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結論
一、回顧與前瞻
藝術是「人生」的縮影,也就是屬於一種非常個人的人性情愫所激發出來的 直覺經驗與感動,回顧筆者二十年來的創作經驗中,除努力於建立紮實的描繪基 礎外,更致力於各種美學理論、畫派風格的試探,其間卻也組構了一套自我創作 的行為模式,雖未敢說是至理名言,但確也是自覺的領悟與感動,玆歸類為三點 分述如下:
(一)藝術的創作是經驗累積的綜合結果,不可強求與規範。藝術的創作並不像工 廠企業對產品的量產,而是在創作過程中隨時佈滿了不可預料的機緣,這種 機緣的衝撞與靈感才能構成創作的事實。
(二) 藝術創作應是有所執著,甚至有所偏激。藝術家的創作都應以不同於旁人的 形態來出現,而這個不同的形態,是建立在一個「自信」的基礎上,不要盲 目地尋求典範或是理論來概括它,因為如此會降低創造的原始衝動。但不可 諱言地,過度的偏激與自信或許也是阻礙藝術作品的相對價值,因此如何適 度且中庸地融會與貫通是一個創作者應去深思與熟慮的。
(三)藝術創作的未來雖說是永無止境,但未來之前的現在,應是每個從事創作的 人所應腳踏實地的開始,只有把握現在,在多元化的次序中,冷靜地選擇未 來進而創造未來。藝術之大非個人所及,但自安一偶之踞,卻又盡心盡地揮 灑自我,在滄海一粟的創作熱誠中奉獻一己之能。
二、自我期許
創作是條漫漫長路,需要當事者持續的堅持與執著,並不斷地吸收新知與探 索,求新求變,方能有所成長。筆者藉由此次畢業作品發表的機會,整理了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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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畢業後在私立復興商工職業學校任教十多年來,對於自我創作上所累積的一些 經驗及思考了這四十年來內心最底層從未真正去面對的一些遺憾。在此,除驕傲 於自己擁有這麼一段淒美的題材可供創作上的發揮外,相較於目前社會上依舊存 在的身心障礙人士們,更懷有一顆憐憫之心,對於未來,筆者更將透過不同形式 與多元性的了解來探討這些鮮為人知的故事,亦將不斷地延續此一核心思維,期 許成為下一階段的創作因子,並以繪畫創作的形式來詮釋對他們的關懷與支持。
最後,在創作展出結束的同時,筆者亦計劃將此次展出的多數代表作品,全數 捐與台北啟明學校( 前台北盲啞學校,也就是父親的母校 )期以拋磚引玉,用 實際的行動來支持這群為生命奮鬥、殘而不缺的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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