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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的近現代發展及現況 /林煌洲(真理大學宗教系所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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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的近現代發展及現況

/林煌洲(真理大學宗教系所兼任助理教授)

印度憲法明訂印度為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國,各宗教、種族、性別平等,因此,

印度並非以宗教立國之宗教國。然而,由於印度具有悠久且豐富的宗教傳統,始 自史前印度河谷文明(The Indus Valley Civilization)及現存最古老文獻吠陀(Vedas) 而綿延至今,且印度文化又以宗教哲學為其主要內涵,各種類型宗教及各宗教幾 乎全可發現於印度,歷代印度文物及遺跡也幾乎皆與宗教有關,印度人日常生活 又與宗教息息相關,尤其約佔 78%的印度村鎮人口。由此可知,印度雖不是宗教 國家,但無庸置疑地,宗教對印度確實具有廣泛的、深遠的、決定性的影響。因 而,印度宗教哲學一向受到歐美、日本學界的關注與研究。

根據印度政府 1991 年宗教人口調查報告1顯示,宗教人口比例多寡依次為:

印度教 82.41%(672.6),伊斯蘭教 11.67%(95.2),基督教 2.32%(18.9),錫克教 (Sikhs)1.99%(16.3) , 佛 教 0.77%(6.3) , 耆 那 教 (Jains)0.41%(3.4) , 其 他 宗 教 0.43%(3.5)。括弧中為信仰人口數,以百萬人計,該年印度總人口為 816.2 百萬 人,但 2000 年印度政府宣稱全國總人口已達 10 億。其中的其他宗教,則包括瑣 羅亞斯德教、猶太教、東正教、部落信仰等。印度教約自西元一世紀興起後,盛 行至今,歷久不衰。印度佛教曾盛極一時,佛教滅亡後,儘管在近代復興,但與 第一大宗教的印度教相形之下,不論在信仰人口或任何方面,皆有天壤之別。

古代印度佛教約盛行於西元前 3 世紀直至西元 4 世紀,與傳統信仰的婆羅門 教或印度教相互匹敵,但至中世紀西元 7 世紀密教興起以後逐漸衰微。一般認為 印度佛教最後根據地超戒寺(VikramaZIla)在西元 1203 年被伊斯蘭教摧毀,以此 事件代表印度佛教之滅亡。雖然如此,但佛教仍以不同形式存於印度,如:佛陀 被吸收而成為印度教毗須努(ViZnu)神十個化身之一,佛教不殺生與不飲酒戒仍 為印度教徒所奉行,佛教的性空思想被吸收入印度教吠檀多派(VedAnta)虛幻 (mAyA)學說,佛教藝術影響印度教藝術成立,印度教聖哲甘地(Mahatama Gandhi) 與維惟迦難陀(Vivekananda)身上皆可見佛陀所餘留之影響。

印度佛教在 13 世紀滅亡後,佛教僧侶大多流亡至西藏、緬甸、高棉等地,

但事實上,在印度內部仍少許殘存於奧立沙(Orissa)、比哈爾(Bihar)、阿薩姆 (Assam)、孟加拉(Bengal)等孤立小地以及喜馬拉雅高山區如拉達克(Ladakh)等 地。直到 19 世紀,近代印度佛教方才復興。英印時期,在印的英國官員考古發 掘佛教遺跡及相關學術研究首先奠定基礎,之後則主要由錫蘭佛教僧侶展開及推 動佛教復興運動。印度佛教復興運動,主要由摩訶菩提協會及安貝克推動。

一、達摩波羅與摩訶菩提協會

1 Ed. by Research, Reference and Training Division. India 2002: A Reference Annual. Delhi: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Government of India,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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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波羅(Anagarika Dharmapala,1864—1933)為錫蘭人,反對基督教,在他 聽聞當時錫蘭第一高僧古那阿難陀(Migetuvatte Gunananda)比丘講道後,強化他 復興佛教的想法。1880 年,印度的神智協會(Theosophical Society)創辦人歐考特 (Olcott)上校及普羅巴斯基夫人((Blavatsky)訪問錫蘭,他受到激發而於同年公開 改信佛教,至晚年時(1933 年)出家為僧。1891 年,他在錫蘭可倫坡創立摩訶菩 提協會(Maha Bodhi Society),次年將該會遷往印度加爾各答,後來又發行摩訶菩 提期刊,主要貢獻在於維護佛教遺蹟及建寺。他於 1891 年在菩提迦耶(Bodh Gaya) 的摩訶菩提寺(Maha Bodhi Temple)旁建立佛教朝聖館(Rest House),並由四位錫蘭 僧侶留駐該所,以就近照料摩訶菩提寺。雖然當年他未能由印度教徒手中取回該 佛寺,但同年 10 月仍得以成功地在菩提迦耶召開國際佛教會議。1893 年,至美 國芝加哥參加世界宗教會議(World Parliament of Religions),並發表專題介紹上座 部佛教,而獲得美國信徒的支持;同年在倫敦與巴利聖典協會(Pali Text Society) 國際著名巴利學者萊斯‧大衛斯(Rhys Davids)會晤。1899 年開始,因摩訶菩提寺 取回的法律訴訟案纏訟 7 年未果,於是轉而注意北印度種姓社會問題。1900 年 在挈乃(Chennai,又名 Madras)演講並設立分會,因而開始在南印度展開佛教復 興運動。1908 年摩訶菩提協會在加爾各答購得土地作為永久會址。1920 年在加 爾各答完成達摩耆卡寺(Dharmajika Vihara)的建設,1931 年在鹿野苑建寺(寺名 Mulagandhakuti Vihara);它們皆根據英國著名考古學家馬歇爾(Sir John Marshal) 依據阿姜它(Ajanta)石窟佛寺所做的藍圖建寺,並獲得印度政府捐贈佛教出土遺 物而安置於寺中。

摩訶菩提協會屬南傳上座部系佛教,以出家比丘為主,在鹿野苑設有出版局 出版佛典,對提升印度知識份子鑽研佛教貢獻極大,主持及出版巴利語大藏經的 迦舍耶(J. Kashyap)、憍薩耶那(A. Kausalyana)都是該協會的印度僧侶。以下兩件 大事特別直得一提:一是在 1952 年使原保存於英國的舍利弗及目犍連兩人之遺 骨歸還,並奉祀於桑崎(Sanci)大佛塔旁該協會佛寺;二是於 1953 年終於由印度 教徒手中取回摩訶菩提寺,改由佛教徒與印度徒共組委員會管理。該協會除了佛 蹟管理及佛塔維護之外,還建寺、辦學、研究所、博物館、圖書館、醫療設施等,

在印度各地及世界主要國家均設有分會。摩訶菩提協會早年主要在於建寺及如何 獲得改宗佛教徒,後來轉而提升及促使印度人重視佛教,使明瞭佛教相容於當代 科學的及社會的思想,而非迷信的信仰,並積極與各佛教國家交流。

二、安貝克與賤民改宗佛教運動

安貝克(Bhimrao Ramji Ambedkar, 1891—1956)博士出身於印度最為卑賤的 下層階級---不可接觸的賤民。他受到資助而得以先後至紐約及倫敦攻讀法律及經 濟 學 而 取 得 雙 博 士 學 位 , 但 返 國 後 仍 因 其 賤 民 身 份 而 遭 受 不 平 等 待 遇 。 1930—1931、1933 年,代表印度賤民階級出席在倫敦舉辦的圓桌會議(Round Table Conferences)。1936 年,安貝克在一場演講中強烈表達他不認同印度教種姓制度 的激烈主張,並將演講內容出版成書,書名《消滅種姓》(Annihilation of Caste)。

他堅信可讓賤民脫離印度不公平待遇的唯一方法是,在宗教上脫離印度教並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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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上於印度憲法中明訂賤民同樣具有選舉權。1956 年,安貝克終於脫離印度教 而改信佛教。他相信唯有佛教慈悲平等及和平的道德精神才可在世上實現平等、

自由及仁愛的理想。

安貝克曾擔任印度中央政府首任司法部長,在世時推動佛教復興運動的主要 功績為創辦以下三所機構。(一)、創立孟買人民教育協會(People’s Education Society),該會於 1946 年在孟買創辦悉達多人文暨科學學院(Siddhartha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又於 1950 年在奧楞迦巴(Aurangabad)興辦彌蘭陀學院(Milinda Maha Vidyalaya)。據估計由 1956—1966 年十年內,它們為約 13,000 位下層種姓 階級提供良好而公平的教育機會。(二)、1953 年在孟買(Mumbai or Bombay)創立 印度佛教協會(The Buddhist Society of India),以推動大眾佛教運動,如建寺、舉 辦佛學研讀會、促使僧侶居於社區中以指導民眾的佛教信仰。此協會後來並於安 貝克火葬地點建立一座佛塔以紀念安貝克。(三)、創立印度共和黨(Republican Party of India),以推動及保障下層種姓階級的政治權益。安貝克主要貢獻在於推 動下層階級改信佛教,雖基於佛教的慈悲平等精神而推動佛教運動,但印度學者 主張他是出於政治目的所做而非純然出於宗教的仁愛因素。在他推動之下,1956 年五十萬賤民在西印度那迦菩爾(Nagpur)集體改宗佛教,轟動全印。由於安貝克 改信佛教運動的衝擊,佛教自 1971 年起在全印度宗教信仰人口中以將近 1%躍升 為第五位,領先耆那教至今。

安貝克去世後,英國人僧伽羅悉它(Sangharakshita)繼續推動安貝克的佛教運 動,學得印度當地語言而後於 1959 年開始展開傳教活動,最後以菩那市作為傳 教總部,而成功吸引並培訓一批大專生協助向大眾宣揚佛教。1964 年,他返回 倫敦將佛教宣揚於英國。1965 年,在那迦菩爾創辦巴利語研究所。

安貝克的佛教運動雖也屬南傳上座部系佛教,但以在家居士為主,以推動賤 民大眾改宗佛教信仰為主,以廣大農村的活動較多,而在城市的活動相對較少。

整體而言,安貝克的佛教改宗運動傳播並未超出其家鄉所在地摩訶羅須特羅州 (Maharashtra)以及所謂大眾社區(Mahar community),主要活動地區為孟買、菩 那、那迦菩爾、奧楞迦巴等地。但在北印度並未發生賤民集體改宗佛教信仰的事 件。據悉他的佛教運動很少獲得摩訶菩提協會僧侶或印度之外佛教僧侶的支持與 協助,這可能是由於安貝克的佛教運動與政治有關所致。大體而言,安貝克佛教 運動改宗佛教的賤民僅只是信仰及追隨安貝克本人,不僅對佛教的實踐幾近無 知,且仍奉行印度教習俗或儀式。現在菩那市唯一一座佛寺(寺名 Trailokya Bauddha Mahasangha Sahayaka Gana),住持 Lokomitra(Mr. Jeremy Goody)是英國 人在家居士,承繼安貝克佛教系統,與台灣佛教界關係密切。

近現代佛教復興運動,主要以摩訶菩提協會與安貝克大舉改宗佛教運動為 主,但在安貝克佛教運動之前,致力於佛教復興運動者,還有夏須特利(Hara Prasad Sastri)、憍薩毗(Dharmananda Kosambi)、奎師那(C. Krishnan)等人,而以 憍薩毗最為傑出,不僅對安貝克有所影響且培植出不少佛教研究學者。此外,1928 年,在加爾各答盛大召開首屆全印度佛教會議。印度獨立後,佛教象徵物如鹿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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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 的 阿 育 王 (Ashoka) 獅 頭 石 柱 及 法 輪 成 為 印 度 國 家 象 徵 及 國 徽 。 泰 戈 爾 (R.Tagore)、甘地、維惟迦難陀等人注意到佛教思想,以及自 1920 年以後,印度 各大學將佛教哲學納入印度哲學教學及研究之一環,凡此皆促成近現代佛教之復 興。

三、印度政府與佛教復興運動

早在 18 世紀時,印度的英國文官帕雷.提芬達勒(Padre Tieffenthaler)於 1750 年首先注意到阿育王石柱,以後又陸續有所發現,並將銘文交予威廉.瓊斯爵士 (Sir William Jones)研究,後者在 1784 年創立孟加拉亞洲協會(Asiatic Society),該 協會對近現代印度學及佛學的研究貢獻極大。1819 年,英國軍人偶然發現阿姜 它石窟。1819 年,孟加拉亞洲協會學報出版多數的阿育王石柱銘文,但未能解 讀其意。1837 年,該協會官員詹姆士.普林賽(James Prinsep)終於解讀出石柱銘 文為俗語(Prakrit),並證明它們為阿育王石柱。

除孟加拉亞洲協會的主要貢獻之外,另一位重要貢獻者為在印的英國武官亞 歷山大.甘寧漢(Alexander Cunningham)。他依據玄奘《大唐西域記》從事考古 發掘而發現許多重要佛教遺跡 2;並發掘菩提迦耶寺周圍有關佛教遺跡 3。1837 年,他自費在鹿野苑從事考古發掘,並在桑崎大佛塔發掘出佛陀兩大弟子舍利弗 與目犍連的遺骨,並將其考古發現出版成書4。1877 年,他將當時所有已發現的 阿育王敕令銘文出版成冊。1881 年,他成為印度考古調查局(Archaeological Survey of India)首任局長。該局對印度文明歷史考古發掘及研究貢獻鉅大。

早在印度獨立以前,印度人尼赫魯已注意到佛陀的倫理的、哲理的、社會的 及人道的思想對印度的貢獻。1931 年摩訶菩提協會在鹿野苑建寺,他曾與會。

印度獨立後,他成為首任總理,對 1949 年敦促英國歸還舍利佛與目犍連遺骨事 件公開表示支持,並宣言印度是佛教的祖國,新政府將以佛陀的和平主義促進各 國關係。同年,印度總統出訪緬甸,與著名巴利佛教僧侶暨學者迦舍耶同行,並 致贈緬甸菩提樹枝,以促進印緬關係。1954 年印度與中國締結和平共處五項原 則友好條約時,五項原則在字眼上即是採用佛教五戒(panca-sIla)一詞。1956 年,

在尼赫魯支持下,由副總統羅達奎師那(S. Radhakrishna)在德里代表印度官方首 度籌辦備佛陀成道 2500 年紀念會(Buddha Jayanti Celebration)會議,印度總統、

副總統、總理均出席與會,亞洲佛教國家均熱烈與會。同年 5 月 23 日,尼赫魯 在德里佛陀成道紀念公園豎立紀念碑,展開為期一年慶祝活動,包括全印度佛寺 修復運動、學術研討會及佛教聖地朝聖活動。印度總統並呼籲以佛教五戒作為促 進國際和平的指導原則。雖然如此,但印度政府這類政策似乎出於政治外交之目 的,在尼赫魯之後似乎並未持續貫徹,又未能將佛教理念落實於印度教育及社會 革新運動方面。

四、結語

2 佛教遺跡考古發掘成果見於其大著《古代印度地理》(Ancient Geography of India)中有關佛教部 分(Part I, the Buddhist Period)。

3 見其大著《菩提迦耶的摩訶菩提寺》(Maha Bodhi or the Great Buddhist Temple at Buddha Gaya)。

4 書名《中印度佛教址》(The Bhilsa Topes or Buddhist Monuments of Central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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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現代印度佛教復興運動之獲得成功,可能原因如下:(1)在西方思潮及英 國民主政治影響之下,解放賤民運動及宗教社會改革運動為 19 世紀時印度的風 潮,首見於印度教社團組織如梵社(Brahma Samaj)、雅利安社(Arya Samaj)等,因 而成為印度知識界及宗教界普遍關注及改革之重心,印度佛教之復興與當時此機 運密切相關。(2)英國統治印度期間,從事大量考古發掘及鑽研印度宗教哲學思 想文化,如史前印度河文明(Indus Civilization)以及佛教遺跡之發現、梵語及巴利 語文獻之英譯與研究等,均促使印度民族自覺及自信心,並因而關注印度文明及 文化,近代印度佛教即是趁此機運興起。(3)英國統治印度時期,在印的英國官 員之支持佛教,以及獨立之初,印度政府以支持佛教作為與亞洲鄰國(主要信仰 佛教)發展良好政治外交關係之手段,因而促成佛教之復興。(4)印度教知識份子 如甘地、泰戈爾、尼赫魯、維惟迦難陀、憍薩毗、般達卡、穆提(T.R.V.Murti)等 之支持佛教。他們基於吠陀思想文化的判準而仍將佛教視為印度教之一部分,雖 然此事令人遺憾,但若無印度教的支持,近代印度佛教之復興可能不易達成。(4) 錫蘭佛教僧侶對近現代印度佛教復興運動居功厥偉,他們幾乎已成為印度佛教復 興運動之代稱,此外,歐美在家人士的支持也不容忽視。

1959 年達賴喇嘛自中國大陸西藏流亡至印度,因而湧入的十萬西藏難民,

促成當代印度佛教復興,屬於藏傳佛教系統,主要流行於印度西北部及東北部喜 馬拉雅山麓若干州,不同於印度內陸所奉行的南傳上座部佛教系統。日本、中國、

台灣間接對當代印度佛教有些貢獻,以日本最為積極。日本日蓮宗最為活躍,在 孟買、加爾各答、菩提迦耶等地建寺、維護佛寺或佛積,該宗的妙法寺曾協助甘 地運動並推動印度的捐地運動。中國則有太虛、達賴、班禪、趙樸初等人至印度 朝聖訪問,華人在鹿野苑、菩提迦耶、那爛陀、拘尸那、王舍城、加爾各答等地 建寺。台灣至印度朝聖團體不斷,捐助摩訶菩提協會、菩那市佛寺,佛光山並在 菩提迦耶建寺。這類間接的些許的助益,如同印度賤民之改宗佛教運動一般,對 印度佛教生根的實質發展助益不大,它們大多僅止於外在的協助或表層的現象而 未能深入裏層發掘及解決根本問題。賤民改宗佛教並不能真正有效提升佛教,因 政經社會地位卑微,且不知佛教義理。佛蹟、佛寺及相關運動雖對佛教復興是重 要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至今印度人出家成為佛教僧侶者仍寥寥無幾,絕大多數仰 賴外來佛教僧侶,這不利於印度佛教的長遠發展。此外,印度佛教的復興仍未能 改變印度人普遍的想法:即,認為佛教只是印度教之一部分。除非能由印度思想 文化上,根本地徹底比較研究並解決大乘佛教與印度教的關係與同質性問題,否 則微露曙光的極少數的印度佛教恐將名存實亡。5

5 本文之撰述除了筆者在印度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間(1997—2000)以及此後幾乎每年返回印度的

實地觀察與瞭解(主要為 Delhi, Varanasi, Bombay, Pune 等城市)之外,主要參考書目如下:Ed. by Robert D. Baird. Religion in Modern India. 3rd Revised Ed. Delhi: Manohar Publisher,1995; D. C. Ahir.

The Pioneers of Buddhist Revival in India. Delhi: Sri Satguru Publications,1989; D. L. Ramteke.

Revival of Buddhism in Modern India. Delhi: Deep & Deep Publications,1983; Ed. by Research, Reference and Training Division. India 2002: A Reference Annual. Delhi: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Government of India, 2002;佐佐木教悟等。《佛教史概說印度篇》。京都:平樂寺書 店,1966;楊曾文。《當代佛教》。北京:東方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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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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