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三、 台灣核電爭議
1986 年 4 月 26 日,蘇聯烏克蘭發生了震驚全球的車諾比事件,也是首例 被評為最高第七級核事件的重大事故。約半年後,台灣出現第一次較有規模的 反核運動,由當時黨外作家編輯聯誼會舉行反核電政策公開演講,並前往台電 抗議(潘惠伶,2007: 24)。但其實在此之前,台灣民眾就對核電廠、核廢料的 輻射和安全問題有很大疑慮。政府相關部門為了安撫民心也曾大動作闢謠,像 是時任經濟部長趙耀東和台電董事長陳蘭皋,曾搭乘載有核廢料的貨櫃車,以 證明運送過程沒有輻射污染的疑慮(民生報,1982 年 4 月 13 日)。
雖然核電廠的安全問題、生態破壞等問題始終都受到關注,但因為能源與 產業發展息息相關,再加上當時尚未禁止海拋核廢料,沒有核廢料最終處置的 問題,興建核一、二、三廠時並未遇到太多阻力。第一次遇到反對核電廠興建 是在1984 年 12 月到 1985 年 5 月,先是監察委員周哲宇質疑台電高估台灣用電 成長,認為核四沒有必要性,後又有五十五名國民黨籍立委聯合質詢,以核廢 料和核能安全問題為由建議暫緩興建核四,六名無黨籍立委也同樣提出聯合質 詢,指出台電預算浮濫、虛擲公帑。並舉當時商轉不久的核三廠為例,預算從
原先357 億元,不斷追加到 974 億元,核四廠預算也將從 1079 億上升到 1784 億元(聯合報,1984 年 12 月 20 日、1985 年 3 月 28 日 b、1985 年 4 月 9 日)。
在朝野同聲反對核四廠的情況下,時任行政院長俞國華隨即指示經濟部暫 緩核四的動工期程,蔣經國也下令通盤檢討運轉中核電廠的安全性,以建立民 眾信心;不過,經濟部次長李模在立法院答覆質詢時表示,核四廠在各界疑慮 下暫緩施工,但仍有建廠必要,也保留了當年度18 億 2000 萬的核四廠預算
(聯合報,1985 年 6 月 11 日),可見當時行政部門從未放棄興建核四廠。
在核四預算審議之際,1985 年 7 月 7 日核三廠一號機發生火警,二度掀起 立法院內的反核四浪潮,多名立委在質詢時認為在事故調查清楚前不應通過預 算;但最終因為國民黨黨內會議要求黨籍立委支持,當年度核四廠預算仍順利 通過(聯合報、羅國俊,1985-7-13)。1986 年 3 月,行政院長俞國華在立法院 接受質詢時表示,以能源需求、投資效益而言,核四廠確實有興建的必要(經 濟日報,1986 年 3 月 8 日)。沒想到 4 月 26 日發生了車諾比事件,也是從這年 開始,大量且長期的反核運動在台灣生根發芽。
1987 年 4 月,《新環境雜誌社》聯合二十多個團體舉辦「車諾比爾核電廠 爆炸事件週年紀念」演講,地點選在核四預定地貢寮區鹽寮,也是首次在這個 地區舉辦大型演講和示威遊行。在這之後,全國性反核組織「台灣環境保護聯 盟」成立,連續數年舉辦反核遊行及活動,金山、恆春、蘭嶼等地居民也開始 籌組反核團體,數度舉辦反核說明會和演講(廖彬良,1993:9)。
1990 年代,核四在執政黨強力推動和在野黨、民間的反對下,緩步前進。
1990 年 1 月,民進黨籍台北縣長尤清表示「在我任內不要想蓋核四廠」(王 旭,1990 年 1 月 13 日)。同年 9 月,行政院經建會發言人張隆盛則公開表示,
台灣已進入電源缺乏的危險期,推動核四迫在眉睫,顯示朝野意見仍相當衝突
(陳承中,1990 年 9 月 15 日)。1991 年 2 月,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公開宣示
「核四,一定要建」;1991 年 9 月,原能會有條件通過核四環評案;1992 年 2 月,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核四興建案,並於下個會期送審立法院;1992 年 6 月,立法院解凍核四預算。從這時開始,每年的核四預算都成為反核、擁核雙 方的兵家必爭之地(江中明,1991 年 2 月 13 日;周兆良,1991 年 9 月 25 日;
歐陽瑜,1992 年 2 月 21 日;經濟日報,1992 年 6 月 4 日;潘惠伶,2007:
26)。
1994 年,台電將核四所需的全部預算共 1125 億元交付立法院審查,並在 國民黨多數優勢下過關;預算通過後,反核團體發起罷免台北縣擁核立委的行 動,但最後在選罷法修法提高罷免門檻的情況下,以高同意率、低投票率的失 敗結果收場(潘惠伶,2007:26-27)。1996 年 5 月,核四興建案出現變數,民進 黨立委提案「停止興建所有核能電廠計畫」,在民進黨、新黨等在野黨立委支 持,以及部分國民黨倒戈的情況下,該案成功通過,但行政院也隨即要求立法 院覆議(陳敏鳳,1996 年 5 月 24 日)。同年 10 月,雖然立法院外反核民眾群 情沸騰,院內朝野立委數度拉扯、爆發肢體衝突,但仍在國民黨強力動員下毫 無懸念通過覆議案,核四廠得以繼續興建計畫(聯合報國會小組,1996 年 10 月19 日)。
1999 年 3 月,原能會核發核四廠建廠執照,並會成立辦公室監督施工,核 四廠預計於六年後正式商轉;反核團體則在3 月底舉行反核大遊行,人數將近
兩千人,時任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及多名民進黨立委也參與這次遊行(呂玲玲,
1999 年 3 月 17 日;何佩儒、賴秀雯,1999 年 3 月 29 日)。遊行並未撼動台電 的建廠決心,4 月 1 日凌晨,台電公司進行核四廠主體工程灌漿,執行核照後 的第一個動工動作(呂玲玲,1999 年 4 月 1 日)。
2000 年 5 月,反核的民進黨首次執政,並於同年 10 月 27 日,由剛上任的 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停建核四,但因為事出突然、沒有經過審慎溝通,此舉引 起在野黨佔多數的立法院不滿,甚至數度傳出要提出罷免總統及倒閣案(黃福 其,2000 年 10 月 28 日)。最後在立法院通過「立院函請監院糾彈行政院長 案」後,行政院針對停建核四案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鍾蓮芳,2000 年 11 月 8 日;李順德,2000 年 11 月 9 日)。
2001 年 1 月 5 日,大法官會議對核四停建案作出第 520 號解釋文,雖未明 確指出行政院此舉違憲,但解釋文仍提到:
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本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 決策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 定,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件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停止執行之法定預算項目,基於其對儲備能 源、環境生態、產業關連之影響,並考量歷次決策過程以及一旦停止 執行善後處理之複雜性,自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仍須儘速補行上 開程序。其由行政院提議為上述報告者,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行政 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先前停
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倘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
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本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 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併此指明(司法院大法官解 釋,釋字第520 號)。
大法官520 號解釋文意指行政院決定停建核四時有程序瑕疵,應盡快補 正;而立法院也有聽取報告的義務,如果立法院多數委員也贊成行政院此舉,
則維持廢止興建核四廠的決議,反之則由兩者協商決定。2001 年 1 月底,行政 院長張俊雄在立法院臨時會進行專案報告,最終兩次表決都以135 比 70 的絕對 多數通過核四應立即復工的決議,行政、立法兩院也開始協調(林瑞陽,2001 年2 月 1 日)。當年 2 月 14 日,立法、行政兩院達成協議,張俊雄在行政院院 會中宣布核四廠預算繼續執行,同時表示行政院會將「公投法」列為重啟朝野 協商的重要議題,也有多名民進黨立委認為行政院必須在年底立委選舉時一併 舉行核四公投,否則行政院長應負起政治責任而下台(高凌雲,2001 年 2 月 14 日)。
核四死而復生後,舉辦公投成為反核人士寄予厚望的廢核四途徑。先是行 政院設置公投評估小組,原計劃在2001 年舉辦核四諮詢性公投,後來又因種種 因素而宣布取消1;接著2003 年 6 月,總統陳水扁表示會致力於 2004 年總統大 選前或同時舉辦核四咨詢性公投;同年11 月,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但未納 入行政部門的提案權,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須達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數的千分 之五及百分之五以上,且須交由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種種限制引起反核團體
1 時任行政院秘書長邱義仁指出,專案小組是從範圍、經費、人力、適法性、對經濟的衝擊、
不確定因素、反核及環保團體反應、誠信問題等八個角度的評估考量後,建議當年底大選時不
不滿(潘惠伶,2007)。
陳水扁執政時期最終仍是沒有舉辦核四公投,直到2008 年第二次中央政權 交替、由國民黨執政後,支持使用核能發電的總統馬英九上任,核四廠建成的 希望越來越高,時任行政院長劉兆玄更是剛上任就指示「核四廠應儘速完工」
(蘇秀慧,2008 年 6 月 6 日)。但因核四廠在施工進度上不斷延遲,預定商轉 日期從2009 年 7 月,延到 2009 年底,又延到 2011 年 10 月;就在不斷推遲商 轉日期時,2011 年 3 月 11 日東日本大地震引起的福島核災,讓核四廠安全性 備受質疑,也讓原先就緩慢的工期又再延宕。
2013 年 2 月,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因社會對於核四議題意見分歧,行政院 將推動核四公投,而立法院朝野協商也達成共識:「核四公投出爐前,不追加預 算、不放燃料棒、暫停發包施工」;但行政院立場仍不變,堅持會在保證核電安 全的情況下推動核四運轉,如果公投否決了興建核四政策,行政院長江宜樺將 辭職下台(徐曉嵐、蘇秀慧,2013 年 2 月 27 日;徐曉嵐,2013 年 3 月 2 日)。
同年3 月,台灣北中南東同步發起反核大遊行,參加總人數達 22 萬,顯示反核 民意高漲。同年9 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決議,在政府未完成核四安檢確認 前,暫緩核四公投(陳乃綾,2013 年 9 月 27 日)。
2014 年 4 月 15 日,林義雄宣布七天後開始禁食行動以請願停建核四,且
2014 年 4 月 15 日,林義雄宣布七天後開始禁食行動以請願停建核四,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