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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期初報告審查意見回應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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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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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錄一 期初報告審查意見回應一覽表

(總體計畫、即時性議題及諮詢服務)

期初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會議決議

1、有關人力調配問題,因 3 月後 WTO 談判將更加密集,台星及雙邊 FTA 之研 究需求亦將增加,請中經院預作規劃,俾確保研究品質。請貿易局多邊組 再 與中經院進一步討論。

2、請中經院依據各委員之意見納入修正。

※ 個別審查委員意見

(一)外交部林簡任秘書明誠(林科長美呈):

1、 部 分 計 畫 用 語 宜 統 一 : 例 如 「 TPP」

即有「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協定 或「泛」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協定。

感謝評審意見,已統一修正為「跨太 平洋夥伴協定」。

2、第 11 頁,研究人員多所重複,部分 研究同仁或分研究(或協助)4 項議 題,似可多納其他研究人員,以擴大 培養人才。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研 究 議 題 分 工 較 細 , 故 需 研 究 人 員 相 互 支 援 搭 配 。 部 分 議 題 需 求 較 低 , 故 此 一 結 構 不 至 於 影 響 研 究 之 進 行 。 又 在 整 體 經 費 逐 年 持 續 下 降 的 限 制 下 , 本 研 究 近 年 已 陸 續增聘研究人力。

3、第 22 頁,培養人才部分,校園宣導 僅 建 「 WTO 大 專 青 年 營 」 及 「 校 園 講座」。鑒於外交部倘邀訪 WTO 外 賓 例 均 安 排 赴 WTO 中 心 演 講 或 座 談,或可擴大邀請青年學者或由中心 和學校研究結合,使更多青年學者及 研究生得接觸 WTO 官員,以擴大人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研 究 當 配 合 外 交 部 進行安排,以強化宣導效果。

(2)

期初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4、第 26 頁,專家平台建議增列法律人 才(目前近 7/35 人),以因應未來更 複雜且可能更多的爭端解決案件。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研 究 將 朝 此 方 向 努 力。

(二)工業總會林顧問永樂:

1、本年 WTO 中心繼續執行去年開始三 年為期計畫的第二年,在運作架構、

研究方向、工作內容及執行方法各方 面,大體上均延續既定模式,惟配合 經濟情勢變化及政策需求,似將加強 對 於 雙 邊 合 作 及 區 域 整 合 議 題 的 研 究與服務。由於本年計畫經費略有減 少,執行單位在資源投入、人力配置 及工作量質各方面如何因應?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為 因 應 此 一 趨 勢 , 本 研 究 團 隊 在 過 去 二 年 中 , 所 有 研 究 人 員 均 已 開 始 投 入 參 與 雙 邊 及 區 域 整 合 議 題 , 目 前 已 無 僅 參 與 多 邊 議 題 研 究 之 人 員 , 已 累 積 相 當 能 量 , 並 已 開 始 邀 請 中 經 院 其 他 單 位 之 研 究 同 仁 參 與。

2、 關於專題研究部分,99 年專題研究 (10)「 WTO 杜哈回合談判進展之盤點 及 對 我 國 影 響 分 析 」 原 規 劃 為 2 年 期,第 1 年為議題盤整及質化分析,

第 2 年則為進展補充及量化分析,惟 經查本年 12 項專題並未將其納入延 續 研 究 ? 若 鑒 於 杜 哈 回 合 談 判 停 滯 不前,或其他因素而無延續必要,或 改以其他工作形式取代,經委辦單位 同意後宜於總體計畫中說明,便於日 後查考。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經 與 需 求 單 位 討 論 , 因 杜 哈 進 展 緩 慢 , 因 此 今 年 度 將 採 取 機 動 方 式 支 援 。 若 有 談 判 進 展 之 研 究 需 求 , 將 以 即 時 案 或 諮 詢 案 方 式 進 行 研究。

3、關於諮詢服務部分,本年規劃至少提 供 45 件書面諮詢報告,明顯低於 99 年規劃的至少 60 件。其原因係本年 經 費 較 少 ? 或 諮 詢 服 務 實 際 需 求 已 逐年減少?根據 WTO 中心的統計,

諮詢服務案件數已從 2005 年最高峰 162 件降至 2010 年最低點 51 件,究 係 諮 詢 服 務 需 求 日 減 ? 或 諮 詢 服 務 功 能 有 限 ? 或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能 力 提 昇 ? 或 純 係 經 費 日 縮 所 致 ? 願 聞 其 詳。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年 度 諮 詢 案 件 減 少 , 主 要 係 因 經 費 刪 減 所 致 。 至 於 需 求降低部分,除 WTO 進展緩慢,且各 單 位 已 具 備 相 當 國 際 經 貿 事 務 之 能 量 外,過去 2 年各單位多以兩岸議題為 工 作 重 心 , 而 此 一 議 題 經 決 議 不 宜 利 用 本 計 畫 資 源 進 行 研 究 , 亦 為 致 使 需 求降低之原因。

(3)

期初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曾處長雪如(蔡組長瑞娟):

1、總體計畫:政府在對民眾宣導與他國 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效益時,除文字 說明外,常需提供總體經濟效益具體 數 據 為 佐 證 。 目 前 在 進 行 WTO 及 FTA 相 關 議 題 的 前 期 可 行 性 研 究 , GTAP( 全 球 貿 易 分 析 模 型 ) 仍 為 各 國所採行的主要模擬模型,為由於服 務 貿 易 的 複 雜 性 及 重 要 性 越 來 越 高,而 GTAP 由於模型本身的限制,

不 易 解 決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效 益 行 量 問題,因而 GTAP 模擬之總體經濟效 益數據頗具爭議性。建議中經院可參 考先進國家處理此議題的經驗,藉由 國際交流引進新模型或成立 FTA 計 量 模 型 工 具 小 組 , 提 升 模 型 的 說 服 力。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研 究 團 隊 模 型 小 組 當 致 力 於 提 升 經 濟 模 型 之 運 作 成 效 , 並 注 意 國 際 間 之 最 新 發 展 。 對 於 服 務 業部分,已開始嘗試利用 FTAP 模型。

2、即時性議題:

(1)2004 年迄 2010 年,即時行議題共 計提案 160 件;其中國貿局、外交部、

中經院分局提案單位前 3 名。請問當 中經院為需求單位時,如何填寫評鑑 表?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由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主 動 建 議 適 合 進 行 研 究 之 案 件 者 , 係 由 中 經 院 建 議 後 , 經 由 主 政 單 位 認 為 確 有 研 究 需 要 而 提 出 。 滿 意 度 評 鑑 表 由 提出單位填寫。

(2)專題研究與即時性議題的重要性有 時難分高下,但執行期間卻明顯有差 異。即時性議題執行期間以 1 至 6 月 為度,專題研究則以 1 年為度,且專 題研究提案單位需先提案,並更國際 經 貿 策 略 聯 盟 布 局 小 組 年 底 開 會 討 論決定後方納入下年度研究清單。由 於國際經濟情勢瞬息萬變,焦點議題 23 個月間亦可能異動,為保留專題研 究 的 議 題 空 間 及 提 供 較 充 分 的 執 行 期間,建議年底可先排定下年度專題 研究議題研究優先順序,確定無其他 更重要的專題議題後方執行。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研 究 團 隊 將 持 續 與 需 求單位討論改善。

(4)

期初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3、諮詢服務:

(1)工作項目(3)參與 WTO 等國際組織 之 相 關 會 議 , 此 與 總 體 計 畫 項 下 之 國 際 交 流 ( 與 國 際 知 名 智 庫 其 各 國 WTO 相關研究中心進行交流)有無 交集?

(2)WTO 中心能否說明執行專題研究、

即 時 性 議 題 研 究 以 及 諮 詢 服 務 的 心 得,以及期望提案單位配合之處。

(1)感謝評審意見。諮詢服務之參與 國 際 組 織 相 關 會 議 , 係 經 由 工 作 分 組 會 議 提 出 派 員 出 國 需 求 決 議 , 經 由 充 分 溝 通 後 決 定 出 國 人 選 。 出 國 人 員 並 參 與 下 次 工 作 分 組 會 議 討 論 出 國 相 關 資 料 , 目 的 在 參 與 談 判 小 組 會 議 , 提 供 會 議 實 質 內 容 相 關 協 助 , 如 : 配 合 談 判 小 組 工 作 協 助 在 會 場 中 撰 寫 立 場 文件或發言。

與 總 體 計 畫 項 下 之 國 際 交 流 工 作 , 目 的與工作內容完全不同。

(2)感謝評審意見。對於心得及需配 合 之 處 , 已 於 即 時 、 諮 詢 案 報 告 中 彙 整提出。

(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蕭副處長柊瓊:

1、第 22 頁,八、人才培訓與宣導,有 關籌備及執行台灣加入 WTO 十週年 之系列活動,是否適宜置於「(一)

公務培訓」工作範疇,請再斟酌。

感謝評審意見。

2、即時性議題研究:

(1)第 5 頁,2.執行準則之制訂(3)『94 與 95 年之共識』為何?建議述明。

(2)第 9 頁,三、今年度『執行成果』,

應 修 正 為 『 執 行 進 度 』 , 說 明 文 字 亦配合修正。

(1)感謝評審意見。該決議為對於純 屬 翻 譯 性 質 之 即 時 案 , 原 則 上 不 屬 於 本項工作範圍。

(2)感謝評審意見。已修正。

3、本年度專題研究項目之「我國參與 TPP 之可行性分析」,建議在進行研究時 慎重考量對農業的影響,日本在評估 加入 TPP 時,農業即為最大的阻礙。

感謝評審意見。已納入研究範圍。

(5)

期初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4、有關專題研究中「推動與印尼、印 度、

泰國經濟合作協議」,農業部門目前 與泰國訂有農業合作協議,與印度亦 有合作計畫在推動中,與印尼則建議 可考量因應糧食危機的因應措施,以 上併請卓參。

感謝評審意見。

(五)國際貿易局多邊貿易組詹組長聯興:

1、專家平台名單:本局近日將函轉國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及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推 薦之 2 名專家送中經院,請於洽獲該 等專家同意後納入專家平台名單。

由 各 主 政 單 位 推 薦 專 家 名 單 , 本 中 心 於 獲 得 專 家 同 意 後 列 入 專 家 平 台 名 單 。 今 ( 2011) 年 度 收 到 貿 易 局 函 轉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及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 農 委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驗 局 推 薦 共 計 13 位專家名單;獲得同意有 11 位,

已加入 100 年度專家平台名單(表 12)

2、即時性議題第 9 頁表 3 編號 10005 之 即時性研究之執行狀況未完成說明。

感謝評審意見。已修正。

3、其他意見詳如附件 2 彙整表。【繕打 如下】

(六)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

1、在整體雙邊(經濟合作協議 ECA 可 行性評估)研究案有增加的趨勢,例 如 台 印 尼 、 台 印 度 與 台 泰 等 , 該 等 ECA 我方訴求應屬一致,除非合作窗 口,如印度 ICRIER 有特定要求。爰 此,在研究模式方法上,似可進一步 調合。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相 關 研 究 團 隊 已 定 期 舉行工作會議以進行調和。

2、台印度 ECA(第 16 頁),因該專題 研究實屬 2 年期,似可在總體計畫上 附註說明。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已 於 總 體 計 畫 部 分 增 加 以 下 說 明 : 「 為 搭 配 與 印 方 智 庫 之 合 作 機 制 , 本 計 畫 為 二 年 計 畫 ; 第 一 年 進 行 總 體 經 濟 關 係 之 研 究 , 第 二 年 則為產業別研究。」

(6)

期初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附件 2:貿易局多邊組建議修改及說明意見

(一)總體計畫

1、專家平台名單:本局近日將函轉國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及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推 薦之 2 名專家送中經院,請於洽獲該 等專家同意後納入專家平台名單。

由 各 主 政 單 位 推 薦 專 家 名 單 , 本 中 心 於 獲 得 專 家 同 意 後 列 入 專 家 平 台 名 單 。 今 ( 2011) 年 度 收 到 貿 易 局 函 轉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及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 農 委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驗 局 推 薦 共 計 13 位專家名單;獲得同意有 11 位,

已加入 100 年度專家平台名單(表 12)

2、錯字:

(1)第 4 頁第 3 段第 2 行:我骨重要貿 易夥伴。

(2)第 13 頁第 3 段第 2 行:期中印度 是由於雙方經貿關係。

均已修正。

(二)即時性議題與諮詢服務

1、即時性議題第 5 頁所訂「執行準則」

請改為「執行原則」,第(1)點內容請 改為「需仰賴大量資料蒐集、研究與 調 查 分 析 , 方 能 得 出 結 論 之 案 件...」。另第(2)點,請刪除「或 改列為專題研究案件」文字。

已修改。

2、即時性議題第 9 頁表 3 編號 10005 之 即時性研究之執行狀況未完成說明。

已修改增加資料。

3、 諮 詢 服 務 第 5 頁 所 訂 執 行 原 則 第 (1) 點 請 依 上 述 即 時 性 議 題 第 (1) 點 統 一 修改為「需仰賴大量資料蒐集、研究 與 調 查 分 析 , 方 能 得 出 結 論 之 案 件...」。

已修改。

(7)

附錄二 期中報告審查意見回應一覽表

(總體計畫、即時性議題及諮詢服務)

期中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 會議決議

1、 有 關 工 總 林顧問 建議 將總體 計畫 報告安 排在 期中及 期末 審查會 議最 後一場進 行總結事,請貿易局於會後與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 WTO 中心)及林顧問 討論。

2、 本 計 畫 報 告屬資 料限 閱或密 件部 分係尊 重需 求單位 之需 求,並 依該 等單位之 意見邀請審查委員及相關單位參與審查,未來之成果報告將分送該等單位 指 定之相關單位參考。

3、請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 WTO 中心)依審查委員及相關單位之意見修正報 告。

※ 個別審查委員意見

(一 ) 工業 總會林顧問 永樂:

1、期中報告顯示,本年度 WTO 中心總 體 計 畫 確 能 持 續 掌 握 多 邊 及 區 域 經 貿發展及談判需求,透過專題研究、

即時性議題研究與諮詢服務、資料庫 建置與維護、人才培訓與宣導、國際 交流等子計畫逐步執行,工作進展順 利。期中審查目的除檢討計畫實施進 度校正執行細節外,亦為委辦機關提 出 調 整 意 見 及 補 充 需 求 的 最 後 場 合,同時也是執行單位思考人力及資 源 整 合 調 整 的 最 佳 時 機 , 具 積 極 意 義。

感 謝 委 員 意 見 。 除 期 中 報 告 外 , 研 究 團 隊 亦 將 與 委 辦 機 關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 配合政策發展進行研究。

(8)

期中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2、專題研究投入的資源與時間甚多,其 最 後 成 果 的 呈 現 又 與 專 業 著 作 或 論 文相近,所以 WTO 中心歷年來在寫 作 體 例 與 形 式 規 範 上 力 求 嚴 謹 與 一 致,惟因時間演進及人事更迭,有時 難免不易保持,建議針對本年度專題 研究「參考文獻」及「註」的格式全 面再加檢視。其次,各專題研究錯別 字仍多,亦請費心校對。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本 中 心 將 請 各 專 題 主 持人進行檢視,力求完整。

3、本年度迄 6 月 28 日共提出即時性議 題 15 件,希望回覆日期集中於 5 至 8 月之間,7 月及 8 月合計約占一半。

換 言 之 , WTO 中 心 在 準 備 期 中 審 查 同 時 , 亦 為 辦 理 即 時 性 議 題 最 忙 之 際 。 若 有 研 究 需 求 僅 因 經 費 規 模 而

「即時」,則其「即時」提出時點或 回覆期限若能稍加分散,似較理想。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本 中 心 支 持 並 配 合 辦 理。

(二 ) 行政 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曾處 長雪如(蔡 組長瑞娟):

1、「台灣 WTO 中心」所提供的「即時 性議題研究」與「諮詢服務」,對政 府機關進行相關決策時助益甚多,值 得肯定。

感謝委員建議與支持。

2、依報告第 12 頁( 表 2:台 灣 WTO 中 心議題分組),目前「台灣 WTO 中 心」的議題共分 17 組(FTA/區域貿 易協定、服務業、農業、爭端解決、

非關稅措施議題、智慧財產權等),

為強化及彰顯中心的智庫功能,建議 中經院在各議題執行小組間,設立有 水平聯繫機制或制度,以期產生決策 綜效。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與 支 持 。 本 中 心 透 過 執 行 長 、 研 究 組 組 長 及 定 期 中 心 內 部 會 議強化水平聯繫機制。

3、即時性議題研究第 8 頁之圖 1 所示「共 同」、「雙方」所指為何?諮詢服務 第 21 頁附件一表格「通過/執行」有

即時性議題研究第 8 頁之圖 1 原指工 作 團 隊 之 間 相 互 協 調 合 作 , 為 免 文 字 誤解,已修正取消該文字。

(9)

期中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三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蕭副處長柊瓊:

1、總體計畫說明:

(1) 第 1 頁:計畫緣起部分,文字錯誤頗 多,請再重新檢視。

(1)已更正。

(2) 第 4 頁 : 台 星 洽 簽 之 協 議 已 正 名 為 ASTEP。

(2)已更正。

(3) 第 22 頁:建議表 5「即時案研究計 畫列表」內容中,建議增加「執行進 度」欄位,簡述各即時性議題研究之 進度。

(3)已增加資料。

2、子計畫二:即時性議題服務:

(1) 第 11-14 頁:表 5 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非防疫檢驗局。

(1)已更正。

(2) 表 7 和表 8 統計數字請重新檢視,避 免錯誤與不一致。

(2)已更正。

(3) 第 15-17 頁:1.文中述及韓國與 FTA 成 員 國 之 貿 易 占 其 整 體 對 外 貿 易 比 重僅 15-35%,數字偏低是否有誤,請 再 檢 視 。 最 後 一 段 政 策 建 議 (三 ), 建 議 政 策 主 管 單 位 可 協 助 業 者 開 發 國 外 市 場 , 這 不 是 一 直 在 進 行 的 工 作 嗎?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韓 國 數 據 經 查 經 屬 正 確 。 另 關 於 協 助 業 者 開 發 國 外 市 場 部 分 , 係 建 議 政 府 可 因 新 經 貿 情 勢 發 展,強化擴展工作。

建議於即時性議題期末報告中,增列 需求單位評鑑分析。

截 至 期 中 審 查 會 議 , 即 時 性 議 題 尚 未 有 需 求 單 位 提 出 滿 意 度 評 鑑 表 。 期 末 報告則已補充。

(4) 第 28 頁題目建議改為「……環境商 品清單」

即時性議題之題目為需求單位提出。

3、子計畫三:諮詢服務:

(1) 第 15 頁:表 6 「100 年度諮詢服務 案件滿意度評鑑統計表」,建議針對 滿意度評鑑列為「普通」之件數,進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本 中 心 已 針 對 今 年 度 四件評定為「普通」之案件進行分析。

其 中 二 件 之 原 因 為 未 能 即 時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 而 另 二 件 之 原 因 則 無 法 確 定 其 原 因 。 建 議 請 未 來 評 定 為 普 通 之 委 辦

(10)

期中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四 ) 外交 部林副司長 明誠(林科 長美呈):

1、總體計畫:人力資源有限為 WTO 中 心持續發展之限制,欣見 WTO 中心 以成立「整合專家平台」以增加有志 研究人員人數,並有助於擴大議題之 基礎,本年度已有 45 位專家,參與 程度約 30%,惟實際上僅即時性議題 2 題,諮詢服務 2 題。如何擴大運用 專 家 平 台 以 抒 解 中 心 人 力 不 足 之 困 境,宜請中心審慎思考。另外,即時 性議題評鑑「普通」有無其他後續補 救措施?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外 部 專 家 參 與 比 例 偏 低 之 主 因 , 首 先 在 於 今 年 度 諮 詢 與 即 時 研 究 之 密 件 比 例 較 高 , 諮 詢 案 共 有 20 件密件,無法邀請外部專家參與。

其 次 諮 詢 與 即 時 研 究 時 間 要 求 極 短 , 今年度諮詢案期限在 2 週內者共計 29 件 , 亦 無 法 尋 獲 有 意 願 參 與 之 外 界 專 家。

最 後 本 中 心 近 年 來 持 續 增 加 專 業 人 力 , 且 本 年 度 研 究 有 相 當 數 量 之 中 經 院 其 他 單 位 同 仁 參 與 。 但 礙 於 專 家 平 台 性 質 , 中 經 院 其 他 單 位 同 仁 參 與 研 究 , 均 不 列 入 專 家 參 與 之 計 算 , 故 無 法完全顯現本中心做為平台之功能。

2、國際交流:鑒於 WTO 中心係我國政 府支持之官方研究智庫,積極與其他 國 家 智 庫 加 強 合 作 亦 為 重 要 工 作 目 標 之 一 。 本 ( 100) 年 度 上 半 年 目 前 僅 與 印 度 國 際 經 濟 關 係 研 究 委 員 會

(ICRIER)及上海 WTO 事務諮詢中 心。未來宜請 WTO 中心持續與其他 國家智庫交流,以收相互學習並擴大 中心知名度之效。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本 中 心 將 持 續 擴 展 國 際 合 作 與 交 流 工 作 , 並 已 與 東 南 亞 國 家智庫建立合作關係。

3、產業宣導「入會十年—自由化的機會 與 挑 戰 」 : 為 擴 大 產 業 宣 導 , WTO 中 心 已 在 全 國 北 中 南 各 地 舉 行 產 業 宣導說明會,當有助於各界對我加入 WTO 後 產 生 影 響 及 政 府 因 應 措 施 之 瞭解,惟(第 31 頁)依其參與人員 分析,以公務及學界最多,爰中心似 可考慮除與大專院校、學界合作辦理 產業宣導會之外,亦可思考與各區域 重 要 產 業 公 會 共 同 辦 理 以 擴 大 各 界

( 尤 其 是 產 業 界 ) 對 本 項 議 題 之 瞭 解。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今 年 度 產 業 宣 導 會 , 共有超過 300 人次出席,絕大部分均 為 產 業 界 代 表 。 未 來 本 中 心 將 持 續 擴 大產業代表之參與。

(11)

期中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五 ):國際 貿易局多邊 貿易組房副 組長文英

諮 詢 評 鑑 報 告 書 與 投 影 片 資 料 相 異 , 即 時 評 鑑 報 告 書 無 評 鑑 表 。 至 評 鑑 結 果 , 建 議 研 究 人 員 應 與 需 求 單 位 儘 量 溝 通 與 協 調 , 希 望 未 來 評 鑑 為 「 非 常 滿 意 」 之 比例能夠提高。

報 告 書 與 投 影 片 資 料 相 異 , 為 期 中 報 告 繳 交 後 陸 續 收 到 的 結 案 評 鑑 分 數 , 更新資料的結果。

另 , 截 至 期 中 報 告 審 查 會 議 為 止 , 即 時性議題研究並無已評鑑結案的案件

※貿易局多邊組建議修改及說明意見

1、電子報訂閱情形或諮詢評鑑情形,希 望 未 來 在 期 中 報 告 能 呈 現 與 歷 年 之 比較,以便得知當年度與過往年度相 比之優劣與可以努力之方向。

已增加滿意度評鑑歷年分析。

2、其他意見詳如附件 2 彙整表。【繕打 如下】

(一)總體計畫

1、本計畫項下所撰擬之各項報告,其 格 式或體例宜加以統一,如:註解之呈 現方式。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本 中 心 將 請 各 專 題 主 持人進行檢視,力求完整。

2、第 34 頁圖 3 中★表示為中心主動納 入之活動,惟符號所指之經貿自由化 校園講座係本局應業務需要提出,請 一併修改人才培訓第 4 頁圖 1。

校 園 講 座 之 東 華 大 學 場 次 , 為 應 業 務 需 要 提 出 四 場 辦 理 完 畢 之 後 , 中 心 主 動 建 議 增 加 之 場 次 。 故 本 場 次 以 ★ 表 示。

3、 中 經 院 近 期 人 事 更 迭 , 致 台 灣 WTO 中心執行長及本計畫主持人出缺,盼 能儘早聘任合適之研究人員,並請於 人 選 確 定 後 報 本 局 核 備 及 配 合 以 換 文修改合約。

執 行 長 及 本 計 畫 主 持 人 改 由 本 院 吳 中 書院長兼任,並行文核備。

(12)

期中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二)即時性議題與諮詢服務

1、即時性議題及諮詢服務邀請專家平台 專家執行之案件各 2 件,比例偏低,

未來請儘量邀請平台之專家參與,以 符合本計畫要求之比例(30%)。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外 部 專 家 參 與 比 例 偏 低 之 主 因 , 首 先 在 於 今 年 度 諮 詢 與 即 時 研 究 之 密 件 比 例 較 高 , 諮 詢 案 共 有 20 件密件,無法邀請外部專家參與。

其 次 諮 詢 與 即 時 研 究 時 間 要 求 極 短 , 今年度諮詢案期限在 2 週內者共計 29 件 , 亦 無 法 尋 獲 有 意 願 參 與 之 外 界 專 家。

最 後 本 中 心 近 年 來 持 續 增 加 專 業 人 力 , 且 本 年 度 研 究 有 相 當 數 量 之 中 經 院 其 他 單 位 同 仁 參 與 。 但 礙 於 專 家 平 台 性 質 , 中 經 院 其 他 單 位 同 仁 參 與 研 究 , 均 不 列 入 專 家 參 與 之 計 算 , 故 無 法完全顯現本中心做為平台之功能。

2、諮詢服務案迄今獲得評鑑之 15 案分 數平均為 20 分(滿分 25 分),表示 滿意及非常滿意的比重達 86%,肯定 中經院各研究團隊,請繼續維持良好 之研究品質。

感謝委員建議與支持。

(13)

附錄三 期末報告審查意見回應一覽表

(總體計畫、即時性議題及諮詢服務)

期末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 個別審查委員意見

(一 ) 工業總會林顧問永樂:

1 、 本 年 度 WTO 中 心 總 體 計 畫 透 過 多 邊、雙邊及區域經貿議題研究,加上 多項輔助及推廣活動,對我國經貿政 策 規 劃 與 執 行 , 國 際 談 判 智 能 的 提 昇,當已充分發揮年度功效,整體表 現良好。各項專題研究、即時性議題 及諮詢服務均能按時完成;資料庫建 置與維護工作維持最佳運作;而人才 培訓與宣導以及國際交流,亦能依照 期 初 規 畫 並 配 合 主 政 機 關 動 態 需 求,次第推展,成果可見。

感謝評審意見,本中心將繼續朝此方 向努力。

2、期中審查提及專題研究成果報告在寫 作 體 例 及 形 式 上 宜 力 求 嚴 謹 與 一 致,經查期末報告大致已有改善,惟 因多數內容完成於期中檢討之後,少 部 分 報 告 呈 現 時 間 擠 壓 匆 促 完 稿 之 跡,爰請不厭其煩在期末審查之後,

就參考文獻、註釋、表格、錯別字,

甚 至 條 目 字 體 及 大 小 等 全 面 再 加 檢 視。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中 心 將 繼 續 努 力 要 求,以提升研究報告之完整度。

(14)

期末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3、本年度部分專題研究的研究主旨 (即名 稱)、研究方向或委辦真正需求,遲至 期中審查時仍有未能確認者。從審查 過程中發現,部分需求單位在選定專 題之初,可能限於時間或內部協調因 素 , 而 有 匆 促 先 丟 出 題 目 再 說 的 現 象 , 一 直 等 到 期 初 (甚 或 期 中 )審 查 時 才進行確認。建議各單位於提出研究 專題前,內部應先行確定真正需求所 在,非由承辦人逕自提出,而所提專 題 名 稱 的 文 字 必 須 能 夠 精 確 表 達 該 需求,避免不同人對同一名稱產生不 同解讀,造成研究過程的反覆。

感謝評審意見。

4、p. 15 關於即時性議題研究評鑑成果本 年度都在滿意以上,惟相關文字敘述 中 的 分 數 與 比 率 顯 有 錯 誤 , 應 請 修 正。至於評鑑表增列由原需求單位指 定 將 成 果 報 告 分 送 相 關 單 位 的 附 表 文字修正建議,應屬可行,惟若該研 究成果具重大參考價值,似宜由原需 求單位正式行文該相關單位。

文 字 錯 誤 已 更 正 , 謝 謝 指 正 。 至 於 成 果 報 告 之 呈 現 方 式 , 將 與 委 託 單 位 進 一步討論確認。

5.、 編 號 10010 即 時 性 議 題 之 主 題 名 稱

「 研 提 我 國 可 進 行 要 求 與 回 應 之 對 手國與談判商品清單」,除原需求單 位 能 知 曉 研 究 趣 旨 外 , 外 界 甚 難 理 解 。 編 號 10011 即 時 性 議 題 「 WTO 貿 易 便 捷 化 談 判 結 果 對 我 國 經 濟 效 益之量化評估」,雖係根據全球貿易 交易成 本降 低 1%及 各 國通關 效率 提 升兩種模擬假設所做的量化評估,但 仍具相當參考價值及對外說服力。能 否 考 慮 摘 述 其 對 提 昇 總 體 經 濟 成 長、實質產出及社會福利水準等具體 數據,適度納入專題研究(3)「貿易便 捷 化 發 展 趨 勢 及 我 國 之 貿 易 利 益 研 析與因應作法」之緒論中,做為進行 該研究既存之前提,以求周全。

編號 10011 即時性議題,已適度納入 專題研 究(3)。請參考 該研究 期末 報告 修正稿。

(15)

期末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6、有關諮詢案規模界線、經費彈性認定 及執行期間寬限的檢討與建議,非本 年度始有之問題,若主政機關認有採 納空間,似可適度考慮,若本質上並 無調整可能,下年度則免再提。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明 年 度 將 避 免 再 重 複 提出此一建議。

(二 ) 行政 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曾處 長雪如(蔡 組長瑞娟):

1、專題研究與即時性議題研究:本年度 中心共完成 12 項專題研究,其中有 二分之一係屬密件性質。期末報告中 除第 14 頁,述及 3 行有關專題 7 之 TPP 議題外,其 他 5 項密件專題均未 透露任何有關題目或內容之資訊。20 項即時性議題中,約有三分之一,共 7 項係屬密件性質,僅告知需求單位 及議題歸類。考量中心報告一向具相 當參考價值,除委辦單位外,密件報 告 是 否 有 任 何 機 制 可 讓 行 政 機 關 或 學 術 界 獲 悉 係 在 進 行 中 或 已 完 成 ? 以避免行政機關資源之重複配置。可 否說明過去處理方式,以及未來有無 調整?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關 於 密 件 報 告 之 分 享 公 開 方 式 , 將 與 委 託 單 位 進 一 步 討 論 確認。

2、諮詢服務:

(1) 請中心說明有關專題研究、即時性 議題研究、諮詢服務三者人力配置 之吃緊程度?本年度的 48 項諮詢 服務,除 17 位列名之中經院研究 員外(第 7 頁),實際上動員之院 外專家學者有多少人數及人次?

本 年 度 參 與 中 心 研 究 之 中 經 院 其 他 單 位 助 研 究 員 以 上 同 仁 , 包 含 顧 瑩 華 、 楊 書 菲 、 溫 麗 琪 、 羅 時 芳 ( 以 上 為 國 際 經 濟 所 同 仁 ) 以 及 洪 志 銘 ( 台 灣 經 濟所)

(2) 有 關 執 行 檢 討 與 建 議 中 所 述 諮 詢 案金額認定「改按可能工作量之大 小予以彈性認定」(第 17 頁)有 無具體腹案?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關 於 「 改 按 可 能 工 作 量 之 大 小 予 以 彈 性 認 定 」 部 分 , 因 不 同 案 件 性 質 差 異 頗 大 , 故 需 進 行 個 案 判 斷 。 未 來 中 心 將 強 化 與 需 求 單 位 之 溝通協調。

(三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蕭副處長柊瓊:

(16)

期末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2) 第 15 頁(三)第 1 段文字編排錯 誤。

感謝評審意見。已配合修改。

(3) 第 16 頁 之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1 段 內 容,建議移至研究內容與預期效益 較為合適。

感謝評審意見。已配合修改。

(4) 本報告為各專題概要內容,於精簡 文 字 同 時 建 議 能 應 注 意 文 章 可 讀 性。第 17 頁第 1 段提到「…亦挑 選四項特定服務業…」,建議直接 寫出四項服務業名稱。第 2 段第 2 行第一點提到建立服務知識庫,鑒 於 資 料 庫 設 置 與 維 護 為 子 計 畫 四 內容,是否以建立本資料庫?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已 配 合 修 改 並 明 述 屬 於 研 究 範 圍 之 服 務 業 別 。 又 關 於 服 務 知 識 庫 部 分 , 乃 係 本 研 究 建 議 政 府 未 來 可 推 動 之 政 策 , 目 前 尚 非 本 計 畫 之 執行項目。

(5) 第 22、23 頁用詞中有「中日韓 FTA」

與「中、日、韓 FTA」以及「CJKFTA」

等,建議統一。

感謝評審意見。已配合修改。

(6) 第 23 頁最末段第 4 點,本研究以 工業產品分析為主,未見對農業部 門進行分析,請說明如何得到本結 論與建議。

感謝評審意見。已配合補充說明。

(7) 第 24 頁結論與建議第二段錯字,

應為「歸納」而非「規納」。

感謝評審意見。已配合修改。

(8) 第 25 頁第二段第(五)點,請說 明持續蒐集 WTO 爭端個案裁決報 告,並按議題別研析之目前成果。

感謝評審意見。本研究主要分析 WTO 與 FTA 下爭端解決機制發展情形及各 國 應 用 實 務 , 故 爭 端 裁 決 報 告 之 深 入 研 析 非 本 案 之 重 點 。 惟 此 等 發 展 對 未 來 多 邊 或 雙 邊 爭 端 解 決 機 制 必 有 重 要 影 響 , 因 此 列 於 政 策 建 議 , 供 相 關 單 位參考。

(9) 第 26 頁第 3 點提及對於中國前述 措施確認其 WTO 適法性,並瞭解 其他主要會員常見作法,惟結論與 建議第 1 點未提到中國措施是否違 反 WTO 規範,僅有實務面分析。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已 於 結 論 部 分 補 充 說 明中國大 陸 措施與 WTO 義務之 不一 致性問題。

(10) 第 27 頁第(2)點第二行末,「其 次為監管制度之簡化,消除不必要

感謝評審意見,已予以修正。

(17)

期末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11) 第 27 頁末段提及持續對台商有 高度商機之產業進行調查,建議可 與工總或商總合作調查,另請說明 該調查與本研究之關聯性為何?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研 究 建 議 後 續 研 究 之 方 向 , 應 以 「 地 方 政 府 」 之 法 規 及 限 制 , 透 過 實 地 調 查 方 式 進 行 。 又 此 一 研 究 可 與 工 、 商 總 合 作 , 但 於 報 告 中並未具體建議合作對象。

(四 ) 外交 部林副司長 明誠(林科 長美呈):

1、本年度諮詢案件及即時案件之滿意度 提升,不滿意(普通)比率下降,係 一良好發展,允宜繼續保持。本部本 年有一項諮詢案件原評為「普通」,

主 因 為 雙 方 對 於 完 成 時 間 之 認 知 不 同,嗣經 WTO 中心與委託單位聯繫 溝通後,該項評比業更正為滿意。建 議 WTO 中心可與研究委託單位保持 聯繫,以降低誤解。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未 來 將 提 醒 本 中 心 研 究團隊持續與委託單位保持聯繫。

2、 WTO 中 心 簡 報 中 建 議 諮 詢 案 之 質 詢 疑 依 據 性 質 及 工 作 量 大 小 等 給 予 更 高彈性乙節,是否可提出確切認定標 準,以利各單位研處?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關 於 工 作 量 之 大 小 認 定 部 分 , 因 不 同 案 件 性 質 差 異 頗 大 , 故 需 進 行 個 案 判 斷 。 未 來 中 心 將 強 化 與需求單位之溝通協調。

(六 ) 貿易 局多邊組:

1、請台灣 WTO 中心依據本年度辦理成 效及各單位需求情形,說明各子計畫 規模分配有無調整建議。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本 中 心 建 議 對 於 專 題 研 究 亦 可 比 照 即 時 研 究 , 保 留 一 至 二 題 作 為 彈 性 運 用 , 以 因 應 需 大 量 資 源 投 入 之 研 究 議 題 出 現 。 亦 可 增 加 即 時 研究之規模。

2、期末報告內容可能因為剪貼期初及期 中報告內容,第 2~16 頁出現許多未 來式之寫法(如未來…、將...、預計…)

或初步研究構想等文字,易使人誤解 為明年度的計畫工作,請詳加檢視後 修正。

感謝評審意見,已配合修改。

(18)

期末審查意見 回覆或執行情形

4、其他意見詳如附件 2 彙整表。

※貿易局多邊組建議修改及說明意見

(一)總體計畫

1、第 23 頁有關貿易便捷化專題研究之 結論與建議,只列出 TACB 部分,尚 有 兩 項 工 作 未 提 供 結 論 與 建 議 之 摘 要,請補充。

已補充。

2、第 25 頁 CJKFTA 簡稱未加註說明,

請 於 第 一 次 提 及 特 定 用 語 時 加 註 原 文或全名。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已 配 合 修 改 為 「 中 日 韓 FTA」

3、漏字:第 7 頁第 3 段第 1 行: 201 年 APEC 領袖宣言。

感謝評審意見,已配合修改。

(二)即時性議題與諮詢服務

1、目前所取得需求單位評鑑之結果,表 示滿意以上之比例很高(即時性議題 100%,諮詢服務約 90%),較 99 年 提升,顯示本年度此二項工作績效良 好,希望可繼續保持。

感謝評審意見。

2、檢討與建議:

(1) 有關分送報告之方式乙節,建議更改 為 以 提 供 紙 本 取 代 目 前 分 送 電 子 檔 之作法,以避免承辦人擱置報告之情 形 發 生 , 並 保 護 本 計 畫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感謝評審意見。

(2) 有 關 評 鑑 制 度 客 觀 性 及 如 何 改 善 問 題,請中經院提出建議送本局考量。

感 謝 評 審 意 見 。 中 心 將 與 需 求 單 位 溝 通討論後提出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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