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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學校課程計畫」
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規劃表撰寫分區研習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 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35678 號令「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辦理。
二、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15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60141207B 號令修正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 運作要點。
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之物理、生物、地球科學及化學等四科高 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 108 年度工作規劃。
四、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6 月 17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80063797 號函。
貳、目的:
一、 宣導 109 學年度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規劃表撰寫,推動自然科學探 究與實作實施。
二、 常見撰寫樣態研討,回應現場教師疑問,以落實課綱精神。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主辦:國立宜蘭高級中學、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探究與實作推動專案 計畫)
三、 協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臺中市立臺中家事商業高級中等 學校及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肆、辦理內容:
一、 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普通科之技術型高 級中等學校開設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以課程規劃表撰寫教師優先 薦派參加。
二、 報名方式: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每場研習前 3 天截止報名。報名 結束後恕不受理取消報名。
三、 研習時數: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 2 小時。
四、 敬請學校務必薦派探究與實作規劃表撰寫教師 1~2 位參加,期能確實掌 握課程計畫撰寫方向,順利通過計畫書檢視作業。
五、 請各校准予出席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差旅費由原服務學校報 支。
六、 本研習相關費用由國立宜蘭高級中學「109 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 程綱要學校課程計畫」相關計畫項下支應。
伍、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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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 時間 地點 建議參與縣市 課程
代碼 北區 9 月 19 日(四)
14:00-16:50
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附屬高級中學 國中部附智講堂
基 隆 市 、 臺 北 市 、 新 北 市 、 宜 蘭 縣 、 桃園市、新竹縣市
2696409
中區 9 月 16 日(一)
14:00-16:50
臺中市立臺中家 事商業高級中等 學校行政大樓 5 樓國際會議廳
苗栗縣、臺中市、
彰 化 縣 、 南 投 縣 、 雲林縣
2696413
南區 9 月 23 日(一)
14:00-16:50
國立臺南第一高 級中學
藝教大樓 5 樓國 際會議廳
嘉 義 縣 、 嘉 義 市 、 臺 南 市 、 高 雄 市 、 屏東縣
2696416
東區 9 月 25 日(三)
14:00-16:50
國立花蓮女子高 級中學
行政大樓 3 樓大 會議室
花蓮縣、臺東縣 2696417
※澎湖、金門、連江縣學校,請自行擇 1 場次報名參加。
※各場次為獨立課程,因人數限制,請盡量斟酌課務與交通往返等因素,擇一 報名,請準時與會並全程參與。
陸、研習課程表:
時間 內容 主講者/主持人
14:00~14:30 報 到 14:30~14:40
(10 分鐘) 開幕式 教育部長官
國立宜蘭高中 14:40~16:20
(100 分鐘)
課程計畫撰寫格式、時 程、常見樣態及跨科研
討
課程計畫檢視委員 何興中老師 洪逸文老師
16:20~16:50
(30 分鐘) 綜合座談
教育部長官 國立宜蘭高中 課程計畫檢視委員
何興中老師 洪逸文老師
16:50 賦 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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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其他事項:
一、 聯 絡 人 : 國 立 宜 蘭 高 級 中 學 杜 憶 雲 小 姐 或 林 暐 倫 先 生 , 電 話 : (03)9324153 轉 280。
二、 交通資訊:
◎9/19(北區)第一場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附智講堂 校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143 號
無提供接駁車
大眾運輸交通資訊:
捷運-搭乘文湖線或信義線至「大安站」,出口 1 或出口 2「師大附中」。
校內無提供停車位,請自行開車之參加人員留意。
◎9/16(中區)第二場次:臺中市立臺中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行政大樓 5 樓國際會議廳
校址:臺中市東區和平街 50 號
接駁車-提供高鐵臺中站接駁車,欲搭乘之參加人員,請於當日 13:30 前於高鐵臺中站 6 號出口等候,將由專人引導搭乘接駁車。
自行開車之參加人員請由東側門進入停車場 (車位有限)。
◎9/23(南區)第三場次: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藝教大樓 5 樓國際會議 廳
校址:台南市民族路一段 1 號
接駁車-提供高鐵台南站接駁車,欲搭乘之參加人員,請於當日 13:30 前於高鐵台南站 2 號出口等候,將由專人引導搭乘接駁車。
大眾運輸交通資訊:
搭乘火車:由後站出站往大學路西段直行約 450 公尺,再右轉勝利路約 350 公尺。
校內無提供停車位,請自行開車之參加人員留意。
◎9/25(東區)第四場次: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行政大樓 3 樓大會議室 校址:花蓮市菁華街 2 號
無提供接駁車
大眾運輸交通資訊:
花蓮客運《花蓮新站→港口→花蓮新站》至花蓮女中站下車。
步行:火車站往國聯一路前進→直行往國聯三路→國聯五路口右轉→朝進 豐街直行→經明禮路→左轉公園路→右轉菁華街,約 30 分鐘左右。
校內無提供停車位,請自行開車之參加人員留意。
捌、 注意事項:
一、 為響應節能減碳,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及餐具。
二、 為避免交通壅塞,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