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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產婦十年後的體重是比未懷孕前來 的重(Rooney and Schauberg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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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懷孕對產婦體重之影響

近年來,由於體重過重的盛行率增加,其中發現懷孕對於生育年齡 的婦女,似乎是影響體重增加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本研究將相關文 獻依照產後追蹤時間長短來加以分類整理,第一部分為追蹤六個月以 上的研究,稱為長期研究,第二部分為追蹤六個月以下的研究,稱為 短期研究。此外,第三部分針對目前我國婦女的平均體重和肥胖率加 以說明。

一、懷孕對於產婦長期體重之研究

就長期追蹤研究來看,以瑞典 Stockholm pregnancy and women’s nutrition(SPAWN)研究計畫追蹤時間最久,共追蹤 1154 位產婦長達十 五年的時間,其研究結果發現受試者平均體重由開始未懷孕時的 59.7 公斤,一直增加到十五年後的 65.2 公斤,其中約有 23.9%受試者的體 重增加來自於懷孕時期(Linne et al., 2002),所以推論懷孕和長期體重發 展有關的。另外 Ohlin and Rossner 在 1990 年時以瑞典 Stockholm 肥胖 研究中心的女性患者來當受試者,發現有 40-50%的產婦表示她們在生 完第一胎後,有體重增加的情形,當中還有 73%的人表示產後有 10 公 斤以上的體重保留(Ohlin and Rossner,1990)。

再者,2002 年時 Rooney and Schauberger 追蹤美國 540 位產婦其十 年體重變化的研究中表示,產婦十年後的平均體重比未懷孕前明顯增 加了 6.3 公斤,同時也發現未懷孕前的 BMI 是會影響產後的體重。例 如:未懷孕前 BMI 屬於體重不足的產婦在十年後體重增加有 7.1 公斤、

正常體重的產婦體重增加 5.9 公斤、體重過重產婦增加 6.1 公斤、而肥 胖產婦則增加 7.8 公斤。由此可知,產婦十年後的體重是比未懷孕前來 的重(Rooney and Schauberger,2002)。而 Wolfe 等人在 1997 年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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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追蹤美國第一次國民營養調查研究內的有生產過的 413 位產後婦女 十年後的體重變化,結果發現十年後白人產婦平均體重增加 5.5 公斤,

而黑人產婦則增加 7.2 公斤;且與研究中未生產過的 2539 位婦女比較 十年後體重時,發現有生產過的婦女,其平均體重比未生產過的婦女 要來的重(Wolfe,1997)。

此外,Boardley 等人於 1995 年時,追蹤美國 Women, Infants, and Children(WIC)營養補充計畫內的 121 位白人產婦和 224 位黑人產婦,

其產後 7-12 個月時的體重變化情形,結果發現無論是白人產婦或是黑 人產婦的平均體重都是增加的,且黑人產婦又比白人產婦多了 2.9 公的 體重保留(Boardley,1995),這結果與 Parker and Abrams 在 1993 年所 追蹤 990 位白人產婦和 1129 位黑人產婦產後二年的體重研究結論相符 合,在 Parker and Abrams 研究中發現有 26.1%的黑人產婦保留 9 公斤 (20Ib)以上的體重,但白人產婦只有 8.2%的人保留 9 公斤(20Ib)以上的 體重,所以可知黑人產婦比白人產婦有較高的產後體重保留(Parker and Abrams,1993)。另外,在 2003 年時,Olson 等人追蹤美國紐約市 540 位婦女在產後一年體重改變的研究中發現,婦女在生產後一年的平均 體重比未懷孕前增加 1.5 公斤,且當中約有 1/4 的婦女產後體重比未懷 孕前增加了 4.55 公斤以上(Olson,2003a)。

總而言之,進行長期性的體重追蹤研究是有許多困難點,例如:體 重是真的因為懷孕所造成增加嗎?或只是受到年齡增加所造成的體重 增加呢?因此在做長期研究追蹤時要注意到一些方法學上的考慮,包 括(1)需要實際測量產婦未懷孕前的體重;(2)須給予產婦有足夠的時間 來下降其產後保留的體重;(3)須同時考慮到因為年齡增加而增加的體 重(Harris and Ellison , 1997)。所以,唯有當控制這些會影響長期體重變 化的因素後,才能真正看出長期體重變化是否真的與懷孕有關。表 2.1.1 為產後長期體重追蹤研究整理,包含 Gunderson and Abrams(1999)從 1990 年到 1997 年所整理的文獻以及研究者針對 2002 年到 2003 年所做 的文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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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 1 . 1 產 後 體 重 長 期 追 蹤 研 究

時 間 作 者 地 點 孕 婦

樣 本

流 失 ( % )

白 人 與 黑 人 比

年 齡 ( 歲 )

體 重 來 源

追 蹤 時 間 ( 年 )

平 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 k g ) 1 9 9 0 O h l i n a n d

R o s s n e r

S w e d e n 1 , 4 2 3 1 5 - 3 8

1 0 0 : 0 1 7 - 4 9 自 報 體 重

產 後

1 年 平 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了 0 . 5 3 公 斤 1 9 9 3 K e p p e l a n d

T a f f e l

U S A 2 , 9 4 4 提 及

5 4 : 4 6 > 1 5 自 報 體 重

產 後 1 0 - 1 8 個 月

白 人 婦 女 體 重 保 留 的 中 位 數 為 1 公 斤,而 黑 人 婦 女 則 為 3 公 斤 1 9 9 3 P a r k e r a n d

A b r a m s

U S A 2 , 1 1 9 1 2 5 3 : 4 7 > 1 8 自 報 體 重

產 後 1 0 - 2 4 個 月

2 6 . 1 % 黑 人 產 婦 保 留 9 公 斤 以 上 的 體 重 , 而 白 人 產 婦 只 有 8 . 2 % 1 9 9 4 W i l l a m s o n

e t a l

U S A 3 0 7 2 0 1 0 0 : 0 2 5 - 4 5 測 量 體 重

產 後

1 0 年 平 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了 1 . 7 公 斤 1 9 9 5 B o a r d l e y

e t a l

U S A 3 4 5 3 3 5 : 6 5 > 1 8 自 報 體 重

產 後 7 - 1 2 個 月

黑 人 產 婦 比 白 人 產 婦 多 保 留 了 2 . 9 公 斤 1 9 9 7 W o l f e

e t a l

U S A 4 1 3 7 6 6 : 1 4 2 5 - 4 5 測 量 體 重

產 後 1 0 年

白 人 婦 女 體 重 保 留 了 4 . 4 公 斤

, 而 黑 人 婦 女 則 為 5 . 5 公 斤 2 0 0 2 R o o n e y a n d

S c h a u b e r g e r

U S A 5 4 0 3 2 9 7 : 3 2 8 . 6 測 量 體 重

產 後

1 0 年 平 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了 6 . 3 公 斤 2 0 0 2 L i n n e

e t a l

S w e d e n 5 6 3 7 5 1 0 0 : 0 2 9 . 6 測 量 體 重

產 後 1 5 年

平 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了 5 . 5 公 斤

, 約 占 總 體 重 的 2 3 . 9 % 2 0 0 3 O l s o n

e t a l

U S A 5 4 0 5 9 6 : 4 2 0 - 4 0 測 量 體 重

產 後 1 年

平 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1 . 5 公 斤,且 1 / 4 的 人 是 大 於 4 . 5 5 公 斤 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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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懷孕對於產婦短期體重之研究

研究追蹤時間在產後六個月以下的研究稱為短期研究。例如:1995 年時,Scholl 等人曾追蹤美國 274 位產婦其產後六個月體重改變情形,

結果發現這群產婦在產後平均體重比未懷孕前增加了 4.8 公斤(Scoll,

1995)。而 Rooney and Schauberge 在 1992 年追蹤美國威斯康辛州 795 位產婦的研究結果中表示,產後六個月的產婦平均體重比第一次產檢 (懷孕約 20 週)時增加了 1.4 公斤,且當中有 63%的人在產後六個月時 仍未恢復到未懷孕的體重(Rooney and Schauberge,1992)。此外,在 1995 年 Piers 等人的研究中,測量 17 位印度婦女產後六個月的體重改變結 果時,顯示產後六個月的體重增加量約在 2.6 公斤(Piers,1995)。綜合 上述文獻結果可知,在六個月的短期追蹤研究中發現產後六個月的體 重是比未懷孕前要來的高,平均多了 1.4-4.8 公斤之間。

而在其他更短期的追蹤研究中,如:1995 年 Van Loan 等人追蹤 10 名美國產婦在產後 4-6 週體重變化的研究中發現,其平均體重比未懷孕 前增加了 4.8 公斤(Van Loan,1995)。此外,Scholl 等人在 1994 年的研 究中,發現 580 位美國產婦在產後六週的平均體重比未懷孕前增加了 4.9 公斤(Scholl,1994)。但是文獻也指出,這些在產後 4-6 週進行的短 期體重追蹤研究中所增加的體重,可能是因為研究時間太短,使得產 婦沒有充足的時間去減輕懷孕時所增加的體重所致 (Harris and Ellison

,1997)。

總括而言,在 Harris and Ellison 於 1997 年所回顧 71 篇有關於產後 體重追蹤的文獻研究中發現,不論是長期或短期的追蹤研究懷孕後體 重都是比懷孕前增加,只是增加的範圍不一,通常懷孕後會比未懷孕 前增加了 0.2-10.6 公斤。此外,有些實驗研究會同時使用懷孕組與未懷 孕組來做配對比較,其結果也顯示懷孕組的平均體重比未懷孕組的平 均體重增加在 0.4-3.0 公斤之間(Harris and Ellison,1997)。所以,懷孕 對婦女的體重變化而言,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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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人婦女體重相關資料和肥胖盛行率

在 1993-1996 的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結果顯示,年齡在 19- 44 歲之間的 632 位女性,其體重平均為 54.5±9.4 公斤,與第二次國民 營養調查的平均值(51.7 公斤)相較下多了 3 公斤;而 BMI 數值則為 22.1 公斤/公尺2。 其他的身體測量值腰圍為 69.5±8.5 公分、臀圍為 93.2±7.3 公分、腰臀比為 0.74±0.06、三頭肌皮脂厚度為 19.9±6.55 公釐、肩胛下 皮脂厚度為 17.4±6.7 公釐、體脂肪為 27.8%(n=585)。表 2.1.2 為國民營 養健養狀況變遷調查(1993-1996)中 19-44 歲婦女其身體測量值的體位 百分比值。

表 2-1.2 1993-1996 國民營養健養狀況變遷調查中婦女體位百分比值

百分位比值 3% 5% 10% 25% 50% 75% 90% 95% 98%

體重(kg) 40.5 41.9 43.7 48.7 53.9 59.2 64.1 72.7 76.5 BMI(kg/m2) 16.9 17.3 18.0 19.9 21.6 23.7 26.2 28.5 32.1 腰圍(cm) 57.3 57.9 60.2 63.7 68.3 73.4 79.5 85.1 90.0 臀圍(cm) 82.5 83 85 88.4 93 97.2 101 104 108 腰臀比 0.66 0.66 0.68 0.70 0.74 0.78 0.81 0.84 0.84 臂圍(cm) 21.3 22.0 22.9 24.4 26.6 28.0 30.2 32.7 34.1 三頭肌皮脂

厚度(mm)

10.4 11.1 13.0 15.5 19.0 23.0 28.5 32.7 35.1 體脂肪(%) 17.1 18.9 20.7 24.1 27.0 30.8 35.0 38.1 40.1 (行政院衛生署,民 91;高美丁等人,民 87)

從國人婦女肥胖狀況而言,在 110%-120%理想體重的人約占了 17.2

%,120%-130%理想體重的人占了 7.7%,>130%理想體重的人占了 6.5%。以 BMI 值來看體重分佈時,在 24.2-26.4 的婦女占 12.8%,在 26.4-28.6 者占 4%,而≧28.6 者則占了 4.9%。所以若以超過理想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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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來作為肥胖標準的話,台灣 19-44 歲女性的肥胖盛行率為 23.4%

;以超過 BMI 值 26.4 來當作肥胖標準的話,其肥胖盛行率為 15.8%。

表 2-1.3 為目前我國對於肥胖標準的一個定義。(行政院衛生署,2002)

表 2-1.3 行政院衛生署成人肥胖定義 身體質量指數(BMI)

(kg/m2)

腰圍 (公分) 體重過輕 BMI < 18.5

正常範圍 18.5≦BMI<24 異常範圍 過重:24≦BMI<27

輕度肥胖:27≦BMI<30 中度肥胖:30≦BMI<35

重度肥胖:BMI≧35

男性:≧90 公分 女性:≧80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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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影響產後體重變化的因素

由於國內目前針對產後婦女的體重相關研究十分缺乏,只有民國 92 年戴氏在台北市某醫學研究中心所發表的一個研究,其以問卷調查 方式追蹤 602 位產後婦女的體重變化,結果顯示這群產婦懷孕前後平 均 BMI 值從 21.5 ±3.32 上升到 22.48±3.39,生產後體重過重與肥胖的 機率由未懷孕前 18.3%上昇到 27.6%,並且發現懷孕前體重及懷孕期間 體重增加是預測產後體重變化的主要因素(戴芳台,民 92)。所以本節 文獻探討主要是針對國外研究的結果加以統整。國外的研究報導指出 影響產後體重變化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懷孕期間體重的增加量、食 物攝取情形、身體活動量、哺乳情形、產次、年齡、未懷孕前體重以 及未懷孕時的 BMI 等(Olson, 2003a)。此外,除了上述所提的主要影 響因素外,尚有三十幾個會影響產後體重變化的濳在性因素在文獻中 被提及,如:初經年齡、職業、種族、社經地位、婚姻狀況、青春期 或成人時是否有肥胖情形發生、抽煙習慣、喝酒習慣、是否使用避孕 藥、家庭收入、前一胎小孩體重、配偶年齡、配偶的 BMI、前一胎懷 孕時所增加的體重、月經週期、產次間隔時間等因素(Linne,2002;

Harris and Ellison, 1997)。所以本節將針對影響較大的主要因素,分 成七個面向來討論,包含:一、懷孕期間的體重增加量,二、 未懷孕 前的體重及 BMI,三、飲食攝取情形,四、身體活動量,五、哺乳,

六、產次,七、其他與體重相關因素。

一、懷孕期間體重的增加量

許多研究表示懷孕期間若增加過多的體重,生產後將會有較高的體 重保留。而「懷孕期體重建議量」的議題,從 1940 年開始到 1990 年 一直在不斷的討論修改中。最初 1940 年到 1950 年時,婦產科醫師認 為懷孕期間體重增加應低於 9 公斤以下,如此可避免胎兒在出生時體 形過大而增加生產的危險性。但美國國家醫學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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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cine,IOM)內的食品與營養委員會(Food and Nutrition Board,FNB) 於 1967 年時提出懷孕婦女平均體重增加量應該在 10.9 公斤(20Ib)上 下。到了 1970 年,此委員會又對懷孕體重增加建議量提出了另一個說 法,認為孕婦在懷孕期體重增加在 9-11 公斤(20-25Ib)時,可確保新生 兒健康。接著在 1983 年時,FNB 又建議,懷孕時期體重建議增加量應 在 10-12 公斤(22-27Ib),以預防胎兒生長不良的情形發生。而最近一次 對於孕婦懷孕期間的體重增加建議量,為 IOM 在 1990 年時所提出的。

而 IOM 孕期體重建議標準如表 2-2.1 所示:

表 2-2.1 IOM 孕期體重建議標準(1990)

未懷孕時期的 BMI(kg/m2) 懷孕期間體重增加量

<19.8 (underweight) 12.5~18kg 19.8~26.0 (normal) 11.5~16kg 26.1~29.9 (overweight) 7.0~11.5kg

>29.9 (obesity) ≦6kg

在懷孕期體重增加與產後體重保留的研究中,Olson 等人曾在 2003 年於瑞典地方,研究 540 位產婦孕期體重增加量與產後體重之關係,

結果發現產婦在產後體重保留量是與孕期體重增加量有關的,且研究 中也顯示,婦女產後平均體重保留在 1.51±5.93 公斤,其中有 42%的 產婦在懷孕期間體重增加量是超過建議量。此外,本研究還發現若產 婦在懷孕期體重增加是低於建議量時,其產後體重會比未懷孕前體重 要來的輕。(Olson,2003a)。

再者,其他探討孕期體重增加量與產後體重關係的研究中也指出,

孕期體重增加量是與產後體重保留有關,例如 1995 年 Scoll 等人的研 究中,將 274 位未懷孕前體重是正常的產婦,依照孕期(20-36 週)每周 不同的平均體重增加量來分成三組,第一組有 59 位產婦,其孕期每 週增加量低於 0.5 公斤,稱為體重增加過少;第二組有 138 位產婦,

其每週平均增加量在 0.5 公斤,稱為體重增加適量;第三組有 77 位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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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其每週增加量高於 0.5 公斤,稱為體重增加過多,結果發現,在 孕期體重增加量過多的產婦在生產後 4-6 週有較高的體重保留,且在 產後六個月時也有相同的結果出現(Scoll,1995)。再者,Rooney and Schauberger 二位學者也曾在美國威斯康辛州追蹤 795 位產婦其產後一 年的體重變化,研究結果發現有 23%的產婦在懷孕時體重超過建議 量,因此在產後六個月的體重保留較高,約在 4.2 公斤,且長期追蹤 時,發現其體重保留量高達 8.4 公斤(Rooney and Schauberger,2000)。

此外,1990 年 Ellen 等人追蹤美國 158 位產婦的研究中指出,產婦在 懷孕期平均體重增加量為 12.9 公斤,且當中有 44%的人孕期體重增加 量是超過 13.6 公斤,其結果也顯示孕期體重增加量與產後 1-3 個月和 產後 3-6 個月的體重保留量有關(Ellen,1990)。因此由這些研究結果 中,可發現懷孕期體重增加量對產後的體重保留有重要影響。

此外,研究除了發現懷孕期間的總體重增加量會影響產後體重保留 量外,在懷孕三期中不同的體重增加量也會影響產後體重。如 Muscati 等人於 1996 年在加拿大追蹤 371 位產婦的研究結果中,發現在懷孕 20 週之前體重增加量較多的人,之後的體重保留量會有較高的情形產 生,其相關係數高達 0.68(Muscati,1996)。所以說,無論是懷孕時期 的總體重增加量或是懷孕前期的體重增加量都是影響產後體重保留 的一個強相關因素。

二、未懷孕前的體重及身體質量指數(BMI)

在近來的研究中發現,除了懷孕期的體重增加量會影響產後體重 外,產婦在懷孕前的體重和 BMI 值對產後的體重也有影響。在 1993 年 Keppel and Taffel 的研究結果中顯示,若懷孕前體重屬於過重的婦 女,其產後 10-18 個月的體重保留會比未懷孕前體重正常的婦女多於 6 公斤以上(Keppel and Taffel,1993)。再者,Gunderson 等人也曾使用未 懷孕前的 BMI 值來將產婦分成體重過輕、正常體重、體重過重、和肥 胖四組,分別觀察其產後體重下降情形,結果發現在產後六周內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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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體重下降量是沒有差異性的,但是追蹤 2 年後的結果中顯示,未懷 孕前體重是過輕的婦女,比肥胖的婦女體重減少較多。且在 1993 年 Parker 等人、1995 年 Boardley 等人和 1998 年 Greene 等人的研究中都 發現未懷孕前體重及 BMI 與產後體重保留是有相關性,也就是說未懷 孕 前 體 重 越 重 的 人 , 其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也 會 越 多 (Parker , 1993 ; Boardley,1995;Greene,1988)。

雖然在上述的研究中皆指出懷孕前體重和 BMI 對之後的體重保留 是有相關,但是也有些研究發現其相關性不大,例如 1990 年 Ohlin and Rossner 和 1996 年 Muscati 的研究中表示懷孕前體重和 BMI 對之後的 體重保留是沒有關聯(Ohlin and Rossner,1990;Muscati,1996)。而 Gunderson and Abrams 探討這其中原因可能是因為沒有控制住孕期體 重增加量這個干擾因素所致(Gunderson and Abrams,1999)。因此當控 制此變因時,未懷孕前體重和 BMI 值與產後體重保留應該是有相關 性。由此可知,在分析未懷孕前體重及 BMI 對於產後體重的影響時,

要同時考慮到孕期的體重增加量。

三、飲食攝取情形

就飲食攝取和產後體重保留的關係,在 1994 年 Ohlin and Rossner 曾以問卷訪談方式來追蹤瑞典地方 1423 位產婦的飲食習慣,研究方法 為調查產婦在未懷孕前、懷孕時期、產後六個月和產後一年的飲食攝 取情形,主要針對三餐的規律性;早、午、晚餐和點心攝取的頻率;

早餐的品質(是否包括了主食類、牛奶、和蔬果等);開伙頻率;以及自 評產後是否有增加三餐的份量和點心攝取量等七個問題。研究結果顯 示,較高的體重保留可能是因為產後不正常的飲食所導致,也就是產 後一年體重保留較多的產婦,在產後的點心攝取頻率次數是增加,同 時發現體重保留多的產婦其孕期與產後有較多的飲食攝取量,因此造 成其產後體重保留大於 5 公斤以上(Ohlin and Rossner,1994),此結果 與 Olson 等人在 2003 年的研究中有相同的結論。在 Olson 等人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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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究中,讓 540 位產婦自評產後六個月和產後一年時食物攝取量之 比較,其研究結果有 190 位產婦表示產後一年與產後六個月的食物攝 取量相同;有 41 位產婦表示有增加食物攝取量。因此也發現這些產婦 在產後一年時有明顯的體重保留現象(Olson,2003a)。此外,Hinton 等 人也曾於美國密蘇里州研究 498 位產婦的飲食習慣,研究方法為使用 食物頻率問卷來調查產婦在產後 1-6 個月與 6-12 個月的食物量是否有 增加,同時問題還包括點心的攝食量是否增加。結果發現在產後 6-12 月之間,飲食攝取量增加的產婦其體重保留較高,也指出產婦對於身 體的滿意度會影響產婦是否有適當飲食的重要因素(Hinton,2001)。再 者,O’Toole 等人於 2003 年時研究 40 位產後肥胖的婦女,分別以結構 式和自我管理的飲食介入方式來看產後體重保留,結果發現以結構式 飲食加上運動的產婦,其體重顯著下降 7.3 公斤(O’Toole et al.,2003)。

所以綜合上述結論發現,產後的體重保留與飲食攝取之間是有相關的。

四、身體活動量

規律的身體活動有助於產後健康。在流行病學的研究中發現,產後 運動對體重的下降是有影響的,但是需要配合適當的飲食限制。在 1990 年 McCrory 等人所發表的實驗研究中發現,當產婦同時進行運動和飲 食控制時,會有明顯地脂肪下降情形,以及保留較多的瘦肌肉組織 (McCrory et al,1999)。另外,在 Leermaker 等人於甘比亞的實驗研究 中也顯示當產婦在產後同時進行運動加飲食控制時,會減輕 7.8 公斤以 上的體重(Leermaker et al,1998)。再者在 Hinton 的研究中,利用活動 頻率問卷來測量 498 位產婦的身體活動量,研究方式為調查產婦在產 後一年時活動種類和次數,結果發現活動種類越多、次數越頻繁者體 重下降也越多(Hinton,2001)。此外,產後運動除了可以下降體重外,

還可以改善哺乳婦女因為哺乳所造成骨質流失的現象,並可促進高密 度脂蛋白的濃度和增加胰島素的敏感性等(Larson-Meyer,2002)。所以 說,能成功地回到原來體重的人,通常是有一個規律的身體活動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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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注意的是,哺乳婦在運動時要避免乳酸的堆積,因此最好是從 事較緩和的運動,而且 Gregory (1997)建議在運動前先餵奶,並捨棄運 動後三十分鐘的母奶,同時要注意水分補充(蔡錦雀,民 87)。

五、哺乳

目前的研究對於哺乳是否可以下降產後的體重有許多不同的看 法,其中大部份的研究認為哺乳與產後體重降低相關性不大,例如,

Potter 等人於 1991 年調查 411 位產婦的研究時,其中 185 位產婦在產 後有哺乳,研究結果發現沒有哺乳的產婦減輕較多的體重;再者,1992 年 Schauberger and Rooney 所發表的研究中發現,產後體重下降與哺乳 情形無關(Schauberger and Rooney,1992);除此之外,Walker 等人和 Olson 等人的研 究結果中 也都發現 產後 體 重 下 降 與 是 否 哺 乳 無 關 (Walker et al,1998;Olson,2003a)。但是在 Gunderson and Abrams 的 研究中卻指出哺乳與產後體重的關係會受到哺乳期的持續時間、以及 是否完全哺乳等因素所影響(Gunderson and Abrams,1999)。在 Dewey 等人的研究中發現,哺乳期超過 12 個月的產婦比哺乳期低於 3 個月的 產婦,其產後體重下降較多(Dewey,1993)。而 Janney 等人的研究結 果中也顯示,有哺乳的婦女比沒有哺乳的婦女其體重流失率較快 (Janney,1997)。同時在 Greene 等人的研究中也顯示,生產後在醫院 有哺乳的產婦會比沒有哺乳產婦少了 0.55 公斤的體重保留(Greene,

1988)。再者,在 2004 年 Kac Giberto 等人於巴西的世代研究中,追蹤 405 位產婦在產後 0.5、2、6、9 個月時的體重保留,發現在同時考慮 體脂肪和哺乳對產後體重的影響時,可得知產後體脂肪同樣是 22%的 產婦,但若哺乳時間在 180 天以上的產婦會比哺乳時間在 30 天以下的 產婦有要少的體重保留,每個月約減少 0.44 公斤(Kac G. et al.,2004a)。

總而言之在哺乳與產後體重保留的研究中,其結果仍各持不同的看法。

(13)

六、產次

在許多研究中顯示,產後體重發展與生產次數是有相關連性。例 如:Linne and Rossner 在瑞典的研究計畫發現,第一次生產的產婦在產 後一年時有較多的體重保留,而這些產後體重保留與下一胎懷孕時孕 期體重增加量有關,又因為孕期體重增加量和之後體重保留有關,因 此造成了體重隨產次增加而增加的情形 (Linne and Rossner,2003)。再 者,在 Schauberger and Rooney 的研究中發現,第一次懷孕的婦女其體 重減輕的速度較快,但是隨著生產次數的增加,其產後體重會較不易 減輕(Schauberger and Rooney,1992)。此外,當同時考慮種族和產次的 關係時,在 1997 年 Wolfe 等人的十年追蹤研究中發現,生產次數越多 的婦女,其體重增加量也越多,且黑人產婦(N=418)隨產次增加而增加 體重是比白人產婦(N=2534))要來多的,例如沒生過小孩的白人婦女 (N=2184)十年內體重增加量為 4.2 公斤;生過一個小孩產婦(N=242)體 重增加量為 6.0 公斤;而生過二個以上小孩的產婦 (N=108)其體重增加 量則為 6.1 公斤。以黑人婦女來說,有生過一個以上小孩的產婦(N=63) 其十年後體重增加量為 8 公斤,所以不管是白人或黑人產婦,當產次 增加時,體重也會隨之增加(Wolfe,1997)。

另外,Coitinho 等人在 1996 年調查巴西 2338 位產婦的研究中發現,

未懷孕前是屬於肥胖婦女(BMI>30),在生完第一胎時會有 0.6 公斤的 體重保留,第二胎有 1.21 公斤,而生完第三胎以上的婦女則有 1.82 公 斤的體重保留情形,因此可知產次是會影響體重增加的(Coitinho,

2001)。總而言之,在體重發展的過程中,Heliovaara and Aromaa 認為 產次是決定產後體重的重要因素,生產次數多的婦女,之後肥胖的危 險性也隨之增加(Heliovaara and Aromaa,1981)。

七、其他影響體重的相關因素

除了上面幾個主要會影響產後體重增加的因素外,包括年齡、工作 情 形 、 社 經 狀 況 、 生 活 型 態 等 也 是 影 響 產 後 體 重 的 相 關 因 素 。

(14)

就年齡對產後體重而言,當年齡增加時,通常會伴隨著體重增加。有 研究表示,在生育年齡的婦女每年平均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的體重量 約在 0.29 公斤到 0.96 公斤之間(Colditz et al,1990;Parham,1990)。

在 1997 年 Wolfe 等人所發表的研究中表示白人產婦其年齡越大時,在 產後會有越多的體重保留(Wolfe,1997),而且 Newcombe、Ohlin and Rossner、和 Greene et al 等人的研究也有相同發現(Newcombe,1982;

Ohlin and Rossner,1990;Greene et al,1988)。就工作情形方面來看,

多數研究發現有工作的婦女比沒有工作的婦女其體重保留較少,且較 快回復工作的產婦有較多體重流失現象 (Wolfe,1997;Schauberger and Rooney,1992;Goldberg,1991)。其原因可能是因為沒工作的產婦有 較多吃東西的時間。在社經因素對產後體重保留關係,以 Ohlin and Rossner(1994)的研究中發現,產後體重保留 5 公斤以上的產婦通常是 低社經背景的。再就 Olson 在 2003 年的研究中,也發現在低收入婦懷 女懷孕期體重增加超過建議量的話,會有較多體重保留,因此可知社 經地位也是影響產後體重增加的重要原因(Olson,2003b)。

總之,產後的體重增加是懷孕期間體重保留或是其生活型態所造成 的(Gunderson and Abrams,1999)。文獻中也提及產後體重變化的過程 為產後五天會流失掉大部分的體重,之後的十週內會持續穩定地下降 體重,且平均在四個月後回到原來的體重。因此在產後六個月內,若 沒恢復未懷孕前體重的話,通常會有較高成為過重體重者的危險性,

且因為產後一開始體重流失會比較快,隨著產後時間增加其流失量也 會隨之減少(Schauberger and Rooney,1992)。因此要把握住產後六個月 能下降體重的黃金時間,以避免產後過多的體重保留而造成之後體重 肥胖的情形發生。本研究針對影響產後體重的因素之相關文獻探討整 理於表 2-2.1。

(15)

時 間 作 者 地 點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方 法 結 果 1 9 8 8 G r e e n

e t a l

U S A 7 11 6 位 懷 孕 二 次 以 上 的 婦 女

探 討 產 後 會 保 留 多 少 懷 孕 時 所 增 加 的 體 重 。

收 集 懷 孕 期 間 體 重 增 加 量 和 二 次 懷 孕 間 體 重 改 變 量 , 再 利 用 迴 歸 分 析 看 來 相 關 影 響 因 素 。

* 體 重 改 變 與 懷 孕 期 間 體 重 增 加 超 過 9 . 1 公 斤 、 二 次 懷 孕 間 隔 、 未 懷 孕 前 體 重 、 哺 乳 有 關 。

* 第 一 次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多 者 , 第 二 次 懷 孕 前 的 體 重 也 會 比 較 高 。

* 產 後 體 重 與 懷 孕 期 體 重 、 二 次 懷 孕 間 隔 、 懷 孕 週 數 、 抽 煙 喝 酒 習 慣 、 哺 乳 、 婚 姻 狀 況 有 關 。 1 9 9 0 O h l i n a n d

R o s s n e r

S w e d e n 1 4 2 3 位 產 後 婦 女

探 討 產 後 體 重 改 變 與 分 析 相 關 預 測 因 子 。

利 用 問 卷 調 查 來 收 集 懷 孕 前 和 懷 孕 後 體 重

, 且 收 集 相 關 基 本 資 料 。

* 在 產 後 一 年 時 , 有 3 0 % 的 產 婦 體 重 下 降 、 5 6 %

< 5 公 斤 的 體 重 保 留 、 1 4 % > 5 公 斤 體 重 保 留

* 產 後 體 重 與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 年 齡 、 哺 乳 、 是 否 停 止 抽 煙 有 關,與 未 懷 孕 前 體 重、產 次 無 關。

* 前 一 胎 體 重 保 留 較 多 的 人 , 之 後 生 產 時 體 重 保 留 也 比 較 多 。

1 9 9 2 S c h a u b e r - g e r e t a l

U S A 7 9 5 位 產 後 婦 女

探 討 產 後 體 重 流 失 情 形 與 相 關 影 響 之 行 為 因 素

測 量 產 後 六 個 月 時 體 重 , 同 時 尋 問 7 題 問 題 , 包 括 運 動 量 、 哺 乳 、 避 孕 藥 的 使 用 之 相 關 問 題

* 有 2 2 % 的 人 在 產 後 六 周 內 恢 復 到 原 來 體 重 , 另 外 3 7 % 的 人 在 產 後 六 個 月 內 。

* 發 現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與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 未 懷 孕 體 重 、 抽 煙 喝 酒 習 慣 、 回 復 工 作 的 時 間 、 哺 乳 時 間 長 短 、 年 齡 等 因 素 有 關 。

1 9 9 4 O h l i n a n d R o s s n e r

S w e d e n 1 4 2 3 位 產 後 婦 女

探 討 懷 孕 前 中 後 的 飲 食 運 動 習 慣 、 社 經 是 否 可 預 測 之 後 體 重 過 重 情 形

採 用 問 卷 測 量 來 調 查 懷 孕 前 中 後 的 飲 食 習 慣 、 身 體 活 動 量 。 再 利 用 逐 步 分 析 來 看 影 響 體 重 變 化 的 因 素 為 何 。

* 產 後 體 重 與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 產 後 的 三 餐 和 飲 食 攝 取 量 、 身 體 活 動 量 有 關 。

*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較 多 的 人 身 體 活 動 量 常 是 比 較 低 的

* 產 後 增 加 點 心 攝 取 量 的 產 婦 , 比 沒 有 增 加 點 心 攝 取 的 人 增 加 較 多 的 體 重 。

* 在 產 後 有 減 重 的 人 通 常 在 7 - 1 2 月 才 會 將 保 留 的 體 重 流 失 , 但 沒 有 刻 意 節 食 的 人 產 後 保 留 的 表 2 - 2 . 2 影 響 產 後 體 重 之 相 關 文 獻 整 理

(16)

時 間 作 者 地 點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方 法 結 果 1 9 9 5 S c h o l l

e t a l

U S A 2 7 4 位 低 社 經 的 初 產

探 討 懷 孕 體 重 增 加 過 多 與 產 婦 體 重 過 重 的 危 險

測 量 懷 孕 時 期 的 總 體 重 增 加 量 , 再 將 產 婦 依 增 加 量 分 成 三 組 ( 過 多 , 適 量 、 過 少 ), 來 看 其 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的 關 係

*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過 多 的 人 比 增 加 適 量 或 太 少 的 人,在 產 後 有 較 多 的 體 重 保 留 ( 平 均 在 產 後 保 留 了 4 0 % 的 懷 孕 期 體 重 ) 。

*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過 多 的 人 , 在 產 後 皮 下 脂 肪 增 加,且 平 均 體 重 比 產 前 多 了 5 - 7 %,使 得 體 重 過 重 的 危 險 率 上 升 。

1 9 9 6 M u s c a t i e t a l

U S A 3 7 1 位 不 抽 煙 的 白 人 婦 女

探 討 懷 孕 三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關 係

測 量 懷 孕 三 期 增 加 的 體 重 , 看 來 不 同 時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的 關 係 。

* 早 期 ( 2 0 週 ) 的 體 重 增 加 可 預 測 產 後 的 體 重 保 留 , 增 加 越 多 的 人 其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越 多 。

* 未 懷 孕 前 體 重、產 次、年 齡 都 會 影 響 產 後 體 重。

1 9 9 7 Wo l f e e t a l

U S A 2 9 5 2 位 產 後 婦 女

當 控 制 社 經 因 素 , 看 懷 孕 期 體 重 增 加 量 與 產 次 間 的 關 係

利 用 多 元 迴 歸 分 析 來 探 討 控 制 住 社 經 地 位 、 行 為 因 子 後 看 產 次 的 增 加 與 長 期 體 重 改 變 的 關 係

* 產 次 對 產 後 體 重 增 加 的 關 係 , 會 受 到 年 齡 、 未 懷 孕 前 體 重 、 收 入 、 教 育 程 度 等 影 響 。

* 年 齡 較 大 、 未 懷 孕 前 體 重 較 低 、 生 產 次 數 較 少 、 活 動 量 較 低 、 沒 有 抽 煙 習 慣 的 婦 女 , 產 後 體 重 有 較 高 的 情 形 。

1 9 9 7 J a n n e y e t a l U S A 11 0 位 產 後 婦 女

探 討 哺 乳 婦 和 非 哺 乳 婦 其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的 情 形

用 食 物 頻 率 問 卷 收 集 產 婦 飲 食 資 料 ; 同 時 收 集 產 後 0 . 5、 2、 6、 1 2 、 1 8 個 月 的 嬰 兒 餵 食 方 式 。

* 哺 乳 方 式 和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是 有 相 關 性 的

* 母 乳 哺 餵 的 產 婦 其 產 後 體 重 流 失 率 會 比 較 快 , 且 當 停 止 母 乳 哺 餵 或 部 分 母 乳 餵 食 時 , 體 重 流 失 情 形 會 減 慢 。

2 0 0 3 O l s o n e t a l

U S A 5 4 0 位 產 後 婦 女

探 討 懷 孕 期 體 重 、 運 動 頻 率 、 食 物 攝 取 、 哺 乳 與 產 後 體 重 關 係

測 量 從 懷 孕 初 期 到 產 後 一 年 間 的 體 重 變 化 , 且 用 直 線 邏 輯 迴 歸 模 式 來 看 其 影 響 體 重 改 變 的 相 關 因 素 。

* 有 1 / 4 的 產 婦 在 產 後 一 年 時 有 4 . 5 公 斤 以 上 的 體 重 保 留 。

* 這 些 體 重 保 留 與 懷 孕 期 體 重 的 增 加 、 生 產 後 運 動 的 頻 率 、 食 物 攝 取 的 改 變 有 關 ; 與 是 否 以 母 乳 哺 餵 則 沒 有 相 關 性 。

表 2 - 2 . 2 影 響 產 後 體 重 之 相 關 文 獻 整 理 ( 續 一 )

(17)

第三節 我國產婦坐月子飲食型態及其生活習慣相關研究

就文獻來看,我國最早出現「坐月子」這個的觀念及行為可追溯到 二千年前西漢時期的「禮記,內則」(郭純育,民 90),且「坐月子」

是國內婦女產後常有的一種儀式性行為,通常是在孩子出生後到滿月 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此外,中國人也認為坐月子的傳統是有利於產後 婦女健康的習俗,在習俗上認定產後婦女在坐月子期間若能有足夠的 休養,可促進分娩後身體的復原且改善健康(洪志秀,民 90)。因此,

在之前農業社會來講,坐月子的目的在於補充體力、調養身體、多吃 營養食物以促進乳汁的分泌。而今坐月子的目則應該改為獲得充分休 息、補充適當營養,以免造成過度營養的情形。由此發現,現在坐月 子目的最大的改變就是由傳統重視潛在體質改變轉為重視恢復與維持 現在的健康狀態,但是由於國內目前對於此時間上的飲食並無相關研 究,對產後體重控制的影響也不清楚,所以本研究將希望能針對坐月 子飲食加以探討。此外,近年來由於工商業的發達,家庭結構也隨著 社會變遷,之前的大家庭由現今的小家庭取而代之,但也就造成了產 後婦女在坐月子期間可能會面臨到家中無人照顧的困境,所以目前坐 月子中心的林立、坐月子餐點的外送服務系統也開始在今日的社會中 發展了起來。以下就分別針對產後婦女坐月子時期的意義,飲食、行 為來加以探討:

一、坐月子在傳統習慣上的意義

生產會使得婦女在身心方面造成改變,在中國傳統文化習俗方面認 為生產會造成身體的虛弱,因此有了產後「坐月子」的觀念,以協助 產後婦女恢復身體狀況(吳宜樺,民 88)。而在傳統的坐月子儀式中,

除了有行為上的規範與禁忌,還強調飲食上的規範和禁忌,就是說只 要坐好月子,之後身體也會比較健康。在其他研究中也發現,坐月子 的目的在於保護身體、促進身體健康狀態,與建立身體再一次平衡、

(18)

恆定的狀態等,其中若從促進健康相關因素來看,與食物有關的因素 出現比率最高,占了 53.8%(高千惠,民 81),表示在傳統文化的觀念 上,飲食是影響坐月子很重要的一環。

二、坐月子常見的飲食型態

有研究指出,產後婦女對於傳統坐月子飲食特別注意與關心,尤 其是對食物的冷熱性質和飲食上的禁忌來看,認為生產時,由於體力 氣血大損,身體處於虛、冷的狀態,故需吃熱性或溫性食品,以取得 虛、實、冷、熱間的平衡。(吳宜樺,民 88;黃筱玲,民 88)。而其中 因為產婦的主要照顧者通常為母親或婆婆,所以母親或婆婆對於產婦 的飲食影響甚大(陳麗麗,民 89)。此外,由於最近對於坐月子飲食相 關的書集充斥、坐月子中心的成立、坐月子餐點訂購外送的便利性,

也開始引發了另一波新時代的坐月子飲食風潮。但不論時代如何改 變,就坐月子的飲食來說,仍是以遵守傳統飲食規範為主。以下針對 坐月子期常食用的飲食、禁忌飲食、和目前常見的坐月子飲食來加以 闡述之。

1.常食用的飲食:

隨著不同的文化背景而言,各不同飲食習慣的產婦會有不同的食補 方法。就我國產婦傳統坐月子時,常見的飲食包括了有生化湯、麻 油雞、鱸魚湯、杜仲腰子、花生豬腳湯、四物湯、十全大補湯等(吳 宜樺,民 88;黃筱玲,民 88):就香港的中國產婦而言,以湯類來 作為坐月子期的主要食補食物,且飲用薑醋湯、雞湯的人最多;除 此之外,雞肉、蛋、豬腳也是常吃的食物,有哺乳的人還會喝比較 多魚湯(Chan et al;2000)。表 2.3.1 為傳統中國產後婦女在坐月子 時期常見的飲食內容及用途

(19)

表 2.3.1 坐月子時期常見飲食內容及用途

2.禁忌飲食:

所謂的禁忌(taboo)是指習俗中所規定不做的事,而其原因包括了是 神袐性的、功利性的,前者所指的是對於鬼神的畏懼,後者則是指 在生活的經驗中發覺某些行為會帶來惡果的(潘惠晴,民 82) 。其中 坐月子產婦飲食禁忌,包括了宜吃熱性食物,忌吃冷性食品、不喝 水。而所謂的冷、熱性食物是根據食物本身的內在特質來看的,與

食物名稱 食物材料 食物用途 食用時間

生化湯 當歸 8 錢、川芎 3 錢、桃仁 14 粒、炮 薑 5 分、甘草 5 分

促進惡露排出、

促進子宮收縮、

補血養虛、預防產 褥感染

產後 2-3 天,

但不宜食用 過多,約 5-7 帖即可。

麻油雞 雞、薑母、米酒、胡 麻油

促進傷口癒合、

促進乳汁分泌

產後 2 星期

鱸魚湯 鱸魚、薑母 促進傷口癒合、

補血養虛

生產後,但 剖腹產時不 加米酒 杜仲腰子 杜仲、豬腰、生薑片 治腎虛腰痛、補

血、補筋骨

生產後

花生豬腳湯 豬腳、花生、薑片、

蔥、米酒

促進乳汁分泌 生產後

四物湯 當歸、熟地黃、白 芍、川芎

調養子宮機能、補

生產後 10 天

十全大補湯 黨參、白朮、茯苓、

炙草、當歸、熟地 黃、黃耆、白芍、川 芎、肉桂、米酒

調氣、補血 視個人體質 而定

(20)

食物溫度無關。就傳統醫學來看,食物依性質分成「五味」和「四 性」,五味所指的是辛、酸、甘、苦、鹹;四性則是當食物吃入體內 時會表現出寒、熱、溫、涼之作用,當無溫熱也不具寒涼之作用的 食物即稱為中性,所以就中醫的看法來說,產婦在生產時,因耗血 氣,身體處於虛、冷的狀態,進食要忌吃生冷食物,只能吃熱性或 溫性食品(彭銘泉,民 86)。表 2.3.2 分別闡述代表冷、熱性的食物:

(吳宜樺,民 88;翁玲玲,民 83;黃筱玲,民 88;陳麗麗,民 89)

表 2.3.2 冷熱性食物表

再者,除了研究所呈述的上表常見禁忌食物,產後婦女在飲食上 的禁忌還會包含了以下幾點:(潘惠晴,民 82;林盈慧,民 88;黃筱 玲,民 88)

X不喝水:一般認為平時喝的水是冷性的,所以有產後應該少喝水的 禁忌,且傳統上還指出喝水會使腹部變大,或是易使產婦得月內風,

因此在產後調理食物方面時會以酒代水,來保持產後血液循環良好。

類別 食物種類 食物名稱

蔬菜類 白蘿蔔、冬瓜、蕃茄、菠菜、白菜、蘆筍、

芹菜、海帶、絲瓜、苦瓜

水果類 西瓜、梨子、香蕉、芒果、柿子 冷性食物

(禁吃)

其他 綠豆、冬粉、蟹、魷魚、鴨肉

蔬菜類 紅鳳菜、地瓜葉、生薑、包心菜、木耳、A 菜、香菜

水果類 葡萄、蘋果、龍眼、茘枝、枇杷、榴槤、桃 子、

熱性食物/

平性食物 (可食)

其他 紅豆、酒、麻油、苦茶油、食醋、紅糖、胡 麻油

(21)

Y不吃鹽:習俗上認為鹽屬寒性(彭銘泉,民 86),會生風,易造成月 內風,導致產後婦女未來可能會有身體疼痛的情形產生,尤其是下 背部。且人體在產後時期,有較大的情緒壓力,會使促腎上線皮質 激素分泌增加,身體容易保留較多的水和鹽,所以易引起血壓上升。

Z不吃毒性食物:例如鴨肉、鴨蛋。因為就中醫的觀點來看,此類的 食物在攝食後易造成對身體上的一些傷害,例如:產後水腫。

[不吃堅硬食物:就中醫的看法,產後脾胃虛弱,而堅硬的食物會不 易消化,造成脾胃損傷。此外,有產婦覺得在這段時間攝取堅硬的 食物會損傷牙齒,使牙齒留下易於痠痛的後遺症,所以會避免食用。

3.坐月子中心的飲食

目前國人家庭結構方式的改變,坐月子時或許會面臨到家中缺乏人 手照顧的困境,因此坐月子中心的成立便開始蓬勃發展起來。而目前 坐月子中心的飲食最常見的就是採用莊淑旂女士(莊壽美,民 88)的坐 月子飲食方式,這與之前我們傳統的坐月子飲食大相逕庭。所以,研 究者針對不同的坐月子中心飲食來加以探討整,一般來講,坐月子中 心的飲食通常分成六餐,而內容包括:主食類食物、藥膳燉品、青菜 類、點心類、水果類、和飲品類等,表 2.3.3 為針對坐月子中心的不 同飲食加以說明:

(22)

表 2.3.3 坐月子中心飲食之比較

◎附注:

1.女寶是由黑糖、授精蛋殼、山楂、雞肫內皮、乾燥生薑、陳皮、薏 仁所製成的;福康為改良種糙薏芢、雞內金、甘草製成。

2.養肝湯的成分為紅棗七顆,每顆以小刀劃出直紋幫助養分溢出再用 滾水兩百八十西西加蓋,浸泡八個小時以上,接著隔水蒸個小時 3.觀音串是一種馬鞭草科大青的根與莖,而其主要作用是來清熱解

毒,涼血去風的。

由莊淑旂女士所提出 的坐月子飲食

傳統坐月子中心 的飲食 第一週 福康、女寶、米酒水、養肝

湯、生化湯、麻油豬肝、烏 仔魚、紅豆湯、黑糯米福圓 粥、黑糯米飯、五穀薏仁飯

生化湯、麻油豬肝、糯米粥、

紅豆湯、魚湯、觀音串或荔 枝殼、黑豆茶、白飯、五穀 飯、油飯、米糕

第二週 福康、女寶、米酒水、養肝 湯、生化湯、觀音串或杜仲 水、麻油腰花、烏仔魚、花 生豬腳、紅菜、紅杏菜或紅 蘿蔔、黑糯米福圓粥、黑糯 米飯、五穀薏仁飯

麻油腰子、蔬菜(紅蘿蔔、紅 莧菜、紅鳳菜、川七、皇宮 菜)、白飯或薏仁飯、魚湯、

杜仲、油飯、糯米粥、紅豆 湯、觀音串、荔枝殼、黑豆

第三週 第四週

福康、女寶、米酒水、養肝 湯、生化湯、觀音串或杜仲 水、麻油雞、魚類、青菜(包 括:高麗菜、菠菜、A 菜、

地瓜葉、川七、芥蘭)水果、

花生豬腳、藥膳燉品、紅豆 湯、黑糯米福圓粥、黑糯米 飯、五穀薏仁飯、全麥麵線

麻油雞、水果、紅豆湯、油 飯或糯米粥、蔬菜麵線、花 生豬腳、魚湯、觀音串、荔 枝殼

(23)

三、坐月子時期的生活習慣

在傳統坐月子期間,婦女的生活型態是很獨特的,例如:會長期 臥床、照顧新生兒、不洗頭洗澡、不看書、不看電視、不碰冷水等。

(1)在飲食與臥床時間方面:民國 89 年時,江氏曾利用田野調查法收 集了南台灣十名初產婦在坐月子期間身體活動狀況之相關研究,研 究結果指出產婦在坐月子時期,一天約有 11 小時又 9 分在於從事 飲食攝取和睡眠活動(江曉菁,民 89)。

(2)在照顧新生兒方面:在江氏的研究結果中也發現產婦在坐月子時期 花在照顧小孩子的時間約在 6 小時左右,這與未生產前的生活作息 習慣是截然不同(江曉菁,民 89)。

(3)不洗澡、不洗頭:就傳統觀念來講,產後婦女若洗澡、洗頭易得月 內風,造成身體疾病。但現今的產婦對於此行為規範的執行上有較 不一致的做法,在陳氏於民國 89 年的研究中發現,有 20.9%的產婦 在坐月子時期沒洗澡、47.9%的產婦在滿月後才洗頭(陳麗麗,民 89)

,其結果與另一個研究相較下(郭璧照,民 74),可發現郭氏的研究 中坐月子期沒洗澡占 55.6%和沒洗頭占 66.3%,前後遵守此規定的 產婦人數明顯下降,這可能是因為受到西方醫學觀念影響所致。

(4)不看書、不看電視:就中醫的看法而言,產後婦女全身器官受損,

包括眼睛,所以在產後使用眼力,會造成日後視力受阻。

總之,產婦在產後調理的態度是與行為呈正相關的,也就是態度傾 向傳統,其產後飲食和生活起居也會越遵守傳統醫療方式,包括進食 較多的中藥膳食(陳麗麗,民 89)。其中 Pillsbury 在 1978 年的研究也指 出遵守坐月子期間的飲食及行為層面規範與禁忌之意義對於產後婦女 來說,常常是根據以下三個原則所產生的(Pillsbury,1978):

(1)產婦會避免做一些會影響到以後身體疾病或造成身體失調的事,

(2)會避免冒犯神明,以免將來招致不幸。

(3)避免吃生、冷食物,以利於恢復產後的身體健康。

數據

表 2 - 1 . 1     產 後 體 重 長 期 追 蹤 研 究   時 間   作 者   地 點   孕 婦 樣 本 數   流 失率 ( % )   白 人 與黑 人 比例   年 齡  ( 歲 )   體 重來 源 追 蹤  時 間  ( 年 )   平 均 產 後  體 重 保 留  ( k g )   1 9 9 0   O h l i n   a n d   R o s s n e r   S w e d e n 1 , 4 2 3 1 5 - 38   1 0 0 : 0   1 7
表 2.3.1  坐月子時期常見飲食內容及用途  2.禁忌飲食:  所謂的禁忌(taboo)是指習俗中所規定不做的事,而其原因包括了是 神袐性的、功利性的,前者所指的是對於鬼神的畏懼,後者則是指 在生活的經驗中發覺某些行為會帶來惡果的(潘惠晴,民 82) 。其中 坐月子產婦飲食禁忌,包括了宜吃熱性食物,忌吃冷性食品、不喝 水。而所謂的冷、熱性食物是根據食物本身的內在特質來看的,與食物名稱 食物材料  食物用途  食用時間 生化湯 當歸 8 錢、川芎 3錢、桃仁 14 粒、炮薑 5 分、甘草 5 分 促進惡露
表 2.3.3  坐月子中心飲食之比較  ◎附注:  1.女寶是由黑糖、授精蛋殼、山楂、雞肫內皮、乾燥生薑、陳皮、薏  仁所製成的;福康為改良種糙薏芢、雞內金、甘草製成。  2.養肝湯的成分為紅棗七顆,每顆以小刀劃出直紋幫助養分溢出再用 滾水兩百八十西西加蓋,浸泡八個小時以上,接著隔水蒸個小時  3.觀音串是一種馬鞭草科大青的根與莖,而其主要作用是來清熱解 毒,涼血去風的。  由莊淑旂女士所提出 的坐月子飲食  傳統坐月子中心 的飲食 第一週 福康、女寶、米酒水、養肝湯、生化湯、麻油豬肝、烏仔魚、紅豆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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