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 共2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聯絡人:廖瓊禾

聯絡電話:02-2787-8000#7438 傳真:02-2787-7498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0314100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署於102.5.21署授食字第1021402886號公告第一階 段原料藥主檔案(DMF,Drug Master File)實施方式,相 關實施配套措施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案係本署於102年5月21日署授食字第1021402886號公告第 一階段原料藥主檔案(DMF,Drug Master File)實施方式 相關配套,其中對於無意申請健保核價之品項,因考量要 求原料藥品質技術性資料審查,係為確保製劑使用之原料 藥品質,非僅為健保核價,皆應提出製劑使用DMF原料藥核 備申請,惟本署同意無須檢附確效資料或併行性確效資料

,並將於製劑使用DMF核備函上加註,以利和有檢送者區 分。

二、切結不生產之藥品許可證仍應來文申請並列出已切結品項

,本署將於藥品許可證及藥證查詢系統增加註記;俟要製 造/輸入時,應提供原料藥技術性資料,並經審查通過後 始得販售。

三、新查驗登記案件應於領證前提供使用DMF原料藥之證明文

9

(2)

16

第2頁, 共2頁

件,如涉及來源變更,應補送比對評估相關資料,倘涉及 應執行BE之產品,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正本:臺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研發生技新藥發展 協會、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中華民國製藥 發展協會、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

副本: 2014-12-09

15:18:12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 各梯次報名日期、學科測試日期、辦理職類、級別及方式(如

一、 本職類檢定規範制定係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十一日台(八十 七)勞職檢字第 033372 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 日府授研品字第 1100048247 號函頒.. 一、 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7 年 11 月 28 日 發管字第 1070330397 號函. 為因應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4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 108 年 12 月 26 日府授教秘字第 1080297971 號函暨「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工 友人力替代方案」

 某一藥品進口商想引入一種新藥,但須經過 衛生署一定的審核程序之核准,而這藥品進

行政院於八十二年十月七日函頒公共工程施工 品質三層級管理制度;第三層級品管工程施工 查核為工程主管機關或工程會,第二層級品管 品質保證為工程主辦單位或監造單位,第一層

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14 日中市教幼字第 1020025291 號函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中市教幼字第 102010076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0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