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公文{總收發}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公文{總收發} "

Copied!
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文書組工作概要

第 1 頁 7/25/2013

100 年文書組工作概要

公文{總收發}

一、公文收文公文收文公文收文:(每天例行性工作) 公文收文 1.電子公文收文--判文、編號、分文

2.一般公文收文(紙本公文)--判文、編號、分文【配合電子公文判文與編號】

3.密件都是一般公文,主旨處輸入:「密不錄由」四個字即可,不加說明。

二、公文發文公文發文公文發文 公文發文

1.各處室送來…..函(稿) 【必須有校長簽名決行】

2.沒有附件或一般電子檔,則可以電子發文;若是有夾帶紙本文件(上面有蓋章 之類)則為一般發文。若不清楚則問原處室。

三、公文管理公文管理公文管理: 公文管理

1.公文歸檔(檔案管理):回來公文必須有決行者簽名(校長或代為決行),才是 完成簽文工作。

(1).公文簽收表(每日)放入抽屜內專用資料夾→資料夾(一)1-6 月份;資料夾 (二)7-12 月份,依序擺放整齊,一年總整理一次。

【必須全部稽催完畢,上網結案與歸檔作業並且辦畢。“董事會與教官 室的自行保管”。】

(2).回來的公文依發文序號放入資料夾(先歸入辦公室的鐵櫃內),待年度完,

總整理後,放入檔案室儲存(永久保存)。

【必須全部稽催完畢,上網結案與歸檔作業並且辦畢。“董事會與教官 室的自行保管”。】

2.公文稽催:一個月一次,假如有遺失文件,必須補簽。

四、公文交換--教育局六科公文交換 五、公文繕寫

機密檔案填寫要點:

承辦單位:1.每項資料都必須填寫。

2.案由(名)可依主旨概要敘述,但需避開具體的人、事等資料,

依規定嚴防洩密。

(2)

文書組工作概要

第 2 頁 7/25/2013

3.「保存年限」必須大於解密日期。

4.承辦人員需在各承辦人員需在各承辦人員需在各「承辦人員需在各「「封口處「封口處封口處」封口處」」蓋一個以上的職名章」蓋一個以上的職名章蓋一個以上的職名章。 蓋一個以上的職名章 5.送交檔管單位保存。

後續作業 後續作業後續作業

後續作業__承辦單位必須注意解密日期並配合原發文單位處理後續解密事宜。

檔管單位:檔管人員必須逐項檢查,不完整時原件退回修正,不得代為處理,

以防洩密。

契約書用印

蓋章--有一定的格式(大小印、騎縫線蓋法、跨頁蓋法)

※四方型木頭章分「中學」和「小學」兩個,

一般以中學章為主。

※契約書__大章(學校章):蓋在騎縫位置;小 章(校長的私章)。

※一頁頁蓋,而且是跨頁蓋章,封面也可以蓋。

TOP

(3)

文書組工作概要

第 3 頁 7/25/2013

會議規範條文節錄

(會議程序會議程序會議程序會議程序)

開會應於事先編制會議程序,其項目如下:

一、由主席或臨時主席(發起人或籌備人)報告出席人數,宣布開會:

1.推選主席(由臨主席宣布開會者,應正式推選主席,但臨時主席得當選為主席) 2.主席報告議程,及各項程序預定之時間。(以另印發議事日程者,此項從略) 3.主席報告議程後,應徵詢出席人有無異議,如無異議,即為認可;如有異議,應

提付討論及表決。

二、報告事項

1.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如係一次會議此項從略)

2.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無此項報告者從略) 3.委員會或委員報告。(無此項報告者從略)

4.其他報告。(如有其他各種報告,應將報告之事或報告人,一一列舉,無則從略) 5.以上各款報告完畢後,得對上次決議之情形,或其他會務進行情形,檢討其利弊

得失,及其改進之方法。

三、討論事項:

1.前會遺留之事項。(如前會有未完之事項,或指定之事項,須於本次會議討論者,

應將一一列舉,如無此種事項者,從略)

2.本次會議預定討論之事項。(應將各預定討論事項一一列舉) 3.臨時動議。

4.選舉。(如有必要,此項得移於討論事項之前) 5.散會

各該會議如已設置紀錄委員會者,本條第二項第一目從略。會議紀錄,如未失去機 密性質者,應在秘密會中宣讀之。

(4)

文書組工作概要

第 4 頁 7/25/2013

第十一條 (議事紀錄 議事紀錄 議事紀錄 議事紀錄)

開會應備置議事紀錄,其主要項目如下:

一、會議名稱及會次。

二、會議時間。

三、會議地點。

四、出席人姓名及人數。

五、列席人姓名。

六、請假人姓名。

七、主席姓名。

八、紀錄姓名。

九、報告事項。

十、選舉事項,選舉方法,票數及結果。(無此項目者,從略) 十一、討論事項,表決方法及結果。

十二、其他重要事項。

議事紀錄應由主席及紀錄分別簽署。

各該會議得設置紀錄委員會,專司核對紀錄事宜,如有異議,應向大會提出報告。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

開會時間/地點 102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2 時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室 主席

開會時間/地點 102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 時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室 主席

開會時間/地點 103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 時 30 分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室 主席

開會時間/地點 104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5 時 00 分行政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

何技正維敦:有關口試委員的部分,於自辦訓練作業原則也明定至

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 審、評選、決標等會議,如有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情形,依 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7

七、 贊助平臺審議小組應每半年定期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 會議,並由召集人召集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