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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處義《詩補傳》與王質《詩總聞》

的解經取向及其在《詩經》學史上的

定位

黃忠慎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摘 要

范處義與王質是南宋著名的《詩經》學家,其《詩補傳》與《詩總聞》是同 時期的產品,分屬宋代《詩經》學中舊派與新派的名著,考二氏的解經方法與著 書體例確實有守舊與創新的不同,舊之所以為舊,新之所以為新,這部分也是關 鍵之一。不過,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印象中,舊派的《詩經》學家尊重傳統, 新派者反是,透過本文的探析,可以發現印象與事實不合。把歷史元素放進《詩 補傳》與《詩總聞》的撰述緣起中來考察,的確,范處義尊經信《序》的主要動 機是為了對抗宋朝日趨激烈的疑經廢《序》的學術潮流,而王質恰恰是承接、發 揚這種疑經廢《序》的學術傾向。再以互文性來觀察《詩補傳》與《詩總聞》,我 們可以發現兩者同樣為經學之神聖性所籠罩。原來,宋代新舊兩派的《詩經》研 究者對傳統都抱持著相當尊重的態度,南宋早期「最尊《序》」的范處義與「最廢 《序》」的王質都認為三百篇是神聖的經典,差別在於前者認為《詩序》在傳統中, 要理解三百篇的聖人深意唯有通過《詩序》,後者則拒絕讓《詩序》進入傳統中, 所以他要以己意說《詩》,但王質既然有三百篇出自聖人的概念,則其解《詩》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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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就有所侷限了。我們由此判定,宋代新舊兩派《詩經》學的分別其實並沒有 想像中的那麼大,絕大多數的研究成果都僅是一種追索聖人之意的立場與信念的 展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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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詩經》研究發展至南宋時,新舊兩派爭論地最激烈的是《詩序》的價值與 存廢問題。當《詩序》作為討論的焦點時,我們會發現《詩經》學史或者《詩經》 學著作評介的著述通常都把目光集中在鄭樵(1104—1162)、朱熹(1130—1200)、 呂祖謙(1137—1181)等幾位明星學者身上。不過,就現今完整的《詩經》著作 來觀察,南宋初年處於尊《序》與廢《序》的兩個極端立場的學者分別是范處義 和王質。1 范處義字子由,號逸齋,金華人。紹興二十四年(1154)進士,後官殿中侍 御史。慶元三年(1197)除秘書監、百秘閣修撰,出為江東提刑。2據《宋史‧藝 文志》記載,范處義在《詩經》學方面的著述有《詩補傳》三十卷,《詩學》一卷、 《解頤新語》十四卷,3今天只存《詩補傳》行世。4 1 《四庫提要》「蓋南渡之初,最攻《序》者鄭樵,最尊《序》者則處義矣。」「南宋之初,廢《詩 序》者三家,鄭樵、朱子及質也。鄭、朱之說最著,亦最與當代相辨難。質說不字字詆〈小序〉, 故攻之者亦稀;然其毅然自用,別出新裁,堅銳之氣,乃視二家為加倍。」《四庫全書總目》(台 北:藝文印書館,1974 年),第 1 冊,頁 337-338。按:鄭樵有關《詩經》的著作有《詩傳》、 《原切廣論》、《辨詩序妄》、《詩辨妄》等書,今皆已亡佚,只能從後人的輯佚成果看出其部分 詩論,詳林慶彰:〈鄭樵的詩經學〉,《宋代經學國際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 哲研究所,2006 年),頁 311-328。朱子的《詩序辨說》與《詩集傳》雖完整地傳到今天,但 他固然有批評《詩序》的公開言論,但維護《詩》教的用心極為明顯,解詩時也相當尊重《詩 序》,詳拙著《朱子詩經學新探》(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2 年),頁 93、181。 2 范處義於《宋史》無傳,其大略的仕宦履歷,主要見於《宋元學案》,卷 45。朱彝尊記載其生平 也只言:「處義,金華人,紹興中登張孝祥榜進士。」《經義考》(北京:中華書局,1998 年), 卷 106,頁 573。 3 《宋史》,第 2 冊,《正史全文標校讀本》(台北:鼎文書局,1979 年),頁 1379。 4 《詩補傳》今有《通志堂經解》、《文淵閣四庫全書》、《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等本,本文所用之 《詩補傳》為《通志堂經解》本,收入台北漢京文化事業公司 1980 年印行,徐乾學等輯、納蘭 成德校刊之《通志堂經解》第 17 冊。另朱睦楔《授經圖》載范處義有「《詩地理考》六卷」,然 今未見。根據劉毓慶推測:「然不見各藏書家著錄。不知是否王氏書(按:此指王應麟《詩地理 考》)誤題者。又晚明書肆於一書而改頭換面、或更作者名氏、或更書名,多次重出以牟利者, 甚為習見。此或王氏書而書賈假託於范氏以重刻歟?」《歷代詩經著述考》(北京:中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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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質(1135—1188),字景文,號雪山,博通經史,善屬文,紹興三十年(1160) 進士。後多任幕僚官職,性格耿介敢言,因此常遭人言之畏。中年後絕意祿仕, 隱居湖洲。5著有《詩總聞》二十卷,6《紹陶錄》二卷,《雪山集》十六卷。7其中 《詩總聞》的成書與刊行經過相當特殊,王質本人相當看重此書,稱花了三十年 時間撰作。8書成之後竟沒有出版,一直要到王質過世五十餘年,才有地方官員至 王質子孫處求得《詩總聞》刊刻印行。9 范處義與王質生活的年代相近,其《詩補傳》與《詩總聞》可以代表反《序》 與宗《序》的二大著作,又處於《詩經》學史上討論《詩序》存廢的高潮期(朱 熹、呂祖謙)之前。因此,本論文擬對二人《詩經》學著作進行比較式的研究, 以觀察二人的解《詩》立場與方法,並對其在《詩經》學史的地位做出基本的評 價。

二、經典與《詩序》

(一)經典的神聖意義

2002 年)「《詩地理考》,范處義撰,未見」條,頁 213。 5 詳《宋史》,第 4 冊,《正史全文標校讀本》(台北:鼎文書局,1979 年),頁 3233-3234。 6 《詩總聞》的版本包括武英殿聚珍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本、《經 苑》本、《湖北先正遺書》本、《叢書集成》本、中央圖書館藏抄本(兩種)、日本靜嘉堂文庫藏 抄本等,本文使用《四庫全書》本與《經苑》本。 7 《宋史‧藝文志》載,王質著有《詩總聞》20 卷、《王景文集》40 卷、《雪山集》3 卷。《宋史》, 第 2 冊,《正史全文標校讀本》,頁 1379、1464、1465。清《四庫全書》又從明《永樂大典》中 輯出《紹陶錄》2 卷及《補論》數篇。 8 《四庫全書總目‧經部‧詩類一》:「(王質)自稱『覃精研思幾三十年,始成是書。』」《四庫全 書總目》(台北:藝文印書館,1974 年),第 1 冊,頁 338。 9 〔宋〕陳日強云:「雪山先生《詩說》二十卷,其家櫝藏且五十年,未有發揮之。臨州二車國正 韓公,攝守是邦,慨念前輩著述,不可湮沒,迺從其孫宗旦求此書,鋟梓以廣其傳,……淳祐 癸卯季冬上澣,吳興陳日強書于富川郡齋。」《詩總聞》卷末,〈詩總聞原跋〉。按:淳祐癸卯為 西元 1243 年,其時王質已過世 5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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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書的價值在於內容蘊含顛撲不破的真理,能夠指引人生的康莊大道,10 而經 書價值之得以確立,其關鍵主要在於其出自於聖人之手。歷代之所以強調經典與 聖人的關係,其用意便在將經典的價值與聖人作結合,必須聖人加上經書,才可 以成為一種難以撼動的權威。這種觀念在漢代便已經開始逐步形成,《史記》在〈孔 子世家〉與〈太史公自敘〉中便強調孔子對於經書的積極參與。11孟康解《漢書》 「緯群龍之所經」語云:「聖人作經,賢者緯之也。」12 張華(232—300)亦謂:「聖 人制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13 當然,就經書整體而言,聖人制作經典的古老說 法僅是概念的宣達,實際上經典的創制無法全由聖人之手寫定,這是歷代經學家 都會承認的觀點。 雖然漢儒有「《易》為六經之原」的說法,14不過,六經之中最早成為儒家經 典的大概是《詩經》。15《詩經》的來源比他經為多元,它是周朝的詩歌總集,也 10 鄭玄(127—200)「經者,不易之稱。」漢.鄭玄注,清.嚴可均輯,《孝經鄭氏注》(臺北:藝 文印書館,1970 年),頁 1a。劉熙(?-?,約東漢末)云:「經,徑也,常典也。如徑路無所 不通,可常用也。」王先謙:《釋名疏證補》(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8 年),卷 6,〈釋典 藝〉,頁 307 。《孝經正義‧御製序并注‧疏》引皇侃(488-545):「經者,常也,法也。」《孝 經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頁 4:1a。 11〈孔子世家〉:「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 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故書傳、禮記自孔氏。孔子語魯大師:「……吾自衛反魯, 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太史公自敘〉:「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脩舊 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以上分見《史記》(台北:啟業書局, 1977 年),第 3 冊,頁 1935-1936、第 5 冊,頁 3295。 12 《漢書‧敘傳》「登孔、顥而上下兮,緯群龍之所經,朝貞觀而夕化兮,猶諠己而遺形,若胤彭 而偕老兮,訴來哲以通情。」顏師古《注》:「應劭曰:『顥,太顥也。孔,孔子也。群龍喻群聖 也。自伏羲下訖孔子,終始天道備矣。』孟康曰:『孔,甚也。顥,大也。聖人作經,賢者緯之 也。』師古曰:『應說孔、顥,是也。孟說經緯,是也』。」《漢書》(台北:洪氏出版社,1975 年),第 5 冊,頁 4224。 13 張華著,范寧校證:《博物志校證》(臺北:明文書局, 1981 年),卷 6,〈文籍考〉,頁 72 。 14 班固《漢書‧藝文志》:「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 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 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漢書》,第 2 冊,頁 1723。 15 詳葉國良、夏長樸、李隆獻:《經學通論》(台北:大安出版社,2005 年),頁 9-11。按:葉國 良等著《經學通論》謂檢閱《論語》一書,似乎孔子之時,儒者研習的經典以《詩》、《書》兩 部為主,言及六經成為儒家經典的先後順序時則以《詩》、《書》、《禮》、《樂》、《易》、《春秋》 為序;或許《詩》、《書》成為經典的先後次序不易確認,本文為了行文之順暢,謂「六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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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國倫理學的重要來源之一,孔子本身對其功能與價值就多次表示肯定,16更 重要的是,《史記》記載孔子曾經以倫理學的標準進行「刪詩」的工作,17如此一 來,經過聖人之手編定的《詩經》就保有聖人認可之義,這就是《詩經》神聖性 的來源。 早在唐代,孔穎達就已懷疑司馬遷所言過於誇大,18鄭樵(1103—1162)更 是完全不相信孔子有刪《詩》的舉動,19范處義則是徹底相信太史公所提的孔子 刪《詩》之說,不過,對此他未曾提出任何論證,而將之視為理所當然的先設條 件,直指「三百篇定於聖人之手」。20《詩補傳》一書以孔子刪《詩》作為依據, 而對詩義或是編次進行理解的篇章不少。如三家《詩》以為〈周南‧關雎〉為刺 康王之詩,范處義言:「若曰〈關雎〉止刺康王,非詠文王之事,則不得為正風。 聖人刪《詩》,豈以刺詩為一經之首耶?」21 以現實經驗來看,孔子刪《詩》與刺 詩可不可以列為一經之首並沒有邏輯上的必然關係,但是依照范處義的想法,聖 人表述的應該是正面的意義,不會是負面的譏刺,尤其在一經之首的關鍵詩歌中, 更應該展現出恢弘的教化,因此推論〈關雎〉不會有譏刺之義,所以三家《詩》 的論點錯誤。 最早成為儒家經典的大概是《詩經》」,應該可被接受。 16 《論語‧子路篇》「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 〈季氏篇〉:「不學《詩》,無以言。」〈陽貨篇〉:「《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 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以上分見《論語注疏》(台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頁 116、150、155。 17 《史記‧孔子世家》「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上采契、后稷,中 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於衽席,故曰:『〈關雎〉之亂以為風始,〈鹿鳴〉為小雅始, 〈文王〉為大雅始,〈清廟〉為頌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 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史記》,第 3 冊,頁 1936-1937。 18 孔穎達:「鄭氏《詩譜‧序‧孔穎達疏》云:「案書傳所引之詩,見在者多,亡逸者少,則孔子所 錄,不容十分去九;馬遷言古詩三千餘篇,未可信也」

《詩譜‧序‧孔穎達疏》,《毛詩正義》, 頁 6。 19 鄭樵:「上下千餘年,詩纔三百五篇,有更十君而取一篇者,皆商周人所作。夫子並得之於魯太 師,編而錄之,非有意於刪也。」《六經奧論‧刪詩辨》,《通志堂經解》,第 40 冊,卷 3,頁 23169: 14a。 20《詩補傳》,卷 26,頁 10454:23b。 21《詩補傳‧篇目》,頁 10147: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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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處義心目中,聖人刪《詩》甚至寓有深刻的褒貶之義,如〈小雅‧斯干〉 旨在讚美周宣王修築宮室,但是卻放入變〈雅〉之中,同樣讚美修築宮室的〈商 頌‧殷武〉卻為《詩經》殿軍。范處義對於兩篇安排之道作出了這樣的解釋:「(殷 武)美高宗內外無事,脩宮室而享其逸樂也。……豈以宣王中興有不克終之愧, 故不得為正〈雅〉,而高宗中興之功有始有卒,故與〈周頌〉並隆。聖人刪《詩》, 寓褒貶於〈雅〉、〈頌〉,且以是為一經之終,其旨深矣。」22殷高宗之世始終皆為 太平興盛之時,而周宣王雖號稱中興,但是晚年則征戰不利,政局廢弛。透過這 樣的對比,〈商頌‧殷武〉被聖人置於《詩經》之終,為三百篇之壓卷,就深深寓 含褒美之義。 王質《詩總聞》對於孔子介入《詩經》的過程並沒有討論,直捷地認為《詩 經》的確經由孔子之手,目的是以此教化訓誡世人,他在解〈邶風‧新臺〉時說: 總聞曰:聖人存詩,所以訓世也。聖人曰:「《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 羣,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審爾,則此等之詩,誠不可于君臣 父子之間言之。聖人所以為世訓者,乃如此。23 既然《詩經》為聖人所存,內存教化世人之意義,則聖人之訓示自然就成為解讀 《詩經》的一項重要評判標準。如〈鄘風‧相鼠〉有「不死何俟」、「胡不遄死」 二句,用語激烈。王質將詩旨推定為:「當是在上而遇下無狀,故有不樂生之心, 非詛其人速死也。惡之欲其死,聖人以惑處之,豈肯存以為訓也。」24事實上這樣 的解釋跟《詩序》「刺無禮也」可謂一致,只是特別用「聖人存訓」的理由來強化 22《詩補傳》,卷 28,頁 10477:13b。 23 王質:《詩總聞》(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4 年《經苑》本」,卷 2,頁 41。按:以下所引 《詩總聞》語,若未再標示出版資訊,即為此本,若使用《四庫全書》本則另標。按:《詩序》: 「〈新臺〉,刺衛宣公也。納伋之妻,作新臺于河上而要之。國人惡之,而作是詩也。」王氏解 〈新臺〉云:「當是此地之人,娶妻不如始言,故下有不悅之辭,本求燕婉,乃得惡疾者,為可 恨也。」「夫不悅其妻,則以惡疾詆之,此夫必淫泆,婦必高潔;河水濁而臺清,魚網下而鴻高, 婦不同夫,故夫不悅婦。籧篨,今龜胸也。戚施,今駝背也。二疾雖亦有兼之者,然未必至此, 恐是溢辭。」「……輕儇者,則資玩狎之談,而恭愿者,則持緘默之誡。《春秋傳》所載宣公之 事雖有,而恐非此詩。」卷 2,頁 40-41。 24《詩總聞》,卷 3,頁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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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詩絕無負面之意義。又如《詩序》解〈邶風‧旄丘〉云:「〈旄丘〉,責衛伯也。 狄人迫逐黎侯,黎侯寓於衛。衛不能修方伯連率之職,黎之臣子以責於衛也。」25 意思是黎國臣子責備衛國不能盡方伯之義務以保護黎國,而使黎國國君流落衛 國。王質對此說不以為然,他在〈式微〉中先提出「〈旄丘〉之叔伯若以人情推之, 當為黎之親族,而非衛之臣子也」之說,26實際解說〈旄丘〉時又以為「聖人必 不以此無理之事存之。何以勵為親戚,且為臣子者也」。於是他重新詮釋:「當是 卑者責尊者也。宗族有故,尊者當任之。」27他以為〈旄丘〉是在指責黎國王室 的不顧親情,這樣就將詩人指責的對象從舊說的衛國君臣轉而為黎國的臣子,此 一詩旨的修正靠的就是以人情揣摩文義的合理性,藉以貼近聖人所存之訓示。28 王質相信聖人之訓存於《詩經》,因此對某些難以得出皇皇大義的篇章,採取 反面的表述方法,如〈鄭風‧野有蔓草〉描寫男女之情愛,王質在討論第二章的 章旨時說:「雖以情合,亦欲以禮成也。蓋有慚心,欲蓋外議也。」在擬定詩旨時 則云:「大率始無恥而終有慚,聖人多憐之。凡存諸詩,皆非斥絕者也。」29〈野 有蔓草〉涉及「男女相遇於野田草露之間」事,30入於聖人經典中必須有些解釋, 依王質之見,聖人是見此詩具「有慚」之義,其情堪憐,所以予以保存。我們可 以由此類推,所有被朱子目為淫詩者,王質都認為其中有聖人之用心在內。只是, 王質雖然承認《詩經》存有聖人之義,而且也舉著聖人的旗幟對詩歌進行考察, 但是對於這些「聖人之訓」,他並沒有加以說明或是界定。因此王質所謂的「聖人 之訓」看似理所當然,但是仔細推敲其中內涵,有時也未免流於空洞,甚至成為 他彈性運用的說詞。如對〈唐風‧山有樞〉詩旨的理解,王質認為:「以此待君, 25《毛詩正義》,頁 92。按:陳奐:「責衛伯,伯疑誤衍。《序》云責衛,下又云責於衛,若〈螽斯〉、 〈采蘩〉、〈殷其雷〉、〈摽有梅〉、〈野有死麕〉,文法與之同,則責衛下不當有伯字矣。」《詩毛 氏傳疏》(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8 年),卷 3,頁 74。 26《詩總聞》,卷 2,頁 35。 27《詩總聞》,卷 2,頁 36。 28 近人有批評王質此說非是者,如張學波云:「王質以為行役在外之人責其叔伯不致之歸之詩,尤 恐非是。細玩詩篇,詩中之叔伯者當訓兄弟,王先謙所謂『往嫁之女,有事則愬親屬』者,甚 是。」《詩經篇旨通考》(台北:廣東出版社,1976 年),頁 50。按:張氏所論亦屬非是,蓋王 質之所以修正古文舊說,依靠的正是「細玩詩篇」。 29《詩總聞》,卷 4,頁 82 30 引文見朱子:《詩集傳》(台北:台灣中華書局,1971 年),頁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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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事君之道?……況未至于此,而勸以姑耽樂延晷刻,此豈足言而聖人存。」31 關 鍵在於本詩有「且以喜樂,且以永日」二句,王質認為按照這種勸人及時行樂的 詩句來看,不應該解釋為下勸誡上之詩歌,因為聖人不會讓這種違反勸誡之道的 言論留存於《詩經》之中。有此想法,於是王質斷定本詩的主旨應該是「朋友之 間,姑道此以開之也。」32若說臣下勸國君及時行樂有違勸誡之道,我們也很難 理解何以勸誡朋友及時行樂就是聖人本意?又如對〈南山有臺〉之後存〈由庚〉、 〈崇丘〉、〈由儀〉等無詩辭之篇名,王質言:「竊意有腔無辭者,聖人皆不以入詩。」 33《詩經》中何以會存在有目無辭的篇章,這是一個迄無定論的學術問題,但是 王質只是淡淡地說這是聖人之意,便算交代過去。顯然對王質來說,聖人之訓不 僅是解釋詩旨的重要原則,也是便於操作的理據。

(二)對《詩序》的態度

在范處義心目中,聖人制訂的《詩經》是包含《詩序》在內的,讀者要理解 三百篇的微言大旨,信賴《詩序》的解題是唯一的途徑,是以他在論述《詩序》 時,永遠將其與聖人結合在一起,其言: 「〈闗雎〉,后妃之徳也」,謂之〈小序〉,自「風之始」以後謂之〈大序〉。 三百篇皆然,而〈闗雎〉為特詳,蓋經之首篇併陳三百篇之大義也。如《易》 之〈乾〉、〈坤〉二卦〈彖〉、〈象〉、〈文言〉比他卦為悉備,玩味〈大序〉 之文,殆與〈文言〉相類,非經聖人之手,其孰能之?34 作為先秦儒家詩論總結的〈大序〉,被他指為經過聖人之手,其重要性猶如《周易》 之〈文言〉,此類見地在解《詩》的守舊派陣營來說不算稀奇,問題是他認為《詩 序》篇篇都有聖人參與,在當代新派《詩》說紛陳之時,這樣的意見讓人訝異: 31《詩總聞》卷 6,頁 102。 32《詩總聞》卷 6,頁 102。 33《詩總聞》卷 10,頁 170。 34《詩補傳》,頁 10166:4a-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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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詩序》可信乎?曰聖人刪《詩》定《書》,《詩序》猶〈書序〉也, 獨可廢乎?況《詩序》有聖人為之潤色者,如〈都人士〉之《序》,以為禮 者為夫子之言,〈賫〉之序,與《論語》合。《孔叢子》所記夫子讀二〈南〉 及〈柏舟〉諸篇,其說皆與今序相應。以是知《詩序》嘗經聖人筆削之手, 不然則取諸聖人之遺言也。故不敢廢《詩序》者,信六經也,尊聖人也。35 范處義在此提出的解釋模式是:通過《詩序》以理解《詩經》,理由是兩者皆經聖 人之手。36這樣的解釋模式最嚴重的問題是前提嚴重欠缺證據效力,范處義所提 出的論證純粹是以後出之言強加附會為故舊可信之說,毫無邏輯上的可信度。姑 且不論在《詩經》學史上引發長久爭論的《詩經》是否經過孔子刪削的問題,就 憑《詩序》作者的論定就可以知道范處義的前提很難成立。按《詩序》的作者為 《詩經》學史上討論最激烈的公案之一,但是綜觀各家說法,《詩序》溯自子夏的 說法得到多人的認同,37卻很少有經學家敢再將時限往前推。對經學家來說,其 實《詩序》來自子夏的論斷已經足夠,因為子夏是孔子傳文學一科最具代表性的 學生,38如《詩序》出於子夏之手,則在傳承意義上來說,《詩序》已具有成分相 當高的聖人之意。但是范處義竟然認為《詩序》經過聖人之手,這種論點雖非原 創,39但是以此概念進行實際操作,進行全面性解經者,千古難見。 35《詩補傳》,頁 10145:1a—1b。 36 按:依范處義所言,〈詩大序〉「經聖人之手」,〈小序〉「嘗經聖人筆削之手,不然則取諸聖人之 遺言」,為了文章的乾淨,本文遇此則總名為「《詩序》曾經聖人之手」。 37《經典釋文》引沈重謂鄭玄《詩譜》以為「〈大序〉是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 有不盡,毛更足成之。」。《經典釋文》(台北:學海出版社,1988 年),頁 53。言及子夏序《詩》 者另有王肅《孔子家語》、《隋書‧經籍志》、孔穎達《毛詩正義》、成伯瑜《毛詩指說》……等。 詳胡樸安:《詩經學》(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8 年),頁 17。 38《論語‧先進》「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 文學:子游、子夏。」《論語注疏》,頁 96。 39 程頤:「〈詩小序〉便是當時國史作,如當時不作,雖孔子亦不能知,況子夏乎?如〈大序〉,則 非聖人不能作。」《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 年),頁 256。。王得臣:「《詩序》蓋出於 孔子,非門弟子所能與也。若〈關雎〉后妃之德也、〈葛覃〉后妃之本也;此一句孔子所題,其 下乃毛公發明之。」王得臣:《麈史》,卷中,「經義」條下,收入《叢書集成續編》(台北: 新文豐圖書公司,1989 年),第 16 冊,頁 303:17a。我們可以注意到程頤僅認為〈大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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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處義會將《詩序》與《詩經》比附為同出聖人之手,最重要的目的當然就是增 添以《詩序》解釋《詩經》的神聖性。他說:「經籍成於聖人之手,故經學必出於 聖門為得其宗,否則為異說。」40 若《詩序》為聖人所制作,則透過《詩序》來理 解《詩經》,即可正確地理解聖人之意,而且,這也是正確理解詩篇意義的唯一途 徑。也就因為如此,范處義不承認子夏書寫《詩序》,41轉而強化孔子創制《詩序》 的概念: 《序》作於夫子之前,則是為聖人之所錄;作於夫子之後,則是取諸夫子 之遺言也,庸可廢耶!42 這裡強硬地表達不管《詩序》創制的時間為何,《詩序》必經孔子之手、必存聖人 之意的想法。這也是范處義《詩補傳》解釋詩篇的重要立場,當然其所展示的不 是具有證據力、說服力的創見,而近乎是一種信念的表達,憑藉此一信念,他在 解經時可以不理會之前或當代《詩經》學者的各種意見,而義無反顧地從事自己 的補傳工作。 相對於范處義將《詩序》視為聖人之意的表徵,王質則是對《詩序》採取否 定的態度。范、王二人在承認三百篇曾經聖人之手後,接著就要對宋人論爭得最 出自聖人之手,王得臣以為每篇〈小序〉之「後序」為毛公所發明。由此可見,《四庫提要》以 范處義為南宋最尊《序》者(詳後),其說誠然。 40 范處義:「經學必出於聖門為得其宗,否則為異說。何以明之?《孝經》十八章,子思《中庸》、 《孟子》七篇、《左氏春秋傳》,與夫〈大學〉、〈緇衣〉等篇,皆孔門之傳授也。今觀數書所取 詩之斷章,往往與毛氏訓解相應,至荀卿子、劉向《說苑》、《新序》、《列女傳》引《詩》之言, 與毛義絶異,蓋《魯詩》出於浮丘伯,乃荀卿門人,楚元王交亦學浮丘之《詩》,向乃元王之孫, 則荀卿、劉向乃《魯詩》之源流也。《齊詩》世不傳,《韓詩外傳》亦與毛氏不合。由是言之, 則先儒謂毛氏《詩》出於子夏,淵源有自,得聖人之宗旨,斷可識矣。」《詩補傳˙篇目》,頁 10163:33b-34a。 41 范處義:「今博考經籍,惟《孔子家語》言子夏習於《詩》,能通其義,未嘗言作《詩序》也。王 肅注《家語》乃以為今之《詩序》則所謂子夏者,未可信矣。」《詩補傳˙篇目》,頁 10162:31b— 10163:33a。 42 范處義當然也從古書中來找證據,他主要是從《論語》《孔叢子》《禮記‧樂記》《國語》《左 傳》等篇章與《詩序》同義的文字來證明《詩序》的可信。詳《詩補傳˙篇目》,頁 10162:32b— 10163:3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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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詩序》做出表態,范處義選擇了絕對相信《詩序》,王質則對《詩序》投 下了不信任票,他強烈質疑《詩序》是後人附會《左傳》而作,認為「作《序》 似在《左氏》之後,其說皆附合《左氏》為之,而不省其不倫也」。43王質反對《詩 序》主要理由之一就是其有「不倫」之處,例如他解〈小雅‧常棣〉云:「總聞曰: 此詩未嘗有切責深恚之辭,特以情以理感悟而已。……孔氏以《序》『閔管蔡之失 道』故作〈常棣〉外傳。周公之詩曰『兄弟鬩于牆』,為周公所作也。陸氏『〈鴟 鴞〉為詩,〈常棣〉作詩』,變為言作者,周公之于詩,其道在〈鴟鴞〉,其事在〈常 棣〉。又略《左氏》召穆公,直以為周公,其欲附合於《序》如此。今以〈鴟鴞〉 攷之,其辭似非周公之作也,而召穆公之作蓋亦未見。……故凡《左氏》所載, 不敢不信,而間亦有難信者也。」44此外,《詩序》那些無中生有的衍說、附會史 事的穿鑿之說更是讓王質難以忍受,45再者,王質也會針對《序》文作常理的考 43 《詩總聞》,卷 3,頁 46。王質於〈防有鵲巢〉亦言:《序》以為宣公,亦是以事相附。」卷 7, 頁 126。王質〈檜風‧羔裘〉亦云:「史伯曰:『濟、洛、河、潁之間,子男之國,虢檜為大,恃 勢與險,崇奢貪冒。』序者遂以〈羔裘〉而歸諸君之好潔,以〈隰有長楚〉歸諸君之淫恣。又 檜君少見,不能如他詩指名某公某侯,而大概稱君,使當時知其的,必得其人,以是知未必有 傳,特附合而增加者也。」卷 7,頁 130。 44《詩總聞》,卷 9,頁 158。 45 王質對於《詩序》攻訐最多的,就是它的羨詞衍說。詩文無一語言及,《序》卻無中生有,這樣 的情形只要被王質發現,他就會挑其毛病,如解〈邶風‧泉水〉謂詩無《序》所云「父母終」 之意,只是女子出嫁,將與父母兄弟分別遠離,此係常事常情(《詩總聞》,卷 2,頁 38);〈鄭 風‧有女同車〉並非刺鄭忽辭婚,因為詩文「似是與婦成禮,而非憚耦辭昏」(卷 4,頁 76);〈東 門之墠〉「尋詩不見奔狀」,只是「謀昏未諧」而已,「以為奔則過」(卷 4,頁 79);〈齊風‧雞 鳴〉「不見賢妃警戒之意」(卷 5,頁 85);〈陳風‧宛丘〉「幽公之事無見,徒以惡諡,故歸以大 過」(卷 7,頁 121);〈小雅‧雨無正〉通篇未見《序》所言「雨自上下者也」之意(卷 12,頁 198);〈魚藻〉整篇「辭意氣象」、「皆盛世之詩」,不是亂世之詞(卷 15,頁 243);〈大雅‧泂 酌〉未見「召康公戒成王」之意(卷 17,頁 283);〈雲漢〉未見仍叔稱美宣王之意,通篇皆為 宣王自憂之詞(卷 18,頁 301)。其次,《詩序》善於以史說詩,但王質抨擊《序》說的理由之 一正是《詩序》往往附會史事,他認為〈鄘風‧桑中〉並不是說申公巫臣之事(卷 3,頁 46); 〈陳風‧防有鵲巢〉「《序》以為宣公,亦是以事相附」(卷 7,頁 126);解〈檜風‧羔裘〉云: 「聞人曰:史伯曰:『濟、洛、河、潁之間,子男之國,虢、檜為大,恃勢與險,崇奢貪冒。』 序者遂以〈羔裘〉而歸諸君之好潔,以〈隰有長楚〉歸諸君之淫恣。又檜君少見,不能如他詩 指名某公某侯,而大概稱君,使當時知其的,必得其人,以是知未必有傳,特附合而增加者也。 無所附合,故無所增加。作《序》者,亦未為博極也。」(卷 7,頁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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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從是否符合常理來推斷《詩序》的可信度,如〈召南‧行露〉、〈野有死麕〉 二篇,《序》說召南之地深受文王德業教化,所以該地之女能遵循禮法,嚴拒無禮 強暴之男,王質對此提出疑問:「文王之化,何厚薄于男女?貞女不受陵于暴男, 故為美也。暴男敢肆陵于貞女,亦何暴耶?」46何以文王之風化僅及於女而不施 於男?若說此詩為讚美文王之教化昭著,召南之地何以會出現這種恃強凌弱、犯 禮逾矩的暴行?王質在此的質疑係針對《詩序》的罅漏而發,力道十足。不僅如 此,王質在〈聞雅二〉又舉更多實例,攻擊《序》說的缺漏: 如〈無將大車〉,悔將小人;〈小明〉,悔仕亂世。小人亂世,豈非為君之罪? 而不以幽王為刺,何也?〈采菽〉,婦人怨曠;〈瓠葉〉,士大夫饔餼微薄, 何預于人君?而乃以幽王為刺,何也?且如〈漸漸之石〉以征役久病而作, 〈苕之華〉以師旅並起而作,〈何草不黃〉亦以用兵不息而作,而前後兩詩 皆刺幽王,中一詩不刺幽王,何也?〈瞻卬〉、〈召旻〉皆凡伯刺幽王大壞, 一稱昊天,一稱旻天。獨以「旻」為「閔」,〈小旻〉又不以為「閔」,何也? 〈節南山〉、〈正月〉、〈十月之交〉、〈雨無正〉、〈小旻〉、〈小宛〉,《序》皆 刺幽王,而毛氏以二詩為刺幽王,四詩為刺厲王,何也?《序》者如此, 釋者如此,皆所不曉也。47 不管我們是否承認《詩序》是一種心理功能性的產品,48王質對《詩序》的抵瑕 蹈隙都有洗垢索瘢之嫌,49但是這樣的議論也正表明王質的態度:既然《詩序》 46《詩總聞》,卷 1,頁 21。 47《詩總聞》,卷 9,頁 150。 48 〔德國〕卡爾‧曼海姆(Karl Mannhein)「就比較高級的各種形成過程(理論命題、藝術作品、 倫理方面的交易等等)而言,其中的每一個形成過程都具有雙重的方面。它既是由心理功能性 積累起來的結果,也是某種由包含在這種結果內部的各種要素構成的東西,但是,它又是某種 新穎的東西,是一種本身能夠被人們領悟的意義。」卡爾‧曼海姆著,劉繼同、左芙蓉譯:《文 化社會學論要》(北京:中國城市出版社,2002 年),頁 55。筆者以為《詩序》可視為「心理功 能性」的產品 49 《詩序》本來就禁不起字斟句酌的檢驗,研讀《詩序》要注重的是其透顯出來的精神與意義,有 如徐復觀所說的,「《詩序》出現時代的先後,可作為判定文獻價值的標準,不一定可作判定詩 教價值的標準。同時,若認《詩序》為有價值,不等於說每一《序》皆無瑕疵。若認為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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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完美的解釋,更加可見其非出聖人之手,既然《詩序》的權威假相已被揭穿, 解《詩》時又何須自困於《序》說之中?在此我們要特別指出的是,王質在《詩 總聞》中逐篇釋詩時,對《詩序》並非採取強悍的、連續性的批判,而比較像是 隨興之所至,忽而就把《詩序》拖出來針砭一番,顯然王質認為沒有必要逐篇批 判《詩序》。也可以說,王質是刻意略過《詩序》而逕行討論詩旨的。當南宋初年 存《序》與廢《序》展開長期的論辯時,王質以實際的經解操作蔑視《詩序》的 存在,這種方式較諸字字攻擊〈小序〉者,態度顯得氣定神閒得多,也比較不會 引來尊《序》派的反詰。50 宋代的《詩經》學確實是有新舊兩派之分的,我們很容易以為,舊派學者既 然理所當然的強調《詩經》的神聖性,那麼新派想必就是以瓦解舊派此一不合時 宜的觀念為職志,其實不然,以范、王二氏為例,舊派的范處義與新派的王質都 認同《詩經》的神聖性,他們同樣以為孔子經手《詩經》,用以教化訓誡世人,所 不同者,范處義以為聖人之手延伸到了《詩序》,王質以為《詩序》不在聖人的《詩 經》原始文本之中,就從這個地方,范、王二人走出了背反的解經路線。

三、著述體例與解經方法

《詩補傳》的書寫體例非常單純,卷前有〈詩補傳序〉與〈詩補傳篇目〉之 文,前者表明《毛傳》詳於詁訓,略於文義,又強調《詩序》可以盡信,故《補 傳》之作以《詩序》為據,後者標出全書三十卷之篇目,以方便讀者查閱。范處 義的解經步驟是,先為各單元作解題的工作,例如卷一〈周南〉,先解釋周南之名 義與其重要性,接著則逐篇詮釋,先是篇題,之後先錄《詩序》,並疏釋之,後面 則是詩篇各章經文,逐章作傳,全書體例如此,但由於〈周南〉與〈召南〉有相 提並論的必要,〈邶風〉、〈鄘風〉、〈衛風〉也很難作割裂的討論,所以首卷解說〈周 南〉是附論〈召南〉的,第三卷論〈邶風〉是「〈鄘〉、〈衛〉說附」的,第二、四、 也不等於說每一《序》皆無意義。最重要的是應當看出作《詩序》者的用心所在。」《中國經學 史的基礎》(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82 年),頁 154。 50 按:如同本文前面所引《四庫全書總目》之語,「質說不字字詆〈小序〉,故攻之者亦稀。」《四 庫全書總目》(台北:藝文印書館,1974 年),第 1 冊,頁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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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卷則不再對〈召南〉、〈鄘風〉與〈衛風〉作單元的解釋。全書共計三十卷,但 〈商頌〉結束於第二十八卷,其第二十九、三十兩卷內容則是「附說」與「廣詁」, 「附說」解釋的是十五國、二〈雅〉、三〈頌〉之名,「廣詁」內容包括〈風雅頌 字有異音〉、〈詩字同音訓皆異〉、〈詩字音同訓異〉、〈詩字音異訓同〉、〈字通用〉、 〈字借用〉、〈重言通用〉、〈重言字同音訓異〉、〈重言字異音訓同〉、〈重言音同字 訓異〉與〈詩重名〉。 在范處義之前,歐陽修(1007—1072)曾經對《詩經》研究的指向進行分析: 惟是詩人之意也,太師之職也,聖人之志也,經師之業也。今之學《詩》 者也不出於此四者,而罕有得焉者。51 假若《詩經》的研究者可以從詩人、太師、聖人與經師四個面向來詮解詩篇,那 麼我們要說,范處義幾乎是籠罩在所謂聖人意志的條件之下進行解經的,他充分 信賴《詩序》,以為《詩序》不僅能發明詩人之意,而且可以進一步發顯詩意未盡 的義理,故《詩補傳》的工作之一即是在推闡《序》意。52當然范處義也知道「作 51 歐陽修:《詩本義》,《四庫全書》(台北:商務印書館,1983 年),卷 14,頁 7b。 52 范處義:「大抵序《詩》者主於發明詩人之意,有《序》所言而《詩》無之者,《詩》意未盡故也; 有《詩》所言而《序》無之者,《詩》意自顯故也。學者要以是而觀之。」《詩補傳》,卷 20,頁 10354:24b。《詩序》既可發明詩人之意,還可以發顯詩意未盡之理,當然《補傳》能為《詩序》 所作的就僅是加以推闡了。如其解〈王風‧黍離〉云:「序詩者道東周大夫過豐鎬故都不忍去之 情狀,簡短數言,發明一篇終始之義,至今讀之使人流涕,誰謂《詩序》可無取哉?」解〈小 雅‧鹿鳴〉云:「文武燕飲其臣,又將之以幣帛,禮意厚矣。人臣事君,義當自盡,豈必待此而 後盡其心哉?蓋於朝曰君臣,以名分言之也。於燕曰賔主,以禮意言之也。名分既嚴,禮意未 孚,則君心不通乎下,有懐不盡,勢使之然。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故序詩者始曰羣臣, 終曰忠臣也。上下情通則和樂可知,故曰〈鹿鳴〉廢則和樂缺矣。」又如〈魚藻‧序〉:「〈魚藻〉, 刺幽王也。言萬物失其性。王居鎬京,將不能以自樂,故君子思古之武王焉。」范處義:「凡思 古之詩,終篇皆陳古事,惟〈下泉〉思明王賢伯,上二章刺時,卒章乃有思古之言。〈賔之初筵〉 不言思古,而首二章陳古,後三章刺時。〈大田〉止言矜寡不能自存,〈桑扈〉止言君臣上下動 無禮文,未嘗言思古,而二詩皆陳古事。獨〈魚藻‧序〉言思古之武王,而其詩止言萬物失其 性,王將不能自樂之意,與衆篇特異,先儒泥思古武王之說,遂以是詩三章為武王之事,殊不 知凡言思古皆序詩者發明作詩之意,其閒有詩所不及者甚多,未易悉舉,竊意序詩者謂周之鎬 京,武王始都之,是時萬物皆遂其性,故武王居之則為可樂,今幽王雖居鎬京,而萬物失其性, 幽王豈能獨樂哉?故於詩人言所不及者,以思古武王一言發明詩人言外之意,與孟子賢者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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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者」與「序詩者」兩者不可能重合,但是他認為在意義上《詩序》能夠涵蓋詩 人之意,因此在這個層面上,詩人之意完全被聖人之意所包攝。至於「太師之職」 與「經師之業」這兩層意義,都引不起范處義的興趣,《詩補傳》在〈詩篇目〉中 曾言及周朝設有采詩觀風之官,53但是在實際解經中並沒有就此層面的意義加以 論述,因為這些已經脫離了聖人之志,不是他所關心的重點。 范處義既名其書為「補傳」,正表示此書除了疏釋《詩序》之外,重新作傳是 他致力之所在。他雖自謙「補傳」,但其所補之傳主要是毛公力所未及的文義層面 的傳,亦即《詩補傳》主要是在解經,而且解的是詩的篇旨與章旨方面的大義,54 這一部份他自謂參考了六經史傳,但並未隨文標示出處,至於訓詁,因為《毛傳》 大致已足,所以他僅以《說文》與韻書補其缺;55由於他解經並未旁徵博引,無 樂此,不賢者雖有此不樂之意同。何以知其非武王之事?以詩人之辭意而知之也。」以上分見 《詩補傳》,卷 6,頁 10219:1b、卷 16,頁 10288:3a-3b、卷 21,頁 10361:1a-1b。 53 《詩補傳‧篇目》「先王設采詩之官,求民間之詩,被之弦歌,其用為甚廣。……國之史所以錄 變風之詩者,以其明見國家之得失。」,卷 1,頁 10167:6b、10168:8b。 54 《詩補傳》雖說以補文義之傳為主,但解經時還是得從訓釋文字開始。如解〈衛風‧考槃〉云: 「考,擊也。槃,器也。謂擊器以為樂也。澗,山水之閒也。曲陵曰阿,髙平曰陸。寛謂襟抱 之寛博也。薖,草也,猶言在草野。軸,卷也,猶言卷而懷。詩人謂遯世之士擊器于澗、于阿、 于陸,自得其樂,自非襟抱寬博,安於草野知卷而懷之之道,何以有此樂也?言謂言語,歌謂 歌詠,宿謂止宿,皆以獨言之,蓋詩人指所見之人未嘗有朋儔也。皆以寐寤言之,以其寐寤之 閒得以自如也。永矢弗諼,自誓不忘此樂也。永矢弗過,自誓不復他徃也。永矢弗告,自誓不 以此樂語人也。矢雖有二訓,若訓以陳,則不可加以永字。自誓而必以永,言有終焉之意,此 所謂無悶也。是詩三章皆賦也。」又如解〈王風‧黍離〉云:「憂思亂於中,則瞻視眩於外,閔 周室者,黍稷莫分;念父母者,莪蒿莫辨;此〈黍離〉、〈蓼莪〉所為作也。離離,垂貌。靡靡, 遲貌。摇摇則憂心無所附著也。如醉則憂心狂惑,如人之醉也。如噎則憂心哽塞,如人之噎也。 稷之苖、稷之穗、稷之實,非必謂前後所見,蓋其憂思既亂於中,謂我所見宗周故都盡為禾黍, 豈真黍耶?抑稷之苗、稷之穗、稷之實邪?既不能辨其為黍為稷,豈復計其成之蚤晚為苗、為 穗、為實哉?於是自歎曰:知我者則謂我心憂宗周,不知我者謂我何所求而至此,惑亂人固未 必我知,所恃者天知之耳,彼不知者亦何人哉?意謂宗周顛覆至此而不知憂,亦不近於人情矣。 是詩三章皆賦也。」以上分見《詩補傳》,卷 5,頁 10212:4a-4b、卷 6,頁 10219:1b-2a。 55 范處義:「《補傳》之作,以《詩序》為據,兼取諸家之長,揆之情性,參之物理,以平易求古詩 人之意。文義有闕,補以六經史傳;詁訓有闕,補以《說文》篇韻。異同者一之,隱奥者明之, 窒礙者通之,乖離者合之,謬誤者正之,曼衍者削之,而意之所自得者亦錯出其間,《補傳》大 略如此。」《詩補傳‧序》,頁 10145:1a。按:《詩補傳‧序》所言僅是大概,解詩時未必全然 如此,如解〈靜女〉云:「毛氏聞古者后夫人有女史彤管之法,遂以此詩彤管為女史,鄭氏因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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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是文義或訓詁,我們都很難看出他是如何運用漢以後經學家的研究成果。 其實,今天我們與其說要來考察范處義的研究方法,毋寧說是要檢視其讀《詩》 方法。因為就研究方法來看,范處義並沒有詳密的訓詁,也欠缺嚴謹的演繹推理, 他理解詩篇的方式是信任《詩序》並用心地對文本進行所謂的感悟與體會。《詩補 傳》常出現「玩味」、「熟味」、「味」、「玩」、「詳味」、「玩其辭」、「味其言」等文 字,以此表達其主觀的體會。56這種體會是指深入地體悟詩人之意,范處義強調: 「《詩》不可以言語求,必將深觀其意。」57要求脫離語言文字的拘執,進而體察 詩歌蘊藏的深刻意旨。這裡的不以言語求的意思,應該是要求讀詩者不可以陷入 訓詁的蔽障,而需要以主觀的意識進行探究。這種想法與清儒「訓詁明而後義理 明」之論幾乎恰成反比,58但又不盡然,因為范處義深知不讓讀者理解詩文之意, 《詩序》之言也同時被架空,讀者隨時可以新解取代舊說,所以他除了標榜《詩 彤管筆赤管也,殊不知古以刀為筆,未有用毫毛者,安得有管?……左氏所稱取彤管焉,亦止 取其美物相贈之意,非有取於女史也。竊意古之女史謂之彤,猶他史謂之青,蓋皆用竹簡,青 取殺青之義,則女史加以彤色,容有是理,況女史惟后夫人則有之,何必以人間相贈之彤管, 遂為女史邪?……孌,美態也。彤管,女子所玩之物也,牧,田牧之所也。荑,茅之始生也。 謂女之有美態者,旣以彤管贈男子,其色煒然而光盛,男子恱懌此管之色,謂亦如女之美,此 女贈男之物也,故男子亦自田牧之所取始生之荑以贈女,且謂此荑信美且異矣,猶未可以女之 為美,姑以此為美人之贈耳,此男贈女之物也。說者謂男女相贈荅,與〈鄭風〉贈以勺藥、〈陳 風〉貽我握椒之意同,此固足以發明詩人之本意,然世之儒者例信毛鄭之說,惟歐陽氏斷然不 惑,故竊取之,且證以刀筆,祛千載之疑,而彤史之義亦存而不廢,獨不可以此詩之彤管為女 史爾。」詳《詩補傳》,卷 3,頁 10198:24b-10199:26a。北宋的歐陽修在解〈靜女〉時如此 批判毛鄭之說:「〈靜女〉之詩所以為刺也,毛鄭之說皆以為美,既非陳古以刺今,又非思得賢 女以配君子,直言衛國有正靜之女,其德可以配人君,考《序》及詩皆無此義,然則既失其大 旨,而一篇之內隨事為說,訓解不通者,不足怪也。……彤是色之美者,蓋男女相悅,用此美 色之管相遺以通情結好爾。」《詩本義》,卷 3,頁 2a-3b。范處義接受其說,據以批評毛鄭之 解,可見其糾正舊說之誤不僅是透過六經史傳、《說文》與一些韻書而已。 56 分見《詩補傳‧篇目》,頁 10147:2b;頁 10149:6b;卷 1,頁 10166:4b;卷 2,頁 10177:1b; 卷 2,頁 179:6b;卷 10,頁 10249:2b;卷 12,頁 10265:1b;卷 16,頁 10298:23b;卷 17, 頁 10307:6b;卷 17,頁 10315:21b;卷 18,頁 10328:20b;卷 19,頁 10336:4b;卷 21, 頁 10361:2b;卷 24,頁 10421:21b;卷 25,頁 10427:5b。 57 《詩補傳》,卷 4,頁 10255:5a。 58 戴震:「故訓明則古經明,古經明則賢人聖人之義理明;而我心之所同然者,乃因之而明。義理 非他,存乎典章制度者是也。彼歧故訓義理而二之,是故訓非以明義理,而故訓何為?」《戴東 原集》(台北:大化書局,1978 年),頁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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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出自聖人之手,以提升《詩序》的價值,也要承認《毛傳》的訓詁已經詳盡, 不足的僅是文義的解釋而已,所以他主要是要「補」毛公在文義上所不足的「傳」, 於是,我們可以這麼說,范處義的「補傳」,與其說是補毛公的《傳》,不如說他 重新作《傳》。不像孔穎達的《正義》,疏解的對象還得包括《鄭箋》,范處義是連 原始《毛傳》都可以擱置在一旁,遑論《鄭箋》?當然更加可以忽略孔氏的《疏》 了。我們亦不妨說,范處義在他所處的時代複製了一個毛公,既然他本身已是另 一個毛公,又何須理會其他漢唐注疏?在范處義看來讀《詩》的最佳方法是:「善 讀古人之詩者,當以文義求,不當拘於章句。」59然而,「不拘於章句」的結果往 往就是,所有的理解關鍵全在個人的主觀意識。 王質《詩總聞》的體例比起范處義的《詩補傳》可以說創意十足。他在每一 篇詩的最後面都標出「總聞」之名,用以討論各詩詩旨。另外還有「聞音、聞訓、 聞章、聞句、聞字、聞物、聞用、聞跡、聞事、聞人」共十聞,用以解說詩中文 字聲音、字義、章句、訓詁、器物、作用、地理、制度(故事、本事)、人物等。 並非每一篇詩都具備這十「聞」,王質會視解釋需要而安插設計。另外有「聞南、 聞風、聞雅、聞頌」以解釋南、風、雅、頌四始,這算是特別說明部分,不算常 例。60 王質雖然標舉出十「聞」以解釋詩的各項意義,但是除了「聞音」之外,其 餘九項出現的次數並不多,而且這十「聞」的區分也不是很恰當。61就所「聞」 的形式來看,王質企圖由基礎的訓詁為出發點,進行對《詩經》的理解,這是自 漢以後很常見的通釋體例。但是就內容來看,王質所「聞」之類項雖多,然內容 59 《詩補傳》,卷 19,頁 10339:17b。 60 後人面對《詩總聞》」的體例,褒貶不一,貶抑的以趙制陽《詩經名著評介第三集》(台北:萬卷 樓圖書公司,1999 年)為代表,詳該書頁 175-179。稱揚的以李家樹《詩總聞研究》為代表, 李氏以為總聞體有「別出心裁」的優點,而且「聞」為考證之意,總聞體中有許多是「著意考 證事實」,不求新奇誇張,實事求是的味道,詳該書頁 14-15。依筆者實際閱讀體驗,王質的設 計雖別緻,但往往割斷讀者閱讀的情緒,可說花俏有餘,實用不足。 61 根據趙制陽統計,《詩總聞》中十「聞」出現的次數為:聞音 254 次,聞跡 47 次,聞訓 38 次, 聞物 33 次,聞事 28 次,聞字 23 次,聞人 22 次,聞用 21 次,聞句 15 次,聞章 11 次。總計 492 次,除聞音外,其他九項總計為 238 次。趙氏又云:「十聞之分難以釐清;況人、物、事、用與 字、訓之間,本有相互依存關係,難以截然劃分;如強制劃分,必然顧此失彼,自致矛盾。」 以上分見趙制陽:《詩經名著評介第三集》,頁 1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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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雜,選取並無一定的標準。其中固然也有承襲前人見解之處,但是更多的是自 出新意。另外,王質對於所「聞」的內容並沒有作源頭說明,也幾乎沒有論辯過 程,訓詁的成績不算突出。62大致而言,《詩總聞》的訓詁相當主觀,解釋時並未 提出充足的客觀資料為證,這和他著書之初的企圖有些脫節,63一來這可能是因 為實際操作原本就不一定能達到寫作的目標,二來這種態度跟他探索《詩經》意 旨的方法也有一些關係。 王質在〈周南‧葛覃‧總聞〉言:「說《詩》當即辭求事,即事求意,不必縱 橫曼衍。若爾將何時而窮?……遺本旨而生他辭,竊取其美以覆芘其不知,此談 經之大病也。」64這是表示解讀《詩經》要從文字上探求事實,由事實中鑽研真意, 而不必縱言夸談,橫生枝節。他也提到:「後之觀《詩》者,于文既無所攷,於《序》 又不可全憑,惟精思細推,至無可奈何而後已。然事實雖亡,物情猶在,則亦未 至于甚無奈也。」65認為解讀《詩經》必須要「精思細推」,全面而深入地思考。 這樣的思考之所以會有效,66乃基於古今之物情與人情相同。以「人情」推求詩 62 關於王質《詩總聞》十聞的內容分析,可參見陳昀昀:《王質詩總聞研究》(台中:東海大學中文 所碩士論文,1986 年),第 4 章,〈詩總聞十聞重要內容研究〉,頁 29—95。按:陳氏謂「十聞」 所論若依性質加以歸納,摘其要點,可分為音韻、訓詁、章句、異文四方面,本文總其名為訓 詁。 63 按:王質在《詩總聞‧原例》中表明其特立「十聞」的目的在於實事求是的考證,內容涵蓋《詩 經》中的文字、聲音、義訓、章句、器用、地理、人物、史事……等等。他說:「凡字義,是古 訓多不同,隨語生意,……故語意多暗失,作『聞訓』二。」「古字固多通用,……但不可率情 變文以附合己意,作『聞字』五。」「凡鳥獸草木,是古物無異今物,但稱謂差殊,……切不用 求奇喜新,婉轉推測,……作『聞物』六。」「凡器物,是古今尤無定,輾轉差殊。今一鄉一里 其所用,制度稱謂各有不同,……而況方俗隔絕,年代深邈;但首尾前後以意細推即出,縱不 即出,久當自省,作『聞用』七。」「凡在處,是山川土壤州縣鄉落,皆不可輕認;亦必左右前 後參伍錯綜以相推測,或可得其真,……作『聞跡』八。」「凡事實,是古事安可容易推尋?但 先平心精意,玩熟本文,深繹本意,然後即其文意之罅,探其事實之跡,雖不可考,而亦可旁 見隔推,有相沾帶,自然顯見,作『聞事』九。」《四庫全書》,第 72 冊,頁 435。 64《詩總聞》,卷 1,頁 6。 65《詩總聞》,卷 6,頁 118。 66 王質使用「即辭求事,即事求意」「精思細推」的方法,有時確實能收直探詩旨之妙。例如其解 〈邶風‧燕燕〉云:「二月中,為乙鳥至,當是國君送女弟適他國,在此時也。」解〈衛風‧竹 竿〉云:「此去家歸人猶在衛,故不離淇水也。舉目不見,舉足難至,雖近亦以為遠,所謂寸步 千里,前人亦常見吟詠之間。」說〈王風‧君子於役〉:「當是在郊之民,以役適遠,而其妻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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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觀點並非王質所創,北宋歐陽修已先提出類似的見解。67這樣的觀點在《詩 總聞》中常被提出:「大率論古當以人情推之」、「大率詩發于眾情,出于眾辭,難 拘以定律也」、「今古雖異,人情不遠也」。68除了「即辭求事,即事求意」與「精 思細推」兩種方法,王質也強調「涵泳本文」的重要性,藉著涵泳本文,可以幫 助我們瞭解詩中所述事蹟、疏通上下文意,進而掌握詩旨。69以上這些都是王質 拋棄《詩序》與舊說,敢以己意直探《詩經》之義的最核心的理論基礎,而要達 到這樣的目標,章句、名物、訓詁、史事等之多聞,顯得不是絕頂重要。 比較范、王二人的解《詩》方式,可知兩者門徑一致,范處義主張「善讀古 人之詩者,當以文義求,不當拘於章句」、「學《詩》者宜以志求之」,70王質認為 讀《詩》要「以人情推之」、「精思審是」,71這些不僅是孟子「以意逆志」的解《詩》 路線,72也是宋代學者乃至今之學者常使用的方式。這樣的解詩方式,其核心是 日暮之時,約雞歸棲,呼牛羊來下,故興懷也。大率此時最難為別懷,婦人尤甚。」說〈王風‧ 中谷有蓷〉:「嘗見旱歲道途夫婦相攜相別,有不忍別之情,于男女亦然。此事自古有之。初嘅 嘆,吐氣之微也;次條歗,吐氣之猛也;次啜泣,吐聲而又吐液也。此分攜之時也,所見亦然。 今古雖異,人情不遠也。」以上分見《詩總聞》卷 2,頁 26、卷 3,頁 58、卷 4,頁 64、卷 4, 頁 66。這些說解或許可以引起多數讀者的認同。另如解〈小雅‧菁菁者莪〉云:「諸侯喜見王者, 凡經歷覽觀,皆樂事賞心也。」《詩總聞》,卷 10,頁 173。此係國君喜見賢者和君子喜見國君 兩舊說之外的第三說,也有學者表示支持。詳拙著《詩經選注》(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2 年),頁 372-373。 67 歐陽修《詩本義》云:「古今人情一也,求《詩》義者以人情求之,則不遠矣。」《四庫全書》 第 70 冊,頁 222。按:歐陽修在王質之前先提出以「人情」推求詩意的觀點,此事頗為今之學 者所重視,因此諸家在分析王質《詩總聞》的特質時,也往往言及此點,詳鄒然、賈利芳:〈苦 心立言,自成一家—王質詩總聞的學術創獲〉,《江西師範大學學報》,2004 年,第 37 卷 1 期, 頁 58-59。李家樹:《詩總聞研究》,頁 29-31。徐雁平:〈王質詩總文中的因情求意〉,收入《南 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03 年第 2 期,卷 40,頁 129—136。其中,鄒 然、賈利芳以為王質之說係受到歐陽修之影響。 68 《詩總聞》卷 2,頁 34;卷 3,頁 48;卷 4,頁 66。 69 除了前引《詩總聞‧原例》中於「聞事」所云「先平心精意,熟玩本文,深繹本意,然後即其文 之罅,探其事實之跡」之外,王質又於「聞人」下云:「其隱昧遺落,亦就本文本意及旁人左右 推量。」《四庫全書》,第 72 冊,頁 435。 70《詩補傳》,卷 1,頁 10172:15b。 71《詩總聞》:「吾儒安可不精思審是,無負古也。」卷 1,頁 10。 72 孟子反對春秋以來讀《詩》斷章取義的傳統,他主張採用「以意逆志」法讀《詩》,詳《孟子‧ 萬章上〉,第 4 章,《孟子注疏》(台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頁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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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心揆心」,其功用是心理解釋,其主觀條件是解釋者心靈所具有的那種先在的 「意」,而其客觀條件則是「同類相似」、「人情不遠」,亦即人與人之間的心理同 構,正是聖人與凡人、歷史的人與現實的人的這種心理間同構性,決定了以意逆 志的可能。73孟子的「以意逆志」說是為了破除春秋時代流行的「斷章取義」、「以 辭害志」的讀《詩》法而推出的,以今日的文學讀解理論來看,屬於「作者中心 論範式」。這種從作家及其創作活動中去揭示藝術謎底的方式常會導致讀者「我」 的主體性失落,74既然世上沒有一位讀者的生活與美感經驗是完全相同的,則每 一個人都以自己的「意」來「逆」詩人的「志」,所得的結果必然出現分歧的現象。 換言之,范、王二人的讀者若依其所示的方式讀《詩》,必然可以讀出不同於范、 王二人的理解。 朱熹曾對宋代《詩經》研究者的研究方式與成果提出簡單的說明:

至於本朝劉侍讀(敞)、歐陽公(修)、王丞相(安石)、蘇黃門(轍)、

河南程氏(頤)、橫渠張氏(載),始用己意,有所發明。雖其深淺得失

有不能同,然自是之後,三百五篇之微詞奧義,乃可得而尋繹,蓋不待

講於齊、魯、韓氏之傳,而學者已知《詩》之不專於毛、鄭矣。

75 朱熹點出自宋代劉敞以後的許多經學研究者,用「己意」解經而能有所發明,並 且為《詩經》學別開生面,跳脫《毛傳》、《鄭箋》的限制,發掘生成出許多新的 意義。76當然這樣的新義創生所使用的方式往往並無強力的、客觀的論證加以支 73 周光慶:《中國古典解釋學導論》(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358-359。 74 龍協濤:「中國傳統的『以意逆志』派,發展到極端,不僅以千方百計揣摩古人之『志』為旨歸, 而且還要今人之心與古人之心絲絲入扣,契合無間。……解詩者必須先反覆涵詠,使己身己心 與古人之身之心合一,即要使自身先變成杜甫,用杜甫的思維方式和思想觀念去感受其詩,這 樣才能得杜詩之真諦。這是儒學先生們僵化的思想路線在解詩中的反映。古人作詩,靈感所至, 思緒風發,驟然篇成,此中況味,連詩人本人也難以說清,怎麼能要求千百年後的讀者去做勞 而無功的還原和復原的工作呢?」《文學讀解與美的再創造》(台北: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3 年),頁 17。 75 朱熹:〈呂氏家塾讀詩記後序〉《朱子文集》(台北:德富文教基金會,2000 年),第 8 冊,頁 3806。 76 按:朱子之文係為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而寫,《讀詩記》屬舊派說《詩》之作,朱子讚其 「足以息夫同異之爭,而其述作之體,則雖融會貫通,渾然若出於一家之言,而一字之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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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而是主觀的判斷與假定。范處義、王質分別代表傳統尊經守《序》與新銳解 經廢《序》的兩大派別。但是他們使用的研究方式都是用「己意」進行對詩文的 理解。尤其在需要證據支持的許多論點上,范處義與王質並沒有使用客觀有效的 證據加以論述,反倒像是個人信念上的表達與闡述,在此基點上兩人有其共同之 處。

四、

《詩經》學史上的定位

各門專史(專科史)的出現是近代歷史著述中的一大特點,經學歷史是屬於 中國自己的一門專史。經學研究成果作為考察的對象時,所有的成果都是歷史文 獻。歷史學者會從歷史文獻的個體上研究其材料來源、編著過程、體裁、體例、 內容及其價值,從整體上揭示歷史文獻的產生和發展的原因、過程,研究各個時 期歷史文獻的特點,及各個時期歷史文獻的繼承性。77 宋代經學是中國經學發展史上的一大變局,其時的《詩經》研究者超過百家, 今日憑藉著我們對於宋代《詩經》研究大環境的認識,要理解《詩補傳》與《詩 總聞》兩書的解經特色不會太困難,不過,當我們將兩本著作還原到其歷史文獻 的本質時,要找出其適當的定位,還是得運用一些理論。 英國歷史學者 John Tosh 以為,比較歷史學和自然科學在基本的方法論的設想 上是趨於一致的。他指出,奧地利的卡爾帕柏(karl Popper,1902-1994)認為科學 知識不是由法則定理組成的,而是由最好的有效假設組成的;它們與其說是確鑿 無疑的知識,不如說是暫時的變化的知識。我們的理解在新假設形成的過程中發 展,這些新的假設超越了目前可得到的證據材料,它們必須比照未來的觀察來驗 證,或者證實或者證偽。科學的方法是假設和努力證偽之間的交換,或是創造性 思想和批判性思想之間的交鋒。歷史學在這方面與自然科學類似,但有個重要的 事之義,亦未嘗不謹其說之所自。」然又謂:「及其斷以己意,雖或超然出於前人意慮之表,而 謙讓退託,未嘗敢有輕議前人之心也。……此書所謂『朱氏』者,實熹少時淺陋之說,而伯恭 父誤有取焉。……乃略為之說,因并附其所疑者……。」《朱子文集》,第 8 冊,頁 3806-3807。 顯見朱子對於典型的舊派之作較無好感。 77 詳王余光:《中國歷史文獻學》(台北:天肯文化出版公司,1995 年),〈緒論〉,頁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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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是,在歷史學裡,允許發揮想像,這個想像不局限於形成假設,而是滲透在 歷史學家的思維裡。歷史學家關心的不僅是歷史的解釋,他們還力圖重現或再創 造歷史。78 上面的論述主要是要引出並呼應英國著名哲學家柯林伍德(Collingwood,R.G, 1889-1943)所提出的「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的觀點,79根據這樣的觀點,歷史 學家的任務就是在自己的心靈中重演(reenact)古人的思想,歷史學的證據是古 人的思想方式,而古人的思想同時也是今人思想方式的組成部分,所以,討論歷 史事件必須兼重人物與事件之外在性與內在性的兩面看法,所謂外在性是事件的 物質條件,內在性是事件中人物之思想狀態。80 如果說,「任何理解都是歷史的理解」,81那麼,以柯林伍德提出的歷史觀點 來考察范處義《詩補傳》與王質《詩總聞》在《詩經》學史上的意義,很容易得 到具有解釋效力的論述,那就是:范處義《詩補傳》尊經信《序》的主要動機是 為了對抗宋朝日趨激烈的疑經廢《序》的學術潮流,而王質《詩總聞》恰恰是承 接、發揚這種疑經廢《序》的學術傾向。82 78 詳英國 John Tosh 著,趙干城、鮑世奮譯:《史學導論─現代歷史研究:目標、方法、新方向》 (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6 年),頁 160-161。 79 柯林伍德所謂的「思想」包含歷史人物的主觀意圖、動機、人物所處的客觀環境,以及面臨環境 形勢可能應對的實踐推理,另外還有制約人行為的社會、文化因素。詳柯林伍德著,何兆武、 張文杰譯:《歷史的觀念》(The Principle of History)(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 年), 頁 242—249。 80 詳柯林伍德著,何兆武、張文杰譯:《歷史的觀念》,頁 215。余英時:〈一個人文主義的歷史觀 ──介紹柯靈烏的歷史哲學〉《歷史與思想》(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9 年),頁 223—246。相 關資料可參何兆武:〈論柯林武德的史學理論〉,《歷史理性批判論集》(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1 年),頁 187—235。 81 李澤厚:《美學四講》(台北:三民書局,1996 年),頁 22。 82 清初的朱彝尊以為棄《序》言《詩》始於王質:「自漢以來,說《詩》者率依〈小序〉,莫之敢違, 廢《序》言《詩》,實自王氏始,既而朱子《集傳》出,而盡刪《詩序》,蓋本孟子以意逆志之 旨,而暢所欲言。後之儒者咸宗之。」《曝書亭集》(台北:世界書局,1964 年),頁 422。《四 庫全書》抄本的《詩總聞》在卷前的〈提要〉言及「自漢以來,説《詩》者多依〈小序〉,蘇轍 《詩傳》始去取相半,其廢《序》言《詩》,則鄭樵唱而質和之也。質自謂『覃精研思幾三十年, 始成是書』,吳興陳日强跋而鋟之,富川稱其『以意逆志,自成一家,雖間涉穿鑿,亦可謂苦心 立言者矣。』日强跋又曰︰『其刪除〈小序〉,實與文公朱先生合。』今考其書,雖廢《序》說 《詩》與朱子同,而其為說則各異。跋作於淳祐癸夘,朱子之學方盛,故日强假之以重質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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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歷史元素放進幾種關照角度不同的《詩經》學著作之撰述緣起中,以上論 述范處義存《序》與王質廢《序》的動機是相當合理的。范處義本人在《詩補傳‧ 序》中就特別強調其撰作動機即是在與當時疑經反《序》的潮流對抗,83他認為 《詩序》保留聖人對《詩經》的理解,在意義上具有不可動搖的神聖性,所以《詩 序》就是理解《詩經》的根本依據。范處義的自白,成為日後學者撰寫《詩經》 學史的重要依據,多數學者以此推衍其意義與價值,84然後點到為止地指出《詩 究非確論也。」這一段話在單行本的《四庫全書總目》中保存一部份,《總目》又云:「南宋之 初,廢《詩序》者三家,鄭樵、朱子及質也。」《四庫全書總目》,第 1 冊,頁 338。按:朱彝尊 與《四庫提要》的說法並不相同,筆者在此有必要略作說明。本來王質的著作與朱子的《詩集 傳》問世之先後不易遽定,但王質在解〈魯頌‧閟宮〉與〈商頌‧長發〉時都引用了朱氏之說, 故《詩總聞》應該晚於於《詩集傳》,且朱子自言「舊曾有一老儒鄭漁仲更不信〈小序〉,只依 古本與疊在後面。某今亦只如此,令人虛心看正文,久之其義自見。」「向見鄭漁仲有《詩辨妄》, 力詆《詩序》,其間言語太甚,以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後來子細看一兩篇,因質之 《史記》《國語》,然後知《詩序》之果不足信。」《朱子語類》(台北:華世出版社,1987 年), 頁 2068、2076。我們沒有理由不採信朱子之言。亦即,朱彝尊以王質為朱子之先導,是不足憑 信的。再者,王質的《詩總聞》要至其過世五十年後才刊行,因此就「影響」的發生角度來看, 王質也不能拔頭籌。宋代的疑經風氣導致學者對《詩序》的質疑,這種質疑始於北宋,如歐陽 修《詩本義》對部分〈小序〉所闡釋的詩意進行了直接的批駁,此一質疑《詩序》的態度到南 宋鄭樵達到了高峰。鄭樵的《詩辨妄》對《詩序》的來源以及釋意採取全面性的強烈攻擊的態 度,雖其著作並非整體性地疏釋《詩經》,然而其對《詩序》的存在價值提出徹底的否定立場, 形象極為鮮明,這點深深影響了朱熹的《詩經》學著作。但是朱熹對於多數的《詩序》內容仍 然保持尊重的態度並且不吝於使用在《詩集傳》中,亦即,《詩集傳》在表面上不存《序》說, 但實際說解時又不時引進《詩序》的意見。與朱熹同時的王質在撰寫《詩總聞》時採取積極地 廢《序》立場,全書也是不標《詩序》,逕自對詩旨進行討論,且大多數詩篇的解釋不與《詩序》 同,就這點來看,王質《詩總聞》雖非第一位標舉全面廢除《詩序》者,然而在實際經解操作 上,他是宋代第一個(或許也是唯一)將廢《序》立場清楚地表達並且貫穿在全《詩》的疏釋 中的學者。《詩總聞》並不在每一篇的釋義激烈地攻訐《詩序》,但是作者有意地忽略所有的《詩 序》文字,並且大多數詩篇他都要另出新說,比起朱子,這才是全面性地廢《序》言《詩》的 作風。所以筆者的看法是,鄭樵首先倡議棄《序》言《詩》,朱子的《詩集傳》表面上做到了這 一點,而王質則將這樣的理論發揮到了極致,《詩總聞》是裡外都廢《序》言《詩》。 83 范處義:《詩序》先儒比之《易‧繫辭》,謂之〈詩大傳〉。近世諸儒或為小傳、集傳、疏義、注 記、論說類解,其名不一。既於詁訓、文義互有得失,其不通者輒欲廢《序》以就己說。學者 病之。《補傳》之作以《詩序》為據,兼求諸家之長。」〈詩補傳‧序〉,《詩補傳》,頁 10145: 1a。 84 《四庫全書總目》:「儒者不肯信《傳》,其弊至於誣經,其究乃至於非聖,所由來者漸矣。處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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