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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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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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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函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95號 9樓

承辦人:劉舫蓉 專員 電話:(02)23693081#16 傳真:(02)23649354 Email:rong@tche.org.tw

受文者: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醫管秘字第109000079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090000797_Attach1.pdf)

主旨:敬邀貴機構代表參加本學會11月20日(五)舉辦之【醫療相 關法規與醫療糾紛案例解析研習營】,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並公告轉知。

說明:

一、「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是台灣第 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為使該法能順利如期實 施,衛生福利部發布「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及「提 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等配套法規,

釐清相關疑義與執行細節規定。

二、「病人自主權利法」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 植物人狀態或極重度失智等四類得實施預立醫療決定之臨 床診斷標準,以及得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條 件與人員資格,衛福部亦同時發布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可 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事先立下書面之預立醫療決 定,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醫療或人工營養。

三、為提升醫師、醫事人員及醫務管理人員對醫療相關法規的

檔  號:

保存年限:

2

奇美醫院文書組判發章 日期:109年10月21日 承辦單位:企劃管理部 來源:電子公文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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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及認知,以增進預防及應對醫療糾紛之能力與技巧,

本學會謹訂於109年11月20日(五)於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B1 大會議室舉辦【醫療相關法規與醫療糾紛案例解析研習 營】,詳細課程如附件,敬請把握良機,踴躍報名。

四、因貴機構為本學會「贊助團體會員」,因而享有會員報名 優惠,詳見附件課程資訊,敬請以貴機構會員編號登入系 統報名,以維護貴機構之權益。

五、全程參加者可獲得本學會及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教 育學習積分8點/天之教育積分認證,此外,本課程醫師及 護理師(士)繼續教育積分認證申請中(積分待核定)。

六、本學會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請逕至本學會網站 (http://www.tche.org.tw)「活動訊息」→「本會活動」

報名。

正本: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中 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天 主教中華聖母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天主教聖功醫療財團法 人聖功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天成醫院、天成醫療社 團法人天晟醫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台灣基督 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新竹馬偕紀念醫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 法人台南新樓醫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法人麻豆新樓醫院、光田醫 療社團法人光田綜合醫院、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佛教慈濟 醫療財團法人大林慈濟醫院、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宋俊宏婦幼 醫院、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 念醫院、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 院、亞洲大學附屬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東華醫院、屏基醫療財團 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建佑醫院、恆基醫療財團法人恆春基督教醫院、員榮醫療 社團法人員榮醫院、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委託財團 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經營)、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委託財團法 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財團法人私 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國 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國立臺灣 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國軍高雄總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國 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國軍臺中總醫院、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基 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台南市郭綜合醫院、惠來醫療社團法人 宏仁醫院、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陽明醫院(嘉義市)、新光醫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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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 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臺北市立關 渡醫院-委託臺北榮民總醫院經營、臺北榮民總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 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澄清 綜合醫院、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衛生福利部朴子醫 院、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衛生福 利部臺北醫院、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戴德森醫療財團法 人嘉義基督教醫院、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

副本:

理事長 江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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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醫療相關法規與醫療糾紛案例解析研習營

【活動緣起】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 年 1 月 6 日正式施行,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 主體的醫療法規,為使該法能順利如期實施,衛生福利部發布「病人自主權利法 施行細則」及「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等配套法規,釐清 相關疑義與執行細節規定。

「病人自主權利法」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或極重 度失智等四類得實施預立醫療決定之臨床診斷標準,以及得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 商之醫療機構條件與人員資格,衛福部亦同時發布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可以透過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事先立下書面之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醫療 或人工營養。

「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法律是被動的,當事人要主動維護自己 的權益。懂法律,才能知道何時該為自己爭取權益。

有鑑於此,本學會特別邀請台北彗聖律師事務所黃清濱律師與李冠廷律師蒞 臨演講,本課程首先由李冠廷律師針對「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後,對於病患知 情同意權與手術前說明義務,進行相關法條解說及案例分析,以利學員了解與「醫 療法」及「醫師法」規範之異同,進而提升醫師、醫事人員及醫務管理人員對此 法的瞭解及認知,緊接著由擁有醫療知識背景的黃清濱律師,帶領學員了解醫療 糾紛類型及如何處理、預防,以及醫療職場暴力法律觀,以利學員學習熟悉相關 醫療法規,增進學員預防及應對醫療糾紛之能力與技巧,最後期望藉由透過相關 制度與規範,建立醫務管理師之專業角色與功能,強化醫務管理師之專業地位。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誠摯地邀請您的蒞臨與參與,活動名額有限,千萬不要錯 過精彩課程,請把握機會儘速報名!

【活動資訊】

 時間:2020 年 11 月 20 日(五)

 地點: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B1 大會議室 (台北市士林區文昌路 95 號)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 與會人數: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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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介紹】

黃清濱律師

現職:台北彗聖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灣醫事法律學會第18 屆理事

學歷: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

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士

經歷: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兼任助理教授 台灣醫事法律學會第12 屆理事長 中華民國內科、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 台北市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醫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李冠廷 律師

現職:台北彗聖律師事務所律師 台灣法學雜誌社外包編輯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 經歷:曾任交通部委外研究計畫研究 助理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學助理 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生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法律諮詢

【報名費用】

2 人同行,可享 9 折優惠,含上課講義及餐點。

1.凡本學會贊助團體會員參加本學會主辦之研習營,可享報名優惠價1,500/堂 課,名額數如下表所示:

機構層級 名額數

醫學中心 3

區域醫院 2

地區醫院(含地區教學醫院) 1 基層醫療院所、其他團體及教育等機構 1 2.贊助團體之工本費名額不適用 2 人同行 9 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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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報名名額數超過者,費用計價則以本會會員價計算,費用詳如下表:

1 人 2 人(含)以上

會前報名 本會會員 2,000/人 1,800/人 非會員 2,500/人 2,250/人 現場報名

【會前報名額滿,則 不開放現場報名】

本會會員 2,200/人 1,980/人 非會員 2,700/人 2,430/人 註1:本學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贊助個人、贊助團體、學生會員。

註2:為維護每位會員之權益,即日起未繳交 109 年常年會費,請以非會員身份 報名。

3:2 人(含)以上同行報名者,請同時繳交報名費,方可享有 2 人同行優惠,否 則以原價計算。

註4:如替換參與者為非會員,則需補繳報名費差額。

註5:各項優惠請擇一使用。

6:每堂課程若不滿 35 人報名,則取消開課。

【報名方式】

提醒您:

1. 敬請於線上報名後 3 日內傳真繳費確認單及個資蒐集同意聲明書。

2. 欲取消報名,請務必來電取消報名資料。若您累積達 2 次線上報名未繳費 之紀錄,您將被停止線上報名 6 個月,敬請留意以維護您的權益。

網站線上 登錄資料

線上登錄 後3 日內至

銀行繳費

傳真繳費 確認單及 個資蒐集 同意聲明 書並來電

確認

完成報名 程序

(7)

【繳費方式】

(一)臨櫃繳款(免手續費)

戶 名: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銀行別:玉山商業銀行古亭分行(銀行代號:808) 帳 號:0989-940-009090

(二) ATM 轉帳匯款(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1)代收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古亭分行 (2)輸入銀行代號:808

(3)填寫或輸入您的帳號,號碼如下(共計 14 碼):

玉山銀行固定代碼 活動代碼 個人編碼(共 6 碼)

9 4 4 1 2 3 1 8

(1) 個人會員/贊助個人會員/學生會員:

會員編號(共 6 碼;A=1,B=2,D=3) (2) 其他:身分證字號後六碼

【註:若會員編號僅 4 碼者,請於數字編號前補 0】

【ex:會員編號為 A00001,其匯款帳號為 94412-318-100001】

【ex:非會員身分證為 A123456789,其匯款帳號為 94412-318-456789】

【費用保留及退費處理方式】

 活動報名者更換:為顧及學員之權益,如於活動前預知無法參加,最晚請於 活動前一天中午 12 點前來電告知更換參與人員姓名(恕不退費),如報名者為 會員,替換參與者為非會員,則需補繳報名費差額。

 報名者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參加方可辦理退費或費用保留,申請人需填 妥「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退費/保留申請表」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而非不可抗力之因素者,本學會不受理退費之申請。

1. 退費原則:活動前 7 日(含假日),扣除 20%報名費;活動前 1-6 日(含假 日),扣除 50%報名費,最高扣款上限為 1,125 元。日期計算以本會收到 申請資料為計算基準。

2. 保留原則:活動前 7 日(含假日),可將費用全額保留,保留期限為 1 年,

須於1 年內將費用抵扣使用(可抵扣其他活動報名費、年費等);活動前 1-6 日(含假日),僅能以退費方式辦理,日期計算以本學會收到申請資 料為計算基準。

 如為重複或溢繳費用,須扣除 100 元行政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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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全程參加者可獲得本學會及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教育學習積分 8 點/

天之教育積分認證,此外,本課程醫師及護理師(士)繼續教育積分認證申請 中(積分待核定)。

 凡全程參與者,簽退後本學會將核發「研習證明書」。

 凡參加之學員,請於報到時間內出示身分証明文件辦理報到。

 上午報到時間:AM 9:00-9:25。下午簽退時間:課程結束後。學員如因故提 早離席,積分數及上課證明將依實際簽退時間計算之。

 因應疫情發展,上課期間自備口罩,並儘量全程配戴,咳嗽請遵守咳嗽禮節,

隨時留意個人衛,共同維護自身與他人安全。

 會場交通資訊:此課程無停車優惠,請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詳見新光 吳火獅紀念醫院網站(https://www.skh.org.tw/skh/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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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醫療相關法規與醫療糾紛案例解析研習營 課程表

日期:109 年 11 月 20 日(五)

地點: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B1 大會議室(地址:台北市士林區文昌路 95 號)

※議程若有變動,以當日公告為準※

時 間 課 程 內 容 講 師

09:00-09:25 報到

09:25-09:30 貴賓致詞

09:30-10:50 病患知情同意權與手術前說明義務 之近期趨勢 I

李冠廷律師 台北慧聖律師事務所

10:50-11:10 休息時間

11:10-12:30 病患知情同意權與手術前說明義務 之近期趨勢 II

李冠廷律師 台北慧聖律師事務所

12:30-13:30 午餐

13:30-14:50 醫務管理不能不知- 醫療糾紛處理及案例解析

黃清濱律師 台北慧聖律師事務所

14:50-15:10 休息時間

15:10-16:30 醫療職場暴力之法律觀- 醫務管理師是否為醫事人員

黃清濱律師 台北慧聖律師事務所

16:30~ 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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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 轉帳單黏貼處

【請將繳費單據黏貼後,傳真至本學 會(Fax:02-23649354)並來電(Tel:

02-23693081)確認報名資料,以維護 您的權利。】

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醫療相關法規與醫療糾紛案例解析研習營

報名繳費確認表

1. 欲報名本次活動,請先至本學會網站(http://www.tche.org.tw) 「活動訊息」→「本 會活動」報名。

2. 繳完費用後,回傳報名繳費確認表及個資蒐集同意聲明書,始完成報名手續。

醫院名稱:

NO 會員編號 姓名 聯絡電話

1 2 3 4 5

註1:本學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贊助個人、贊助團體、學生會員。

註 2:為維護每位會員之權益,即日起未繳交 109 年常年會費會員,請以非會員身 份報名。

註3:2 人(含)以上同行報名者,請同時繳交報名費,方可享有2 人同行優惠,否則 以原價計算。

註4:如替換參與者為非會員,則需補繳報名費差額。

註5:每位報名者皆需填寫「個資蒐集同意聲明書」。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聯絡方式

承辦人:劉舫蓉專員、蕭伃孝專員 電話:02-23693081 分機 16、23 傳真:02-2364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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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個資蒐集同意聲明書 機密等級 一般 文件編號 PI-D-019 記錄編號 填表日期 版 本 V1.1 頁碼/總頁數 1/1

個資蒐集同意聲明書

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進行蒐集前之告知:

一、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目的在於進行本學會所辦理及提供之各 項相關服務與業務,並將利用您所提供之 Email、聯絡電話及地址通 知您相關訊息。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中文姓名、身份證字號或影本、聯絡電話、傳 真電話、Email、服務單位及職稱、通訊地址。以下服務項目需另行 蒐集個資類別如下:

1. 入會申請:出生年月日、學經歷、戶籍地址、畢業證書影本、在 職證明書影本、學生證影本。

2. 期刊投審稿作業:匯款資料

3. 醫管師甄審及檢定考試作業:出生年月日、學經歷、畢業證書(學 生證)影本、服務年資證明正本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

1. 期間:本服務項目,自個資蒐集日起至特定目的消失止。由本學 會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以作為查詢、確認等相關服務之用。

2. 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僅於國內處理或利用。

3. 對象:本學會所辦理及提供之各項相關服務與業務之使用者。

四、 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資法第 3 條規定,報名者對個人資料於保存 期限內得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本人業已詳細閱讀並同意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本服務項目或業務之個 資告知事項,並同意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

此致

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同意人: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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