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 英文版教師證明書
作業程序流程圖
附件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英文版教師證明書
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簽章)
英文姓名
(*以英文正楷 書寫)
相片 (請繳交最近一年 內正面半身彩色一
吋脫帽照片電子 檔)
聯絡電話 手機
出生年月日 西元□□□□年□□月□□日
寄送地址
□□□-□□
(現職教師統一寄送至任教學校)
申請理由
貴部(或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於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號
發 給 教 師 證 書 , 茲 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予發給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如有虛報責任,應負法律責任。
_______________申請人姓名(簽章)
教師證書類別
(依申請類別 填寫)
□中等學校 科
□國民中學 學習領域 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 科
□高級中等學校 群_______科
□國民小學_________專長
□幼兒園
□特殊教育學校(班) 教育階段 組 科(領域專長)
□其他(登記制)
繳費紀錄
□線上刷卡
□超商繳款
□ATM 轉帳
繳款證明 黏貼
(正面)
(背面) 國民身分證影本
或修業期間之合法停留、居留或定居之證明文件影本
(實貼處)
有效護照影印本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
(實貼處)
備註
1. 申請英文版教師證明書須於申請系統繳交數位相片電子檔,數位照片電子檔須符合下列規格:
(1) 數位照片電子檔應為一年內拍攝正面脫帽照片,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包括邊框),以頭部及肩膀頂 端近拍之高階彩色影像。
(2) 數位照片須「面貌清晰,頭髮不得遮蓋眉毛及眼睛」;不得配戴有顏色鏡片之眼鏡且不得使用合成照 片,足資辨識人貌。
(3) 數位攝影之影像寬×高像素不得少於450×600pixels,檔案以 JPEG、GIF 或 PNG 格式儲存。
2. 經審查通過,申請人為現職教師本部統一寄送至任教學校;非現職教師之申請案件依申請人指定之臺灣 地區寄送地址,送達申請之證明書。
附件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英文版教師證明書 檢核表
申請學校:
申請人:
送件日期:
項次 檢核內容 無 檢核 覆核
1 學校公文(非現職教師免附) □ □ □
2
(1)申請書1份
※申請書需由申請人簽章 □ □ □
(2)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脫帽照片電子檔 □ □ □ (3)國民身分證影本或修業期間之合法停留、居留或
定居之證明文件影本 □ □ □
(4)有效護照影印本一份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 □ □ □ (5)合格教師證書影本或教師證明書影本 □ □ □ 4
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82年8月1日以前取得教師證書者須提出自取得教師證書後至 92年8月1日止無超過10年未任教職之相關文件,82年8月1日後 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 □ □
檢核人 員核章
申請人簽章 學校人事主管
承辦單 位審查 結果
□通過 審查人員
核章
□未通過,原因為:
電話聯絡紀錄
通知人員: 通知時間:
補件時間:
備註 1.
申請人(送件單位),請確實依相關規定檢核,完成後於檢核項目打「ˇ」如有不實,自負法 律責任。
2. 灰底部分申請人(送件單位)請勿填寫。
承辦單位受理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四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 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
作業程序流程圖
附件五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 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
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
(簽章)
英文姓名
(*以英文正楷書寫)
聯絡電話 手機
出生年月日 西元□□□□年□□月□□日
寄送地址
□□□-□□
(現職教師統一寄送至任教學校)
申請理由
貴部(或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於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號
發 給 教 師 證 書 , 茲 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予發給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如有虛報責任,應負法律責 任。
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姓名(簽章)
教師證書類別
(依申請類別填 寫)
□中等學校 科
□國民中學 學習領域 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 科
□高級中等學校 群_______科
□國民小學_________專長
□幼兒園
□特殊教育學校(班) 教育階段 組 科(領域專長)
□其他(登記制)
繳費紀錄
□線上刷卡
□超商繳款
□ATM 轉帳
繳款證明 黏貼
(正面)
(背面) 國民身分證影本
或修業期間之合法停留、居留或定居之證明文件影本
(實貼處)
有效護照影印本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
(實貼處)
備註
1. 申請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者以任教學校所在國家規定,須由本部出具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 之公告或證明者為限。
2. 申請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者,須可於我國合法任教,且無教師法、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 集及查詢辦法規定通報之情形,如有虛報情事,應負法律責任,並主動繳回本部開具之證明。
3. 通過審查者,本部依申請人指定之臺灣地區寄送地址,送達申請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
附件六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 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檢核表
申請學校:申請人:
送件日期:
項次 檢核內容 無 檢核 覆核
1 學校公文(非現職教師免附) □ □ □
2
(1) 申請書1份
※申請書需由申請人簽章 □ □ □
(2) 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影本
※曾申請英文版教師證明書者,得檢具英文版教師證書影本 □ □ □ (3)國民身分證影本或修業期間之合法停留、居留或
定居之證明文件影本 □ □ □
(4)有效護照影印本一份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 □ □ □ (5)合格教師證書影本或教師證明書影本 □ □ □ 3
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82年8月1日以前取得教師證書者須提出自取得教師證書後至 92年8月1日止無超過10年未任教職之相關文件,82年8月1日後 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 □ □
4
(1)任教學校所在國家規定,須由本部出具英文版教 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之公告或證明
□ □ □ (2)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 □
(3)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影本或其他戶籍資料證
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 □ □ □
(4)曾在我國任教者,應檢具最後任職機關證明申請 人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後段所定因案 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情事之文件;未曾於 我國任教者,免附。
□ □ □
檢核人 員核章
申請人(簽章) 學校人事主管
教育部 審查結 果
□通過 審查人員
核章
□未通過,原因為:
電話聯絡紀錄
通知人員: 通知時間:
補件時間:
備註 1. 申請人(送件單位),請確實依相關規定檢核,完成後於檢核項目打「ˇ」如有不實,自負法律責任。
2. 灰底部分申請人(送件單位)請勿填寫。
承辦單位受理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
附件七
委 託 書
本人因:
□於國外工作 □行動不便 □其他:(
請敘明理由:) 茲委託 (關係: )
代為申辦:
□英文版教師證明書□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如有不實,
應負法律責任。
此致 教育部
委 託 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 址:
電 話:
受委託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說明:1.委託原因請於□中打「v」,原因為「其他」者,請於( )中敘明。
2.委託人請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