同時,原本在體制內的教育者也因不安於傳統教育營造的現狀,試圖在夾 縫中求變,竭盡所能找尋教育的其他可能。 西元 2012 年時,日本東京大學教育學教授佐藤學著作《學習的革命》出 版,讓臺灣體制內學校掀起一陣「翻轉教育」風潮,例如中山女高教師張輝 誠、台大教授葉丙成、爽文國中教師王政忠等。此外,政大教育系鄭同僚老師 2.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1) 與一群專業的教育人士組成的「偏鄉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計畫」,透過混齡教 學、提供實驗教育師資培育及活用網路教學資源等作法,帶領嘉義縣豐山國 小、苗栗縣南河國小、台中市中坑、東汴國小,以及高雄市寶山國小這五所偏 鄉小校走出廢校困境,正視小校的生存正義與價值。2017 年此計畫亦擴大轉 型為教育部委託之「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於 2017 年 6 月 17 日於政大教育學 院揭牌。在實驗教育實務貢獻上,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持續針對實驗教育相關議 題先後辦理「臺灣實驗教育論壇」、「實驗教育審議委員共識營」、「地方行政人 員實驗教育共識營」、各項實驗教育師資培訓及工作坊,提供辦理實驗教育的 行政端一個溝通交流的平台。 上述可知,不論是原有體制內的教育現場,還是通過三法後參與實驗教育. 政 治 大. 的學習者,都呈現欣欣向榮、方興未艾的樣貌。從媒體報導、教育雜誌、專題. 立. 或網路資訊都看得到各種相關討論議題,各縣市政府亦如火如荼地推動相關業. ‧ 國. 學. 務。. 然而,實驗教育在看似如此快速發展的背後,漸漸浮現問題。許多關心實. ‧. 務推動的一群人提出擔憂:「如何維護目前教育界歷經無數抗爭與革命,才成功. y. Nat. 所獲得的珍貴果實?而實驗教育的品質如何能確實獲得保障呢?」. io. sit. 實驗教育三法通過至今不超過五年,2017 年底、2018 年初才第一次修法,. n. al. er. 仍屬新興階段,有許多發展與改進空間。目前由教育部委託政大的實驗教育推. i n U. v. 動中心作為開路先鋒,從設計實驗教育培力課程,專家學者學術交流、行政人. Ch. engchi. 員相關研習,到編製實驗教育作業手冊,不斷地在實驗教育的理論與實際推動 中搭設橋樑。而研究者有幸參與編製作業手冊的工程,自然有更深刻的感觸。 透過閱讀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辦理的共識營、焦點團體等會議記錄,從第一 線行政人員與審議委員的建議與回饋中,研究者漸漸明白到這個作業手冊在實 驗教育實務推動中並非只是形式上的協助;以更高的觀點來看,是為了維護歷 經許久抗爭與革命才成功的、得來不易的實驗教育珍貴果實,並期盼它能夠持 續順利發展與茁壯。 因此,研究者認為自己是不僅是手冊的半個參與者,也必須成為一個紀錄 者,從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發展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過程與使用者用後評估中, 找尋作業手冊在實驗教育實務推動的存在意義。 3.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2) 目前實驗教育相關主題成為教育研究中的新興議題。縱覽國內相關研究, 多以實驗教育團體、機構或學校為主,少數以政策執行觀點來看。但研究者認 為,由於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是教育部委託的單位,實驗教育作業手冊在某種程 度上就代表了官方在實驗教育相關政策的協助,具有值得深入研究的價值,此 為研究動機之一。再者,由於研究者於作業手冊建置的前期,參與了 SOP 繪製, 因此作業手冊對於研究者本身亦具有特殊的價值,此為研究動機之二。第三, 實驗教育法規與趨勢在未來都可能變動,研究者嘗試從使用者的用後評估中, 獲取建議與回饋,並回饋給實驗教育推動中心,作為下次推動中心改版手冊的 參考,此為研究動機之三。 綜合上述,研究者選擇對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所推出的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為. 政 治 大 為實驗教育建構出一套可供參的框架,作為日後相關政策欲建置或運用作業手 立 研究主題,透過深入瞭解作業手冊的建置歷程,嘗試描繪出關於作業手冊如何. ‧ 國. 學. 冊的案例參考。此外,透過蒐集實驗教育作業手冊使用對象的用後評估,包含 行政人員與審議委員對手冊的使用情形、感想與回饋建議,整理出目前實驗教. ‧. 育作業手冊的優缺點、修正之處,作為日後作業手冊修正與改版的依據參考。.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4.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3)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 根據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機,具體研究目的共有以下兩點: 1.. 探析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發展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編製目的、編製 作法與歷程。. 2.. 瞭解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用後評估。. 貳、待答問題. 立. 政 治 大. 本研究依據上述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之說明,待答問題如下:. ‧ 國. 學.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編製目的與背景為何?. 2..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編製作法與歷程如何發展?. 3.. 實驗教育行政人員與審議委員對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使用現況為何?. 4.. 實驗教育行政人員於實驗教育作業手冊使用後的感想或回饋為何?. 5.. 實驗教育行政人員與審議委員如何詮釋實驗教育作業手冊在實驗教育. ‧. 1.. n. al. er. io. sit. y. Nat. 推動上的意義?. Ch. engchi. i n U. v. 5.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節重要名詞概念釋義如下: 壹、 實驗教育條例(Three-Type Acts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我國實驗教育條例又稱「實驗教育三法(Three-Type Acts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係指經立法院於 2014 年 11 月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施行之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實施條例》和《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為確立推動 實驗教育法律之依據。. 立. 政 治 大. 貳、 實驗教育作業手冊(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ducation in Taiwan). ‧ 國. 學. 本研究所稱「實驗教育作業手冊」,以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於 2018 年 3 月公 開發表的版本為主。. sit. y. ‧. Nat. 參、 用後評估(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er. io. 本研究所稱之用後評估,乃以「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為研究主題,針對實. al. v i n Ch 三個面向:一、使用者的使用習慣,及其對手冊使用後的感想;二、作業手冊 engchi U n. 驗教育作業手冊的「使用情形」、「成效評估」與「可能修正建議」,來瞭解以下. 的使用是否符合當初建置者的期望;三、作業手冊如何修正可更符合使用者喜 好與習慣。. 6.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5)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步驟. 壹、研究方法 為達成研究目的,本研究透過訪談法與文件分析法,針對「實驗教育作業 手冊發想與建置」與「實驗教育作業手冊使用後評估」兩方面進行訪談。受訪 對象以實驗教育推動中心相關人員、實驗教育行政人員與審議委員為主。以下 針對研究方法進行說明。. 一、訪談法. 政 治 大. 訪談法類似口頭問卷,透過口頭問答方式蒐集受訪者的態度與知覺資料,. 立. 較可深入問題核心(王文科、王智弘,2012)。本研究採取半結構式訪談,研究. ‧ 國. 學. 者於正式訪談前擬定訪談大綱,並允許受訪者在訪談過程中回答問題之外充分 表現自己的想法。最後,將訪談內容轉錄為逐字稿,針對資料加以分析與詮. er. io. sit. y. Nat. 二、文件分析法. ‧. 釋,提出本研究結論與具體建議。. al. v i n Ch 果。為提升研究結果可信性,研究者採取「方法間的三角檢證」 ,以兩份焦點團 engchi U n.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以研究者為研究工具,透過訪談蒐集相關資料與結. 體訪談會議紀錄為檢證資料,以驗證資料的真實性。. 貳、研究步驟 本研究之研究步驟分為以下階段,如下所示: 一、確定研究主題、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 二、相關文獻探討。 三、確定研究方法。 四、選定訪談對象與擬定訪談大綱。 五、進行訪談研究。 7.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6) 六、訪談資料分析與文件分析。 七、研究結果與解釋。 八、結論與建議。.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政 治 大.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以實驗教育推動中心人員、實驗教育行政人員與審議委. 立. 員為主。. ‧ 國. 學. 首先,針對研究目的一:「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發想與建置」,以實驗教育推 動中心參與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發想與編製之人員為主,包含實驗教育推動中心. 的完整歷程。. ‧. 計畫主持人、兩位助理與一位博士後研究員,以建構出實驗教育作業手冊建置. Nat. sit. y. 接著,針對研究目的二:「實驗教育作業手冊使用後評估」,以各縣市政府. al. n. 冊被使用後的使用情形、成效評估與可能修正建議。. 二、研究內容. Ch. engchi. er. io. 教育局處實驗教育行政人員與實驗教育審議委員為主,以瞭解實驗教育作業手. i n U. v. 本研究以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之 2018 年 3 月版《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為 研究內容,聚焦於作業手冊的建置背景與歷程、使用者用後評估情形。.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對象的限制. 由於時間與人力因素,願意接受訪談的縣市有三個共八位實驗教育行政人 員,故訪談結果僅能呈現部分行政人員的看法與觀點,未能代表全體實驗教育 8.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7) 承辦人員的回饋。在實驗教育審議委員訪談方面,研究者透過實驗教育推動中 心的「人才資料庫」尋找受訪名單,其中受訪委員又推薦其他可受訪的委員, 最後訪談到了七位審議委員。由於樣本數的關係,因此訪談結果亦無法代表全 體的審議委員之回饋與想法。此外,本研究的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用後評估以實 驗教育行政人員與審議委員為主,缺乏家長與學生觀點,日後若有其他研究可 能,可增加訪談對象,呈現實驗教育手冊用後評估的完整風貌。 二、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主題為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由於實驗教育作業手冊是目前實 驗教育實務推動上新創的作法,研究者認為不論是對作業手冊發展歷程、內容. 治 政 大 研究者未採取量化研究方法,無法透過問卷調查等方式獲取大量資料。在研究 立 推理與應用上無法將質性與量化研究方法之研究結果視為同等。. 與意義詮釋,倚賴質性研究方法才能深化研究內容、獲得更深入的資料。因此,.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9.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0.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1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首先回顧我國實驗教育發展與背景,進而聚焦至實驗教育推動現況, 包含實驗教育目前發展、中央與地方推動概況,並分析實務推動中面臨的問題。 配合本研究之研究內容,亦對「標準化作業手冊」在教育政策實務推動中運用 的情形進行探析,並針對「實驗教育作業手冊」的內容進行梳理。此外,為了 解「用後評估」在手冊與出版品之運用,第四節呈現相關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臺灣實驗教育發展與背景. 政 治 大 顧我國實驗教育的沿革歷程漫長且艱辛,從國家教育權到國民學習權、體制內 立. 西元 2014 年實驗教育三法通過後,臺灣實驗教育處於發展蓬勃的階段。回. 到體制外教育,再從體制外教育回到體制內教育(吳清山,2011),亦是從威權. ‧ 國. 學. 走向民主的開放過程。最初,這些基於特定理念的體制外學校並不稱為實驗教. ‧. 育,多以「理念學校」或「另類教育」稱之。「理念學校」一詞出自 1998 年由 森林小學、種籽、全人中學與雅歌小學四所學校主事者所組成(楊文貴,游琇雯,. Nat. sit. y. 2011)。簡而言之,臺灣理念學校或另類教育的萌芽與發展,亦是各界勇於衝撞. er. io. 傳統教育體制的一連串過程。. al. 許多學者對臺灣實驗教育的發展背景與分期皆有探究(王如哲,2017;吳清. n. v i n Ch 山,2003;吳清山,2011;林彩岫、李彥儀、林妤蓁,2018;施又瑀,2017; engchi U. 陳添丁,2016),研究者綜合上述學者的觀點,將臺灣實驗教育政策發展分五個 階段:「民間醞釀期:1996 年以前」、「試辦期:1997-1999 年」、「法制成立期: 1999-2000 年」、「法制醞釀期:2001-2013 年」、「法制確立期:2014 年至今」。 過去實驗教育型態多以公辦民營或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呈現,且兩者互 相碰撞激盪出的火花影響了實驗教育長久以來的發展。而公辦公營實驗教育多 以小型、單項的班級實驗、教育實驗為類型,整合性的公辦公營實驗教育學校 必須要等到 2014 年《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通過後才確立。因此,研究 者於本段敘述分為兩部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與公辦民營學校」及「學校型 態實驗教育」,分述於下。. 11.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0) 壹、民間醞釀期:1996 年以前 此時期著眼於解嚴後的社會風氣與政治轉型,促使體制內外的教育改革發 展。包含體制外的森林小學創立、體制內的教育實驗計畫、四一〇教改大遊行, 以及《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的出現。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與公辦民營學校 隨著 1987 年解除長達三十多年的戒嚴後,自由和民主思潮的氛圍高漲,在 政治體制轉型下,民間教改團體如雨後春筍般設立,各界對於教育的改革情緒 到達高點。 人本教育基金會為國內首開體制外實驗教育之先河。1989 年 10 月提出以 實驗計畫名義的森林小學設校計畫。於 1990 年 2 月「籌設森林小學期前教學研. 政 治 大 驗教育先鋒,但由於當時政府將民間辦學都視為私立學校,森林小學未通過教 立 究計畫」(簡稱森林小學)正式創辦於林口。雖然人本教育基金會在當時開啟實. ‧ 國. 學. 育部核可,被認定違反私立學校法遭到政府提出訴訟,但後來經法院判決不起 訴。在森林小學後,1993 年於苗栗卓蘭山上,由二十多名教育工作者與家長創. ‧. 辦全人教育實驗學校。隨後幾年,各種體制外學校的出現,如苗圃小學、雅歌、 種籽等,這些另類學校之教育理念皆是重視人的主體性,主張教育多元化與自. sit. y. Nat. 由的價值。. er. io. 1994 年 4 月 10 日,由臺大黃武雄教授發起的「四一〇教改大遊行」,集結. al. n. v i n Ch 出《希望的火花來自民間》聲明書,提出四大訴求要求全面教育改革: 「落實小 engchi U 九十五個民間團體與五十七個民意代表服務處,發動數萬民眾街頭大遊行,提. 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制定教育基本法、推行教育現代化」。四大訴求皆隱含 著「自由化」與「去威權化」的意義,要求當局正視臺灣的教育危機。這些改 革訴求緊扣著以下基本原則(四一〇教育改造聯盟,1996): 1.. 以「社會正義」作為教育改革的基點。. 2.. 教育不得帶有權力本質,學習者的基本人權必須被絕對保障。. 3.. 屏除唯效益論思考,國家必須義務地提供教育服務。. 4.. 弱勢族群之教育權益優先,不得因普遍制度傷害弱勢族群. 5.. 解除科層異化,以生態觀點重新建立社會制度與關係。. 6.. 建立一個以人民教育權為主體的社會制度。 這是臺灣教育史上首次大遊行,被視為臺灣教育改革的重大起點,對於臺 12.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1) 灣教育影響深遠。1994 年 9 月,當時政府為具體回應社會群眾的訴求,遂成立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以檢討改善教育面的困境,並於 1996 年公布行 政院《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整合民間教改團體、專家學者們以及臺灣教育 體系等各方意見,重塑教育改革理念與目標。其提出五大建議為:解除對教育 的不當管制、發展適性揚才的教育、暢通升學管道、提升教育品質以及建立終 身學習社會(行政院,1996)。此外,為編列預算,1998 年行政院通過〈教育改 革行動方案〉以推動十二項教改重點工作。. 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體制內教育實驗) 實驗教育之推動最早由體制內的教育實驗開始,法源依據為 1950 年 6 月 9. 政 治 大 月 14 日廢止),此法目的在於改進中等學校及小學各項設施,提高教育效率, 立. 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指定中等學校及小學進行教育實驗辦法》(已於 2003 年 2. ‧ 國. 學. 教育部得指定公私立中等學校及小學進行教育實驗。. 誠如前述,過往公辦公營實驗教育的發展有限,多受制於法規、牽涉到各. ‧. 方面因素、教育體系(黃心怡,2005),因此多以小型、單項的班級實驗、教育 實驗為類型,尚無整合性的公辦公營實驗教育學校。不過,受到教育改革的影. Nat. sit. y. 響,政府仍在有限的空間場域進行一連串的教育實驗,而法源就是依據《教育. er. io. 部指定中等學校及小學進行教育實驗辦法》。. al. v. n. 此時期在學校內的「實驗教育」,受到了體制外萌芽的茁壯開放、自由的教. i n C 育風潮影響,促使了傳統學校內教育改革的發展。 hengchi U. 舉例來說,1991 年台北市選定幾所郊區小學展開三年的「田園教學實驗」,. 即是學校本位課程的一類 。薛淑惠(2007)針對這些學校中的「指南國小」為案 例分析發現,當時指南國小選擇進行「田園教學實驗計畫」的原因包含:社會 風氣教改思潮影響、森林小學興起,以及拯救即將面臨廢校的命運。是故,可 得知當時民間的改革影響範圍從下至上、從體制外到體制內,漸漸進入傳統體 制學校的高牆之內。 接著,「開放教育」亦受到教改影響而被重視。臺北縣於 83 學年度在縣內 20 所國小試辦開放教育,視為開放教育被地方政府大規模辦理的先例(余安邦, 2001;賴金河,1999)。發展為有規模的模式後,接著全面實施於縣內的國小。. 13.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2) 貳、試辦期:1997-1999 年 由於受到上述時期的影響,越來越多家長關注非學校型態教育,此時期主 要以臺北市試辦在家自行教育與自主學習實驗計畫的發展為主。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早在 1996 年,部分家長表達對在家自行教育的強烈意願,其在臺北市政府 之「市長與市民有約」以及市議會中提出訴求。因此臺北市率先於 1997 年採試 辦方式,擬定「臺北市八十六學年度國民小學學童申請在家自行教育試辦要點」, 為在家自行教育取得暫時性合法地位,創臺灣在家教育先河。後續要求試辦的 縣市陸續增加,臺北縣、新竹縣、桃園縣與花蓮縣,各地家長對於在家自行教 育的需求,此風潮持續到 1999 年。. 政 治 大 此時期的體制內教育改革,以臺北市「自主學習實驗計畫」為主要改革, 立. 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體制內教育實驗). ‧ 國. 學. 以自主學習區別傳統學習模式。在全人教育實驗學校之後,1998 年台北市政府 教育局核准支持「台北市立北政國民中學的自主學習實驗計畫」正式開始進行. ‧. (黃心怡,2005),後來掛籍於景文中學,於 2006 年正式結束,共三屆八年,屬 於國小、國中六年一貫學程設計。除了「自主學習實驗計畫」外,另一個計畫. y. Nat. al. er. io. sit. 也在北政國中內進行-82 學年度試辦的「自願就學方案」。. n. 參、法制成立期:1999-2000 年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Ch. engchi. i n U. v. 自前面時間各界人士、民間教改團體及家長的努力,教育自由化與民主化 的風潮無法抑止,體制外學校數量與在家自行教育人數越來越多,政府原有的 法令規範已無法因應這些狀況,因此政府針對相關法令研修。 1999 年 1 月 5 日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第 4 條增列第 4 款:「為保障學生 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定之。」(現法條內容已修正為:「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 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 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 之。」)此法條為在家自行教育提供正式法源依據,亦是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首 次出現於法律條文中。同年 6 月 23 日,被視為「教育之憲法」的《教育基本法》 14.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3) 公佈實施,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主體,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 基本方針與健全教育體制。其中,於第 8 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 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 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將教育選擇權下放,保障家長教育選擇權;並 明定不得體罰及霸凌,保障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 權。 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教育實驗) 教育基本法第 13 條:「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 研究及評鑑工作,以提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而原本的國民教育法第 19 條中有提到:「師範院校及設有教育學院(系)之大學,為辦理國民教育各項實. 政 治 大 上述兩個法條,皆顯示政府對教育實驗與教育評鑑的重視,而教育基本法 立. 驗、研究,並供教學實習,得設實驗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或幼稚園。」. ‧ 國. 學. 第 13 條,亦在日後實驗教育三法的制定中被落實。. 透過《國民教育法》修訂與《教育基本法》公布,教育選擇權從國家轉移. ‧. 到人民,不再只是「中央集權」,而轉為「地方分權」(楊皓如,2017)。2000 年 起,各縣市依《國民教育法》作為執行依據,地方得以自訂法規命令;各縣市. y. Nat. er. io. sit. 依《教育基本法》,陸續發展辨法。. al. v i n Ch 根據文獻,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由國中教育階段延伸到高中教育階段, engchi U n. 肆、法制醞釀期:2001 年-2014 年. 此時期多被標示為「法制擴充期」;但亦有學者將此時稱為「實驗教育三法的醞 釀期」。由於 2014 年通過的實驗教育三法,使實驗教育的發展跨越了一個分水 嶺,背後推動的是經過各界努力、醞釀許久而來的成果,加上此時期許多研究 關注於國內的實驗教育如何「生根」(林彩岫、李彥儀、林妤蓁,2018),因此 研究者認為後者的「醞釀」標示較佳。是故,本研究將此階段標為「法制醞釀 期」。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與公辦民營學校 根據上述,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法制化發展大致完成。由於地方政府配合 制定辦理條例鼓勵民間申辦,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與體制外教學實驗數量增 加,在家自行教育人數增長。部分體制外學校亦合法化,或轉型為公辦民營學 15.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4) 校。 但此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只限於國民教育階段辦理,缺乏繼續進行高中 教育的管道。因此教育部於 2011 年進一步發布「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準則」、「高級中學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並且在 2013 年公布的「高級中等教育法」中,第 13 條:「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 育選擇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得以個人、團體及機構方式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 驗教育;其申請條件、程序、學生受教資格、課程、學籍管理、學習評量、畢 業條件、訪視輔導、收費、政府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完備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延伸至高級中等教育的法源,使高中自學 合法化,實驗教育發展更為完善。. 政 治 大 體制外教學實驗數量增加,在家自行教育人數增長。部分體制外學校亦合法化, 立 由於地方政府配合制定辦理條例鼓勵民間申辦,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與. ‧ 國. 學. 或轉型為公辦民營學校,分述如下: 1.取得合法化的體制外學校:. ‧. (1) 苗栗卓蘭的全人實驗學校:於 2009 年正式合法為私立全人實 驗高級中學。. y. Nat. sit. (2) 種籽學苑:從臺北市自主學習實驗計畫時期為「毛毛蟲學. er. io. 苑」,到民國 1995 年遷至烏來鄉信賢國小更名為「種籽親子實. al. v i n Ch 治條例」申請遂成為台北縣第一所公辦民營的小學,現名為 engchi U n. 驗學苑」,後因 2004 年「台北縣立國民中小學委託民間辦理自. 「新北市烏來鄉信賢親子實驗國民小學」。 2.轉型為公辦民營學校案例舉隅:. (1) 宜蘭頭城人文小學:最初成立依據為「宜蘭縣屬國民中小學 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為宜蘭縣第一批成立的二所公辦民營 之特許模式學校之一,現為「宜蘭縣立人文國民中小學」。 (2) 宜蘭慈心華德福實驗學校:從 1996 年自幼兒園辦學,2002 年成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小學,2007 年改制為慈心華德福教 育實驗國中小,現改制為「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 中等學校」。 16.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5) 但此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只限於國民教育階段辦理,缺乏繼續進行高中 教育的管道。因此教育部於 2011 年進一步發布「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準則」、「高級中學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完備了非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延伸至高級中等教育的法源,使實驗教育發展更為蓬勃。. 伍、法制確立期:2014 年至今 距 1999 年「教育基本法」賦予實驗教育法源基礎將近二十年,加上各界已 累積的成果,為因應日漸增加的需求,於 2014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實驗教育三 法,包含「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使各. 政 治 大 進一步瞭解實驗教育三法中,辦理自學的法源-「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 立. 直轄市、縣(市)政府可因需求辦理實驗教育。. ‧ 國. 學.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簡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此 條例是教育部整併原有的「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及.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而制定(國教署,2015)。 根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只要符合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或高級中等. Nat. sit. y. 學校入學資格者,得透過此條例申請各階段實驗教育,並不受「強迫入學條例」. er. io. 的規範。申請者可依需求申請個人、團體或機構的方式自學,並依照該條例各. al. v i n Ch 規劃等相關事項,且主管機關必要時須提供一定程度的協助。然而,非學校型 engchi U n. 項規定,擬定如申請書、實驗教育計畫、教學資源相關資料、經費來源或財務. 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對自學提供了法源基礎與各相關細項規定,如何在制式化 的規定與教育發展多元中取得平衡?研究者認為必須以「學生為學習的主體」 的思維來確認關於教育的理念、責任與價值。 接著探討實驗教育三法中,辦理實驗教育學校的法源基礎-「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實施條例」。教育部以美國、德國及日本等先進國家立法為參考而制定此 條例,使各實驗教育型態學校得以透過訂定「實驗規範」排除現行法令的諸多 限制(李柏佳,2016;國教署,2015),並以特定教育理念辦理各類型的實驗教 育學校。相對於前述幾個時期中的學校中小型的「課程實驗」或「教育實驗」, 此條例賦予的是以學校為範圍的具規模性、整合性教育實驗(李柏佳,2016)。 作為一創新性教育改革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給予私人興學更 17.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6) 多空間,使其有更多彈性與自主性。此外,該條例除了規範私立實驗教育學校 辦學上各項權利義務,亦賦予主管機關得指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的權利。透過排除辦學中各項限制,可提供教育市場中品質與內 容上的良性競爭,使其趨向自由化與多元化,亦可刺激體制內學校的檢討與改 革(周志宏,2003)。因此,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的存在就像一帖良藥,妥善 運用得以協助提升臺灣教育的發展。實驗教育母法落實了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 三項與第十三條,亦規定主管機關對實驗教育辦理的審議與監督等義務,以確 保實驗教育的品質和學生學習權益。 實驗教育三法正式上路後,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為例,根據教育部公 佈之數據,從 104 學年度的 8 所到 106 學年度增為 55 所(國教署,2017),顯示. 政 治 大 法使法條與時俱進(陳怡光,2018)。 立. 實驗教育的需求增長,原有的法條對於現實需求造成諸多限制,有必要透過修. ‧ 國. 學. 於 2017 年 7 月行政院通過教育部的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教育部提出三 大修法理由:擴大辦理彈性、完備相關權益規範、回應教學現場需求,並於. ‧. 2017 年底三讀通過修正草案。. 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的修正來看法規較大幅度的改變,除了公立. y. Nat. sit. 學校可自發性地申辦實驗教育外,實驗學校的比例與學生總人數上限提高,辦. er. io. 學可以向上延伸到專科以上階段。針對「特定教育理念」的內涵亦增加說明。. al. n. v i n Ch 原有的審議及監督功能,增加了政策與資源協調的權力;委員人數上限從 19 人 engchi U 為更使實驗教育審議會運作及功能更完備,對其修正如下:實驗教育審議會從. 增到 25 人,並且新增「具有實驗教育經驗之校長或教學人員」此款;任期上亦 有更詳盡的規定;並新增針對審議實驗教育計畫時應考量部分的條例。同時, 針對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者,其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身份、人數及任期新增相關 規定。於實驗規範方面,增加實驗規範可排除的相關法規。增修教學場地相關 規範(立法院公報,2018)。 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法方向來看,主要是以保障學生的權利 為主(陳怡光,2018),除了在法條中明定「參與實驗教育者,視同各教育階段 之學生」以外,對學生學籍、實驗教育證明、轉學或使用設備的問題也有提出 作法;且實驗教育計畫明定身心障礙學生之特別需求必須註明。為減輕審議與 行政之負擔,有兩個方面的變更:一是團體實驗教育的學生人數變更原本須向直 18.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7) 轄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修正成「變更未達三分之一者」報地方主管機關備 查即可;二是審議會可以依照個人、團體或機構實驗教育的屬性來「分組審議」。 此外,針對時常產生疑義或爭議的收費方面、團體與機構實驗教育的場地規定, 增修更詳盡的辦法。同時,審議會委員的組成亦有修正,確保審查專業性與成 員多元性、代表性。重要的是,此次修法明定個人與團體的實驗教育每學年度 應接受訪視,增修機構實驗教育訪視、評鑑與學校通報義務的相關辦法。另外,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中,皆訂定聘用外國人從事 相關工作之規定與辦法(立法院公報,2018)。. 政 治 大. 第二節 實驗教育三法後臺灣實驗教育推動現況. 立. ‧ 國. 學. 教育政策通過之後,最重要的是如何執行與推動。以下針對臺灣中央與地 方實驗教育政策推動進行探究。. ‧ sit. y. Nat. 壹、中央推動實驗教育作法. io. 訂定實施辦法以及實務推廣兩方面分述。. al. er. 實驗教育三法通過之後,中央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教育部推動作法可分為. n. v i n Ch 針對公立實驗教育學校辦理,公立學校可根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engchi U 例」第 23 條主動申請辦理實驗教育以外,主管機關得指定所屬國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依據特定教育理念,就行政運作、組織型 態、設備設施、課程教學、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及輔導等事 項,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教育部並於 2015 年公布「教育部指定國立學 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規定指定之國立學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最近一次高級中等學校校務評鑑之各評鑑項目達八十分以上者。 (二)因應整體教育創新或發展政策、學校地緣位置或教育資源分布,有指定 必要者。 針對私立實驗教育學校辦法,教育部於 2015 年公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 19.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8) 請許可辦法」,明定適用範圍如下: 1.. 教育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申請改制為私立實驗教育學校者. 2.. 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申請設立教育部主管之實驗學校 者。並於第 4 條規定學校法人申請將所設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改制為實驗 學校者,應具備的各項條件。 針對評鑑辦法,為使各實驗教育學校主管機關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 有所依循,教育部於 2015 公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補充母法中第 17 條之組成評鑑小組辦理評鑑的內容,為評鑑做更詳盡的規定。 針對經費補助辦法,為促進各級政府推動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 政 治 大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於 2017 年 3 月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立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及協助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教育部. ‧ 國. 學. 育署推動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及公立國中小委託私人辦理補助要點」,修正名稱 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該要. ‧. 點包含補助對象、項目、基準、補助比率、補助經費及申請程序等說明,對於 實驗教育之推動有一定幫助。以下根據要點第 2 條將補助對象、項目與基準分. y. sit. io. 地方政府:補助項目為「推動實驗教育之宣導、研習、成果發表及其他. n. al. er. 1.. Nat. 述。. i n U. v. 行政業務經費」,補助基準為教育部國教署核定經費百分之六十為原則。 2.. Ch. engchi. 公立實驗學校:補助項目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及委託私人辦理實 驗教育所需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增能研習及設備設施之經常門及 資本門經費」。補助基準為「每校第一年補助最高新臺幣(以下同)八十 萬元,其中資本門經費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第二年以後,每年補助最 高四十萬元。」. 3.. 私立實驗學校:補助項目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所需課程研發、課 程實施及教學增能研習之經常門經費,惟辦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 育得另補助設備設施之資本門」。補助基準依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與國中小 階段而內容有所不同,見要點第 2 條。. 4.. 實驗教育機構:補助項目為「辦理實驗教育相關之課程研發、課程實 20.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29) 施、教學研習及活動所需之經常門經費」。補助基準見要點第 2 條。 5..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非營利私法人及學術機關(構)、團體:補助項 目為「辦理實驗教育相關之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研習及活動所需 之經常門經費」。補助基準見要點第 2 條。 透過上述作法可檢視政策執行成果,作為下一階段的政策規劃的回饋。根. 據教育部國教署的公開資訊,辦理補助的實際執行成果,預算科目為國民及學 前教育行政及督導,105 年度決算金額 2,4187000 元,106 年度預算金額 3,3701000 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18),皆顯示實驗教育需求龐大。因 此,未來規劃相關預算時應當考量民意需求,畢竟一項政策推動與執行需要有. 治 政 給予足夠經費補助,亦是各辦理機關順利推動相關業務與活動的強力後盾。 大 立. 足夠資源的與經費挹注(Edwards, 1980; Van Meter &Van Horn, 1975),政府願意. 2015 年時,時任教育部長吳思華宣布「教育創新行動年」的開始,由政府. ‧ 國. 學. 作為領航員,帶領各級教育投入教育創新(陳曼玲,2015)。教育部安排第一次 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辦理「翻轉偏鄉教育」專題報告(楊振昇,2015)。此次. ‧. 的專題內容從如何扶助偏鄉學校教育創新、由宜蘭縣、高雄市、苗栗縣與新北. Nat. sit. y. 市教育局處報告經驗以交流分享。. er. io. 另一方面,通常政府亦會將實務推動委由他方協助負責。林水波與張世賢. al. n. v i n Ch 因素而無法成立新機構,決策者可退而求其次將執行責任安排在具有威望的機 engchi U (1991)提出,政府可以特別設立嶄新機構負責某項政策之執行,倘若受制某些. 關。舉例來說,「實驗教育推動中心」就是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受教育部委 託而成立的研究中心。. 該研究中心 2015 年時始於教育部「偏鄉教育創新發展方案」,以偏鄉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的方式,針對苗栗縣南河國小、嘉義縣豐山國小、高雄市寶 山國小、台中市中坑國小與東汴國小,五所位於非都會區的偏遠學校進行混齡 實驗教育計畫。現以規模擴大發展為實驗教育推動中心,成立至今舉辦多場寒 暑假師資培訓課程、實驗教育論壇、地方行政人員實驗教育共識營、實驗教育 審議委員共識營、學術交流等,對臺灣實驗教育實務推動有許多協助。. 21.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30) 貳、地方推動實驗教育作法 實驗教育三法通過之前,已有縣市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訂定自治條例。 2000 年後產生另類學校群聚效應,多成立於宜蘭縣、臺中縣市,少數位於臺南 縣、彰化縣、竹苗地區(劉若凡,2015)。顯示各地對於實驗教育的態度會影響 其地方法令的寬容或嚴格程度,針對相關事項如學校組織規模與評鑑、教職員 任用及權益、學生權益、招生、課程教學、成績評量等,呈現一國多制、各地 標準落差甚大的情況(林志成,2011)。 實驗教育三法通過以後,實驗教育取得更高的位階與明確法源。實驗教育 三法中涵蓋辦學各項目,包含主持人資格、學生人數、申請程序、實驗範圍與 期程、實驗教育計畫內容、審查組織組成與職權、審議、違規處理措施等,解. 政 治 大 源基礎。本文以縣市政府公開之施政報告、施政計畫或施政績效成果,對各地 立 決一國多制的情況,提供各界人士、各縣市機關、各校推動實驗教育時明確法. ‧ 國. 學. 推動實驗教育的作法與狀況做梳理。惟因部分縣市在施政狀況未針對實驗教育 做敘述,且截至 2017 年,除嘉義市、澎湖縣與連江縣尚未訂定辦理學校型態實. 能就現有資訊為地方政府推動措施做全面介紹。. Nat. y. ‧. 驗教育之相關法規,其餘縣市政府皆有訂定(葉明政、鄭玟君,2017),因此僅. sit. 宜蘭縣是最早有公辦民營實驗學校的城市。宜蘭縣政府早於 2002 年訂定. er. io. 「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並將慈心華德福國中小與人文國. al. n. v i n Ch 應少子化本縣之未來實驗教育發展及學校整併等情形》專題報告中,將學校型 engchi U. 中小委託私人辦理,因此宜蘭縣對實驗教育推動發展已臻成熟。2015 年的《因. 態實驗教育發展的任務編組、推動期程及辦理做詳述。措施如成立實驗教育推 動及審議組織、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籌組輔導諮詢小組、參訪外縣市典範學 校、研習活動等,並以轉型實驗教育學校的方式作為扭轉偏鄉小校弱勢的管道 之一。. 高雄市政府於 2015 年頒布高雄市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並辦理實驗 教育說明會,使有意願申請者瞭解相關訊息。此外,於第一屆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審議會審議中,核定「光禾華德福」與「寶山國小」辦理實驗教育(高雄市政 府教育局,2015)。 台中市教育局於 106 年度施政計畫中,為積極鼓勵支持辦理實驗教育,除 頒布臺中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臺中市辦理獎補助高級中等以下教 22.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31) 育階段實驗教育實施辦法,於 2016 年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簽約合作,成立「台 中市實驗教育研發中心」,預計規劃實驗教育複合式示範園區(台中市政府教育 局,2016)。 根據臺北市第 12 屆第 4 次大會之教育局工作報告中實驗教育推動部分,以 國中小階段為例,臺北市將「學校創新實驗教育校數」列為關鍵績效指標,以 「參加創新或實驗教育學校數」為計算公式,並且達到年度目標值。執行策略 除了法制程序的完成,亦辦理國中小分組合作學習、學習共同體與相關說明會。 此外,積極籌設臺北市第一所公辦公營的「和平國小」,該校於 2017 年 5 月正 式招生。另一方面,為推動學生自主學習風氣,透過發展臺北市酷課雲線上教 學系統,進行線上教學影片拍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16)。同時,臺北市政. 政 治 大 構」,以培育音樂、展演、視覺藝術與行政人才為目的,為臺北市第一所立案的 立 府文化局於 2016 年,與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共同籌設「臺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 ‧ 國. 學.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臺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2017)。 新北市於 2015 年針對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推動,頒布「新北市政府所屬公立. ‧. 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新北市私立實驗教育學校申請許可及監督 辦法」及「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管. y. Nat. sit. 辦法」。在 2016 年,新北市政府將樟樹國中改制為結合實驗教育和技職教育的. er. io. 「實驗性技術型高中」,兼顧跨領域學習、產學合作(新北市教育局,2017)。亦. al. v i n Ch 區國小資源整合推動混齡教學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方面,除了法令的完備 engchi U n. 透過實驗教育協助偏鄉發展,以 50 人以下國民小學投入資源協助轉型,偏遠地. 以外也規劃線上申請與審核系統,以即時提供訊息、提升申請效率與減少書面 作業負擔。 桃園市為推動實驗教育和自主學習,與桃園國中團隊共同合作,於 106 學 年度開辦「桃園市自主學習 3.0 實驗室」,結合資訊科技提供個別化與適性化的 學習方式,發展特色課程等,使學生對學習有自主選擇的機會(桃園市政府新聞 處,2017)。 基隆市透過辦理研討會、家長共識營及實驗學校參訪工作,凝聚各界對實 驗教育之共識(基隆市政府,2016),並且通過八堵國小於 2017 年轉型為公辦公 營學校,成為基隆市第一所公辦公營學校,正式於 2017 年 8 月招生。而瑪陵國 小則是基隆市第一所公辦民營學校,委由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 23.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32) 雲林縣政府於 105 年度到 108 年度中程施政計畫中,以「十美:品質提升」 的「課程美學」中提及相關作法,如持續推動華德福教育、藝術學校、生態地 質小學等實驗學校(雲林縣政府,2016)。 新竹市則是與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現為國立清華大學)合作設立「陽光國小 華德福實驗分校」,成為臺灣首次地方政府與國立大學協辦的公辦公營實驗學校, 於 2014 年開始正式招生(成虹飛,2014)。此外,國立清華大學「華徳福教育中 心」至今持續辦理華德福師資培訓、研討會與工作坊相關業務推廣,研擬規劃 華徳福教育實驗計畫、實驗班或實驗學校,致力於臺灣華德福教育發展與合作 (國立清華大學華德福教育中心,2017)。 目前大部分縣市有建置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網站,用以提供辦理依據、. 政 治 大 綜合上述縣市推動實驗教育的作法,可分為以下七點: 立. 申請流程、申請表單等資訊,便於有意願申辦者查詢。. 2.. 設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 3.. 與學術機構合作成立研發中心。. 4.. 與學校合作開辦實驗教育相關特色計畫。. 5.. 將實驗教育推動納入施政計畫。. 6.. 舉辦相關說明會、研習活動、學術交流。. 7.. 建置網站供查詢。. ‧. ‧ 國. 訂定辦理實驗教育的相關法規、補助方式。. 學. 1.. n. 參、臺灣實驗教育發展概況. engchi. sit er. io. Ch. y. Nat. al. i n U. v. 為瞭解實驗教育三法通過後目前臺灣實驗教育發展概況,研究者從 2014 年 三法通過後的學年度分析,以教育部提供之學生數量增長數量和學校數量增長 數量為基準來討論,分述於下。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類型包含個人、團體與機構,據教育部統計處 (2018)之「實驗教育學生概況」與教育部統計處(2017)之「105 學年度各級教育 統計概況分析」來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人數,雖然 106 年度國中小參 與學生上升幅度趨緩,但高中部分明顯增加。整體來看,104 學年度到 106 學 年度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的總人數漸趨穩定(見表 2-1)。. 24.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33) 表 2-1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概況 學年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人數. 合計. 國小. 國中. 高級中等學校. 103. 1907. 641. 275. 2823. 104. 2408. 857. 432. 3697. 105. 3183. 1015. 787. 4985. 106. 2824. 1041. 921. 4786.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上述顯示實驗教育學生人數趨於平穩,尤其是國小階段從 104 學年到 105. 政 治 大. 學年的年增率達 32.18%,顯示社會對實驗教育有一定的需求,展現家長教育選. 立. 擇權和學生學習權。據唐光華(2016)分析在家自學的教育模式,從各縣市教育. ‧ 國. 學. 審議會的自學申請案件觀察,家長與孩子創新的可能性變大、多元教育模式的 實驗、計畫具有彈性、善用各種資源等。與其他國家制度比較,臺灣的在家自. 的彈性。. ‧. 學制度相對寬鬆,且審議委員申請實驗教育計畫的態度與共識,將會影響自學. y. Nat. sit.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方面,參閱教育部統計處「實驗教育學生概況」,學校型. n. al. er. io. 態實驗教育實施至今已超過 50 校通過計畫審核(見表 2-2),不論是國小、國中,. i n U. v. 甚至到高中,都呈現增加幅度。可能因少子化衝擊,各縣市積極鼓勵人數偏少. Ch. engchi. 的學校或偏鄉小校轉型。於公辦民營實驗教育方面(見表 2-3),學校的數量同樣 上升。 表 2-2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概況 單位:校數. 學年.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校數. 合計. 國小. 國中. 高級中等學校. 104. 7. 0. 1. 8. 105. 28. 5. 2. 35. 106. 42. 7. 4. 53.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5.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34) 表 2-3 公辦民營實驗教育概況 單位:校數. 學年. 公辦民營實驗教育校數 國小. 國中. 合計. 高級中等學校. 104. 0. 2. 1. 3. 105. 2. 2. 1. 5. 106. 6. 2. 1. 9.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由上述推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人數增長快速,顯示越來越多縣市政府支. 政 治 大. 持學校轉型,學校經營趨向特色化、多元化,家長與學生的選擇也變多,實驗. 立. 教育發展興盛。而公辦民營成長緩慢,未如其他型態增長快速,可能是因其需. ‧ 國. 學. 要結合政府、學校、民間團隊,彼此需要調適磨合的地方不少,例如校務發展、 人事管理、課程安排、經費等相關方面都必須在溝通中取得共識。. ‧ y. Nat. 肆、目前實驗教育推動困境. io. sit. 實驗教育的辦理雖在法制化後明確許多,然而實際推動後產生不少問題與. al. n. 日後執行的參考。. er. 疑慮。因此,有必要針對實驗教育實際推動過程中遇到的困境進行探討,作為. Ch. engchi. i n U. v. 由於目前針對臺灣實驗教育行政實務推動困境的研究與調查仍不多,須仰 賴具有實驗教育實務經驗人士、研究者、審議委員及行政人員的分享。因此, 研究者根據實驗教育推動中心(2016)、實驗教育推動中心(2017a)以及實驗教育 推動中心(2017b)這三個研習或共識營的內容,針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與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在第一次修法之前面臨的實務推動問題與建議,茲整理為以下 四方面:申請方面、審議方面,訪視方面與評鑑方面。. (一)申請方面 針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從法條第 6 條可知,欲申請參與實驗教育者要 填寫申請文件中的細節與項目繁多。尤其是團體與機構,申請書與計畫書若稍 26.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35) 有缺漏又必須退回和補件,來回耗費不少時間,導致學生受教權受損。甚至在 檢核表中的文字編寫,都可能造成部份家長無法順利應付。針對上述情況,目 前大部分縣市針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架設網站,提供申請書與計畫書的格式, 或是申請流程、聯絡人方式等相關資訊。此種方式可以達到兩種效益,一是協 助家長與學生填寫申請相關書面時能更為順利,二是節省審議委員閱讀書面上 的時間。但是仍必須考慮到將各項表單格式化、標準化,會不會限制家長與學 生的思維與創意? 於行政人員方面,目前各縣市辦理實驗教育業務的行政人員多隸屬於國小 教育科、中等教育科、高中職教育科、學務管理科、課程發展科等,亦有來自 學校的借調校長或教師。換言之,這些承辦人員在實驗教育相關業務外,還要. 政 治 大 實驗教育專業能力或背景? 立或是,有足夠的時間投入實驗教育相關業務辦理嗎? 負責本身所隸屬單位的業務。從辦理實驗教育業務而言,這些人員是否都具有. ‧ 國. 學. 值得相關單位加以思考。. 換言之,由於目前大部分縣市並無針對實驗教育專設的局(處)單位,相關. ‧. 人員並非都專職承辦相關業務。在人員流動頻繁、無專職的情況下,執行上會 產生以下幾點問題: 第一,面對申請案件與需求日漸增加,人力安排是否足夠?. y. Nat. sit. 第二,實務上,從輔導與協助家長與學生的角度而言,主管機關與審議委員應. er. io. 互為合作關係。承辦人員將前置作業處理完善,可使審議委員省力許多,但承. al. n. v i n Ch 的實驗教育相關法令熟悉度、能力或背景來面對家長與學生?或是新手行政人 engchi U. 辦人員流動率過高,業務執行上是否會有影響? 第三,承辦人員是否具有足夠. 員面對日益增多的申請案件,必須「趕鴨子上架」、立刻上工,是否能有足夠的 時間來熟悉相關法規與業務內容? 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方面,修法後公立學校已可主動申請。然而,原 先關於「主管機關指定」法規有模糊地帶,實驗教育法規中並無看到明確說明 指定的程序與機制,需仰賴各地方縣市提出的辦理方法。此外,目前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法規在高中階段部分,關於「與學校談合作計畫」的部分,實際運作 上與高中職多元入學的時間產生了落差。這是法規設計上的漏洞,因此在第二 次修法前,仍是縣市機關須多加關注的地方。. 27. DOI:10.6814/THE.NCCU.EDU.012.2018.F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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