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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核能社群論述分析初探—「以核養綠」的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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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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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 碩士論文

Graduate Institute of Journalism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臺灣核能社群論述分析初探

—「以核養綠」的個案研究

Analysis of Nuclear Energy Discourse in Taiwan:

A Case Study of “Go Green with Nuclear”

康陳剛

Chen-Kang Kang

指導教授:林照真博士 Advisor: Chao-Chen Lin, Ph.D.

中華民國一〇八年 十月

October,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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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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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辭

能夠完成這篇論文,首先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林照真老師,有她的帶領、

建議與提攜,讓我在研究遇到困難時,都能快速地解決並繼續向前邁進。同時 也感謝兩位口試委員黃玲媚老師和倪炎元老師,老師們犀利的見解讓這篇論文 有更豐富的發展,親切溫暖的鼓勵也讓我寫作時更有信心。

其次,要感謝給予我論文靈感的羽棠,沒有她神來一筆的建議,就不會有 這篇論文的誕生。此外,在公投前我參與了「2018 公投翻譯蒟蒻」團隊,製作 關於公投內容的短影片,這個過程讓我累積不少研究養分,特別感謝邀請我加 入的君竹,以及一起製作影片、經營社群的同學們。

在寫作論文的過程中,家人們的關心和包容,是我最強大的後盾。尤其父 母無條件地支持我的志向,讓我無論在新聞或研究的路上都走得更心無旁騖。

當然,我要感謝一路上陪著我,最常接受我的苦水和碎念,同時激勵並督促我 完成論文的女友沃萱。謝謝你,辛苦你了。

我還要感謝這兩年一起學習的新聞所同學們,何其幸運能和如此優秀的你 們同窗,和你們相聚笑鬧的時刻是研究所期間最難忘的回憶,與你們討論時事 和選題,更讓我開闊視野、成長許多。

最後,在這篇論文將近完成時,學慈早我們一步先畢業了。感謝你曾帶來 的一切美好,相信你已到一個能使你安穩並不再憂傷的地方。往後的聚會,當 然還是有你的位置,請一定要赴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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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 年 11 月 24 日,台灣舉行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時舉辦全國性 公民投票,俗稱「公投綁大選」。其中由黃士修等人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

意在廢除「2025 非核家園」政策的法源依據,因而掀起擁核及反核社群的激烈 論戰。

本論文選擇以具代表性的擁核及反核方臉書粉絲專頁作為研究對象,採用 Laclau 和 Mouffe 提出的論述理論作為研究方法的參考依據,將雙方有關「以核 養綠公投」的論述加以歸納、分析,由此理解兩邊陣營的論述架構、邏輯和策 略,以及雙方論述如何相互對抗。

本論文發現,在擁核方接合論述的各項「節點」中,代表生態、環境和綠 能的「綠」和「民主價值」最為關鍵。擁核方在「綠」的意涵上,開展出有別 於以往擁核陣營的論述內容,將核能形塑成在發電效率和生態保護上都表現優 良的綠能,得以在生態環境的議題上對抗反核方。擁核方關於「民主價值」的 論述,則是將以核養綠公投建構為民主的象徵,在二元對立的情勢中,定調自 己和對手間的相對關係。

最後,雙方論述雖牽涉許多核能以外的議題,本質上仍是「擁核 VS 反 核」的傳統對抗模式,和過去並無明顯差別。

關鍵字:論述理論、論述分析、接合、以核養綠、核能發電、社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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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On November 24, 2018, nine-in-one elections and ten referendums were held in Taiwan. One of the referendums “Go Green with Nuclear”, which was led by Huang Shih-hsiu and other people, was to abolish the law about “2025 nuclear-free” policy.

The referendum led some fierce debates between pro-nuclear and anti-nuclear societies.

This thesis uses the Discourse Theory of Laclau and Mouffe to conduct a discourse analysis between the representative pro-nuclear and anti-nuclear Facebook fan pages. According the analysis, we could apprehend the discourse logic,

constructions and strategies of two sides and the battle between them.

In all pro-nuclear’s nodes, “Green” represents ecology, environment and “green power”. The pro-nuclear developed some discourse, which were different from the past, to describe nuclear power as an efficiency and eco-friendly “green power”. They confronted anti-nuclear on ecological topic.

The other important node was “Democracy”, which pro-nuclear construct the referendum as a symbol of democracy, and defin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pponents and themselves in a zero-sum situation.

This research found both sides have developed arguments before referendums, which may not be concerned with nuclear power. However, both sides still kept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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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itional antagonism model as usual.

Keywords: Discourse Theory, Discourse Analysis, articulation, Go green with nuclear, nuclear power, social media

(7)

目錄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I 謝辭... II 摘要... III ABSTRACT ... I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7

一、 政黨輪替,核電政策也轉變 ... 7

二、 核能相關民意調查 ... 12

三、 台灣核電爭議 ... 15

第三節 問題意識... 22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5

第一節 從論述談起... 25

第二節 認識論述分析:M.FOUCAULTE.LACLAUC.MOUFFE ... 29

一、 M. Foucault ... 30

二、 E. LaclauC. Mouffe ... 33

第三節 社群媒體與論述分析... 3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45

第一節 研究策略... 46

第二節 研究架構... 48

第三節 研究對象... 49

第四章 以核養綠的論述分析... 53

第一節 以核養綠和民主價值的接合... 53

論述一:以核養綠的民主論述 ... 54

論述二:中選會為核心的敵對集團 ... 56

論述三:反核高層即為法西斯 ... 59

論述四:以核養綠十項全能 ... 62

第二節 以核養綠和綠的接合... 64

論述一:核能就是綠能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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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二:用成熟綠(核)能發展不成熟綠能 ... 67

論述三:以核能養護生態 ... 69

第三節 以核養綠和科學專業的接合... 71

論述一:以核養綠論述客觀中立 ... 72

論述二:以核養綠包含專家證言 ... 73

第四節 以核養綠和經濟發展的接合... 76

論述一:再生能源成本過高 ... 76

論述二:核能可保投資環境免於動盪 ... 77

論述三:廢核影響民生經濟 ... 79

小結 ... 80

第五章 以核養綠 VS. 反對核能的論述對抗 ... 83

第一節 核能正當性的論述對抗... 84

第二節 核能安全的論述對抗... 90

第三節 保護環境生態的論述對抗... 95

第四節 提升經濟發展的論述對抗... 100

第五節 實現社會正義的論述對抗... 105

小結 ... 111

第六章 結論與討論... 113

結論一:核能與綠的接合,為核能正名 ... 113

結論二:以核養綠公投代表民主,要和政府對抗 ... 115

結論三:擁核與反核仍是論述的核心 ... 117

研究限制與建議 ... 118

參考文獻... 121

中文部分 ... 121

英文部分 ... 129

附錄一 以核養綠-缺電公民自救會分析貼文列表 ... 131

附錄二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分析貼文列表... 133

附錄三 以核養綠公投事件表...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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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一

社群媒體功能的蜂巢架構示意圖

... 40

圖二

本論文研究架構圖

... 49

圖三

贊成方論述架構圖

... 81

圖四

雙方論述對抗架構圖

... 111

表目錄

表一

社群媒體分類

... 39

表二

以核養綠

-

缺電公民自救會、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粉絲專頁概況

51

表三

贊成方分析貼文數量統計

... 53

表四

反對方分析貼文數量統計

... 83

(10)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2018 年 11 月 24 日,台灣舉行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時舉辦全國性 公民投票,俗稱「公投綁大選」。由於《公民投票法》公布修正後,公投連署及 通過門檻皆大幅下降,許多公民團體及政黨積極推動各項公投,最後共有十項 公投立案,並在大選時進行投票。規模之大,前所未有。

其中由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李敏、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以 及中華民國醫學物理學會理事廖彥朋等共同發起的「以核養綠公投」,成功將核 電議題搬上公投舞台,挑戰執政黨的「2025 非核家園」政策。以核養綠公投主 文:「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 條第 1 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民 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領銜人黃士修企圖先廢除法律 限制,再進一步擴展台灣續用核電的可能性。

以核養綠公投的內涵有三點,一是認為核能就是綠能。黃士修在第三場全 國性公投案電視意見發表會中,指出國際對於潔淨能源(clean energy)的定義 包含了再生能源(renewable)和核能(nuclear),因此核能本身就是綠能(中 央選舉委員會,2018a)。

第二點是主張用成熟的綠能—也就是核能,為不成熟的綠能打下基礎。領 銜方認為目前的太陽能、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技術,因為供電容易受天氣狀況 影響,在穩定性和發電量上,不足以取代核能發電。黃士修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道:「再生能源自己也養不熟,發不夠電滿足自己的發電設備,發的電也賣不 到足夠價錢去補助再生能源發展。」並認為核能技術比較成熟,可以自己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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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除了能穩定發電外,也可以幫助再生能源發展。(Alan Chiu、TC Chow,

2018 年 11 月 22 日)

第三點也是領銜方強調最重要的一點,以核養綠公投是為了避免大規模開 發再生能源,保育生態環境。廖彥朋在第一場全國性公投案電視意見發表會中 指出,為了架設太陽能板,桃園的一個埤塘因此被抽乾,直接破壞生態;嘉義 民雄內埔子水庫水面上出現大片太陽能板,可能影響水質;嘉義布袋廢鹽灘的 太陽光電專區,就設立在第一類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黑面琵鷺的棲地,而 為了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類似案例會繼續發生(中央選舉委員會,2018b)。

在領銜方的理由書中也提到,民進黨政府為了實現高比例的再生能源和燃氣供 電目標,要在瀕危白海豚的棲息地興建海上風機,在高雄永安濕地興建火力發 電機組,並在桃園大潭藻礁旁興建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急就章的能源政策 會帶來生態浩劫(中央選舉委員會,2018c)。

黃士修接受訪問時曾指出,推動公投前小組內部有考慮過多種題目形式,

包括「重啟核四」、「減少火力發電」、「減少碳排」等。為了讓核電機組未 來能持續運作,公投小組認為必須先廢除電業法中的「2025 非核家園」條款,

因此最後推出這項公投(以核養綠-缺電公民自救會,2018)。而在公投過後,

以核養綠公投領銜方的官方網站指出,公投小組會繼續推動核一二三廠延役、

核四廠重啟等工作。

如今,「以核養綠公投二部曲」已在2019 年二月啟動,發起主文為「您是 否同意,立法院應制訂包含究責機制之核能減煤專法,使2030 年以前達成核能 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期望在2020 年的總統大選,再次舉行以核養綠 公投,企圖以更積極的創制專法,迫使執政者接受續用核電的政策方向。

在公投的連署、宣傳期間,贊成方及反對方對於使用核能發電的風險、綠 色能源的可行性等提出相關論述,內容主要出現在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的五 場公投意見發表會,以及雙方民間團體的各式網路、實體文宣上。贊成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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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核能學會」、「核能流言終結者」、「氣候先鋒者聯盟」等組織為主,

這三個組織在公投連署期間組成「以核養綠-缺電公民自救會」,作為領銜方的 官方代表。反對方除了經濟部外,民間則有「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綠色公民 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等團體為主要倡議 者。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進一步成立以核養綠公投案反方辦事處,並由綠盟副秘 書長洪申翰、地球公民執行長李根政和媽盟理事長徐光蓉參加全國電視意見發 表會,為反方立場論辯。

贊成方中的中華民國核能學會於1972 年成立,主要由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 教授、台電公司及原能會成員所組成,現任理事長李敏就是以核養綠公投的共 同發起人之一。核能學會作為學術性組織,在公投前曾舉辦兩次國際人士來台 的大型演講,第一次是在2018 年 8 月 16 日舉辦,邀請東京電力公司副會長廣 瀨直己講述東電持有的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事故後,當地的重建現況和東電的 賠償、處置方式。他指出災區輻射劑量和當初相比已下降很多,也有超過八成 的疏散居民回到原居住地;並提到日本政府已通過「能源基本計劃」,將逐步重 啟因311 核災而停止運轉的數十座核電廠(Abby Huang,2018 年 8 月 16 日)。

同一時間,全國反核行動平台也召開記者會批評,由「核災加害者」東京電力 公司描述福島現況會造成失真,並引述日本地球之友、日本綠色和平的資料,

稱廣瀨直己的說法低估災損賠償費用,且日本國內民調贊成重啟核電者都不到 三成,顯示這項計畫只是安倍政府的意願而已(梁家瑋,2018 年 8 月 16 日)。

第二場則是2018 年 11 月 19 日舉辦的「2018 環保、健康與核能國際論 壇」,邀請非營利環保組織「環境進展」(Environmental Progress)創辦人 Michael Shellenberger,以及倫敦帝國理工學院教授 Gerry Thomas 演講,前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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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主委蔡春鴻也出席參與專家座談。其中薛蘭柏格在來台前,就曾拍攝影片支 持以核養綠公投,甚至在9 月時曾和許多知名學者發布一封給總統蔡英文的公 開信,建議繼續使用核能。除了學術活動,核能學會也數度針對核能議題發布 公開聲明與新聞稿,例如「勿將核四燃料運出台灣」、「缺電、空汙、碳排與能 源安全:誠實面對,專業解決」等。由專家學者組成的核能學會,顯然成為以 核養綠支持人士的論述基礎來源。

贊成方另一團體核能流言終結者是黃士修在2013 年成立的臉書粉絲專頁,

目的是提出科學證據以破解「反核流言」。隨著多次在網路上反駁反核團體的說 法,以及批評黃國昌、洪慈庸等政治人物對於能源議題的論述,黃士修逐漸打 開知名度,後來多次受邀出席能源相關公聽會,核能流言終結者也成為知名的 擁核團體(台灣電力工會,2017 年 10 月 16 日)。核能流言終結者有一個臉書 社團名為「核能流言終結者聊天室」,人數超過2 萬 7000 人,是擁核人士長期 在網路上討論能源議題、進行論述的場域,公投期間更成為交流宣傳論述、素 材的集合地,也是宣傳活動的動員中心。

「氣候先鋒者聯盟」則是由台電基層員工楊家法,在2016 年「南北徒步串 聯,反對漲價式電業法」抗爭活動後成立。主旨是以環境氣候為核心,為台灣 的能源政策找出問題點,並在相關議題上發揮影響力(曾玥惠,2017 年 12 月 31 日)。氣候先鋒者是台灣少數支持核能發電的環保團體,核心成員之一黃其 君身兼荒野保護協會講師,曾批評荒野保護協會未經會員大會共識通過即公開 表態反對「以核養綠」,並在公投前投書媒體認為現行能源政策會增加碳排放,

破壞鹽灘地等生物多樣性棲息地,因而推廣支持以核養綠公投(黃其君,2018 年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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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方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則是在2013 年 3 月 9 日全國廢核大遊行後,由上 百個民間團體以「團體」身份組成,包括前述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 基金會,以及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都是成員之一。行動平台在公投前曾共同舉 辦多場【公投元年・能源思辨】巡迴講座,推廣反核立場,並主辦「風光明 媚,分手核煤」音樂演唱會及直播活動,邀請多名音樂人、政治人物及網路意 見領袖參與,訴求反對核能及燃煤發電。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成立於2000 年,長期關注核電及其他環境議題,於日本 311 大地震後投入大部分人力和資源,進行國內外研究,倡議非核家園(綠色 公民行動聯盟)。在前述行動平台舉辦的【公投元年・能源思辨】巡迴講座中,

綠盟有岳祥文、黃鈺婷、魏揚、葉嘉彬等講師參與,綠盟也在公投前將國際能 源產業專家Mycle Schneider 所主筆的《2018 世界核電產業現況報告》(The World Nuclear Industry Status Report, 2018)翻譯完成並公布,且邀請 Schneider 拍攝簡述報告內容的影片,指出核能發電產業已不具競爭力(綠色公民行動聯 盟,2018 年 11 月 6 日)

地球公民基金會前身是2007 年創立的地球公民協會,於 2010 年轉型為基 金會,主張廢除核電,支持台灣轉型為低碳非核家園(地球公民基金會)。公投 前,地球公民副執行長蔡中岳曾參加公視〈有話好說〉和《聯合報》相對論

〈百辯金剛〉節目,兩次代表以核養綠公投反方立場和黃士修對陣辯論。執行 長李根政、主任蔡卉荀則兩次投書《報導者》,指出以核養綠領銜方所提能源配 比的碳排放量比現行政策預估值還高,認為續用核能無法改善空污問題,且在 發電特性上不能配合綠電使用;此外,他們指出核電廠燃料池空間不足、核能 機組老化、核四未通過安全審查,以核養綠公投即使通過了也做不到(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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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蔡卉荀,2018 年 11 月 8 日;趙家緯、蔡卉荀,2018 年 11 月 21 日)。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在2013 年成立,官方網站上寫明組織宗旨是參與監督 台灣核電廠安全問題及核廢料處理方式,全球研究氣候變遷及台灣環境問題,

及探討能源政策和環境永續發展(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媽盟在以核養綠公投 連署成功前,就曾和戴炎輝文教基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理事長徐光蓉在會中 批評:「以核養綠是在阻礙綠能發展,其實他們只想要以核養核。」並指出核電 廠的營運費用其實不低,核電廠並沒有比較便宜(廖弈雯,2018 年 8 月 14 日)。

綜上所述,以核養綠公投的贊成及反對方在六個重要問題上有嚴重歧異。

其中四個是針對現況及現行政策,即:「現行政策是否會破壞生態環境」、「現行 政策是否會造成嚴重空汙問題」、「現行政策是否會造成缺電危機」、「現行政策 是否有害於經濟發展」;以及兩個針對續用核電的問題,即:「現有核電廠能否 在安全前提下延役和啟用」、「核電廠及核廢料問題是否違背社會正義」。雙方並 為此提出不同的論述,進行多場的論述之爭。

由上述可知,在以核養綠公投的議題中,不同立場的民間社群確有不同的 立場與論述。本論文擬透過兩種不同立場的核能社群,及其社群媒體的發文內 容,探討有關能源議題的論述策略和論述邏輯,以及雙方在上述八個重大歧異 問題上的陳述有何差異,並探究其背後的形成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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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台灣的核能發電爭議由來已久,相關論述也已存在多年,本論文認為在這 次以核養綠公投中,從正反方社群提出的論述,可以了解台灣核電政策擬訂與 執行的過程,以及公民團體在其中的動向及其造成的影響。而在整個社會脈絡 的變化下,有幾點和核能議題及核能社群的論述走向關聯重大,說明如下。

一、政黨輪替,核電政策也轉變

台灣的核能發電始於1968 年核定核一廠興建計畫,並於 1971 年開始興 建;1978 年全台第一部核能機組開始商轉,1985 年核一、 二、三廠共六部機 組全數商轉。2017 年,台灣全年的核能發電量共 215.6 億度,佔總發電量的 8.3%,排在燃煤及燃氣發電之後,是佔比第三多的發電方式(經濟部能源局,

2018);而在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公布的 2017 年各國核能營運績效排行 中,台灣的機組能力因數(UCF, Unit Capability Factor)剛好等於世界平均 75.2%,2015-2017 年平均則有 84.5%,高於同期世界平均 75.7%。

從核一廠興建計畫核定到六部核能機組商轉的這十七年間,台灣的核能發 電幾乎未遇到任何反對,僅有核一、核二廠因排放溫水,核三廠因位處墾丁國 家公園,數度引發生態環境危機而短暫發生爭議,並未出現大規模反對聲浪

(廖彬良,1993;聯合報,1984 年 9 月 17 日、1985 年 3 月 28 日 a)。但在 1984 年底,監察委員周哲宇指摘台電規劃電廠不當,要求台電停止興建核四 廠;1985 年三月,六十多名立委聯名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認為核四廠(現名為 龍門核能發電廠)成本過高、影響生態,台電應審慎評估;1985 年五月,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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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俞國華便指示核四廠暫時停工(聯合報,1984 年 12 月 20 日、1985 年 3 月 28 日 b;王遠弘,1985 年 5 月 3 日)。

當立法及行政部門因為興建核四廠利弊而爭議不斷時,民間也掀起了反核 運動的前浪。1985 年 4 月 27 日,高雄市鼓山二路台電營業區大門圍牆上,首 度出現反對核四廠興建的油漆大字。而在隔年的4 月 26 日,蘇聯發生車諾比事 件,引起民眾對於核能安全的擔憂,當年10 月 10 日,黨外編聯會人士發起抗 議核電政策公開演講,有上百人參加,也是台灣反核史上第一次聚眾抗議(廖 彬良,1993)。核四廠興建計畫在此後十多年間仍不斷被討論、擱置,民間也陸 續成立「鹽寮反核自救會」、「萬里反核自救會」、「全國反核行動聯盟」等反核 團體,並發起規模多次大小不一的遊行,幾乎是年年都有反核相關的靜坐、絕 食及抗議活動,但核四廠最終仍在1999 年正式開始興建。

2000 年以前長期執政的國民黨,以增加能源多樣性及穩定度為由持續增建 核能電廠,時任相關政府部會代表的立場也多以支持或不反對核電為主。經濟 部於1998、2005 及 2009 年分別召開三次全國能源會議,台大國發所碩士生凌 主悅在其碩士論文中,將與會者對於核能發電立場不同,分類為「擁核論述聯 盟」及「反核論述聯盟」;他發現在1998 年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中,擁核論述 聯盟由清大原子科學院、台電、原能會、經濟相關政府部門(含經建會及經濟 部)、企業代表和學者代表組成,亦即政府部會及國營事業台電都持擁核立場

(凌主悅,2013)。

行政院之所以召開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主要是因應1997 年聯合國基於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通過《京都議定書》,行政院為了配合其減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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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於是邀集公部門、學界、工商團體及環保團體等,針對能源、產業未來發 展進行討論。在該次會議前,行政院經建會的國家永續發展論壇圓桌會議就建 議,將「興建核四」作為二氧化碳減量的行動方案之一(徐碧華,1998 年 5 月 5 日)。台灣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隨後也召開「民間能源會議」,確立「不以核 能發電解決二氧化碳問題」的基本原則(陳英姿,1998 年 5 月 17 日)。

在正式的全國能源會議中,雙方對於是否興建核四、核廢料及碳排放議題 再起爭論,最後時任經濟部次長張昌邦指出,核能會是政府最後、也是不得不 作的抉擇(張甄薇,1998 年 5 月 27 日)。時任行政院長蕭萬長則在會議尾聲,

宣示至2020 年前,將不再增加核能電廠廠址,核電裝置容量占比也不得超過全 國總量的20%。副院長劉兆玄則認為基於上述宣示,政府未來仍有擴增核電機 組的空間(華英惠,1998 年 5 月 28 日)。從這次會議相關部會代表的立場及最 終的會議結論來看,當時執政者並未放棄續用、甚至續建核電機組,核四廠也 在隔年正式動工。

2000 年中央執政出現第一次政黨輪替,持非核黨綱的民進黨上台成為執政 黨,核四廠在同年停建,隔年又復建。在民進黨八年執政期間,除了核四停建 外,未再推出其他反對核電的積極政策,甚至政府內部呈現矛盾、搖擺的狀 態。前總統陳水扁在選前發布的《科技政策白皮書》中,在能源科技目標、政 策綱要兩度提及「停止核能之使用」,執政後經濟部長林信義卻向行政院長唐飛 表示,繼續興建的可能性較高,且不建核四廠可能會有國安危機(李順德,

2000 年 6 月 20 日)。

2005 年因為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經濟部召開第二次全國能源會議,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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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將核電廠除役問題納入討論範圍,台電工會成員也因此到場抗議(沈明 川,2005 年 6 月 20 日)。經濟部長何美玥在會議閉幕記者會上表示,為了穩定 能源供給,核四廠將依計劃進行,核一、二、三廠正常營運,意味著非核家園 的大方向並未鬆動。

隨後在2006 年召開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中,有別於前一年對於核電的避而 不談和維持現狀,達成了「落實非核家園政策」的結論。然而,如同台灣生態 學會及綠黨等十多個團體在會前發表的聲明:「台灣對於永續發展所欠缺者並非 徒具文字的共識,而是實踐。」(環境資訊中心,2006)直到民進黨下台前,仍 沒有推出積極促進非核家園的政策。

2008 年台灣迎來第二次政黨輪替,國民黨重回執政,馬上通過《永續能源 政策綱領》,主張以「淨源節流」的方式減碳,並明訂「促進能源多元化,將核 能作為無碳能源的選項」。到了2009 年舉辦的第三次全國能源會議,時任行政 院長劉兆玄在總結報告時重申:「核能作為邁向低碳社會的過渡期,乃是既成的 事實。」(曾慧雯、陳信升、黃宣弼、劉力仁,2009)執政黨明顯將續用核能。

但在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遭遇東日本大地震並引發海嘯,福島第一核 電廠的三部機組因地震而設備毀損,又因海嘯淹沒而無法使用緊急柴油發電 機,冷卻系統停止作用並導致反應爐過熱,最終導致爐心熔毀,甚至發生爆炸 事件。福島事故被日本官方列為國際核事件分級表中最高的第七級,大量放射 性物質進入土壤及大海。這起事件也引起國內民眾對核電的憂慮,並舉辦多次 反核運動,2013 年的 309 廢核大遊行甚至有總計 22 萬人上街參與。

(20)

面對反核聲浪,馬政府提出「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

逐步邁向非核家園」的說帖,強調現有核電廠不延役,核四必須確保安全才運 轉。能源局也在2012 年公布《能源發展綱領》,內容提到「推動穩健減核,逐 步降低對核能的依賴」,但實際上大多描述核安政策,並未提及積極的減核措 施。

到了2016 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都提出「2025 非核 家園」的政見,選後掌握行政權及立法院多數的民進黨更是積極推動相關政策 及修法,配合大量發展太陽能發電及風電產業,蔡政府的非核家園政策已有相 關配套和執行路徑。

從上述歷任執政者對於核電的政策來區分,可分為2000 年以前國民黨長期 執政、2000 至 2008 年民進黨陳水扁執政、2008 至 2016 年國民黨馬英九執政及 2016 年至今民進黨蔡英文執政四個時期。2000 年以前的政策是積極擁核、持續 發展核能;陳水扁時期則是消極反核,但基本維持現狀;馬英九時期又回到積 極擁核,並將核能列為無碳能源以回應環境永續議題;蔡英文上任後則是積極 反核,並大力發展綠能。

台灣歷年執政者的立場可謂峰迴路轉,而以近兩年蔡政府對於非核家園政 策的積極作為而言,反核方的資源及話語權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和過去習於 在街頭上抗爭的型態已有非常大的不同;相反的,擁核方因為東日本大地震後 的反核浪潮而失勢許多,甚至即使是在陳水扁時期也傾向支持續用核電的經濟 部、原能會和國營事業台電,也在蔡政府上任後轉為支持非核家園政策。這樣 的形勢逆轉已和過去相關研究的背景大不相同,甚至可能造成雙方論述策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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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也是本論文想藉機檢視的重要原因。

二、核能相關民意調查

1991 年,聯合報系民意調查中心針對是否贊成興建核能電廠進行民調,結 果有66%的受訪者表示贊成、14%表示反對;且受到前一年發生的波斯灣戰爭 影響,受訪民眾中有72%擔心台灣長期缺電,其中有 42%表示非常擔心(聯合 報系民意調查中心,1991 年 5 月 11 日)。隔年,《聯合報》的民調又顯示有 81%的民眾贊成興建核四電廠、62%贊成立法院通過核四預算解凍案(聯合報 系民意調查中心,1992 年 5 月 18 日)。顯然,當時的台灣民眾並不排斥核電,

並因為擔憂缺電危機而同意繼續興建核電廠。

到了1990 年代中期,台灣對於興建核電廠的民意開始變化,雖然仍是贊成 多於反對,但兩者的差距逐漸拉近。1996 年,《聯合報》針對知道台灣有核能 電廠的民眾調查,顯示有49%的人贊成興建核電廠,37%反對,只相差了 12 個 百分點,和五年前52 個百分點的差距相比差異甚大(聯合報系民意調查,1996 年5 月 26 日)。1999 年,《聯合報》再次針對知道台灣有核能電廠的民眾調 查,結果有49%的人反對興建核能電廠,43%的人贊成。此為該報十二年長期 調查以來,首次出現逆轉(聯合報,1999 年 4 月 23 日)。

世紀末的民意逆轉,沒有讓台灣的核電政策一錘定音,而是隨著新政府大 刀闊斧停建核四廠,民意再次反轉,大部分針對核四廠續建的民調,都顯示贊 成者多於反對者。2000 年核四停工前,《中央通訊社》的民調有 65.8%的民眾贊 成繼續興建核四,17.8%的民眾反對(經濟日報,2000 年 9 月 4 日);國民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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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政策會民調有55%的民眾支持興建核四,將近兩成主張停建,二成五沒有意 見(陳素玲,2000 年 9 月 27 日)。停工後,民進黨中央公佈的民調也顯示,支 持停建核四的民眾只有33.2%,而有 47.5 的民眾不支持(陳素玲,2000 年 10 月29 日);《聯合報》民調則有 55%的民眾支持續建核四,28%贊成停建(聯合 報系民意調查中心,2000 年 10 月 28 日)。

在核四廠復工後,雖核四公投、核廢料問題仍是政界和民間的焦點,但相 關民調已迅速減少,並沉寂了大約十年。2011 年東日本大地震造成的福島核 災,國際關注核能安全再次來到高峰,台灣的反核聲浪也日漸擴大。TVBS 在 2011 年 4 月所做的民調顯示,有 58%的民眾支持逐漸邁向非核家園,僅有 23%

反對、19%沒意見;同份民調中,題目「台電表示,如果台灣不用核能電廠,

用天然氣發電取代,會讓電價從1 度 2.6 元漲到 4 元以上。請問您贊不贊成關 閉核能電廠?」的贊成比例達51%、不贊成 38%、沒意見 11%。顯示即使電價 會大幅提高,仍有過半數民眾希望停用核電(TVBS 民意調查中心,2011)。

2012 年,台灣趨勢民調公司的民調指出,有 70.1%的民眾贊成台灣逐漸廢 除核電,其中27.1%是非常贊成,25.5%不贊成、4.4%不知道或無意見(台灣趨 勢民調,2012);同年 TVBS 的民調則指出有 59%的民眾支持逐漸廢核,15%反 對、26%沒意見,和 2011 年的調查相比支持比例增加、反對減少,差距又再拉 大。同份調查也指出,有57%的民眾支持核四停止興建,僅有 27%反對,16%

沒意見(TVBS 民意調查中心,2012)。

在2013 年 3 月,反核大遊行盛大舉辦後,台灣趨勢研究公司再次發布民 調,顯示有72.1%的民眾贊成台灣逐漸廢核,其中 32.5%非常贊成,前者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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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兩個百分比,後者則高了五個百分比(台灣趨勢民調,2013);同一時期,

台灣指標民調公司也發布核電相關民調,有53.2%的民眾不贊成台灣使用核能 發電,並有34.3%贊成,15.7%未明確表態(台灣指標民調,2013)。台灣指標 民調公司也同時詢問民眾對於核四電廠的意向,結果有34.5%的民眾支持永遠 停建,9.8%暫時停建並交由公投決定,17.7%暫時停建並先安檢後再決定,總 計62%的民眾偏向停建;另有 23.1%的民眾支持蓋完並運轉發電,2%支持蓋完 但不發電,總計25.1%偏向續建(台灣指標民調,2013)。

到了2015 年,台灣指標民調公司調查發現,贊成和反對使用核能者各佔了 四成二的比例,民調公司指出對照過往調查,贊成比例上升、反對比例減少應 是受核四廠被封存影響(林朝億,2015)。2016 年,台灣指標民調公司的調查 顯示有58.1%的民眾贊成「2025 非核家園」政策,並僅有 28.8%反對(台灣指 標民調,2016)。2017 年,美麗島電子報的民調指出,有 45.5%的民眾認同

「2025 非核家園」的目標,有 37.3%的民眾不認同(美麗島電子報,2017)。整 體而言,2011 年至 2017 年間的民調結果雖有起伏,但支持非核家園和反對興 建核四的民眾都穩定地保持在四成以上的相對多數,這段期間也是近年來反核 民意的最高峰。

2018 年,台灣指標民調公司再次發布調查,有 36.6%的民眾認同「2025 非 核家園」的目標,並有49%的民眾表示反對,正反比例首次交叉(陳煜,

2018)。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則認為,因為民眾憂慮空汙議題,甚至被過度炒 熱,反而未注意到火力發電機組更新可減少排放,以及核廢料和核能使用安全 的問題,使民眾轉而支持核電(丘采薇,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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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使用核電的民意調查從過去的大量支持核電或續建核四廠,到東日本 大地震後轉為極度反核,直至2016 年大選期間民意仍支持非核家園的政策。但 在此之後,因為連續兩個夏天經歷缺電危機,以及民眾對於空氣品質的不滿,

蔡政府的能源政策受到質疑,也讓民意產生反轉。面對於這些民意的反映,勢 必使正反雙方調整各自的論述重點,以及攻訐辯論策略,因此本論文認為在民 意反轉的情況下,再次分析雙方論述及社群互動策略,是有其必要的。

三、台灣核電爭議

1986 年 4 月 26 日,蘇聯烏克蘭發生了震驚全球的車諾比事件,也是首例 被評為最高第七級核事件的重大事故。約半年後,台灣出現第一次較有規模的 反核運動,由當時黨外作家編輯聯誼會舉行反核電政策公開演講,並前往台電 抗議(潘惠伶,2007: 24)。但其實在此之前,台灣民眾就對核電廠、核廢料的 輻射和安全問題有很大疑慮。政府相關部門為了安撫民心也曾大動作闢謠,像 是時任經濟部長趙耀東和台電董事長陳蘭皋,曾搭乘載有核廢料的貨櫃車,以 證明運送過程沒有輻射污染的疑慮(民生報,1982 年 4 月 13 日)。

雖然核電廠的安全問題、生態破壞等問題始終都受到關注,但因為能源與 產業發展息息相關,再加上當時尚未禁止海拋核廢料,沒有核廢料最終處置的 問題,興建核一、二、三廠時並未遇到太多阻力。第一次遇到反對核電廠興建 是在1984 年 12 月到 1985 年 5 月,先是監察委員周哲宇質疑台電高估台灣用電 成長,認為核四沒有必要性,後又有五十五名國民黨籍立委聯合質詢,以核廢 料和核能安全問題為由建議暫緩興建核四,六名無黨籍立委也同樣提出聯合質 詢,指出台電預算浮濫、虛擲公帑。並舉當時商轉不久的核三廠為例,預算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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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357 億元,不斷追加到 974 億元,核四廠預算也將從 1079 億上升到 1784 億元(聯合報,1984 年 12 月 20 日、1985 年 3 月 28 日 b、1985 年 4 月 9 日)。

在朝野同聲反對核四廠的情況下,時任行政院長俞國華隨即指示經濟部暫 緩核四的動工期程,蔣經國也下令通盤檢討運轉中核電廠的安全性,以建立民 眾信心;不過,經濟部次長李模在立法院答覆質詢時表示,核四廠在各界疑慮 下暫緩施工,但仍有建廠必要,也保留了當年度18 億 2000 萬的核四廠預算

(聯合報,1985 年 6 月 11 日),可見當時行政部門從未放棄興建核四廠。

在核四預算審議之際,1985 年 7 月 7 日核三廠一號機發生火警,二度掀起 立法院內的反核四浪潮,多名立委在質詢時認為在事故調查清楚前不應通過預 算;但最終因為國民黨黨內會議要求黨籍立委支持,當年度核四廠預算仍順利 通過(聯合報、羅國俊,1985-7-13)。1986 年 3 月,行政院長俞國華在立法院 接受質詢時表示,以能源需求、投資效益而言,核四廠確實有興建的必要(經 濟日報,1986 年 3 月 8 日)。沒想到 4 月 26 日發生了車諾比事件,也是從這年 開始,大量且長期的反核運動在台灣生根發芽。

1987 年 4 月,《新環境雜誌社》聯合二十多個團體舉辦「車諾比爾核電廠 爆炸事件週年紀念」演講,地點選在核四預定地貢寮區鹽寮,也是首次在這個 地區舉辦大型演講和示威遊行。在這之後,全國性反核組織「台灣環境保護聯 盟」成立,連續數年舉辦反核遊行及活動,金山、恆春、蘭嶼等地居民也開始 籌組反核團體,數度舉辦反核說明會和演講(廖彬良,1993:9)。

1990 年代,核四在執政黨強力推動和在野黨、民間的反對下,緩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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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 1 月,民進黨籍台北縣長尤清表示「在我任內不要想蓋核四廠」(王 旭,1990 年 1 月 13 日)。同年 9 月,行政院經建會發言人張隆盛則公開表示,

台灣已進入電源缺乏的危險期,推動核四迫在眉睫,顯示朝野意見仍相當衝突

(陳承中,1990 年 9 月 15 日)。1991 年 2 月,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公開宣示

「核四,一定要建」;1991 年 9 月,原能會有條件通過核四環評案;1992 年 2 月,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核四興建案,並於下個會期送審立法院;1992 年 6 月,立法院解凍核四預算。從這時開始,每年的核四預算都成為反核、擁核雙 方的兵家必爭之地(江中明,1991 年 2 月 13 日;周兆良,1991 年 9 月 25 日;

歐陽瑜,1992 年 2 月 21 日;經濟日報,1992 年 6 月 4 日;潘惠伶,2007:

26)。

1994 年,台電將核四所需的全部預算共 1125 億元交付立法院審查,並在 國民黨多數優勢下過關;預算通過後,反核團體發起罷免台北縣擁核立委的行 動,但最後在選罷法修法提高罷免門檻的情況下,以高同意率、低投票率的失 敗結果收場(潘惠伶,2007:26-27)。1996 年 5 月,核四興建案出現變數,民進 黨立委提案「停止興建所有核能電廠計畫」,在民進黨、新黨等在野黨立委支 持,以及部分國民黨倒戈的情況下,該案成功通過,但行政院也隨即要求立法 院覆議(陳敏鳳,1996 年 5 月 24 日)。同年 10 月,雖然立法院外反核民眾群 情沸騰,院內朝野立委數度拉扯、爆發肢體衝突,但仍在國民黨強力動員下毫 無懸念通過覆議案,核四廠得以繼續興建計畫(聯合報國會小組,1996 年 10 月19 日)。

1999 年 3 月,原能會核發核四廠建廠執照,並會成立辦公室監督施工,核 四廠預計於六年後正式商轉;反核團體則在3 月底舉行反核大遊行,人數將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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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人,時任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及多名民進黨立委也參與這次遊行(呂玲玲,

1999 年 3 月 17 日;何佩儒、賴秀雯,1999 年 3 月 29 日)。遊行並未撼動台電 的建廠決心,4 月 1 日凌晨,台電公司進行核四廠主體工程灌漿,執行核照後 的第一個動工動作(呂玲玲,1999 年 4 月 1 日)。

2000 年 5 月,反核的民進黨首次執政,並於同年 10 月 27 日,由剛上任的 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停建核四,但因為事出突然、沒有經過審慎溝通,此舉引 起在野黨佔多數的立法院不滿,甚至數度傳出要提出罷免總統及倒閣案(黃福 其,2000 年 10 月 28 日)。最後在立法院通過「立院函請監院糾彈行政院長 案」後,行政院針對停建核四案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鍾蓮芳,2000 年 11 月 8 日;李順德,2000 年 11 月 9 日)。

2001 年 1 月 5 日,大法官會議對核四停建案作出第 520 號解釋文,雖未明 確指出行政院此舉違憲,但解釋文仍提到:

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本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 決策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 定,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件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停止執行之法定預算項目,基於其對儲備能 源、環境生態、產業關連之影響,並考量歷次決策過程以及一旦停止 執行善後處理之複雜性,自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仍須儘速補行上 開程序。其由行政院提議為上述報告者,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行政 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先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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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倘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

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本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 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併此指明(司法院大法官解 釋,釋字第520 號)。

大法官520 號解釋文意指行政院決定停建核四時有程序瑕疵,應盡快補 正;而立法院也有聽取報告的義務,如果立法院多數委員也贊成行政院此舉,

則維持廢止興建核四廠的決議,反之則由兩者協商決定。2001 年 1 月底,行政 院長張俊雄在立法院臨時會進行專案報告,最終兩次表決都以135 比 70 的絕對 多數通過核四應立即復工的決議,行政、立法兩院也開始協調(林瑞陽,2001 年2 月 1 日)。當年 2 月 14 日,立法、行政兩院達成協議,張俊雄在行政院院 會中宣布核四廠預算繼續執行,同時表示行政院會將「公投法」列為重啟朝野 協商的重要議題,也有多名民進黨立委認為行政院必須在年底立委選舉時一併 舉行核四公投,否則行政院長應負起政治責任而下台(高凌雲,2001 年 2 月 14 日)。

核四死而復生後,舉辦公投成為反核人士寄予厚望的廢核四途徑。先是行 政院設置公投評估小組,原計劃在2001 年舉辦核四諮詢性公投,後來又因種種 因素而宣布取消1;接著2003 年 6 月,總統陳水扁表示會致力於 2004 年總統大 選前或同時舉辦核四咨詢性公投;同年11 月,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但未納 入行政部門的提案權,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須達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數的千分 之五及百分之五以上,且須交由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種種限制引起反核團體

1 時任行政院秘書長邱義仁指出,專案小組是從範圍、經費、人力、適法性、對經濟的衝擊、

不確定因素、反核及環保團體反應、誠信問題等八個角度的評估考量後,建議當年底大選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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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潘惠伶,2007)。

陳水扁執政時期最終仍是沒有舉辦核四公投,直到2008 年第二次中央政權 交替、由國民黨執政後,支持使用核能發電的總統馬英九上任,核四廠建成的 希望越來越高,時任行政院長劉兆玄更是剛上任就指示「核四廠應儘速完工」

(蘇秀慧,2008 年 6 月 6 日)。但因核四廠在施工進度上不斷延遲,預定商轉 日期從2009 年 7 月,延到 2009 年底,又延到 2011 年 10 月;就在不斷推遲商 轉日期時,2011 年 3 月 11 日東日本大地震引起的福島核災,讓核四廠安全性 備受質疑,也讓原先就緩慢的工期又再延宕。

2013 年 2 月,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因社會對於核四議題意見分歧,行政院 將推動核四公投,而立法院朝野協商也達成共識:「核四公投出爐前,不追加預 算、不放燃料棒、暫停發包施工」;但行政院立場仍不變,堅持會在保證核電安 全的情況下推動核四運轉,如果公投否決了興建核四政策,行政院長江宜樺將 辭職下台(徐曉嵐、蘇秀慧,2013 年 2 月 27 日;徐曉嵐,2013 年 3 月 2 日)。

同年3 月,台灣北中南東同步發起反核大遊行,參加總人數達 22 萬,顯示反核 民意高漲。同年9 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決議,在政府未完成核四安檢確認 前,暫緩核四公投(陳乃綾,2013 年 9 月 27 日)。

2014 年 4 月 15 日,林義雄宣布七天後開始禁食行動以請願停建核四,且 因為當時「太陽花學運」退場不久,這場禁食行動承接了學運的動員能量和社 會關注度,成效斐然;22 日開始,反核團體多次發起聲援反核活動,包括全國 廢核行動平台所主辦、共計上萬人參加的「全民守護廢核決心晚會」,以及民進 黨發起的「停建核四:一人一叩、守護生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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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民進黨以降低公投門檻為條件要求舉行核四公投,但在國民黨毫不 退讓的情況下無法取得共識;另一方面,因為核四預算在去年2 月被凍結,停 建核四更會造成台電的財務危機,執政的國民黨也在尋求能暫時停止爭議的解 方,以避免核四廠停建(賴家陽,2017)。4 月 28 日,行政院長江宜樺召開記 者會宣布核四「停工、封存」,核四廠一號機安檢後封存、二號機停工,江宜樺 也指出這並非「停建、廢除」核四廠,而是給下一代留下選擇的空間(楊湘 鈞,2014 年 4 月 29 日)。

2016 年,民進黨贏得總統大選,總統蔡英文上任,選前提出的「2025 非核 家園」成為執政黨能源政策主軸;2017 年 1 月,《電業法》修正新增第 95 條第 1 款「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2025 非 核家園」政策法制化。但2018 年 1 月,《公投法》修正大幅降低公投連署和通 過門檻,黃士修等人提出「以核養綠」公投後,是否續用核電再次成為爭議。

核電爭議及反核運動大約始於核三廠正式商轉之後,因此台灣三十多年的

「反核」運動也可說是「反核四」運動。這中間經歷三次政黨輪替,核四廠預 算被多次杯葛,工程從緩建、停建、復建到最後停工封存;對於核四廠是否商 轉的民意也經常隨龐大的工程預算、核能安全等問題而浮動,曾迫使以往反核 的民進黨在執政時同意核四廠預算,也讓擁核的國民黨作出停工的決定,甚至 2016 年總統大選時,國民黨籍候選人朱立倫也曾高呼「2025 非核家園」的政 見。許許多多的核電歷史爭議,也成為以核養綠公投中的論述題材,甚至成為 論點交鋒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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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問題意識

雖然反核/擁核的論述對抗由來已久,但歷經數十年演變,風電、太陽能 等綠色能源技術更加進步,國內民眾也對空氣品質要求越來越高,整體環境和 過去相比已有很大變化;此外,執政黨、政府部會和許多朝野政治人物支持

「非核家園」,支持反核的環團代表也有了進入相關部會的機會,反而擁核派失 去行政部門的支持,角色轉換也讓雙方在資源及話語權上起了變化。

除了論述脈絡和過去有所不同外,在這次以核養綠公投的宣傳過程中,論 述發表的主要場域也轉移到了社群媒體上。例如「以核養綠-缺電公民自救會」

臉書粉絲專頁在公投投票日前一個月發佈了上百篇貼文、70 個宣傳活動,而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臉書粉絲專頁同時間也發布了94 則貼文、24 個宣傳活 動;兩個粉專都大量使用圖片、影片作為貼文的輔助素材,也有分享其他專頁 的文章,以及自製懶人圖、懶人包及直播影片等各種形式的貼文。而在貼文內 容中,也不時能看到雙方對於彼此內容的攻訐及嘲諷。例如正方認為反核團體 一昧散播謠言,而且無視專業,反方則認為領銜方所謂的「以核養綠」其實是

「以核養核」,只是為了核電復辟而非真的關懷生態環境。

本論文期望藉由比較雙方對於核能和綠能風險論述策略的不同,進一步理 解論述形成的脈絡和邏輯,哪些外在及內在因素影響雙方的認知、判斷和分析 方式,而面對另一方近乎全然不同的解讀又如何回應,為何如此回應。此外,

由於研究場域是雙方陣營的臉書粉絲專頁,具有高度的社群互動性,除了有支 持者、中立者留言詢問相關知識和主張內容外,甚至會有敵對陣營到對方專頁 留言批判的情形,面對各種不同對論述內容的回應,雙方又是採用何種策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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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論述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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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從論述談起

「論述」研究從一開始,就與語言學密切相關。媒體研究教科書《媒體導 論:學生手冊》(The Media Student’s Book)中指出,論述(Discourse)2是一語 言學的術語,意指「任何具有法則、慣例,帶有假定、排除色彩的規則性敘述 或語言系統」(陳芸芸、楊意菁、張貝雯譯,2002:頁 216)。語言學者 Deborah Cameron 和其學生 Ivan Panovic’在合著的《運用書寫論述》(Working with

Written Discourse)書中,亦指出論述的定義雖然繁複多樣,但大致可分為三 種,其一就是:「論述是超越語句之上的語言」(Cameron and Panovic,2014:

頁3)。上述對於「論述」的定義,是指某種具規則的語言系統或敘述方式。這 種論述的定義是源於結構語言學的意涵,也是多數語言學者著作中所採用的定 義(倪炎元,2018)。

為了探究論述的語句意涵,繼語言學之後,則有符號學和後結構主義兩個 研究取徑。傳播學者John Hartley(2002: 73)在《傳播、文化及傳播研究主要 概念》(Communication, Cultural and Media Studies: The key concept)中寫道,論 述的概念是從結構主義開始,而後由符號學及後結構主義兩條路線分別繼續發 展。他指出,結構主義者認為意義來自表達方式,而表達方式來自語言,這代 表世界和感官都只是語言和符號的「產物」,而非「來源」。但因為「語言」這

2 Discourse 在中文裡有若干不同的翻譯,在此書中譯者雖翻為「言說」,但本論文參考其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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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抽象概念不適合詮釋歷史、政治及文化中「固化」(fixing)的特定概念,因 此「論述」開始取代較不精確的「語言」。和語言不同的是,論述一詞兼具名詞 和動詞的性質,所以「論述」比起「語言」更能去說明一種動作,而非只是代 表一個事物。這表示「論述」可以代表兩個概念,一是指溝通互動的過程,二 是指想法和傳播的結果;總結來說,論述是一個製造和再製意識的社會過程。

Hartley 認為,論述是結構化並彼此相關的。有些論述較有聲望、合法,或

「較為顯眼」;有某些論述是難以獲得認同的。而在媒體、學校或談話中,那些 我們所臣服的社會意識,是論述間經過意識形態鬥爭後所產生的結果,所以論 述關乎權力(Hartley, 2002: 74)。

另一本傳播學術工具書《傳播與媒體研究字典》(A Dictionary of

Communication and Media Studies)中,將論述解釋為「一種使用語言的形式、

模式或類型」,並以新聞為例,指出是在社會、經濟、政治及文化脈絡中,選擇 如何使用語言和方式來表達,即為論述(Watson and Hill, 1997: 67)。書中也引 用英國符號學者Gunther Kress 的研究。Kress 參考 Foucault 的理論指出,機構 或社會群體有自己的特殊意義和價值,並由此發展出具系統性的表達方式,這 些表達方式即為「論述」,論述讓組織價值和意義得以表達。除此之外,論述可 以定義、陳述和限制哪些內容是合適的,甚至哪些行為是被允許的(Kress, 1985)。

Foucault(1969)在《知識考古學》(L'Archéologie du savoir)中,指出論 述是由一組陳述(statement)所組成的系統,這組陳述間的離散體系,包括定 義事物、陳述類型、觀念或主題選擇之間的規律性,Foucault 稱為「論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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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discursive formation)(Foucault,1969;王德威譯,1993:頁 106-107)。

「陳述」在這個社會出現的形式有很多種,例如文字、圖像等等,這些陳述在 社會傳遞的過程中,具有影響力的概念會不斷出現,而相對弱勢概念的影響力 會隨之被削弱。Foucault 認為,論述就是一連串的控制、選擇和組織等權力運 作的過程,亦即「論述」的過程其實是隱藏權力關係的(Foucault,1969;王德 威譯,1993;賴昱汝,2018)。

以Foucault 為首的幾個學者都指出了另一種論述的定義,也就是論述不只 是指某種具規則的語言系統,更是概念傳遞的過程,而這個過程是有權力關係 存在的,具有權力、支配、競爭的性質,並能製造和再製意識,形成社會多數 人所能認同、甚至臣服的價值。

Cameron 和 Panovic 在《運用書寫論述》(Working with Written Discourse)

中指出,論述的另一種定義是:「論述是語言的應用」。他們認為社會科學家通 常將「論述」視為語言的應用,是關於人們態度、信仰、經驗和實踐的訊息來 源。無論研究是透過面談、填寫問卷、日記或在社群媒體上溝通,這些研究者 在意的不是語言上的內涵,而是透過這些訊息得知背後的社會現象,而語言只 是傳達這些訊息的載具(Cameron and Panovic,2014: 6)。倪炎元(2018)也指 出,語言在實際社會生活的應用上,可表達具社會意義的不同身份,顯示語言 使用者的意圖,呈現人際溝通的形式,也可以促成具有社會意義的不同活動;

採用這個定義的研究者嘗試從語言還原其中的社會意義或語境脈絡,關注的是 誰或在什麼脈絡下,語言為其使用者達成何種目的(倪炎元,2018:頁 34)。

由社會學者Tim Rapley(2007)撰寫的《對話、論述研究法與文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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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ng Conversation, Discourse and Document Analysis)書中也指出,人們在研 究論述時,強調語言被視為具有表演(performative)和功能(functional)的性 質,因此從來就不只是中性、單純的溝通工具(張可婷譯,2010:頁 2)。

Rapley 用較具寬容性的定義描述論述,不僅只是將其定位在語言系統或傅柯式 的權力關係概念;他也強調,言說者的身份、主體位置和所在情境,都會影響 他們如何進行論述。他認為:「在你說話寫作的同時,你也製造出一個世界

(Rapley,2007;張可婷譯,2010:頁 3)。」

綜合以上說法,我們可以知道「論述」是以語言學、結構主義為基礎開展 的,但其意涵則是多樣且不一定連貫的。其中一個多為語言學者採用的意涵 是,論述是在特定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脈絡下,語言使用者個人、組織或 團體,基於習慣和上述情境,使用的某種具系統性的語言形式或法則。

在此之外,也有研究者將研究論述的重點放在社會脈絡層面,而非使用語 言的架構和形式等。這類研究者會採用的一種意涵是:論述能為其使用者達成 某種社會功能,而關注使用者本身的背景、使用論述的脈絡,以及他們的使用 目的和效果。

以Foucault 為首的傳播和社會學者則較關注社會層面,認為「論述」是具 有權力關係的,論述之間彼此競爭,最終形成多數人慣於施行的社會意識,這 種意識又會變成特定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脈絡,再次影響其他論述的形 成;甚至除了言語之外,也影響了我們的內在想法和外在行為。前述Hartley 的 說法可以總結這個複雜的循環:「論述是一個製造和再製意識的社會過程。」

(38)

第二節 認識論述分析:M. Foucault、E. Laclau 和 C. Mouffe

論述分析(Discourse Analysis)和論述這個詞彙一樣,都是從語言學而 來,但從一九六零年代學術界各學門陸續對語言產生研究興趣,掀起「向語言 轉」的風潮開始,許多人類學者、社會學者也將他們針對語言的研究方法稱為 論述分析。實際上,這些研究的分析策略和角度可能全然不同,所關懷的重點 也大異其趣。論述分析在經過這些研究的使用後,已然脫離以語言學為根基的 學術性質,逐漸形成一種具有歧異性、複雜性和多元性的研究方法。

社會學者Rapley(2007)認為,與其說論述分析是單一獨特的研究取徑,

不如將它視為一個實務方法和理論間關係模糊的研究領域,而共通目的是分析 來自不同來源的談話與文本。他指出論述分析受到語言學、批判心理學、解構 主義、現象學、後結構主義、後現代主義及實用主義等相關理論影響,實務上 對於該如何進行研究工作,各傳統也都有其假設,甚至連描述同一個或相似的 概念時,都使用了不同的術語。(Rapley,2007;張可婷譯,2010:頁 5-8)。

論述分析的複雜特性,雖被部分學者認為是一種研究特色,但也因為論述 分析的定義不明確,學界也沒有近乎共識的理論公設、研究綱領,論述分析研 究者必須交代自己的研究進路取自何人,受哪些觀點啟發,否則容易造成讀者 誤讀、誤判(倪炎元,2003:頁 47)。在本節中,會把和本論文主題及研究架 構相關的幾位學者,M. Foucault、E. Laclau 和 C. Mouffe 的理論作為本論文探 討論述分析的進路。

(39)

一、

M. Foucault

Foucault 在論述分析發展的歷史中,具有承先啟後的地位。在他所著的

《瘋癲與文明》(Folie et déraison)、《臨床醫學的誕生》(Naissance de la clinique: une archéologie du regard médical)、《規訓與懲罰》(Surveiller et punir:

Naissance de la prison)及《性史》(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中,分別探討瘋狂

(理性/非理性)、醫療、監獄及性的論述,以及論述和社會情況演變間的關 係,並把焦點放在無所不在的權力關係上。

這樣的問題意識,影響了後來許多論述分析研究者。雖然Foucault 的影響 甚鉅,但他從未明示他的研究步驟和途徑,他甚至曾表示:「我必須說我並沒有 為自己或任何人建構一個一般性的方法,我的書寫不為我或任何人提供處方,

最多具有工具或想像的性質。」(Foucault,1991:頁 29;倪炎元,2018:頁 70)。即便如此,從 Foucault 的著作本身以及其他學者的分析和詮釋中,還是可 以得到較有系統性的歸納。

Foucault 的論述分析主要可分為考古學及系譜學兩個部分,前者指的是他 研究生涯早期進行的「客觀獨立的話語分析」,後者則是指他後期關注的「權力 的運作」。在1960 年代以前,Foucault 的作品主要集中在分析知識和話語的生 產,例如《知識考古學》;在1960 年代後,在其作品例如《性史》中,Foucault 認為知識和話語的內部結構,是來自權力的相互關係和對個體權力關係的影響

(Mills,2003;潘偉偉譯,2017)。

在《知識考古學》中,Foucault 指出考古學從事的是一項「論述事件的精

(40)

純描述」(a pure description of discursive events),也就是說明一個論述是如何形 成的。他認為「論述」是由一組「陳述」(statement)構成的,這組陳述間的離 散體系,包括定義事物、陳述類型、觀念或主題選擇之間的規律性,被他稱為

「論述形構」(discursive formation),而形成這種離散體系或規律性的條件,

Foucault 稱為「形構規則」(rules of formation)(王德威譯,1993:頁 101、106- 107;倪炎元,2018:頁 73)。

Foucault 認為,一組陳述會形成論述應符合四個形構規則:是否指稱相同 的對象、是否採取相同的特定陳述方式、是否動員相同的一組概念群組、是否 持續圍繞相同主題(倪炎元,2018:頁 73)。以十九世紀以來精神病理學的論 述為例,研究者可透過指認陳述中提及瘋狂的表徵、描述劃定是否瘋狂界線的 權威、分析這套界定瘋狂種類的歸類系統,得知論述提及的對象為何、如何存 在;而經由找出論述中發號施令的權威者,像是具有知識和能力地位的醫生,

以及權威者發展合法性及應用的「位置」(sites),例如醫院、診所、實驗室 等,並且找出醫生基於這個位置,作為一個「主體的地位」與各式各樣客體領 域和組合所產生的關係,我們能知道論述以某種特定方式構成。(王德威譯,

1993:頁 119-140)

在提及概念的形構規則時,Foucault 指出論述中的概念包含了各種「連續 性」(succession)的形式,例如推論、說明或記錄中所依循的秩序;也包含了 各種「共存」(coexistence)的形式,因此劃出了概念出現的範圍(field of presence);我們也可在陳述中發現那些可合理應用的「干預的步驟」

(procedures of intervention),這被用在重新書寫陳述、定義何為正確陳述、重 新分配陳述等,並在其中描述一組概念。在論及陳述中的主題時,Foucault 將

(41)

經濟學、醫學或文法學等理論和主題稱為「策略」(strategies),他指出在分析 這些策略時,要先決定話語可能的「折散的基點」(points of diffraction),包含 了相駁點(points of incompatibility)及相等點(points of equivalence),前者指 的是兩種陳述雖可在同一論述形構中出現,但不能進到同一陳述系列中,後者 則是指兩種陳述是被至於同樣層次、以同樣規則形成的,這些陳述可以形成較 大的組合,使得各種相互排斥的結構能同時或輪番出現(王德威譯,1993:頁 141-162)。

從上述的形構規則我們可以得到「論述形構」的輪廓,而對於組成論述形 構的「陳述」,Foucault 也發展出自己的定義。他認為陳述不是一個結構或某種 單位,而是一種功能(function),他也在《知識考古學》中提示了四種陳述所 能發揮的功能。第一個功能是檢視陳述中的指涉對象,陳述和對象間的關係並 不直接或固定,陳述是和「指涉屬性」(referential)相連接,也就是一種指 稱、命名、描述對象的法則,將之區隔出來;第二個是定義主體的功能,在這 裡主體並非指句子中的主詞,也非陳述的作者或來源,而是可由任何個人填充 這個主體,填充的條件則在於是否佔有相對應的地位;第三是界定範圍的功 能,陳述之間會形成範疇,而讓陳述的功能在此領域中得以運作;最後是陳述 具有物質性,陳述必須有一個載體,這種物質性使陳述可以被傳播,也可以被 使用、修改、甚至消滅(王德威譯,1993:頁 189-214;倪炎元,2018:頁 73- 74)。

考古學將論述的「形構」層面討論透徹,而Foucault 又將重點轉移至「約 制」(constraint)層面,也就是系譜學的階段。倪炎元(2018)指出,Foucault 的系譜學是探究身體或知識背後的權力關係,而Foucault 對權力的討論是基於

(42)

對傳統權力分析的批判。傳統權力分析聚焦在法律、君權或國家,Foucault 的 系譜學主要關注「身體」如何被馴服,以及權力如何在其中運作。Foucault 的 五項分析策略可歸納為:第一,不再追問權力來源,而是追問權力如何行使,

也就是把握權力的過程和效果;第二,不再將權力鎖定在中央國家機關,而是 分析各個終端點(extremity)權力的操作,找出其運作機制、策略和技術;第 三,權力除了消極的禁制外,也是具積極生產性的實踐,Foucault 認為權力能 形成知識、開創論述,並使人遵守規範、命令;第四,傳統權力觀點會強調其 行使正當性,但Foucault 是關注其運作機制(亦即技術和策略),對權力規範性 的討論選擇存而不論;第五,權利與反抗密不可分,透過對反抗的掌握,可以 呈現權力關係的位置,近一步掌握權力運作的方式(李猛,2005:頁 139;倪 炎元,2018:頁 81-83)。

二、

E. Laclau

C. Mouffe

Laclau 和 Mouffe 都是任教於英國的政治學者,師承新馬克思主義學派,受 Louis Althusser 和 Antonius Gramsci 影響甚大。他們在 1985 年出版的《霸權與 社會主義戰略》(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中重新詮釋 Gramsci 的霸權理 論,不但是後結構主義和後馬克思主義學術領域的重要著作,也成為當代左翼 學界廣泛運用的論述理論(倪炎元,2018:頁 87)。

Laclau 和 Mouffe 對於論述的見解,受 Foucault「分散中的規則性」

(regularity in dispersion)影響,但仍有不同。Foucault 認為論述是由一組陳述 所組成的系統,這組陳述間的離散體系包括定義事物、陳述類型、觀念或主題 選擇之間的規律性;而Laclau 和 Mouffe 在提到論述時,先定義了「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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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ulation)是意指元素(signifying elements)間產生關係的任何實踐,「論 述」則是經由接合建構出的整體,而且這個整體的內涵永遠都在協商和建構,

亦即這是一個無法完全固定下來的過程。此外,他們認為意指元素在接合後會 被修飾,其中被整合進論述的部分他們稱為「時刻」(moments),無法接合的 相異之處稱為「元素」(element)(Laclau、Mouffe,1985: 105;Howarth and Stavrakakis, 2000: 7;倪炎元,2018:頁 90)。

Laclau 和 Mouffe 論述定義的另一個特質是,他們認為論述帶有物質性,並 主張不要區分論述、非論述、超越論述,或是冀望由論述來統攝人類至今在物 質或思想方面的所有認識,這點和Foucault 認為有論述及非論述之分的觀點不 同。他們以Ludwig Wittgenstein 在「語言遊戲」中所舉的蓋房子為例:A 正在 用石材蓋房子,石材有石塊、石柱、石板及石梁,B 必須傳遞 A 需要的這些石 材。為了完成任務,當A 說出這些石材時,B 就傳相對應的石材給他。這個例 子除了顯現了論述的物質性,也顯示過去認為「非論述」的物質其實也是一種 論述,因此他們主張不必有唯心/唯物、思想/實體上的區別(Laclau and Mouffe, 1985: 107-110;曾志隆,2002:頁 120-122)。

在建立接合關係時,不同主體間勢必相互觸及,並且在各種立場中求同存 異。Laclau 和 Mouffe 用主體位置(subject positions)取代政治主體性(political subjectivity)的說法,意味著個體可以擁有許多不同的主體位置,而主體在論 述結構中有許多不同的位置(positions)呈現;但也因為主體沒有「本來的」

位置,所以主體總是站錯位置,也不會固定在某個位置。Laclau 的說法是:「主 體的位置就是錯位的位置(the location of the subject is that of dislocation)」

(Laclau,1990;倪炎元,2018:頁 91)。「錯位」(dislocation)是指當特定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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