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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5565
承辦人:李佳蓉
電話:02-23979298#508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總處培字第1070059633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依「交通部觀光局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住 宿優惠措施補助要點」補助後,如何依「行政院與所屬中 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請領休假補 助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民眾107年11月15日、27日、12月14日及19日致本總處 人事長信箱電子信件辦理。
二、經本總處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及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 觀光局)意見,說明如下:
(一)查「交通部觀光局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住宿優惠措施 補助要點」(以下簡稱暖冬遊補助要點)規定略以,觀 光局為提振宜花東高屏等區域觀光,於107年11月1日起 至12月31日止,補助本國國籍民眾住宿費每房最高折抵 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年滿60歲以上者每房最高 折抵1,500元;搭乘高鐵、臺鐵、公路汽車、船舶及飛機 前往住宿者,憑票券正本核實補助,每房最高補助1,00 0元;住宿費用於民眾住宿期間由旅宿業者逕予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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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用由旅宿業者先行代墊後向觀光局申請補助。
(二)次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 進措施」(以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略以,
為鼓勵公務人員利用休假從事休閒旅遊,各機關對於所 屬公務人員國內休假者,每人全年合計補助總額最高以1 6,000元為限,公務人員應於休假期間持國民旅遊卡(
以下簡稱國旅卡)至審核通過之國旅卡特約商店刷卡消 費,始得按刷卡消費金額予以核實補助。
(三)茲以暖冬遊補助要點係觀光局為提振國內觀光,提供每 位本國民眾之身分證統一編號限折抵補助一次,並由觀 光發展基金支應,尚無排除公務人員,且與公務人員休 假補助之發給意旨及條件不同,2者尚非不得同時適用
。又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業明定公務人員當年度請領休假 補助之額度及給付條件,爰本案仍請依休假改進措施第 5點規定辦理,即按公務人員休假期間持國旅卡至國旅 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金額,於其當年補助總額內予以 核實補助。至暖冬遊補助要點與行政院107年3月27日院 授人培揆字第1070036125號函放寬花蓮休假補助相關措 施;及觀光局於108年擴大辦理暖冬遊與休假改進措施如 何適用等節,亦依前開原則處理。
(四)舉例說明如下:
1、A君107年具7日休假資格,其當年休假補助總額為8,0 00元。A君107年請休假前往某市國旅卡特約商店旅宿 業住宿,其住宿費金額8,500元於折抵1,000元暖冬遊 補助後,持國旅卡刷卡消費7,500元;又交通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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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程A君持國旅卡刷卡消費1,490元搭乘高鐵前 往某市,並憑票券正本向該旅宿業領取1,000元暖冬遊 現金補助。本次行程A君刷卡消費金額合計8,990元,
得於其當年休假補助總額內請領休假補助費8,000元
。
2、B君107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當年休假補助總額為16 ,000元。B君107年請休假前往某縣國旅卡特約商店旅 宿業住宿,其住宿費金額6,500元於折抵1,000元暖冬 遊補助後,B君持國旅卡刷卡消費5,500元;又交通費 部分,本次行程B君持國旅卡刷卡消費440元搭乘台鐵 前往某縣,並憑票券正本向該旅宿業領取440元暖冬 遊現金補助。本次行程B君刷卡消費金額合計5,940元
,尚未逾其當年休假補助總額,得依規定請領休假補 助費5,940元。
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人事機構、福建省政府人事室、各直轄市政府人事機構、
各縣市政府人事機構、各直轄市議會人事機構、各縣市議會人事機構 副本:銓敘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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