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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本章將探討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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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六章 第六章第六章

基督徒的社會處境 基督徒的社會處境 基督徒的社會處境 基督徒的社會處境

本章主要探討第一代基督徒所面對的社會處境,分析教案及戰爭中基 督徒所遭遇的處境,及其面對困境時的態度及採取的反應。本章將把基督 徒處境放置在地方社會運作的架構中來討論,瞭解地方的宗教組織與士紳 階級是相連的,外來的基督教不只在信仰上隔離傳統宗教,同時它的運作 也獨立於地方社會與村廟連結的體系,由此說明當欲離開既有社會掌控的

「改宗者」(convert)出現時,社會群體如何解決這個危機或穩定原有秩 序?而士紳階級經常透過謠言維護自身利益並打擊基督教勢力,日積月 累,似是而非的謠言,透過文字、傳單、圖片、口耳相傳,從官紳、群眾 到盜匪與遊民,這些謠言不僅造成群眾對基督教的畏懼與排斥,甚至在必 要時候,成為發動教案的導火線。在這樣的處境中,基督徒如何自處?

以往有關「教案」的研究多集中於政治、外交或反教原因的探討,1 較少著墨在信徒的反應,本章將對這些被忽略的聲音進行分析,瞭解基督 徒面對攻擊及身處教案時的態度,並將討論當基督徒遭遇迫害、謠言、威

1 有關「教案」的定義與相關研究回顧,參見李若文,〈晚清教案研究的回顧與展望〉,

收入中華民國史專題第四屆討論會秘書處編,《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第四屆討論 會》,第二冊(台北:國史館,1998),頁 1485-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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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甚至是生命危險時所採取的反應,更重要的是說明基督教信仰的教導對 基督徒面臨各種社會處境時所產生的作用。

其次,本章將探討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清領時期在幾次對外的戰爭 與衝突中,對基督徒造成什麼影響?文中將從一八六八年樟腦糾紛及安平 砲擊事件、一八七四年牡丹社事件及一八八四年清法戰爭乃至一八九五年 甲午戰爭及乙未抗日運動來分析基督徒的遭遇與處境,瞭解戰爭中基督徒 為何經常被指控通敵?為何成為群眾發洩和攻擊的目標?並由「集體行為」

及「邊緣人遭遇」的理論來做參照,解釋當社會發生危機或傳統秩序遭到 破壞時,基督徒被當成「替罪羊」的社會遭遇與情境,及其面對的態度與 反應。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教案教案教案與教案與基督徒處境基督徒處境基督徒處境 基督徒處境

一、、謠言謠言謠言謠言下基督徒的處境下基督徒的處境下基督徒的處境 下基督徒的處境

謠言是一種輿論工具,有心人製造謠言,操作並利用謠言,進而影響 社會群眾的心理與行為。謠言之所以產生,必然有其對應的時代環境,不 符於時代情境的謠言,其擴散力與殺傷力會有限度,甚至無法流傳。相反 的,具時代情境的謠言,散佈力強,謠言在群眾中的可信度也增加。2

基督徒的出現使原本社會產生分化,民間宗教與政治的緊密關係產生 裂痕,鄉紳透過村廟展現權力的結構體制遭到挑戰。教會從醫療、社會服 務、教育著手,開始介入群眾生活,原本官、紳、民的隸屬關係產生變化。

一八五八年天津條約與一八六0年北京條約後,明訂給予基督教在中國內

2 有關「謠言」的研究可參見 Jean Noel Kapferer 著,鄭若麟、邊芹譯,《謠言》(台北:

桂冠圖書公司,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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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傳教權利,並允許天主教得收回從前禁教時期被政府沒收的教堂教 產,且得以在任何地區購買或租賃房地,建立教堂。3官方表面上雖然遵守 條約,但實際上卻認為應「聯絡紳民,陽為撫循,而陰為化導,不禁而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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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教謠言的起點,大多是由官紳階層而來。尤其是地方權威的代表士 紳居多,因為教會對這個階層的特權造成嚴重挑戰,而謠言得以迅速傳播,

代表謠言的製造者與傳播者之間,充滿了共同的憎恨、懼怕與希望。5明朝 末年,耶穌會士利瑪竇(Matteo Ricci)來華傳教,教務逐漸擴展後,開始 引 發 士 大 夫 的 闢 斥 與 攻 擊 。 一 六 一 六 年 發 生 傳 教 士 王 豐 肅 ( Alphonse

Vagnoni)、謝務祿(Alvare Semedo)及信徒二十餘人被逮捕的「南京教案」

事件。晚明知識份子開始出現大量反教言論,一六三九年浙江徐昌治輯訂

《破邪集》,一六四三年序刻本《僻邪集》,當中便輯錄當時反天主教之言 論,這些內容的作者大多是文人、官紳及高僧,包括南京禮部侍郎沈榷,

黃宗羲、張爾岐等都有不滿天主教的言論,6到了清初楊光先刊行《不得已》

又揭舉反教旗幟。7

晚清士大夫的反教言論則更是不計其數,他們充分利用奏章、函劄、

諮文、條陳、告示、稟稿、公呈、公稟、檄文、揭帖、告白、調歸等各種 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攻擊、拒斥、鄙薄、煽動、造謠,重大教案的發生

3 根據呂實強的研究指出,按中法北京條約,規定以法文版為準。而法文版之條約中,

並無准許法國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立教堂之規定,此項規定卻出現在中文本之條約款 中,直到一八九五年,才被清朝官方所發覺,但已無法改變。呂實強,《中國官紳反教的 原因(1860-1874)》(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55),頁 100-102。

4 寶鋆等修,《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五十三,收入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

叢刊》第 62 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頁 5140。

5 蘇萍,《謠言與近代教案》(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2001),頁 26-27。

6 呂實強,〈晚清中國知識份子反教的言論分析之一—反教方法的倡議(1860-1898)〉,收 入呂實強,《近代中國知識份子反基督教問題論文選集》(台北: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

2006),頁 21-22。

7 黃一農,〈新發現的楊光先《不得已》一書康熙間刻本〉,《書目季刊》,第 27 卷第 2 期

(1993 年 9 月),頁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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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與揭帖有關,尤以製造謠言為屢試不爽的反教手段。8同治年間天下第 一傷心人(崔暕)編著《辟邪紀實》廣為流傳,其稱信徒「羣黨喃喃誦經 畢,相互姦以盡歡,…兄弟戚友久不相見,見則相互姦狎。」9書中更附有 案證,記錄傳教士的神秘妖術與教徒的淫蕩行為,以及對婦女和孩童進行 性虐待的故事,指證歷歷。一八九一年流傳於長江沿岸的《鬼叫該死》,作 者周漢在書中指出「鬼教(基督教)都有妖術,切得婦女們腮腸子尖奶子、

孕婦胞胎、小孩子腎子,他拿去賣與商人配製照片的藥水,熬煉銅鉛,每 百斤銅鉛熬出八金銀。凡從教的死了,鬼教不准親人近前,要由他殯殮,

他把眼睛刻了去,也是賣去配藥。」10

謠言在社會中流傳,煽動群眾情緒,影響群眾心理與生活,當引爆點 出現時教案便一觸即發,台灣巡撫劉銘傳指出,「該教淫亂諸弊雖無確據,

而民間傳說,深信不疑,近年各省教堂之案,往往因此而起。」11一八七 0年天津教案發生,曾國藩奉旨查辦後認為「所稱教民挖眼剖心,戕害民 生之說,多屬虛誣。佈告天下,咸始聞之,一以雪洋人之冤,一以解士民 之惑。」12現在看來反教謠言誇張驚悚,雖不是真實,但是卻造成極大殺 傷力,不只教會及傳教士受影射指控,基督徒更是受攻擊的對象。

群眾對於長相奇特的西方人抱持疑慮,散播的謠言中更時常指控傳教 士會誘拐小孩吸其靈魂,並挖取眼睛來作仙丹靈藥。教會辦理孤兒院、訓 瞽堂,收留無助的孩童、盲人、遊民,然而進出份子都是社會的底層邊緣 人物,加上有許多兒童死於孤兒院的案例發生,這些印象更符合了謠言裡 教會利用孩童身體、遊民眼睛的描述。十九世紀傳教士經常被指控為從事

8 蘇萍,《謠言與近代教案》,頁 2。

9 天下第一傷心人,《辟邪紀實》,卷上(同治辛未季夏重刻本),頁 2。

10 王明倫編,《反洋教書文揭帖選》(濟南:齊魯書社,1984 年 6 月),頁 200。關於周漢 的生平及反教事蹟參見呂實強,〈周漢反教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 2 期(1971 年 6 月),頁 417-462。

11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五輯(四)(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 研究所,1977),第 2121 號,頁 2073。

12 寶鋆等修,《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七十三,頁 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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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術行為,連帶基督徒也成為指控的對象。傳教士帶來的科學與新式醫療 很容易讓不明瞭的群眾產生敬畏和害怕,認為傳教士是具有法力的。13 基督教在台灣逐漸發展的同時,不僅是傳教士,基督徒所受的迫害也越來 越深,陸陸續續建立起來的新教堂都被憤怒的群眾搗毀,他們深信外國人 是魔鬼的附身,官吏對於士紳群眾針對傳教士及基督徒的反教排外運動態 度卻是消極,任其發展。14

一八六五年六月,馬雅各(James L. Maxwell)在府城開設醫館傳道,

他曾經到漢人家中治病,發現患者腿傷已經潰爛萎縮,決定加以手術切除,

但病人親友卻認為馬雅各要用那條腿製造鴉片,堅決不肯。多數民眾相信 傳教士是來「殺人並製造鴉片」15而府城的醫生散播馬雅各以耶穌之名念 咒,挖病人的心肝、眼睛來做藥,多數的百姓往往信以為真。16由於馬雅 各使用奎寧,進行白內障和切除腎結石的手術,神奇的療效吸引各地病患 前來就醫,但卻也引發本地醫生的敵意,「他們散佈謠言說外國人是在殺害 漢人,取出腦漿和眼睛來製造鴉片。謠言激起人民的騷動,政府卻不予理 會。結果教會被搗毀,傳教士被暴徒攻擊,最後被迫離開台灣府,返回打 狗。」17

台灣民間傳言「番仔快要來設教,想要霸佔人們的傢私,若要入教加 入他們,必須破公媽牌、神祖牌、除偶像。又說,人們吃了他們的藥之後 就會加入他們的教,雖是豬、狗也會受迷惑隨著他們去。」「再者,他們差

13 Barend J. Ter Haar, Telling Stories: Witchcraft and Scapegoating in Chinese History (Leiden: Brill, 2006), pp. 154-201.關於政府體系對於民間妖術恐慌及謠言的處理態度參見 Philip Kuhn 著,陳兼、劉昶譯,《叫魂—乾隆盛世的妖術大恐慌》(台北;時英出版,2000)

14 Chantal Zheng 著,鄭順德譯,《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與台灣原住民的接觸 1865-1940》,

(台北: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2004),頁 11。

15 Pablo Fernandez, One Hundred Years of Dominican Apostolate in Formosa (1859-1958) (Philippines: University of Sto. Tomas, 1959; Taipei: SMC Publishing Inc. Reprinted, 1994), p. 65.

16 楊士養,《南台教會史》(台南:台灣教會公報社,1953),頁 22。

17 W. A.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Recollections of Adventures among Mandarins, Wreckers, & Head-Hunting Savages (London: Hurst and Blackett, 1898), p.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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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市街上,撒在食物或古井裡給人吃,吃了馬上症狀發作,七孔流血,

昏眩倒斃。」「入教的人若死了,必須由他們(教會)打理一切,不准人哭 泣,不准親人探望。他們挖出死人的眼睛;摘取心臟落做藥,用香蕉幹放 在棺材裡,用柺杖頭敲棺木三下才扛去埋葬。」「入教的死後,若要上天堂,

就用鐵鉤鉤住下巴,釣上樑木,下面用大盆接住死人汁,用這汁沾鴉片給 人吃。若是要下地獄,就是鐵鉤鉤後腳跟顛倒吊,使之滴汁,都有念:『送 他們去』。」「入教的人摘取人的心臟,挖人的目睛」。18

一八六四年三月,萬金天主堂有一學習教理之十一歲兒童,忽罹急症,

父母驚慌下,找來附近廟中道士,道士告以該童之罹病,為耶穌邪教作祟,

如不能與耶穌教徒鬥,病不能好。附近居民都是民間宗教信徒,聞而群起 激昂,分頭毀壞基督徒的家。19一八六五年,英國人必麒麟(W. A. Pickering)

到萬金蒐集原住民生活資料研究,屢次出入教堂,並詳細調查附近原住民 的生活習性,附近居民見狀,傳言天主教將與英人勾結,陰謀攻打台灣。

番人頭目懿耶出示公告,禁所屬熟番信教,一時謠言四起。十月,數百群 眾聚集攻擊教會,焚燒教堂,並指入教堂放火時,曾見到許多骷髏。20 八六六年郭德剛(Fernando Sainz)在府城八吉境21向婦人陳氏租用民房開 始傳教,舉人吳尚震等呈請勒遷,台灣府由此禁止天主教在城內傳教,經 抗議後得以在小東門外設立天主堂及孤兒院,但是城內謡言四起,傳言傳 教士毒害良民,一八六八年三月教堂遭群眾拆毀。22

一八六八年四月十一日,埤頭市街婦人林便涼發瘋,其夫程賽指稱其

18 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史蹟委員會編,陳宏文譯,《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歷史》(台 南:人光出版社,1997),頁 35。

19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台灣省通志稿》,卷三〈政事志外事篇〉(台北:台灣省文獻委 員會,1960),頁 152。

20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台灣省通志稿》,卷三〈政事志外事篇〉,頁 152-153。

21 八吉境為府城聯境組織之一,防守大南門,聯境主廟為保和宮,屬廟有總趕宮、重慶

寺、五帝廟、昆沙宮、興南宮、朝興宮、東轅門土地廟、莊雅橋土地廟等。石萬壽,〈台 南府城的城防—台南都市化研究之一〉,《台灣文獻》,第 30 卷第 4 期(1979 年 12 月),

頁 160。

22 賴永祥,《教會史話》,第一輯(台南:人光出版社,1990),頁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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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本月十八日(四月十日)路過北門外,遇有奉教之打鳥陳邀伊妻入室,

勸伊入教,伊妻不允,打鳥陳即喚教師高長在林便涼背上畫符念咒,茶中 放入迷藥,勸令飲下。林便涼飲後回家忽發狂病,聲言定要入教便覺快活。」

23同時婦人王曾氏同樣指稱,其媳婦「王吳氏前往城外拾柴,有教堂內不 知姓名人送與檳榔喫下,伊媳回家後忽然毒發,狂抖亂嚷,自將髮髻剪下,

延今不能飲食。」24當日群眾群毆高長,高長逃入鄰近房屋,又被拉出繼 續毆打,搶去衣服,最後逃入附近官衙。25高長傳教,被群眾認為他可能 也會畫符念咒害人,群眾產生驚恐與不安,當號召與指控出現時,不安便 轉成暴力。26

高長逃入官衙後,群眾轉而「持刀械闖入禮拜堂,將房內什物書本鋪 蓋衣箱藥料醫病器具等件全行搶去。次日,將房屋拆毀。」27事件中另一 教徒陳齊(埤頭最早的改宗者之一,一八六六年八月十二日受洗),家中遭 搶,他的妻子及兒媳被「剝去外衣,在街淩辱」28陳子路跑回旗後(今高 雄市旗津區)通知李庥(Hugh Ritchie),在埤頭禮拜堂配藥的吳文水及江 龍堅持留下來保護禮拜堂。群眾闖入禮拜堂後開始收刮和破壞,吳文水從 後門逃出往旗後,江龍逃到父親家,但仍被圍毆,再逃往田間,卻被剝去 衣服再遭重毆。29群眾開始擴大捉補基督徒,而在埤頭的基督徒「見許多

23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二輯(三)(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 研究所,1974),第 965 號,頁 1272。

24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二輯(三),頁 1272。

25 James L. Maxwell and Hugh Ritchie, “Violent Persecution in Formosa,”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1, no. 4 (August 1868), pp. 65-68.

26 民間的傳統信仰中神職人員,如和尚、道士、乩童,甚至神壇的仙姑、廟祝等都被認

為具有特殊能力,可以畫符、驅邪、治病,這種觀念根深蒂固,難以改變,因此一般人 大多相信基督教的傳教人員,也會畫符念咒。吳學明,《近代長老會來台的西方傳教士》

(台北:日創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7),頁 30。

27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二輯(三),頁 1279。

28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二輯(三),頁 1279。

29 Maxwell and Ritchie, “Violent Persecution in Formosa,” pp. 65-68; Messenger and Missionary Record of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England, August 1868, pp. 16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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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人並匪民等,俱極驚恐,因赴打鼓,意求保護。」30四月十四日,大約 有十名信徒避難旗後,其中兩名帶家眷。31

四月二十四日,傳教師莊清風為尋找妻子,途經左營,當地群眾傳言

「伊系耶穌教人,常以藥毒人」32莊清風因而被群眾包圍殺害,滋事的壯 勇「凡遇有奉教人,仍前淩辱。…因官並不緝拿勇匪等人,以致奉教人等 在該處居住者不敢出門,逃跑者不敢回家。再,所住房屋均被匪民拆毀,

受教等人無處棲止。」33高長則在縣獄坐牢五十天,五月三十日獲釋,由 四名士兵從埤頭護送到旗後交給英國領事館。34

二、、教案中基督徒的處境教案中基督徒的處境教案中基督徒的處境教案中基督徒的處境

一般對於教案的觀察多是從政治或外交角度來觀察,對於教案發生時 教徒的社會處境及反應缺少討論。從反教者的思想、言論、方法,到官方 的處理、與各國的交涉等,都是研究教案的核心議題,但教徒的態度及處 境,乃至教徒事後的影響與反應,反而被忽略。換言之,教案研究中反教 者的聲音經常被討論,但被反者的歷史卻被忽略。現代史與外交史領域重 視教案下中外關係的處理,而基督教史對教案的研究則偏重傳教士的處理 方法以及教會如何繼續發展,顯然教徒的聲音被忽略了。

台灣的教案研究大致基礎還停留在民教衝突、官紳反教或是文化差異 的研究典範中,近年來開始有從謠言及形象著手的教案研究,35但研究的

30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二輯(三),頁 1280。

31 賴永祥,《教會史話》,第二輯(台南:人光出版社,1992),頁 51。

32 〈英使阿禮國為請飭台灣地方官查辦壯勇擾害教士致奕訢照會(1868 年 10 月 2 日)〉,

收入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福建師範大學歷史系合編,《清末教案》中國近代史史料叢刊,

第一冊(北京:中華書局,1996),頁 618。

33 〈英使阿禮國為請飭台灣地方官查辦壯勇擾害教士致奕訢照會(1868 年 10 月 2 日)〉,

頁 618-619。

34 高昭義編著,《台南高長家族族譜》(台南:編者家族自印,1996),頁 12。

35 侯淇晨,〈福音與滅鬼歌:從庶民文化分析民教衝突〉(台北:私立東吳大學歷史研究

所碩士論文,2004);林淑玲,《福音與謠言:清代官民對基督教活動的看法》(台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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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構仍然逃不出現代史或外交史觀下「民教衝突」及「文化衝突」的範式。

呂實強認為天津條約後,「外國人合法進入內地傳教,又可憑藉其享有領事 裁判權的身份,利用其本國或有關保護之國的外交與武力作後盾,使教會 事業飛躍發展,信教人數迅速增加,教士教民的態度也由從前的謹慎收斂,

轉趨飛揚跋扈,再加上外國勢力日加侵逼,對外人與基督教的反感亦隨之 日深。」36而一八六0年以前基督教傳教士大抵進行語言的學習、風俗習 慣的瞭解、傳教方式的試探,較少與人發生衝突,但一八六0年之後,傳 教士得以合法進入傳教,憑藉治外法權身份,利用外交與武力為後盾,教 士與教民態度也由收斂轉為跋扈,因而教案增加。37在《中國官紳反教的 原因(一八六0—一八七四)》一書中對反教原因做出總結,認為儒家傳統 的「華夷之辨」「人禽之辨」及「循理精神」,傳教事業的侵略性質,以及 社會習俗與官紳現實利益等,均為構成反教的主要原因。其中華夷之辨與 傳教事業侵略的性質與民族主義有關,「循理精神」則屬儒家的理性主義,

「人禽之辨」偏重道德規範,社會習俗與官紳利益則檢討到政治與社會方 面若干的缺失與積弊。38

或許我們可以反方向解釋,一八六0年之前傳教士及教會、教徒的勢 力並沒大到需要讓地方官紳懼怕的程度,官紳還沒意識到教會勢力對既有 社會秩序的挑戰。一八六0年之後教會擴張,而且擴張的現象在底層社會 蔓延,這群人是傳統社會的邊緣,是遊離份子。教會開始組織這群人,讓 官紳不得不提防,不得不散佈謠言,發動教案,來警告離開既有體制的危 險及後果。我們或許也可以反問,是傳教士藉由西方政治、軍事勢力來擴 大傳教,亦或是在遭到原有社會的反彈後,將船堅炮利作為後盾,一方面 向反對勢力示威,一方面保護自己及教徒。到底是誰讓「傳教→反教→護

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36 呂實強,〈民初知識份子反基督教思想之分析〉,收入呂實強,《近代中國知識份子反基 督教問題論文選集》,頁 120。

37 呂實強,《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1860-1874)》,頁 3。

38 呂實強,《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1860-1874)》,頁 1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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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變成一個惡性循環?歷史是解釋的,在民族主義的史觀下,答案顯而 易見,那麼在後現代及後殖民的史學中,又將如何重新被解構?

在社會科學領域中已經發展出各種解釋「集體行為」的理論,包括集 體迫害及集體被害,以及邊緣人物面對集體行為的心態研究。從奧爾森

(Mancur Olson)的《集體行動的邏輯》39或黎世曼(David Riesman)的

《寂寞的群眾》,40到賀佛爾(Eric Hoffer)在《狂熱份子》中解析工運、

社運成員的心態,41卡內提(Elias Canetti)在《群眾與權力》中從人的生 物 性 和 社 會 性 的 結 合 剖 析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系 ,42再 到 布 侃 南 ( Mark

Buchanan)《隱藏的邏輯》中從物理學解釋群眾行為的邏輯。43這些社會科

學理論,給了我們新的研究視野。呂實強的研究指出表面上許多教案參加 者常為成千成百的群眾,但實際上真正的鼓動者與策劃者,多半為官紳與 一般知識份子。44蘇萍在謠言與教案的研究中同樣指出官紳是謠言的製造 者。45但這不應該是結論,而是研究的起點。從《教務教案檔》中我們可 以發現,官方審案也不是不知道有些對教徒或傳教士的指控幾近荒謬,但 是在判決書中卻又要說出模稜兩可,做出無關輕重或同士紳指控的判決結 果。教案的研究者陷入史料的迷失,陷入誰是誰非、誰迫害誰、誰該負責

39 Mancur Olson,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40 David Riesman 著, 蔡源煌譯,《寂寞的群眾》(台北:桂冠圖書公司,1974)。

41 Eric Hoffer 著,梁永安譯,《狂熱份子》(台北:立緒文化公司,2004)。

42 Elias Canetti 著,黃漢青、陳衛平譯,《群眾與權力》(台北:駱駝出版社,1987)。

43 布侃南(Mark Buchanan)在研究群眾行為時發現一個「隱藏的邏輯」,他經由物理學 對「原子」聚合、行動的研究成果,解釋人類集體瘋狂行為的形成以及如何運作的知識 傳統。布侃南採取與社會科學、歷史學或個人記憶不一樣的新模式來解釋「個體」與「群 體」的關連性。他認為人類個體彼此為了食物、生存或是為了公益的目的而合作,形成 一個「社會原子」。在「社會原子」中,可能會有主群體跟次群體,其中主群體假設是高 度群體認同,它的社會凝聚力就強,而次群體是低度群體認同,社會凝聚力就弱,最後 被淘汰。而主群體中又會有所謂的「主群體」也就是社會主流群體的發展,其他數個「次 群體」跟著學習仿效,為了分配資源組成「政府組織」,來統一管制主、次群體,然而主、

次群體間彼此存在著「衝突與合作」的微妙關係。Mark Buchanan 著,葉偉文譯,《隱藏 的邏輯:掌握群眾行為的不敗公式》(台北:天下遠見出版公司,2007)。

44 呂實強,〈周漢反教案〉,頁 417。

45 蘇萍,《謠言與近代教案》,頁 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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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羅生門?一方指控帝國主義侵略,一方指宗教迫害。

歷史家不是法官式的審案,我們以為站在制高點重新檢視案件,發現 謠言的製造、發現雙方的誤解與衝突,發現群眾的不理性,結果卻是未必 他們不理性,反倒是歷史家「很理性的認定」教案發生的原因。我們是否 可以抽離站在「加害者」或「被害者」的立場看待問題?逃開東西文化衝 突的大帽子或誰對誰錯的價值判斷?意識到觀察者站在身處的時空環境 下,自以為客觀公正,但卻不免再度淪為範式下的歷史解釋。觀察社會與 事件中「個人意志」與「集體行為」,或許能為教案研究開拓出一條新的討 論路線,解釋社會的情境如何影響人的意志,理性與群體之間的關係是如 何?當社會秩序面臨挑戰時,個體如何透過群體維護原有秩序?

這裡我們不是要討論台灣教案發生的始末,而是要說明基督徒在教案 發生時的遭遇與社會處境。下面我們以白水溪(今台南縣白河鎮)第一代 基督徒溫旺(Un-Ong)及和尚洲(今台北縣蘆洲市)第一代基督徒李東面 為例來作觀察,將基督徒處境放置在地方社會運作的架構中來討論,並解 釋不在既有體制內的「基督徒」出現時,地方勢力的反應。

(一一))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白水溪溫旺白水溪溫旺白水溪溫旺 白水溪溫旺

一八七五年發生的白水溪教案,相關研究討論多傾向與「風水」有關,

認為新建的教堂影響當地吳家風水祖墳,因而導致教案。外來文化與本地 文化的衝突,成為解釋的主軸,而事件中基督徒的遭遇與反應,幾乎被忽 略。實際上,吳志高藉由傳教士重建教堂會破壞風水來挑起事端。甘為霖

(William Campbell)到白水溪向平埔族傳教,興建禮拜堂時,吳志高剛開 始並無反應。46卻在教會要擴建禮拜堂時,吳志高要找甘為霖談教會破壞 風水一事,在甘為霖拒絕並邀請他到台灣府商議後,吳志高旋即派人燒毀 禮拜堂,兩天後又派人燒毀甘為霖臨時居住的草屋,並以長矛刺傷他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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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破壞風水不是事件的主因,只是藉來發動的藉口。吳志高意識到他在白 水溪的地位遭受到挑戰,因為教會開始對當地居民產生影響,對吳志高而 言教會繼續擴張已經超越他能掌控的範圍,影響到他在地方「霸主」的地 位。

白水溪教堂兩次遭受攻擊後,敵對的謠言不斷傳出,在那一段期間,

教徒逃離自己的家,躲在森林或是東邊的峽谷中。48一八七五年白水溪事 件後,嘉義縣知縣在判決書上認為「吳福等因開火吸煙遺燒英國教士草寮,

尚非有心放火,其牽竊潘春等牛隻及毆傷潘春夫婦,係因素有嫌隙。」49 而結議「吳志高未能事先約束族人備繳洋銀一百五十圓,分別賠償,尚知 儆戒;其吳福等失火延燒以及挾牽牛,重責枷號。」50審議的過程中官府 避重就輕,吳志高甚至還以第三者的姿態出面調和。甘為霖懷疑吳志高賄 賂衙門,掩蓋真相。雖然判決結果吳志高無罪,但卻要負擔賠償。表面上 事件結束,但顯然吳志高並沒有因此罷休,店仔口(今白河鎮白河里)的 吳志高及其黨羽再度找上白水溪一帶的基督徒。

一八七六年夏天,以章興(Chiong-hin)為首的幾名竊賊,在吉貝耍 偷遷基督徒所養的牛,竊賊當場被逮,幾名基督徒合力將章興扭送告官,

然而地方官員拒絕審理此案,官方認為基督徒已經動用過私刑,竊賊已經 受傷。章興獲釋後公開宣稱將會對基督徒進行報復,此時到處為教友打報 不平的溫旺,顯然成為報復的頭號目標。51

人單力薄的基督徒,一般認為有傳教士及外國勢力撐腰,事實上傳教 士與外國商人的利益並不一致,外國領事也不見得凡事都幫傳教士。更何

46 William Campbell, Sketches From Formosa (London: Marshall, 1915), pp. 93-94.

47 Campbell, Sketches From Formosa, pp. 93-94.

48 Campbell, Sketches From Formosa, p. 103.

49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三輯(三)(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 研究所,1975),第 1056 號,頁 1443。

50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三輯(三),第 1056 號,頁 1443。

51 William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London:

Trubner & Co., 1889), vol. II, pp. 4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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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傳教士屈指可數,偏遠的教會多半數週或數月才巡視一次或駐點講道,

多數時間基督徒得自己面對自己所處的環境。如果膽敢與地方勢力作對,

下場只有悽慘。溫旺是最好的例子,溫旺是吉貝耍(今東山鄉東河村)教 會的第一代基督徒,他行為與個性剛烈,喜歡打抱不平。很快他就與地方 頭人吳志高發生衝突,有一天晚上,溫旺遭到吳志高黨徒襲擊,歹徒挖出 溫旺的雙眼,並將他棄置在路邊。溫旺身體康復後,雙眼已全盲。然而溫 旺並沒有因此離棄信仰,反而信心更加堅定。他繼續投入教會服侍,甚至 在吳志高面前為基督作見證。在官府壓力下,吳志高願意和解,並提議預 付一筆錢,並且在店仔口安置一個工作給溫旺。但溫旺認為「跟隨耶穌的 人不能與不信的人同夥」52,因而不接受吳志高所提出的和解。

吳志高想阻止基督教的擴張,防止他勢力範圍內出現不受控制的教徒 繼續存在,他想透過殺雞儆猴的暴力威脅手段達成這個目的,顯然溫旺及 白水溪一帶的教徒沒有屈服。這下可惹惱了吳志高,逼迫他採取更激烈的 手段,溫旺終遭殺身之禍。一八七七年四月,已經眼盲的溫旺由店仔口回 家的時候,途經牛稠埔頭(Gu-tiau-po-thou)(今東山鄉東中村)便慘遭吳 志高殺害。53

一八七七年四月十日,溫旺在十一歲兒子溫木(Un-Bok)及吉貝耍會 友向茂春(Hiong Baw-chhun)的陪同下到店仔口收取到期的欠錢,回程時 經過牛稠埔頭,遭章興帶頭的七、八個人持刀攻擊,向茂春被刀砍傷失去 知覺,溫木緊抱父親雙腿,頭部及雙肩遭砍傷,最後雙眼全盲的溫旺遭「瘋 狂 攻 擊 」,54當 場 死 亡 。 向 茂 春 恢 復 知 覺 後 試 著 逃 走 , 但 被 從 後 山 頭

(Au-soa-thau)來的亡命之徒阿土(Thuh)追到許秀才(Kho-siu-tsai)家 大門口,這裡的人救了向茂春,並且逮捕阿土,送交番社官員。十五日,

教會會友外出尋找溫旺屍體,但沒有下落。有兩位基督徒準備向嘉義縣府

52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vol. II, p. 414.

53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vol. II, pp. 412-420.

54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vol. II, p.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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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官,「單純無知的鄉下人,不會寫訴狀,也不知如何向衙門官員賄賂。」

官府後來派番仔田(今新市鄉新和村)官員陳士英(Tan Tsu-eng)到吉貝 耍調查,陳士英調查後表示,嫌犯阿土在社番監獄關了三天後逃脫,沿途 搶走一苦力的衣服,苦力追到吳志高的糖廍前,官員也前去要求吳志高交 人,但遭拒絕。同時主嫌章興未被逮捕,還返回吉貝耍,「得意的完全不隱 藏他的罪行」。二十日,教友在兇案現場數哩外找到溫旺的屍體,頭顱受重 擊,全身佈滿傷口,並在身上找到六塊錢。55

事情並沒有因此結束,吳志高顯然不容許他勢力範圍內出現反抗他的 勢力,一八七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吉貝耍禮拜堂遭到焚毀,現場沒有捉到 縱火者及嫌犯。56甘為霖最後求助英國領事福雷特(A. Frater)協助,嘉義 縣府在岩前重開公審,調查會議由兩個高級官員主持,現場有兩百個武裝 士兵,過程中並重新挖出溫旺的屍體來檢驗。會議決定逮捕兇手,地方官 員遭降級,官方要在吉貝耍重建一間新教堂,並且在全縣境內張貼公告,

嚴飭保護教會。57

一八七七年五月,教士會決定將教會移往岩前。白水溪的信徒必須步 行兩個小時才能抵達教會,一旦河水暴漲就無法涉河參加禮拜。顯然在地 方勢力強勢的壓迫下,教會選擇離開,以免教徒遭迫害及焚毀教堂事件一 再發生。一九二三年,教徒合力在白水溪購得三筆土地共零點七八五公頃,

但直到一九五四年八月一日,岩前教會才正式分設出白水溪支會。58 從教會史及傳教士的回憶看來,第一代基督徒遭遇了無情的迫害,迫 害者殘忍、兇惡至極,相反的是從地方誌或文史資料看來,這些迫害人的

55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vol. II, pp. 416-419.

本地傳道師一個月的月薪約六塊錢。

56 William Campbell, Handbook of the 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 in South Formosa,(台 南:教會公報社,2004),頁 99。

57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vol. II, pp. 517-520;

賴永祥,《教會史話》,第一輯,頁 210。

58 涂叔君,《南瀛教會誌》(台南:台南縣政府,2004),頁 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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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乎不是壞人,吳德功在《戴案紀略》中說吳志高「奇人身材五短,爾 雅溫文,無武夫氣」59《台南縣志》中載吳志高「生來俠骨剛強,曉暢事 機,而好結交」「對地方之開發,貢獻殊多,於是深得民心」60怎麼差距 會這麼大?問題恐怕不只是出在觀察者的觀察角度,而是社會情境下士紳 與基督徒分別代表並扮演了不同意義的角色。對基督徒而言吳志高的暴行 無疑的是在迫害基督徒,但對吳志高而言,他卻是在維持既有的社會秩序。

從民間宗教與社會不可分割的角度來看,吳志高及其隨從者的「暴力」,有 一種合理的幻覺,暴力的加害者不是兇手,而可能讓他們搖身成為「英雄」

(二二))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二::和尚洲和尚洲和尚洲李東面和尚洲李東面李東面 李東面

教案中教徒的處境同樣發生在北部長老會中,當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到洲裡(Chiu-nih)(今台北縣蘆洲市)傳教時,吸引了附近的村

民來聽講道,「星期天教堂和街道上擠滿了人,…當來信教的人越來越多 時,那些敵對的人就越來越生氣,並開始侮辱信教的人。」61改宗的教徒 中,有一位教師李先登及他的父親李東面。李東面改宗後田地被同宗族人 佔去,但地方頭人不願插手干預此事。這對父子決定向廳府申告,在馬偕 及商人陳士美、62李顏、陳得、陳炎及李先登兒子等六位教友陪同下,到 衙門告官。63

59 吳德功,《戴案紀略》,收入吳德功,《戴施兩案紀略》,台灣文獻叢刊第 47 種(台北:

台灣銀行,1959),頁 34。

60 洪波浪、吳新榮主修,《台南縣志(五)》,卷八〈人物志〉(台南:台南縣政府,1980),

頁 100-101。

61 George Leslie Mackay, ed. J. A. Macdonald, From Far Formosa: The Island, Its People and Mission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1895), p. 110.

62 陳士美提供他的住所,作為洲裡禮拜堂。一八七三年六月二十二日,洲裡禮拜堂落成,

當日約有四百人參加落成典禮。George Leslie Mackay 著,陳宏文譯,《馬偕博士日記》(台 南:人光出版社,1996),頁 83。賴永祥,《教會史話》,第三輯(台南:人光出版社,1995) 頁 175。

63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三輯(三),第 1087 號,頁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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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案過程中「衙吏突然大聲吆喝,抓住所有教徒,推撞並揪住他們的 辮子,又在空中揮舞長刀,指控教徒帶刀子要殺害縣官。」64官吏下令將 教徒銬上鍊子,下到監牢,唯有李先登未滿十六歲的兒子遭到釋放。後來 幾次的審問,他們都被逼跪在燒紅的鐵鍊上,並遭到笞行或其他酷刑。最 後,他們被押解了七天的路程下監到台灣府。後來,有一天黎明的時候,

李東面與李先登從監獄內被帶到刑場,在父親李東面眼前先將李先登斬 首,續而斬首李東面。兩人的頭顱被放在籃子裡,上面寫著「入教的人頭」 然後帶回艋舺,再將兩人頭顱懸掛在艋舺城門上,其餘教徒也再度被帶回 艋舺下獄拘留,其中兩教徒後來死於飢餓與酷刑,陳士美則在獄中繼續活 了八年。65

一八七七年四月二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總署收到福建巡撫丁日昌奏 報淡水教民李東面等倚勢逞兇嚴辦正法一案,丁日昌指去年冬路過艋舺,

「訪知該教民等魚肉鄉里,稍有身家之人被欺淩虐,不可勝計,必逼入教 而後始能安身。尤有甚者,有該廳所轄之和尚洲民人李東面,並子李先登 即李溫岸,以恃入教,自稱教首。疊犯各案,拒捕傷差。」66並報告一八 七六年十月一日,淡水廳同知陳星聚在艋舺審案時,「李東面持刀鬨堂,經 紳民鋪戶公憤,當堂擒獲」,並且搜出小刀一柄。舉人張書紳等及郊行鋪戶

「稟請就地懲辦」「萬口一聲,咸以該犯李東面父子不除,地方受害無已。」

67在官府的報告中李東面、李先登這對父子顯然靠勢欺人。他們倚仗洋人 勢力,欺壓鄉民,並企圖擾亂官府辦案。

馬偕在回憶錄中指出「艋舺是北台灣最大和最重要的城市,全部都是 漢人,而且強力的排外。」李東面的案件在「幾年之後,這些官紳們都承

64 Mackay, From Far Formosa, p. 110.

65 Mackay, From Far Formosa, p. 111.

66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三輯(三),頁 1509-1510。

67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教案檔》,第三輯(三),頁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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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那是個計謀,基督徒無辜受害,但指使者和參與者並沒有受到制裁。」68 顯然官府及士紳的目的是要向群眾「宣告凡是入邪教者終有如此命運」69 天主教在台灣發展的過程中,教徒同樣遭到警告、威脅的處境。一八 六三年郭德剛與教徒從打狗往萬金途中,遭匪徒用刀割傷,剝去衣服,告 官後,官府準備搜捕治罪。一八六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郭德剛以清幣六十 大洋,在萬金購買土地,建立教堂。當改宗信教的平埔族越來越多,威脅 到鄰近客家及漢人村落時,一八六四年一月,萬金天主堂遭放火,教徒前 往救火卻遭群眾投石,數日後群眾攻掠教會,並警告當地人,無論是教徒 或非教徒,只要前往教會者,就將會慘遭殺害。一位年老的信徒不願意放 棄信仰,被群眾毆傷,並將他綁在竹林示眾。70萬金的天主教徒遭到鄰近 漢人,尤其是客家聚落的敵視,教案一再發生,教徒屢遭迫害,截至一八 九五年六月,一共發生十次教案。71

第二 第二 第二

第二節節 戰爭與基督徒處境戰爭與基督徒處境戰爭與基督徒處境 戰爭與基督徒處境

一、、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

一八六八年「樟腦糾紛」(Contest of Camphor)及引發的「安平砲擊 事件」對西方人在台灣的處境是一個分水嶺。一八六0年台灣開港後,西 方勢力開始進入台灣,而從一八六八年到一八九五年,西方殖民帝國的影 響力,從通商港口開始向內地延伸,透過經商、傳教、旅行展現出西方的

68 Mackay, From Far Formosa, pp. 164, 112.

69 獻東,〈馬偕博士與艋舺的傳道〉《台北文物》,第 5 卷 2、3 期(1957 年 1 月),頁 107-108。

70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台灣省通志稿》,卷三〈政事志外事篇〉,頁 152。

71 簡炯仁,〈天主教道明會與赤山、萬金的平埔族〉,《台灣文獻》,50 卷 1 期(1999 年 3 月),頁 110。潘竹軒,《萬金莊百年傳教拾穗—慶祝無玷聖母傳教一百八十週年堂慶》(高 雄:高雄聖道明堂,1979),頁 12。

(18)

勢力。一般認為一八六八年英國領事吉必勳(John Gibson)的武力政策,

讓傳教士的處境一夕之間好轉,因此一八六八年的商教糾紛與安平砲擊事 件,是台灣傳教事業的轉捩點,此後基督教的傳教權利得地方官的背書,

傳教工作有明顯的進展。72

必麒麟描寫樟腦糾紛期間,無論是天主教徒或基督教徒,因為外國人 的牽累,而受到許多迫害,教堂被焚燬,家畜遭殘害,信徒被毆打受傷,

田園也荒廢。73馬雅各在《教務雜誌》上發表對於樟腦事件的看法,強調 英國武力侵犯,絕非傳教士與民眾衝突引起,而一八六八年教案的發生乃 是根源於歷任道台及地方士紳對外人壓迫所致。74一八七二年來台的甘為 霖認為,台灣人較有禮,不像漳州和泉州的人會鄙視傳教士,其原因在於 樟腦事件使得有利的情勢出現,因為「當時的英國領事吉必勳,以非常直 接的方式,堅持英國商人與傳教士應得到保護的權利。行動的結果,就是 台灣官民一致順服,甚至當初激烈反對我們的人,也都釋出善意。所以,

身在異教徒城市群眾中的我們,一想到有如此良機出現在我們面前,是多 麼令人興奮!」75

不論是傳教士或是後人討論的結果,都指向樟腦糾紛後對基督教的傳 教形成有利的條件,但社會對基督徒的態度以及基督徒的遭遇與處境,有 跟著轉變嗎?官方的確對基督教做出讓步,態度上必須保障傳教的自由與 安全,然而宗教信仰並不會因為條約的規定而有所改變,群眾反彈,漢人 更加排斥,有趣的是平埔族出現集體改宗信教。而樟腦糾紛前後反而造成 群眾對教會及教徒一連串的大迫害,情況恐怕不是甘為霖想像的樂觀,官 方表面上必須維護傳教的權利,士紳及群眾見識到西方的勢力與影響力,

72 蔡蔚群,《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台北: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0),頁 246。

73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p, 79.

74 James L. Maxwell, “The Present State of Affairs in Formosa,” The Chinese Recorder, vol.

1, no.12(1869), pp, 258-259.

75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vol. I, pp. 2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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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無法肆無忌憚反對基督教,但改宗的教徒並不會因為官方公開承認基督 教而增加,反而出現「靠番仔勢」的負面印象。士紳與群眾不是時時反教,

但是一旦出現機會,許多的情緒就會發洩在教會及教徒身上,戰爭就是一 個明顯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的牡丹社事件、一八八四年的清法戰爭乃至於 一八九五年的乙未戰爭,教堂建築遭受毀壞,基督徒遭到迫害。

一八七四年牡丹社事件發生後,南部教會「星期天參加禮拜的人數大 量增加,因為他們認為加入教會可以在將要到來的衝突中獲得某種保護」

76教會注意到這個現象,因此派李豹到嘉義佈道,李豹先是住在客棧,在 街頭分發單張及小冊子,賣福音書籍。然而不久之後,有關戰爭的謠言開 始流傳,到教會的慕道友被指控蒐集情報,企圖讓台灣陷入外國人的掌握,

意圖摧毀政府統治,李豹因而離開嘉義。77外國人與基督徒被控與日本人 勾結,遭到懸賞通緝,生命受到威脅。

一八九五年甲午戰爭及接續發生的乙未抗日運動,對台灣基督徒的生 活處境更造成影響。在北部教會有二十所禮拜堂被日本駐軍佔用,七百名 信徒下落不明。78在雲林斗六及嘉義地方的義軍,聽到傳聞傳教士為日本 軍當嚮導,義軍怒氣下襲擊了兩地的教堂,而沙崙、斗南等地教堂也被當 地憤怒的群眾搗毀,教徒受到牽連,遭到群眾圍攻。79一八九五年十月五 日,日軍南進經北斗攻陷西螺,十月九日嘉義失陷,抗日義軍從嘉義撤往 台南。十月十四日,在麻豆約有二十名基督徒,因不肯參加義軍,被認為 與日軍私下暗通而被殺害。80在打貓(今嘉義縣民雄鄉)教徒林添丁與兩 名慕道友、一名天主教徒,四人被誣陷為協助日軍的漢奸,而慘遭該地村

76 William Campbell, Sketches From Formosa, p. 72.

77 Campbell, 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 vol. II, pp. 363-370.

Chantal Zheng 著,鄭順德譯,《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與台灣原住民的接觸 1865-1940》,

頁 3。

78 徐謙信編著,《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年譜》(台北: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大會歷史

部,1955),頁 12。

79 林金水,《台灣基督教史》(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頁 221。

80 廖文瀾,〈麻豆基督教徒慘殺案〉《南瀛文獻》,第 2 卷 3、4 期(1955 年 6 月),頁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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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殺害。81林添丁遭斬首示眾時,其妻當場嚇死,同時有慕道友被指控通 敵,而慘遭殺害,教徒被搶不在少數。82

嘉義來的敗兵撤退至麻豆時,「見笑殺輸(打敗仗丟臉),所以誣賴別 人」83十月十四日煽惑村民殺害十五名教徒及六名非基督徒,其中三位死 於十月十七日。十月份一二八卷的《台南府城教會報》上刊載出這二十一 人的名字,84一二九卷中更正指出玉林嫂及其女兒沒死逃走了,所以死者共 十九人。85麻豆事件中逃生的台南神學院學生林貴,他前去拜訪他出嫁麻 豆的姊姊,事發時他們一起躲在草叢中,結果姊姊及外甥難逃其難,而他 掉進池塘,露出鼻子在外,天黑後逃到府城。86事件的主謀是黑旗軍部屬,

他們也寫信到府城煽動剿滅基督徒以防後患,仇視基督徒的氣氛瀰漫在府 城,巴克禮因此形容「他們(教會信徒)的處境,如同坐在冒煙的火山口。」

87

一八九五年萬金地區的平埔人與客家人發生大規模衝突,天主教徒與 非教徒間激戰數日,一直到日軍進莊才結束。同年,萬金大約有四十餘戶,

在神父的鼓勵下陸續由萬金遷往高雄五塊厝。88廉德烈牧師(A. B. Nielson)

回憶一八九六年杜君英莊(今屏東縣內埔鄉)群眾群起抗日,遭到日軍報

81 細川瀏,《小鱗回顧錄》(台南州嘉義郡:加土印刷所,1927),頁 129。細川瀏將林添 丁誤寫為「李添丁」。

82 林信堅,〈台灣教會歷史資料館蒐集品簡介〉,《台灣教會公報》,1975 年 3 月 28 日,

第 4 版。

83 〈麻豆基督徒受枉死〉,《台南府城教會報》,128 卷,1895 年 10 月,頁 110。

84 這二十一人是,施榜、施造、梁孝、沈過(這四個住在卑頭庄),林屋嫂、林校、許蘭

嫂、許蘭、許健、趙天恩、林旺、魏仁、陳步雲、陳桂、黃寬、玉林嫂、玉林的女兒、

玉林的丈母、阮欣、阮欣嫂和趙智(後面六個不是教徒);玉林嫂及其女兒、丈母三人是 在十月十七日遇難的。〈麻豆基督徒受枉死〉,頁 111。趙天恩是趙爵祥的大兒子。彭士藏,

〈趙爵祥小傳〉,《台灣教會報》,399 卷,1918 年 6 月,頁。

85 〈消息〉,《台南府城教會報》,129 卷,1895 年 11 月,頁 113。

86 〈麻豆基督徒受枉死〉,頁 110。

87 黃茂卿,《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太平境馬雅各紀念教會九十年史(1865-1955)》(台南: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太平境馬雅各紀念教會,1988),頁 176。

88 童元昭,〈屏東平原沿山區域的形成與轉變〉,收入曾振名、童元昭主編,《噶瑪蘭西拉 雅古文書》(台北: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2000),頁 30-31。

(21)

復殺掠,但日軍信任基督徒,因此凡是被盤問而答我信耶穌者,都被釋放。

89一八九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台南縣鳳山支廳發佈「保護鳳山教會禮拜堂 告示」,內容表示:「本屋係耶穌教堂,閒雜人等均不准進堂動取器物書籍」

90嚴禁群眾不當入侵。

二、、清清法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法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法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法戰爭中基督徒的處境

一八八四年八月五日,法軍砲擊雞籠(今基隆市),揭開清法戰爭攻台 的序幕,這段至一八八五年八月四日落幕,俗稱為「西仔反」的戰役,對 台灣的基督教造成重大影響。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法國水師提督孤 拔(Amédée Courbet)所統領的艦隊向福州進擊,砲轟兵工廠並對清廷艦 隊展開攻擊,爆發馬江海戰,同時再度企圖佔領台灣。十月一日,孤拔率 領軍艦攻佔雞籠砲台。91在法軍封鎖淡水和基隆之前,法國侵台的消息立 即傳遍北台灣。民眾提高警戒,開始對所有外國人產生敵意,也懷疑本地 籍的傳道者及基督徒「通番」,92與法國人串通聯合。

當法國軍艦出現在近海時,北部開始傳言法軍要進攻的消息,這時居 民開始恐慌,同時將憤怒的情緒轉向所有外國人及與外國人有關的人。傳 教士立即受到懷疑,基督徒則被指控與法國人勾結,群眾揚言將對教徒進 行拷問和殺害。士兵在基督徒面前磨刀,有時抓住小孩,在他們頭上揮舞

89 A. B. Nielson,〈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屏東中會中林小會紀錄〉(屏東:中林教會藏,1907 年)。吳中傑,〈杜君英莊—一個屏東平原上消失的大聚落〉《台灣人文》,第 3 號(1998 年),頁 119。

90 〈保護鳳山教會禮拜堂告示〉,收入潘稀祺,《新樓情‧舊相簿:全台第一間西醫病院、

歷史腳跡》(台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院,1998),頁 73-74。

91 E. Garnot 著,黎烈文譯,《法軍侵台始末》,台灣研究叢刊第 73 種(台北:台灣銀行,

1950 年 10 月),頁 12-30;John Dodd, Journal of A Blockaded Resident in North Formosa:

During the Franco-Chinese War, 1884-5 (Hong Kong: Daily Press Office, 1888), pp. 25-36.

92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歷史委員會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百年史》(台南:台灣基督

長老教會,1965),頁 80。

(22)

利刃,並恐嚇一旦番仔敢發射砲彈,就要殺掉基督徒。93同樣的傳言與威 脅也出現在南部,戰爭期間嘉義也曾傳聞要密謀將基督徒集體屠殺。94

一八八四年十月,法國佔領雞籠,群眾間謠傳入教的基督徒私通紅毛 番。一八八四年十月三日,「新店禮拜堂被在地王、張、林、劉各姓民人拆 成平地。傳道陳火並教民高福、周木等物件,亦被洗劫一空。」95在新店 以林大澤為首,乘機煽動群眾搶掠教徒財產,並且殺害教徒,拆毀禮拜堂。

在新店傳道的陳榮輝(陳火),聽到有人要來拆禮拜堂,先是經鄰居收留掩 護,躲入鄰居家,後來雇船逃到大龍峒教會,但大龍峒教會也遭焚燬,又 乘舟到崙子頂(今台北市社子島)的母舅家暫居。96

一八八四年十月三日半夜,林大澤在新店山區召集了會黨成員,開始 攻擊新店教會、拆禮拜堂。林大澤黨羽在教會找到教徒名簿,因此舞著黑 旗到處搜尋教徒,並搶奪教徒住家財產,燒毀房舍、毆打教徒。受害教徒 多達三十六戶,兩日後黨羽才離開回山中。以教徒劉貴夫婦的遭遇為例,

數十名黨羽將他們夫婦綑綁,以藤條木棍抽打,威脅逼迫他們放棄基督教 信仰,兩夫妻信仰堅定臨死不屈,結果一邊挨揍,一邊被推入新店溪,從 腳踝到膝蓋、腰部到頸部,每到一個深度就要他選擇信仰或死亡,抉擇上 帝或活命,終究劉貴夫婦淹入水中滅頂而死,三日後屍體才被尋獲。其他 教徒也慘遭酷刑,做老虎櫈、夾手指、灌糞等。新店的第一代教徒如曾恩 被捕入獄,後經劉銘傳釋放;高霞嫂(林桂泉)家產被人搶光、並用刀板 毒打成重傷;劉寬長老,則是帶著妻小在煤礦坑裡躲了四晝夜。97另外還

93 Mackay, From Far Formosa, pp. 189-190.

94 George Ede, “Journey to North Formosa,” The Presbyterian Messenger, 23 July 1886, pp.

5-8.

95 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法軍侵台檔》,第四冊,台灣文獻叢刊第 192 種(台北:台 灣銀行,1964),頁 534-535。

96 黃六點主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北部教會大觀—北部設教百週年紀念刊》(台北: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1972),頁 673。林大澤的後代後來改宗基督教,其孫林國彥為教會長 老、醫生。〈本省籍第一位牧師—陳榮輝牧師軼事〉,《台灣教會公報》,1975 年 1 月 19 日,第 6 版。

97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歷史委員會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百年史》,頁 81-82;蘇文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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