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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體罰之我思/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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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6,5(7),頁 92-94

自由評論 第 92 頁

關於體罰之我思

黃雁輝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士生

一、前言

教育孩童到底可不可以使用體罰 呢?這在當前仍是一個頗為爭議的話 題。 在臺灣,《教育基本法》早已明定 禁止體罰,由此可見教育學界的主流 價值;但是,身處教育現場的教師, 甚至家長,或有不同的意見。主張禁 止體罰者的信念主要是立基在讓學生 免除身心的侵害;而時至今日仍然相 信體罰乃屬正當之人或許是在教育實 務中,看見了體罰的正面效果。兩方 各有說詞,也各自能以己方的觀點駁 斥對方的意見。體罰究竟能否?各界 意見紛紛。 這篇文章,我打算以我個人的經 驗為基底,說明我對體罰的思考。

二、關於體罰之我思

(一) 體罰會造成孩童的身心侵害 體罰是否會造成孩童身心的侵害 呢?我相信是有可能的。在我國中時 期,我曾經因為表達不願意擔任班級 幹部而被班級導師大聲地訓斥,那樣 的 聲 音及 情緒 的震 撼 所帶 給我 的 影 響,直到我大學時代才有意識地漸漸 消去。僅有聲音、情緒的訓斥尚且能 產生某種程度的心理影響,況且加以 身體的懲罰呢?因而禁止體罰,似乎 有理。 (二) 體罰亦能產生正面效果 那麼,體罰能有正面的效果嗎? 在我的經驗裡,也是有的。在我國中 時期的另一個年度,我曾經因為考試 成績不理想,而被當時的導師以椅板 連續打了相當多下,而那促使我較深 刻地反省了自己的讀書方法。由於這 個經驗,我認為體罰也能產生正面的 效果。因而主張體罰乃屬正當者,似 乎也有其合理的立場。 (三) 差異關鍵:有愛與否 合觀上述兩則經驗,不免使人困 惑:體罰怎麼會侵害孩童的身心,又 同時可以產生正面的效益呢?這個問 題讓我更深入地反思我的經驗。 我發現這兩則經驗有一個似乎相 當關鍵的差別,那就是:我是否覺得 被愛。在第一則經驗裡,我完全被當 時的導師嚇到了。我在她身上感受到 的只有怒氣,而沒有絲毫的愛。反觀 第二則經驗,我雖然被導師以椅板處 罰多下,但老師沉穩的姿態、凝重的 表情,以及處分前的情況確認,隱隱 然讓我嗅到關愛的氣息。我認為可能 是愛的有無,導致了我對於單單聲音 的訓斥感到了強烈的不舒服;而反在 身體被打罰 多下的 情 境裡 ,無 有怨 言,甚至得到了正向的成長。 基於我個人的經驗,我認為關於 體罰,適當的處理方式並非單純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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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評論 第 93 頁 以禁止,而是應當思索適切的體罰條 件。至少在我的經驗裡,因愛而體罰 可能會是適切的;而為怒而體罰,則 極可能是不當的。

三、參考他人之說

(一) 懲罰學生要有愛! 楊忠斌、羅之君與葉振偉(2011: 14)曾經為文提出教師管教的三項重 點: 1. 懲罰須符合恕道性與教育性原則 2. 懲罰應符合比例原則 3. 運用智慧進行適當的管教 郭蘋萱(2014)則認為思考懲罰 要論及施罰者對受罰者之心態、目的 與罰責的輕重。 細思楊忠斌等人與郭蘋萱所言, 無一不是提醒教師在懲罰或管教學生 時,心中應當有愛。 (二) 禁止體罰絕對正確? 臺灣目前是禁止體罰的。楊忠斌 等人(2011)曾參考李真文、袁悠晰、 溫瑞文、及潘志賢之所著而表示:在 某些狀況下,教師因為不了解在什麼 狀況下自己的行為會被斷為體罰,而 不敢貿然處罰學生,甚至放棄任何管 教,以免自找麻煩。即使尚未放棄任 何管教,第一線教師面對體罰議題, 無不心懷忐忑,以致大嘆教師難為(鍾 明翰,2008)。可見體罰的禁止,在教 學現場的確造成了教師的困境。 假使禁止體罰是絕對地正確,那 麼我們或許能高聲地倡議之,而視教 學現場的管教問題為教師個人的技術 未佳。但禁止體罰是絕對地正確嗎? 南懷瑾(1986:97)曾表示: 孩子犯錯,父母視因緣需要打孩 子,你說父母慈悲不慈悲?學生懵 懂,老師依教育原理罵學生,你說 老師所為是不是惡行?打罵並非 不可,但須智慧駕馭,若是打時罵 時動了惡念瞋念,或是根本以惡念 瞋念為之,那就與愛心大大背道而 馳。 見此說法,我們再深思禁止體罰 的絕對正確性,或許我們會發現:禁 止體罰除了能說是當代主流教養價值 的政治正確外,很難說是絕對正確的。

四、結語

這篇文章我以自己的經驗出發, 進行反思,再而引用相關的文獻,終 至回扣我自己的信念:教師有愛乃是 關鍵。 我想,當前對於體罰議題的意見 必定紛雜,因而我想藉由回到自己真 實的成長經驗裡反覆思索,希望尋得 一條與自己生命更接近,更能讓自己 信服的觀點。 值得一提者,在這篇文章投稿後 的審查過程裡,審查委員慈心地提醒 我應當提及我撰寫這份意見的立論根 據及可能有之限制。於此感謝審查委 員以相當周詳的思慮來提攜後進。關 於這篇文章的立論根據:由於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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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6,5(7),頁 92-94

自由評論 第 94 頁 幾乎所有人對於體罰議題的意見都難 免受到自我成長經驗的影響,縱使接 受了許多外來訊息,甚或深入學術文 獻者,亦復如是。基於我的信念,我 決定回溯到自己的國中時代,輔以我 這幾年來在教育領域的學習所得,盡 量誠實、認真地反思並釐清這段成長 經驗,以尋求其所彰顯之更為正確的 意義。這是本篇文章以我個人的成長 經驗為論述起點的原因。至於這篇文 章可能有之限制:我究竟尚屬教育的 初學者,對於教育的認識恐怕未深未 廣,而其呈現在教育學術的面向裡概 是文獻基礎不足,翻而言之,即是我 的學識未足,而這可能侷限了我對於 自 我 成長 經驗 的思 辯 。雖 然認 知 如 此,但以我目前之力,我只能暫就於 此了。 無 論 如 何 , 這 篇 文 章 是 一 個 嘗 試, 一 個連結並 深 思 自我經 驗 的嘗 試。我相信假使發表議論的有識之士 皆能意識到個人的成長經驗可能對自 己產生難以避免的影響,並願意反求 諸己,回到自己深刻的成長經驗裡反 思並釐清,或許我們的社會能早一天 地尋得眾人彼此契心的共識。 參考文獻  南懷瑾(1986)。一個學佛者的基 本信念。臺北市:老古文化。  郭蘋萱(2014)。「體罰」及「懲 罰」之我見。臺灣教育,685,44-45。  楊忠斌、羅之君、葉振偉(2011)。 「懲罰」的概念分析對教師管教之啟 示。中等教育,62(4),14-28。  鍾明翰(2008)。師友月刊,490, 32-3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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