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EDB(CD/C&S)/F&A/65/1/1(11)
教育局通函第 74/2017 號
分發名單: 各資助、官立、按位津貼和直接資
助 計 劃 下 的 中 學 和 設 有 高 中 班 級 的特殊學校的校監/校長
副本送: 各組主管
第九屆高中學生的多元學習津貼─
其他語言及其他課程(由 2017/18 至 2019/20 學年)
摘要
本 通 函 旨 在 邀 請 學 校 申 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為 第 九 屆 高 中 學 生 在 2017/18 至 2019/20 學年開辦其他語言課程及其他課程,並邀請學校出席有 關 2017/18 學年起實施「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新安排的簡介會。合資 格申請上述津貼的學校須於 2017 年 6 月 5 日至 30 日期間遞交申請。
詳情
背景
2. 教育局在 2005 年發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 行動方案》提出,由 2009/10 學年起向提交申請的學校發放多元學習津貼,
以支援學校開辦多元化的高中課程和照顧學生的不同需要。本通函應與教 育局通函第 146/2008 號—「多元學習津貼的撥款安排」一併閱讀。有關「多 元學習津貼─其他語言和其他課程」資助範圍,請參閱附件一。
津貼額
3. 多元學習津貼支援學校開辦高中應用學習課程、其他語言課程和其 他課程(包括高中資優教育課程和高中科目的聯校課程)。有關應用學習 的撥款安排,請參閱教育局通函第 146/2016 號「高中應用學習課程(2017-19 學年)」。其他語言和其他課程現時的津貼額如下:
多元學習津貼類別 津貼額
其他語言 每名高中學生每年 3,900 元
其他課程 基本津貼額:每個高中班級每年 7,000 元予所 有申請學校
鼓 勵 性 津 貼 : 根 據 最 新 的 學 校 周 年 帳 目
1計 算 ,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使 用 率 達 80%或以上的學校,可獲額外「鼓勵性津貼」 , 津貼額為每個高中班級每年 800 元 (即合共每 個高中班級每年 7,800 元
「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的新安排
4. 為確保學校能更充份運用「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以照顧學生 學習的多樣性,並避免退還津貼餘款,學校應為下學年作一個更切合實際 需要的預算(預算上限為學校可享有的津貼總額)。學校首先在每年六月透 過電子平台遞交「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的申請,預先設定申請「多 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的班級數目,然後在十一月的網上調查確認或修 訂班級數目,以確定學校在該學年申請「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的總 額。詳情請參閱附件二的例子。本局將於 2017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就新 安 排 為 學 校 舉 辦 簡 介 會 ( 詳 情 請 參 閱 教 育 局 培 訓 課 程 號 碼 : CDI020171094) 。
5. 學校可利用「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開辦校本抽離式或校外支 援的資優教育課程,及/或與其他學校合辦高中科目的聯校課程。有關利 用「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課程」開辦資優教育課程的指引,載於附件三。
至於合辦高中科目的聯校課程,若有關科目實施校本評核,學校須確保課 程由合資格的教師進行校本評核 (一般來說,評核者應為學生的任課教師),
學生所獲分數會計算入 2020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公開評核成績內。學校 應通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有關聯校課程的安排。
課程提供方式
6. 學校可採用兩種方式提供其他語言課程或其他課程,即可調派校內 教師或由其他機構教授有關科目。在任何情況下,學校須確保課程由合資 格的教師任教。學校如開辦高中科目聯校課程,調派到其他聯校授課的教 師必須為註冊教員。學校須運用專業判斷揀選合適人士/機構教授各類課 程,並應參考附件四所載辦理有關僱用外間服務及聘用教職員事宜。學校 不應向修讀其他語言課程和聯校課程的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1 對資助、按位津貼和設有高中班級的特殊學校,以及直接資助計劃下的中學而言,周年帳目主要以學年 為基礎,而學校提交最新的周年帳目是2015/16 學年的帳目。至於官立學校,其周年帳目乃按財政年度 為基礎,最新的周年帳目是2016-17 財政年度的帳目。使用率的計算,乃按該年度的總支出及該年度所 獲撥款總額計算,即:使用率 = 總支出/(該年度撥款 + 前一年度(不超過上限款額)的餘款)x 100%。
7. 學校如計劃僱用根據教育條例第 279 章註冊的機構在校內教授其他 語言課程,該機構須提交增設校舍申請,詳情可向本局查詢,聯絡電話見 本通函第 14 段。
申請程序
8. 合 資 格 的 學 校 如 欲 申 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為 第 九 屆 高 中 學 生 ( 由 2017/18 至 2019/20 學年)開辦其他語言課程及/或其他課程,請於 2017 年 6 月 5 日 至 30 日 期 間 透 過 教 育 局 電 子 平 台 申 請 (https://cd.edb.gov.hk/dlg2017/application/)。申請結果將於 2017 年 9 月 29 日或 之前以專函通知各申請學校。有關申請詳情和網上申請系統的用戶編號和 密碼會以專函通知學校。
9. 申 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學 校 , 須 擬 備 運 用 津 貼 的 三 年 計 劃 書 ( 由 2017/18 至 2019/20 學年) 。該計劃書必須獲得法團校董會/校董會或學校管 理委員會通過。請將該計劃書以附件形式,夾附於學校的周年計劃書內,
並在每年的 11 月 30 日或之前,上載至學校網頁。學校可參閱附件五的三 年計劃書樣本。此外,如學校有意開辦資優教育課程,除上述三年計劃書 外,須上載另外兩份文件,包括於學年開始時上載該課程的周年計劃書,
並於學年完結時上載評估報告,以上兩份文件亦需於法團校董會/校董會 或學校管理委員會會議上通過。有關資優教育課程的周年計劃書和評估報 告的樣本,請參閱附件六和七。
津貼發放和會計安排
10. 資助、按位津貼、直接資助計劃下的中學和設有高中班級的特殊學 校,本局將根據學校填寫的資料、核准的高中班級結構,以及修讀其他語 言課程的學生數目,分別在 2017、2018 和 2019 年的 8 月發放 50%該學年 暫定的多元學習津貼,並隨後按學校透過網上調查提交的相關資料,以及 學校最新的周年帳目中有關其他課程的開支,在 2018、2019 和 2020 年的 1 月,發放經調整後餘下其他語言和其他課程的多元學習津貼及有關的「鼓 勵性津貼」。如有需要,學校須以本身的學校經費及/或教育局其他合適 的津貼,補足每類多元學習津貼的差額。例如資助學校可運用營辦開支整 筆津貼一般範疇/擴大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的餘款、直接資助計劃下的學 校可運用直資津貼、按位津貼學校則可運用學費津貼補足差額。
11. 至於官立學校,本局會在每個學年的 8 月和 4 月以預算撥款形式發
放多元學習津貼。本局將根據學校填寫的資料、核准的高中班級結構、修
讀其他語言課程的學生數目,以及學校最新的周年帳目中有關其他課程的
開支,分別在 2017、2018 和 2019 年的 8 月發放相當於 7 個月暫定的多元
學習津貼,並隨後在 2018、2019 和 2020 年的 4 月發放經調整後餘下的津 貼。如有需要,官立學校可運用「擴大的科目和課程整筆津貼」的餘額補 足多元學習津貼的差額。
12. 學校可利用「多元學習津貼─其他語言」和「多元學習津貼─其他 課程」支援不同屆別高中學生的多元學習需要,而不限於某一屆別的學生,
以增加學校使用津貼的靈活性。但學校不得自行調撥不同類別的多元學習 津貼撥款。學校必須為各類多元學習津貼備存獨立分類帳,分別記錄其他 語言課程和其他課程的所有撥款和支出。
13. 資助、按位津貼、直接資助計劃下的中學和設有高中班級的特殊學 校各分類帳的餘款可撥入下一學年,但不得超過在該學年該類多元學習津 貼所得的總撥款額(上限款額)。截至每年 8 月 31 日,分類帳內各類多元 學習津貼的未使用餘款如超出所述上限款額,必須退還本局。官立學校未 使用的撥款餘額將會在財政年度完結時予以取消,官立學校會在各年度間 另外獲發未使用的撥款餘額,但有關款額不得超過上一財政年度的總撥款 額。
查詢
14. 學校可瀏覽新學制網上簡報 (http://334.edb.hkedcity.net/DLG.php)「多元 學習津貼」專頁內的「常見問與答」和相關簡介會的簡報。如有查詢,請 與下列教育局人員聯絡:
甲、 一般查詢 林慧娟女士 (電話: 2892 6403)
乙、 其他語言 林慧娟女士 (電話: 2892 6403)
丙、 其他課程
聯校課程
資優教育課程
林慧娟女士 蔡依雯女士
(電話: 2892 6403)
(電話: 3698 4066)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李沙崙代行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和 其 他 課 程 」 資 助 範 圍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的 課 程 課 程 說 明 津 貼 額 備 註 津 貼 用 途
其 他 語 言 其 他 語 言 只 包 括 法 語 、 德 語 、 日 語 、 西 班 牙 語 、 印 地 語 和 烏 爾 都 語 等 六 種 語 言。
• 每 名 高 中 學 生 每 年 3 , 9 0 0 元 。
• 這 包 括 修 讀 在 課 程 說 明 內 的 任 何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
• 應 在 校 內 為 中 四 至 中 六 學 生 開 辦 這 些 語 言 作 為 選 修 科 目 。
• 這 些 語 言 科 目 必 須 採 用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考 試 組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的 課 程 。
• 學 生 必 須 報 考 由 考 評 局 承 辦 有 關 科 目 的 劍 橋 評 核 考 試 。
• 僱 用 服 務 或 聘 請 教 師 開 辦 有 關 課 程 。
• 購 買 消 耗 品 、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和 教 學 軟 件 套 。
• 用 於 舉 辦 以 其 他 語 言 進 行 的 課 外 活 動 。
其 他 課 程 高 中 課 程 下 為 資 優 學 生 提 供 的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 透 過 校 本 甄 選 機 制 , 包 括 學 業 成 績 測 試( 校 內 考 試 分 數 )、 實 務 為 本 的 表 現 測 試 、 學 生 學 習 評 審 、 行 為 表 現 量 表 、 面 試 、 比 賽 成 績 、 來 自 家 長 及 / 或 朋 輩 的 資 料 等 選 出 資 優 學 生 。
• 基 本 津 貼 額 :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7 , 0 0 0 元 。
• 「 鼓 勵 性 津 貼 」: 根 據 最 新 的 學 校 周 年 帳 目 計 算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其 他 課 程 」使 用 率 達 8 0 % 或 以 上 的 學 校 , 可 獲 額 外 「 鼓 勵 性 津 貼 」, 津 貼 額 為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8 0 0 元 ( 即 總 共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7 , 8 0 0 元 ) 。
• 為 資 優 學 生 而 設 的 課 程 , 是 透 過 校 本 抽 離 式 課 程 及 / 或 校 外 支 援 進 一 步 為 資 優 學 生 提 供 有 系 統 的 學 習 機 會 , 藉 以 考 驗 他 們 的 能 力 ; 或
• 這 些 學 習 機 會 包 括 由 大 專 院 校 特 別 設 計 和 開 辦 的 學 分 課 程 ; 學 術 組 織 或 專 業 團 體 專 為 高 中 學 生 開 辦 的 增 益 課 程 ( 即 提 升 學 習 的 寬 度 和 廣 度 及 / 或 深 度 和 進 度 ) 課 程 。
• 僱 用 服 務 或 聘 請 導 師 開 辦 有 關 課 程 。
• 購 買 消 耗 品、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和 教 學 軟 件 套 。
• 聘 請 教 師 / 教 學 助 理 分 擔 因 開 辦 這 些 課 程 而 直 接 或 間 接 增 加 的 教 學 工 作 量 。
• 學 校 可 自 行 決 定 以 「 其 他 課 程 」 的 津 貼 為 高 中 學 生 開 辦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和 聯 校 課 程,或 只 開 辦 其 中 之 一 。
聯 校 課 程 • 聯 校 課 程 是 指 學 校 合 辦 的 高 中 科
目( 例 如 倫 理 與 宗 教 、 視 覺 藝 術 、 音 樂 和 體 育 ), 讓 學 生 有 更 多 科 目 選 擇 。
• 所 有 聯 網 學 校 均 可 享 有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 學 校 須 就 開 支 自 行 作 出 安 排 。
附件二
學 校 調 整 收 取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津 貼 金 額 舉 例
(由 2017/18 學 年 開 始 生 效 )
注 意 事 項 :
( 1 ) 學 校 需 要 確 保 有 效 運 用 資 源,制 訂 合 適 的 財 政 預 算,可 提 供 有 用 的 資 料 , 使 學 校 更 有 效 地 進 行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和 方 便 法 團 校 董 會 / 校 董 會 或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 校 長 管 理 學 校 的 開 支 。
( 2 ) 學 校 請 先 參 考 以 往 有 關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開 支 和 餘 款 , 然 後 填 寫 下 列 表 格 以 表 示 學 校 需 要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津 貼 金 額 。
例 子 :
以 下 例 子 是 一 所 需 退 還 大 量「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餘 款 的 學 校 。 學 校 在 申 請2 0 1 7 / 1 8 學 年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津 貼 時 , 會 根 據 計 劃 的 預 算 , 調 整 申 請 的 金 額 。 如 學 校 的 高 中 班 級 數 目 為1 2 班 , 預 算 申 請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津 貼 的 班 級 數 目 為8 班 。
步 驟 一 :
在 第 1 欄 適 當 的 年 級 前 加 上 「 」 號 , 以 顯 示 在 2 0 1 7 / 1 8 學 年 該 年 級 將 會 提 供
「 其 他 課 程 」 。
第 2 、 3 欄 無 須 填 寫 , 系 統 將 會 自 動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 步 驟 二 :
在 第 4 欄 填 寫 學 校 在 2 0 1 7 / 1 8 學 年 申 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的 實 際 高 中 班 級 數 目 ; 填 上 此 數 目 後 , 第 5 欄 將 會 自 動 顯 示 所 獲 得 的 津 貼 金 額 。
例子
12
(假設高中各 級各有四班)
假如不包括「鼓勵 性津貼」:
= 7,000 元 x 12
= 84,000 元
預算申請津貼的班 級數目是8 班
假如不包括「鼓 勵性津貼」,所得 津貼金額為:
= 7,000 元 x 8
= 56,000 元
(第1 欄) (第2 欄) (第3 欄) (第4 欄) (第5 欄) 年級
(請在所選擇的級別 加上「」。)
2017/18 學年 班級數目
學校在2017/18 學 年「多元學習津貼
─其他課程」可享 有的津貼總額
在2017/18 學年申 請「多元學習津貼
─其他課程」的 班級數目
學校在2017/18 學 年申請「多元學習 津貼─其他課程」
的金額
中四 S4
中五 S5
中六 S6Total 總數
Total 總數
╳ 7,000 元 4
4 4
8
12
84,000 元56,000 元
╳ 7,000 元
╳ 7,000 元
╳ 7,000 元
備註:
(i) 依上 述 例 子 , 學 校 將 在 八 月 份 收 取 28,000 元 的 第 一 期 撥 款 , 而 第 二 期 28,000元 的 撥 款 , 將 連 同 其 他 調 整 項 目 , 例 如 「 鼓 勵 性 津 貼 」, 在 該 學 年 隨 後 的 一 月 份 派 發 。
(ii) 假 如 學 校 符 合 收 取「 鼓 勵 性 津 貼 」,即 以 每 個 高 中 班 級 每 年7,800元 計 算「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津 貼 額 , 學 校 在 該 學 年 隨 後 的 一 月 將 收 到 第 二 期 的 津 貼 金 額 將 為34,400元 ( 即 28,000元 +800元8(班))。
(iii) 學 校 在 十 一 月 份 填 寫 網 上 調 查 時 , 可 以 按 法團校董會/校董會或學校管理 委員會通過計劃的金 額 , 再 次 調 整 申 請 津 貼 的 班 級 數 目 , 惟 調 整 的 申 請 金 額 不 可 超 過 學 校 可 享 有 津 貼 總 額 的 上 限 。
附件三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開 辦 資 優 課 程 的 指 引
可 獲 考 慮 的 課 程 :
屬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範 圍 的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包 括 :
所 有 由 大 專 院 校 / 非 牟 利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 學 術 組 織 / 專 業 團 體 專 為 高 中 學 生 而 設 計 和 開 辦 的 增 益 課 程
所 有 由 個 別 學 校 開 辦 的 高 中 校 本 抽 離 式 課 程
「 資 優 課 程 」 的 特 色 / 標 準 :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應 具 備 以 下 特 色 :
具 備 資 優 教 育 的 元 素,即 創 意、高 階 思 維 能 力、個 人 和 社 交 能 力 等 , 並 可 分 為 增 益 ( 廣 度 )、 延 伸 ( 深 度 ) 或 加 速 ( 進 度 ) ﹔
設 有 清 晰 的 甄 選 機 制 , 為 課 程 配 對 學 生 及
學 生 的 成 品 可 顯 示 課 程 的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津 貼 範 疇 :
用 以 支 付 報 名 或 報 讀 課 程 的 費 用
用 以 僱 用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的 服 務
用 以 聘 請 導 師 教 授 課 程
用 以 購 買 消 耗 品 、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和 教 學 軟 件 套
用 作 行 政 和 由 學 校 支 付 的 本 地 交 通 費 用 建 議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例 子 :
向 一 組 學 生 提 供 資 助,以 報 讀 本 地 大 學 所 開 辦 的 收 費 電 腦 學 分 課 程
向 一 組 學 生 提 供 部 分 資 助 , 以 報 讀 內 地 的 遊 學 團 , 藉 以 發 展 其 資 優 潛 能
僱 用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的 服 務 或 向 私 人 採 購 服 務,以 便 在 校 內 開 辦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購 買 有 關 資 優 教 育 的 參 考 書 、 期 刊 、 雜 誌
購 置 適 用 於 校 本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的 設 備 或 消 耗 品
支 付 所 開 辦 的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的 教 材 印 刷 費 用
資 助 舉 辦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時 由 學 校 支 付 的 本 地 交 通 費 用
資 助 海 外 學 習 / 交 流 活 動 的 註 冊 費
為 資 優 學 生( 例 如 運 動 資 優 生 )聘 請 個 別 導 師 提 供 額 外 補 課 , 以 彌 補 因 忙 於 參 與 活 動 及 訓 練 而 導 致 缺 席 某 些 課 堂
為 資 優 學 生 報 讀 由 本 地 或 海 外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開 辦 的 有 關 網 上 課 程 不 恰 當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例 子 :
僱 用 外 間 機 構 的 服 務 , 以 開 辦 與 高 中 科 目 相 關 的 應 試 補 習 班
支 付 飲 食 費 用
為 了 學 校 組 樂 隊 而 非 為 獲 選 的 高 中 資 優 學 生 購置 樂 器
資 助 學 生 參 加 海 外 培 訓 課 程 的 機 票 / 住 宿 費 用
附件四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 購 置 物 品 和 聘 用 教 職 員
1 . 資 助 學 校 ( 包 括 特 殊 學 校 ) 在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和 購 置 物 品 時 , 須 遵 守 教 育 局 通 告 第4 / 2 0 1 3 號 有 關 「 資 助 學 校 採 購 程 序 」 所 列 的 規 則 和 指 引 。 我 們 建 議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和 按 位 津 貼 學 校 也 應 盡 量 遵 守 上 述 通 告 和 本 局 不 時 修 訂 的 相 關 指 引 , 制 訂 合 適 的 採 購 程 序 。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在 閱 讀 此 通 告 時 , 應 與 本 局 於2 0 0 7 年 1 1 月 2 1 日 發 出 有 關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財 務 管 理 的 函 件 和 教 育 局 通 告 第1 7 / 2 0 1 2 號 有 關 「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學 校
( 直 資 學 校 ) 運 用 政 府 撥 款 及 非 政 府 經 費 」 一 併 閱 讀 。
2 . 學 校 在 決 定 聘 用 教 職 員 時 , 須 特 別 留 意 教 育 局 網 頁 所 載 有 關 聘 用 教 職 員 的 注 意 事 項 。 任 何 由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聘 任 的 教 師 , 校 方 無 須 向 教 育 局 遞 交 聘 任 表 格 ; 有 關 員 工 的 薪 酬 支 出 、 可 享 的 假 期 和 其 他 相 關 福 利( 例 如 :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和 其 他《 僱 傭 條 例 》賦 予 的 法 定 福 利 ),
均 應 由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支 付 。 學 校 不 會 獲 提 供 或 補 發 任 何 撥 款 支 付 上 述 支 出 。
3 . 官 立 學 校 在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和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時 , 須 遵 守 有 關 的 政 府 條 例 和 規 定,尤 其 須 遵 守 教 育 局 內 部 通 告 第6 / 2 0 1 0 號 有 關 官 立 學 校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程 序 , 確 保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聘 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教 職 員 時 , 能 恪 守 公 開 公 平 的 原 則 。 官 立 學 校 亦 須 注 意 《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 第4 8 5 章 ) 對 於 教 育 局 作 為 僱 主 所 規 定 的 法 定 責 任 , 並 須 按 照 本 局 的 程 序 安 排 有 關 員 工 加 入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 與 資 助 學 校 的 安 排 相 類 , 任 何 與 聘 用 相 關 的 支 出 應 由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支 付 , 學 校 不 會 獲 發 放 任 何 補 貼 費 。
附件五
三 年 計 劃 書 ─ 為 第 九 屆 高 中 學 生 ( 由 2 0 1 7 / 1 8 至 2 0 1 9 / 2 0 學 年 )
增 加 選 修 科 目 選 擇 的 措 施 和 為 他 們 提 供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 樣 本 ]
以 下 是 獲 教 育 局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的 課 程 ﹕
註 : 上 述 例 子 僅 供 學 校 參 考 。 學 校 應 自 行 策 劃 三 年 計 劃 , 按 需 要 納 入 其 他 策 略 / 工 作 , 以 配 合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和 學 校 的 抱 負 及 使 命 。
教 育 局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的 課 程
策 略 和 預 期 效 益 ( 例 如 如 何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元 學 習 需 要 )
課 程 名 稱 和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修 業 期 目 標 學 生
預 計 每 學 年 涉 及 的
學 生 人 數 學 生 學 習 的 評 估 /
成 功 指 標 負 責 教 師 17/18
學年
18/19 學年
19/20 學年 其 他 語 言 - 提 高 學 生 在 廿 一 世
紀 的 競 爭 力 和 接 受 專 上 教 育 的 機 會
- 法 語
( 校 內 課 程 )
三 年 已 在 初 中 修 讀 法 語 的 學 生
1 7 1 7 1 7 - 學 生 會 報 考 由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承 辦 的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考 試 組 的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考 試
法 語 教 師
其 他 課 程 ( 聯 校 課 程 )
- 由 於 只 有 少 部 分 學 生 選 擇 體 育 科 , 與 X X X 中 學 合 辦 聯 校 課 程 ,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的 需 要
- 體 育 教 育 ( 聯 校 課 程 )
三 年 中 四 至 中 六 的 學 生
4 4 4 - 學 生 會 參 加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與 X X X 中 學 合 辦
(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 - 提 高 學 生 在 辯 論 和
公 開 演 說 的 技 巧
- 為 辯 論 員 而 設 的 密 集 培 訓 班
四 星 期 中 四 至 中 五 辯 論 組 的 精 銳 成
員
5 - 1 0 5 - 1 0 - - - - - 學 生 的 辯 論 和 公 開 演 說 的 技 巧 將 會 提 升
校 內 導 師
附件六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周 年 計 劃 書 2 0 1 7 / 1 8 學 年 [ 樣 本 ]
範 疇 課 程 教 學 目 的
目 標 學 生
( 數 量 / 級 別 / 甄 選 方 式 )
修 業 期 / 開 始
日 期 預 期 產 出 專 責 教 師 財 政 預 算 數 學 金 融 投 資 中 的 統
計 學
擴 闊 學 生 的 思 維 , 讓 他 們 能 從 不 同 角 度 運 用 數 學 原 理
1 5 位 中 四 學 生
由 數 學 科 組 成 員 根 據 特 定 準 則 提 名
由 2 0 1 2 年 2 月 起 , 三 個 月 內 共 1 2 節 課
( 每 週 一 節 )
每 節 一 份 課 業
( 以 讀 本 或 寫 作 形 式 完 成 )
邱 老 師 2 , 0 0 0 元
( 參 考 書 籍 和 筆 記 印 刷 費 用 )
中 國 語 文 中 國 詩 辭 與 文 化 豐 富 學 生 對 中 國 詩 辭 的 認 識 , 以 及 讓 學 生 認 識 中 國 詩 辭 與 中 國 文 化 的 關 係
1 5 位 中 四 和 中 五 學 生
由 中 文 科 組 成 員 根 據 特 定 準 則 提 名
四 個 月 內 共 1 5 節 課
學 生 的 中 國 詩 辭 和 反 思 文 章 選 集
聘 用 服 務 機 構:中 華 文 化 社
1 8 , 0 0 0 元 ( 僱 用 服 務 費 用 )
跨 學 科 為 體 育 精 英 提 供 個 別 指 導
為 校 隊 成 員 剪 裁 語 言 課 程 , 以 加 強 他 們 學 習 中 、 英 文 的 效 能
兩 位 代 表 學 校 或 香 港 出 席 國 際 體 育 賽 事 的 學 生
在 十 個 月 內 ,2 名 學 生 各 4 0 節 課
每 節 一 份 課 業
( 以 讀 本 或 寫 作 形 式 完 成 )
外 聘 本 校 舊 生 陳 老 師
(M s Y Y C H A N ) 作 統 籌
4 0 , 0 0 0 元
附件七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課 程 評 估 報 告 2 0 1 7 / 1 8 學 年 [ 樣 本 ]
課 程 教 學 目 的
目 標 學 生
( 數 量 / 級 別 / 甄 選 方 式 )
修 業 期 / 開
始 日 期 學 生 習 作 課 程 / 學 生 表 現 評 核 財 政 支 出 金 融 投 資 中
的 統 計 學
擴 闊 學 生 的 思 維 , 讓 他 們 能 從 不 同 角 度 運 用 數 學 原 理
1 5 位 中 四 學 生
由 數 學 科 組 成 員 選 取 校 內 數 學 成 績 最 佳 1 5 名 學 生 入 圍
由 2 0 1 2 年 2 月 起 , 三 個 月 內 共 1 2 節 課 ( 每 週 一 節 )
每 節 一 份 課 業( 以 讀 本 或 寫 作 形 式 完 成)
- 學 生 出 席 率 高 ( 平 均 達 9 5 % ) - 學 生 表 現 評 級 為 4 . 2 ( 5 級 制 ) - 學 生 可 以 利 用 所 學 技 巧 分 析 指
定 文 章 的 數 據 並 能 夠 提 供 合 理 的 論 據
- 當 中 一 些 課 業 質 素 很 高 , 值 得 上 載 學 校 網 頁 表 揚
參 考 書 :8 2 0 元 印 刷 筆 記 費 用 :3 2 0 元 學 生 習 作 文 件 夾 :3 0 0 元 總 數 :1 4 4 0
中 國 詩 辭 與 文 化
豐 富 學 生 對 中 國 詩 辭 的 認 識 , 以 及 讓 學 生 認 識 中 國 詩 辭 與 中 國 文 化 的 關 係
1 5 位 中 四 和 中 五 學 生
由 中 文 科 組 成 員 選 取 校 內 中 文 科 成 績 和 報 名 時 投 稿 成 績 最 佳 1 5 名 學 生 入 圍
四 個 月 內 共 1 5 節 課
學 生 的 中 國 詩 辭 和 反 思 文 章 選 集
- 本 課 程 所 聘 用 的 中 華 文 化 社 提 供 的 服 務 相 當 專 業 而 課 程 設 計 亦 具 質 素
- 導 師 能 夠 給 予 學 生 適 時 的 指 導 - 學 生 出 席 率 高,表 現 評 級 為 4 ( 5
級 制)
- 最 後 結 集 學 生 作 品 而 成 的 文 集 質 素 很 高 , 值 得 向 全 校 學 生 推 介
1 8 , 0 0 0 元 ( 僱 用 服 務 費 用)
為 體 育 精 英 提 供 個 別 指 導
為 校 隊 成 員 剪 裁 語 文 課 程 , 以 加 強 他 們 學 習 中 、 英 文 的 效 能
兩 位 代 表 學 校 或 香 港 出 席 國 際 體 育 賽 事 的 學 生
在 十 個 月 內 ,2 名 學 生 各 4 0 節 課
每 節 一 份 課 業( 以 讀 本 或 寫 作 形 式 完 成)
- 本 課 程 僱 用 本 校 舊 生 擔 任 導 師 而 陳 老 師 負 責 統 籌
- 兩 位 學 生 出 席 率 高( 1 0 0 % ) 並 能 完 成 導 師 指 定 的 所 有 習 作 - 兩 位 學 生 都 能 夠 在 相 關 的 各 個
測 考 中 考 取 B 級 或 以 上 成 績
4 0 , 0 0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