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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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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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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三、企業錄取青年作業流程 四、 申請注意事項

簡報大綱

一、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簡介

二、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申請系統操作及計畫撰寫說明

(3)

一、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簡介

(4)

勞動部 教育部

(5)

目標4 目標2

目標1 拓展青年國際體驗學習 目標3

機會及多元生活體驗,

提升青年國際競爭力。

協助青年適才適性發 展,提供學生職業試 探機會,以建立正確 之職業價值觀。

培養臺灣傳統技藝 及區域產業人才,

提升高中職畢業生 就業率。

儲備青年教育及發展 經費,暢通技術人才 回流就學管道。

透過高中職生涯輔導後,

提供優質職缺讓高中職 應屆畢業生進行職場體 驗,給予其未來再進修

(6)

青年

應屆高中職畢業生,

經向教育部申請審查 通過,參加本計畫者。

青年轉職,每年以一 次為限。

轉職期間:60天

雇主

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 事業單位或團體。

已由所屬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審核後通過之

優質職缺提供者。

優質職缺-5要件

• 發展性

• 技術性

• 安全性

• 優於最低工資水準,今年度 為 2 萬 6,000 元以上(不含 加班費、各項獎金及津貼)

• 優良的勞動條件(含勞健保)

• 其中安全性及優良的勞動條 件為必要條件。

(7)

青年

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媒合,受僱於同一雇主,

並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得於受僱期間連續滿1個 月之日起90日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 給穩定就業津貼。轉職者,亦同。

穩定就業津貼以每月新臺幣5,000元,按季核撥 至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協辦金融機構,所開設帳 戶,至應停止發給之當日止,補助期間最長以 36個月為限。

雇主

依訓練人數,每人每月補助企業新臺幣5,000元訓 練指導費,並在每年5月、11月企業向分署申請訓 練指導費,每人補助期間最長以24個月為限。

青年參加勞工保險日數,未滿1個月者,按每 月30日比率計算。

雇主自行規劃訓練者(企業內部訓練),不得申

請訓練指導費。

(8)

工作崗位 訓練

企業內部 訓練

1. 雇主依照職缺所需知識或技能,安排職場導師,及時提供 職場引領及訓練。

2. 依訓練人數,每人每月發給雇主新臺幣5,000元訓練指導 費,每人補助期間,最長以24個月為限。

1. 最近一個月僱用本國籍勞工,勞保加保人數,達200人以 上,得運用公司內部自有訓練機制規劃辦訓。

2. 雇主自行規劃訓練者,不得申請訓練指導費。

職場導師要件:1.青年直屬主管

2.具有各專業證照主管機關核發之專業證照人員 3.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之人員

每一職場導師,以指導一名青年為原則,最多以二名為限。

工作崗位訓練及企業內部訓練,於申請通過後,無法進行變更訓練類型。

(9)

工作崗位訓練

01.於計畫網站填寫「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申請表 」,

自行下載用印,再上傳系統申請或向主要工作 訓練所在地的分署提出書面申請。

02.分署辦理計畫審查,審查通過後將於網站 公告職缺。

03.企業每訓練 1 名青年,補助訓練指導費 每人每月 5,000元。

企業內部訓練

01.於計畫網站填寫「 內部訓練資料表 」,自行下 載列印,再上傳系統申請或向主要工作訓練 所在地的分署提出書面申請。

02.分署辦理計畫核定後,於網站公告職缺。

檢附下列文件,上傳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系統 申請,向工作所在地轄區分署提出申請:

1.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申請表。

2. 職場導師資格證明文件。

以內部訓練方式申請者,

不得申請

訓練指導費

檢附下列文件上傳系統申請,或向主要工作 訓練所地的分署提出書面申請:

1. 內部訓練計畫申請表。

(10)

公司功能

公司

資料 職缺資料

職缺 資料

新增 (編輯)

職缺

訓練 計畫

新增訓 練計畫

變更訓練計 畫列表

變更訓 練計畫

延續 職缺

應徵列表

◆青年錄取狀態

◆上班地點

◆職場導師

◆查看青年履歷

錄離訓作業

加、退 保日期

離退訓 狀態及 原因

職場導 師批閱 雙週誌

下載青年簡歷

點選下載 該職缺所 有應徵青

視訊 面試

訓練

指導費

(11)

二、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申請系統操作

及計畫撰寫說明

(12)

訓練計畫申請提報及變更 職缺資料登錄

公司資料、變更密碼

廠商申請(註冊帳號)

(13)

廠商申請(註冊帳號)

(14)

https://youthjob.taiwanjob s.gov.tw/youthjob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廠商加入

建議使用瀏覽器 Google Chrome、

Fire Fox 開啟網頁

(15)

廠商加入(註冊作業)

3.

1. 2.

(16)

廠商加入(註冊作業)

(17)

廠商加入(註冊作業)

輸入公司統編或名稱,按下

【驗證】鈕,可以知道公司 是否曾經註冊過。

信箱請一定要填正確,若是不小 心忘記密碼時,會收不到驗證信,

也收不到系統的通知喔!

可參照最近一期勞保繳費單上面 的人數填寫。111年1月過後的資料

視訊面試通知信箱,可視需求填 寫,最多2個mail。

此通知信箱,當青年有點選預約 視訊面試時,可接收到通知。

(18)

廠商加入-填寫基本資料

產業類別、部會可依公司 實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 修改。

行業別,係依照行政院主計 總處-行業統計進行分類。

可至【台灣就業通-工作百科 -行業訊息查詢】網站內容參 考填寫。

台灣就業通網址:

https://jobooks.taiwanjobs.gov.t w/cl.aspx?n=83#Accesskey_C

(19)

如何查詢隸屬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公司申請是依據目的主管機關之部會審核,若不清楚所隸屬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參考 或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聯繫方式

附表 洽詢上面所列與您行業別相近之部會聯繫

(20)

填寫廠商基本資料

儲存前,請再次檢查紅框內 欄位,是否還有要修改的地 方,儲存後就不能自行修改!

確認基本資料無誤後,按

「儲存」即完成註冊

(21)

取得密碼驗證信

小提醒:取得密碼驗證後,記得點選【請使用此連結變更密碼】

(22)

企業統編 寄至email的密碼

忘記密碼小提醒

• 若您輸入密碼錯誤達3 次,則會暫停使用15 分鐘。

• 若錯誤達5次則會鎖定 帳號,帳號鎖定後,需 透過系統工程師後台解 鎖後,方可使用。

• 建議忘記密碼時,可利 用「忘記密碼」按鈕,

來重新取得密碼。

廠商登入

(23)

廠商專區功能

(已取得廠商帳號)

(24)

公司功能-公司資料

公司功能

• 公司資料

• 職缺資料

• 視訊面試

• 訓練指導費

• 廠商作業操作

說明

(25)

公司功能-公司資料

畫面中紅框(反灰)的部分,是不能 自行修改的。

其他部分,如公司聯絡人、電子 郵件信箱、密碼提示等,則可依 廠商實際需求,自行調整。

若公司聯絡人有異動,請記得更 新電子信箱,計畫相關活動訊息,

會發通知到所填寫的信箱。

若有變更公司名稱、請將公司變 更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提供給 轄區所屬就服員轉本署系統後台,

進行更改公司名稱。

修改完成後,

【儲存】鈕記得要點

(26)

公司功能-職缺資料

【職缺審核狀態】-可以得 知各主管部會的審查狀況

【訓練計畫審核狀態】-可以得知各分署訓練計畫書審 核情形,若經分署審查通過後,可於此下載核定的訓 練計畫書

點選送審按鈕後,職缺會提送至各主管部會審核,內容不可再修改,狀態會顯示待審核。

(27)

職缺資料

欲新增職缺請按【新增職缺】

若是先前已有資料,也可以 使用 【複製職缺】功能。

(28)

職缺資料-新增職缺

點選想要複製的職缺後,待出現複 製成功後(如下方紅框),即可進行 編輯。

可自由選擇是否要複製,您也可跳 過此步驟,改使用新增職缺功能。

小提醒

• 複製職缺時,請留意複製 筆數,若複製多筆職缺,

容易跟之前的職缺混淆,

若尚未送審,若確認為重

複,廠商可自行刪除。

(29)

職缺資料-新增職缺

✔ ✔

【通俗職業分類】與【標準職業分類】,

可以參考台灣就業通工作百科-職業訊息查詢。

(30)

職缺資料-新增職缺

【通俗職業分類】與【標準職業分類】

可以參考台灣就業通工作百科-職業訊 息查詢。

查詢網址:

https://jobooks.taiwanjobs.gov.tw/cl.as px?n=3

(31)

小提醒:

若有多個工作 地點,必須分 開填寫喔

工作地點

欲增減請按【+】、

【-】變更工作地 點列表,徵才數總 數會依每個工作地 點的徵才數自動加 總。

【安全性】、【勞動條件佳(優於勞基 法)】,是必勾選項,其他選項,可依 各公司自行勾選。

【工作內容】限500字以內,若對於職缺工 作班制或休息時間,有需補充或描述的地方,

可於此補充說明。

【工作崗位訓練內容及業師來源】限500字 以內

(32)

◆【日班】必勾選,是優資 職缺的必要條件。

◆系統建議班制時間參考

晚 班:15:00-24:00 小夜班:16:00-01:00 大夜班:23:00-08:00

◆本年度新增休息時段欄位

休假制度記得要勾選

(33)

33.

【職缺審核狀態】需為尚未送審狀態,才可自行刪除。

(34)

訓練計畫申請提報-計劃書撰寫

(35)

職缺資料-新增訓練計劃

若是先前已有資料,也 可以使用 【挑選已存在

點選【新增訓練計畫】按鈕

1. 2.

(36)

開始填寫訓練計畫,步驟一填完後確認無誤 請按下一步即儲存。

若有資料未齊全是無法往下一步驟喔!

最近一期投保日期

• 投保日期請填寫,

目前手邊已繳費 完成單據的月份。

• 若申請111年職缺,

投保單據請檢附 111年1月以後資 料。

2022

(37)

一、提醒每一職場導師以指導2名青年為限,應衡酌欲申請職缺數填列人員 名單數。

二、職場導師資格:1.直屬主管 (無須檢附)

(三擇一) 2.或具有專業證照 (請檢附導師專業證照影本)

3.或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請檢附在職相關證明文件)

新增完職場導師後,請務必點選【儲存】鍵。

儲存成功後,方可在期程右邊-職場導師欄位,下拉 勾選導師名單

建議可在此備註 職場導師資格身分

(38)

訓練期程部分,請至少分4期,

建議規劃時數至少24個月(2年)

需要先儲存職場導師名單後,

才會出現可勾選姓名。

(39)

• 需檢附該青年證照影本

證照考核

• 請針對傳授的技能訓練檢具至少三張照片

實務考核

• 請提供訓練之相關試卷影本

筆試考核

小提醒:

因攸關訓練指導費之 申請,請企業依實際 面考量作選擇。

請慎選

考核機制

(40)

1. 2. 3.

4.

1.工作崗位訓練計畫申請表(已蓋妥大小章)

2.職場導師資格證明文件(年資證明及證照影本) 3.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費繳費單及明細影本

上傳文件時請先檢查資料

是否正確後再送審喔

(41)

【訓練計畫審核狀態】需為

尚未送審

,才可自行刪除。

若已送審或退回補正,則無法自行刪除,若有誤植資料,請洽各轄區就服員。

(42)

桃竹苗

(43)

企業內部訓練計畫申請,職 場導師部分,至少填寫一位,

但該名職場導師無法申請訓 練指導費喔~~

需蓋1.公司大章及2.負責人章

(44)

系 統 操 作 說 明 變 更 訓 練 計 畫

訓練計劃申請-變更訓練計畫

(45)

1. 訓練計畫經核定後,雇主有變更訓練地點、職場導師名單或訓練 時程之必要者,應於辦理訓練三個工作日前,至本計畫資訊系統 填報及列印,並報經分署核定後,始得變更。

2. 若有變更訓練計畫其他事項之必要者,應於辦理訓練十四日前,

函報分署核定後,始得變更。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須臨時變更 訓練計畫者,不在此限

3. 依前項規定報請分署核定變更訓練計畫者,應依變更內容附上相 關證明文件並一併檢附青年同意書。

變更訓練計畫-注意事項

(46)

職缺資料-變更訓練計畫

◆經分署審查通過後之訓練計畫,有想調整的項目,

可藉由變更訓練計畫方式進行。

◆變更的項目舉例:

職稱、職場導師、訓練內容規劃(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核心能力培養、職 涯路徑、訓練地點、訓練人數、薪資、 輪調規劃方式

若公司要將在職青 年,調換職務、工 作地點等涉及青年 權益事項時,變更 訓練計畫申請,要 檢附【訓練計畫青 年同意書】

(47)

申請日期:2022年02月10日

(48)

職缺資料-延續職缺

延續職缺時,請務必勾選紅框

-【確認延續至111年度職缺】 若已有申請過訓練

計畫想再延續職缺,

可在延續開放時間 內,提報延續變更 訓練計畫,進行變 更訓練計畫流程。

每年延續職缺時間 請依照公告時間為 準,超過時間系統 會關閉延續功能。

111年度延續職缺至 111.2.25截止

(49)

職缺資料-延續職缺

延續職缺時,【薪資】須符合 當年度優質職缺薪資。

本頁勾選完要更改項目後,記得點選下一步

111年度優質 職缺薪資 2萬6千元以上

(50)

1. 2. 3.

4.

職缺資料-延續職缺

下載

• 先預覽變更選項,都確認無無後,

將變更訓練計畫書下載

列印

• 將下載檔案,列印紙本,請用公司大小 印後,將檔案掃描成電子檔。

上傳 • 將電子檔案上傳系統

送審

• 請檢查附件已上傳完成後,送審 後就不可自行修改囉~~

(51)

職缺上、下架申請

(52)

三、 企 業 錄 取 青 年 作 業 流 程

(53)

職缺資料-應徵列表

想知道有多少青年投遞履歷,會顯示在【應徵數】

應徵青年姓名等資料,可點進【應徵列表】查看

若需要青年簡歷,可點選【下載青年簡歷】,即可下載該職缺所有應徵青年的簡歷。

(54)

2.

3. 4. 1.

5.

1.查看青年 資料與簡歷

2.點選錄取 狀態

3.點選上班 地點

4.點選職場 導師姓名

5.儲存錄用 名單

職缺資料-應徵列表

(55)

2. 4.

3.

1.

在應徵列表 中設定青年 錄取與否

青年所屬就 服員與青年 確認到職意

系統即會自動顯示 有意願報到之青年 資料於錄離訓作業

輸入青年僱

用加保日 點選儲存鍵 職場導師批 閱雙週誌

青年上工日=雇用加保日

職缺資料-錄離訓作業

(56)

四、 申 請 注 意 事 項

(57)

1. 雇主應自青年參加或退出就業保險15日內,於本計畫資訊系統登 錄青年錄訓、結訓、離訓、退訓等資料。

2. 雇主應要求職場導師,按月評量工作崗位訓練雙週誌;結訓日起 30日內,應於本計畫資訊系統填寫學習成效。

3. 職場導師及青年,參加本署或分署辦理之講習或活動,雇主應給 予公假。

4. 雇主於辦理訓練期間,得於每年5月及11月,檢附相關文件,向 分署申請訓練指導費。

5. 執行機關,得會同相關單位,派員實地查核、電話抽查、郵寄問卷等,

必要時,得查對相關資料,雇主及青年,均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58)

• 辦理計畫系統操 作說明會-線上

2-3月

• 延續職缺(1/07~2/25)

• 新職缺填報(1/07~3/11)

3月15日前

• 受理已於3/11前送 出職缺申請之企業 訓練計畫

4月18日前

• 訓練計畫審 查會議

5-6月

• 公告本年度 優質職缺

5月31日前

• 青年職前講習

5-6月

• 就業媒合期間 6月-8月

• 完成企業與青 年媒合

8月31日前

• 職場導師人員研習

• 行政核銷說明會

9-10月

• 受理企業申請訓練 指導費(5、11月)

11月30日前

(59)

Q1:職缺怎麼媒合?

A1 :勞動部預計於每年6至8月辦理分區就業博覽會、單一或聯合徵才、專人就業媒合服務 等方式,協助青年媒合就業。

Q2:媒合成功後,企業需要做什麼?

A2:青年開始上班後,必須於當日替青年加保並於15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正式上班 的日期,以確保自身後續請領相關補助的權益。

Q3:計畫執行期間,企業可以調動青年工作地嗎?

A3: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規定,雇主如有調動勞工工作之情形,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之約定,必須徵求青年之同意。

Q4:雇主於每年5、11月向分署申請訓練指導費,請問訓練指導費是匯入個人帳戶還是公司帳戶?

A4:青年領航計畫工作崗位補捐助對象是企業,故訓練指導費是匯入公司帳戶,並於年底寄送扣繳憑單。

(60)

Q5:職場導師要如何評量青年的雙週制? (請參簡報P.52畫面)

A5 :可登入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廠商功能/職缺資料/錄離訓作業裡面進行評量。

Q6:要如何指導「職場導師」批閱雙週誌?

A6:1.透過定期實地訪視、電話等等方式,向所屬就業服務員諮詢。

2.透過本分署舉辦之「職場導師研習活動」來取得相關訊息。

Q7:若原公司已聘僱之高中建教生畢業時,是否可進入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A7:可以,但首先高中建教生,要自行向教育部申請加入本計畫,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即符合資格。

廠商端部分,要先將青年退保後,再行加保,以利計算津貼請領等等相關事宜。

Q8:公司加保人數在200人以下,得否採用「企業內部訓練方式」進行訓練? (請參簡報P.7) A8:依規定,若公司加保人數未達200人,不符合申請「企業內部訓練方式」的要件。

(61)

Q9:若採用「企業內部訓練方式」是否有限定1名職場導師,最多帶2位青年?

A9:沒有限定,不論該職缺有多少青年,只要採內部訓練,至少提列1位職場導師即可。

Q10:青年參與計畫最長3年,計畫結束後,可否留任原公司?

A10 :若公司及青年皆有留任原職位意願,可以留任,但計畫到期之後,沒有津貼補助。

Q11:青年訓練期間,可以進行訓練計劃變更嗎?

A11:可以,請參考簡報檔案P.44-P.47,進行相關訓練計畫變更程序。

Q12:企業內部訓練要件中:「最近一個月僱用本國籍勞工,勞保加保人數,達200人以上」,

其中勞保加保人數的時間點是以何為標準?

A12:以公司最近一期勞保繳費單明細上的月份與投保人數為準。

(62)

單位 姓名 E-Mail 聯絡方式

桃竹苗分署

桃園就業中心 邱先生 paul.chiu@career.com.tw (03)3333005#231 桃竹苗分署

桃園就業中心 林小姐 hsuan.lin@career.com.tw (03)3333005#230 桃竹苗分署

中壢就業中心 周小姐 lucy.chou@career.com.tw (03)4681106#234 桃竹苗分署

竹北就業中心 邱小姐 tine1007@wda.gov.tw (03)5542564#3221 桃竹苗分署

新竹就業中心 徐先生 whhsu@wda.gov.tw (03)5343011#5236 桃竹苗分署

苗栗就業中心 黃小姐 kiss7173@wda.gov.tw (037)358395#6407 桃竹苗分署

桃園就業中心專案辦公室 彭小姐 may990801@wda.gov.tw (03)4855368#1917 桃竹苗分署

桃園就業中心專案辦公室 邱小姐 chiu20051016@wda.gov.tw (03)4855368#1914 桃竹苗分署

桃園就業中心專案辦公室 黃小姐 ching1206@wda.gov.tw (03)485536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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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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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TTQS 評核證書於所提各訓練計畫之開訓日應仍屬有效,如於開訓日前效期 屆滿者,應於申請訓練計畫時檢附已申請 TT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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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美國沒有專屬的國家青少年工作機關部門,也沒有明確的青少年政策,因此青少 年工作的推動分散在不同的各個行政單位。美國聯邦層級的青少年事務,主要是 由衛生部(Federal Depar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