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附表六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成績複查申請表 報考學系

(所、院) 組(類)別 組 (類)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 )

姓 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複 查 科(項) 目 原 始 分 數 查 覆 分 數

(本欄考生勿填)

申請複查成績 科(項)目,每科(項)目複查費新臺幣50元,共計新臺幣 元。

(一律收取郵政匯票,匯票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成績複查回覆結果

(本欄考生勿填)

回覆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46

(2)

備 註

1. 成績複查一律以書面通訊方式辦理。

2. 成績複查 請於109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口頭申 請概不予受理。

3. 成績複查申請程序:一律填寫本「成績複查申請表」,連同成績通知單 (系統自行列 印)及成績複查費用 ( 每一科 ( 項 ) 目新臺幣 50 元 ,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國立臺灣 藝術大學」),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個(詳細填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 號、地址),請以限時掛號寄至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59 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收,否則不予受理。

4. 請詳細填寫考生姓名、准考證號碼、報考學系(所、院)別(組類別)、申請日期、聯絡電話、複 查科 ( 項 ) 目等資料。

5. 成績複查均以一次為限,且僅就成績核計及漏閱辦理查核,不得申請重新閱卷或調閱、

影印試卷,亦不得複查閱卷(評分)標準、每題得分或要求試題解答;且不得要求告知 評審委員之姓名或調閱評分相關資料。

6. 原已錄取之考生經複查成績後,若實際總成績分數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其錄取資 格,考生不得異議;未錄取之考生經複查結果,其實際總成績分數達錄取標準者,即 予補錄取。

4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8月14日(星期三)16時至16時30分。如報名人 數過多,致延後考試期程,而延後放榜時將於放榜公

錄取通知並確認行程:完成審核之學校,本館將以電子郵件

(附件 6)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駕駛人員甄選成績複查申請表及查覆 表。. (附件 7)110 學年度第

一、成績計算:以術科實作及面試之原始分數計算,術科實作成績佔 70%,面試成績佔 30% (術 科實作原始分數*70%+面試原始分數*30%,分數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 2

甄選成績如有一科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按成績

(一)本次甄選正取 1 名,視成績擇優候用 2 名,候用期間 3 個月(自甄

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 3.75%;若同時通過原住民文 化及語言能力並持有證明者,則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 加 5.25%。優待錄取名額為 7 名,甲組 3 名(男生 2 名,女生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