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
第三節、 中國服務業區域與雙邊開放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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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中國服務業區域與雙邊開放戰略
中國不僅在多邊積極開放服務業市場,在區域與雙邊層面同樣也積極 尋求合作與交流。經過相關文獻與政策分析,本文認為中國服務業主要透 過兩種途徑實現區域與雙邊的對外開放。第一種途徑為透過雙邊服務貿易 協定的簽署,以法制化協議實現雙邊與區域的開放。第二種途徑為透過原 有多邊管道,與其他雙邊國家進行深化合作與交流,且對象主要為已開發 國家。以下分別由此兩種途徑論述。
一、 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
本文觀察各期五年計劃後發現,中國於 1996 年的「九五計劃」即意識 到雙邊經貿合作的重要性。在「九五計劃」中,中國表示將「積極參與全 球多邊貿易體系,同時發展雙邊和多邊貿易,相互促進,實現市場多元化」。 此外,中國亦明確指出要「加強“南南合作”,推進與發展中國家雙邊關 係和經貿合作的發展」。而在後續的五年計劃,中國也不斷重複類似的戰 略方向,強調將與開發中國家加強雙邊經貿合作。
另一方面,2007 年,中國領導人胡錦濤總書記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 會上,明確指出中國要「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加強雙邊多邊經貿合作」,
此為中國官方首次提出自由貿易區戰略。除此之外,2009 年中國國務院總 理溫家寶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提到要「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商 務部新聞辦公室,2009 年 5 月 13 日),可見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已成為中 國加強雙邊經貿合作的重要方針。
由於中國非常重視與開發中國家的往來,因而此項戰略方針也反映在 FTA 的簽署上。截至 2012 年 10 月為止,中國已與東協、新加坡、智利、
紐西蘭、巴基斯坦、哥斯大黎加、秘魯等國簽署 FTA,對象大多為開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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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此外,中國亦於 2003 年與香港和澳門簽署 CEPA,與臺灣簽署 ECFA,
以及在 2001 年簽署〈曼谷協定〉(2005 年更名為〈亞太貿易協定〉)。而在 上述 FTA 中,除了〈亞太貿易協定〉之外,其餘 FTA 皆包含服務貿易協 定,可見中國相當重視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
除了原有雙邊服務貿易承諾之外,中國也在部分已簽署之協定新增更 多優惠承諾。如中國和香港、澳門在 2003 年簽署完 CEPA 之後,截至 2012 年 10 月為止,雙方已新增九個補充協議之多。另一方面,2011 年 7 月,
中國和新加坡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 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2011 年 11 月,中國和東協再度簽署《關於實 施中國-東協自貿區〈服務貿易協議〉第二批具體承諾的議定書》,皆在 服務貿易領域做出進一步的優惠承諾。本文整理中國與各國(地區)簽署 貨物貿易協定和服務貿易協定的日期於表 3-5。
從表 3-5 也可發現一個現象,早期中國簽署 FTA 習慣先簽署貨物貿易 協定,隔了數年之後才簽署服務貿易協定,如中國與東協、巴基斯坦和智 利所簽署的 FTA。而此現象在 2008 年之後已有轉變,中國與紐西蘭、新 加坡、秘魯及哥斯大黎加等國簽署的 FTA,皆是同時完成貨物和服務貿易 協定的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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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ta.mofcom.gov.cn/index.shtml 。
雖然透過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中國可給予上述國家和地區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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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副部長易小准(2007)在談論中國選擇 FTA 談判夥伴時,
提出以下四個標準:第一,雙方政治和外交關係良好;第二,雙方產業和 進出口商品結構互補性較強,實現自由貿易不會衝擊到中國相關民生產業;
第三,對方具有一定市場規模及貿易輻射作用;第四,雙方均具有建立自 由貿易區的共同意識。
在上述四項標準之中,中國並未將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與服務貿 易的發展納入其中。此外,本文檢視許多相關文獻也發現,大多數學者在 評析中國選擇 FTA 對象國家的考量因素上,亦沒有將簽署服務貿易協定列 入其中。大多數學者皆認為,國際政治與外交關係、地理位置、能源供應、
經濟體大小和跳板效應為中國選擇 FTA 夥伴的主要原因。本文將部分學者 的看法整理於表 3-6。
經由上述分析,本文認為儘管中國透過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可促 進服務業對外開放,但由於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基礎是建立於 FTA 之 上,而中國簽署 FTA 的主要重點並非在於對外開放服務業,因此在實質上 無法完善達到促進雙邊服務貿易發展之意圖。此外,中國簽署 FTA 的對象 國家大多為開發中國家,本身服務業並不發達,因此部分雙邊服務貿易協 定的簽署對於促進中國服務業的發展助益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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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enry Gao(2009)、劉李峰、武拉平(2006)、邱秋瑩(2011)、
黃子庭(2011)、許峻賓(2012)
二、 利用原有多邊管道加強與已開發國家的雙邊合作
據本文觀察,中國自 2007 年「十七大」提出「自由貿易區戰略」之 後,也開始加強推廣雙邊與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自 2007 年開始,中國 商務部每年皆提出關於服務貿易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劃中國服務貿易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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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方向。而中國商務部也於此類指導意見中,指示需要加強國際合作交流 的主要對象國家,相關內容如下:
2007 年,中國推出〈商務部關於加強服務貿易工作的指導意見〉,指示 各部會要「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好中國和歐盟在服務貿易領域 的司級定期聯繫機制。加強中美、中歐在服務貿易統計方面的合作」。
2008 年,中國頒布〈商務部關於 2008 年服務貿易工作的意見〉,指示 要加強服務貿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包括「與美國、英國、日本等重 點國家的服務貿易管理機構建立聯繫,組織好中國與歐盟在服務貿易 領域的司級定期聯繫機制的相關工作,促進雙方企業交流合作」。另一 方面,中國也表示將「深化內地與香港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充分 利用香港的優勢,提升內地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
2009 年,中國在〈商務部關於做好 2009 年服務貿易工作的指導意見〉
中指出,「商務部將與重點國家的服務貿易管理機構建立聯繫,組織中 國與歐盟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司級定期聯繫機制的相關工作,促進雙方 企業交流合作。深化內地與香港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充分利用香 港的優勢,提升內地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
2010 年,中國發布《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 年服務貿易工作要 點〉的通知》,在國際交流部分主要強調「加強與國際組織和主要國家 的服務貿易統計交流,深化中國和德國統計工作組有關工作」。
2011 年,中國頒布《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 年服務貿易工作要 點〉的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拓展服務貿易交流與合作渠道,包括「完 善和深化中歐、中韓、中德、中英等服務貿易促進雙邊合作機制,舉 辦中德服務業工作組第二次會議。研究建立與美國、日本等服務貿易 發達國家的交流與合作機制。進一步深化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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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補 充協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等框架下的服務貿易交流與合 作。加強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等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內部的服務貿易交 流」。
2012 年,中國推出的〈服務貿易發展“十二五”規劃〉也指出,中國 要「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協定加強與有關國家,特別是東協等新興市場 國家開展雙向服務貿易交流與合作,深化內地與港澳、大陸與台灣服 務貿易領域的合作」。
另一方面,2011 年中國商務部綜合司發布〈中國服務貿易狀況〉,內 文指出 2010 年香港不僅為中國最大服務貿易夥伴,同時也是中國最大的 服務出口目的地、進口來源地和順差來源地。此外,中國與香港的雙邊服 務貿易額仍在快速成長當中,2010 年中國對香港出口額增長 59.7%,進口 額增長 28.4%,進出口總額增長 46.7%,可見中國的確大力落實與香港服 務業合作交流之戰略。另外,2010 年中國前五大服務貿易夥伴依序為香港、
歐盟、美國、日本和東協,中國與上述貿易夥伴實現的貿易額占中國服務 貿易進出口總額的 61%,可見中國服務貿易往來對象高度集中於先進國家 和地區。除了上述國家皆為經貿大國,貿易引力效應導致雙邊服務貿易量 遠高於其他國家之外,可能亦與中國在戰略面特意加強和已開發國家服務 貿易交流有關。
綜上述分析,本文認為中國在區域和雙邊服務業的開放主要有兩大戰 略。第一,利用已簽署之區域和雙邊服務貿易協定加強雙方合作,特別是 利用與東協、新加坡、香港、澳門和臺灣所簽署的雙邊服務貿易協定,促 進中國自身服務業的發展。其中香港服務業發展成熟且具地利之便,更是 中國欲加強合作交流的對象。第二,利用原有多邊管道,加強與美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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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南韓和歐盟等先進國家進行服務貿易交流。由此兩大戰略可觀察出,
中國強調加強合作的對象大多為已開發國家和地區,而開發中國家和紐西 蘭、巴基斯坦、哥斯大黎加及秘魯等雙邊國家,中國則皆未在相關政策中 特別提及。因此,本文認為在雙邊服務貿易方面,中國仍較希望與先進國 家進行合作交流,學習先進國家成熟的發展經驗與經營方式,以促進自身 服務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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