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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新竹縣第1學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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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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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04 11:39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108學年度新竹縣第1學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

(第

1學期)

承辦單位協助種類 大里高中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193250

階段別 國中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家境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說明 凡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

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應合

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

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7類科,每類科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二)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80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

成績均在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三)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者。

補助內容 本獎學金每學期名額及獎助金額分配如下:

(一)各國中(含國中補校)每學期以每2班獎助1名為原則,每名

新臺幣600元,各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高中職補校及

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每學期以每100人獎助1名為原則,

各校合計獎助20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1000元;大專院校(含五

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1名為原則,

各校合計獎助4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3000元 。 如申請人數超過

規定名額時,得視各校申請人數比例酌予調整核給名額,並就學

期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給,學期成績相同者,就操行成績較優者優

先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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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04 11:39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二)新竹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除按第二條及前款規定辦理外,

得從寬擇優核獎。擇優增加名額新竹縣五峰鄉及尖石鄉之國中及

高中學生3名,大專院校學生1名;關西鎮國中學生1名,高中學

生3名,大專院校學生1名。

申請方式 申請本獎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由就讀學校初審後報請新竹縣政府核發:

(一)申請書。

(二)成績證明書。

(三)清寒證明。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9月27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教務處註冊組 單位註解

★★★資料末端,以下空白★★★

Powered by TCPDF (www.tcpdf.org)

第 2頁 / 共 2頁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申請時間 校內辦理時間:111年9月19日起至9月30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以下簡稱「嘉新兆福基金會」),為辦理111年度嘉新獎學金的申請作 業及相關聯繫事項,日後其他活動資訊提供及後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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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人需檢附國內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

(一)申請學生請填妥附件1(獎學金個人申請資料檢核表)及 附件2(獎學金個人申請書),若申請清寒類別獎學金但不

階段別 國小 、 國中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