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新竹市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新竹市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12 10:15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新竹市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 2學期)

承辦單位協助種類 大里高中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69877

階段別 國中 、 高中職

身分別 家境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說明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 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 校及新竹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 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2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 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補助內容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國中上學期76名,下學期100名,每名1,000元。

(二)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學期獎勵50名(日校47名

、補校3名),每名1,500元。

(三)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15名,每名4,000元。

(四)碩士班每學期獎勵5名,每名10,000元。

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申請時請檢具申請書、前學期成績單、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 人加蓋私章),由學校函送或寄送新竹市政府(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二、申請期間︰

本獎學金每學期辦理1次,一年級學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其申請期限第一學期自1 0月11日起至10月31日止,第二學期自3月11日起至3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 為憑)。

申請時間 2017/03/11∼2017/03/20 洽辦處室人員 教務處註冊組

單位註解

★★★資料末端,以下空白★★★

Powered by TCPDF (www.tcpdf.org)

第 1頁 / 共 1頁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

[r]

[r]

申請時間 校內辦理時間:111年9月19日起至9月30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r]

[r]

(一)申請學生請填妥附件1(獎學金個人申請資料檢核表)及 附件2(獎學金個人申請書),若申請清寒類別獎學金但不

階段別 國小 、 國中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