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法學院專兼任教師課程綱要
課程名稱
社會工作實習
學 分 數 3(暑期)+2(學期)
授課教師 社工系教師群 開課系級 社工四
(字數:500 字以內)
一、教學目標
1.熟悉社工的專業精神、道德及價值;
2.將學生在校所學的知識統整運用至實務中;
3.體驗社工專業所需要的知識、技術與態度,並藉而發展自我認識及自我成 長的能力;
4.體驗社工員的角色、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及其在目前所面臨的問題;
5.了解我國社會政策及社會工作專業運作的現況。
二、課程內容
1.機構實習共計二次,一次在大三下學期,一次在大三升大四暑假;
2.學生參與實習前說明會並選定實習領域或實習機構;
3.由各個帶領實習督導老師依各領域或機構情況,協助學生做實習前準備、
實習過程中的統整、實習結束的評估。
三、成績考核
請參照實習手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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