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計畫
壹、依據
依據中華民國109 年 12 月 25 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 1090154140 號 函發布之「教育部推動戶外教育實施計畫第二階段(109-113 年)」辦 理。
貳、目的
一、透過徵選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促發教師關注戶外教育 之教學創新,並逐步建立獎勵機制,鼓勵教師投入戶外教育教學。
二、選出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提供學習典範,並讓獲獎教 師現身分享,達到宣傳與優化之作用。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肆、徵選對象及組別
一、徵選對象:現任職於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教師(含代理、
代課教師)。
二、徵選類別:分為優質課程模組及創新教學案例兩類。
三、徵選組別:每類徵選包含以下兩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組以該 教育階段之學生為課程與教學活動實施對象)。
四、每團隊最多以5 人為限;可跨校參加徵選,但不得跨組別與類別 報名投件;同一稿件僅能投稿 1 個組別及類別,每人(團隊)皆 限制投稿1 件。
伍、徵選內容及格式
一、徵選主軸:以「戶外教育融入領域教學」為主軸,戶外教育是泛 指「走出課室外」的學習,包括校園角落、社區部落、社教機構、
特色場館、休閒場所、山林、鄉野、海洋、水域、自然探索、社 會踏查、文化交流等體驗學習,透過走讀、實作、觀察、探索、
互動、反思等歷程,結合五感體驗的融合學習,讓學習更貼近學
習者的生活經驗。本徵選不限領域,請針對戶外教育結合各領域 的課程或教學規劃提供教學/課程設計及教學實踐與檢討,並提 供3 分鐘短片以呈現學習歷程與成效。
二、徵選內容:
(一)優質課程模組(以下簡稱課程模組):以「戶外教育融入領 域教學」為主軸,設計課程主題,在該主題中規劃二到四 個教學活動單元、每個教學活動單元二到五節課,其中各 單元應該被涵蓋在課程主題中,但單元與單元之間彼此獨 立,可以單獨實施其中一個單元,惟同一單元中各節課之 間可以相互關聯。
(二)創新教學案例(以下簡稱教案):以「戶外教育融入領域教 學」為主軸,設計一個教學活動單元的教案內容,不限節 數,惟該教案內容應實施於同一學習對象。
三、徵選格式
內文A4 直式橫書、左側裝訂、單行間距、插入頁碼、字型大小 12 號。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刪,包含附錄總頁數至多 30 頁。電子檔案光碟內含繳交資料(附件 1、附件 2)及 3 分鐘短 片,文件檔以 ODF 及 PDF 格式儲存;影音檔以 wmv、mpeg、
mpg 或 mp4 格式儲存,片頭標示課程主題(或教學單元)名稱 與第一作者姓名;圖片檔需另以jpg 檔提供。
陸、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截止期限: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截止,郵寄報 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流程:
(一)下載徵選相關附件表單。
(二)完成線上報名及郵寄紙本資料:請於截止日前至國立臺灣 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頁(http://tmec.ntou.edu.tw/)
「110 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專區進行線上報名,及郵寄紙本資料。
三、繳交資料:
(一)110 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報 名表【附件1】 一份
(二)110 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設 計格式【附件2】一式五份
(三)電子檔案光碟(內含附件1、附件 2 及 3 分鐘短片)一份
柒、評選標準
一、評選方式:
(一)初審:採書面審查,依本署所定錄取名額之二倍名額推薦 成為決選名單。
(二)決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由評審小組評選出獲獎作品。
二、評分項目:
評分項目 項目說明 比重
主題明確 內容完整
1.符合本次徵選主題與目的,具戶外教育相關概念特 色,針對領域學習與統整。
2.教學活動內容符合學習目標,包含前、中、後教學 脈絡安排完整。
3.學習目標以及課程連結素養導向設計連結度。
25%
規劃適切 優質創新
1.教材與活動符合戶外教育學習內容,可在教學現場 完整執行。
2.課程模組:教學活動規劃可行性高且易於推廣;
教學案例:單元內容具特色、教學創新。
25%
教學實踐 省思建議
1.能從學生學習情形進行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策略。
2.針對原教案進行修正,以更適切建議提供未來教學 推廣。
25%
其他 課程評量機制、風險管理機制與落實狀況、發展校本
課程等。 25%
合計 100%
捌、獎勵內容
一、獎勵名額:
(一)優質課程模組:從各組選出特優 3 至 5 件、優等 5 至 10 件、佳作10 至 15 件。
(二)創新教學案例:從各組選出特優 3 至 5 件、優等 5 至 10 件、佳作10 至 15 件。
二、評審團隊得視參選作品數量及品質,增減獎項名額。
三、獎勵方式:
(一) 優質課程模組:特優;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25,000 元;優等;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15,000 元;佳作;
頒發獎狀乙紙。
(二) 創新教學案例組:特優;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 15,000 元;優等;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 10,000 元;
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四、獲獎名單公布於戶外教育資源平台(https://outdoor.moe.edu.tw/)
及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臺 灣 海 洋 教 育 中 心 網 頁
(http://tmec.ntou.edu.tw/)。
五、獲獎之單位及個人應配合參與本署辦理之教育經驗分享及教學 理念傳承相關活動(如:頒獎典禮與後續推廣宣傳所需之檔案), 並參與本署辦理之相關會議及活動,分享推動經驗與成果。
玖、著作使用權相關事宜
一、參選作品送件時,同意本作品於得獎後即無償授權予本署與相關 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宣導與非營利目的,得以對本作品(含文、圖、
影音等)永久、不限次數、不限地區之出版、典藏、推廣、借閱、
重製、複製、公開發行、發表、展示、宣傳等方式使用本作品。
二、參選者須為參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選作品倘有使用他人之 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選者自行承 擔,與本署無涉。
三、獲獎之團隊及個人成果檔案(含書面資料、教學及成果影片等)
以創用 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版臺灣」
之授權方式上傳至戶外教育資源平臺及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分享給全國各學校教師參考使用。
壹拾、履行個資法第 8 條告知義務聲明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 條之規定,告知參選者下 列事項,請參選者於報名本徵選活動時詳閱:
一、本署及承辦單位取得參選者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 本徵選活動相關作業,其蒐集、處理及使用的個人資料受到個資
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資料如報名表單內文所 列,利用方式為獎項公告及相關資訊通知,包括學校名稱、個人 姓名、聯絡方式及獲獎成果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
範圍與對象為本署及承辦單位。
二、就本署及承辦單位蒐集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 條規定個人得 向本署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 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本署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 留者,得不依個人請求為之。
三、參選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僅供於承辦單位 內部建檔及本署推廣使用,惟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本署將無法 受理本活動報名。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作品須以中文創作,不接受翻譯作品。得獎作品如有發現抄襲、
已公開發表或違反著作權者之情事,除取消參選資格外,獲獎者 應繳回該作品獲得之獎項、獎金;如過程導致本署或其他任何第 三人損害,參選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另因填寫資料錯誤以 致無法接獲比賽相關訊息,本署將不負任何責任。
二、作品如有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報名資料填寫不 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之情形者,將不列 入評選,本署亦不另行通知。
三、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選者於參加本徵選時,即同意 接受本徵選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徵選注意事項之行為,
本署得取消其參選或得獎資格。
四、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署之事由,
以致參選者或獲獎者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 或毀損之情況,本署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選者或獲獎者亦不得 有異議。
五、本署保留最終修改、暫停或終止本徵選計畫之權利;若有任何更 動,以本徵選官方網站公告資料為準,不另行通知。
壹拾貳、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