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基本信息
书名:<<新民事诉讼法讲义>>
13位ISBN编号:9787511839916 10位ISBN编号:7511839916 出版时间:2012-9
出版时间:法律出版社 作者:张步洪
页数:260 字数:2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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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新民事诉讼法讲义--申诉抗诉与再审》编著者苟鹏。
201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此次修订民事诉讼法,是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步骤。
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和制度,在此次法律修改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到2012年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的制度在多方面得到完善和加强。
在监督原则上,从监督“民事审判活动”,到监督“民事诉讼”;在监督方式上,从单一的抗诉,到 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并行;在案件来源上,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生效 民事裁判错误,到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在抗诉对象上,从对生效民事裁判抗诉,到可 以对调解书抗诉。
这些变化,预示着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正在从制约公权力的工具,发展成一种较为成熟的诉讼 制度,意味着抗诉与监督将不再是少数人可以利用的工具,而是在法律层面上发展成为当事人依法享 有的权利。
作者简介
张步洪,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兼任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民事行 政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论专业委员会理事。
曾多次参与民事司法工作,2003年以来参加民事司法改革的研究与推进,参与2007年、2012年两次修 改民事诉讼法的研究论证,执笔起草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
》等民事司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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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目录
前言 民事诉讼法再修订有关背景 第一讲 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的作用 第二讲 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三讲 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的方式 第四讲 检察机关督促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第五讲 民事抗诉程序的启动
第六讲 民事抗诉案件的审查 第七讲 民事抗诉的对象与标准 第八讲 民事抗诉案件的再审 第九讲 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具体地说,2012年民事诉讼法至少从两方面将当事人的诉讼活动纳入了检察监督范围:一 是当事人伪造证据导致民事裁判或者调解书认定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检察机关可以抗诉;二是当 事人恶意串通通过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谋取私利,或者在民事诉讼中作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 益的行为的,检察机关应当以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
(三)法院依民事特殊程序等审理的案件纳入检察监督范围 从理论上说,法院适用特别程序以及督 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审理案件的活动也属于检察机关监督范围,但是由于实践中对这 一问题存在认识分歧,检察机关长期无法就此履行监督职责。
一种观点认为,从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的定位来看,法院裁决纠 纷、确认或创设、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都属于审判活动,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民事审判活动”既包括法院依据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的活动,也包括法 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活动。
另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监督范围仅限于法院依据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民 事案件的活动,不包括法院依据特别程序等审理案件的活动。
主要理由是: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类案件对审判效率的要求较高、
不存在民事争议,在理论上被称为“非讼程序”。
我们认为,法院适用特殊程序审理案件的活动,属于检察机关监督范围。
理由如下:一是特别程序的职权主义、秘密审理、间接审理、自由证明、一方参与,都给权力滥用与 损害他人利益和公益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
二是特别程序由法院适用,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属于特殊类型的民事诉讼程序。
因此,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的活动,以及法院审 理破产案件、海事诉讼案件,都应当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删去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因为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破产程 序法。
《企业破产法》第四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实践中,不乏企业有欺诈性破产行为、浪费破产财产,以及破产程序中职能机构人员行贿、受贿和 渎职行为,不仅可能损害国家、集体、破产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还可能会损害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
,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而确有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必要。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海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法。
本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过去的实践中,检察机关没有设置与海事法院相对应的检察院,也很少对海事诉讼案件进行监督。
关于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对法院适用破产程序、海事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活动进行监督,还需要根据实 践中遇到的新情况进行探索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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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新民事诉讼法讲义:申诉、抗诉与再审》编辑推荐:结构清晰,质量极高。
作者代表高检九年间全程参与民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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