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 年 12 月 3 日
110 學年度本校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110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
地 址:900393 屏東市林森路 1 號(屏師校區)
聯絡電話:08-7663800 分機:18003~18010 傳真電話:08-7229461
網址(含網路報名):http://www.admission.nptu.edu.tw/bin/home.php
國立屏東大學110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日程表
工作項目 日期
報名
1.填寫報名科系並列 印繳費單
110.1.25(一)09:00~110.3.22(一)17:30
⚫ 填寫完報名科系後列印繳費單,繳費成功後,請務必1~2 小時後再至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相片確認資 料無誤後存檔(確認存檔後將不得更改)。
2.繳交報名費 3.填寫報名資料 4.相片上傳,確認資
料無誤後存檔 5.列印網路報名表(可 網 路 上 傳 或 郵 寄 擇 一 方式)
繳件
網路報名表、學歷證 件及各系規定之審查 資料
( 可 網 路 上 傳 或 郵 寄 擇一方式)
110.1.25(一)09:00~110.3.22(一)17:30
⚫ 備審資料依各系所班規定(請參考參、招生系所、班別、
招收名額、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同分參酌順序)
⚫ 掛號郵寄110.3.22 止(國內郵戳為憑) 自行送件110.3.24 下午 5 時止
上網列印「准考證」
※『准考證』不另寄發 110.4.5(ㄧ)~110.4.10(六) 考試
110.4.10(六)
詳細時間及地點,參考 各系所網站公告
110.4.10(六)
詳細時間及地點,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考生線上成績查詢 110.4.23(五)~110.4.24(六) 成績複查(線上)申請 110.4.23(五)~110.4.24(六) 成績複查(線上)結果查詢 110.4.26(一)~110.4.27(二) 公告榜單、寄發錄取通知單 110.5.14(五)
正備取生網路報到 110.5.19(三)~110.5.22(六)
※如遇不可抗拒情事以致無法如期舉行考試時,除於本校網站公告通知外,當日並於本校考 場公告延期舉行相關事宜。
考生注意事項:
ㄧ、報名相關事宜、證件繳驗、准考證、面試通知、成績單寄發等問題,請撥 (08)7663800 分機 18003~18006、18008~18010。
二、有關報到、註冊、學雜費、學分抵免等問題,請撥(08)7663800 分機 18204。
三、教育學程相關問題,請撥(08)7663800 分機 22101
※無須另購簡章,請至 https://webap.nptu.edu.tw/oess/O01/O0101SPage.aspx 登入報名 系統,列印繳費單及網路報名表(請參閱簡章第 26 頁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相關招生訊息查詢請至 http://www.admission.nptu.edu.tw/bin/home.php 查詢。
國立屏東大學110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草案
目錄
壹、 依據 ... 1
貳、 修業年限: ... 1
參、 招生系所、班別、招收名額、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同分參酌順序 ... 1
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 18
伍、 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重要!請考生務必詳閱) ... 18
陸、 准考證 ... 20
柒、 考試日期、地點 ... 21
捌、 成績計算處理及錄取規定 ... 21
玖、 複查成績 ... 21
壹拾、 放榜日期及方式 ... 22
壹拾壹、 考生申訴 ... 22
壹拾貳、 新生報到 ... 22
壹拾參、 收費 ... 25
壹拾肆、 附則 ... 25
附錄一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 26
附錄二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錄) ... 30
附錄三 國立屏東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 33
附錄四 招生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 35
附件一 持國外學歷證明切結書 ... 36
附件二 持大陸地區學歷切結書 ... 37
附件三 報考國立屏東大學在職證明書 ... 38
附件四 報考國立屏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 ... 39
附件五 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考生簡歷資料表 ... 40
附件六 視覺藝術碩士在職專班作品集切結書 ... 41
附件七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考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書 ... 42
附件八 國立屏東大學交通路線圖 ... 43
1
國立屏東大學110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壹、 依據
一、「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及「師資培育大 學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審核作業要點」。
二、本校「招生規定」、「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規定」。 貳、 修業年限:
一至四年(暑期班二至四暑期)。
參、 招生系所、班別、招收名額、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同分參酌順序
學院 系所別 班別 招收名額 備註
教育 學院
教育行政研究所 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12 名 請參照第2 頁 教育學系 課程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 19 名 請參照第3 頁 幼兒教育學系 幼兒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20 名 請參照第4 頁 特殊教育學系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5 名 請參照第5 頁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社區諮商與教育碩士在職專班 25 名 請參照第6 頁
理學 院
體育學系 體育學系健康與體育碩士在職專班 24 名 請參照第7 頁 體育學系 體育學系探索教育碩士在職專班 22 名 請參照第8 頁
人文 社會 學院
中國語文學系 中國語文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8 名 請參照第9 頁 文化創意產業學系 文化創意產業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5 名 請參照第10 頁 社會發展學系 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3 名 請參照第11 頁 視覺藝術學系 視覺藝術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1 名 請參照第12 頁 資訊
學院 資訊科學系 資訊系統與數位科技應用碩士在職專班
14 名(含擴 充名額4 名)
請參照第13 頁
管理 學院
國際貿易學系 國際貿易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4 名 請參照第14 頁 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 數位行銷碩士在職專班 13 名 請參照第15 頁 不動產經營學系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20 名 請參照第16 頁 企業管理學系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5 名 請參照第17 頁
2
一、 教育行政研究所
招生班別 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研究發展潛力(50%)
2.理念表達及專業知能表現(50%)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 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2.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 規畫及研究計畫) 。
3.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4.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研究發展潛力
2.理念表達及專業知能表現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需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 本校招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giea.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1101
3
二、 教育學系
招生班別 課程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實務經驗與能力(50%)
2.表達能力(30%) 3.儀表態度(20%)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 資料一併繳交)
1.在職證明書正本。
2.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 規畫及研究計畫) 。
5.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6.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實務經驗與能力 2.表達能力
3.儀表態度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需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edu.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1401~31402
4
三、 幼兒教育學系
招生班別 幼兒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資料審查 面試
1.工作經驗 60%
2.專業成長表現 40%
3.合著之著作,請填附件四代表著作 合著人證明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 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2.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 規畫及研究計畫) 。
3.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4.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項目及 百分比
1.研究取向與潛能 30%
2.專業知識與能力 40%
3.口語表達 30%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資料審查成績 × 1 +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 2.資料審查 報名費 1400 元
備註
1.資料審查文件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 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6.本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為師資培育生(實際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主)。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ec.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1503
5
四、 特殊教育學系
招生班別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資料審查 面試
1.廣義的工作經驗 20%
2.專業表現 40%
3.其他資料 40%︰需含相關之具體 優良事蹟(含評鑑、教學、工作表現、
年資、考績、證照及已發表著作《含 論文、刊物、翻譯等》)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 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2.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 畫及研究計畫) 。
3.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4.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項目及 百分比
1.專業能力及態度 50%
2.口語表達內容與儀態 50%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資料審查成績 × 1+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 2.資料審查 報名費 1400 元
備註
1.資料審查文件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 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special.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1701
6
五、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招生班別 社區諮商與教育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資料審查
1.自傳(含申請動機、相關實務經驗與學習計畫)(40%)
2.作品集、成果報告或其他足以展現個人專業表現之資料(30%) 3.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在校成績) (30%)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以上資料及在職證明 書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總成績計算方式 資料審查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自傳(含申請動機、相關實務經驗與 學習計畫)
2.作品集、成果報告或其他足以展現 個人專業表現之資料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資料審查文件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 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不以培育諮商心理師為宗旨,相關課程架構請至本系系網查閱。
6.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epc.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1301
7
六、 體育學系
招生班別 體育學系健康與體育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30%)
2.對本在職專班的瞭解與興趣(40%) 3.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30%)
※檢附資料:(面試參考,報名期限內 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1.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劃 及學習計畫) 。
2.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3.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學習經 驗、證照考試、競賽得獎證明、榮 譽證明、已發表之報告論文等) 。 4.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年4月10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
2.對本在職專班的瞭解與興趣。 3.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需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以暑期上課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phy.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3604
8
招生班別 體育學系探索教育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30%)
2.對本在職專班的瞭解與興趣(40%) 3.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30%)
※檢附資料:(面試參考,報名期限內與報 名資料一併繳交)
1.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劃及學 習計畫) 。
2.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3.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學習經驗、證 照考試、競賽得獎證明、榮譽證明、已 發表之報告論文等) 。
4.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
2.對本在職專班的瞭解與興趣。
3.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
報名
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需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以暑期上課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mere.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3604
9
七、 中國語文學系
招生班別 中國語文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研究計畫說明 40%
2.組織分析能力 30%
3.表達能力30%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 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2.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 規畫)。
3.作品(文藝創作或學術論文)。
4.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研究計畫說明 2.組織分析能力 3.表達能力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為週六、週日日間授課為原則,必要時得以週五夜間授 課。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cll.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5201
10
八、 文化創意產業學系
招生班別 文化創意產業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 實務經驗完整性(50%)
2. 表達邏輯性(30%) 3. 思考多元性(20%)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 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2.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其他有助於工作經驗與專業表 現之佐證資料、作品集。
4.在職證明書正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 實務經驗完整性 2. 表達邏輯性 3. 思考多元性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外語能力應符合本學位學程班之規定始得畢業。
6.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學程網址 及電話
http://www.cci.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5701
11
九、 社會發展學系
招生班別 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對社會 發展領域的研究 興趣
(40%)
2.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30%) 3.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30%)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 名資料一併繳交)
1.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 涯規畫及研究計畫) 。
2.工作經驗、專業表現或其他有 利於審查之資料。
3.考生簡歷資料表(如附件五) 。 4.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對社會發展領域的研究興趣 2.組織邏輯及思考能力
3.表達能力及臨場反應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以同等學力報考錄取者,須加修相關先修課程 4 學分。
6.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www.social.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5301
12
十、 視覺藝術學系
招生班別 視覺藝術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專業能力表現(50%)
2.視覺藝術知能(25%) 3.表達與態度(25%)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 資料一併繳交)
1.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工作經歷、作 品集、獲獎證明、證照、個展證明、
發表論文等) 。 2.自傳。
3.在職證明書正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專業能力與表現 2.視覺藝術知能 3.表達與態度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面試當天請攜帶「個人作品」(近 5 年內作品數件),面試當天報到後將作 品佈置於展覽場地(每人提供約 2 公尺寬之展示空間)。
3.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4.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vart.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5501~35502
13
十一、 資訊科學系
招生班別 資訊系統與數位科技應用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資料審查
1.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畫及研究計晝)(50%) 2.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30%)
3.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20%)
※檢附資料︰(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1.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畫及研究計畫) 。 2.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3.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4.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總成績計算方式 資料審查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畫及研究 計晝)
2.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 3.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以週一至週五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www.cs.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4301
14
十二、 國際貿易學系
招生班別 國際貿易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整體表現(40%)
2.發展潛力(30%) 3.表達能力(30%)
※檢附資料:(面試參考用,報名期限 內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2.自傳(含申請動機、生涯規劃及學習 計畫)。
3.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相關資料:如 工作經驗年資、職業證照或專業證 書、專業工作成就(含個人職務及表 現、獲獎紀錄、創作、專利、發明、
表演、發表及著作等)、服務單位之 推薦函、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 作成就之資料。
4.在職服務證明書正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整體表現 2.發展潛力 3.表達能力
報名
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為週六、週日日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www.trade.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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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
招生班別 數位行銷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實務經驗與能力(40%)
2.表達能力(30%) 3.動機與態度(30%)
※檢附資料:(面試參考用,報名期 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2.自傳(含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 劃及學習計畫)。
3.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相關資料:
如工作經驗年資、職業證照或專 業證書、專業工作成就(含個人職 務及表現、獲獎紀錄、創作、專 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
服務單位之推薦函、其他足資證 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4.在職服務證明書正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實務經驗與能力 2.表達能力
3.動機與態度
報名
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為週六、週日日間為原則,必要時得以週五夜間授課。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www.mdm.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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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不動產經營學系
招生班別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整體表現(40%)
2.表達能力(30%) 3.實務經驗能力(30%)
※檢附資料:(面試參考用,報名期 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2.自傳(含申請動機、生涯規劃及學 習計畫)。
3.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相關資料:
如工作經驗年資、職業證照或專 業證書、專業工作成就(含個人職 務及表現、獲獎紀錄、創作、專 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
服務單位之推薦函、其他足資證 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4.在職服務證明書正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整體表現 2.表達能力 3.實務經驗能力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 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為週六、週日日間為原則,必要時得以週五夜間授課。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www.rem.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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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企業管理學系
招生班別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制 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 右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2.公私立機關現職人員。
考試科目
面試 1.整體表現(40%)
2.表達能力(30%) 3.實務經驗能力(30%)
※檢附資料:(面試參考用,報名期 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
2.自傳(含申請動機、生涯規劃及學 習計畫)。
3.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相關資料:
如工作經驗年資、職業證照或專 業證書、專業工作成就(含個人職 務及表現、獲獎紀錄、創作、專 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
服務單位之推薦函、其他足資證 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4.在職服務證明書正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日期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時間 詳細時間及地點 參考各系所網站公告
總成績計算方式 面試成績 × 1
同分參酌順序
1.整體表現 2.表達能力 3.實務經驗能力
報名費 700 元
備註
1.面試所須之檢附資料 1 份,請於報名期限內與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 會,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2.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3.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4.報名人數未達 12 名,得不開班並取消考試,所繳報名費全額無息退還。
5.本專班授課時段為夜間為原則。
系所網址 及電話
http://www.mba.nptu.edu.tw/
08-7663800 轉 3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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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10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至 3 月 22 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考生須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將報名資料輸入及列印完畢 (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自 110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10 年 3 月 22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完成網路報名後仍須繳交報名表件(郵寄報名文件,以郵戳為憑,逾期 原件退還,不予受理)。
三、收件方式:各項報名資料請於 110 年 3 月 22 日(含)前網路上傳或郵寄(郵戳為憑) 或自行於110 年 3 月 24 日前完成送件。
(一) 網路上傳:於 110 年 3 月 22 日(含)前報名時同步將資料上傳,其中上傳審查 資料以15MB,PDF 檔為限,簡章內所需正本部份,仍需以郵寄方式寄達。
(二) 郵寄者:110 年 3 月 22 日(含)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 900393 屏東縣屏東 市林森路1 號,「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收(郵局或民營快遞均可)。
(三) 自行送件者:110 年 3 月 24 日前,將資料彌封後送至本校屏師校區敬業樓三 樓教務處專案業務組登錄收件,且當場不予審核或檢查報名資料,逾期不予 受理。
※須完成網路報名並繳交報名費及寄送報名文件三項程序,方符完成報名手續。
伍、 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重要!請考生務必詳閱) ㄧ、報名手續
(ㄧ)報名表
1.請進入本校報名系統https://webap.nptu.edu.tw/oess/default.aspx ,進行網路報 名,網路報名作業流程請參閱附錄一。
2.報名表請浮貼考生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 1 張。
3.請將國民身分證(或其他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浮貼於報名表 上。
4.報名表請仔細核對,一經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科系所班或為 其他之更正(報名資料若有不一致時,概以寄回之書面報名資料為準)。
5.報名表件經本校招生委員會收件後,若經審核表件不全(不含須評分之備審 資料)、資料填寫不全、資料填寫模糊不清等狀況,致無法辨識者,由本校招 生委員會通知於期限內補正。
(二)繳交報名費
1.報名費依各系分則規定之金額,請至網路報名系統列印繳費單,再至全省合 作金庫銀行臨櫃繳費或各銀行 ATM 轉帳(每一組繳款帳號限一名考生報名 使用)。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事項:
(1)依據 92 年 10 月 20 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20153036 號函,低收子女免 收報名費。
(2)依據教育部 105 年 2 月 26 日臺技(一)字第 1050026234 號函,中低收入戶 子女減免60%報名費。
(3)凡報考本招生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需檢附由縣(市)政府或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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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非清寒證明),由本校 招生委員會審查其免收或減免60%報名費之資格。請先至網路報名系統 完成「填寫報名科系」後再傳真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至教務處 (FAX:08-7229461)並註明報考人姓名、報考系所、繳款帳號及電子郵件 信箱(或聯絡電話),以利申請及回覆,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仍需與報名資料一併寄出(報名日期截止後不受理減免申請),若為合格 者請於傳真資料後 30 分鐘,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申請免繳或 減免60%報名費者,以報考 1 系所組為限),提出本項申請者,請勿先行 繳交報名費。
(三)裝寄表件
1.網路報名之報名表
進入報名系統個人資料輸入後,請仔細核對報考資料皆正確無誤後再點確認 送出,經網路確認或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班(主修項目)、 年級別、身分別或為其他之更正(如網路資料與書面報名表資料若不一致時,
概以本校收到之書面報名資料為準)。考生可擇網路上傳或郵寄之一方式報 考,為節省時間及紙張,請考生多加利用網路上傳功能。
2.學歷證件(依下列身分類別擇一網路上傳或郵寄繳交)
(1)畢業證書或其他同等學力證明影印本(以中文證書為主)。
(2)持國外學歷資格報考者(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繳交相關 證明文件影印本,並填具切結書(如附件一),於新生報到時其學歷證件須 已加蓋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之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外文應附中譯 本)及出入境紀錄等相關文件,否則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
(3)以大陸地區學歷資格報考者(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繳交相關證明文 件影印本,並填具切結書(如附件二)。
(4)凡專科學校經改制為學院者,其專科畢業生均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違 者若經査覺,則取消報考或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
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撤銷其學位資格。
3.工作經歷證明正本(非現職工作年資經驗證明,可用考績證明影印本)及在職 證明書 (如附件三),實習、服務役或替代役時間可計入同等學力之離校年 資,但不列入工作經驗年資。
4. 依各學系簡章分則規定,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或足以識別內容之影印本 (繳交影印本時,請考生於成績單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5.資料審查及面試檢附資料(網路上傳或郵寄,請擇一方式辦理)
(1)上傳審查資料應注意事項:請依各系所指定繳交之審查資料,將資料合併 成一個檔案上傳(以15MB、PDF 檔為限),上傳前應將檔案調整至適當 之解析度,以確保資料清晰可判讀,若上傳資料缺漏、不清晰以至影響 審查成績,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2)審查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 110.3.22 日前(系統開放至載止日下午 5 時 30 分)完成網路上傳或掛號郵寄書面備審資料一份,逾期不受理補交、更 換或退費,並請自行影印存留,其審查後概不退件,亦不受理借出影印。
(3)未於報名期限內網路上傳或繳寄審查資料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二、注意事項
(一)報考社會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者,除上述資料外,尚需填寫考生簡歷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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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附件五)。
(二)考生輸入網路報名表上之電話號碼、通訊地址、E-mail 帳號應清楚無誤,若因 錯誤至無法聯絡或誤遞郵件而權益受損概請自行負責。
(三)考生報名所繳交之各種文件資料,由本校留存備查,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四)考試日期各系所班為同一天舉行,如報考兩系所班以上者,請自行衡量考試時 間,如未能同時應考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退費。
(五)考生繳交報名費後,除資格不符、逾期報名、未完成報名程序或取消開班(全額 退還)等得申請退還外(但需扣除 200 元行政業務費,餘數無息退還),皆不得以 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符合退費條件者,須於110 年 3 月 31 日前填妥「退 費申請表」(請上本校教務處專案業務組表單下載處下載)以掛號郵寄至「屏東 市林森路 1 號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專案業務組)收」,向本校招生委員 會提出申請,經查核無誤於扣除行政費用後退還餘款,逾期概不受理。
(六)符合資格之報考者,應於規定報名期限內檢具報名所需各項表件,依前述表件 順序裝入信封內,以掛號郵寄。如因表件不齊或郵資不足等因素退件而延誤報 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報名所繳之表件一概不退還。
(七)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義務役者,其報考及就讀應自行依所屬單位之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未依規定法令辦理者,一切責任自行負責。
(八)依據民國 103 年 12 月 18 日教育部臺教文(五)字第 1030180421B 號令修正發 布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0 條:外國學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 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但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者或其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專案核准之 課程者,不在此限。僑生及在臺未具有合法居留身分之外國學生,不得報考在 職班。
(九)凡報考本招生考試之考生,即視為同意本校招生委員會將所屬基本資料、報考 資料作為試務作業使用;資料除提供本校各招生系所及試務相關單位使用外,
其餘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校「招生蒐集、處理即利用 個人資料告知書」(附錄四)。
(十)如遇不可抗拒情事以致無法如期舉行考試時,除於本校網站公告通知外,當日 並於本校考場公告延期舉行相關事宜。
陸、 准考證
一、完成網路報名,並依規定期限內寄達報名資料,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者,請於110 年4 月 5 日上午 9 時至 4 月 10 日下午 5 時止上網「列印准考證」,請至本校報名 系統網頁 (http://webap.nptu.edu.tw/oess/default2.aspx)請點選【招生類別】、【班組 別】、【身分證號】、【生日】後,列印准考證,持該證及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有 效期限內之護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或汽機車駕照正本)準時應試(無面試之系所 班組毋需列印准考證)。
二、上網列印准考證,請詳加核對准考證上各項資料,若有錯誤應於考試日前至本校 教務處專案業務組申請更正,否則影響權益,自行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 救。
三、倘未上網查詢是否報名完成及列印准考證,致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未帶准考證或身分證件應試者,將依本校「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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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有面試者,請於考試前 3 天至本校各學系網頁洽詢面試相關資訊,本校不另 行通知。
六、報考無面試之系所班者仍須上網確認報名結果,本校不另行通知。
柒、 考試日期、地點
一、考試日期: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二、考試地點:國立屏東大學民生校區、屏師校區、屏商校區。
民生校區:屏東市民生路4-18 號。
屏師校區:屏東市林森路1 號。
屏商校區:屏東市民生東路51 號。
※試場平面圖於考試前一日於本校網路首頁公告。
※試場規則詳載於本簡章附錄三,請各考生詳閱並遵守。
捌、 成績計算處理及錄取規定
一、各系所班的考科除另有規定外,每科以一百分為滿分,並取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 點第三位四捨五入);總成績取至小數點第二位,並以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二、考試科目如有任一科為零分或缺考則不予錄取。
三、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最低標準,達錄取最低標準之考生如總成績相同時,依 系所班訂定之同分參酌標準,決定錄取優先順序。若各項成績均相同時,經本校 招生委員會決議後均予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定。
四、正取生名額以本簡章所定名額為限;考生成績最低錄取標準人數不足招生名額時,
得不足額錄取,未足額錄取之系所班不列備取生。
五、各系所班除依核定名額錄取正取生外,得列備取生;備取生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 會訂定之。
六、如正取生有缺額時,由達到最低錄取標準之備取生,依正取生錄取方式依序遞補。
玖、 複查成績
一、成績預於110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至 4 月 24 日(星期六)開放線上查詢,錄取通知 單(內含成績)預定於 110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郵寄寄出。
二、複查期限:成績提供線上查詢同時,考生若對成績有疑義時,應於110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至 4 月 24 日(星期六)前,提出複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複查辦法:一律採線上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線上申請(參閱附錄一),請於本校報名系統完成成績複查申請、列印繳費單及成績 複查結果查詢等流程。
四、各班之「資料審查」與「面試」,一律不得要求重審,僅就複查各成績分數、累計 分數或總成績為限;各筆試科目以複查試卷內有無遺漏未評閱或與卷面分數是否 相符及總計分數為限,不得申請重新閱卷、調閱或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複查卷 面標準答案或試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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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錄取通知單(內含成績)請考生自行妥善保管,俾便入學後申請各類獎學金之用;遺 失恕不受理申請補發或任何證明。
壹拾、 放榜日期及方式
一、放榜日期:預定110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五)公告放榜。
※得視實際作業情形,予以提前或延緩公告放榜。
二、放榜方式
(一)本校屏師校區教務處專案業務組公佈欄公告榜單。
(二)本校全球資訊網(http://www.nptu.edu.tw)公告榜單。
(三)正、備取生之錄取通知單以掛號函件個別通知。
(四)不受理電話查榜。
壹拾壹、 考生申訴
一、考生對招生有關之疑慮(含違反性別平等原則),應檢具相關資料向本校招生委員會 提出申訴,否則不予受理(申訴者應為考生本人,申訴書應記載考生姓名、准考證 號碼、報考系所班組別、通訊處、申訴之事實及理由,希望獲得之補救,並應檢 附有關文件及證據)。
二、有關報名之申訴於考試日一週前提出;有關考試之申訴應於考試期間向考場主任 提出;有關成績之申訴應先辦理成績複查對複查成績有疑義,應於複查成績結果 公告後一週內提出申訴。
三、考生於考試結果仍有疑義者,應於正式放榜後15 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 提出申訴,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概不受理。申訴案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後,於受 理後1 個月內函覆申訴案件當事人,並告知申訴當事人行政救濟程序。
四、本校招生申訴處理辦法及考生申訴書請參閱本校法規網頁 (http://www.admission.nptu.edu.tw)。
壹拾貳、 新生報到 一、正取生報到:
包含「網路報到」與「繳送資料」及「註冊」三項程序,完成前述三項程序方為 完成報到手續,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完成報到手續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其缺額依本校「招生考試正取生缺額遞補辦法」
辦理備取遞補。
第一階段「網路報到」
報到時間︰11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10 時至 5 月 22 日(星期六)15 時止,至 本校校務行政系統新生報到系統完成網路報到,網路報到系統須知,請至本校招 生資訊網(http://www.night-exam.nptu.edu.tw/bin/home.php)下載。學號欄位請輸入 錄取通知單之「學號」。
第二階段「繳送資料」
繳件時間:11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14 時至 5 月 22 日(星期六)16 時止,需 繳 交 之 相 關 資 料 及 附 件 表 格 , 請 至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http://www.night- exam.nptu.edu.tw/bin/home.php)下載。繳送資料請於 110 年 5 月 19 日-21 日下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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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9 時 30 分、11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 時至 16 時前,請依通知規定事項,並檢 具相關規定之證件資料親自送件或書面委託他人(持雙方身分證件正本)至本校屏 商校區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進修教學組登錄收件,逾期則不予受理。
第三階段「註冊」
暑期碩士班註冊日為 110 年 6 月 11 日(五),碩士在職專班(夜間班、假日班)註冊 日為110 年 8 月 18 日(三)。
暑期碩士班學生繳費期限:自110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11 日(含)止;
碩士在職專班(夜間班、假日班)學生繳費期限:自 110 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18 日 (含)止。
學生完成註冊繳費(含完成申請減免及辦理就學貸款程序)後(暑期碩士班不可辦 理就學貸款),將繳費收據及相關資料於上述註冊日前親送至本校屏商校區行政大 樓一樓教務處進修教學組查驗,亦可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傳真方式辦理,惟若以電 子郵件或傳真方式辦理查驗者並請務必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14 時至 21:30)來 電確認。
二、備取生報到:
第一階段「遞補意願」
應依規定時間辦理「網路報到」與「繳送學籍調查表」,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完成報 到手續者,即以自願放棄遞補意願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教措施。
1.登錄遞補意願時間︰11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10 時至 5 月 22 日(星期六)
15 時止,至本校校務行政系統新生報到系統完成網路報到,網路報到系統須知,
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http://www.night-exam.nptu.edu.tw/bin/home.php)下載。學 號欄請輸入「准考證號碼」。
2.請將「學籍調查表」於 110 年 5 月 22 日(含)前郵寄或親自送件,逾期不予受 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900392 屏東縣屏東市民生東路 51 號 國立 屏東大學教務處進修教學組」收(郵局或民營快遞均可)或於 110 年 5 月 19 日- 21 日下午 2 時至 9 時 30 分、11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 時至 16 時前送至本校屏 商校區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進修教學組。
第二階段「遞補通知」及「註冊」
1.遞補通知由本校以電子郵件、手機簡訊或電話通知(以上三種方式擇一)。請依通 知規定事項,並檢具相關規定之證件資料親自送件或書面委託他人(持雙方身分 證件正本)於規定期限內至本校屏商校區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進修教學組辦理 報到,並繳送資料。
2.遞補學生註冊日:
(1)遞補生報到日為正取生開始繳費日前者,其註冊日及繳費期限同正取生。
(2)遞補生報到日逾正取生開始繳費日者,其註冊日為報到後第 10 日。
遞補學生完成註冊繳費(含完成申請減免及辦理就學貸款程序)後(暑期碩士班不 可辦理就學貸款),將繳費收據及相關資料於上述註冊日前親送至本校屏商校區 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進修教學組查驗,亦可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辦理,惟若 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辦理查驗者並請務必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14 時至 21:30)來電確認。
三、報到時應繳學位(畢業)證書正本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相 關證明文件正本;應屆畢業生倘因成績結算,尚無法取得畢業證書者,應填具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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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逾期未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學位證書正 本暑期碩士班預計110 年 7 月底前歸還,碩士在職專班(夜間班、假日班)預計 110 年9 月底前歸還,若期間有需要提前領回者,請附上掛號回郵信封並詳細寫上收 件人姓名及地址,本校查核後將盡快寄還。
四、正取生報到後,如有缺額,由同系所班達到最低錄取標準之已完成第一階段報到 備取生依序遞補,遞補之備取生未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則以放棄遞補資格論。
五、報考二系所班以上者,如均獲錄取,僅能擇一系所班別辦理報到,報到後不得申 請更改系、所班別。
六、錄取通知以報名時之通訊地址掛號寄發,如有地址錯誤、無人收件等,致未如期 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七、錄取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文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
即取消其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之證明;如係在本校畢業 後始發覺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畢業)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八、凡經錄取正取生或遞補之備取生,符合本校學則第八條規定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者得保留入學資格。申請保留入學者,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務處進修教學組辦 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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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參、 收費
學院 學雜費基數(元/學期) 學分費(元/個) 備註 教育學院 12,600 3,990
人文學院 12,600 3,990 (視藝系除外) 管理學院 12,600 4,410
理學院 12,900 3,990 含視藝系
資訊學院 12,900 3,990
壹拾肆、 附則
一、報名時在職年資未滿報名系所規定年限者,需於註冊時再繳交在職證明書以茲證 明;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未按規定繳交證件正本(影印本不予受理)及已報到而逾時未依規定日期辦理註冊 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新生入學應繳交開學日前三個月內健康檢查證明(依教育部指定項目檢查;開學後 學校得擇日統籌辦理健康檢查),違者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規定辦理。
四、夜間班均以夜間上課為原則;暑期班以暑假期間上課為原則;假日班以週六、週 日日間授課為原則,必要時得以週五夜間授課。
五、上課地點為本校民生校區、屏師校區或屏商校區。
六、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經錄取進入碩士班後,其所應補修之學分,得由研究所 視實際需要訂定,列為必修,但不列入研究所應修學分範圍內。
七、研究所修習教育學程,依本校研究所共同修業要點及教育學程修習辦法修讀。
八、備取生最後遞補日期為本校當學年度當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
九、本簡章未規定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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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一、網路報名起訖時間:110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10 年 3 月 22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二、報名網址:http://webap.nptu.edu.tw/oess/default.aspx
一
、 繳 費 作 業
步驟 注意事項
填寫報名科系 1.至本校報名系統,點選「招生類別」、「班組別」,輸入「身分證字 號」、「姓名」、「聯絡電話」、「減免身分」、「驗證碼」,存檔前請 再次確認報名之「招生類別」、「班組別」,經確定存檔後無法修 改。
2.「減免身分」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請於此點選,經確 定存檔後無法修改。
3.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請先傳真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證明書致教務處專案業務組(Fax:08-7229461)並註明報考人姓 名、報考系所班、繳款帳號及電子信箱、聯絡電話,以利申請及 回覆。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仍須與報名資料一併寄出(報 名日期截止後不受理減免申請),提出本項申請者,請勿先行繳 交報名費。
列印繳費單 1.列印繳費單至全國合作金庫銀行臨櫃繳款或各銀行自動櫃員機 (ATM)轉帳,一組繳款帳號限一名考生繳費(報考不同系所班別會 產生不同繳費帳號)。
2.請檢查所報考之系所班別是否有誤?
3.經取得網路繳費單後若資格不符或報考系所輸入錯誤,請勿繳交 報名費用,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4.如需【列印繳款單】但無法列印時,請注意您的電腦是否有安裝 閱讀PDF 的軟體(注意:列印檔案為 PDF 格式,如尚未安裝請自 行上Adobe 官方網站下載)。
申請低收入戶報名費用全免者毋需列印繳費單及繳費,並參閱簡 章第18-19 頁,申請中低收入戶減免 60%報名費者仍須列印減免 後繳費單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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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注意事項
繳費說明 1.繳費須知:
(1)臨櫃繳費:由網路報名系統直接列印繳費單至合作金庫銀行 各地分行繳交報名費。
(2)自動櫃員機繳費(ATM):
插入提款卡→輸入密碼→功能選定「其他交易」、「轉帳」或
「跨行轉帳」,郵局請選「非約定帳號」→輸入合作金庫銀行 代號「006」→輸入報名表上之繳款帳號共 13 碼(注意:每張 報名表繳款帳號不同) →輸入轉入金額(金額輸入錯誤時則無 法完成轉帳手續) →確認無誤後按「確認」→完成(採 ATM 轉 帳者,請詳細核對是否扣款成功)。
2.繳費後「繳費收據」及「交易明細表」與報名資料一同繳寄。
3.請勿跨行臨櫃匯款繳交報名費。
ATM 匯款注意事項:請考生勿在 23:30~00:30 之間進行繳款動作,
此時段因銀行轉檔作業關係,可能導致繳款確認失效,請考生特別 注意。
重新進入網路報 名系統
1.請繳款成功 1 至 2 小時後,再重新進入系統。
※因報名系統將於 110 年 3 月 22 日下午 5 時 30 分關閉,請注 意時間,應於3 月 22 日下午 4 時前完成。
2.請仔細閱讀各「注意事項」。
二
、 報 名 作 業
填寫報名資料 1.請確定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E-mail)。
2.畢業學校或證明書學校名稱,若系統無法點選請自行輸入全銜。
3.「考生身分」請點選「在職生」。
4.110 年大學應屆畢業身分報考者,請於報考身分資格欄選擇「國 內外一般大學校院畢業」,畢業日期請輸入2021 年 6 月。
5.照片請上傳與報名表相同之最近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 片。
6.資料確認點選「是」,送出資料後無法再修改。
7.列印失敗或須重新列印者,請重新進入「填寫報名資料」即可重 複列印報名表。
8.以上步驟須於 110 年 3 月 22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完成。
報名信封封面 點選「招生類別」、「班組別」,列印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查詢報名結果 於報名截止日起10 日後,可上系統查詢報名結果。
列印准考證 點選「招生類別」、「班組別」,輸入「身分證號」、「生日」,即可於 考試當週列印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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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注意事項
1.報名表繳送說 明
※請擇一方式辦
理 網
路 上 傳
1.填寫報名資料後,請上傳:
(1)證件照片(jpg 檔),最近三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照,禁用自拍或生 活照。
(2)身分證件正面(jpg 檔),如國民身分證、附照片健保卡、駕照、居 留證等正面。
(3)學歷(力)證明(jpg 檔),如學生證正面或在學證明、畢業證書、
同等學力證明等。
2.已完成網路報名資料並確認者免郵寄報名表,若持境外學 歷或具報名費減免,仍須郵寄相關證明文件。
郵 寄 紙 本
填寫報名資料時未上傳(1)~(3)jpg 檔,於確認後,請列印並郵 寄報名表,並應檢附:
(1)考生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1 張。
(2)身分證件正面影本,如國民身分證、附照片健保卡、駕照、居留證 等。
(3)學歷(力)證明影本,如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畢業證書、
同等學力證明等。
※報名表如列印失敗或須重新列印者,請重新進入「填寫報 名資料」即可重複列印報名表。
※若因電腦無法產生之罕見字或輸入錯誤,請於列印網路報 名表後以紅筆更正。
※報名表未採網路上傳者,如未寄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2.繳送審查資料
※請擇一方式辦 理
※報考音樂學系 考生限以郵寄方 式送件。
網 路 上 傳
1. 請將資料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以 15MB、PDF 檔為限)。 2. 上傳後務必確認是否成功,若上傳失敗、資料不清晰或資
料不全,僅就考生已上傳之資料進行審查。
3. 系統關閉後不接受補傳或更換,為免網路壅塞,請及早作 業。
4. 已上傳電子檔案者,免郵寄書面。
郵 寄 紙 本
1. 請將審查資料裝入合適的信封袋內,袋外黏貼【報名信封 封面】(請自行上網列印)。
2. 依簡章各系所規定繳交相關資料於110 年 3 月 22 日(含)
前,郵寄至「900393 屏東縣屏東市林森路 1 號國立屏東 大學招生委員會(專案業務組)收」(郵局掛號、超商或 民營快遞均可)。
3. 現場繳件/補件:請於110 年 3 月 24 日(含)前之上班時 間(上午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00 分), 資料彌封後送至本校屏師校區敬業樓三樓教務處專案業 務組登錄收件,且當場不予審核或檢查報名資料,逾期不 予受理。
三
、
成績複查申請 1. 線上申請成績複查,請於 110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 時至 4 月 24 日下午5 時止提出,申請以 1 次為限。
2. 每科複查費用為新台幣 50 元。
成績複查列印繳 1. 列印繳費單至全國合作金庫銀行臨櫃繳款或各銀行之自動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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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績 作 業
費單 機(ATM)轉帳。
2. 繳費請參照第一階段繳費作業之繳費說明。
3. 此階段不受理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及減免費用申 請。
※僅線上申請,但未完成繳費者,本校恕不受理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結果 線上申請者繳費成功後,請於 110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0 年 4 月 27 日 17 時止進入系統查詢成績複查結果,學校不另寄 成績查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