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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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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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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本研究主要係探討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及運作現況、目 前遭遇的困難等,除了蒐集彙整並分析相關文件與文獻資料外,採問卷調查蒐集 相關實徵資料。

依據前述,本章茲分成五個部分分別陳述之:第一節是研究架構,;第二 節研究對象;第三節研究工具;第四節研究實施;第五節資料處理。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調查研究,旨在瞭解目前臺北縣國民中學的校長、主任與組長等學校行政 人員對於現有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的看法。乃先蒐集國內外有關人力資源 相關意涵、人力資源與學校組織等相關理論與研究,予以分析;再依文獻分析結 果發展調查問卷,以分析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之現狀與困 境。

依據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之結果,研擬並發展出本研究之架構,如圖 3-1 所示,包括背景變項與探討問題。其中背景變項包括人員變項(性別、最高學歷、

現任職務與任職時間、行政資歷)及學校環境變項(學校類型、學校規模、學校 成立時間);而主要探討的問題則為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制度 面規劃之情形、運作的現況、可能遭遇的困境等。

背景變項

人員變項

性別 學歷 現任職務 任現職之時間 行政資歷

學校變項

學校類型 學校規模 學校成立時間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 力資源結構與現況

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制 度面規劃之情形

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 作之現況

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可 能遭遇的困境

圖 3-1 研究架構圖

(2)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臺北縣 62 所縣立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員為調查對象,包括校 長、主任和教師兼任組長等,藉以瞭解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與 運作之現況。

如依臺北縣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編制作業要點與臺北縣立各國民小學國 民中學與國民中小學組織規程等規定來初估九十五學年度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 行政人員之人數,含校長、主任、教師兼任組長、專任組長等約有 973 人至 980 人;如以本研究之研究對象——校長、主任、教師兼任組長等來計算,則本研究 之母群數約為 802 人左右。

表 3-1 九十五學年度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員人數統計表 學校規模

學校數

項目 \ 編制員額(人)

6 班 以下

7-12 班

13-60 班

61 班

以上 小計

學校數 7 1 35 19 62 所

校長 每校置一人 7 1 35 19 62

6 班以下-3 人 7-12 班-4 人

主任

13 班以上-4 人

21 4 140 76 241 6 班以下-3 人

7-12 班-8 人

(教師)

組長

13 班以上-10 人

21 8 280 190 499 6 班以下-1~2 人

7-12 班-2 人

(職員)

組長

13 班以上-3 人

7~14 2 105 57 171~178

特教組長

設有特殊班者:置教

師兼特教組長一人 視學校實際狀況設置

副組長 61 班以上-0~3 人 視學校實際狀況設置

總 計 56~63 15 560 342 973~980

(僅統計校長、主任與教師

兼任組長之人數) (49) (13) (455) (285) (802)

附註:

1. 依臺北縣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編制作業要點規定:「設有特殊班者:

(3)

置教師兼特教組長一人。」由於部分學校未設特殊班,故於上表中暫且 不列入員額人數計算。

2. 依臺北縣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編制作業要點規定:「六十一班以上 者,訓導處及輔導室得共置教師兼副組長一人至三人。」因各校設置情 形不一,有的學校置副組長,有的學校置協助行政教師、利用組織再造 行政助理約聘人員或暫僱等方式因應,故亦不列入員額人數計算。

3. 因工友和幹事之編制與上述編制的基準不同,故亦未列入上表員額人數 計算。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採用之調查研究工具,係自編之「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 資源結構調查問卷」;以下分別就「問卷編製過程」以及「問卷內容」三部份加 以說明。

壹、 問卷編製過程

本調查研究問卷編製之過程可分為擬定問卷架構、編擬問卷初稿、進行問 卷預試及修正定稿等步驟,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 擬定問卷架構

依據本研究之目的及文獻探討之分析,擬定問卷大綱,包括有關臺北縣國 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之制度面情形、運作之現況及可能遭遇的困境等,

作為問卷編製之架構。

二、 編擬問卷初稿

根據問卷大綱,草擬初步問卷,在與指導教授多次討論後,澄清題意、增 刪題目後,為提升問卷之效度,特商請專家學者與現任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員提 供意見,予以斧正。經修改、刪節、增補之後,送請指導教授審閱,經認可後編 定正式問卷。

貳、 問卷內容

本調查問卷除填答說明外,可分為「個人基本資料」及「問卷內容」二部 分,茲分述如下:

一、 個人基本資料:

個人基本資料包括人員變項和學校變項:

(一)人員變項:本研究之人口變項為有關填答者之個人特質部份,茲分述如 下:

1. 性 別:(1)男(2)女

(4)

2. 最高學歷:(1)學校行政或教育行政類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

(2)非學校行政或教育行政類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

(3)大學(教育學院)

(4)大學(非教育學院)

(5)專科(含以下)

3. 現任職務:(1)校長(2)教師兼任主任(3)教師兼任組長

(4)其他 4. 任現職時間

5. 行政資歷:(1)校長(2)主任(3)組長(4)副組長

(5)其他,(含各項行政資歷的任期)。

(二)學校背景變項

1. 學校類型:(1)一般學校(2)偏遠學校

2. 學校規模:(1)12 班(含)以下(2)13-60 班(3)61 班(含)以上 3. 學校成立時間;(1)5 年以內(2)6-10 年(3)11-15 年(4)15-20 年

(5)21 年以上 二、 問卷內容

本研究所採用之研究工具係由研究者自編之「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 力資源結構調查問卷」,問卷共分三部分分別為:

(一)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制度面規劃之情形

本部分旨在分析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制度面之規劃是否 符合學校實際運作之需,包括組織結構運作與調整、符合實際需求的學校規模與 組織編制、彈性運用人力、人員異動與接任、職務管理與委外服務等,共計有十 二題,分別為第 2、3、4、5、6、7、8、9、10、30、32、33 等題。

(二)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之現況

本部分旨在分析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之現況,包括 考慮實施組織結構調整之因素、各校用人之考量、員工服務意願與維持系統等,

共計有十四題,分別為第 1、11、12、13、14、15、16、17、18、19、20、26、

27、30 等題。

(三)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可能遭遇的困境

本部分旨在分析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可能遭遇的困境,

包括學校行政人員自覺執行學校行政工作時最感困擾之處與學校最可能面臨的 人力困境有哪些等,共計有二題,分別為第 31、34 題。

問卷內容與題目配置情形如表 3-2 所示。

(5)

表 3-2「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調查問卷」內容配置表

問卷內容 題次

一、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 結構制度面規劃之情形

2、3、4、5、6、7、8、9、10、30、32、

33 二、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

結構運作之現況

1、11、12、13、14、15、16、17、18、

19、20、26、27、30 三、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

結構可能遭遇的困境 31、34

第四節 研究實施

本節分為四部分進行說明,分為:樣本的選取、調查研究的實施資料分析和 撰寫完成等。茲分述如下:

壹、 樣本選取

本研究之樣本選取,係以臺北縣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學年度國民中學學校 資料」為依據,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進行抽樣。茲將研究對象樣本選取抽樣方法 敘述如下。

第一步驟:首先,算出臺北縣公立國民中學之總數,排除完全中學國中部、

未招生之籌備學校,共有國民中學 62 所(如表 3-3)。

第二步驟:其次,依學校規模分層,乃參考「臺北縣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員 額編制作業要點」所規定之行政人員編制規定,先將學校規模分為小型學校、中 型學校與大型學校三類,其中學校班級數在 12 班(含)以下者歸為小型學校;

學校班級數在 13-60 班者歸為中型學校;61 班(含)以上者為大型學校。之後 再計算出臺北縣國民中學在「12 班(含)以下」、「13-60 班」、「61 班(含)以 上」學校數之比例,分別佔約 12.9%、56.5%、30.7%(約為 1:4:2),並按 照此一比率抽取各規模的樣本學校,如表 3-3 所示。

另在臺北縣依鄉鎮市之別,共分九大區,為使抽樣具代表性,在中大型學 校的抽樣上,力求各區抽樣樣本學校均衡;另臺北縣在小中型學校中共有八所偏 遠學校,亦於樣本學校中涵括之(如表 3-4)。

第三步驟:各型學校抽樣人數又依學校規模有所不同,分配原則為:凡學 校規模在 12 班(含)以下者,每校抽取 6 位;13 班(含)以上者,因教師兼任 主任、組長的編制是一樣的人數,故每校抽取 10 位;總共抽取 264 位。詳細之 各校樣本分配方式如表 3-5 所示。

寄發問卷時,請樣本學校收發問卷之受委託者,除依表列職務的分配原則 外,並盡量按學校成員之性別與學歷、年資予以抽樣,以便轉發正式問卷,進行 問卷調查的填答。

(6)

表 3-3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數一覽表 學校規模

學校數 項目

小型學校 12 班(含)以下

中型學校 13-60 班

大型學校 61 班(含)以上

總計

學校總數 8 35 19 62 所

佔總抽樣比例 12.9 % 56.5 % 30.6 % 100 % 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學年度學校資料。

表 3-4 臺北縣國民中學不同地區與類型學校樣本次數分配表

小型學校 中型學校 大型學校

抽樣數

區別 偏遠學校 一般學校 偏遠學校 一般學校 一般學校

1.板橋區 2 1

2.三鶯區 1 1

3.雙和區 2 2

4.七星區 1 1

5.文山區 1 1 1

6.瑞芳區 1 1

7.淡水區 1 2

8.三重區 2 2

9.新莊區 3 2

小 計 4 0 4 12 8

表 3-5 臺北縣國民中學不同規模學校樣本次數分配表 學校規模

學校數 抽樣人數 項目

小型學校 12 班(含)

以下

中型學校 13-60 班

大型學校 61 班(含)

以上

總計

學校總數 8 35 19 62 所

抽樣學校數 4 16 8 28 所

校長 1 1 1 28 人

教師兼任主任 2 4 4 104 人

教師兼任組長 3 5 5 132 人

每校抽樣人數 6 10 10 264 人

抽樣小計 24 160 80 264 人

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學年度學校資料。

(7)

貳、 調查研究的實施

本研究係以臺北縣國民中校長、主任與教師兼任組長為調查對象,係依據 事先抽樣之公立國民中學名單及預估樣本數目,以每所樣本學校為單位,將正式 問卷與回郵信封分別裝妥,並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之名義,以限時郵寄 予各樣本學校之受委託者,委請其代轉送該校校長、主任、教師兼任組長填答。

為提升樣本學校之合作意願,以及調查問卷之回收率和可用率,在寄給各 校問卷調查之資料袋中,附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之推薦函以及指導教授 與研究生共同聯名撰寫的委託函一份。在委託函中詳細說明本問卷調查研究之目 的與分發問卷時應注意之事項,以擬請受委託者在轉發正式問卷時,能盡量按學 校成員之性別、學歷以及擔任職務酌予抽樣,以提高樣本之代表性。待填答者回 答完畢之後,再由各校受委託者統一彙整,以資料袋中所附之回郵信封寄回。

本調查問卷於九十六年六月上旬寄出,陸續回收。為提高回收率,於問卷 寄出三日後,即進行電話催收與再次請託,如有郵寄遺失者,則再補發問卷。本 調查問卷總計發給 28 所樣本國民中學,共發出 264 份問卷。截至六月中旬,共 回收問卷 212 份,回收率為 80.3%。扣除無效問卷 10 份之之後,得有效問卷 202 份,可用率為 76.5%。問卷回收及可用情形如表 3-6。

表 3-6 問卷回收及可用情形一覽表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回收率 有效份數 可用率

264 212 80.3% 202 76.5%

此外,在回收之問卷中,有效樣本所填答之基本資料(性別、最高學歷、

現任職務與任職時間、行政資歷、學校類型、學校規模和學校成立時間)經分類 及統計,各項基本資料的分配情形,如表 3-7 所示。以下分別說明有效樣本之分 配情形:

一、 性別方面:男性與女性填答者所佔的比例分別為 46.0%、54.0%,男性填 答者之比例之情形略低於女性填答者之比例,此與目前學校中學校行政人 員中女多餘男之情況大致相符。

二、 最高學歷:有效樣本中,最高學歷為學校或教育行政等相關研究所(含四 十學分班)、非學校或教育行政等相關研究所(含四十學分班)、大學(教 育學院)、大學(非教育學院)、專科(含以下)的比例分別為 33.2%、24.9

%、20.9%、19.4%、1.5%,其相差比例不多,該歸功近年來在職進修途 徑暢通,讓教育人員有機會得以進修。

三、 現任職務:校長所佔的比例為 10.9%,主任所佔的比例為 39.1%,組長所 佔的比例為 45.0%,其他職務所佔的比例為 5.0%;大致而言,與抽樣的 分配情形大致相符。

(8)

四、 學校類型:填答者之服務學校為一般學校的佔 80.2%,服務學校為偏遠學 校的佔 19.8%。

五、 學校規模:12 班以下為 6.9%,13-60 班為 53.0%,61 班以上為 40.1%;

與臺北縣國民中學中大型學校現況大致相符。

六、 學校成立時間:5 年以內為 5.0%,6-10 年為 9.4%,11-15 年為 8.4%,

16-20 年為 14.9%,21 年以上為 62.4%。

表 3-7 有效問卷填答者基本資料分析表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分比(%)

性 別

1.男 2.女 總數

93 109 202

46.0 % 54.0 % 100.0 %

最高學歷

1.行政相關研究所 2.非行政相關研究所 3.大學(教育學院)

4.大學(非教育學院)

5.專科(含以下)

總數

67 50 42 39 3 201

33.3 % 24.9 % 20.9 % 19.4 % 1.5 % 100 .0 %

現任職務

1.校長 2.主任 3.組長 4.其他 總數

22 79 91 10 202

10.9 % 379.1 %

45.0 % 5.0 % 100.0 %

行政資歷

1.校長 2.主任 3.組長 4.副組長 5.其他 總數

20 95 171

23 48 357

5.6 % 26.7 % 47.9 % 6.4 % 13.4 % 100.0 % 學校類型

1.一般學校 2.偏遠學校 總數

162 40 202

80.2 % 19.8 % 100.0 %

學校規模

1.12 班以下 2.13-60 班 3.61 班以上 總數

14 107

81 202

6.9 % 53.0 % 40.1 % 100.0 %

學校成立時間

1.5 年以內 2.6-10 年 3.11-15 年 4.16-20 年 5.21 年以上 總數

10 19 17 30 126 202

5.0 % 9.4 % 8.4 % 14.9 % 62.4 % 100.0 %

(9)

參、 資料分析

研究者於 96 年 6 月中旬回收問卷完畢,在檢查填答情形,刪除填答不確、

遺漏的問卷後,將施測結果編碼輸入電腦,並以預定的統計方法加以分析。

肆、 撰寫完成

將統計分析的結果和文獻探討的內容進行討論,撰寫研究報告結論與建議 部分。並請教指導教授、師長和同學之意見,潤飾論文內容,以增加論文內容之 完整性。

第五節 資料處理

本研究於回收問卷整理完畢後,將篩選出的有效問卷進行初步處理並加以 編碼,同時將填答者之資料作電腦登錄,採用社會科學統計套裝軟體 SPSS for Windows11 版本套裝軟體程式,進行資料的統計分析處理。茲將本問卷調查研究 各部分所使用的統計分析方法,說明如下:

一、 基本資料

本問卷之基本資料部分所採用之統計方法主要為次數分配及百分比,用以 了解有效樣本之個人背景變項分佈情形。

二、 問卷內容

有關問卷內容,包括複選題、李克特量表(Likert’scale)與有條件的開 放式題目等三種題型。

本研究處理問卷填答資料之統計方法包括描述統計、變異數分析和卡方考 驗三種方法,依問題性質之不同分別採用適當統計方法,茲分述如下:

(一) 描述統計

在本問卷中計有第 1~10 題、第 30~34 題,共 15 題採取百分比次數分配,

以填答該題的總人數為分母,勾選各選項的人數為分子,計算各選項的百分比,

用以了解各選項填答之意見趨勢與分布情形。

在本問卷中第 11~29 題採用李克特式五點量表,除第 14、16 、26 和 27 題為反向題外,其餘 12 題依其勾選選項:非常同意、同意、沒意見、不同意、

非常不同意,分別給予 5 分、4 分、3 分、2 分和 1 分,加計求得平均數和標準 差,用以了解現任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員對現有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 作與調整的看法。

(二) 平均數考驗與變異數分析

在本問卷中第 11~29 題採用李克特式五點量表,根據不同背景變項進行平 均數考驗與變異數分析。若有顯著差異,再進行差異分析與事後考驗。

(三) 卡方考驗

(10)

以百分比資料進行卡方考驗,以了解不同背景變項填答者對臺北縣國民中 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運作之看法是否有顯著的差異。

(四) 有條件的開放式題目

對於問卷中有條件的開放式題目,先將相關意見加以類別整理歸納,用以 補充說明上述統計結果之不足。

數據

表 3-2「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結構調查問卷」內容配置表 問卷內容 題次 一、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 結構制度面規劃之情形 2、3、4、5、6、7、8、9、10、30、32、33 二、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 結構運作之現況 1、11、12、13、14、15、16、17、18、19、20、26、27、30 三、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力資源 結構可能遭遇的困境 31、34 第四節 研究實施 本節分為四部分進行說明,分為:樣本的選取、調查研究的實施資料分析和 撰寫完成等。茲分述如下:
表 3-3 臺北縣國民中學學校數一覽表 學校規模 學校數 項目 小型學校 12 班(含)以下 中型學校13-60 班 大型學校 61 班(含)以上 總計 學校總數 8 35 19 62 所 佔總抽樣比例 12.9 % 56.5 % 30.6 % 100 % 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學年度學校資料。 表 3-4 臺北縣國民中學不同地區與類型學校樣本次數分配表 小型學校 中型學校 大型學校抽樣數 區別 偏遠學校 一般學校 偏遠學校 一般學校 一般學校 1.板橋區 2 1 2.三鶯區 1 1 3.雙和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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