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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與開放程度分析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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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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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 ‧. 戰略與開放程度分析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童振源 博士 研究生:林佑龍 中華民國 一零一 年 十二 月.

(2) 謝 辭 人總在離別之時,會想到最初的情境。遙想當初,就是抱持完成一篇 屬於自己的碩士論文,以及體驗撰寫論文箇中滋味之信念,決定繼續深造 學業。如今我終於完成論文,達成人生目標之一,並體會到撰寫學術論文 之艱辛,以及過程之酸甜苦辣。然而更重要的是,經由這段經歷,讓我體 認到不要逃避困難,堅持到底必能成功之真諦。 能完成這篇論文,最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童振源老師。除了在. 政 治 大 我研究碰到瓶頸之時,老師提點我解決之道;當我寫作偏離路徑之時,老 立 課堂聆聽老師的教誨之外,在我苦思論文題目之際,老師指引我方向;在. ‧ 國. 學. 師適時將我拉回,並給予許多建議。若沒有老師的教導,相信此篇論文將 失色不少,學生由衷感謝老師的指導與教誨。此外,我也要感謝郭國興老. ‧. 師和王信實老師兩位口委給予此篇論文的各項建議與肯定,使學生的論文. sit. y. Nat. 更加條理分明與完備。. a. er. io. 值此畢業之際,回想兩年半的政大生活,沒有離別之感傷,只有感恩。. n. iv 感謝所上各位老師的諄諄教誨,學生永懷於心;感謝佩琦學姊與馬姊的守 l. n U engchi 護與支援,使我們得以順利舉辦各項活動;感謝心怡在許多活動給予我協. Ch. 助,並幫助我調整論文格式與潤飾英文摘要;感謝凌霄在通過審查之後, 給予我許多建議及經驗分享;感謝婷婷、意辰、家偉、麗容、玉琦、穎正、 瑞宏、宗翰、聖奇、秋伶、函潔、榕庭、周怡、馥冰和崇高這幾位好同學, 大家平時一起玩樂,一起分享生活中的大小事,並舉辦讓老師們印象深刻 之謝師宴,能有你們這群好同學,我非常幸運,希望未來大家能常常聚首, 維持情誼。另外,我也要感謝曾經鼓勵我的學長姐與學弟妹,祝福你們未 來事事順利,皆能實現個人心中之願景。 此外,我也要感謝我的家人以及女友亞璇,謝謝你們在這段期間的支 I.

(3) 持與體諒,讓我無後顧之憂全力完成論文,未來邁入職場,定當努力工作 予以回報。最後,我要感謝我自己,感謝當初遭遇困難沒有放棄的自己, 感謝屏除雜念沉心寫作的自己,感謝克服種種困難堅持到底的自己。未來, 希冀自己能秉持這樣的精神,勇敢走出屬於自己的人生道路。. 佑龍. 謹致於. 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民國 101 年 12 月.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 i n U. v.

(4)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與開放程度分析. 摘要 中國服務業近年來成長迅速,服務貿易額占世界比重亦愈來愈高,且 截至 2012 年 10 月為止,中國已與香港、澳門、東協、新加坡、紐西蘭、 智利、巴基斯坦、秘魯及哥斯大黎加等國家和地區簽署雙邊服務貿易協定, 積極對外開放服務業市場。目前臺灣正與中國進行 ECFA 服務貿易協定的. 政 治 大. 協商談判,因此深化研究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以及分析中國至今. 立. 已簽署之所有服務貿易協定的承諾內容與開放程度,是臺灣當前重要經貿. ‧ 國. 學. 課題之一。. ‧. 本文使用文獻分析法探究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與政策,同時採. y. Nat. 用 Marchetti and Roy(2008)的量化分析法,計算中國目前所有服務貿易. er. io. sit. 協定之開放程度,並探討中國各大部門之開放情形,得到許多重要結論。 首先,本文認為中國在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面和政策面實為相互呼應,. al. n. v i n 於 2001 年加入 WTO 之後即全面擴大服務業的對外開放,並且日益重視服 Ch engchi U 務貿易的發展,特別是新興服務貿易。其次,儘管中國於雙邊簽署許多服. 務貿易協定,但除了對香港(和澳門)新增約 10.7%的開放程度之外,其 餘國家平均僅新增 2.6%的開放程度,可見中國實質開放程度並不高。另外, 本文亦發現中國在採礦相關、醫院和旅遊等服務部門,會視部門類型之不 同,決定不同之開放對象。最後,文末整理臺灣應於 ECFA 服務貿易談判 盡力爭取開放之部門,並提出若干談判策略建議。. 關鍵字:中國服務業、開放戰略、開放程度、ECFA 服務貿易協定. III.

(5) China's Opening-up Strategy and the Degree of Openness in Its Service Industry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 has made remarkable progress in developing its service industry, and its proportion of trade in services in the world has risen significantly. Until October 2012, China has already signed nine bilatera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services with Hong Kong, Macao, ASEAN, Singapore,. 政 治 大. New Zealand, Chile, Pakistan, Peru and Costa Rica, showing its activeness and. 立. resolution to open up the services market. Taiwan is also negotiating with. ‧ 國. 學. China about the negotiation of trade in services. Therefore, to understand China’s opening-up strategy and analyze both the content of commitments and. ‧. the degree of openness in al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services China have signed,. y. Nat. er. io. sit. have become one of the major economic issues for Taiwan’s government. This thesis used literature analysis method to explore China’s opening-up. n. al. strategies and policies in. v i n itsC service industry, U h e n g c h i and applied. the quantitative. method based on Marchetti and Roy(2008) to calculate the degree of openness in al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services China have signed. Meanwhil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service sectors was examined separately. There are three principal findings. First of all, China’s opening-up strategy in service industry is very consistent to its policies. Since China joined the WTO in 2001, it has not only significantly opened up its services market, but also made more efforts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trade in services, especially the emerging sectors. Second, although China has signed many bilateral. IV.

(6) agreements on trade in services, the real degree of openness is not high. Except Hong Kong (and Macau), which gets approximately 10.7 percentages more in the degree of openness stipulated in the WTO agreement, the rest of countries only get 2.6 percentages more degree of the openness in average. Third, for particular purposes, China would give different treatment to different countries in service industries like services incidental to mining, hospital services, and touristic services. Finally, this thesis lists some service sectors, which Taiwan should strive for China’s opening-up on the negotiation of Trade in Services,. 政 治 大. and provides some suggestions for negotiation strategy.. 立. Key words: China's service industry, opening-up strategy, degree of the. ‧. ‧ 國. 學. openness, trade in services..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7) 目. 錄. 謝辭................................................................................................................................I 中文摘要......................................................................................................................III 英文摘要......................................................................................................................IV 目錄............................................................................................................................. VI 表目錄.......................................................................................................................VIII 圖目錄..........................................................................................................................IX. 第一章、緒論................................................................................................................1. 政 治 大 第二節、研究方法................................................................................................6 立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1. ‧ 國. 學. 第三節、研究架構..............................................................................................13 第二章、文獻回顧......................................................................................................14. ‧. 第一節、服務業與經濟成長關係......................................................................14. Nat. sit. y. 第二節、服務貿易與經濟成長關係...................................................................18. n. al. er. io. 第三節、服務貿易壁壘的量度..........................................................................22. Ch. i n U. v. 第三章、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33. engchi. 第一節、中國服務業整體發展戰略..................................................................33 第二節、中國服務業多邊開放戰略..................................................................42 第三節、中國服務業區域與雙邊開放戰略......................................................48 第四節、小結......................................................................................................56 第四章、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政策…..................................................................57 第一節、1978-1991 年:初步開放階段.........................................................57 第二節、1992-2001 年:加速開放階段.........................................................60 第三節、2002-2006 年:入世全面擴大開放階段.........................................67. VI.

(8) 第四節、2007-2012 年:加速推動區域與雙邊開放階段.............................78 第五節、小結......................................................................................................85 第五章、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程度的計算..............................................................86 第一節、中國各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整體比較...........................................88 第二節、中國各部門開放情形..........................................................................92 第三節、小結....................................................................................................107 第六章、結論.............................................................................................................112 第一節、研究發現............................................................................................112. 政 治 大. 第二節、政策建議............................................................................................118. 立. 第三節、研究貢獻............................................................................................120. ‧ 國. 學. 第四節、研究限制............................................................................................121 第五節、未來研究建議....................................................................................122. ‧. n. al. er. io. sit. y. Nat. 參考文獻....................................................................................................................123. Ch. engchi. VII. i n U. v.

(9) 表目錄. 表 1-1. 中國與美國服務貿易進出口額....................................................................3. 表 1-2. Marchetti and Roy 對服務貿易協定承諾之評分標準.................................9. 表 2-1. 服務貿易壁壘數量工具和價格工具相關文獻..........................................23. 表 2-2. Hardin and Holmes 建立的 FDI 限制指數................................................24. 表 2-3. Mattoo 建立的金融部門自由化指標.........................................................25. 表 2-4. Mattoo 建立的商業存在限制權重.............................................................25. 表 2-5. 澳大利亞研究小組建構的服務貿易壁壘頻度工具..................................25. 表 3-1. 政 治 大 中國各期五年計劃重點發展部門..............................................................38 立. 中國自「十五計劃」開始的服務業改革重點..........................................40. 表 3-3. 中國各期五年計劃服務業論述演變..........................................................41. 表 3-4. 中國各期五年計劃服務貿易規劃重點......................................................44. 表 3-5. 中國與各國(地區)簽署商品貿易和服務貿易時程表..........................50. 表 3-6. 部分學者分析中國選擇 FTA 夥伴的考量因素.........................................52. 表 4-1. 1995 年和 1997 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服務業部門之比較.......64. 表 4-2. 中國各服務部門解除過渡期限制的進程..................................................68. 表 4-3. 中國入世至 2006 年底通過的服務業對外開放政策與法律....................71. 表 4-4. 中國 2002 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服務業部門............................74. 表 4-5. 中國 2007 年至 2009 年間服務業對外開放政策與法律..........................79. 表 4-6. 2007 年和 2011 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新增的服務部門...........81. 表 5-1. 中國 1997 年和 2010 年服務貿易進出口額比較..................................86. 表 5-2. 世界各國 2010 年服務貿易額與占比....................................................87. 表 5-3. 中國商業部門開放情形..............................................................................99. ‧. ‧ 國. 學. 表 3-2.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I. i n U. v.

(10) 圖目錄. 圖 1-1. 中國對 GATS、紐西蘭和智利的開放程度...............................................11. 圖 1-2. 中國於商業部門對紐西蘭和智利的開放程度..........................................12. 圖 2-1. Fink and Molinuevo 研究方法範例..........................................................28. 圖 5-1. 中國各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比較..........................................................88. 圖 5-2. 中國通訊部門開放程度..............................................................................93. 圖 5-3. 中國建築部門開放程度..............................................................................94. 圖 5-4. 中國分銷部門開放程度..............................................................................95. 圖 5-5. 政 治 大 中國教育部門開放程度..............................................................................96 立 中國金融部門開放程度..............................................................................98. 圖 5-7. 中國商業部門開放程度............................................................................100. 圖 5-8. 中國環境部門開放程度............................................................................101. 圖 5-9. 中國健康社會部門開放程度....................................................................102. 圖 5-10. 中國旅遊部門開放程度............................................................................103. ‧. ‧ 國. 學. 圖 5-6. er. io. sit. y. Nat. al. v. n. 圖 5-11 中國文娛體育部門開放程度....................................................................104 圖 5-12. Ch. engchi. i n U. 中國運輸部門開放程度............................................................................106. IX.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與成長,世界各國之經濟主體逐步由製造 業轉變為服務業,全球經濟體系也逐漸從工業經濟導向轉變為服務經濟導 向。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 WB)發行的《2012 年世界發展指標》顯 示,2010 年世界服務業總產值已占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的 72%,已開發國家服務業 GDP 占比平均高達 75%,開發. 政 治 大 大多數國家經濟結構的主體,在世界經濟體系中占據重要地位。 立. 中國家為 55%,連低度開發國家亦達到 50%的水準,可看出服務業已成為. ‧ 國. 學. 隨著服務業的快速發展,國際間的「服務貿易」 (Trade in Services)也 日益興盛。1994 年世界各國共同簽署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為服務貿易第一個具系統性與權威. sit. y. Nat. 性的國際法律文件,其將服務貿易定義為下列四種情形:(1)跨境交付. er. io. (Cross-border Supply):從一成員國境內對另一成員國提供服務。(2)境. n. 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 :一成員國的服務消費者到另一成員國接受 a v. i l C n U h e nPresence) 服務。 (3)商業存在(Commercial g c h i:一成員國的服務提供者,在 任 一 其 他成 員 國境 內 通過 設 立經 濟 實體提 供 服 務 。(4 ) 自然 人 流 動 (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一成員國的服務提供者個人移動至另一 成員國境內提供服務。凡符合上述 GATS 所定義的貿易型態,皆屬於服務 貿易。 服務貿易於近 30 餘年間成長迅速,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統計,1980 年世界服務貿易總值僅為 7,707 億美元, 到了 2010 年,服務貿易總值已成長至 7 兆 2,484 億美元,整體成長 9.4 倍, 較同期商品貿易的成長量 7.5 倍高出許多。而 1980 年至 2010 年間的服務 1.

(12) 貿易平均成長率為 8.0%,也高於同期商品貿易的平均成長率 7.4%。另一 方面,服務貿易在世界貿易體系所占比重亦愈來愈高,截至 2010 年底為 止,已占世界貿易總額的 19.1%,在國際貿易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若按 照當前的成長速度,可以想見未來服務貿易占世界貿易比重將愈來愈大, 全球貿易結構將繼續朝向服務貿易傾斜。 而二十一世紀的世界經貿發展趨勢,除了服務貿易的興起之外,還有 一個不容忽視的焦點,就是中國經濟之崛起。中國自 1978 年實行改革開 放以來,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根據 WTO 統計,2010 年中國的名目 GDP. 政 治 大 年中國貨物貿易出口額為 立1 兆 5,778 億美元,世界排名第 1,貨物貿易進. 水準已達 5 兆 8,786 億美元,為世界第 2 大經濟體,僅次於美國; 2010. ‧ 國. 學. 口額為 1 兆 3,950 億美元,世界排名第 2。由上述統計數據可看出,中國 在經過 30 餘年的快速發展,整體經濟實力已大幅提升,成為國際上的經. ‧. 濟與貿易大國,而中國除了在整體 GDP 水準與貨品貿易發展迅速之外,. sit. y. Nat. 於服務貿易的發展也不容小覷。. a. er. io. 依據 WTO 統計,2001 年中國的服務貿易出口額僅為 329 億美元,世. n. iv 界排名第 12,而服務貿易進口額為 390 億美元,世界排名第 10,整體服 l. n U engchi 務貿易額與歐美先進國家相比仍有一定的落差。中國在 2001 年 12 月 11. Ch. 日加入 WTO 之後,隨著服務業市場的對外開放,服務貿易額開始大幅成 長,至 2010 年中國的服務貿易出口額已達 1,702 億美元,世界排名第 4, 占世界出口比重的 4.6%;服務貿易進口額也成長至 1,922 億美元,世界排 名第 3,占世界進口比重的 5.5%。與 2001 年相比,中國的服務貿易額成 長超過 5 倍,發展速度相當驚人。而在這段期間,中國服務貿易的年均成 長率高達 19.1%,遠高於同期世界服務貿易的 9.8%,且單就 2010 年期間, 中國的服務貿易出口額成長率就高達 33%,高於世界平均值 9%甚多,可 以推論未來中國服務貿易仍將繼續快速成長,占世界服務貿易比重將愈來 2.

(13) 愈大。由表 1-1 亦可看出,2001 年中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與美國(服務 貿易總額世界第一)約有 6.6 倍的差距,而在這 10 年間,中國已將差距縮 小至 2.5 倍,增長幅度頗為可觀。 表 1-1. 中國與美國服務貿易進出口額. 年份 國家. 2001 年. 單位:億美元 2010 年. 出口. 進口. 出口. 進口. 中國. 329. 390. 1,702. 1,922. 美國. 2,723. 2,026. 5,321. 3,699. 資料來源:WTO Statistics Database. 政 治 大. 另外,中國在 2011 年 3 月 16 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 立. 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二五規劃」)宣示,於 2011. ‧ 國. 學. 年~2015 年期間要以調整經濟結構做為發展主線,並將「把推動服務業大. ‧. 發展做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 ,同時希望服務業 GDP 占比 可由 2010 年的 43%成長至 47%。另一方面,2011 年 9 月 27 日,中國商務. y. Nat. io. sit. 部等 34 個部門聯合發布〈服務貿易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要求各部. er. 會大力發展服務貿易,並訂立 2015 年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成長至 6000 億. n. a. v. l C 美元、年均增長 11%的增長目標。從上述重大政策規劃可看出,中國在 「十 ni. hengchi U. 二五規劃」進一步提高對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的重視程度,並將大力發展服 務業和服務貿易視為重要經濟發展戰略。 現階段,中國除了於多邊開放服務業市場之外,還與許多國家簽署雙 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將國內服務業市場做進一步的開放。截至 2012 年 10 月為止,中國已與東協、巴基斯坦、智利、紐西蘭、新加坡、秘魯、 哥斯大黎加等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與香港 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簡稱中港 CEPA),和澳門 3.

(14) 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簡稱中澳 CEPA) ,與臺灣簽署〈海 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以及在 2001 年簽署〈曼谷協定〉 (2005 年更名為〈亞太貿易協定〉)。 而上述協議除〈亞太貿易協定〉之外,其餘協議皆包含雙邊與區域服務貿 易協定。同時,中國對東協和新加坡已有第二輪開放承諾,也已經與香港 和澳門簽署九個 CEPA 補充協議,可看出中國於入世之後,非常積極地簽 署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加速開放國內服務業市場。. 政 治 大 位不斷提高,不僅是先進工業國,連開發中國家之服務業亦已成為多數國 立 綜上可知,在現今國際經濟體系中,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的重要性與地. ‧ 國. 學. 家的經濟命脈,而服務貿易的蓬勃發展,更將成為二十一世紀的重要貿易 型態。與此同時,中國近年來在服務貿易上發展迅速,占世界服務貿易比. ‧. 重愈來愈大,並陸續與許多國家簽署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積極地開. sit. y. Nat. 放國內服務業市場,引發外界揣測中國是否制定了服務貿易增長戰略,作. er. io. 為中國經濟發展戰略之一?此外,在「十二五規劃」,中國經濟已由「出. n. 口導向發展」轉變為「內需導向發展」 ,因此中國是否欲藉由服務業市場 a v. i l C n hengchi U 的對外開放,來促進經濟成長?而中國在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整體戰略思維. 為何?中國又規劃了哪些服務業對外開放的具體政策,以促進服務貿易快 速發展?以上是本文所欲探討的問題。 另一方面,中國透過各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從法制面落實服務業市 場的對外開放,因此,藉由中國與各國所簽服務貿易協定的限制程度,得 以深入瞭解中國服務業市場對外開放的程度,同時也可探究中國開放服務 業市場的政策意涵。文獻上對中國服務業市場開放程度之研究,如姚戰琪 (2008)、張磊、徐琳(2008)和顏偲凡(2010)等,皆是透過質化研究 方式來敘述中國服務業的開放狀況,而部分使用量化研究方法的文獻,如 4.

(15) 盛斌(2002)、林長慶(2007)、靖心慈(2007)和張皡(2009)等,又皆 僅針對中國單一或數個服務貿易協定進行研究,缺少全盤的比較與分析。 本文將進一步探究中國服務業之開放戰略,並量化中國所有服務貿易協定 之開放程度並進行比較,補強既有文獻質化和量化研究不足之處。 此外,臺灣於 2010 年 6 月 29 日與中國簽署 ECFA,內容亦涵蓋服務 貿易協定,目前雙方正在進行後續談判當中。根據主計處統計,2011 年臺 灣服務業創造的產值高達 9 兆 4380 億新台幣,占 GDP 比重 68.6%;服務 業雇用之就業人口共計有 627 萬人,就業占比達 58.6%,服務業對於臺灣. 政 治 大 定的簽署結果,勢必將對臺灣未來經濟發展帶來長遠影響與契機 (許忠信, 立 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因此諸多學者皆認為,ECFA 服務貿易協. ‧ 國. 學. 2010;劉大年,2010;杜震華,2011)。因此,深化對中國服務業的對外 開放戰略以及中國已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進行研究,應是政府當前重要經. ‧. 貿課題之一。. y. Nat. sit. 值服務業與服務貿易於世界經濟重要性與日俱增之際,且中國在世界. a. er. io. 服務貿易所占比重愈來愈大,而臺灣又正與中國協商談判服務貿易協定的. n. iv 情況下,本文將採用質化和量化分析,以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與開 l. n U engchi 放程度做為研究主題,探討下列三個主要問題: 一、. Ch.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思維為何?中國如何藉由服務業的開. 放來促進經濟發展? 二、. 中國政府對開放服務業的具體政策規劃為何?. 三、.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程度如何?對多邊、區域與雙邊之服務貿. 易開放有何差異?. 5.

(16)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文欲透過文獻分析法,以及 Marchetti and Roy(2008)提出的量化 分析法來分析本文的研究問題。. 一、. 文獻分析法. 本文將使用文獻分析法分析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以及中國因 應開放戰略所施行之具體政策。在對外開放戰略方面,本文將分析與中國 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相關的既有文獻、專書、期刊論文、報章雜誌、研究報. 政 治 大. 告,以及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立. 等重大戰略,從前人之研究以及中國戰略指導政策,探求中國服務業對外. ‧ 國. 學. 開放的戰略思維。. ‧. 另外,於對外開放政策部分,本文將回顧中國自 1978 年至 2012 年的. y. Nat. 服務業對外開放政策,如〈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國務院關於. er. io. sit. 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 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等等,並對政策內容進行分析,系統整理中國各時. n. al. 期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政策。C. hengchi. i n U. v. 另外,本文將從 WTO、中國國家統計局與中國服務貿易指南網等官方 網站,引用世界服務貿易、中國服務業和中國服務貿易的相關統計數據, 檢視中國服務業與服務貿易的發展狀況。. 二、. 量化分析法. 在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程度上,由於服務貿易種類涵蓋甚多,若純 粹透過質性分析,將無法清楚呈現研究成果,並可能導致研究失焦,因此 本文將採用 Marchetti and Roy (2008)的量化分析方法,計算中國在多邊、 6.

(17) 區域與雙邊的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本文採用此方法的原因之一在於 WTO 亦採用此方法來分析世界各國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開放程度。除了證明此 方法具備公信力之外,本文研究成果亦可與 WTO 研究成果進行比較,判 別中國開放程度與國際水準之差異,豐富本文內容。 Marchetti and Roy(2008)的量化分析方法是由 Hoekman(1995)演 變而來,Hoekman 是最早建立服務貿易壁壘度量方法的學者,他首先對 96 個 WTO 會員國(18 個已開發國家,78 個開發中國家)所遞交之服務貿易 具體承諾表進行分析,其研究方法如下所述。. 政 治 大.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秘. 立. 書處在 1991 年 7 月 10 日頒布 MTN.GNS/W/120(簡稱 W/120)服務業部. ‧ 國. 學. 門分類標準,將所有服務部門分為 12 大類,底下細分 155 個分部門。1994 年各會員國簽署《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並將服務提供方式定義為. ‧. 「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四類。各會員. y. Nat. sit. 國依照此分類方式,自行決定對外開放的部門和承諾內容,向 GATS 提出. a. er. io. 服務貿易具體承諾表。Hoekman 將 155 個服務分部門乘上每一分部門中的. n. iv 4 種服務提供方式,因此每一個國家皆有 620 個「最大可能開放值」 (即全 l. n U e n g c h i,將這些「開放/限制因子」, 部開放的情況) 。Hoekman 依限制程度的不同. Ch. 分為「沒有限制」、「部分限制」以及「不作承諾」三類。「沒有限制」意 謂著該部門該服務提供方式完全沒有施加任何限制,此種類型 Hoekman 給予分值 1 分;「部分限制」表示該部門該服務提供方式有給予限制,不 管限制情況如何,均歸類為「部分限制」承諾,並給予分值 0.5 分; 「不作 承諾」表示該部門該服務提供方式不做任何開放承諾,給予分值 0 分。 Hoekman 最後再將這些分值全部加總起來,假如 A 國總分為 310 分,則 310 分除以 620 分為 50%,Hoekman 就認定 A 國整體服務貿易開放程度為 50%。透過此種量化評分方式,Hoekman 計算出已開發國家的市場准入承 7.

(18) 諾平均覆蓋率為 40.6%,轉型中國家為 17.1%,其他開發中國家僅為 9.4%。 另一方面,Hoekman 也計算出已開發國家在市場准入所給予的「沒有限制」 承諾占全部承諾的 30.5%,轉型中國家為 10.9%,其他開發中國家為 6.7%, 可看出 GATS 對於服務貿易自由化的促進,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Marchetti and Roy(2008)將 Hoekman(1995)的研究方法改良,主 要目的是為了評斷各國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的優惠程度。而此方法與 Hoekman(1995)的差異主要在兩個地方:第一,Hoekman 的評分類型分 為 0、0.5、1 三類,而 Marchetti and Roy 則是分為 0、0.5、0.75、0.875、. 政 治 大 計算,而 Marchetti and 立 Roy 則僅採計「跨境交付」與「商業存在」來評斷 0.937、1 六類;第二,Hoekman 的計算方式是將四種服務提供方式都納入. ‧ 國. 學. 各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的優惠程度。. Marchetti and Roy(2008)認為,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以下簡稱. ‧. FTA)的優惠承諾類型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新開放部門」,即締約國在. y. Nat. sit. GATS 沒有承諾而在 FTA 新開放的部門;第二類是「原有承諾改善」,即. a. er. io. 締約國在 GATS 已有承諾,而在 FTA 做出進一步的優惠承諾。此兩類別可. n. iv 再依限制程度的不同,分為「新開放部門且完全沒有限制」 、「新開放部門 l. n U engchi 但有部分限制」、「原有承諾改善且完全沒有限制」與「原有承諾改善但仍. Ch. 有部分限制」四類。 Marchetti and Roy 沿襲了 Hoekman(1995)的評分方式,對於「沒有 限制」的承諾給予 1 分,完全不做開放承諾的給予 0 分,對於在 GATS 給 予部分限制,以及在 FTA 中新增加但有所限制之承諾,依 Hoekman 之評 分標準給予 0.5 分。但各國在不同的 FTA 中改善程度可能有所差異,因 此 Marchetti and Roy 將各國在 FTA 中的「原有承諾改善」部分,依照改善 程度多寡分為 0.75 分、0.875 分、0.937 和 1 分四類。例如以各國 GATS 所 8.

(19) 承諾之 0.5 分為基礎,若一國在 FTA 對於該承諾有進一步自由化,則自由 化程度最低的 FTA 給予 0.75 分,更進一步自由化者給予 0.875 分,再更 進一步者則給予 0.937 分,完全沒有限制則給予 1 分。Marchetti and Roy 的評分標準,如表 1-2 所整理: 表 1-2 0分 不做 開放 承諾. Marchetti and Roy 對服務貿易協定承諾之評分標準. 0.5 分 1. GATS 限 制承諾 2. FTA 新開 放但部分限 制承諾. 0.75 分 0.875 分 0.937 分 FTA 改善 FTA 承諾改善 FTA 承諾改善 程度最低 程度較 0.75 分 程度較 0.875 者。 更高者。 分更高者。. 立. 政 治 大. 1分 完全 沒有 限制 承諾. 資料來源:Marchetti and Roy(2008). ‧ 國. 學. 另外,由於中國於部分 FTA 新開放部門,有針對不同 FTA 給予不同 優惠承諾,為使研究成果更貼近真實,因此本文在 FTA 新開放部門,也依. ‧. 承諾優惠程度之高低,給予 0.5、0.75、0.875、0.937 和 1 分等分數。. sit. y. Nat. io. er. 另一方面,Marchetti and Roy 只將「跨境交付」與「商業存在」納入 衡量機制的原因是,他們認為大部分國家於 GATS 與 FTA 中,對於「境外. al. n. v i n Ch 消費」皆不吝於給予完全開放承諾。而「自然人流動」則是相反,大部分 engchi U. 國家皆只在「水平承諾」中,明列一個共同的開放標準,即使有做出改善, 程度也非常微小。因此,若將這兩個服務提供方式也納入計算,將影響評 斷自由化的結果,因而 Marchetti and Roy 不將「境外消費」與「自然人流 動」納入量化方法當中。Marchetti and Roy(2008)提出此方法之後,得 到國際上大多數學者的認同,WTO《2011 年世界貿易報告》亦使用此方 法來分析世界各國服務貿易的開放程度。 本文將採用 Marchetti and Roy(2008)的研究方法,分析中國至今簽 署的所有多邊、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比較開放程度之差異。惟從靖 9.

(20) 心慈(2007)的研究可知,中國對香港和澳門的開放部門大致相同,僅相 差三個部門,兩協定的同質性高,且中國對港澳皆是採取簽署補充協議之 方式,不斷新增承諾內容,在研究過程將較為複雜與耗時。考量研究時間 與同質性,因此本文選擇以服務業較為發達的香港做為代表進行分析。而 Marchetti and Roy(2008)有將各國杜哈回合的新承諾納入分析,由於各 國杜哈回合承諾仍未實現,因此本文不予討論。 透過上述方法,本文可得出中國對各雙邊國家和地區之開放程度,據 此檢視中國是否如同戰略面和政策面所宣示,積極地落實服務業的對外開. 政 治 大 是否因為雙邊國家「地理位置」和「發展程度」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優 立. 放,並可從中發現中國服務貿易對外開放的特色。另外,本文將觀察中國. ‧ 國. 學. 惠承諾。. 本文先對中國向 GATS 遞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 ‧. 讓表〉,以及中國與紐西蘭和智利簽署的雙邊服務貿易協定具體承諾減讓. y. Nat. sit. 表進行分析,並製成圖表加以比較,做為最終研究成果的範例,如圖 1-1. a. er. io. 所示。另外必須說明的是,Marchetti and Roy(2008)在「跨境交付」只. n. iv 採計 142 個分部門, 「商業存在」採計 152 個分部門,因此各協定中的「開 l. n U e n294 hi g c個。這是由於「跨境交付」與「商 放/限制因子」 (最大開放值)總計. Ch. 業存在」的部分部門,在技術性上無法實現相關承諾,例如製造工程在技 術上無法實現跨境交付,為避免影響研究結果因此予以扣除。本文根據中 國給予紐西蘭和智利的承諾,依照 Marchetti and Roy(2008)的方法計算 之後,再除以 294 分,以百分比方式呈現開放程度。. 10.

(21) 40.5% 40.0% 39.5% 39.0% 38.5% 38.0% 37.5% 37.0% 36.5% 36.0% 35.5% 中國-GATS. 圖 1-1. 中國-紐西蘭. 政 治 大. 中國-智利. 中國對 GATS、紐西蘭和智利的開放程度. 立. 資料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中國智利自貿. ‧ 國. 學. 區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中國紐西蘭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 另一方面,本文除了對於服務貿易協定整體開放程度進行比較之外,. y. Nat. 也將比較中國在 11 大部門(第 12 大部門因為中國皆未承諾,故不予討論). er. io. sit. 給予各國的開放差異,此 11 大部門分別為商業、通訊、建築、分銷、教 育、環境、金融、健康社會、旅遊、文娛體育和運輸部門。除此之外,本. al. n. v i n 文將列示各協定於各部門的「原有承諾」 (GATS 承諾) 、 「深化承諾」 (FTA Ch engchi U 承諾改善)與「擴展承諾」(FTA 新承諾)比重,觀察中國各部門的開放. 情形,如圖 1-2 所示。圖 1-2 百分比的計算方法是:依據 W/120 的部門分 類標準,商業部門共有 46 個分部門,乘上 2 種服務提供方式,因此共計 有 92 個「開放/限制因子」 。根據中國對紐西蘭和智利於商業部門的承諾 內容計算成分值後,除以 92 分,以百分比方式呈現開放程度。. 11.

(22) 52.0% 51.0% 50.0% 49.0% 48.0% 47.0% 46.0% 45.0% 44.0% 中國-紐西蘭. 中國-智利 原有承諾. 圖 1-2. 擴展承諾. 深化承諾. 政 治 大. 中國於商業部門對紐西蘭和智利的開放程度. 立. 資料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中國智利自貿. ‧ 國. 學. 區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中國紐西蘭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 由於量化方法只能呈現總開放量,因此本文將會把相關研究發現加以. y. Nat. 整理,呈現於內文之中。例如在範例即發現,中國對紐西蘭開放的部門亦. er. io. sit. 皆對智利開放,而中國又額外對智利開放採礦相關和自然科學實驗研究等 服務部門,因此相比之下,紐西蘭在商業部門所獲得的開放程度遜於智. n. al. 利。. Ch. engchi. i n U. v. 透過上述分析,本文應可對中國服務貿易的開放情形與特性有更深層 的了解,這也是本文相當重要的研究貢獻與價值所在。而未來兩岸即將簽 署 ECFA 服務貿易協定,亦屬於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範疇,因此希望本文 的研究成果能對此議題提供一些助益。. 12.

(23) 第三節、 研究架構.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與開放程度分析. 動機: 1. 服務業和服務貿易占世界地位愈來愈重要 2. 中國服務貿易占世界比重快速增加 3. 臺灣即將與中國簽署服務貿易協定. 政 治 大 立研究問題:. io. n. al. 文獻分析法. y. er. Nat. 文獻回顧: 1. 服務業與經濟成長關係 2. 服務貿易與經濟成長關係 3. 服務貿易壁壘的量度. ‧. ‧ 國. 學.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 的具體政策為何?. 研究問題: 中國服務業市場對外 開放的程度如何?. sit. 研究問題: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 的戰略為何?. Ch. engchi. i n U. v. Marchetti and Roy(2008)量化分析法.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政策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程度. 結論與建議. 13.

(24)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文研究問題旨在探究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以及具體政策,並 對中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進行分析。在文獻回顧方面,第一節先回顧服務 業與經濟成長關係的相關理論,第二節探討服務貿易與經濟成長關係,第 三節介紹目前國際上分析服務貿易開放程度的研究方法,並回顧目前中國 服務貿易壁壘的研究成果。. 第一節、 服務業與經濟成長關係. 政 治 大.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一國服務業的發展程度已成為衡量該國現代化程. 立. 度的重要指標,服務業在各國經濟結構的重要性不斷提高,不僅扮演了吸. ‧ 國. 學. 納就業人口的重要角色,更是先進國家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來源。這樣的 經濟發展趨勢,西方理論界認為早在 1690 年,就被英國經濟學家 William. ‧. Petty 所預見。Petty 認為: 「工業的收益比農業多得多,而商業的收益又比. y. Nat. sit. 工業多得多」,勞動力將因為工資的不同而產生移轉,從農業轉向工業,. a. er. io. 再進一步轉到商業,而隨著經濟發展,農業必將走向衰退(Petty 著,陳冬. n. i v 年即透過計量方法 野、馬清槐、周錦如譯,2009) l 。Clark(1957)在 1940. n U engchi 計算了多個國家的部門勞動投入和總產出的時間序列數據,印證了. Ch. Petty. 當年提出的理論。Clark 發現,隨著一國人均國民所得的提升,第一產業 的勞動力比重逐漸下降,第二產業的勞動比重上升,而隨著國民人均所得 進一步提高,勞動力比重將再從第二產業往第三產業過渡。Petty 和 Clark 發現的人均所得與產業勞動力結構的變動關係理論,後人稱為 Petty-Clark theorem,其內容隱含了隨著一國經濟發展,生產要素將逐漸從第一產業移 動到第二產業,再移動到第三產業,成為一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來源。 Bell(1973)將人類經濟社會發展分為三階段,他認為第一階段是前 14.

(25) 工業社會(Pre-Industrial Society) ,社會以農業、礦業、漁業和林業為經濟 主體,以消耗自然資源為主要生產方式,在此階段服務業主要為個人和家 庭服務;第二階段為工業社會(Industrial Society),加工業、製造業及建 築業等行業蓬勃發展,經濟依靠著機械化大量生產商品快速成長,而在此 階段服務業提供的是與商品生產流通有關的服務為主;第三階段為後工業 社會(Post-Industrial Society),在此階段資訊信息技術快速發展,提高了 勞動生產率,並影響整個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日常生活。知識的普 及和科技的進步使得服務業從業人數愈來愈多,整體社會轉變成以服務業. 政 治 大 其他學者也提出一些見解,Dorothy I. Riddle 在其 1986 年的專書《服 立. 為主的服務社會(Service Society)。. ‧ 國. 學. 務引領成長-服務部門的角色》中認為,服務業已由原先第一、第二產業 的附從關係,轉變為主動創造新的經濟發展機會與內容,服務業產值的上. ‧. 升並非只是經濟發展的結果,而是促成經濟發展的原因。Riddle 並認為,. sit. y. Nat. 服務業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大於其在 GDP 所呈現出來的樣貌,因為服. er. io. 務業與許多經濟生產活動密不可分,是經濟的「黏合劑」,可促進其他部. n. 門的增長,對整體經濟發展影響深遠(裴長洪、彭磊,2008) 。 a v. i l C n hengchi U 部分學者認為生產性服務業(Producer Services)是促進經濟成長的主. 要途徑。Nusbaumer(1987)認為,服務業最重要的價值之一在於把生產 者與市場連結在一起,且幾乎任何一個生產活動的過程都與服務業有關, 實物產品價格所包含的服務投入成分也愈來愈大。尤其隨著科技和通訊技 術的進步,服務業擴展更加快速,不只在一國內快速成長,並擴散至區域 和全球。Nusbaumer 並以數據呈現,不論是已開發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 服務業皆已成為現代國際經濟的核心產業。Grubel and Walker 在其 1989 年 的專書《服務業的增長:原因與影響》中,使用加拿大經濟統計數據進行 實證分析,結果發現生產性服務業在服務部門的占比最大,成長速度也最 15.

(26) 快,遠超過消費性服務業(Comsumer Services)和政府服務(Government Services)。他們認為生產性服務業將日益專業化的人力資本和知識資本投 入於商品製程中,最後物化在商品上提供給消費者。此種生產過程提高企 業和勞動力的生產率,促進經濟增長,並成為工業國家比較優勢的重要來 源(Grubel and Walker 著,陳彪如譯,1993)。Francois(1990)也認為服 務業對於經濟成長的最大影響不在於消費端,而是在生產端。生產性服務 業不僅調和複雜的生產活動,促進勞動力專業分工,更擴大廠商規模達成 規模經濟,使得生產活動更具效率。而生產性服務業在擴大市場的同時,. 政 治 大. 也誘發了貿易的自由化,各國透過國際分工進一步達成規模經濟,促進各 國經濟的增長。. 立. ‧ 國. 學. Hoekman and Mattoo(2008)認為服務業從多方面促進經濟發展,如 金融服務業可幫助經濟體累積資本,促進技術創新;通訊服務業加速訊息. ‧. 流通與資料儲存,並促進知識擴散;交通運輸服務業降低貨物貿易與人才. sit. y. Nat. 移動的運輸成本;會計、法律、工程設計和顧問等商業服務業的專業分工,. er. io. 提高企業經營效率;零售批發服務業連結了生產者與消費者,以及國內市. n. 場和國際市場,促進國內外廠商競爭;尤其醫療和教育服務業提高了人力 a v. i l C n hengchi U 資本存量,對於一國經濟發展的影響更是至關重要。. 亦有學者對服務業與經濟成長的關係抱持著相反看法,Baumol(1967) 和 Fuchs(1968)所提出的 Baumol-Fuchs Hypothesis 認為,服務業勞動生 產率低於製造業,然而服務業的就業增長率又相對較快,同時,服務業的 需求彈性較低,社會對服務業的需求將穩定成長。因此,要維持服務業的 成長所必須付出的成本就愈來愈大,因為愈來愈多的勞動力投入生產率較 低的產業,此種情況將導致經濟成長的停滯,Baumol 稱這種現象為「成本 病」 (Cost Disease) 。此觀點也引起許多學者的興趣與批判,例如 Griliches (1992)認為服務部門具有不可測量性,現行統計方法低估了服務業的產 16.

(27) 出和增長率,因此 Baumol 提出的服務業生產率低於製造業的論點是可議 的。Oulton(2001)將服務業做為製造業的中間投入,拓展了僅將服務業 視為最終產品的 Baumol 模型,認為即使這些中間投入的服務部門生產力 是停滯的,但生產性服務業的功用仍將提升整體經濟的生產力。而且若再 加上具有生產效率的服務部門,服務業反而可為經濟體帶來更高的產出與 生產力。 中國學者也對於服務業可促進經濟發展的觀點表示認同。華而誠(2001) 認為,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服務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戰略地位,. 政 治 大 服務業至少可帶來推動經濟增長、解決就業問題、加強國際競爭力與可持 立. 中國未來國際競爭力的強弱很大一部分取決於服務業的發展程度。而發展. ‧ 國. 學. 續發展等四個戰略性作用,因此中國應把發展服務業放在優先地位,加速 改革與開放服務業市場。李南(2005)也認為,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是社會. ‧. 經濟發展戰略中的重要組成成份,且服務業發展已超越一國界限,在全球. sit. y. Nat. 產業和市場整合中扮演關鍵角色。因此如何妥善制定中國服務業發展戰略,. er. io. 對於中國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程大中(2004)亦表示,服務業在國民. n. 經濟中的突出作用在於「黏合劑」 功能,加速發展服務業有助於產業整合, a v. i l C n hengchi U 提升國際競爭力,促進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 綜上述可知,大多數學者皆認為服務業與一國經濟成長關係密切。服 務業不僅已成為各國最重要的經濟主體,吸納大多數就業人口,且其連結 各部門生產活動的功能,對於促進一國經濟增長至關重要。此外,隨著資 訊科技的進步與交通的便捷,服務業不再受地域限制,國際間的服務貿易 開始興起。而服務貿易的興起也加速改變全球經貿運作方式,因此諸多學 者開始探討服務貿易與一國經濟發展之關聯。. 17.

(28) 第二節、 服務貿易與經濟成長關係 「服務貿易」 (Trade in Services)的觀念,最早出現於 1972 年 9 月經 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的《高級專家對貿易和有關問題的報告》。而 1974 年美國也在其 貿易法第 301 條款中,首次提及「國際服務貿易」的概念。自此之後,服 務貿易開始受到國際的重視與討論(張磊,2008)。而為了促進服務貿易 自由化,GATT 將服務貿易議題納入 1986 年的烏拉圭回合談判,各國際組 織與學者也開始研究服務貿易與一國經濟成長之關係。. 政 治 大 Spair(1985)運用比較優勢理論,闡述服務貿易自由化對開發中國家 立. 的益處。他認為金融、通訊、運輸與教育等基礎服務部門是一國經濟發展. ‧ 國. 學. 的骨幹,而開發中國家在這些服務部門的發展較為落後,因此應向具有服. ‧. 務業比較優勢的先進國家進口此類基礎服務,以促進自身經濟增長。Spair. y. Nat. 同時表明貿易自由化並非零和遊戲,開發中國家在對外開放服務業的同時,. er. io. sit. 也可要求先進國家降低農工產品的保護,增加貨物貿易交流量,以提升開 發中國家的經濟水平,因此開發中國家不應過度排斥服務貿易自由化。. n. al. C. i n U. v. hen hi Burgess(1990)建立了一個將服務業視為最終產品之中間投入的模型, gc. 探討服務貿易自由化對所有國家經貿發展的影響。他假定服務貿易自由化 會帶來更具效率的服務,使得最終產品的生產過程獲得改善,且因為服務 業是一國基礎產業,整體經濟會因為服務貿易自由化而受益向上成長。模 型的推導結果證明,服務貿易自由化可增加大多數國家的淨福利,實現一 國的「柏瑞圖改善」(Pareto Improvement),提高世界各國福利水準。 Mattoo et al.(2006)研究 57 個國家的 WTO 具體承諾表以及政策法規, 檢視金融和電信部門的開放是否有助於一國經濟成長。在其他變量不變的 情況下,結果發現對外開放金融或電信部門的國家,其經濟成長率平均比 18.

(29) 未開放國家高出 1%;若是金融和電信部門同時對外開放的國家,則經濟 成長率平均可比其他國家高出 1.5%。可見服務貿易的自由化,的確有助於 促進一國經濟增長。 Eschenbach and Hoekman(2006)也研究 20 個轉型經濟體,檢視各國 服務業改革開放政策是否會對經濟成長產生影響。他們使用 1990 年至 2004 年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的數據資料進行迴歸計量分析,結果發現金融、電信和交通運輸 等基礎部門的政策改革與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 政 治 大 國家在 1990 年以後經濟發展表現大相逕庭的重要因素,而此結論也說明 立 呈高度正相關。因此他們認為,服務業改革政策的實施與否,是造成這些. ‧ 國. 學. 服務業的對外開放可吸引更多國內外投資,並促進經濟成長。 OECD(2006)也探討服務業市場開放對於技術轉移和擴散的影響,. ‧. 該份報告認為服務業市場開放是技術擴散的最重要途徑,服務貿易進口國. y. Nat. sit. 可以較低的成本取得新技術,對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至關重要。而服務. a. er. io. 業市場開放所帶來的技術外溢效果,不僅可促進開放部門本身的成長,連. n. iv 其他未開放部門也可獲得利益,所有經濟部門的生產率都獲得提高,因而 l 促進經濟發展。. Ch. n U engchi. 熊春蘭(2000)認為,服務貿易自由化對開發中國家的影響各有利弊。 在經濟效率上,由於外國服務提供者進入市場,使得開發中國家有機會享 有價格低廉且優質的服務,以及進口本國急需且匱乏的生產性服務業,並 透過競爭機制刺激國內發展出具有比較優勢的服務產業,因此在經濟效率 利大於弊。而在經濟安全方面,由於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落後,使得過度 的服務貿易自由化可能會影響開發中國家經濟的獨立性與穩定性,這也是 開發中國家不願貿然開放服務業的原因。作者建議開發中國家應依據自身 19.

(30) 發展目標與經濟承受能力,漸進開放服務業。 部分學者也對服務貿易與中國經濟增長關係進行實證研究。王曉林、 索塞洛(2006)以中國 1985~2004 年的經濟數據,運用共整合模型、向 量誤差修正模型和 Granger 因果關係檢定法,對中國 GDP 與服務貿易進出 口關係進行實證分析,結果發現中國服務貿易進口、出口與 GDP 之間存 在著唯一的長期穩定動態均衡關係。在長期中,服務貿易出口對中國經濟 增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服務貿易進口對 GDP 的效應卻為負;就短期而 言,服務貿易的進出口皆有助於中國經濟增長。另一方面,Granger 因果. 政 治 大 然而中國的經濟增長並非促成服務貿易進口和出口成長的原因。這說明中 立. 關係檢驗結果表明,服務貿易進口和出口皆是促進中國經濟增長的原因,. ‧ 國. 學. 國服務貿易並沒有隨著經濟高速增長而有較快發展,原因主要是服務業為 服務貿易之基礎,而中國在改革開放後製造業成長較快,服務業的發展仍. ‧. 相對緩慢。. y. Nat. sit. 朱華兵、龔江洪(2010)的實證分析也得出相似結果。他們利用中國. a. er. io. 1985~2007 的統計數據,採用共整合模型和向量自我迴歸模型,從短期波. n. iv 動和長期均衡的角度研究服務貿易對中國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結果表明 l. n U engchi 服務貿易出口對中國經濟增長具有持續性拉動作用,中國貨物貿易的「出. Ch. 口驅動」現象同樣存在於服務貿易之中,但效果不強;服務貿易的進口可 以進一步增加服務貿易出口,間接促進經濟成長,然而服務貿易進口對於 經濟增長具有直接的負面影響。而變異數分析的結果表明,服務貿易進出 口對中國經濟增長的波動解釋能力弱,主要是由於中國服務貿易發展水平 仍不夠高,無法帶動中國經濟成長。 莊麗娟、賀梅英(2005)也對 1984~2003 年中國服務業利用 FDI 與 經濟增長關係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證明服務業利用 FDI 是促進中國經濟增 20.

(31) 長的重要原因,而中國利用 FDI 產生的就業效應、技術效應和貿易效應對 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最大。作者認為中國應建構良好的投資環境與制度環 境,逐步擴大服務業的對外開放,確立重點引資行業,以促進經濟發展。 部分學者也研究了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進程,發現中國自 1978 年實 施改革開放以來,在服務業的對外開放上有兩個重要轉捩點。第一個轉捩 點為 1992 年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自此中國 開始加快服務業對外開放的腳步。第二個轉捩點為中國加入 WTO 之後, 在服務業做出大幅開放,並頒布與修正許多法律政策以符合 WTO 規定,. 政 治 大 極開放服務業的決心(姚戰琪,2008;張磊、徐琳,2008;顏偲凡,2010) 。 立 同時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大力鼓勵外商投資服務業,展現出積. ‧ 國. 學. 然而,中國雖然在檯面上強調將大力對外開放服務業,但實際上仍存在一 些限制。顏偲凡(2010)指出,儘管中國服務業在法律規章的字面上與大. ‧. 部分入世承諾相符合,但是在法律以外的障礙仍為數不少。例如審批過程. sit. y. Nat. 不平等、行政效率低落、政府政策干預和參與經濟活動仍扮演吃重角色等. er. io. 等,多少仍存在計劃經濟的影子。靖心慈、侯真真(2006)則引用了美中. n. 貿易全國委員會(The US-China Business Council)的一項調查,說明中國 a v. i l C n U h e n gWTO 在兌現服務業市場開放的承諾上,與 c h i和主要會員國(如美國、歐盟 國家)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因為中國國內規章仍保有許多灰色 空間,不利外國業者進入中國市場。 綜上述可知,大多數學者皆認同服務貿易自由化與服務業市場的開放, 有助於一國經濟增長,惟目前開發中國家仍擔心自身服務業無法與已開發 國家競爭,因此在服務貿易自由化方面多抱持否定態度。而中國雖然在檯 面宣示將大力開放服務業市場,但實際上仍有部分政策限制與障礙有待克 服。而為了瞭解各國服務貿易的開放程度,許多學者紛紛創建不同的研究 方法,本文將於下一節分述之。 21.

(32) 第三節、 服務貿易壁壘的量度 隨著服務貿易的蓬勃發展,各國除了在 1994 年 4 月 15 日簽署《服務 貿易總協定》,將服務貿易正式納入多邊體系之外,許多國家亦積極簽署 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進一步開放國內服務業市場。WTO《2011 年 世界貿易報告》即指出,自 2000 年之後,全球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數量 快速成長,截至 2010 年底為止,全球已生效的優惠貿易協定(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 PTA)共計有 286 個,其中 92 個涵蓋服務貿易協定,比 重將近三分之一。. 政 治 大 在服務貿易日漸興盛和服務貿易協定愈來愈多的情況下,部分學者開 立. 始思考如何度量各國服務貿易的開放程度。目前國際上度量服務貿易壁壘. ‧ 國. 學. 的方法大致可分成頻度工具、數量工具和價格工具三類。這三個工具的基. ‧. 本思路分別是:頻度工具是根據各服務貿易壁壘的性質及其對經濟發展的. y. Nat. 影響程度,分別賦予這些限制不同權重之後,再進行加總計算,由此計算. er. io. sit. 出各國對於服務貿易的限制程度;數量工具和價格工具,則皆是透過計量 模型和計量方法的估算,估計出沒有貿易壁壘下的服務數量或價格,而該. al. n. v i n 估計值與現有服務價格與數量的差距,即是服務貿易壁壘的限制程度。 Ch engchi U. 俞靈燕(2005)對這三種工具進行評析,認為就準確性而言,頻度工 具較為準確。因為部分價格和數量工具亦是使用頻度工具得出的貿易壁壘 數值做為估計標準,且價格和數量工具使用的經驗模型若與現實不符,會 產生很大的錯誤結論。此外,從表 2-1 可看出,價格工具和數量工具大多 適用於分析單一部門,因此不適用於本文研究問題。黃建忠、楊揚(2009) 則認為,價格工具和數量工具得出的研究成果雖然資訊量較為豐富,然而 需要的統計數據和資源亦較多,且不同服務部門之間的可比性差,亦不適 用於所有經濟體。而頻度工具則可分為 Hoekman 指標與澳大利亞團隊的貿 22.

(33) 易限制指數。就準確度而言,貿易限制指數較適用於對特定行業之研究, 而 Hoekman 指標較適用於分析多國家與多部門間的比較。 表 2-1. 服務貿易壁壘數量工具和價格工具相關文獻. 學者. 行業 數量工具 電信 價格工具 電信 銀行 海運 食品分銷 建築工程. Warren(2001) Trewin(2001) Kalirajan 等(2001) Kang(2001) Kalirajan(2000) Nguyen-Hong(2000). 立. 資料來源:俞靈燕(2005). 價格指標 計量經濟模型. 政 治 大. 成本差 銀行存貸款利率差 運輸價格 價格-成本差 價格-成本差. ‧ 國. 學. 綜上述分析,由於本文欲比較中國對各國的開放程度,涉及多國家與. ‧. 多部門間的比較,因此採用頻度工具中的 Hoekman 指標進行分析較為適當。 本文於第一章已解釋過 Hoekman(1995)的研究方法,因此在此節先介紹. y. Nat. io. sit. 同屬頻度工具的貿易限制指數方法,說明本文為何要使用 Hoekman 體系方. er. 法,再回顧當前中國服務貿易壁壘的既有文獻,最後說明為何本文認為採. n. a. v. l C 用 Marchetti and Roy(2008)的研究方法最為適當。 ni 一、. hengchi U. 貿易限制指數方法的回顧. 如前所述,Hoekman(1995)是最早建立服務貿易壁壘度量方法的學 者。而自此方法提出後,不少學者認為不論何種限制措施均賦予相同權重 0.5 分的評分方式過於籠統,且僅以 GATS 具體承諾表做為評斷依據亦過 於簡略,因此嘗試對此方法進行改進或創造出不同的度量方法。如 Hardin and Holmes(1997)將國際對 FDI 的各種限制分為五類,並依限制措施對 經濟的影響程度分別賦予不同權重,建立一套可轉換為關稅等值的 FDI 限 制指標,如表 2-2 所示。而 Hardin and Holmes 研究發現,亞太地區國家對 23.

(34) 於金融和通訊部門的 FDI 限制最為嚴格,在商務、分銷、環境和娛樂服務 的限制則較少。 表 2-2. Hardin and Holmes 建立的 FDI 限制指數. 限制類型 對所有企業外國 禁止外國股份參與 股份限制 外國股份不得超過 50% 外國股份允許超過 50% 對現有企業外國 禁止外國股份參與 股份限制(不含新 外國股份不得超過 50% 設立) 外國股份允許超過 50% 篩選和批准設立 投資者須提出淨經濟效益證明 不違背國家經濟利益即可獲准設立 須通告(事情或事後) 控制和管理限制 所有企業 現有企業(不含新設立) 投入和營運限制 所有企業. 政 治 大. 學. 現有企業(不含新設立). 1.0 0.5 0.25 0.5 0.25 0.125 0.1 0.075 0.05 0.2 0.1 0.2 0.1. sit. y. Nat. 資料來源:Hardin and Holmes(1997). ‧. ‧ 國. 立. 權重. er. io. 此外,Mattoo(1998)也改良 Hoekman(1995)的研究方法,度量非. n. a 洲、歐洲、亞洲和拉丁美洲成員國的金融部門自由化指數。Mattoo 依照美 iv. l C n U h 國金融部門統計數據和自身主觀判斷,分別在銀行和保險部門賦予「跨境 engchi 交付」 、 「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不同之權重,如表 2-3 所列示。另外, 在限制類型的權重上,Mattoo 在「商業存在」設計更精細的權重,以求結 果更加準確,如表 2-4 所示。 Hardin and Holmes(1997)和 Mattoo(1998)使用的研究方法如同大 部分澳大利亞團隊,被歸類為貿易限制指數。其他澳大利亞團隊的研究成 果與方法如表 2-5 所整理。. 24.

(35) 表 2-3 行業 保險 銀行. Mattoo 建立的金融部門自由化指標. 行業部門 壽險 非壽險 存款 放款. 跨境交付 0.12 0.2 0.12 0.2. 境外消費 0.03 0.05 0.03 0.05. 商業存在 0.85 0.75 0.85 0.75. 資料來源:Mattoo(1998) 表 2-4. Mattoo 建立的商業存在限制權重. 限制類型 不允許新企業進入 新進入企業須取得執照 要求外資股權低於 50% 允許外資股權高於 50% 以法律形式限制商業存在方式設立 其他較小的限制. 政 治 大. 學. ‧ 國. 立. 權重 0.1 0.25 0.5 0.75 0.75 0.75. 資料來源:Mattoo(1998). ‧. io. n. al. 行業 電信 銀行. Ch. engchi. McGuire(2001). 海運. Kalirajan(2000). 分銷. Nguyen-Hong(2000). 專業服務. 資料來源:本文整理自俞靈燕(2005) 25. 主要數據庫來源 國際電信聯盟的調查 GATS 具體承諾表 vWTO i 貿易政策評述 U n APEC 單邊行動計畫 GATS 具體承諾表 WTO 問卷調查 WTO 貿易政策評述 GATS 具體承諾表 WTO 貿易政策評述 OECD 出版物 貿易報告數據庫 OECD 影響專業服務的 措施目錄 WTO 問卷調查 APEC 專業服務指南. sit. Nat. 學者 Warren(2001) McGuire and Schuele (2001). y. 澳大利亞研究小組建構的服務貿易壁壘頻度工具. er. 表 2-5.

(36) 由上述可知,貿易限制指數和 Hoekman 指標的最大差別在於, Hoekman 指標只使用各國 GATS 具體承諾表做為判斷依據,而澳大利亞團 隊使用的貿易限制指數則透過多種途徑取得判別依據,包括各國相關法律、 法規和政策,以及國際組織、行業協會和政府研究報告等等。因此以訊息 含量而言,貿易限制指數大於 Hoekman 指標。另外也可發現,貿易限制指 數通常是針對單一部門行業給予更細膩的分類指標,因此較適用於研究特 定部門。由於本文欲研究中國對各雙邊國家的整體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涉 及多部門以及多國家,因此採取 Hoekman 指標較為合適。此外,貿易限制. 政 治 大 重判斷的不同,即會大幅影響研究結果,因此在研究方法上相對主觀, 立 指數需要依賴研究者的主觀判斷來賦予各變項不同權重,不同研究者對權. Hoekman 指標則相對客觀。綜上諸多因素,本文選擇使用 Hoekman 指標. ‧ 國. 學. 來分析本文研究問題。. ‧. 二、. 多邊與雙邊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的比較-延伸 Hoekman 方法. y. Nat. sit. Hoekman(1995)的研究方法是將所有「部分限制」承諾不論限制程. a. er. io. 度如何一律給予分值 0.5 分,然而隨著國際上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愈. n. iv 來愈多,各國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內容皆有不同程度的開放。在這些承諾 l. n U engchi 中,有些承諾會與多邊 GATS 內容重覆,有些則有更進一步深化,有些則. Ch. 是新增原先在 GATS 並未承諾的部門。在上述情形之下,若要繼續使用 Hoekman(1995)的研究方法來量化各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壁壘顯然已不 足夠,因此陸續有學者在 Hoekman(1995)的分析基礎上進行改進,從雙 邊與區域層面分析服務貿易壁壘。 在這些方法當中,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兩個研究方法。Fink and Molinuevo(2007)為研究東亞地區 25 個 FTA 的服務貿易實際開放程度, 在部門分類基礎上沿用 Hoekman(1995)的分類方法,對於各協定中的 154 26.

(37) 個分部門(排除第 12 大部門,第 12 大部門僅有 1 個其他分部門),總計 616 個「開放/限制因子」進行分析。他們將各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 承諾分為四大類。第一類,締約方在 GATS 已對該服務部門做出承諾,但 並未在 FTA 給予更多優惠,即與 GATS 開放承諾相同者(GATS Only); 第二類,締約方在 GATS 已對該服務部門做出承諾,並在 FTA 對該部門做 出進一步承諾,即「深化承諾」(FTA Improvements);第三類,締約方在 GATS 中未對該部門做出承諾,但在 FTA 對該部門做出新的優惠承諾,即 「擴展承諾」 (FTA New Sectors) ;第四類,締約方在 GATS 及 FTA 均未對. 政 治 大 類別在各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的比重,依照各協定「深化承諾」和「擴 立 此服務部門做出開放承諾(Unbound)。Fink and Molinuevo 計算上述四個. 展承諾」之多寡,判斷各協定的優惠程度,如圖 2-1 範例所示。他們並進. ‧ 國. 學. 一步將前三類承諾分類為「部分限制」和「沒有限制」,同時分析各協定. ‧. 11 大部門的開放情形。. sit. y. Nat. Fink and Molinuevo 研究結果發現,經濟發展水準愈高的國家,愈不. a. er. io. 吝於在雙邊和區域服貿易協定給予更高的優惠承諾,其他研究發現如下。. iv 東亞各國在 FTAl 的優惠承諾不限於任何部門,於 11 大部門皆做 n. 1.. n U engchi 出一定程度的改善。建築和旅遊部門有超過 40%的分部門和服務. Ch. 提供方式獲得優惠承諾,開放程度最大;娛樂、商業、通訊和教 育部門的優惠程度次之,新增加 30~40%的優惠承諾;環境、健康、 運輸及金融部門的開放程度相對最小,僅新增加 20~30%的優惠承 諾。由此可見,在國際服務貿易較為敏感的部門,在 FTA 中的開 放程度依然偏低。 2.. 在 FTA 新增加的優惠承諾中,帶有「部分限制」的承諾數量仍遠 高於「沒有限制」承諾。 27.

(38) 3.. 在服務提供方式上,以「自然人流動」新增 40%的優惠程度為最 多,「商業存在」32%次之,「境外消費」25%,「跨境交付」23% 最少。然而 Fink and Molinuevo 特別提醒,實際上各國在「自然人 流動」所給予的優惠程度非常小,只是由於開放部門數量最多, 因此產生開放程度最大的誤解。在「沒有限制」的優惠承諾上, 「跨 境交付」增加 10%,「境外消費」增加 12%,「商業存在」增加幅 度小於 1%,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自然人流動」上給予完全開 放承諾。. 立. 商業服務 通信服務. 政 治 大. ‧ 國. 學. 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 分銷服務. ‧. GATS 部分限制. 教育服務. GATS 沒有限制 FTA 深化承諾 部分限制. y. Nat. 環境服務. sit. FTA 深化承諾 沒有限制. 金融服務. FTA 擴展承諾 部分限制. n. al. er. io. 健康與社會服務 旅遊及旅遊相關服務 娛樂文化運動服務. Ch. engchi U. v ni. FTA 擴展承諾 沒有限制. 運輸服務 0.00% 20.00% 40.00% 60.00% 80.00%100.00%. 圖 2-1. Fink and Molinuevo 研究方法範例. 資料來源:本文依 Fink and Molinuevo(2007)研究方法自行整理. Fink and Molinuevo(2007)的方法雖可度量各服務貿易協定的優惠程 度,但有一個明顯缺陷,即此方法對於 FTA 的「深化承諾」,沒有依照承 諾改善程度多寡而給予不同權重。例如 A 國在 GATS 明列銀行部門外資持 28.

(39) 股上限為 25%,與 B 國簽署的 FTA 將上限改為 40%,與 C 國簽署的 FTA 將銀行部門外資持股上限提高至 90%,兩者承諾改善程度差異極大,然而 在 Fink and Molinuevo(2007)的研究方法中,通通歸類為「深化承諾」, 無法依承諾改善程度進行區別,是此方法的缺陷之一。 Marchetti and Roy(2008)的研究方法對於此缺陷進行改善。他們將 各國在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的「深化承諾」,依照承諾改善程度的不 同,分別賦予 0.75、0.875、0.937 和 1 分等不同分值,並只將「跨境交付」 和「商業存在」納入計算範圍,來比較 37 個國家在 GATS 承諾、杜哈回. 政 治 大 的平均開放程度為 27%,加上杜哈回合的修正回應清單之後,平均開放程 立. 合新承諾以及 PTA 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研究結果發現,各國在 GATS. ‧ 國. 學. 度上升至 34%,而再加上各國於 PTA 所給予的開放承諾之後,平均開放程 度遽增至 63%(此處 PTA 是以各國開放程度最高的 PTA 做為代表),是. ‧. GATS 的兩倍之多。從此研究成果可看出,大多數國家較願意在 PTA 互相. sit. y. Nat. 給予更高的優惠承諾,而不願在多邊做太多開放。Marchetti and Roy(2008). er. io. 認為這種情形對於 WTO 促進多邊服務貿易自由化形成阻礙,WTO 必須想. n. 辦法透過法制化或是一些限制措施,拉近各國在多邊和雙邊的承諾差距。 a v 三、. i l C n hengchi U 中國服務貿易壁壘的研究. 本文檢視研究中國服務貿易壁壘的既有文獻,發現大多數文獻僅研究 單一或數個服務貿易協定,缺少對所有協定的全盤比較與分析,且中國與 臺灣學者仍較偏好使用 Hoekman(1995)的研究方法,較少採用新的研究 方法進行研究。以下回顧研究中國服務貿易壁壘的既有文獻。 (一) 研究範圍納入多個服務貿易協定的文獻 上述 Fink and Molinuevo(2007)和 Marchetti and Roy(2008)這兩篇 文獻,皆有提及中國服務貿易壁壘的開放程度。然而這兩篇文獻涵蓋的研 29.

(40) 究對象眾多,因此並未以中國做為分析焦點,而且納入分析的雙邊協定也 較少。如 Fink and Molinuevo(2007)僅將中港 CEPA、中澳 CEPA 和〈中 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定〉(簡稱「中國-東協」)等三個協定納 入分析,而 Marchetti and Roy(2008)也僅以中港 CEPA 和中澳 CEPA 做 為評斷標準。Roy(2012)使用與 Marchetti and Roy(2008)相同的研究方 法,再次對於 53 個國家的服務貿易壁壘進行分析。此次 Roy(2012)對中 國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的分析就較為完整,幾乎涵蓋中國至今所簽署 的所有服務貿易協定,僅〈中國-哥斯大黎加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定〉. 政 治 大 分析,因此並未深入比較中國各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協定之差異,也並未 立 未納入分析範圍。然而,由於 Roy 是針對 53 個國家的整體開放程度進行. 探討中國各大部門的開放情形。. ‧ 國. 學. 至於臺灣學者和中國學者方面,靖心慈(2007)觀察中國多邊與雙邊. ‧. 服務貿易協定的開放承諾,結果發現中國在多邊開放 155 項分部門中的 88. sit. y. Nat. 項,占全部項目的 57%。同時作者也比較中港 CEPA、中澳 CEPA 和「中. er. io. 國-東協」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優惠程度,結果發現中港 CEPA、中澳 CEPA. n. 和「中國-東協」各有a85、82 和 20 個服務子行業超過中國在 GATS 的開 v. i l C n 放承諾。另外他也發現,港澳hCEPA e n g的優惠承諾大多集中在專業、電腦、 chi U 電信、建築、分銷、金融、觀光、旅遊與運輸服務業,而「中國-東協」 則分布在電腦、不動產、其他商業、環境與運輸服務業,只有在電腦和運 輸服務業雷同,其餘優惠部門很少重疊,顯示中國對不同國家和地區,在 開放程度上有所不同。 周念利等(2011)借鑒 Fink and Molinuevo(2007)的研究方法,比較 中國至今簽署的所有服務貿易協定,結果發現〈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 區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最高。中國給予巴基斯坦的「深化承諾」數量 為 13 個, 「擴展承諾」為 12 個,除了中港 CEPA 和中澳 CEPA 之外,皆較 30.

數據

表 1-2    Marchetti and Roy 對服務貿易協定承諾之評分標準
表 2-2        Hardin and Holmes  建立的 FDI 限制指數
圖 2-1          Fink and Molinuevo 研究方法範例  資料來源:本文依 Fink and Molinuevo(2007)研究方法自行整理
圖 5-1    中國各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比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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