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搜神記》的民間故事類型探析
民間故事是民間文學的一種,它是以口耳相傳的方式流傳下來,由於它是口 傳文學(或稱口頭文學),所以有很大的變異性。1口頭文學變異性的途徑,向云 駒將其歸納為以下幾種:
1.裂變式,如體裁的擴大與轉換,由口頭敘事文學而及口頭歌謠、口頭說 唱、民間戲曲等等。
2.箭垛式,即一方面把同類故事集中地安在一個人物身上,一方面將同類 題材、情節進行歸類、集成、整合,就像把無數情節之箭射在一個鵠的 身上一樣,也就是類於諸葛亮草船借箭一般的增長式變異。
3.滾雪球式,由一兩個情節核逐漸滾動生發,細節漸富,枝節旁出,題材 放大,性格日豐,人物增多。
4.填充式,在各種可以想像的空間,填入他人或後人的不斷創造,一種異 文便可帶來一種驚喜或新意。
5.送出或輸入式,即跨地域跨民族傳播時引起的文化變異和文化變遷,其 直觀呈示便是口頭文學流傳的民族變異性。2
口頭文學是不斷變異的,經由裂變式、箭垛式、滾雪球式、填充式、送出或輸入 式等種種途徑的增添轉換,豐富了它的生命。
民間故事作為口頭文學的一種,金榮華先生認為它有以下的特點:
第一,民間故事裡的人、時、地都是不特定的,甚至是不明確的。……在 轉述過程中,正是故事裡人、時、地的概念化和含糊性,才能使故事彈性 地適應不同時代、不同地區、甚至不同文化背景的講述者和聽眾,因而廣 泛流傳,生生不息。
第二,民間故事的原始創作是口頭完成的,經過長期的口頭轉述,沒有所 謂的定本可言。在不同時期、不同區域,經由不同背景的敘述人講述,會 產生基本結構相同而風貌各別的「異說」。
第三,在有些故事中,除了主要情節,還有次要而可獨立的部分,也常會
1 關於民間文學的特徵,有好幾種說法,但有三個主要特徵,即口頭性(或口傳性)、變異性及 集體性。見胡萬川〈從集體性到個人風格--民間文學的本質與發展〉,收錄於氏著《民間文學 的理論與實際》,新竹: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民國 93 年元月初版,頁 2。
2 見向云駒〈論變異--中國民間傳說研究之一〉,收錄於中國口傳文學學會、南亞技術學院主 編《2002 海峽兩岸民間文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選》,台北:中國口傳文學學會、桃園:南亞技術學 院發行,民國 91 年 12 月初版,頁 330。
以另一種外貌在其他故事中成為那則故事的一部分。3
民間文學是以口耳相傳的方式傳播,這種方式存在著不穩定性,而這種不穩 定性使其在保留上產生困難。今天我們之所以還能看到一些古代的民間文學,主 要依賴文人的搜集記錄所留下來的書面資料。記錄者的方式不同,有直接錄自民 間口頭的流傳,有轉錄自其他書籍。4《搜神記》雖被歸類為志怪小說,但它民 間文學的性質濃厚,由干寶在序中所言:「收遺佚於當時」,即可知干寶搜集了不 少流傳於民間但尚未形成文字記載的傳說或故事,而其「考先志於載籍」,其中 許多故事也是前人採集、編纂而來,這些被轉錄的故事同樣也是來自民間。干書 所記載的某些故事,至今仍流傳於民間,甚至形成某一種民間故事的類型。在德 人艾伯華所著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5及美籍華人丁乃通所著的《中國民間故 事類型索引》二書中的某幾個類型出處則標明見於《搜神記》,除了見於二書的 故事類型之外,尚有其他類型是二書未見的,而後人單篇的民間故事類型研究則 可見《搜神記》已有記錄,如「人鬼夫妻」故事、6「宋定伯賣鬼」故事、7「陰 錯陽差訛為神」故事等。8
從民間故事類型學的角度來看,《搜神記》中很多故事具有極高的價值,有 學者認為它們常常是一些在世界各地流傳的民間故事的中國版本,如〈毛衣女〉、
〈談生〉、〈李寄斬蛇〉、〈費孝先〉等故事便分別屬於「天鵝處女」、「梅露辛尼」、
「龍穴脫險」、「聰明的勸告」等故事類型;另外還提供了諸如「動物報恩」、「陷 城為湖」等故事類型的許多異文。9由此可知《搜神記》一書在民間故事類型方 面的價值,不管是在中國型方面,或是在世界型方面,都有它的一席之地。
有關《搜神記》的故事類型,前人已有不同的分類,分類時注重的角度、觀
3 見金榮華《中國民間故事與故事分類》,台北:中國口傳文學學會,民國 92 年 3 月初版,頁 1-2。
4 見黃志民〈民間文學的範圍〉,收錄於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所主編《中國通俗文學民間文學學 術研討會論文集》,民國 82 年 5 月,頁 214。
5 本書除收有民間故事外,同時還包含傳說、寓言、笑話、甚至偶爾也含有軼事和史事傳說。見
(德)艾伯華著 王燕生、周祖生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 年 2 月第 一版,頁 2。
6 見顧希佳〈生死不渝的戀情--「人鬼夫妻」故事解析〉,收錄於劉守華主編《中國民間故事 類型研究》,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 年 10 月第一版,頁 225-238。
7 見顧希佳〈捉鬼賣錢的漢子--「宋定伯賣鬼」故事解析〉,收錄於劉守華主編《中國民間故 事類型研究》,頁 261-272。
8 見前引金榮華《中國民間故事與故事分類》,頁 136-137。
9 見王青〈論中古志怪作品在民間故事類型學中的價值--以《搜神記》為中心〉,《南京師大學 報》(社會科學版)2003 年 3 月第 2 期,頁 154。
趙景深先生介紹過哈特蘭德《童話學》中所講到的全世界範圍內的天鵝處女故事分為六種形 式,其中梅露辛尼式的故事大概是:梅露辛尼是魔王的女兒,魔王詛咒她每星期六自胸部以下 變成蛇形,因此,她禁止丈夫在此日偷看她。丈夫不明內情,從鑰匙眼裡偷看了她的裸體。從 此,她便不見了。此故事的主題是禁忌的設置及其打破。見汪玢玲〈天鵝處女型故事研究概觀〉, 收錄於苑利主編《二十世紀中國民俗學經典․傳說故事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 年 3 月第一版,頁 145-147。
點也有差異。林淑珍在《論搜神記的民間童話質素》一文中,表列出各家的分類 法,10為了方便對照,今抄錄於下,而依出版順序做了調整,並增補另外三家的 分類法。11
《搜神記》的故事類型分類
姓名 分類數 類別名稱 備註說明
王國良 十三
1.神話、傳說 2.陰陽數術 3.民間信仰 4.精怪變化 5.鬼神靈異 6.殊方異物 7.
服食修鍊 8.仙境傳說 9.異類婚姻 10.
宗教靈驗 11.冥界遊行 12.因果報應 13.
佛道爭勝
就主題內容分類。見
〈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簡 論〉,《古典文學》第 四集,民國 71 年 11 月,頁 252-272
李劍國 九
1.神仙術士及其法術變化之事 2.神靈 感應之事 3.妖祥卜夢之事 4.物怪變化 及靈奇之物 5.鬼事及還魂事 6.精怪故 事 7.報應故事 8.神話和其他怪異傳說 9.歷史傳說
見 《 唐 前 志 怪 小 說 史》,天津:南開大學 出版社,1984 年 5 月 一版,頁 292-31312
周次吉 六 1.古來迷信 2.佛教影響 3.道教影響 4.
古迷信、佛道雜揉 5.古來傳說 6.其他
就信仰特點分類。見
《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研 究》,台北:文津出版 社,民國 75 年 6 月,
頁 61-65
李翠瓊 十六
1.神鬼妖精 2.修仙練術及異能 3.卜筮 術數 4.吉凶徵兆 5.動物異形變化 6.人 生異形及幻化動物 7.神話 8.夢境 9.史 傳故事 10.愛情 11.孝行 12.報恩 13.復 仇 14.福報 15.風俗服飾 16.其他
見《搜神記研究》,香 港能仁學院文學研究 所碩士論文,民國 76 年 6 月,頁 50-77
侯忠義 四 1.贊揚神仙、方士的幻術和異術 2.記 見 《 漢 魏 六 朝 小 說
10 見林淑珍《論搜神記的民間童話質素》,台南師範學院教師在職進修國語文碩士學位班論文,
民國 91 年,頁 87-90。
11 林淑珍整理的前人分類法中有李稚田在《古代小說與民俗》一書中的分法,其分法為:1.讚揚 神仙、方士的幻術和異術 2.記載神靈感應和怪物變化之事 3.精怪、妖魅故事 4 神話傳說、歷史 故事,由於筆者未見此書,故表中無此分類法。筆者所增補的則是苗壯、王增斌與田同旭、衛 紹生的分類法。另外唐先田在《中國散文小說》一書中的分類與王枝忠的分法相同,名稱為:
神仙方術類、神靈感應類、妖怪靈異類、妖夢禎祥類、歷史傳說類、物怪變化類、靈奇類、怪 異類、鬼魂類、精怪類、報應類等十一種。見唐先田《中國散文小說》,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3 年 10 月第一版,頁 119。
12 本書有修訂本,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年 1 月第一版,頁 304--326。
載神靈感應和物怪變化之事 3.精怪、
妖魅故事 4.神話傳說、歷史故事
史》,瀋陽:春風文藝 出版社,1989 年 3 月 一版,頁 54-55
劉苑如 五 1.人間故事 2.冥界故事 3.樂園故事 4.
妖界故事 5.神話傳說
就故事內容所涉空間 分類。見《搜神記暨 搜神後記研究—從觀 念世界與敘事結構考 察》,政治大學中國文 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 79 年 7 月,頁 88-93
陳文新 十
1.仙人 2.鬼故事 3.怪故事 4.神話傳說 5.歷史傳說 6.神靈感應 7.天災地妖 8.
瑞應符命 9.以夢占卜 10.萬物化成
見 《 中 國 筆 記 小 說 史》,台北:志一出版 社,民國 84 年 3 月初 版,頁 105-124
黃鈞 六
1.神仙、術士及其神異事蹟 2.妖降符 命、卜筮夢兆之事 3.歷史傳說和故事 4.各類精怪及靈奇之物、變異傳說 5.
鬼魂妖魅故事 6.動物報恩、報仇故事
見《新譯搜神記》,台 北:三民書局,民國 85 年 1 月初版,導讀 頁 11-13
林翠萍 四 1.奇人異事故事 2.神鬼信仰故事 3.妖精變化故事 4.事物推原故事
以空間分類為架構,
結合故事主題內容與 信仰角度作綜合性之 分類。四大類之下依 其性質又區分為十四 小類。見《搜神記與 嶺 南 摭 怪 之 比 較 研 究》,成功大學中國文 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 85 年 1 月,頁 80-95
王枝忠 十一
1.神仙方術之事 2.神靈感應之事 3.妖 怪靈異之事 4.妖夢禎祥之事 5.歷史傳 說 6.物怪變化之事 7.各種靈奇之事 8.
各種怪異傳說 9.鬼魂之事 10.各種精
見 《 漢 魏 六 朝 小 說 史》,杭州:浙江古籍 出版社,1997 年 6 月 一版,頁 82-83
怪之事 11.各類報應之事
苗壯 八
1.神仙方術 2.靈異感應 3.妖祥夢卜 4.歷史傳說 5.物怪異聞 6.鬼魂復生 7.
精怪作祟 8.因果報應
見《筆記小說史》,杭 州 : 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1998 年 12 月一 版,頁 65-66
王增斌、田 同旭 五
1.神仙術士及法術變化 2.人神互感故 事 3.妖祥卜夢及物怪變化 4.鬼事與精 怪 5.神話與歷史傳說
見《中國古代小說通 論綜解》,北京:中國 文聯出版公司,1999 年 1 月一版,頁 86-88
衛紹生 四 1.神話故事 2.神仙道化故事 3.生死不 渝的愛情故事 4.離奇稀異的傳說
見《魏晉文學與中原 文化》,北京:學苑出 版社,2004 年 11 月北 京一版,頁 384-386
前人對於《搜神記》的故事分類有以上幾種分法,各有特色,本文則將針對 該書仍流傳至今的民間故事類型做一番探討,書中的故事類型分析主要根據艾伯 華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及丁乃通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為主,若目前 仍流傳而二書中未見,則參考其他學者的看法做分析。由干寶的《搜神記》與艾 書及丁書的索引做一番對照,可見干書的某些故事類型是中國所特有,有一些則 是世界共通的類型。
民間文學因出自集體口頭創作,並以口耳相傳方式進行傳承,原本是同一個 故事,在不同時間、空間背景上的人群中口耳相傳時,既保持著它的基本形態,
又發生局部變異,便構成大同小異的若干不同文本了。故事學家通過比較其異 同,將這些文本歸併在一起,稱之為同一「類型」。由此可知,類型是就其相互 類同或近似而又定型化的主幹情節而言,至於那些在枝葉、細節和語言上有所差 異的不同文本則稱之為「異文」。13艾伯華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歸納出三百 多個類型,根據筆者的比對,見於《搜神記》一書的有十八則;而丁乃通的《中 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則有八百四十三個類型,在這些類型中,可追溯至《搜神 記》書中的有二十九則,在此本人將對《搜神記》一書中的這些民間故事類型做 一番探討。
13 見前引劉守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研究》,頁 2。又劉氏在《中國民間故事史》中又說:「故事 學家把這些基本情節相同而又定型的故事稱為『類型』(type)。對那些小有差異的不同講法,則 稱之為『異文』。母題及其組合狀況相類似的故事,便屬於同一類型。」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
1999 年 9 月第一版,頁 16-17。
艾伯華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與《搜神記》對照表14
編號、類型名稱 艾書頁碼 《搜神記》卷數、條名 16.動物報恩 29 卷二十「董昭之」條 16.動物報恩 29 卷二十「螻蛄神」條 17.老虎報恩 30 卷二十「蘇易」條 34.天鵝處女 60 卷十四「毛衣女」條 39.海龍王滿足願望 69-70 卷四「青洪君附如願」條 41.狗的傳說 77 卷十四「盤瓠」條
45.蠶 85 卷十四「女化蠶」條
47.洪水 2 93 卷十三「長水縣」條 47.洪水 2 93 卷二十「古巢老姥」條 104.增壽 178 卷三「管輅(二)」條 105.代神仙傳書 178 卷四「胡母班」條 106.仙人考驗門徒 180 卷一「焦山老君」條 124.妖窟 206 卷十八「細腰」條
124.妖窟 206 卷十八「安陽亭書生」條 124.妖窟 206 卷十八「湯應」條
124.妖窟 206 卷十九「丹陽道士」條 163.嫦娥 245 卷十四「嫦娥」條 211.韓朋 304 卷十一「韓憑妻」條
丁乃通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與《搜神記》對照表15
AT 分類號碼、類型 丁書頁碼 《搜神記》卷數、條名 156B*「女人做蛇的助產士」 30 卷二十「蘇易」條 178A「主人和狗」 35 卷二十「義犬冢」條 201E*「義犬捨命救主」 38 卷二十「義犬冢」條 201E*「義犬捨命救主」 38 卷二十「華隆家犬」條 300「屠龍者」 57 卷十九「李寄」條
14 表中的「動物報恩」、「老虎報恩」、「海龍王滿足願望」、「增壽」、「仙人考驗門徒」、「妖窟」,
艾書中未註明出處來源見《搜神記》,此六條乃筆者所增錄。
15 本表乃是參考、增補謝明勳的〈《搜神記》之民間文學特性試論〉而來。表見國立中興大學中 國文學系主編《通俗文學與雅正文學第二屆全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中:國立中興大學中國 文學系,民國 90 年 2 月出版,頁 421。該文後收錄於氏著《六朝小說本事考索》,台北:里仁書 局,民國 92 年 1 月初版,表見頁 80-81。
301A「尋找失蹤的公主」 60 卷五「蔣山祠(五)」條 301A「尋找失蹤的公主」 60 卷十一「望夫岡」條 326E*「藐視鬼屋裡妖怪的勇士」 84 卷十八「細腰」條 326E*「藐視鬼屋裡妖怪的勇士」 84 卷十八「安陽亭書生」條 326E*「藐視鬼屋裡妖怪的勇士」 84 卷十八「湯應」條 326E*「藐視鬼屋裡妖怪的勇士」 84 卷十九「丹陽道士」條 400A「仙侶失蹤」 103 卷一「董永」條
400A「仙侶失蹤」 103 卷一「弦超」條 400A「仙侶失蹤」 103 卷十四「毛衣女」條 554「感恩的動物」 182 卷二十「董昭之」條 554「感恩的動物」 182 卷二十「螻蛄神」條 555*「感恩的龍公子(公主)」 191 卷四「青洪君附如願」條 736A「魚腹藏指環」 232 卷四「宮亭湖(一)」條 736A「魚腹藏指環」 232 卷四「宮亭湖(二)」條 745A「財各有主命中定」 233 卷十「張車子」條 745A「財各有主命中定」 233 卷十一「郭巨」條 825A*「懷疑的人促使預言中的洪水到來」 243 卷十三「長水縣」條 825A*「懷疑的人促使預言中的洪水到來」 243 卷二十「古巢老姥」條 885A「好像死去的人」 274 卷十五「王道平」條 885A「好像死去的人」 274 卷十五「河間郡男女」條 910「買來的或者別人提供的警言證明是正
確的」 280 卷三「費孝先」條
926Q1*「蒼蠅揭露傷處」 306 卷十一「嚴遵」條 934D2*「如何避免命中注定的死亡」 309 卷三「管輅(二)」條 967A*「烏 和魚給英雄搭一座橋」 314 卷十四「夫餘王」條 970A「分不開的一對鳥、蝴蝶、花、魚、
或其他動物」
315 卷十一「韓憑妻」條
今本《搜神記》雖是一本輯錄之作,但各章的內容排列並非毫無條理可言,
在本章前面已談過各家的分類,其中黃鈞認為二十卷本《搜神記》按故事的內容 性質劃分,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六個部分:卷一至卷五,多為神仙、術士及其神異 事蹟;卷六到卷十,多為妖祥符命、卜筮夢兆之事;卷十一,主要是歷史傳說和 故事;卷十二至卷十五,主要是各類精怪及靈奇之物、變異傳說;卷十五至卷十
九,多記載鬼魂妖魅的故事;卷二十,專載動物報恩報仇之類故事。16
目前國際上最流行的 AT 分類法是按動物故事、一般民間故事、笑話、程式 故事、難以分類的故事來排列。本章各節的安排既非根據今本《搜神記》的排列 順序,也非完全根據 AT 分類法來排列,是由神話的和超自然的成分進展到寫實 的部分,最後則是動物故事。至於各節中的故事安排,乃依 AT 分類法排列,並 參考顧希佳、金榮華等先生所做的增補及修正為編排的順序。
第一節 神話故事
丁書的索引中未收入神話故事,艾書的索引則涵蓋此類型的故事,本文的論 述採用廣義的民間故事,故神話亦包括在內,此一小節乃專門針對神話故事來做 探討。
一、盤瓠神話
盤瓠神話是西南少數民族的族源故事,其祖先是狗的後裔,故事主要情節是:
一、某首領遭遇某種急難。
二、一隻狗為他完成工作。
三、狗得首領女子為妻。
四、狗和女子成了某一種族的祖先。17
艾伯華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中「41.狗的傳說」情節敘述:
(1)有個皇帝與敵國打仗,不能戰勝敵人。
(2)他許諾,誰能斬敵酋首級來獻,就把公主許給他。
(3)一隻狗咬死敵人的頭領,將首級獻來,並要求納公主為妻。
(4)在公主的催促下,皇帝允婚。
(5)她偕狗遷往山區。
(6)她的孩子們相互結了婚,他們成為一個家族的祖先。
男人是:
一條神犬,原形未變。
一條神犬,狗頭人身。18
一條神犬咬了敵人首領的頭獻給皇帝,要求皇帝遵守承諾,讓牠與公主成親,原
16 見前引黃鈞《新譯搜神記》,台北:三民書局,導讀頁 11-13。
17 見鍾敬文〈槃瓠神話的考察〉,《鍾敬文民間文學論集》(下),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5 年 6 月第一版頁 115。
18 見前引(德)艾伯華著 王燕生、周祖生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頁 77-80。
本有所猶豫的皇帝,在公主的堅持下,只好將公主嫁給神犬。公主隨神犬入山,
生下的孩子成為某族的祖先。
《搜神記》卷十四有關西南少數民族的盤瓠神話:
高辛氏,有老婦人居於王宮,得耳疾歷時。醫為挑治,出頂蟲,大如繭。
婦人去後,置以瓠蘺,覆之以盤,俄爾頂蟲乃化為犬,其文五色,因名「盤 瓠」,遂畜之。時戎吳強盛,數侵邊境。遣將征討,不能擒勝。乃募天下 有能得戎吳將軍首者,購金千斤,封邑萬戶,又賜以少女。後盤瓠銜得一 頭,將造王闕。王診視之,即是戎吳。為之奈何?群臣皆曰:「盤瓠是畜,
不可官秩,又不可妻。雖有功,無施也。」少女聞之,啟王曰:「大王既 以我許天下矣。盤瓠銜首而來,為國除害,此天命使然,豈狗之智力哉。
王者重言,伯者重信,不可以女子微軀,而負明約于天下,國之禍也。」
王懼而從之。令少女從盤瓠。盤瓠將女上南山,草木茂盛,無人行跡。於 是女解去衣裳,為僕竪之結,著獨力之衣,隨盤瓠升山入谷,止于石室之 中。王悲思之,遣往視覓,天輒風雨,嶺震雲晦,往者莫至。蓋經三年,
產六男六女。盤瓠死後,自相配偶,因為夫婦。織績木皮,染以草實,好 五色衣服,裁制皆有尾形。後母歸,以語王,王遣使迎諸男女,天不復雨。
衣服褊褳,言語侏 ,飲食蹲踞,好山惡都。王順其意,賜以名山廣澤,
號曰「蠻夷」。蠻夷者,外癡內黠,安土重舊,以其受異氣於天命,故待 以不常之律。田作賈販,無關繻符傳租稅之賦,有邑君長,皆賜印綬;冠 用獺皮,取其遊食于水。今即梁、漢、巴、蜀、武陵、長沙、廬江郡夷是 也。用糝雜魚肉,叩槽而號,以祭盤瓠,其俗至今。故世稱「赤髀橫裙,
盤瓠子孫」。19
故事中說盤瓠乃是從婦人耳中挑出的蟲變成的,後來由於戎吳的侵擾邊境,高辛 氏懸賞能得戎吳將軍頭者重賞,並得少女為妻。盤瓠銜得戎吳將軍頭歸,當高辛 氏猶豫不決是否該實踐諾言時,那位少女卻挺身而出,請求高辛為了國家的利 益,一定要昭信於天下。之後她隨盤瓠而去,產下後代,子女自相配偶,繁衍後 代。這個故事是由「耳中出蟲」、「蟲變狗」、「狗身五彩」、「狗取人首」、「狗與人 結婚」、「狗與人生子」、「兄妹結婚」等情節單元構成。20盤瓠故事是古時蠻族關 於自己始祖及民族起源的推原神話。神話反映了這一民族對狗圖騰的崇拜和兄弟 姊妹自相婚配(兄妹婚)的血婚制度。21故事對於族的推原之外,還突出了盤瓠
19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68-169。
20 見許端容〈泰雅族口傳故事類型試探〉,元智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編《海峽兩岸民間文學學術研 討會論文集》,桃園:元智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民國 89 年 7 月出版,頁 162。
21 見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84 年 5 月第一版,頁 306。修訂本
的英勇機智,女主人公的深明大義,帝王的信守承諾,有了更多的意義。22
《搜神記》的盤瓠神話與艾書的「.狗的傳說」情節相對照,干書「耳中出 蟲」、「蟲變狗」、「狗身五彩」等情節是艾書中所無,不同處尚有干書中皇帝許諾 誰能斬敵首來獻,便賜以少女,而艾書則是將把公主許配給他。
二、蠶馬神話
中國以農立國,「男耕女織」一直是最主要的生產形式,所以種桑養蠶,紡 紗織布,就成了社會經濟的重要活動。蠶的頭很像馬首,對於蠶桑的起源,有一 則傳奇故事。蠶馬神話的情節結構是:
1、女欲見父而誓約許婚;
2、馬顯示奇蹟迎父歸;
3、女父毀約殺馬;
4、馬皮裹女子飛去;
5、女化蠶。23
艾伯華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中「45.蠶」的情節敘述:
(1)某人離家去服兵役。
(2)妻子等待了很久,出於思念,她許諾:誰能把她的丈夫送回來,她 就把女兒嫁給誰。
(3)一匹馬去把她的丈夫接了回來。
(4)當這匹馬想娶這個女兒的時候,它反倒被殺。
(5)馬皮被繃緊曬乾。
(6)當女兒經過馬皮並開口罵它的時候,馬皮起來反抗,把這個姑娘緊 緊裹住,帶著她飛到一棵樹上。
(7)蠶就是這樣變來的。24
一位丈夫出遠門的妻子許諾誰能將丈夫送回,便將女兒嫁給誰。當一匹馬將她的 丈夫接回,想娶這位女兒時,反而被殺。女兒經過曬馬皮的地方,因為罵馬皮,
便被馬皮捲起,帶到一棵樹上,女兒和馬皮就變成蠶。此一神話傳說乃根據蠶的 體型特徵解釋了蠶的起源,是遠古先民觀察蠶體形狀並思索其成因的產物,而我 們看到的是一個淒涼可悲的愛情故事,也可以說是一個背信棄義而遭報復的故
頁 318。
22 見劉城淮《中國上古神話》,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8 年 10 月第一版,頁 533。
23 見顧希佳〈馬頭娘及其神話--蠶神考〉,《民間文學論壇》1987 年第 4 期,頁 20。
24 見前引(德)艾伯華著 王燕生、周祖生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頁 85。
事。25
《搜神記》卷十四有一則女化蠶的記載:
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 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
馬既承此言,乃絕韁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 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
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
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
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于庭。父行,女與鄰女於 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 苦?」言未及竟,馬皮蹷然而起,卷女以行。隣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 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 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蠒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 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其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
言桑蠶者,是古蠶之餘類也。案《天官》,辰為馬星。《蠶書》曰:「月當 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也。《周禮》校人職掌「禁原蠶者」,注 云:「物莫能兩大。禁原蠶者,為其傷馬也。」漢禮,皇后親採桑,祀蠶 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稱也;菀窳婦人,先 蠶者也。故今世或謂蠶為女兒者,是古之遺言也。26
故事說太古時有人遠征,家中留有一女和一匹牡馬。女兒思念父親,戲對馬說若 能接父回來,當嫁牠為妻,馬信以為真,飛奔到主人處。主人見馬自來,悲鳴不 止,便騎了趕回家來。後來見馬不進飲食,看到女兒則喜怒踢跳異常,很是奇怪,
向女兒問明原因後怕辱沒門庭,便殺了馬,將馬皮曬於院中。女兒看到反譏諷馬 無賴,何苦求人為妻,落得如此下場。馬皮頓時飛躍而起,將女捲走,幾日後才 在一棵樹枝上找到,人連同馬皮已變化為蠶。這棵樹後來就稱為桑(喪)。本文 可分四個層次:(一)締約:幽處之女與牡馬締結婚約。(二)毀約:父女毀約並 射殺牡馬。(三)強行踐約:女子嘲弄因締約而喪命之牡馬與牡馬的報復行為。(四)
目的:女與馬終於合約與女化為蠶。前三個層次是故事的發展過程,最後一個層 次是故事的發展結果。27本故事前半記蠶馬神話,後半解釋蠶和馬的關係,以及 周、漢時期重蠶桑的觀念,也注意到蠶神信仰的源流,與當時以馬皮裹女解釋蠶
25 見程薔〈《搜神記》與民間自發宗教〉,《民族藝術》2004 年第 1 期,頁 32。
26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72-173。
27 見紀永貴〈蠶女故事的文學-文化學解讀〉,《民間文化》2000 年第 7 期,頁 17。
緣起的想法。28在這則神話中,蠶之所以和女子發生聯繫,主要是因為古代養蠶 多屬女子所為。其次,蠶體細膩柔軟,也容易使人聯想到女性的肌膚,而且蠶首 又似馬首。於是馬和女子便融合成了蠶的形象,因此創造出了蠶馬神話。29蠶被 說成是馬和少女在並非兩廂情願的情況下通過奇特方式結合後的產物。30此一則 故事乃採取《山海經》人獸(畜)合體的幻想形式,從蠶體類似馬首女身的形態 上構思的一則準神話,31用來解釋桑蠶的起源。
《搜神記》的蠺馬神話與艾書相對照,不同處在於干書是遠征之人的女兒許 諾馬若能將父親接回來便嫁給牠,但艾書則是服兵役者的妻子許諾誰能將丈夫送 回來,就把女兒嫁給誰。
三、嫦娥奔月神話
每到中秋節,自然而然會想到嫦娥奔月、玉兔搗藥、吳剛伐桂的故事,而嫦 娥奔月的故事則最為人津津樂道,它源遠流長。艾伯華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
中「163.嫦娥」的情節敘述:
(1)射手羿在與人比賽時,射掉了 12 個月亮中的一個。
(2)羿命令他的妻子不要打開一個藥瓶。
(3)他不在的時候她把藥吃了。
(4)由於害怕他,她向上飛,飛到了月亮裡,現在她還在那裡。32 此情節敘述后羿射下十二個月亮之一,與眾所熟知的后羿射下九個太陽不同。嫦 娥趁后羿不在時偷吃了不死藥,她由於害怕而飛到月亮中,至今仍在那裡,故事 中沒有化為蟾蜍的情節。
《搜神記》卷十四有關於嫦娥奔月的記載:
羿請無死之藥於西王母,嫦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占 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恐毋驚,後且大昌。」
嫦娥遂託身於月,是為蟾蠩。33
28 見何明怡《蠶馬神話與嫘祖傳說之研究》,國立花蓮師範學院民間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92 年 6 月,頁 44。
29 見王增斌 田同旭《中國古代小說通論綜解》,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9 年 1 月第一版,
頁 89。
30 見前引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頁 307。修訂本頁 320。
31 見楊義《楊義文存第六卷:中國古典小說史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年 10 月第一版,
頁 118。
32 見前引(德)艾伯華著 王燕生、周祖生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頁 245。
33 汪紹楹校注:『本條未見各書引作《搜神記》。
本事見《續漢書․天文志》引張衡《靈憲》、《淮南子․覽冥》、《春秋元命苞》、《歸藏經》。』 見
嫦娥奔月神話,實則是仙話化了的神話。34嫦娥之所以奔月,乃是因為她偷吃了 后羿向西王母求來的不死藥,她飛到月宮之後就變成了一隻蟾蜍。嫦娥何以會變 成一隻醜陋的癩蝦蟆,也許是上天對嫦娥叛夫行為的懲罰。故事在中間部分插入 了嫦娥在竊藥奔月之前去求有黃占卜的一段,使仙話的情味更濃。
《搜神記》的嫦娥奔月神話與艾書比較,干書沒有后羿射月的情節,但多了 嫦娥奔月之前去占卜及奔月後化為蟾蜍的情節。
第二節 幻想故事
「幻想故事」是指含有現實世界不可能發生之幻想情節的故事,或稱之為「神 奇故事」。35在這些故事裡,出現的人物、情節、事物等,大多帶有超自然的性質。
36故事表現人們對於那種勤勞、智慧、勇敢、正直的品德和行為的讚揚;也表現 了對於富裕生活和美好未來的憧憬,以及征服自然、改變現實生活的強烈願望和 要求。37
一、「屠龍者」型故事
英雄為了解救百姓,展開一場冒險的旅程,終於斬妖除魔,為民除患,破除 地方的惡習。丁乃通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中 300【屠龍者】,部分情節 說明:
Ⅱ.(a)用來祭獻的人常是一個男孩或兩個孩子。
Ⅲ.d.不讓人們用某個湖泊或河流裡的水。38
《搜神記》卷十九記載李寄斬蛇的故事:
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大十餘 圍,土俗常懼。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禍。
或與人夢,或下諭巫祝,欲得啗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長,並共患之。
然氣厲不息。共請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 口。蛇出,吞嚙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爾時預復募索,未得其女。將 樂縣李誕家,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寄曰:
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74。
34 見袁珂《神話論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 7 月第一版,頁 155。
35 見前引金榮華《中國民間故事與故事分類》,頁 75。
36 見鍾敬文主編《民間文學概論》,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 年 7 月第一版,1984 年 3 月 第次印刷,頁 205。
37 見前引鍾敬文主編《民間文學概論》,頁 206。
38 見丁乃通著 鄭建成等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北京: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6 年 7 月第一版,頁 57。
「父母無相,惟生六女,無有一男,雖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既 不供養,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 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終不聽去。寄自潛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請 好劍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懷劍,將犬。先將數石米餈,用 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二尺鏡。聞餈香氣,先啗 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嚙咋,寄從後斫得數創。瘡痛急,蛇因踊出,至庭 而死。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髏,悉舉出,咤言曰:「汝曹怯弱,為蛇所 食,甚可哀愍。」於是寄女緩步而歸。越王聞之,聘寄女為后,拜其父為 將樂令,母及姊皆有賞賜。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物。其歌謠至今存焉。39 本文記述了一個智斬蛇妖、為民除害的少年女英雄的故事。故事說東越庸嶺有一 大蛇,經常危害,地方官吏庸碌無能,招募童女送給蛇吃,已有九個女孩送掉了 性命。這一年,又到了招募的時間,李寄決然應募。她引蛇出洞,然後和咋蛇犬 一起將蛇殺死,為民除了大害,這一地方從此太平無事。本文由四個部分,即蛇 妖為害、李寄應祭、穴口除蛇、李寄為后,組成一個完整、曲折、有頭有尾的情 節。40在地處偏遠的地方,出現了一條七八丈長的大蛇,並且受到當地純樸百姓 的膜拜,因為他們相信大蛇具有某種神秘的力量,主宰當地的禍福。所以當地的 政府依據巫覡的指示,每年想盡辦法,找一位童女作為祭品。李寄為了破除這種 陋習,展開一場除妖歷險的旅程。41故事中將女子作犧牲,獻給大蛇的情節,這 和原始社會就曾有過殺人作祭的風俗有關。42
由於丁書此類型沒有完整的情節敘述,故《搜神記》的此故事無法與丁書相 對照,僅能就部分情節來看,都有用童男或童女祭獻的情節。
二、「妖洞救美」型故事
英雄深入地穴援救被妖怪搶掠的女人,自己反陷入困境,歷經艱難方得脫 險。它是一個世界性的著名故事。43丁乃通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中 301A
【尋找失蹤的公主】的說明:
39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231-232。
40 見侯忠義《漢魏六朝小說簡史》,瀋陽:春風文藝出版社,1989 年 3 月第一版,頁 41。
41 張育甄在〈論《搜神記》中屠龍與英雄歷險典型--以〈李寄〉殺蛇為例〉一文中將李寄殺 蛇的歷險過程依照結構主義之父--普羅普的歸納研究,其英雄歷險的模式,乃是出發→歷險
→回歸,一個循環式的歷程。李寄從決定前往神廟做為祭品(出發),到用計斬殺大蛇(歷險),
乃終於完成除害功績勝利而歸(回歸),無不遵循千萬個英雄歷險的敘述模式。此外,英雄除害 後的成婚情節,如李寄「被聘為后」,也成為英雄歷劫歸來的最好報償與獎勵。收錄於《興大中 文研究生論文集》(第五輯),台中:國立中興大學中文系, 2000 年 9 月,頁 148-149。
42 見前引鍾敬文主編《民間文學概論》,頁 209。
43 見前引劉守華《中國民間故事史》,頁 288。
僅一位公主被劫去。44
金榮華先生在《中國民間故事集成類型索引》(一)(二)中 301A「妖洞救 美」的情節敘述:
少女被妖怪劫走,男主角進入妖洞,殺死妖怪,救出少女。後來雖遭算計,
又被冒功,但終於與少女相見,並娶她為妻。45
《搜神記》卷五記述蔣侯助人除虎患救回妻子的故事:
陳郡謝玉為瑯邪內史,在京城。所在虎暴,殺人甚眾。有一人,以小船載 年少婦,以大刀插著船,挾暮來至邏所。將出語云:「此間頃來甚多草穢,
君載細小,作此輕行,大為不易。可止邏宿也。」相問訊既畢,邏將適還 去。其婦上岸,便為虎將去。其夫拔刀大喚,欲逐之。先奉事蔣侯,乃喚 求助。如此當行十里,忽如有一黑衣為之導。其人隨之,當復二十里,見 大樹。既至一穴,虎子聞行聲,謂其母至,皆走出。其人即其所殺之。便 拔刀隱樹側住。良久,虎方至。便下婦著地,倒牽入穴。其人以刀當腰斫 斷之。虎既死,其婦故活,向曉能語。問之,云:「虎初取,便負著背上。
臨至而後下之。四體無他,止為草木傷耳。」扶歸還船。明夜,夢一人語 之曰:「蔣侯使助,汝知否?」至家,殺猪祠焉。46
故事說有一人的妻子被虎銜走,於是他先向蔣侯求助,然後追趕老虎,好像有一 位身穿黑衣服的人給他引路。之後來到一個洞穴,他拔刀躲藏在大樹邊,待了好 久,老虎才到,於是他用刀把老虎攔腰砍斷,救回妻子。
干書此則故事與金書的情節對照比較,干書被劫走的是男主人公的妻子,而 非某位少女,劫人的是老虎而非妖怪,而且也沒有男主人公遭算計及被冒功的情 節。由於得到神助,才順利救回妻子。
《搜神記》卷十一有關望夫岡的由來:
鄱陽西有望夫岡。昔縣人陳明,與梅氏為婚,未成而妖魅詐迎婦去。明詣 卜者,決云:「行西北五十里求之。」明如言,見一大穴,深邃無底。以
44 見前引丁乃通著 鄭建成等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頁 60。
45 見金榮華《中國民間故事集成類型索引》(一),台北:中國口傳文學學會,民國 89 年元月,
頁 22;《中國民間故事集成類型索引》(二),台北:中國口傳文學學會,民國 91 年 3 月,頁 14。
46 汪紹楹校注:『本條見《太平廣記》二九三引作「出《搜神記》、《幽明錄》、《志怪》等書」。
按本條疑非《搜神記》,說詳注【一】。
【一】陳郡謝玉--按晉無謝玉,疑即謝琰。琰,謝安子,附見《晉書․謝安傳》。按《晉書․
謝玄傳》,玄卒於太元十三年,年四十六。是生於晉康帝司馬岳建元元年。琰為玄從弟,
年歲自小於玄。則琰生不能早於建元元年。永和初止二三歳。其為瑯邪內史,寶必不得見。
本條蓋非《搜神記》文。』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60-61。
繩懸入,遂得其婦。乃令婦先出。而明所將鄰人秦文,遂不取明。其婦乃 自誓執志,登此岡首而望其夫,因以名焉。47
本文雖然說明了望夫岡得名的緣由,但故事前段敘述女主角被妖怪欺騙,迎娶而 去,男主角陳明和鄰人秦文依照卜者的話到西北五十里外一個大洞穴,陳明叫秦 文在洞口用繩子把他墜下,再用繩子把梅氏拉上來。救出未婚妻之後,秦文卻居 心不良,不願拉他出洞。陳明的未婚妻就發誓,堅守自己的節操,每天都登上這 座山岡之頂,遙望未婚夫。就主題而言,本文可以算是望夫石傳說的異式,48不 同者是它增加了「陳明失婦」、「詣卜者」、「秦文取婦出穴,迫婚」等事件,故事 更曲折。49本故事最後以悲劇收場,與後來的民間故事大團圓的結局不同。
這裡的記述雖然很簡略,而包含的情節則有:妖怪詐迎梅氏,未婚夫陳明同 鄰人秦文結伴出門尋妻,陳明攀繩下洞將梅氏救出,而秦文卻將陳明拋置洞中,
企圖強佔梅氏,梅氏不從,常登岡望夫歸來,人們便稱此岡為望夫岡了。這段文 字是為了說明「望夫岡」這個地名的由來,所以對情節的記述較為簡略,詐迎梅 氏的是什麼妖怪,兩位男性角色的最終下場如何,都沒有交代,但它已是包含一 系列母題的完整故事,同 301A型的原型很接近。50因此丁乃通先生認為它無疑是 最早含有姑娘憑繩得救和主人公被同伴出賣等特殊情節的異文,因此它可以被稱 作世界上最早的 301A型故事的異文。51
丁乃通先生認為 301A 型故事的現代中國口頭異文的原型可能如下:
英雄在山上砍樹時,突然看到一個妖怪或可怕的動物經過(可能在一陣可 怕的風中),他向它扔出武器。從飛行物中掉下血,同時也可能還有一隻 女人的鞋子。他沿著血跡追到一個很深的下洞口。後來,他聽說一個公主 在這陣風中被劫走,並懸賞讓人去營救。他帶著他的一個親密朋友來到那 洞口,用繩子下到洞內。在公主的幫助下,他趁搶劫者視線模糊或眼睛被 蒙住時,殺死了它。公主感恩地將一個首飾一分為二,送了一半給他做為 信物。惡人吊上公主後,封住洞口,冒領了報賞。然而,英雄在地下世界
47 汪紹楹校注:『本條未見各書引作《搜神記》。
本事亦見《初學記》八引《鄱陽記》。』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43。
48 女主角立望夫而形化為石,是望夫石傳說中最常見到的類型,〈望夫岡〉中的女主角雖未望夫 形化為石,但登山望夫而歸的心情則是一致,所以可以視為望夫石傳說的異式。見石麗貞《望 夫石傳說研究》,成功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 6 月,頁 14。現今與望夫石相關的 記錄,最早見於舊題魏曹丕的《列異傳》:「武昌新縣北山上有望夫石,狀若人立者。傳云:昔 有貞婦,其夫從役,遠赴國難;婦攜幼子餞送此山,立望而形化為石。」見魯迅校錄《古小說 鈎陳》,濟南:齊魯書社,1997 年 11 月第一版,頁 92。
49 見譚達先《中國的解釋性傳說》,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 年 8 月第一版,頁 104。
50 見前引劉守華《中國民間故事史》,頁 289。
51 見丁乃通著 陳建憲譯〈雲中落繡鞋--中國及其鄰國的AT301 型故事群在世界傳統中的意 義〉,《中西敘事文學比較研究》,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 年 10 月第 1 版,頁 205。
救了一條被縛的龍,在龍的幫助下,他回到了地面。他可能從龍那兒得到 了一件具有魔力的禮物。總之,他趕到了宮殿,當他拿出信物時,公主認 出了他。結果是惡人受到懲罰,英雄同公主結了婚。52
此類型故事的原型講的是男主人公入洞穴救回被妖怪掠去的公主,但與他同去的 人卻置他於洞穴而不顧,甚至冒領賞金。男主人公在洞穴中由於救了受困的龍,
在龍的幫助之下出了洞穴,真相大白後,壞人得到報應,男主角同公主結婚,歡 喜收場。
《搜神記》此則故事與丁先生認為的 301A 型故事的現代中國口頭異文的原 型相較,沒有妖怪劫掠女子而被男主人公所傷,因而掉下女子一隻鞋子的情節,
也沒有懸賞救出公主的情節,也少了男主人公在洞穴中因為救了受困的龍,在龍 的幫助之下回到地面,真相大白之後,男主人公同公主結婚的情節。男主人公最 後怎麼了,故事並沒有交代,只說女主人公每天登山頂望夫歸。
《搜神記》中的這兩則故事,劫持者不同,卷五是一隻老虎,卷十一則只說 是妖怪;男主角最後的下場也不一樣,卷五的男主角在蔣侯的幫助下救回妻子,
一家團圓;卷十一中的男主角則被鄰人陷害,救回妻子之後被留置洞中。這兩則 故事都具有共同的特徵,被劫走的都是男主角的妻子,通過某種超自然的神力的 幫助找到野獸洞穴的位置,53一是向蔣侯的神靈祈禱,請求幫助,一個穿黑衣的 人立即現身,把他帶到一個山洞前;一是透過卜者的指引,找到妖怪的洞穴。
三、「凶宅捉怪」型故事
所謂「凶宅」,指死過人並經常鬧鬼的房宅,誰要去住,便會惹來災禍,因 此在一般人的觀念中,那是個不吉利的地方。此處所謂的「凶宅」,並不限於指 鬧鬼的房屋,而是包括荒郊野墳、空舍廢廟之類在內。54「凶宅捉怪」型故事講 述一位勇士的冒險經歷。故事總是在某個凶宅展開,這個凶宅裡先前常常鬧鬼,
住進去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死去了。這時候,故事裡的主人公卻因為窮極潦倒(或 其他原因),而不得不住了進去。當夜,他憑著勇氣和智謀,與凶宅裡的妖怪展 開一番較量,終於戰勝了妖怪。有時候,這位主人公還因此而發了一筆財,從此 改變了他的命運。這一類故事歌頌了不怕邪惡、敢於拼搏的大無畏精神,並且通 過一個曲折離奇的故事象徵性地傳達出人們企圖通過自己的拼搏迅速改變命運
52 見前引丁乃通著 陳建憲譯〈雲中落繡鞋--中國及其鄰國的AT301 型故事群在世界傳統中的 意義〉,頁 193。
53 見前引丁乃通著 陳建憲譯〈雲中落繡鞋--中國及其鄰國的AT301 型故事群在世界傳統中的 意義〉,頁 207。
54 見程薔《驪龍之珠的誘惑--民間敘事寶物主題探索》,北京:學苑出版社,2003 年 5 月北京 第一版,頁 64-65。
的強烈願望。55
「凶宅捉怪」型故事又可分成兩個亞型:其一,單純的「凶宅捉怪」型,另 一亞型,是在後半部增加了「得寶」的情節單元,可稱為「凶宅捉怪得寶」型故 事。56「凶宅捉怪得寶」型故事的內容模式大致是這樣的:某個空宅常常鬧鬼,
人們不敢居留,但某人膽大,偏要獨自留宿於此,於是,半夜聽到鬼魂或妖怪的 談話,或者看到他們的某些行為。天明,這些異類消失,那膽大人依照聽來或看 到的線索去做,因而獲得了財寶。57
艾伯華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則稱此類型為「妖窟」型故事,情節概述:
(1)一對好夫妻被公婆趕出家門,在一個妖窟裡過夜。
(2)平常總是糾纏所有客人的妖怪出現了,把他看守的珍寶交給了他們,
因為他們是珍寶的合法主人。
(3)他們變得富有而又幸福。
(4)他們接待變窮了的公婆。
對應母題(1):
四處流浪的窮男人,代替一對夫妻。
窮人幫助給他出主意的陰陽先生。
對應母題(2):
窮人恐嚇妖怪,把他們趕走,得到了姑娘。58
艾書中此類型的故事並非單純的「凶宅捉怪」型故事,故事末尾還結合「得寶」
的情節,是「凶宅捉怪得寶」型故事。主人翁之所以能夠得寶,那是因為他們是 珍寶的合法主人,住在凶宅不但平安無事,還獲得了一筆財寶。
「凶宅捉怪」型故事在丁乃通的《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中的編碼是 326E*
「藐視鬼屋裡妖怪的勇士」,情節是:
一個窮困的男人正在旅行(有時帶著妻子)。他找不到地方睡覺,不得不 在(a)荒蕪有鬼的房子或(b)破廟裡過夜。另一種開頭:(c)他買或租 了一間有鬼的房子在那兒過夜。深夜他看見以下的精怪在屋內走,互相談 話:(d)一個臼或朽木精。(e)黃臉(或穿黃袍的)精怪,(f)綠臉(或 穿綠袍的)精怪,(f1)黑的精怪(f2)紅的精怪(g)白臉(或穿白袍的)
精怪。精怪在地上消失,他便在那地方做一個記號,第二天早上挖下去、
55 見顧希佳 〈「鬼屋的新主人」--凶宅捉怪故事解析〉,收錄於劉守華主編《中國民間故事類 型研究》,頁 287。
56 見前引顧希佳 〈「鬼屋的新主人」--凶宅捉怪故事解析〉,頁 288-290。
57 見前引見程薔《驪龍之珠的誘惑--民間敘事寶物主題探索》,頁 65。
58 見前引(德)艾伯華著 王燕生、周祖生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頁 206-207。
找到埋藏的金子、銅幣和銀子。(h)他焚燒了木頭精。另外的結果:(i)
他用灰抹在臉上,也扮成一個妖精。這樣,他便找到他們的巢穴,拿到藏 寶箱的鑰匙。得到財寶。(j)他消滅了一個精怪,並找到一個法寶能夠奏 樂,並供給各種財寶。(k)他裝做神,叫精怪來服侍他。59
丁書此處的情節敘述,故事有「凶宅捉怪」的情節,最後又有「得寶」的情節,
亦是「凶宅捉怪得寶」型故事。
在《搜神記》卷十八有二則單純的「凶宅捉怪」型故事,沒有「得寶」的情 節單元,〈安陽亭書生〉條原文如下:
安陽城南有一亭,夜不可宿,宿輒殺人。書生明術數,乃過宿之。亭民曰:
「此不可宿,前後宿此,未有活者。」書生曰:「無苦也。吾自能諧。」
遂住廨舍,乃端坐誦書,良久乃休。夜半後,有一人,著皂單衣,來往戶 外,呼亭主,亭主應諾。「見亭中有人耶?」答曰:「向者有一書生,在此 讀書。適休,似未寢。」乃喑嗟而去。須臾,復有一人,冠赤幘者,呼亭 主,問答如前,復暗嗟而去。既去寂然。書生知無來者,即起詣向者呼處,
效呼亭主。亭主亦應諾。復云:「亭中有人耶?」亭主答如前。乃問曰:「向 黑衣來者誰?」曰:「北舍母猪也。」又曰:「冠赤幘來者誰?」曰:「西 舍老雄雞父也。」曰:「汝復誰耶?」曰:「我是老蝎也。」於是書生密便 誦書至明,不敢寐。天明,亭民來視,驚曰:「君何得獨活?」書生曰:「促 索劍來。吾與卿取魅。」乃握劍至昨夜應處,果得老蝎,大如琵琶,毒長 數尺。西舍得老雄雞父。北舍得老母猪。凡殺三物,亭毒遂靜,永無災橫。
60
故事敘述書生住在沒有人敢住的亭子中,端坐讀書,妖怪數次出現,書生不但不 懼怕,暗中探到了妖怪的底細,天明後便把老蠍子、老雄雞、老母豬三怪斬殺了,
得以解除亭中的災禍。同卷又有一則類似故事:
吳時,盧陵郡都亭重屋中,常有鬼魅,宿者輒死。自後使官,莫敢入亭止 宿。時丹陽人湯應者,大有膽武,使至盧陵,便止亭宿。吏啟不可,應不 聽。逬從者還外,唯持一大刀,獨處亭中。至三更竟,忽聞有叩閣者。應 遙問:「是誰?」答云:「部郡相聞。」應使進,致詞而去。頃間,復有扣 閣者如前,曰:「府君相聞。」應復使進,身著皂衣。去後,應謂是人,
了無疑也。旋又有扣閣者,云:「部郡、府君相詣。」應乃疑曰:「此夜非
59 見前引丁乃通著 鄭建成等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頁 84。
60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229。
時,又部郡、府君,不應同行。」知是鬼魅。因持刀迎之。見二人,皆盛 衣服,俱進。坐畢,府君者便與應談。談未竟,而部郡忽起至應背後。應 乃迴顧,以刀逆擊,中之。府君下坐走出,應急追,至亭後牆下,及之。
斫傷數下,應乃還臥。達曙,將人往尋,見有血跡,皆得之。云稱府君者,
是一老 也;部郡者,是一老狸也。自是遂絕。61
湯應憑著膽量和武藝,識破妖怪,斬殺了化為人形的老豬和老狐狸,自此亭中鬼 魅害人之事便絕跡了。
卷十九記有〈丹陽道士〉一文,亦是一個單純的「凶宅捉怪」型故事,原文 如下:
丹陽道士謝非,往石城買冶釜。還,日暮,不及至家。山中廟舍于溪水上,
入中宿。大聲語曰:「吾是天帝使者,停此宿。」猶畏人劫奪其釜,意苦 搔搔不安。二更中,有來至廟門者,呼曰:「何銅。」銅應喏。曰:「廟中 有人氣,是誰?」銅云:「有人,言是天帝使者。」少頃便還。須臾,又 有來者,呼銅,問之如前,銅答如故,復歎息而去。非驚擾不得眠,遂起,
呼銅問之:「先來者誰?」答言:「是水邊穴中白鼉。」「汝是何等物?」
答言:「是廟北巖嵌中 也。」非皆陰識之。天明,便告居人,言:「此廟 中無神。但是 、鼉之輩,徒費酒時祀之,急具鍤來,共往伐之。」諸人 亦頗疑之。於是並會伐掘,皆殺之。遂壞廟絕祀,自後安靜。62
此處記述丹陽道士謝非靠自己的勇氣震懾住邪物,並誅殺廟中 、鼉二怪的經 過。謝飛的經歷與上述安陽亭書生的經歷大致相仿,敘事模式也類似,同為「三 復」手法的運用。63
干書此三則「凶宅捉怪」型故事,與艾書及丁書比較,都沒有「得寶」的情 節,但主人公都是憑藉著膽識,識破妖怪,斬殺妖怪,亭中或廟中自此便沒有妖 怪危害眾人之事。
《搜神記》卷十八有一則不同的「凶宅捉怪」型故事,故事末尾還有得寶的 情節:
魏郡張奮者,家本巨富,忽衰老財散,遂賣宅與程應。應入居,舉家病疾,
61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230。
62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233。
63 所謂「三復」,指的是民間文學表現手法中所經常出現之「反覆」。大致可分為:字的反覆,
詞的反覆,句子的反覆,情節的反覆等四類。情節的反覆概有兩種,包括「事件」的反覆和「對 話」的反覆。詳見前引謝明勳〈《搜神記》之民間文學特性試論〉,收錄於氏著《六朝小說本事 考索》,頁 69-74。
轉賣鄰人何文。文先獨持大刀,暮入北堂中梁上。至三更竟,忽有一人,
長丈餘,高冠黃衣,升堂呼曰:「細腰。」細腰應喏。曰:「舍中何以有生 人氣也?」答曰:「無之。」便去。須臾,有一高冠青衣者;次之,又有 高冠白衣者。問答並如前。及將曙,文乃下堂中,如向法呼之,問曰:「黃 衣者為誰?」曰:「金也。在堂西壁下。」「青衣者為誰?」曰:「錢也。
在堂前井邊五步。」「白衣者為誰?」曰:「銀也。在牆東北角柱下。」「汝 復為誰?」曰:「我,杵也。今在竈下。」及曉,文按次掘之,得金銀五 百斤,錢千萬貫,仍取杵焚之。由此大富,宅遂清寧。64
本文敘述一豪宅不安,入居者相繼病死,於是成了一處破廢的舊宅;主人公入室 居住,夜裡果然看見黃衣人、青衣人、白衣人接連現形,他毫不畏懼,沉著機敏 地探聽到它們不過是窖藏的金銀成精作怪,天明後便挖出這份財寶成了富翁,房 子從此清安無事。魏晉時流行著物老成精的觀念,因而窖藏久遠的金銀和銅錢也 可換化成人形。故事中沒有明顯的善惡報應觀念,卻表現出一系列神秘觀念:窖 藏多年的金銀能成精作怪能識破語降服這些精靈者就是財寶的主人。65這裡以萬 物有靈的想像,把金錢雜物擬人化,主人公何文在凶宅中化吉並掘藏致富,這是 個典型的「凶宅捉怪得寶」型故事。
干書此則故事與艾書相對照,不同處是書中並未言明主人公是珍寶合法的主 人,所以妖怪將珍寶交給他,反而是主人公沉著機敏地探聽到妖怪的底細及藏身 處,天明之後,挖出財寶而致富。此則故事與丁書相較,情節就沒有太大的差異,
主人公最後得寶致富。
四、「仙侶失蹤」型故事
凡間男子和仙女(或神女)成了婚,後來仙女因故離去。丁乃通的《中國民 間故事類型索引》中 400A【仙侶失蹤】故事說明:
男人命定和一位仙女或小妖精結婚。66
《搜神記》卷一記載了董永的故事:
漢董永,千乘人。少偏孤,與父居。肆力田畝,鹿車載自隨。父亡,無以 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主人知其賢,與錢一萬,遣之。永行三年喪 畢,欲還主人,供其奴職。道逢一婦人曰:「願為子妻。」遂與之俱。主
64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215-216。
65 見前引劉守華《中國民間故事史》,頁 96。
66 見前引丁乃通著 鄭建成等譯《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頁 103。
人謂永曰:「以錢與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喪收藏。永雖小人,必 欲服勤致力,以報厚德。」主曰:「婦人何能?」永曰:「能織。」主曰:
「必爾者,但令君婦為我織縑百疋。」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十日而畢。
女出門,謂永曰:「我天之織女也。緣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
語畢,凌空而去,不知所在。67
本故事是著名的孝感故事,借助感天的幻想表達對孝道的彰揚。68故事敘述董永 為了埋葬父親,盡忠盡孝,自賣為奴。在董永三年服喪畢返回主人家的路上,與 一婦人相遇成婚。這婦人本是天帝所派。天帝因董永忠孝兩全,特派織女下凡,
助其還債。債務償清後,織女重返天庭。本文主要是由賣身葬父、織女助織、董 永織女分別三段情結構成。69本故事在強調董永至孝,因其賣身葬父,從而感動 了天帝,於是讓織女幫助他還債,然後便隻身離去。織女與董永結為夫妻,只不 過是作為一種幫助董永贖身還債的方式,並不是真正的愛情表現,故事的主旨意 在勸孝。故事以「賣身葬父」與「為奴還債」兩個情節,讚揚董永的孝心及人品 的高節。織女相助還債一節,使平板的故事突然變得曲折,增加了「傳奇性」。70 這個故事的情節模式是比較簡單的「孝子遇仙型」,71本故事乃借助幻想寄託了 對幸福生活的渴望,72但織女最後總是回歸天庭,因為她本不屬於人間,當她完 成任務後便翩然離去。
《搜神記》卷一〈弦超〉條寫天上神女智瓊與弦超相愛到終成夫妻的曲折經 歷。弦超早失父母,孤苦伶仃,夜夢神女名成公知瓊,自稱天上玉女,受命下嫁,
濟超孤苦。三四天後,果有車駕臨門,玉女狀若飛仙,遂結為夫婦。經七八年,
超別娶婦,與玉女仍有往來。後事情洩露,玉女辭去。五年後,超在濟北魚山道 上又見到玉女車駕,二人同至洛陽,復歸舊好。73這是一篇人神遇合的故事,其 模式是:
1、男方為人間年輕男子,女方為美貌神女;
2、神女奉命下嫁;
3、神女出異饌美食,或贈奇物,皆為人間罕見;
4、神女有神術,且能詩。74
67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4-15。
68 見前引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修訂本),頁 307。
69 見曾永義《俗文學概論》,台北:三民書局,2003 年 6 月初版,頁 439。
70 見侯忠義《漢魏六朝小說簡史》,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2 年 10 月第一版,頁 39。
71 見程薔〈從董永故事看民間敘事的「複合」性〉,《民間文化》2001 年第 1 期,頁 96。
72 見屈育德〈談談《搜神記》中的民間創作〉,《民間文學》1982 年第 6 期,頁 102。
73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6-18。
74 見李劍國〈《神女傳》《杜蘭香傳》《曹著傳》考論〉,《古稗斗筲錄--李劍國自選集》,天津:
仙女知瓊少失父母,天帝憐惜她身世孤苦,讓她下嫁人間丈夫。仙女知瓊來 到人間嫁給弦超並不是報答什麼,也不是像織女嫁董永那樣幫助人間善良孝順的 窮小子,而是因為「緣分」之故。此則故事與〈董永〉條皆是描寫人神婚戀。
丁書此類型故事由標題「仙侶失蹤」看來,我們可以猜測仙女和凡間男子結 婚之後,必定因為某種緣故離去,而其情節介紹,只提到男人命定和一位仙女結 婚。干書此二則故事與丁書相較,都有仙女或神女受命下嫁人間男子的情節,當 時間一到,仙女或神女就回返天庭。
五、「人鬼夫妻」型故事
在人與異類的婚戀中,有一類型是「人鬼夫妻」型故事,把愛情放在生與死 的特殊境況之中經受考驗,較常見的一種故事結構,主要由以下兩個情節單元構 成:
1、一單身男子與一女鬼相戀,有時候是因為此男子有恩於女鬼;有時候 是因為女鬼生前曾與此男子相戀。他們同居,通常還會生下子女。
2、此女說出自己是鬼,有時候,女鬼會教男子辦法,致使女鬼終於復活,
他們從此白頭偕老;有時候,女鬼會設法替男子另娶一凡間女子為妻;
有時候,他們互贈信物而分手,女鬼的家人會由於信物或是他們所生下 的子女而認此男子為婿。故事的結局通常較為美好。75
《搜神記》卷十五〈王道平〉76、〈河間郡男女〉77二篇敘述家長的干預導致 女兒的死亡,由於受到情人的精誠所感,女主角終於得以復活,有情人終成眷屬。
卷十六〈紫玉〉78條亦是由於父母的阻撓,使得女主角氣結而亡,因為男主角的
南開大學出版社,2004 年 10 月第一版,頁 248
75 見前引顧希佳〈生死不渝的戀情--「人鬼夫妻」故事解析〉,頁 226。
76 寫父喻與王道平相愛,訂立婚約。王出征九年不歸,父喻被父母逼迫出嫁他人,以致忿怨而 死。三年後王道平歸,知父喻已死,哭於父喻墳前,父喻竟然復活,兩人結為夫妻。
汪紹楹校注:『本條未見各書引作《搜神記》。按本事見勾道興《搜神記》。勾記即據本卷次條
「晉武帝世,河間郡男女私悅」條為藍本,變其姓名而演繹之(勾書及《稗海》本各條多如此)。 如云「落墮南蕃」,必非晉人用語。故《稗海》本已改作「南國」。又勾記,女名「文榆」,《稗 海》本誤為「父喻」。此兩處本條均同《稗海》本,足證其自《稗海》本錄入無疑。應刪正。』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78-179。
77 故事說河間郡有一對男女私相愛慕,約定了婚姻,不久,男子從軍去,多年未歸,女子被迫 他嫁而亡,愛人返家後至女子墓前哭冢,忍不住發冢開棺,女子竟復活,並且被律斷為夫妻。
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179。
78 此故事說吳王夫差之女紫玉與書生韓重相戀,私定終身。韓家向夫差求婚,夫差不允,紫玉 抑鬱而死。三年後,韓重去紫玉墓前悲泣,紫玉鬼魂從墓中出來,唱了一首很淒婉動人的歌,
邀韓重入墓,同居三天,臨別時送一顆直徑一寸的明珠給韓重,並請韓重去向其父致意。夫差 知悉後大怒,下令收捕韓重。紫玉鬼魂又去見其父,說明事實。其母聞聲,出來擁抱女兒,女 兒卻又化作一股青煙而去。見前引干寶《搜神記》,頁 200-201。故事情節通過相愛、拒婚、哭祭、
幽魂出現、情人傾訴,到墓中結合和紫玉現形說吳王等一系列的描寫,描繪出一則感人至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