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實習注意事項(適用資師生)
1. 將相關資料,含課程說明、課程大綱、名單一覽表、評鑑表等交給實習指導教師。
2. 執行以下事宜。
3. 請與小老師安排試教時間。
觀摩
同學需與輔導教師作以下事項的 說明與溝通:
試教
同學需與輔導教師作以下事項的 說明與溝通:
作業
1. 教學觀摩是從 3/25 至 4/25,全程至少 10 小時 觀摩。
2. 請跟指導老師溝通,你是 以觀察者身份進入教室現 場,您需要作觀察記錄
(輔大的指定作業),不 會參與及影響任何課務。
3. 告知為了要對課程作較深 入瞭解,需借閱觀摩課程 的教科書、習作、教師手冊 等相關教材影印。
4. 詢問除國語、數學兩科外,
若是科任的課程則不參與 觀摩。但當天上午若有級任 老師擔任的其他科目,是 否可以允許觀摩。
5. 請衣著整齊。
6. 請準時到課。
7. 請在每次觀摩後請輔導老 師簽名認證。
1. 試教訂於 4/27 至 5/8 之 間。
2. 請給予每位同學至少一次 數學或國語試教的機會
(最好是國語、數學各一 次)。
3. 請事前分配所要試教的單 元。
4. 試教者請求教師給予指 導,並事先充分討論試教 相關事宜。
5. 每一次試教,請指導教師 協助填寫評鑑表,以利學 生改進教學。
6. 充分表示你的熱誠與積極 學習的態度。
教學檔案:
1. 觀摩:
包含輔導教師及同儕觀 摩,結束後各撰寫一則觀 察記錄暨心得報告。
2. 試教:
包括教案
相關教材、資料 反省心得撰寫
輔導教師及同儕評鑑 試教照片
試教影音檔
備註:
1. 每次至觀摩現場一定要配戴識別證。
2. 觀摩所需錄影器材請事先與中心預定。
3. 請討論小禮物之選購於觀摩結束時贈送主任與輔導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