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九十四學年度第一次學生就學補助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94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 10 分 會議地點:圖資館大樓五樓大會議室 出席委員:
紀學務長振清、洪教務長宗貝、黃總務長建榮、盧館長昆宏、陳主任錦麗、連主任珠英、 王院長光濤、鍾院長賢龍、廖院長光生、黃院長榮俊、廖組長義銘 列席人員:孫主任美蓮、孫秘書瑜謙、顏組長允武、林組長師平、吳專案助理坤峰、黃辦事員惠娟 主 席:紀學務長振清 壹、主席致詞及報告事項 (略) 紀錄:黃惠娟 貳、議題討論: 議題一:討論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就學補助經費分配。 說明: 一、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就學補助經費分配項目有:優良學生書卷獎學金、學生 工讀助學金(含大學生工讀金及研究生工讀金)、急難救助金、其他學生就學補助 (含功勳子女公費、學雜費減免、中低收入戶)。 二、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各單位申請時數共計 29,339 小時,所需經費 2,291,120 元, 不足 368,440,爰提甲、乙、丙三案供參。 (一)甲案:保持上學期核配時數 (二)乙案:依本學期各單位申請時數 (三)丙案:依固定比率調整各單位增加時數 三、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研究生助學金之分配,依前項大學生工讀時數分配決議, 若 選甲案則研究生助學金分配採 A 案,(1900 元×226 人×6 個月),若選乙案或 丙案採 B 案(依上學期計算公式:1500 元×226 人×6 個月)。 決議: 一、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就學補助經費分配。(如附件一) 二、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學生工讀金依照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大學生工讀金,不予變動。 (如附件二) 三、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研究生助學金仍以各所總人數×1500 元×6 個月計算。(如附件三) 議題二:討論二十位同學核發急難救助金。 說明:本學期計有二十位同學申請急難救助金。 決議: 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共有二十位同學申請急難救助金,核發金額(如附表)事由 系級/姓名 依據 目前補助情 形 決議結果 家中經濟困難 土環96 朱進宏 依93 學年度第 2 次 學生就學補助管理 委員會決議原則: 家中經濟困難,核 發救助金壹萬伍仟 元。 無 核發救助金 壹萬伍仟元 民藝95 彭雅筠 法律96 蔡叔頻 已先行借支 核發救助金 壹萬伍仟元 本次會議予 已追認 亞太95 吳家豪 政法96 林信羽 應經96 郤瑞育 生科96 范家銘 法律97 黃文貞 住院一週以上者 法律96 柯瀞翔 依93 學年度第 2 次 學生就學補助管理 委員會決議原則: 住院一週以上者, 核發慰問金伍仟元。 已先行借支核 發慰問金伍仟 元 本次會議予 已追認 生科96 王彥鈞 應數96 陳仲詠 亞太96 蔡瞿聿 資管97 胡自立 住院二週以上或 重大疾病 在職專班 法律97 溫耀樑 依93 學年度第 2 次 學生就學補助管理 委員會決議原則: 住院二週以上或重 大疾病,核發慰問 金壹萬元。 已先行借支 核發慰問金 壹萬元 本次會議予 已追認 民藝97 魏英慈 都建所研一 郭國誠 在職專班 法律97 郭芳杏 父母親單方死亡 電機96 王維倫 依93 學年度第 2 次 學生就學補助管理 委員會決議原則: 父母親單方死亡, 核發慰問金壹萬元。 已先行借支 核發慰問金 壹萬元 本次會議予 已追認 應經95 林子揚 本校學生死亡 亞太96 林冠妤 依93 學年度第 2 次 學生就學補助管理 委員會決議原則: 本校學生死亡,核 發慰問金貳萬元。 已先行借支 核發慰問金 貳萬元 本次會議予 已追認 議題三:討論二位同學申請勵學獎學金。 說明: 決議: 通過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勵學獎學金結果如下: 2
編號 姓名 依據 決議結果 備註 1 應化 96 許志維 勵學獎學金辦法 核發 5000 元整 2 資管 97 林豔明 勵學獎學金辦法 不核發 因已申請教育部 僑生清寒助學金 議題四:討論「獎勵外國學生就讀本校獎學金辦法」。 說明: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及其附設國語文教學機構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核撥作業規定 研擬本辦法。 決議: 修正通過(如附件四) 臨時動議: 議題:討論「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設置辦法」。 說明: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辦法』,訂定本辦法。 決議: 一、修正通過(如附件五) 二、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之經費,由勵學獎學金餘款支應。 散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