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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選制變遷對選民投票行為之影響---投票穩定與變遷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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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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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

成果報告

立委選制變遷對選民投票行為之影響:投票穩定與變遷的

分析

核 定 編 號 : NSC 98-2420-H-004-022-DR 獎 勵 期 間 : 98 年 08 月 01 日至 99 年 07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 指 導 教 授 : 黃紀 博 士 生 : 林長志 公 開 資 訊 :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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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博士論文

指導教授:黃 紀 博士

立委選制變遷對選民投票行為之影響:

投票穩定與變遷的分析

研究生:林長志 撰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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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獲得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98 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

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計畫獎勵

(NSC 98-2420-H-004-022-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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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辭

對於政大,有一份莫名的情感。還記得十二年前的大學聯考,當時心目中第 一志願的學校就是政大,孰知這早已忘了原因的心願,竟在五年前實現,而且是 以不曾想過的形式:就讀博士班,我成為政大的一份子。如今從政大畢業,彷彿 完成了一個「年輕」時的夢想,我心中滿懷感激。 這本論文的完成,必須誠摯地感謝指導教授黃紀老師的辛勞付出,在繁忙的 教學、研究及行政事務中,總是耐心地給予指導,更是犧牲自己有限的休息時間, 仔細地檢閱修正論文中的缺失不足,在此表達我由衷的感謝。從碩士到博士這八 年,我也從黃紀老師身上看到了真正從事學術研究的熱情與態度,即使已是地位 崇高的講座教授,卻仍是不眠不休地為學術研究付出、為教學工作勞心勞力,不 曾一日鬆懈,實是令我萬分佩服,也是令人景仰的學者典範。此外,也非常感謝 王業立老師、劉義周老師、吳重禮老師、及游清鑫老師,對論文的指正與寶貴建 議,讓論文能夠更加完整與嚴謹。若這本論文能有一些學術貢獻或可讀性,黃紀 老師與上述幾位老師實是功不可沒。 這五年的博士班生涯,也要感謝許多對我照顧有加、給我諸多教導與啟發的 老師們。冷則剛老師的翩翩風采讓人倍感親切,在擔任老師三年 TA 的期間讓我 學習到許多教學的方法與態度;劉義周老師和藹開朗的笑容、淵博的學識,總讓 人有如沐春風的感受;盛杏湲老師對教學研究的熱誠與投入,同樣讓我在擔任老 師 TA 期間受益良多;黃德福老師、黃德北老師、何思因老師、葉陽明老師在課 堂上傳承寶貴的專業知識與人生經驗,都是我不斷成長茁壯的珍貴養分;湯京平 老師與中研院吳重禮老師,從我還是大一小毛頭的時候,一路走來對我頗多鼓勵 與照顧,中正政治系劉從葦老師總是不吝在生活與學業上提供協助,對我也有提 攜之恩。對於這些老師們,我心懷萬分感謝。系上兩位助教銀珍學姐及詠雯學姐, 總是熱心地提供許多行政協助,在此亦表達我的謝意。 我也要特別感謝應龍與怡靖兩位學長,他們在我寫論文的過程中,總是無私 地提供建議與協助,彼此的討論與交換意見常能帶給我想法與靈感,平時吃飯時 的閒聊與分享,更是漫長論文寫作過程中稍稍能放鬆心情、吐卸煩悶的快樂時 光,他們在學術上的優秀表現更是我學習的對象。當我埋首於研究室讀書寫作 時,沛鑫是在隔壁研究室一起努力的好伙伴,每天早上見面總不忘替彼此加油打 氣,如今總算是一起順利畢業了。初來政大還人生地不熟之時,嘉薇熱情的招呼 與協助,大大減輕了我的不安。熱心助人的雯琪學姐,同樣對我頗多照顧,除了 精神上的鼓勵,亦常送來各種吃的喝的用的物質補給。對於這些好朋友,我真的 很高興認識你們,也謝謝你們! 博一那年擔任黃紀老師專任助理,幾位共同在黃老師研究室工作的學弟妹, 易宏、怡君、育展、俊宜,我要謝謝你們,我總難忘那段我們共同努力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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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光,雖然辛苦卻也充滿歡笑。在這五年中,還有許多好朋友,怡文學姐、榮 璉學長、宗昊學長、奕惠、品蓉、珮婷、雅雯、蓉怡、冠成、健吾、柏州、偉嘉、 歐陽睿等等,還有研究生學會許多的學弟妹們,很高興認識你們,你們讓我的政 大生涯充滿色彩。 生命中會有許多人來來去去,但有些人卻始終佔有一席之地。洪建、偉倫、 俊穎、庭佑、嘉佑、杏德、裕民,繁忙生活讓我們無法常聯絡,但你們偶爾捎來 的問候、久久一次的聚餐聊天,總是可以讓我開心許久;宗漢、文智、韋帛、恭 安、嘉倫、宛宜、稚芃、丞毅、韻文、松男、威良、永欣、建宇、佳旻、雅惠、 彩杏、婉菁、柏瑋、家碩、成泰、立國等等諸多好朋友,多年難得情誼所產生的 無形力量,成為支持我繼續努力、克服寂寞的精神慰藉,我同樣要謝謝你們! 從嘉義到台北,從碩士班到博士班,維琪總是一路陪在我的身邊,我們一起 走過許多喜怒哀樂,也一起創造許多珍貴回憶,許多地方有我們共同的足跡,因 為有你的陪伴,在沈重煩悶的壓力中,我才不覺得孤單,真的謝謝你!未來也讓 我們一起努力! 這本論文我想獻給我最敬愛的父母,多年養育之恩總是無悔付出,不求任何 回報,常常只是我一通問候的電話,都能感受到他們無盡的關愛,更讓我因多年 求學在外,未能陪伴在他們身邊而深感愧疚。因為有他們全心的愛,才會有今日 的我,因為有他們的鼓勵,我才能夠走完這段路程,除了衷心感謝還是感謝。還 有我親愛的姊姊與妹妹,她們平時對我噓寒問暖,在我低潮時拉我一把,尤其我 長期離家,姊姊一肩擔起照顧父母、協助家裡大小事的重任,妹妹則是家裡開心 果,帶給一家人歡笑,因為有她們,我才能夠無後顧之憂地在台北完成我的學業。 家人們的關心與支持,是我這一路走來最感恩、也最愧疚的情感,得之於他們太 多、對他們付出卻太少。今後,該是我付出回饋的時候了! 林長志 於木柵山城 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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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國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於 2005 年經過修憲程序,正式由已實施數十年之 久的「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SNTV),從第七屆起轉變為混合式的「單 一選區兩票並立制」(MMM)。從 Duverger 學說及相關學理論述可知,不同選舉 制度的特性將可能影響選民投票時的思考及最終的投票行為。因此,本文旨在探 討選舉制度的變革是否對選民的黨派投票產生影響,比較選民在選制變革前後的 第六屆與第七屆立委選舉,選票流動的情形為何?又有哪些因素可以解釋選民藍 綠投票的傾向,以及跨時間的「投票穩定與變遷」?除了以總體層次資料觀察比 較新舊選制下的政黨勢力消長外,本文主要以 TEDS2008L 中的定群追蹤樣本 (panel data)作為分析選民投票抉擇的資料來源,並以交叉列聯表及統計模型來 進行研究分析。 研究結果顯示,比較過去 SNTV 與第七屆新選制首次實施的選舉結果,第 七屆選舉兩項有效政黨數指標皆呈現大幅滑落的現象,小黨幾乎全軍覆沒。從政 黨菁英的角度分析,亦可發現 MMM 選制在選前階段的政黨提名與合作上,便 已產生強烈驅使不同政黨整合或結盟的壓力,形成藍綠兩聯盟對立競爭的態勢。 從選民選票流動的分析來看,於 2004 年選舉中支持國民黨與民進黨的選民,在 2008 年的單一選區(SMD)選票及全國不分區比例代表(PR)選票,都有高度 穩定投票的傾向。2004 年支持小黨如親民黨與台聯的選民,則是兩次選舉中最 主要選票流動的來源,其不僅在 SMD 票中有選票轉移的現象,在 PR 票中亦有 策略性投票支持大黨的傾向,且主要為同一藍綠陣營內「聯盟投票」的投票型態, 泛藍陣營內的聯盟投票尤比泛綠陣營更來得顯著。此外,模型分析的結果顯示, 就選制因素而言,選民在 SMD 的藍綠兩大政黨競爭中,較傾向於支持國民黨, 其他可能影響選民藍綠投票的因素中,選民的性別、政黨認同、統獨立場、政治 信任感、對陳水扁政府施政評價、以及對立法院表現評價等變數,亦具有統計上 的顯著性。選民的藍綠政黨偏好變化、統獨立場與族群認同改變,則對於選民屬 於何種穩定或變遷投票類型具有解釋力。總結本文分析,我國立委 MMM 選制 不論對政黨或選民而言,皆產生一股導引政黨體系往兩黨體系發展的推力。 關鍵詞:選制變遷、單一選區兩票制、投票穩定與變遷、藍綠聯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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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背景及目的 ...1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評述 ...5

第一節 立委選舉制度的變革...5 第二節 選舉制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機制...13 第三節 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概念與影響因素...20

第三章

研究架構與設計 ...27

第一節 定群研究設計...27 第二節 資料來源...29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理論架構...30 第四節 研究假設與統計分析...36

第四章

選制變革後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之分析 ...51

第一節 近三屆立委選舉結果的概況...51 第二節 選民穩定與變遷投票的初探...61 第三節 2004 年台聯與親民黨選民在 2008 年新選制下的投票選擇...73

第五章

影響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因素 ...81

第一節 影響選民藍綠黨派投票的因素...81 第二節 影響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類型的因素...94

第六章

結論...107

第一節 研究發現...108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11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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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2001 年立委選舉(SNTV)主要政黨提名狀況...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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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2004 年立委選舉(SNTV)主要政黨提名狀況...134

附錄三

2008 年立委選舉(SMD)主要政黨提名狀況...136

附錄四

2004 年「台聯」支持者在新選制下的投票選擇 ...138

附錄五

2004 年「親民黨」支持者在新選制下的投票選擇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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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次

【圖 3-1】穩定與變遷投票的研究架構圖 ...30 【表 3-1】選票流動表:2004 及 2008 年立委選舉投票之可能模式 ...32 【圖 3-2】立委選舉新舊選制下之多層結構示意圖 ...36 【表 3-2】統計模型分析之變數測量一覽表 ...45 【表 4-1】第二屆至第七屆的立委選舉制度 ...52 【表 4-2】2001、2004 與 2008 年立委選舉結果 ...54 【表 4-3】選制變革後小黨政治人物改以「國民黨、民進黨」參選一覽表 ...60 【表 4-4】TEDS2008L 定群追蹤樣本在兩次選舉的調查結果...62 【表 4-5】2008 年新選制下的選民一致與分裂投票 ...63 【表 4-6】2004 年 SNTV 與 2008 年 SMD 選民黨派投票選擇列聯表 ...67 【表 4-7】2004 年 SNTV 與 2008 年 PR 選民黨派投票選擇列聯表...68 【表 4-8】2004 年與 2008 年立委選舉選民黨派投票選擇列聯表 ...71 【表 4-9】2004 年立委選舉「台聯」支持者在新選制下的投票選擇 ...76 【表 4-10】2004 年立委選舉「親民黨」支持者在新選制下的投票選擇 ...79 【表 5-1】二層隨機係數勝算對數模型:組內與組間效果的檢測 ...86 【表 5-2】二層隨機係數勝算對數模型:誤差項有無相關的檢測 ...88 【表 5-3】第六、七屆立委選舉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類型 ...94 【表 5-4】MNL 完整模型與排除選項模型的 Hausman test...97 【圖 5-1】群組式勝算對數模型 ...98 【表 5-5】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多項勝算對數模型(SNTV vs. SMD)...102 【表 5-6】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多項勝算對數模型(SNTV vs. PR)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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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背景及目的

在 2005 年國民大會修憲通過之前,我國的立法委員選舉採用「複數選區單 記 非 讓 渡 投 票 制 」( 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with Multi-Member-District

System,簡稱 SNTV-MMD 或 SNTV),已是一行之有年的制度。此一選舉制度 對國內選舉競爭、政黨體系、甚或民主轉型與鞏固,都有極為深遠的影響,學界 相關的研究可謂卷帙浩繁。學界對此一選舉制度的評價褒貶兼而有之,端視從何 種面向與評估標準來切入,然而不可否認的,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所引發的眾多流 弊,諸如金權政治、黑金掛勾、選風敗壞等,咸認皆與 SNTV 選制脫離不了關 係(王業立,2008:101-105),即使 SNTV 選制有其獨特的優點,但似乎難逃弊 多於利的批評(吳重禮,2002)。與我國鄰近的韓國及日本,其國會議員的選舉 制度亦皆曾使用 SNTV 選制,直至八零年代末與九零年代初期兩國陸續進行選 制的改革,放棄使用 SNTV 選制而改採混合選制。跟隨韓日兩國選舉制度改革 的腳步,我國醞釀多年的立委選制變革,在立法院於 2004 年 8 月 23 日三讀通過 修憲提案,並於 2005 年 5 月 14 日以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修憲「任務型國大代 表」,隨之在 6 月 7 日複決通過立法院的憲法修正案後,正式將立委選舉制度從

第七屆起改為混合制(Mixed Member System)的「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同時

也將立法院總席次從 225 席大幅縮減至 113 席,立委任期也從三年延長為四年, 實行半世紀之久的立委選舉 SNTV 制度正式走入歷史。歷經選舉制度的重大改 變,是否會對選民的投票行為模式產生影響?若有影響,選民個體層次的選票流 動情形為何?又有哪些因素可以解釋這種選民投票的「穩定與變遷」?上述這些 問題即是本文關注的研究焦點。 日本眾議院選舉在 1994 年選制改革採用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之前,亦是使 用 SNTV-MMD 制度,而我國新選制一般咸認與日本並立制相似,兩國在選制變 革前後的制度環境亦頗為類似。國內學界已有若干研究,針對日本眾議員選舉經 歷選制改革之後,自民黨選票穩定與變遷的相關分析(王鼎銘等,2004;王鼎銘、 郭銘峰、黃紀,2008;黃紀,2005;黃紀、王鼎銘、郭銘峰,2005),對於瞭解 日本最大政黨自民黨在經歷 1993 年失去政權,不久後在 1996 年新選制下又贏得 眾議院選舉重新取得執政權,這段期間之選票流動變化情形已勾勒出頗為完整的 圖像,清楚說明日本選民在不同選制之下的投票行為模式。然而台灣立委選制改 革至 2005 年任務型國民大會通過憲法修正案才算正式完成,新的選舉制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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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才第一次實施,目前對於選制改革可能對台灣政治發展產生諸多面向的 影響,仍多限於以總體資料、質化方法、或整體政經情勢的分析,對於本研究關 注的焦點:選制變革如何影響選民投票行為之變與常的分析,尤其是建立在選民 個體層次的定群追蹤樣本分析,目前仍屬罕見(王鼎銘、郭銘峰,2009;張傳賢, 2009)。 大體而言,過去學界對於選舉制度之選舉效應的分析層次,從宏觀(macro) 層次切入的研究略多於從微觀(micro)層次分析,這與引領選舉制度研究發展 的 Duverger 學說(1951)主流密切相關。自從半世紀前,其提出著名的「杜佛 傑法則」(Duverger’s Law)與「杜佛傑假設」(Duverger’s hypothesis)之後,1

學說似乎成為研究選舉制度與政黨體系間關係的圭臬,許多學者在其學說基礎之 上發展更進一步的研究(Grofman and Lijphart, 1986; Lijphart, 1994; Norris, 2004; Rae, 1971; Taagepera and Shugart, 1989),使得學界對於選舉制度的整體影響力有 進一步的瞭解。然而過去以 Duverger 學說為基礎的選舉制度研究經典,大多是 從宏觀與集體層次(aggregate level)的角度出發,反而忽略了 Duverger 學說中, 影響選舉制度與政黨體系關係差異的背後機制:機械性效應(mechanical effect) 與心理性效應(psychological effect)(Duverger, 1951: 224-226),仍舊需透過微 觀的個體層次(individual level)才能展現出來,而這便是本文關注焦點的主要 分析層次,以個別選民投票的角度來觀察與分析制度層次因素之影響。換言之, 選民是否的確因為不同的制度特性產生之機械性效應,影響了其投票的心理因素 考量,進而具體表現在其兩次選舉的不同黨派投票選擇? 因此,本研究屬於選舉制度研究中的「下游研究」(黃紀,2008a:2),2 重探討選舉制度變遷對於選民投票行為的影響,並引入「投票變遷與穩定」的概 念,分析選民選票流動變化之情形。不同分析層次之研究在增進學界對選舉制度 研究之廣度與深度而言,都有其不可或缺的地位,然而若就現實政治運作的角度 而言,瞭解某一特定制度對選民投票抉擇與政治菁英競爭模式之影響、左右政黨 體系發展的方向、型塑選民與政治菁英的互動模式等,制度的下游研究都更有其 1 針對這兩者的含意與差異,後文將有更深入的探討。 2 黃紀(2008a:2)指出,對於選舉制度的研究依照分析標的與層次,可分為上中下游三類:上 游是指將焦點放在選舉制度的起源與演進,例如選舉制度的類型與演變、各國採用某種選制的原 因等。中游層次則是探討選舉制度的執行面,例如選區之劃分、政黨分配席次之門檻等。至於下 游研究,著重探討選舉制度的影響與效應,如政黨提名、有效政黨數、政黨結盟與分合、選民之 投票抉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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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及實務上的重要性。尤其當一個國家的選舉制度發生顯著改變,若能進行選 舉制度改變前後兩個時期的比較研究,即可控制制度之外不變的因素,形成兩個 如同固定群(panel)的關鍵實驗案例(crucial experiment)(Shugart, 1985),進 而抽離出選舉制度的影響。台灣立委選舉制度從 SNTV 轉變為單一選區兩票制, 正提供了方法學上兩個可供比較之關鍵案例(George and Bennett, 2005; Gerring,

2007),可資探究選制變遷的個體層次效應。分析資料上,針對同一群人進行多 個時間點調查的「定群追蹤樣本」(panel data),則是探究本文主題的最佳資料型 態,因為定群樣本不僅可納入時間因素來探究選制變革對於個體層次選民行為的 影響,其另一重要優點在於可「控制」民意調查中未能測量到或觀察到的個體特 徵變數(unmeasured/unobserved variables),排除這些因素對研究中最關切之依變 數的可能影響。因此本文使用的個體資料部分,是來自「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 (Taiwan’s Elec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Study, TEDS)於 2008 年立委選舉後,進 行面訪調查(TEDS2008L)所釋出的定群追蹤資料,來探討選民投票行為與選 制變革間的關係。 綜合上述,本研究主題有其學術研究上的價值與重要性,藉由本研究可瞭解 選民在新舊制度下投票抉擇的變與不變,尤其藉由定群追蹤樣本(panel)的分 析來找出選民在兩大黨與其他小黨間的選票流動情形,此外亦探究影響選民選票 流動的關鍵因素,有助於評估選制的改革是否達成其原先預期的目標,進而掌握 台灣政黨體系未來可能之發展方向。針對上述的研究問題,本文後續的章節安排 如下:第二章為相關的文獻回顧與學理探討,其中第一節部分針對我國立委選制 的變革進行詳細的說明,包括改革的歷程、過程中的爭議、以及新舊選制的制度 性異同,第二節則說明選舉制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制度與心理機制,第三節進 一步說明「投票穩定與變遷」的概念,以及學理上可能影響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 的重要因素,藉由相關學理的探討來建立本文後續架構的理論基礎。第三章為研 究架構與設計,包括定群研究設計、研究方法與理論架構、相關變數測量,並根 據第二章的相關學理基礎來建立本文的研究假設。第四章則運用定群追蹤資料, 進行選制變革後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初探分析,第五章則進一步建立統計模型 來分析左右選民藍綠黨派投票選擇的因素,以及影響其穩定與變遷投票類型的因 素。第六章則以前述章節的研究發現提出結論,並說明本文的研究限制與後續可 供進一步探索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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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評述

第一節

立委選舉制度的變革

一個民主國家最基本的必備條件,在於是否有公平、定期且具競爭性的選舉, 而選舉制度之重要性在於,它做為民主國家規範權力分配、行使與互動之整體憲 政架構的一環,決定了如何將選票轉換為公職及席次的規則,往往影響著誰能夠 透過選舉進入權力結構,因此其影響與重要性不言可喻(林繼文,2006;黃紀, 2008a)。正因選舉制度在民主社會扮演著如此重要的角色、發揮舉足輕重的影響 力,因此世界各國對於選舉制度的設計與變革,無不採取嚴謹慎重的態度。綜觀 世界各國選舉制度演變的發展,頻繁且劇烈的選舉制度改革並不常見,原因在於 選制變革往往因為選民缺乏專業知識、憲法修改上的限制、既得利益者的考量、 政黨競爭的理性計算、或者改革結果的不確定性等眾多因素(Reeve and Ware,

1992: 10-14),而使得選舉制度改革在民主國家中皆屬敏感而艱困的政治工程。 一個國家會進行國會選舉制度變革,除了選制本身導致的弊端引發民意輿論對國 會運作的不滿為最直接因素之外,通常需有其他客觀條件或政治情勢的配合,包 括政治醜聞的爆發、政府政策的失敗、特殊事件的發生、政黨與政治人物的利益 計算、或政治壓力團體的鼓吹等,都是可能促使選舉制度產生改變的原因(Norris, 1997: 297-312)。3 我國立委 SNTV 制度在實施多年之後,如同過去日本眾議院選舉長期使用 SNTV 的實施經驗,開始陸續出現許多不利民主發展的制度缺失,例如金權政 治、賄選盛行、黑金與派系勾結等。立法院在九零年代初期全面改選之後,民眾 對於立法委員表現的滿意度並未隨著民主化的進程而有所提升,因此立委選舉制 度改革便成為台灣民主化後政治改革非常重要的一環。 3 以日本為例,其 1994 年選制改革成功的背景就是在執政的自民黨,自 1970 年代末起爆發一連 串的政治醜聞,1976 年洛克希德(Lockheed)賄賂案、1988-1989 年間瑞克魯特(Recruit)公司 內線交易醜聞、1992 年佐川急便(Sagawa)非法政治獻金案等,引發選民對自民黨政府的高度 不滿,同時社會對於 SNTV 選制所造成的派閥政治、金權掛勾等亂象積怨已久,因此就在自民 黨於 1993 年眾議院選舉失利、在野聯盟組成聯合政府的期間,成功推動了選制的變革。日本選 制的改變同樣是經歷非常久的爭辯與努力,從 1950 年代就開始出現改變選制的呼聲,1970 年代 初有具體引進混合制的構想,到 1988 年竹下登首相時具體著手選舉改革,提出眾多選舉改革法 案,直到 1994 年才順利將 SNTV 改成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關於日本選制改革歷程及原因的詳 細說明,請參閱 Reed and Thies(2001)、Woodall(1999)、楊鈞池(2006:115-169)、葉正德(1997)、 蔡增家(2004: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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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立委選制改革歷程

綜觀世界各國國會選舉制度的演變趨勢,十九世紀以英美式的「單一選區多 數決」(single-member district with plurality system)為主流,甚至許多歐陸國家 也都有實施此一制度的經驗,二十世紀則有往「政黨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system, 簡稱 PR)發展的傾向,讓社會多元意見皆能於國會中獲得 代表。這兩種制度雖都有其特殊的優點,然而卻也有其不足之處,單一選區多數

決「勝者全拿」(Winner takes all)的制度特性,導致政黨得票率與席次率之間的

比例性偏差(disproportionality)過大,排擠小黨的生存空間;政黨比例代表制 雖改善了比例性偏差的問題,但卻容易導致國會中政黨林立、極端意識型態政黨 的出現,在內閣制國家中常因無單一政黨可獲得過半席次而需組成聯合內閣,大 幅提高政局不穩的風險(蔡學儀,2009:35)。因此 1990 年代開始的選舉改革則 是希望整合上述兩種制度的優點,朝混合式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亦稱「混合 制」、「混合成員選制」)發展遂成為選舉制度改革的主流,例如南韓(1988 年)、 義大利(1993 年)、紐西蘭(1993 年)與日本(1994 年),皆陸續改變原有選制 轉而實施混合制。九零年代開始走向民主化的新興民主國家如俄羅斯、匈牙利 等,也都以混合制作為民主化後的國會選舉制度。4有學者便稱二十一世紀的選

制改革是混合制的時代(Shugart and Wattenberg, 2001a: 1-2)。根據學者的統計, 目前全世界已有超過 30 個國家,在其國會或地方議會的選舉中使用各種融合不 同制度形式的混合選制(王業立,2008:35)。同為東亞國家的南韓、日本也有 從 SNTV 到混合制的選制改革經驗,我國立委選制的改變也朝此一方向發展。 在正式通過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憲法修正案前,國內政界與學界出現選制改革 的呼聲由來已久,但因牽涉層面廣泛、又需經過修憲程序,國內各政黨一直未能 對選制改革形成共識。從 1990 年代初期開始全面改選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 之後,政界與學界皆有主張推動單一選區兩票制,以杜絕現行 SNTV 制度的弊 端。1995 年國民黨於立法院選舉中失利,幾乎失去國會多數席次,時任行政院 長連戰即公開倡議立委選制從 SNTV 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1996 年中選會提議 4 學者間對於選舉制度的分類略有不同,不過傳統上可分成「多數決制」與「比例代表制」兩大 類,Farrell(2001: 7-10)依照選舉規則(electoral formula)更將之具體細分為相對多數決(plurality system)、絕對多數決(majority system)、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system)、以及混合制(mixed system)。若再搭配選區規模(district magnitude)、選票結構(ballot structure)等選舉制度要素 (Rae, 1971),則上述四大類又可分成許多制度細節各不相同的次類別,就世界各國採用的選舉 制度來看,很難找到兩個國家的制度是完全一模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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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立委選區規模(即每一選區的應選名額)的改革方案、並引入兩票制,不過 都遭受在野黨的反對。1996 年 12 月底各黨派召開「國家發展會議」,會中國民 黨與民進黨達成「選舉制度改革應朝單一選區兩票制努力」的共識,然而當時在 野的民進黨主張應採德國式的「聯立制」,而執政的國民黨則堅持日本式的「並 立制」,5雙方對於單一選區與比例代表各自分佔應選名額的多少比例,同樣未能 有所共識,因此國家發展會議中達成的協議,並未能在 1997 年的修憲過程中正 式定案(林繼文,2003a:94-95;王業立,1999:151)。往後幾年,儘管選制改 革仍是各政黨的「目標」,但對於改革的方向仍是爭議不斷,立委選制的改革仍 停留在各黨紙上談兵、各自表述的階段。 2000 年總統大選時,陳水扁、連戰、宋楚瑜等主要候選人,都將單一選區 兩票制的選制改革列為主要的競選政見。政黨輪替後,除了單一選區兩票制此一 替代選項外,為減緩選制改革帶來之衝擊,內政部也曾於 2001 年 6 月提出「中 選區兩票制」(每一選區應選名額在五名以下,且採兩票制)的過渡性替代方案, 但國會第一大黨國民黨則表態反對。於此同時,社會各界對立法院整體形象不佳 與長期議事效率的低落頗為不滿,因此在 2001 年底的第五屆立委選舉競選過程 中,民進黨也趁勢提出「立委席次減半」的改革訴求,允諾在選後推動選制改革 的工作,盼望藉此議題帶動年底選舉的勝選氣勢。立委選後,國會政黨勢力結構 產生劇烈變化,民進黨雖未獲過半席次,但躍升國會第一大黨。在高度民意支持 進行國會改革的氛圍下,2002 年第五屆立委上任之後,民進黨便與甫成立不久 的台灣團結聯盟立院黨團合作,正式連署提出立委席次減半的修憲案,而其他政 黨及立委也相繼提出不同的選制改革版本。在野時支持德國式聯立制的民進黨轉 而希望改採有利大黨優勢地位的日本式並立制,國民黨則一反過去支持並立制的 立場,公開宣布反對民進黨的提案,親民黨則是希望先採「中選區兩票制」作為 過渡時期的選制,各政黨因未能達成共識使得選制改革又遭擱置。 直到 2004 年總統大選選後,經過不斷的折衷協調及民意輿論強大壓力下,6 國、民兩大政黨才對席次減半為 113 席、採行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達成協議,儘 管此一制度下受害最深的小黨對此制度仍有反對的呼聲,但在兩大政黨的強力推 5 有關聯立制與並立制的制度運作與差異,後文將有詳細說明。 6 當時許多的社運團體,如澄社、改革國會行動聯盟、核四公投促進會等,都曾在此一過程中以 各種形式要求政府及各政黨進行國會席次縮減及改變選制的政治改革,其中尤以民進黨前主席、 核四公投促進會領袖林義雄,其不惜在立法院前絕食靜坐抗議,要求各政黨履行改革承諾,形成 對民進黨政府及其他政黨而言一股龐大的社會輿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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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下,2004 年 8 月的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包括「國會席次減半」、「單一選區 兩票制」、「廢除國民大會」、以及「公民複決入憲」的修憲提案,並在 2005 年 6 月由任務型國大複決通過此次修憲案,完成台灣立委選制的首次改革。從此一推 動立委選制變革的歷程來看,正呼應了上述學者所說,由於選制改變的政治工程 涉及到政黨間實力的消長、政黨競爭的理性計算、以及既得利益者的考量等,使 得成功推動選制變革通常需要包括既得利益者的偏好結構改變、民意輿論或選舉 壓力等許多條件的配合。關於我國立委選舉制度改革之歷程更詳盡的介紹與說 明,可參閱王業立(2008:105-111)。7 學界對於立委選制從 SNTV 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同樣有非常多的討論與 辯論(王業立,1999;吳重禮,2002;林建地,2004;林繼文,1997;林繼文, 2003b;張世熒,2002;黃德福、楊鈞池、劉念夏,2002;楊婉瑩,2002;潘誠 財,2001;蔡學儀,2009;蔡學儀、柯三吉,2001;謝侑道,2004)。在修憲確 定選制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前,徐永明(2002)針對 SNTV、單一選區並立制、 與單一選區聯立制對各政黨得票與席次的變化進行模擬,推估何種替代方案最可 能被各政黨所接受,因為在政黨競爭與理性計算的本質下,何種替代方案對於政 黨本身得票與席次的增長最為有利,政黨必然選擇該方案作為 SNTV 的替代選 制。其結論認為單一選區並立制將是國民黨與民進黨共同的第一偏好,對親民黨 或台聯而言,聯立制則是優於 SNTV 的制度,至於最有利於兩大黨的並立制則 是他們的最差選擇。雖然也有學者提出國內的選制改革不必侷限於單一選區兩票 制,包括「封閉式名單比例代表制」(謝復生,1992:131-134)、西班牙等國採

行的「連記法」(包括「全額連記法」Block Vote 與「限制連記法」Limited Vote)

(林繼文,2003b:102)等,也都是可行的替代選制。然而,單一選區兩票制作 為替代選制的討論由來已久,且有日本選制改革的經驗做為範本,單一選區並立 制又是國會中最大兩個政黨的第一偏好制度,選制改革朝並立制規劃就成為理所 當然的趨勢了。 從上述立委選制改革歷程的回顧,不難看出具體推動制度改革的政治複雜 性,而選制變革的後續政治效應,對國家整體政治之發展與運作亦將產生深遠的 影響,因為其不僅是選舉競爭規則的改變而已,同時也牽動著政治菁英間的互動 模式、候選人競選策略的擬定與運用、選區中選民與立法委員的關係,更可能決 7 至於立院通過修憲提案案及任務型國大通過修憲案之後,各政黨在新選制下之選區劃分、提名 合作等問題上的協商互動過程,可參閱黃紀(2008a: 14-17)的大事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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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全國層次的政黨體系發展與政府施政品質的良窳,換言之,選舉制度變革的 政治效應將是非常廣泛地發生在政治體系的各個層次(黃紀、游清鑫,2008), 包括對選民投票行為、選區之重劃、政黨體系之發展、地方政治生態、國會運作 等層面,皆可能產生迥異於 SNTV 選制的運作模式,而本文的研究主旨則是聚 焦在制度因素對於選民投票行為之影響。 二、修憲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 在評估選制變遷對於選民層次之投票行為有何影響之前,必須先瞭解究竟選 制改革前後的制度設計有哪些重大的差異,這些差異將形成提供選民不同策略思 考、利益計算的誘因條件,進而導致選民採取不同的投票行為。在台灣實施半世 紀之久的 SNTV-MMD 制度,其特色在於每一選區的應選名額從一至十數名不 等,而每一選民只能投一票,各候選人則依得票高低依次當選。8此外,總席次 中約有 22%是所謂的全國不分區與僑選代表席次(詳見第四章表 4-1),以各政 黨在區域選舉中所獲得之總得票率為基礎,以比例代表制進行分配。因此也有學 者將我國改革前的選制歸類為「混合選制」(Farrell, 2001: 9; Massicotte and Blais,

1999: 351; Norris, 2004: 58),選民僅投一票,投票結果同時用以分配兩種不同席

次。若就此一制度造成選舉結果之比例性(proportionality)而言,其介於單一選 區多數決制與比例代表制之間,且若在選區應選名額足夠多的情況下,理論上也 具有相當高的比例性(王業立,2008:97;謝復生,1992:19),因此也有學者 將 SNTV 歸類為「半比例代表制」(Semi-Proportional System)(Lijphart, 1984: 154; Lijphart, 1994: 39-40; Taagepera and Shugart, 1989: 28)。從過去日本與我國實施此 一制度的結果來看,其的確有利於小黨在國會中獲取一定的席次,能夠確保社會 多元意見於國會中獲得代表(張佑丞,2009)。 因此,就政黨得票率與席次率間的比例性而言,SNTV 是頗具價值的選舉制 度。由於具高比例性之緣故,選區中的政黨競爭較為公平、小黨生存較有保障, 部分未能獲得政黨提名的優秀候選人,亦可在不憑藉政黨力量的情況下當選。然 而觀察日本眾議院與我國立法委員選舉長期使用此一制度的結果來看,也產生了 8 在 SNTV 下,一個選區應選名額一名可算是特例。各選區的應選名額是根據縣市的人口比例決 定,因此在人口少的縣市,其選區應選席次就可能出現只有一席的情況,如 2004 年的立委選舉 中,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的應選名額都是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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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為人詬病、不利政黨政治與民主穩定發展的弊端,綜合歸納 SNTV 選制導 致的弊端包括:助長派系與派閥的形成、導致金權政治與政商勾結、同黨候選人 惡性競爭、以候選人為中心的選戰型態致使黨紀不彰、賄選買票風氣盛行、產生 走偏鋒的極端意識型態、立委問政向選區利益傾斜或淪為作秀、國會立法效能低 落等(Cox and Rosenbluth, 1993; Reed and Bolland, 1999; Reed and Thies, 2001;吳 明上,2003;吳重禮,2002、2008;吳親恩,2006:272-277;林水波,2005: 32-34;林繼文,2003b:19-25),這些負面效應都是日本與台灣陸續推動選制變 革的重要原因。Reilly(2007)的研究亦發現,東亞許多國家的制度變革路徑, 有別於其他過去十數年進行選制改革的國家,尤其台灣、日本與南韓的選制改革 案例,都是從較具比例性的 SNTV 制度轉變為傾向單一選區多數決精神的單一 選區兩票並立制,9且單一選區席次比例皆遠高於政黨比例席次,使得國家政黨 體系都有往兩黨體系聚合(convergence)的特色,儼然形成一種選舉式民主的「亞 洲模式」(Asian Model),而此種改革路徑實與這些東亞民主國家過去的政治體 制運作、政黨政治發展、以及民主進程有著密切的關係。 選制改革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意指國會議員席次主要藉由兩種不同方 式進行分配,最常見的是選民擁有兩張選票,一張於單一選區(single member district,簡稱 SMD)中進行個別候選人的圈選,另一張則投票給比例代表制的 政黨名單。從學理來看,採用此種制度無非期待其能擷取單一選區多數決與政黨 比例代表這兩種制度之優點,不僅透過單一選區產生的區域立委,可做為選區利 益之代表,並強化選民與區域立委間的聯繫,同時也可避免在複數選區選舉時同 室操戈的情況,建立以政黨競爭為主的競選型態,有助於強化黨紀;另外,單一 選區形成的大黨優勢競爭,又可透過政黨比例代表席次,讓小黨也有生存的空 間,各黨的民意結構能充分反映在國會的席次分配上。在規範層次上,此種混合 式的選舉制度之所以成為二十一世紀選制改革的主流,是希望能同時擷取兩種不 同制度之長、避其制度之短,以革除舊有選制的弊病,為國家政治運作與選舉文 化帶來進步。然而對於台灣以單一選區兩票制取代舊有的 SNTV 選制,是否就 能掃除過去為人所詬病的金權政治、黑金派系、意識型態掛帥、賄選歪風等弊端, 其實許多學者對此亦抱持著謹慎懷疑的態度(吳重禮,2008;吳親恩,2006;盛 9 南韓從 1988 年放棄 SNTV 改採混合制之後,其屬於一票制的設計,選民僅能單一選區的候選 人,比例代表席次部分則以政黨選區得票率來計算。直至 2004 年的國會選舉,南韓才改採兩票 制。至於日本慣常稱其選舉制度為「小選區比例代表並立制」,與台灣習慣稱呼單一選區兩票並 立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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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仁,2006)。10目前立委新選制僅實施一次,尚無法具體評估其是否真能有效

改善舊有的積弊陋習,有待新選制在我國實施較長一段時間之後,或許才能準確 評估新選制達成上述規範性目標的程度與效果。

世界各國實施混合制的制度細節不盡相同,目前學界最常用來區辨混合選制 類型的分類方式,就是 Shugart 與 Wattenberg(2001b)針對混合選制所進行的兩 種分類:「混合式多數決制」(mixed-member majoritarian system, 簡稱 MMM)以 及「混合式比例代表制」(mixed-member proportional system, 簡稱 MMP)。以一 般較為人熟知且使用的名稱來說,MMM 即為日本式的「並立制」,而 MMP 則

為德國式的「聯立制」。Shugart 與 Wattenberg 所界定的混合制,是指國會議員的

席次組成乃由兩種不同的層(tiers)所構成,一為來自個別選區候選人的層(the

nominal tier),一為來自政黨名單的層(the list tier),這兩層的席次分配方式各

國不盡相同,但大體而言前者是使用單一選區多數決制,後者則是採用政黨比例 代表制來分配席次。MMM 與 MMP 最大的差別在於這兩層席次分配間的關係, MMM 將兩層的席次分配各自獨立,大黨在選區層的優勢不受到政黨層得票比例 的影響,至於 MMP 則由政黨層的得票比例來決定各黨可獲得的席次。從制度名 稱上亦不難理解兩種混合式類型在制度結構設計上的差異,MMM 選制較接近單 一選區多數決的制度特色,MMP 則彰顯該制度以政黨票來等比例地分配席次的 精神。 具體兩票席次分配方式上,德國式的聯立制(MMP)下,各政黨應得的總 席次由第二票之政黨得票率決定,扣除各黨已經在單一選區中勝選的席次,不足 席次則由比例代表席次中進行分配,因此聯立式的混合制亦被稱之為「補償式兩 票制」(compensatory two-vote system)(吳東野,1996:72)或「相依型混合制」 (dependent mixed systems)(Golder, 2005: 112-114),能夠藉由政黨票來彌補小 黨在單一選區中處於競爭劣勢造成的席次偏差,具有比例代表制的精神。至於日 本並立制則是屬於上述分類中的 MMM,選區席次與政黨名單席次乃是分別由選 民的兩票各自獨立計算的,以彰顯兩張選票各自的特殊功能,部分文獻也以「平 行制」(parallel system)(Reed, 1999: 257)或「分立式兩票制」(separated two-vote 10 例如,新選制似乎無法避免 SNTV 下同黨候選人的惡性競爭,因為為求獲得政黨提名,同黨 同志激烈廝殺的戰場只是提前從大選轉移到黨內提名的初選過程(林長志,2008)。單一選區的 設計似乎也難以改善地方政治長期被特定派系與家族壟斷、黑金介入與賄選盛行等舊選制下的老 問題(蔡學儀,2009: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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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吳東野,1996:78)來描繪此一制度的特性。11因此就學理上而言,政 黨所獲得選票與席次之間的比例性,MMP 將比 MMM 制度來的好。12而我國修 憲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制度精神與實施方式一般咸認和日本式的並立制較為接 近,立法委員應選總席次從 225 席減半為 113 席,其中每選區應選席次一名的單 一選區有 73 席,採用相對多數決制,而政黨名單部分(全國不分區)共 34 席, 則以比例代表制搭配「嘿爾-尼邁耶」(Hare/Niemeyer)最大餘數法來分配席次, 並設有 5%的分席資格門檻,另有 6 席原住民席次則維持舊有的 SNTV 制。政黨 分配國會議席時,上述兩票間乃獨立計算各自應分配的席次,因此屬於日本式的 MMM 選制類型。與日本並立制不同的制度設計部分,包括我國新選制並不允許 候選人同時列名於單一選區及政黨比例代表名單的雙重提名(dual candidacy), 亦不具有日本特殊的「惜敗率」(best-loser provisions)設計,比例代表席次的選 區劃分與法定分席門檻亦不相同,而日本也沒有我國選制中婦女與原住民保障名 額的制度設計(王業立,2008:40)。 因此,選制改革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與舊選制 SNTV,不論在制度精神或結 構設計上都有很大的差異,包括兩票制設計、選區規模差異(從複數選區到單一 選區)、全國不分區席次與區域選舉席次脫勾等,這些制度上的變革可能對選民 投票時的考量因素產生某種程度的影響,亦即總體制度的差異對個體層次行為產 生作用。學理上,新制度論(New Institutionalism,或稱新制度主義)的核心概 念便是強調制度與個人行為之間的互動關係,亦即重視宏觀現象(制度)與微觀 行為(個人)之間的連結關係(Hall and Taylor, 1996;莊文忠,2003:25)。因 此就選舉制度研究而言,新制度論就是嘗試要找出選舉制度所形成的總體現象其 背後具有的微觀基礎(microfoundation)。其中新制度論中三種主要學派之一的 「理性選擇制度論」(rational choice institutionalism),在解釋制度與個體行為間 之關係上提供了精闢的理論觀點。 11 有關德國聯立制與日本並立制的詳細探討,可參閱王業立(2008:32-40)、吳東野(1996)、 蔡學儀(2009)。 12 並立制的選舉結果比例性,取決於兩項因素:第一,選民的兩票是否投給不同政黨;第二, 單一選區在總席次中所佔的比重(林繼文,2003a:96)。當單一選區席次所佔的比重高於比例代 表席次時,大黨在單一選區中的競爭優勢造成其容易獲得「席次紅利」(seat bonuses),進而扭曲 選舉結果的比例性,例如日本自民黨即是此種制度下的最大受益者(吳明上,2003)。聯立制與 比例代表制,大黨仍然可能因為計算公式的不同、比例分席門檻的設定、兩種席次的分配比例等, 而獲得席次紅利,但通常對整體結果比例性的扭曲並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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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選舉制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機制

新制度論的興起可以說是對 1960 年代以來行為主義盛行的一種反省,重新 強調「制度」對於政治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性,以及對個體層次行為的影響。目前 新制度論運用在政治學研究領域中,主要可分為三種學派,包括「歷史制度論」 (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社會學制度論」(sociological institutionalism)與「理

性選擇制度論」,三種學派皆各有擅場(Hall and Taylor, 1996),其中尤其以理性

選擇制度論在說明行為者受制度環境限制下,如何依其理性計算且考量其他行為 者的行動之後,採取對自身最有利的行為,能夠提供清楚且具邏輯合理性的解 釋。依照理性選擇制度論的觀點(Weingast, 2002),其假定每個人都是追求自我 利益極大化的理性行動者,有明確且既定的偏好,他們依據其偏好、進行策略性 的考量及理性計算而產生行動,追求利益極大化。理性選擇制度論將制度視為加 諸於個人及其選擇的系絡(context)限制,亦即個人的選擇與行動會受到制度的 影響,因此個人在追求利益極大化的行動過程中必須考量制度的限制。同時,制 度設計之所以重要,是因其作為一種目的性工具(means-end approach),可藉由 特定制度的結構設計,改變個體行為在制度下的誘因(incentives)與行為動機, 進而改變個人的行為以達成制度的目的。換言之,不同選舉制度的設計,對個體 層次選民投票行為而言,即可能產生不同的行為誘因,使得選民在不同的選制之 下可能有不同的投票行為。 理性選擇制度論著重從個別行為者(包括選民與政治菁英等)在特定制度條 件下的策略互動,來解釋重要的政治現象,而制度變革(或稱制度選擇)的起因, 乃是因為行為者的偏好結構(preference structure)改變了(林繼文,1997:64-66), 而制度確立之後行為者的行動將受此制度限制。就政治菁英的面向而言,上述回 顧我國立委選制變革的歷程,正充分反映著理性政黨與政治人物如何在既定的制 度結構下進行策略思考與互動,當民進黨 2000 年後掌握中央執政權,並在 2001 年立委選後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其對選制改革的偏好結構就從過去在野時的兩票 聯立制,轉而支持對其有利的並立制,而其他政黨當然也有關乎其自身利益的制 度偏好,在當下的制度環境中進行策略行為來推動選制變革。而就選民層面而 言,理性選擇制度論也提供了一說明選民面對不同選制可能產生投票抉擇改變的 理論基礎,新舊選制下不同之可投票數、以及選區應選席次多寡,型塑了選民投 票時的不同策略考量與動機誘因,更進而使其具體呈現的投票行為也產生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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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也正是本研究所欲探討重點:選制變遷對選民投票之影響、如何影響,所賴 以建立的理論基礎。 新制度論點出制度因素的確影響個體的行為,而理性選擇制度論更針對制度 如何影響個人行動的機制提出理論基礎。但若更仔細探究,新制度論中所論及制 度影響個體行為的機制,正與選舉制度研究中廣為學界討論之「杜佛傑法則」所 賴以建立的選民心理因素基礎,不謀而合。此一法則主要是探討選舉制度與一國 政黨體系間的關係,Duverger(1964:217-220,239-245)具體指出在簡單多數 決一票制(simple-majority single ballot system)之下,有助於政黨體系形成兩黨

制,同時將此一關係稱「真實的社會法則」(true sociological law),並獲得學界

後續許多實證研究的證實(Lijphart, 1994; Rae, 1971; Riker, 1982a),因此學界普 遍將此一關係稱之為 Duverger’s law。此外,Duverger 認為在簡單多數決兩輪投 票制(simple-majority system with second ballot)與比例代表制下,則容易促成一 個多黨的體系。對於後者,Duverger 並未如同第一個論述給予法則(law)的名 稱,學界對於兩輪投票制與比例代表制對多黨體系型塑的實質關連性,亦仍未有 所共識,後續相關研究發現此一關係並未如第一個論述那般來的穩固(Rae, 1971: 151-158; Riker, 1986: 26-27; 吳文程,2001),因此 William Riker 將此一描述兩輪 投票及比例代表制與多黨體系間的關係,稱之為「杜佛傑假設」(Duverger’s hypothesis),用以凸顯此一關係不具有前者被稱為法則的確定性(Riker, 1982b: 753-766, 1986;謝復生,1992:19)。 Duverger 在 1950 年代初期提出這引發學界後續廣泛研究討論之學說,13成 為探討選舉制度與政黨體系關係的顯著典範,然而亦引發一些質疑其論述有效性 的批評。在提出此一學說的將近四十年後,他也針對學界眾多的批評與討論做出 回應(Duverger, 1986),他強調選舉制度與政黨體系兩者間的關係並非是全然機 械式的,亦即某種特定的選舉制度就必然產生特定的政黨體系,其學說只是指出 特定選舉制度會產生一種使該政黨體系往某個方向發展的力量,若深入追本溯 13

例如,社會科學中少數能夠被稱為「法則」之一的「M+1 法則」(M+1 rule)(Cox, 1997; Reed, 1990),探究選區規模與有效候選人數(effective number of candidates)間之關係,也是建立在 Duverger 的學說基礎之上。Cox(1997)以杜佛傑法則為基礎發展出一套通則化的模型,提出在 不同的選舉制度下,每個選區中真正有競爭實力的候選人數目等於選區規模加一,因此稱為「M+1 法則」。以台灣過去 SNTV 立委選制的實證研究指出,儘管實際選舉結果與此一法則的預測不全 然符合,但若能找出並考量造成此種偏差的系統性因素,例如政黨的提名策略、棄保效應、以及 選民策略性投票的資訊是否充足等因素,則 M+1 法則事實上仍是受到經驗證據支持的(李冠成、 劉從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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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黨體系首先反映的仍是一國的歷史傳統(national tradition)及社會經濟結

構因素(socio-economic structure),若某個國家的政黨體系與選舉制度間的關係,

與 Duverger 學說之預期不同,那就必須回到上述這兩個基本因素來尋求解釋。 例如,若該國家因為歷史發展或社經結構等因素,使得部分地區具有非全國性的 強勢政黨存在,則該國即使是實施單一選區多數決制,反映在全國性的國會政黨

體系,即可能形成多黨體系的國會組成(Rae, 1971: 95; Riker, 1982a)。然而不可

否認的是,他所提出關於單一選區多數決制下,容易形成兩黨體系的法則,則是 已普遍為學界的研究所證實(Blais and Nadeau, 1996; Cain, 1978; Johnston and Pattie, 1991; Niemi, Whitten and Franklin, 1992),而 Duverger 對此一關係所提出的 解釋,即是選舉制度所產生的「機械性因素」與「心理性效應」對選民投票行為 產生影響所致(Duverger, 1964: 224-228)。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若單一選區下採用相對多數決制,14由於選舉制 度本身會對小黨在將選票轉換成席次上產生不利的作用,亦即兩大黨之外的其他 政黨所獲得的席次率將低於其得票率(對第三黨尤其嚴重),導致在國會中席次 有低度代表(under-representation)的情形,Duverger(1964:224-226)將此種 現象稱為選舉制度的「機械性效應」。至於「心理性效應」則是認為選民將意識 到單一選區多數決本身將對第三黨在取得席次上較為困難,原先在選舉中欲支持 第三黨的選民,為了避免所投選票形同浪費,將會傾向於轉移手中選票給兩大黨 中較不討厭的一方,以防止他們最不喜歡的政黨參選人當選(Duverger, 1964: 226-228)。因此在學理上,機械性效應的出現是早於選民心理性因素的影響。若 多數第三黨和其他小黨的支持選民都抱持這種「理性」的策略思考,因而在選舉 中轉移選票至兩大政黨,假以時日政黨體系便會產生「極化效應」(polarization effect)(Duverger, 1964: 226),第三黨因取得席次困難而逐漸失去政治舞臺,政 治人物籌組新政黨的動機也受到抑制,兩大黨地位愈形鞏固,因此政黨體系就朝 向穩固的兩黨制發展。相對地,採用比例代表制的複數選區之下,可能扭曲小黨 得票與席次比例的制度機械性效應較低,選民被迫改變投票傾向的心理壓力也較 小,較有利於一個多黨體系的存在。綜觀而言,上述關於選民投票行為模式背後 14 選區應選席次一名,且由最高得票之候選人(其得票不一定需超過總票數的一半)當選的選 舉制度,學者稱之為單一選區多數決(single member plurality)。在英文上,另有簡稱為「相對 多數」(relative majority)、「簡單多數」(simple majority)、或「第一名獲選制」(first past the post, FPTP)之用法(Farrell, 2001:19; Ranney, 1996: 168)。本文後續行文中統一使用 SMD 來代表此種 制度。

(29)

心理因素的論述,與理性選擇制度論的觀點乃相互呼應,Duverger 的主張同樣是 建立在選民與政治菁英都是理性行為者的假定之上,選民的投票抉擇將會因應制 度特性、所支持政黨的勝選機會、其他選民可能的投票選擇等因素,做出能最大 化自身效益(utility)的投票決定。 將此一觀點運用在本文的研究上,諸如選區規模這樣的制度性差異,是否會 影響選民的偏好結構,使其在策略計算下改變其投票抉擇呢?學者的研究指出, 選區規模的大小乃是影響一個選舉制度其比例代表性高低的決定性因素(Cox, 1997: 48-56; Taagepera and Shugart, 1989: 112-125),前述 Duverger’s law 正是強調 單一選區多數決下因比例性偏差問題引起的機械性與心理性效果,導致選民的投 票變遷。若進一步延伸 Duverger 的學理基礎至複數選區制度,如日本與台灣過 去實施的 SNTV 選舉,學者認為選民仍然會考量手中選票的效用而採取策略思 考及行為,Cox(1994; 1997)研究日本仍實施 SNTV 時的國會選舉,發現在複 數選區中被認為是實力超強或當選無望的候選人,都將在選民的策略思考下被 「犧牲」,選民會將選票轉移給同黨的候選人,企圖使其屬意政黨的席次能夠極 大化,學者稱之為邊際候選人(marginal candidate)最適化原則(Cox, 1997: 102)。 因此,不同於單一選區選舉中,選民的選票轉移屬於黨際(inter-party)間的流 動 , 在 複 數 選 區 SNTV 制 度 中 的 選 票 流 動 則 是 屬 於 同 黨 候 選 人 間 的 黨內 (intra-party)移轉為主(王鼎銘,2003;黃秀端,2001)。 依據上述新制度論與 Duverger 學說對於「理性」個人的假定,選民是否在 選舉中轉移選票給非最屬意的政黨候選人,或者選票的轉移是屬於同黨候選人間 的流動,相當程度取決於該選制的比例性高低,更具體來說則是選區應選席次的 多寡。因為 SNTV 選制皆是實施於複數選區,其比例性理論上是介於 SMD 與 PR 之間,且選區規模越大則其比例代表性越佳(Lijphart, 1984: 154; Taagepera and Shugart, 1989: 28; 謝復生,1992:19),15因此相較於單一選區多數決制,SNTV 制度下選民被迫進行黨際選票轉移的壓力較小,小黨的生存空間也會比在單一選 區多數決下來得大,即使有選票移轉行為也多是支持同黨的其他候選人(王業 立,2008:97-98)。而台灣新選制的區域選舉部分則是屬於 SMD,且在比例代 表席次僅佔總席次約三成的情況下,選民面對的是一個比例性較過去為低的選舉 15 選區規模與選舉制度比例性的正向關係,Rae(1971: 117)具體指出是一種「正向的曲線關係」 (positive curvilinear relationship),亦即當選區規模增加到一定程度時,比例性增加的幅度也會 逐漸減少。

(30)

制度(吳親恩,2006:279;盛治仁,2006),若選民的投票考量一如 Duverger 學說所預期,受到制度本身機械性效應以及選民心理因素的影響,則可預期有部 分選民將在選制變遷前後的兩次選舉中採取不同的投票抉擇,尤其是在舊選制下 支持小黨的選民,將可能因為評估小黨候選人當選不易而進行選票的轉移。

上述選民因受到心理性因素之影響而改變投票對象的現象,學理上也稱為選 民的「策略投票」(strategic or tactical voting)或「深思熟慮投票」(sophisticated voting)(Riker, 1986: 34-35; 王鼎銘,2003:129;黃秀端,2001:40)。策略投 票指涉選民在選舉中的策略運用,若選民最偏好及屬意的候選人當選機率不高, 則為了讓自己的選票不至於形同浪費(wasted vote)、也為了使選舉結果呈現較 為滿意的狀況,選民將會轉移選票給自己最喜歡的政黨或候選人以外的政黨或候 選人(Galbraith and Rae, 1989: 126)。Downs(1957)也曾以「理性選民理論」 來解釋選民的策略投票行為。他認為在多位候選人彼此競爭的選舉中,一個理性 的選民將計算哪位候選人當選對其最為有利,然後再評估該位候選人當選的勝 算,若勝算高便將選票投給他,但若該位候選人勝選機會低,而選民又最不希望 某位候選人當選時,便會將選票投給對其有利程度次之、但有勝算的候選人。相 對於策略投票的概念則是「真誠投票」(sincere voting),意指選民將不考慮可能 的選舉結果,一致性地投票給自己最偏好的候選人或政黨。簡言之,策略投票是 選民在投票時的一種理性計算,其會考量其他人投票的可能狀況、各候選人的當 選機會,再決定自己的投票對象,以達到對自己而言是最好且可實現的結果(best realizable outcome)(Riker, 1986: 34)。

在選舉研究文獻中,策略投票往往也會與「分裂投票」(split-ticket voting) 概念聯袂出現。「分裂投票」通常發生在同一次選舉中,選民若能針對不同公職 或席次同時投兩張或兩張以上的選票,便存在有將選票分別投給不同政黨或其提 名之候選人的可能性。當選民在同一次選舉中將不同公職的選票分別投給不同政 黨的候選人,即是所謂的分裂投票;16相對地,「一致投票」(straight-ticket voting) 16 關於「分裂投票」的概念,黃紀(2001:546)將其界定為「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的 分裂投票,是指凡在兩項公職都有投票,且分別投給不同政黨的候選人、或至少有一票投給了無 黨籍的候選人,皆視為分裂投票;至於狹義的分裂投票,則將範圍限定在兩種公職皆有提名候選 人的政黨選票,換言之,選民唯有投票給兩種選舉都有提名候選人的政黨,才計入此狹義的一致 與分裂投票。若兩項公職中皆有「無黨籍」候選人,選民亦將兩張票都投給了無黨籍的候選人, 這仍不能視為一致投票,因為「無黨」並非同一個組織,除非兩者之間有結盟的關係,否則並無 「一致」的共同基礎可言(黃紀,2001:545)。過去對於一致與分裂投票的研究,多數都採取狹 義的定義來進行分析(吳怡銘,2001;林長志,2007;林長志、黃紀,2007;黃紀、張益超,2001)。

(31)

則是指選民把不同公職選票都投給了相同政黨的候選人(Burden and Kimball, 1998; 洪永泰,1995:119;徐火炎,2001:81-82;黃紀,2001:542-547)。而 上述定義可知,即使策略投票與分裂投票經常被相提並論,但兩者在學理意義上 並不相同,策略投票乃是強調選民的投票抉擇與其偏好間的關係,描述選民基於 各種不同的理由而策略性地轉移選票,未將選票投給自己最喜歡的候選人或政 黨,至於分裂投票指的則是選民兩張票所投出來的「結果」(黃紀,2008b:135), 而不談該結果是選民真實偏好或策略性行為的產物。 更具體而言,選民採取策略投票的可能考量眾多,包括所支持的候選人當選 無望、想使整體投票結果更有利於自己偏好的政黨等,例如在過去的立委選舉複 數選區 SNTV 制度下,選民配合政黨的聯合競選策略訴求而採取的「配票」(vote equalization)行為,或者為確保在當選邊緣者最終能順利當選而放棄選票明顯落 後者的「棄保策略」,都是屬於選民策略性投票的範疇(王鼎銘,2003:129;林 長志,2009),目的在於使支持的政黨能於複數選區中極大化可勝選的席次(謝 相慶,2001:29-31)。上述以舊選制下選民的配票或棄保為例,也可發現策略投 票並不必然需要有兩張票,事實上有關策略投票的文獻多半是討論一票制的情況 (黃秀端,2001;黃紀、王鼎銘、郭銘峰,2008:11)。這與選民擁有兩張選票 時的分裂投票概念在意義上並不完全相同,國內學者過去對於分裂投票的研究, 大多聚焦於「同一層級」下的行政首長與議會代表選舉(吳怡銘,2001;吳重禮、 徐英豪、李世宏,2004;洪永泰,1995;徐火炎,2001;許勝懋,2001),以及 少數針對不同層級選舉下(如縣長選舉與鄉鎮市長選舉)的一致與分裂投票研究 (林長志,2007;林長志、黃紀,2007)。上述傳統分裂投票研究的概念,是針 對選民在「不同公職」選舉下的投票抉擇,但混合選制下的兩票結構,儘管是針 對「同一公職」的國會選舉,但因選民可選擇在兩種不同選制結構的席次中支持 不同黨派候選人,也屬於廣義的分裂投票行為(Gschwend, Johnston, and Pattie, 2003; Schoen, 1999)。17 混合式選舉制度的兩票制之下,因單一選區(第一票)與政黨比例名單(第 二票)兩種席次的不同制度特性,導致在選民的心理因素作用下,常形成選民分 別將兩種席次選票投給不同政黨的分裂投票情形。依據 Duverger 學理的論證, 由於單一選區多數決不利小黨的制度特性,小黨支持者在單一選區選舉中將傾向 17 混合選制兩票下的選民分裂投票,有可能是選民理性思考後的策略投票結果,但亦可能是忠 誠地反應選民在兩張選票的不同偏好,導致分別支持不同政黨候選人(黃紀,2008b:135-136)。

(32)

採取策略投票,轉移選票給有機會勝選之大黨候選人,至於在政黨比例名單選票 中則真誠投票,根據原先的偏好投票給該小黨。這種選民的分裂投票行為最終就 會造成大黨在單一選區的得票率,往往要高於其政黨票得票率。再者,以比例代 表方式分配席次的政黨名單選票部分,選民同樣有採取策略投票的可能,尤其在 屬於多黨體系且政黨聯盟態勢明顯的國家,支持大黨的選民為讓該黨所屬的政黨 聯盟能夠「席次極大化」,將有高度動機將政黨票投給同一聯盟的小黨,協助該 小黨能夠跨過分配政黨比例席次的得票門檻,形成同樣是第一票投給大黨,而第 二票則支持小黨的分裂投票結果(Ferrara, 2004)。18學理上,這種在比例代表下 的選民策略投票,在席次分配門檻越高的制度設計下越可能發生(蕭怡靖, 2009a:14)。此種大黨在單一選區優勢的情形,不論是德國式的 MMP 制度或日

本式的 MMM 制度,都有類似的情形產生(Choi, 2006; Fisher, 1973; Gallagher, 1998; Jesse, 1988; Karp et al., 2002; Kohno, 1997; Reed, 1999; Thies, 2002)

針對台灣首次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下的選民一致與分裂投票,已有學術著作 進行深入的分析探討(蕭怡靖,2009a)。因此,本文將主要聚焦於選民投票穩定 與變遷的分析(相關概念將於下節說明),僅利用部分的篇幅,以 TEDS2008L 民調資料中的定群追蹤樣本,探究選民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的一致與分裂投票的 情形。依據上述的理論預期,在單一選區選舉中支持大黨而政黨比例代表選票支 持小黨的選民比例,應會比個別選區中支持小黨但在政黨名單支持大黨的選民比 例來得高。 18 學者研究指出,在德國的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下,「自由民主黨」(FDP)即常是此種選民策略 投票下的得利者,因為其在不同時期不論是與「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督教社會聯盟」(CDU/CSU) 或「社會民主黨」(SPD)結盟,這兩大黨的支持者為了避免自由民主黨未能跨過 5%的比例代表 得票門檻,而損失關鍵席次,部分選民將會把第二票轉而投給自由民主黨(Jesse, 1988)。

(33)

第三節

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概念與影響因素

上述的一致投票與分裂投票概念,乃強調選民在同一時間點舉行之不同公職 選舉的投票抉擇,或是指稱在混合選制之下,選民因策略考量而在同一公職的兩 張選票上支持相同或不同政黨(與候選人)。然而本文的核心問題是探討選民在 新舊選制下的投票行為,亦即研究中所涉及的是兩個時間點(2004 年及 2008 年 立委選舉),觀察兩個時間點下選民投票行為的「常與變」,若選民在這兩次選舉 的黨派投票選擇前後一致則為常,不一致則為變,因此是屬於行為層次上動態 (dynamic)的概念(黃紀,2005:3)。學理上,Shively(1982)定義這種選民 面對同一種(或類似)公職選舉,在不同時間點的投票決定,即是所謂「投票穩 定與變遷」(electoral stability and change)的概念。19更進一步來說,將數個時間

點納入研究設計進行縱貫式分析(longitudinal analysis),觀察選民在連續兩次或

多次選舉中把票投給同一個黨派的傾向與程度,若選民均將選票投給相同政黨的

候選人,則為「投票穩定」,Leithner(1997)亦將這種穩定的黨派投票傾向稱為

選民的「行為黨性」(behavioral partisanship);反之,若選民在連續舉行的兩次

選舉間,將選票投給不同政黨的候選人,即是所謂的「投票變遷」(Converse, 1969;

Crewe and Denver, 1985; Leithner, 1997; 黃紀,2001:544)。選民採取穩定或變 遷的投票行為,以選後結果的集體數據(aggregate data)觀察,便呈現在各政黨 間之得票有相對增減的情形。

由此可知,選民投票穩定與變遷的情形,實與各國國內政黨的勢力消長與版 圖變動息息相關。學界研究選民投票行為的諸多學派當中,「社會心理學」研究 途徑(social psychological approach,亦有稱為密西根學派)一直有著極為深遠的 影響,主張選民心理層次對政治事物的態度與認知,是影響其投票行為的關鍵因 素。其中選民的「政黨認同」(party identification)做為個人對於特定社會團體 的心理歸屬感,是一種經由政治社會化長期累積形成的價值體系與心理傾向,屬 於較為穩定的心理態度,因此常是解釋選民投票抉擇的關鍵因素(Campbell et al., 1960; Abramson, 1979; Gerber and Green, 1998)。國內學界諸多的實證研究亦皆證

實,選民的政黨認同(或政黨偏好)20是左右其黨派投票與政治態度的重要因素

19

在相關文獻中,用來指稱選民選票之流動的相關名詞還包括 electoral instability, electoral volatility, electoral dynamics, voting shifts, flow of the vote, voter transition 等。

20

本文並不嚴格區分政黨認同與政黨偏好(party preference)二者的差異,皆用以指涉選民對於 特定政黨支持或偏好的心理傾向,在後續的行文中將予以混用。

(34)

(Tsai, 2008; Yu, 2004; 朱雲漢,1996;何思因,1994;吳乃德,1999;徐火炎, 1991、1992;盛杏湲,2002;傅恆德,1996;黃紀、王鼎銘、郭銘峰,2005、2008; 劉義周,1994)。因此就學理上而言,當選民擁有明確的政黨認同或偏好時,將 大幅提高選民投票給此政黨的機率,且認同強度越強時投票給該政黨的機率也越 高(Yu, 2004: 56-59; 蕭怡靖,2009b:76),在連續兩次舉行的選舉中採取穩定 投票的機會也較高。反之,低度政黨認同或無明確政黨偏好的選民,政黨標籤將 不是其考量的唯一因素,將有較高的機率在兩次選舉中支持不同黨派的候選人, 形成變遷投票的型態。 大體而言,選民的政黨認同傾向屬於較為穩定的心理態度,但其並非完全固 定不變。學者觀察到從 1950 年代開始,美國政黨對於選民的影響力似乎有逐漸 衰退的現象,獨立選民(無政黨認同者)比例增加,選民投票時不再忠誠地支持 某一特定政黨(Nie, Verba, and Petrocik, 1993; Wattenberg, 1990)。美國學界針對 其總統與國會選舉的實證研究發現,由於電子媒體興起且益加多元發展,選民的 投票也越來越重視候選人的個人特質與形象,慢慢地從強調政黨標籤變成「候選 人中心」(candidate-centered)的投票取向(Asher, 1988; Kinder and Sears, 1985; Miller and Shanks, 1996; Rahn et al., 1990; Wattenberg, 1991),甚至有許多投票行 為研究指出選民對候選人的評價已取代政黨認同的重要性(Brody and Page, 1973; Kelly and Mirer, 1974; Markus and Converse, 1979)。而台灣過去 SNTV 立委選制 下,除非政黨只提名一位候選人,否則政黨的標籤似乎也不是候選人能否勝選的 絕對因素,在一個政黨提名若干候選人的情況下,即使選民認同某個政黨,仍然 必須從該政黨中進一步挑選候選人,此時其投票抉擇的關鍵便轉移到個別候選人 身上(王業立,2008:102),SNTV 選制下選民「選人重於選黨」的結果也被認 為是台灣選民政黨認同比例偏低、政黨黨紀不彰的重要因素(王業立,1995)。21 換言之,選民對於特定政黨的心理偏好降低、候選人中心政治的興起,將使得政 黨標籤在選民進行投票抉擇時的影響力式微,成為導致選民投票變遷或分裂投票 的主要原因。 21 國內學界關於候選人因素在選舉政治中的角色與重要性,同樣已有相當多的研究,包括候選 人能力與形象如何影響選民投票行為(林瓊珠,2008;胡佛、游盈隆,1983;徐火炎,1998;梁 世武,1994;張一彬,1998;黃秀端,1996;游清鑫,2003;傅明穎,1998),亦有藉由「情感 溫度計」(feeling thermometer)的概念來測量選民對候選人的整體評價,進而分析其對投票抉擇 的影響(黃秀端,2005;盛治仁,200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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