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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台中地區豬隻畜產改良之發展(1897-1945)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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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日治時期台中地區猪隻畜產改良之發展(1897-194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指導教授:戴寶村 博士 研究生:陳明達.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v.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 i Un. v.

(3) 摘要 豬隻是傳統農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家畜,舉凡肉食、農耕所需之肥料供應乃 至於宗教祭祀均扮演重要角色。台灣的平埔族群原已有飼豬之傳統,隨著漢人移 民的到來與人民之交流,漢人引進的華南種豬漸成本島品種主流。來自於原鄉的 育種與飼養技術也隨之擴展,傳統的相畜方法包含了對於骨骼與肢體發育評判等 等與現代育種學共通的科學原則。但其中較受品種限制的毛色、腳色等判準固然 有其飼養品種的適用性,但隨著文化與思想的根深蒂固,在遭逢新品種推廣時便 會成為一種阻力,甚至被指稱為迷信。而在飼養管理方面,農家或有所謂豬圈的 專屬飼養空間,但也多有四處遊蕩與人畜共處一室等情形,此不僅衛生不佳且易 散播傳染病。 清代的台灣,官府對於畜產的改良與家畜衛生並無措意,日治時期所引進的 農業改良與家畜衛生系統將農家的家畜飼養納入了國家管理的範疇並且運用了 西方科學,令品種、育種、飼養管理到衛生醫療上都呈現不同以往的風貌。總督 府在台灣進行的農業乃至於畜產改良至為廣泛,由於台中地區為目前史料保存最 豐富與完整者,故本文選定台中地區為研究範圍,探討日治時期豬隻畜產改良與 家畜衛生之發展。 日本領台後,本島的農業改良遵循著日本本土明治維新以來的調查、研究試 驗、推廣的路徑,並配合行政與警察單位推動其事業。由於衛生與疾病有礙推動 改良與保護既有成果,1896 年(明治 29 年)便藉由暫時沿用母國法規的方式來 推動獸疫預防工作,為台灣獸疫預防的濫觴。其後頒訂的〈台灣獸疫予防規則〉 則正式確立了台灣家畜衛生系統的基礎,除對於法定獸疫規定,同時對於警察與 行政單位之執行、獸疫之實務處理均建立起一套基本方法。醫藥上不僅引進近代 西方科技的疫苗與血清等,同時也藉由法規將傳統獸醫排除於外。而日治台灣兩 大代表獸疫牛疫、豬瘟的防治亦在此大架構下進行;豬瘟因對社會的衝擊較小, 直到昭和年間方有總督府的先期小區域試驗與 1934 年(昭和 9 年)台中州的防 治計劃。豬瘟終整個日治時期均未消滅,其問題主要在於當時的醫藥科技不足以 完全解決問題,防疫時程與投入資源則在其次。除了疾病之外,總督府對於屠宰 場、屠畜、肉品販賣等等肉品衛生事項亦設置相關法規,在空間的限制、人員的 資格審核與登記制度下,確保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在豬隻的品種改良方面,其技術的擬定主要透過總督府的研究機構如農業試 驗場等進行研究試驗後確立方向並向下推廣。除品種外,尚有飼養空間、飼料兩 個重點,品種的改良係以盤克夏種與在來種豬生產的雜種豬為主要目標,此有賴 獎勵制度與嚴格的種源控制併行;飼養空間與飼料主要受到蓬萊米作成功下的多 肥農業之互相帶動。 不只台中地區,整個日治時期台灣西部主要農業區域的豬隻改良都在總督府 的政策下有著相同的定向發展。亦即由在來種豬隻轉變為土洋雜種佔絕對多數。 但比起他地,台中早在總督府推動第二期計畫(普及盤克夏豬)前便已土洋易位,.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i. i Un. v.

(4) 可說是成效卓著。台中初期推廣盤克夏豬時因農民傳統相畜觀念衝突與該種豬隻 抗病力差的經濟因素而一時中挫,然而透過鍥而不捨的努力與技術能夠創造價值 兩大要因,台中地區獲得此項成果。不過,改良成果雖然輝煌,以生產級進種為 大宗的改良方式卻面臨了雜種豬至多只能利用至第二代雜種的問題,為此日治後 期總督府始展開品種固定之研究並在戰爭時期推廣,顯示殖民地農業改良與科學 具實用導向與根基不深的特點。 台中的豬隻改良在漫長的歷程中曾因各種短期性、結構性因素與政策改變而 有頓挫。其一如員林、北斗等地芭蕉業衰微;其二為蔗作、甘藷間的耕地競爭與 台北市場運銷商問題;其三則是豬瘟防治計劃推動後的數量降低。 關鍵字:豬隻、改良、在來種、盤克夏、雜種、豬瘟.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v. i Un. v.

(5)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二章. 傳統農業生活中的猪隻............................................................. 7. 第一節 豬隻與農村生活.......................................................................................... 7 第二節 豬隻的飼養..................................................................................................16 第三節 養豬的慣行習俗.........................................................................................19 小結.............................................................................................................................27. 第三章. 畜產改良的推動................................ ............................................29. 第一節 日本近代的農業技術與農業行政發展.......................... ........................29 第二節 畜產相關機構與家畜衛生系統之建立.................................................. 33 小結............................................................................................................................ 51. 科學化的猪隻畜養........................................................................52. ‧ 國. 學. 第四章. 立. 政 治 大. ‧. 第一節 科學化育種與土洋易位............................................................................52 第二節 飼育技術的改良.........................................................................................82 第三節 健康衛生與傳染病防治........................................... ................................91 第四節 改良成效之檢討.........................................................................................98 小結.......................................................................................................................... 103. io. sit. y. Nat. 結論........................................................................................................105. er. 第五章. al. n. iv n C hengchi U 參考書目......................................................................................................................109 附錄......................................................................................................... .......................116. v.

(6) 表次 1897 年至 1905 年台灣輸入豬隻傳染病統計............................................47 血清製造所各種製品生產起始時間................................................ .......... 48 總督府交付各地種豬改良補助金統計(1908 年至 1917 年).............. 57 台中地區豬隻改良前期(1910 年至 1919 年)屠殺豬隻與體重統計. 65 台中地區猪隻改良初期(1909 年至 1915 年)相關作物面積與產量. 65 台中地區 1912 年至 1914 年現存豬隻品種數量....................................... .66 台中地區 1912 年至 1914 年各種豬每年生產數量.................................... 67 1925 年(大正 14 年)台灣西部盤克夏普及表......................................... 74 1930 年(昭和 5 年)台灣西部盤克夏普及表........................................... 74 台中地區 1920 年至 1941 年在來種豬隻統計........................................... 76 台中地區 1920 年至 1941 年洋種豬隻統計............................... ................ 77 台中地區 1920 年至 1941 年雜種豬隻統計................................................ 78 台中地區 1920 年至 1941 年各豬種統計.......................................... ............79 小野新市試驗飼料成本與效率..................................................................... 83 台中地區 1920 年至 1935 年豬瘟發生表......................................................94 台中地區 1926 年至 1939 年農業戶口數.......................................................99 台中地區 1926 年至 1934 年豬隻飼養戶數.................................................10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io. sit. y. Nat. n. al. er. 表 3-1 表 3-2 表 4-1 表 4-2 表 4-3 表 4-4 表 4-5 表 4-6 表 4-7 表 4-8 表 4-9 表 4-10 表 4-11 表 4-12 表 4-13 表 4-14 表 4-15. Ch. engchi. vi. i Un. v.

(7) 圖次 圖 2-1 台灣傳統農家住宅空間配置........................................................................11 圖 2-2 牽豬哥..............................................................................................................18 圖 2-3 六畜相法中的各式豬隻................................................................................ 22 圖 2-4 豬隻用符之ㄧ................................................................................................. 25 圖 2-5 豬隻用符之二................................................................................................. 26 圖 3-1 總督府中央研究所本部組織架構............................................................... 36 圖 3-2 總督府中央研究所下轄各支所架構...........................................................37 圖 3-3 獸疫調查甲號表(島內部份).....................................................................41 圖 3-4 獸疫調查乙號表(境外輸入).....................................................................42 圖 4-1 台南廰之種付臺帳.........................................................................................55 圖 4-2 1915 年台中豬隻改良計畫種豬基地配置圖...............................................60 圖 4-3 1917 年(大正 6 年)台中種豬配置圖.......................................................68 圖 4-4 1918 年(大正 7 年)台中種豬配置圖.......................................................69 圖 4-5 1919 年(大正 8 年)台中種豬配置圖.......................................................70 圖 4-6 1920 年(大正 9 年)台中種豬配置圖.......................................................71 圖 4-7 1921 年(大正 10 年)台中種豬配置圖.....................................................72 圖 4-8 台中地區 1920 年至 1941 年閹豬數量趨勢.................................................81 圖 4-9 改良豬舍設計圖.............................................................................................87 圖 4-10 改良豬舍設計圖.............................................................................................88 圖 4-11 1923 年(大正 12 年)台中市區禁止養豬區域......................................90 圖 4-12 台中地區 1920 年至 1935 年每年豬瘟新患豬隻發展趨勢....................95 圖 4-13 1926 年台中地區農業戶口例....................................................................101 圖 4-14 1926 年台中地區養豬戶口比例...................................................................101 圖 4-15 日治時期豬隻運銷型態...............................................................................10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 i Un. v.

(8) 第一章. 緒論. 家禽與家畜乃是人類重要的動物性蛋白質來源,而對於荷治迄日治時期仍以 務農為主要職業的台灣社會而言,飼養禽畜亦是一重要的家庭副業。除了牛作為 動力來源外,雞蛋、豬隻的出售也是也作為農家的重要收入之一。在禽畜當中, 豬是僅次於牛的重要動物,不僅作為主要的肉食種類與厩肥來源,幾乎所有農家 均有養豬的事實也讓豬隻成為台灣社會中無法被忽視的動物。 無論是否為自家食用或以出售為目的而飼養,在扣除經濟意義後,對於農家 飼養型態、日常生活的空間如何分配,乃至於在習俗上的意義為何?頗值得探 討。尤其在日本領台後,對台灣農業技術多有改良之下,引進了新式的畜牧與獸 醫科技,此對既有的品種、飼養管理乃至於動物防疫出現何種衝擊?乃是亟須釐 清的。而在全台各地當中,台中地區為現存史料最為完整者,故筆者在此以台中 地區的豬隻畜產改良與其中包含的相關問題為場域,探討其變革。 台灣傳統的農業係透過飼養家畜糞便作為肥料、燃料,後又生產為糧食或飼 料作物,餵養人畜而達成自然資源之循環。對於農業型態的經營方式,曾品滄在 其博士論文〈清代臺灣漢人的農業生產與食物消費〉 1中有所討論。曾氏以奧田.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彧所劃分的旱地、水田以及山地形農作型態入手討論清代台灣的農作與食物生 產。作者所討論的主要限於農作物方面,對於動物性食物的禽畜討論僅如蜻蜓點 水般帶過,同時所論者也僅限於飼養的管理。曾氏的研究指出了自荷治時期以來 漢人畜養禽畜多在住宅周邊採簡單的圍欄拘束或放飼,其次則為禽畜飼養乃是利 用剩餘人力以及的副業經營型態。 曾品滄〈物競與人擇-荷治與明鄭時期台灣的農業發展與環境改造〉2 論述 台灣南部的農業型態與生態環境自兩時期漢人之開墾而被改造為適於旱田之環 境。作者檢討了荷蘭、明鄭各自對單一作物型態(荷蘭為單一化的甘蔗、藍靛) 與集約耕作但多元的作物型態(明鄭)兩種開墾方式之成效,勾勒出兩代以來此 一農業環境變遷的關鍵。作者的另一重點即指出選擇環境適應力強之作物和禽畜 對開墾成敗具關鍵影響。文中確實地指出自荷治時期以來台灣漢人農家即自華南 原鄉引入豬、雞等飼養,此揭示了日治時期已適應本地風土之「在來種」的契機。 不過,作者至此對於禽畜雖未有更進一步探討,但已點出禽畜育種上人擇的重要 性。即必須擁有優良性能者方能繁殖,但此種相畜的技術有其適用品種的侷限, 3 相對地,可能也有區域限制。. n. er. io. sit. y. Nat. al. 1. Ch. engchi. i Un. v. 曾品滄, 〈清代臺灣漢人的農業生產與食物消費〉 , (台北: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2006 年)。 2 曾品滄〈物競與人擇-荷治與明鄭時期台灣的農業發展與環境改造〉 ,《國史館學術集刊》第 14 卷,2007 年 12 月,頁 1~37。 3 此以日治時期推廣洋種諸如盤克夏、中約克夏種因外形特徵而曾遭遇推廣困難為明顯例子,參 看,不着撰人〈豚に關する迷信〉, 《台灣獸醫畜產會報》,第 6 期,1908 年 1 月,頁 11~12。.

(9) 中國學者周邦君〈鄉土技術、經濟與社會:清代四川「三農」問題研究〉 4 對農業技術的區域特質有所論述。周氏以三農-即農村、農民、農業角度入手探 討清代四川盆地的人口以及農業技術、社會發展等。本書可以見到,作者所探討 的層面雖略嫌廣大,即交通、移民、社會組織、農業技術、作物與禽畜均有所觸 及,但综和史料的敘述多而少探討各別農業技術變遷等細部問題。周氏的研究雖 較接近於區域研究,但由該著第五章〈農業技術與生產水平〉所分析之清代四川 代表性農書張宗法《三農紀》則揭示了農具、作物、牲畜必受限於當地特殊風土 與品種的趨向,同時這些地域性的知識與技術也非放諸四海皆準。又如以《大武 經》 5(牛經大全)為例,該書乃是流傳於湖南省常德縣一帶的傳統獸醫書,至 1982 年才為學界發現並整理出版。豬的方面,如《豬經大全》 6乃是流傳於貴州 省內的豬病典籍。這些資料的流通顯然並不及於各地,這也許表明了農業技術在 傳播或適用範圍的區域限制。 對於筆者所欲探討的豬隻而言,在清代與日治時期一般人民多數飼養華南種 豬,該豬種乃是由廣東或福建引進在一般農家飼養。固然飼養的管理、飼料內容 將受到本地條件的限制制可能與原產地不同,但思考如何「相豬」這樣一個育種 技術的問題便有其意義。日治初期尚在台灣地區流傳的歌仔冊《六畜相法》 7當.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中對豬的描述很明顯的為華南地區的華南種豬,而這也是台灣漢人所普遍飼養的 豬種。在面對官方主導的品種改良時,這些固有的技術與風俗產生了什麼樣的影 響? 松浦章《清代台灣海運發展史》 8當中闢有專章討論清代以迄日治時期自中 國輸入豬隻之概況。作者指出,豬肉乃是台灣民眾最嗜好之肉品,同時 1910 年 (明治 43 年)之前,台灣的豬隻產量多不足以供應本地所需,必須由福建泉州 與浙江溫州等地輸入。這些輸入的豬隻常有帶病者,更甚者有將病死豬肉作為醃 肉而進口至台灣的情形。再者,松浦氏對於養豬改良之發展雖甚簡略,但亦指出 1934 年(昭和九年)後養豬改良之質量已足,之後應以普及優良品種與豬瘟之 防疫為重點。 那麼,在日治時期的畜產改良如何所進行呢?李力庸《日治時期台中地區的 農會與米作》 9。李氏在本著中依序討論米作與農會發展、農會組織運作、台中 地區的米作改良、農業科學化的推動、稻米商品化及流通等幾個主要問題。作者 雖以稻米的改良為例,且範圍僅限日治時期的台中州範圍,但對於揭示農會這樣 一個官方色彩濃厚的組織在科研、農業推廣、販賣上的機能分析具有作為一個研 究典範的地位。而台中地區的農會為李氏所選擇的理由除台中為日治時期米作改.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4. i Un. v. 周邦君, 〈鄉土技術、經濟與社會:清代四川「三農」問題研究〉(南京:南京農業大學博士論 文,2005 年)。 5 湖南省常德縣畜牧水産局大武經校注小組,《大武經校注》(北京:農業出版社,1984 年)。 6 該史料全文刊於林仁壽等, 《中獸醫學:講演及論文專輯》(台北:華香園出版社,1986 年), 頁 213-246。 7 不著撰人,《六畜相法》(輔仁堂)。 8 松浦章, 《清代台灣海運發展史》 (台北:博揚文化事業公司,2002 年)。 9 李力庸, 《日治時期台中地區的農會與米作》(台北:稻鄉出版社,2004 年)。 2.

(10) 良的重點區域外,其研發成功的「台中 65 號」蓬萊米亦為本島種植的大宗,兩 者讓台中地區成最具代表的案例。 而如李氏在論述農會組織功能時亦指出,農會亦承攬畜產的改良與防疫工 作,並且是僅次於米作改良的重要事業。10日治時期的豬隻改良並非如米作的目 的與結果乃是研發出全新的品種(代表性者為台中 65 號蓬萊米)為目標,在各 地方農業試驗場的豬隻部分僅是以購買種豬並育成、種付(配種)為業務。 11 禽畜飼養的過程當中,難免會出現疾病,且亦有會擴散及個體之外的傳染病 存在。動物防疫體系在此用來確保禽畜的正常生產,乃至於作為官方監控的工 具,它的意義不限於公共衛生,對於農業產業的禽畜品種改良而言,是一項先期 的調查、建立管控的先導工作。 邱淵惠《台灣牛:影像、歷史、生活》 12為作者碩士論文改寫後出版,比較 邱氏原著論文 13,本書增添的文字與內容更為豐富,然因屬科普著作,許多資料 出處已刪除(如牛瘟防治以原著內容較詳細),同時與本論文相關處僅見於原著 論文。邱氏原著論文以牛隻為中心,探討清代到日治時期間牛隻與對於台灣農村 社會的關係。邱氏在該書中已有論及牛隻之選種、飼養技術、醫療,對於日治時 期牛疫的防治與牛籍之管理亦有論列,但均為簡要的敘述而已。實際上,進入日 治時期後,日本亦將其本土所推行的動物防疫措施在台灣施行,如 1899 年(明 治 32 年)制定〈台灣獸疫豫防規則〉 ,將特定的動物傳染病列入管制,台灣的禽 畜並由此開始進入國家的管制當中。邱氏所論的牛疫雖為日治前期最具代表性的 獸疫防治個案, 14但對於動物防疫體系這一個結構並無探究,而此一體系的建立.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al. er. io. sit. y. Nat. 則是家畜飼養、品種改良事業中的要項。此外,作者在介紹及牛隻醫療時曾引用 林美容〈閹牛師父張樹聰漢他的治牛症藥方〉 15這件兼有史料與訪談的資料。林 美容對於張樹聰閹牛與獸醫技術的家傳以及這項醫牛藥方並不存在於本文以外 的任何出版品兩事或許加強了前述周邦君對技術流通的看法,但是資料的稀少也 使欲對技術進行探討有所困難。 此外,動物防疫與公共衛生間的關係亦必須注意。范燕秋〈日治前期台灣公 共衛生之形成(1895-1920)〉16一文對於公共衛生的論述一直得參考。本文實可分 為殖民地衛生行政、醫療體系及醫療管理兩大部分來觀察。作者指出日治初期所. Ch. engchi. 10. i Un. v. 李力庸, 《日治時期台中的農會與米作》 (台北:稻鄉出版社,2004 年),頁 57。 參看,台中州立農業試驗場, 《台中州立農業試驗場要覽》 (台中:台中州立農業試驗場,1926 年);台中州立農業試驗場,《台中州立農業試驗場要覽》(台中:台中州立農業試驗場,1930 年);台南州立農業試驗場,《台南州立農業試驗場要覽》(台中:台南州立農業試驗場,1929 年)等。 12 邱淵惠, 《台灣牛:影像、歷史、生活》 (台北:遠流出版公司,1997 年)。 13 邱淵惠, 〈牛與台灣傳統農村社會之研究-清治時期至日治時期〉 (台中:東海大學歷史研究所 碩士論文,1994 年)。 14 日治時期的兩大代表性獸疫防治個案為牛疫、豬瘟防治工作。 15 林美容, 〈閹牛師父張樹聰和他的治牛症藥方〉 , 《民族學研究所資料彙編(5) 》 (台北,中央研 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91 年 6 月,頁 1~38。 16 范燕秋, 〈日治前期台灣公共衛生之形成(1895-1920):一種制度面的觀察〉, 《思與言》第 33 卷第 2 期,1995 年 6 月,頁 211~258。 11. 3.

(11) 建設的公衛系統初由民政局轄下的衛生課為最高單位,以下統領地方官廳之警察 課衛生係為執行單位。1898 年(明治 31 年)起乃在新建的警察本署中設置衛生 課並領導地方官廳之衛生係,並配合基層之保甲組織以遂行總督府之公衛政策。 對於動物的防疫而言,除了進出本島須經海關之外,若僅限於島內陸地,動物防 疫仍然屬於警察與保甲的工作範圍。 17只是在民政單位上乃是由殖產局之畜產 課,地方官廳的勸業課管理。至於作者所論的醫療體系與醫療管理一項便與畜 產、獸醫方面無涉。 范氏另一力作《疫病、醫學與殖民現代性:日治台灣醫學史》 18當中作者對 上文的論點有更深入的探討。作者以日本模仿德國而來,並先後在其本土、台灣 實施台灣之「衛生警察制度」具強烈的中央集權色彩。再者指出配合公衛政策的 環境衛生法規如 1899 年(明治 32 年)〈台灣下水規則〉、1900 年(明治 33 年) 〈台灣家屋建築規則〉與〈台灣污物掃除規則〉當中帶有 19 世紀歐洲白人殖民 者對殖民城市視為污穢,具有種族隔離的特點。作者並指出在防疫計畫上影響較 慢的「風土性」瘧疾與「急性」的鼠疫,在防治工作進行的順序問題以及此二者 因具有殖民者健康之考量而有所偏重的殖民醫學特徵。對富於經濟意義的畜牧與 獸醫而言,除了公共衛生之外,如牛疫、豬瘟等代表性防疫案例背後的經濟、農 業政策與品種改良考量或有値得參考之處。 動物防疫以及獸醫方面之專論目前僅《台灣獸醫發展史》 ,19然而該書基本上.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乃屬於對史實的簡要敘述。是書簡述日治時期採行獸醫警察制度以配合獸疫防治 工作,以及阿猴、淡水之獸疫血清製作所之沿革,另外屠畜檢查、獸醫培育等項 目亦有著墨。不過,該書的重點在於戰後時期,日治部分僅於每主題開頭有約 200 字的粗略敘述,實不足揭示日治時期防疫與農業政策的全貌。海關、警察、 保甲、農會、官廳防疫獸醫、屠畜檢查等機構組成之防疫體系具體的運作如何? 以及台灣的獸疫在流行病學上的爆發呈現何種樣態?台灣這種家戶式的、副業的 禽畜飼養,防疫措施對農民有何影響? 以上的諸多問題,頗值探討。 除了醫藥之外,如符咒、法術等民俗信仰在畜牧上也不可忽視。戴文鋒在其 博士論文〈日治晚期的民俗議題與臺灣民俗學-以《民俗臺灣》為分析場域〉20之 第五章整合陳石、梅村益敏、田井輝雄(戴炎輝)三位研究者對於家畜用符之論 述。由禽畜的生活史來觀察,可以發現戴氏所整理的家畜用符涵蓋及母畜生產的 安胎、保護幼仔健康成長、日常生活中的疫病預防以及疫病發生後的治療等,可 以說是保護完善的。這些符仔的具體效用或如戴氏指出的,僅是為消弭內心之焦 慮與恐懼爾。這也顯示出超自然手段在畜牧上並無太高的重要性,在解決問題 上,仍應依靠具體的醫療。.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7. i Un. v. 條約局法規課,〈台灣獸疫予防規則〉, 《外地法制志(3)律令總覽》 (東京:文生書院,1991 年),頁 69。 18 范燕秋, 《疫病、醫學與殖民現代性:日治台灣醫學史》(台北:稻鄉出版社,2005 年)。 19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台灣獸醫發展史》 (台北: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2002 年)。 20 戴文鋒, 〈日治晚期的民俗議題與臺灣民俗學-以《民俗臺灣》為分析場域〉 (嘉義:國立中正 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1999 年)。 4.

(12) 總結對上述研究成果的觀察,顯見學界對於家畜飼養在日治時期的重大變革 雖尚未有深入探討。畜產改良是出於什麼樣的思考而被進行?是如同米作以適應 日本人口味而然嗎?其實,按日本人的飲食習慣,至甲午、日俄戰爭期間,日本 食用豬肉的增加主要是供應軍隊所需,一般民眾多認為豬肉為一難吃且含有寄生 蟲的危險食品而較少食用。 21這個面向或許提供了思考飲食之外的其他可能性。 對台灣人來說,食用豬肉乃是傳統,但日治之前並無所謂計畫性的改良。豬的飼 養只是作為肉食與產生肥料、消耗廚餘甚或儲蓄用途而已,直到日治結束仍然保 持著副業的型態。改良政策之下的技術、質與量有何變化? 與畜產改良相關的動物防疫、公共衛生應當是畜產改良之外最大的變遷,迴 異於過去,這是需要嚴密控制的系統。如何發展,與畜產改良的互動如何都是需 要探討的。 本文的研究方法以歷史學為主,佐以畜產學、家畜育種學等相關學科之知 識。資料方面僅使用文獻資料。在方法與主題的配合方面,除了日治之前主要透 過清代方志、文集、遊記與歌仔冊等文獻作為大致情況的論述外,日治初期的調 查報告如《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也具有價值。日治部分的史料以下則就 主題與方法、文獻敘述。 台灣的畜產改良有賴於近代日本本土的經驗,限於研究主題之聚焦與史料所 限,在此方面主要對既有研究成果的整合與論述。如《日本農學發達史》 、 《昭和.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農業技術發達史(4)畜產養蠶篇》、 《20 世紀における日本の豚改良增殖の歩み》 的整理為主。 總督府畜產改良政策的擬定與技術選擇方面,則為本論文的核心所在。關於 畜產改良環境營造的部分主要為法規之擬定與研究試驗機構之建立。前者的資料 主要為政府公報如《台灣總督府府報》、《台中縣報》、《台中廳報》、《台中州報》 等,後者則為各研究機構之概況報告如《台灣總督府農事試驗場一覽》 、 《台灣總 府農事試驗場創立十年紀念》 、 《台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概要》 、 《台中州立農事試 驗場要覽》諸類官方出版品。.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在改良實況方面,而殖產局出版品則是其中最重要者,如《台灣の養豚と豚 肉加工業》 、 《台灣畜產統計》等等,或地方官廳出版品《台中州畜產要覽》等均 提供不少成果統計、遭遇問題的有用資料。再則台中地區的改良計畫、實行方法、 成果上有詳盡記載的則有台中州農會出版之《豚種改良事業附土糞豚舍獎勵事 業》系列報告以及該地農會之《會報》 。相關的農業期刊如《台灣農友會報》 、 《台 灣農事報》 、 《台灣之畜產》 、 《台灣畜產會報》等等刊載不少當時畜產從業人員的 調查與實驗報告、回憶錄等等亦為重要參考資料。 對於獸疫與公共衛生部分,史料方面有總督府出版之《獸疫調查報告》與台 中農會出版之《昭和九年度豚コレラ防遏事業成績書》等報告。此外對於《台灣 日日新報》等即時性較高的新聞資料亦須參用。. 21. 農山漁村文化協會, 《畜產全書(豬) 》(東京:農山漁村文化協會,1986 年),頁 7。 5.

(13) 論文架構方面。除第一章為緒論,第五章為結論之外,作為核心的第二至四 章探討之內容略述如下。 本論文的主軸雖為日治時期,然而欲了解當時各項改革之社會背景,則需對 清代有所了解。在第二章主要探討日治之前台灣養豬之沿革與日常生活之關係, 包含品種、飼養型態、技術、畜產與官方之態度等等問題。 第三章為日治時期畜產改良環境之營造。本章首先敘述日本明治維新以來的 各項農業行政系統之建立與畜產、家畜衛生改良經驗,其次藉由法規史料與研究 單位之業務報告的整理,闡明日本如何在台營造出推動畜產與家畜衛生改良的環 境,包含獸疫、醫藥、屠宰與肉品衛生等。在獸疫防治部分並以牛疫實例說明日 治初期的防治體系之運作。 第四章為本論文最重要之部分。本章討論總督府的豬隻改良政策規劃之下, 台中地區豬隻改良所包含的主要問題與成效之檢討。豬隻畜產改良的目的為何? 而又採取何種品種與技術進行改良?再者總督府的改良計畫與地方層級之改良 計畫如何配合?在獎勵制度與種源控制之下,台中地區的改良成效如何?豬隻畜 產改良並非孤立於其他農業的,本章中也將討論蓬萊米改良成功帶動的飼養管理 與飼料的變革。最後則是醫藥與衛生部份。除了討論豬隻傳染病在防治上的問 題,並介紹豬瘟這項代表性的傳染病之疾病史與動物疫苗之發展等等背景之外, 並敘述台中州推動的豬瘟防疫計劃之背景、施行、成效與後續之影響。最後台中 地區的畜產改良發展雖在戰爭時期無可避免走向衰微之途,但在其漫長的發展過 程中有所頓挫,本章中亦對此做討論。.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6. i Un. v.

(14) 第二章. 傳統農業生活中的猪隻. 在傳統的農業生活當中,豬隻不僅作為重要肉食來源、農作的肥料來源之 ㄧ,具有經濟價值,同時在精神生活中豬也作為宗教祭祀不可或缺的角色。本論 文的主題雖為探討日治時期的變革為主,然欲了解變遷為何必先追溯傳統。是以 對本島養豬的沿革、習慣、技術與官方之態度均須有所釐清。. 第一節 猪隻與農村生活 一、. 農村生活中的猪隻角色. 在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中,由採集而漁獵,進而由漁獵轉為農耕型態,反映 出了人對自然資源的控制。隨著此種變遷,限制野生的動物生活範圍並加以飼 養,也是人類與動物關係間一個重大的轉變,而距今約五千至七千年前的大坌坑 文化即已飼有家豬。 22. 立. 政 治 大. y. Nat. 24. ‧. ‧ 國. 學. 所謂的「六畜」實際上是古人對於幾種主要家畜的概稱,23其組成種類經常 隨著其重要性或者區域而改變。但以豬隻而言,無論在中國南方、北方,其均屬 於「六畜」的一員,但是作為民間最普遍實用的肉類來源(其它則有狗肉、雞肉) , 豬在軍事、勞役與祭祀上的重要性遠不若馬匹、牛隻、羊等,自周代起便不列入 官牧當中,因此即便對人民來說是重要的,但豬在「六畜」之地位卻是敬陪末座。. sit. n. al. er. io. 至於禽畜飼養的觀念究竟是隨著人群的移動而傳播,或者是自身的文化所發 展出者,此問題在此或無法回答,唯在農業社會中,禽畜的飼養目的乃不出食用、 勞役、利用其排泄物肥田、利用其毛皮、入藥等等用途。對於原住民族以及荷據 時期開始移入台灣的漢人來說亦是如此。 台灣本地所飼養的豬隻品種,可區分為本地原生種的馴化,以及輸入外來品 種這兩類型。在日治時期引進盤克夏、約克夏、藍瑞斯等西洋品種豬隻進行改良 之前,台灣的豬隻可分為兩大系統與六類不同的品種: 25其一是生活於山地區 域,多由原住民飼養的小耳豬、小耳長鼻豬與大型長鼻豬;其二則是自中國華南 地區所輸入的桃園豬、美濃豬與頂雙溪豬。上述的本地原生種經過馴化之後,在 荷蘭據台之前為原住民飼養的主力。 在荷蘭人佔據台灣並進行開墾之前,台灣原住民的農業已進入簡易農耕階 段,原住民種植稻米與甘蔗,但耕作工作則無使用挽獸,也無使用鍬、鋤等農具,. Ch. engchi. 22. i Un. v. 邱敏勇, 〈台灣新石器時代豬的畜養和狩獵:利用牙齒標準區分家豬和野豬的研究〉, 《中央研 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 73 本第 2 分,2002 年 6 月,頁 273~275。 23 李根蟠, 《中國農業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7 年),頁 68~69。 24 李根蟠, 《中國農業史》,頁 68。 25 《中國豬品種誌》編輯委員會,《中國豬品種誌》(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6 年),頁 151。 7.

(15) 僅使用鹿角與木片等簡陋的器械翻土。耕作的土地限於旱田,也不使用肥料肥 田,這種耕作方式容易使地力枯竭,因此他們只能在耕作數年之後移往他地繼續 耕作;26再則其種植的數量也已足夠食用為原則,並無儲蓄的概念。這除了在遭 遇天災或旱澇時有斷糧的危機外,對於家畜的飼料供應顯也不足。由於這種缺乏 施肥與具較高便利性的農具使用,當時原住民耕種的方式也較為粗放。 漢人的禽畜飼養隨著其移民的活動而帶入台灣島內,在荷治時期,不時可以 見到漢人的戎克船由澎湖或者福建輸入豬隻與牛隻、雞、鴨等活體動物的紀錄, 27 明顯見到中國品種的移住台灣。同時,也隨著漢人的移民而將其農業技術與生 活方式帶入台灣。但是,環境的改造乃是一漸進而緩慢的過程,荷據時期的 1651 年,熱蘭遮城周邊地區已有漢人農民開墾,或種植甘蔗稻米等作物,當地卻仍有 野豬出沒,四處傷害農民飼養在住家周邊的家畜。 28 荷蘭的農業經營乃是基於重商主義的,其雖引入人力、農具、家畜,但受限 於其以製糖、鹿皮、藍靛等產品輸出作為台灣農業發展的指導方針,導致其人力 與開墾之範圍遠不及明鄭時期。後者採取寓兵於農的策略大量開墾土地並生產糧 食,29鄭氏的開墾策略也使得漢人之農耕與生活方式迅速擴大。以台灣西南部為.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主的農業區域在荷據與明鄭兩代透過漢人之土地開墾與進行蔗、稻、芝麻、花生、 果樹、家畜飼養的綜合經營下,逐漸將原有的燒耕農作改造為集約栽培的農作方 式,以及改造了原有之生物群落而建立了台灣西南部的農業環境。論者如奧田 彧、曾品滄在敘述台灣之農業型態時,依據自然環境區分為山地、旱地與水田三 種類型,30此一對農耕類型的區分在討論及作物與耕作方式時固有其必要性,但 是對於禽畜的飼養而言,除了人群、物種之交流受到政治(如番界)、自然環境 限制外,農業類型的差異並不影響是否飼養禽畜,當然也不妨礙人畜關係的發 展。清代台灣漢人與平埔族所飼養的家禽家畜種類,主要有牛、豬、羊、雞、鴨、 鵝等種類。 31 飼養禽畜,除食用外主要即利用其排泄物以肥田。明代以來,對於人口暴增 而田地面積成長有限,必須尋求提高土地生產力的江南地區來說,施肥更顯得重 要。亦即所謂「糞大力勤」成為了在有限土地內提高生產力的重要原則。如明代 具代表性之農業技術著作《沈氏農書》提倡將飼養豬、羊以提供肥料視為農家第 一要務便反映出這項需求。 32但是在康熙年間的台灣新墾地區卻無這樣的壓力。 如 1717 年(康熙五十六年)周鍾瑄與陳夢林所撰之《諸羅縣志》中對於農田的.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6. i Un. v. 中村孝志,〈荷領時代之台灣農業〉, 《台灣經濟史初集》(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2 年),頁 42。 27 江樹生 譯註, 《熱蘭遮城日記 II》 (台南:台南市政府,2002) ,頁 259、465、514、518、573。 28 江樹生 譯註,《熱蘭遮城日記 III》 ,頁 268。 29 曾品滄, 〈物競與人擇:荷治與明鄭時期台灣的農業發展與環境改造〉, 《國史館學術集刊》第 14 期(2008 年 1 月),頁 15~16。 30 曾品滄, 〈從田畦到餐桌:清代臺灣漢人的農業生產與食物消費〉 (台北: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 系博士論文,2006 年 6 月),頁 7~13。 31 蔣毓英, 《台灣府志》(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 年),頁 49。 32 李根蟠, 《中國農業史》,頁 313。 8.

(16) 描述: 為農頗易,無火耕水耨之勞.自中土通貨賄金鐵,田器益備.歲不再熟; 夏五、六月方有事西疇,不糞自殖;秋仲以次穫之,冬十月而盡.非甚 凶歉,鮮不飽。 33 顯然當時諸羅縣之土地尚稱肥沃,不經刻意施肥仍有足夠生產,但對於以固 定耕地耕作的定居農業來說,由於無法如游耕般藉著長期的休耕來回復地力,因 此這樣的作法並非能夠一直保持的。如 1740 年(乾隆五年)劉良璧《重修福建 臺灣府志》中便指出了: 臺地窄狹,又迫郡邑.田園概係偽時開墾,年久而地磽;力農者每多用 糞,非如鳳、諸新墾之地,不媷而秀且實也。 34 而在道光年間所修的陳淑均《噶瑪蘭廳志》也敘述了當時開墾較晚的噶瑪蘭 地區之情況: 土壤肥沃不糞種,糞則穗重而仆.種殖後聽其自生,不事耘耰,惟享坐 穫。加以治埤蓄洩,灌溉盈疇,每畝常數倍於內地。惟近年如湯圍、辛 仔罕、大湖口、白石山腳諸地,經有沙壓、水沖,土脈漸薄,亦間需培 補之功。 3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以上台灣縣與噶瑪蘭兩個例子,顯示了這些土地在長期耕作後經過一段時間 已是地力薄弱,最終不得不採用肥料。不過,這對於新開墾地區則否。這三則記 錄一方表示施肥乃是依據農民的實際需要而定,另一方面也顯示了新開發地區地 廣人稀,土地較無供養人口壓力的問題。同時,新墾地的荒埔既多,可供放牧的 空間頗大,因此飼養的數目也較多,如周鍾瑄在其《諸羅縣志》中提到的「莊社 地既寬曠,雞豚之畜數倍內地,非止五母、二母而已。乃物價亦數倍內地,由習 俗奢侈。」 36,上述所指的雞、豚顯然應非台灣本地原生種,而是已經過馴化的 島外引進之品種。這相當程度地顯示這些外來種對本地風土的適應狀況以及其品 種分佈的不斷向外擴張,以致在土地的開墾之外,也驅逐了本地原生種。然而, 上述狀況並無法套用及牛隻,實際上在康熙以迄乾隆年間,台灣的牛隻由島外輸 入之數量尚不足以滿足需求,故如郁永河在其《裨海記遊》可見到原住民捕捉野 牛(外型近似黃牛),並以斷食、束縛等方式予以馴化作為役畜的記載。 37 此外,豬隻的飼養可以說是每家必有的副業,每戶約飼養三到四頭,多者有 至八或九頭的。 38飼養是利用家庭中剩餘的勞力如婦女、老人、兒童負責日常的 飼養工作。而在豬隻的飼料方面,日常為剩飯、甘藷、甘藷蔓之混合物,偶有豆 腐渣、大豆餅可添加。在飼料上,原住民所採取的飼料與居住平地的漢人、平埔 族相當程度的類似。豬隻的用途除食用外,其製作堆肥的狀況正如王石鵬在其《臺.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3. i Un. v. 周鍾瑄, 《諸羅縣志》(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 年),頁 137 劉良璧,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 年),頁 92 35 陳淑均, 《噶瑪蘭廳志》(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 年),頁 195。 36 《諸羅縣志》 ,頁 149 37 郁永河, 《裨海記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6 年),頁 22。 38 佐倉孫三,《台風雜記》(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6 年),頁 36 34. 9.

(17) 灣三字經》所指「肥料糞,油粕傾;藉牛力,助苦耕(其肥料惟用人糞尿、豚糞 及落花生油粕)」 39,係由人畜糞尿混合,並經過發酵後製成。在台灣南部有養 殖魚業的區域,豬隻的排泄物更被作為培養水中藻類以供魚類食用的養料。 40 二、猪隻與日常生活 除了在經濟生活中扮演食物與製造肥料等角色外,家畜與人類之間的生活是 如何互動呢?以平埔族原住民來說,較早的記載為黃叔璥在其《台海使槎錄》對 於台灣南部西拉雅族乃至於往北到台灣中部的巴宰海族之住所指出: 自新港、蕭壟、麻豆、大武郡、南社、灣裏以至東螺、西螺、馬芝遴, 填土為基,高可五、六尺;編竹為壁,上覆以茅。茆簷深邃垂地,過土 基方丈,雨暘不得侵;其下可舂、可炊、可坐、可臥、以貯笨車、網罟、 雞塒、豕欄。 41 又,1747 年(乾隆十二年)范咸《重修台灣府志》中對於台灣西部諸羅縣 內優六社生番的居住空間之描述: 居處倚山堀土,狀若穴居。以沙石版代磚瓦,或用木及茅竿草為之。闊 不一式,高不盈丈;牲畜俱養於內。子女嫁娶,則另築之。 42.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不管是築高台為基的平埔族或者是形似穴居的高山原住民,在上述的史料可 見到這種將人類與禽畜住所合一的做法,除了表示其已有深遠的禽畜飼養傳統 外,也展現人畜間生活的密切。對漢人來說,人與禽畜的生活亦是相當親近的, 如連橫在其《臺灣通史》指出「鄉村之屋,架竹編茅。亦有瓦屋,土墼為墻,久 而愈固。棘籬環之,以畜雞豚。」43,這種將禽畜與人類住宅密切連結的住宅規 劃可以說是傳統農村民居的基本面貌。台灣傳統民宅空間組成所需包含的幾項基 本要素如房舍、埕、水池、果樹、雜林、菜園、水井、禽畜棚舍、糞坑等, 44無 論是田間的稻作、住家旁的菜園或果樹,藉著糞便所製作的堆肥培育作物,再經 由人類或牲畜食用、排泄而達成一個由糞便所建構的農村生態系。45往更細部觀 察,台灣漢人住宅的空間安排有如以下三種類型:.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9. i Un. v. 王石鵬, 《台灣三字經》(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6 年),頁 22。 同上註。又佐倉氏在該文中所指的此種「糞魚」應為虱目魚;參看林美容, 《白話圖說台風雜 記:台日風俗一百年》(台北:國立編譯館,2007 年) ,頁 240。 41 黃叔璥, 《台海使槎錄》(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6 年),頁 103 42 范咸, 《重修台灣府志》(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 年),頁 433, 43 連橫, 《台灣通史》 (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2 年),頁 602。 44 施添福, 〈台灣竹塹地區傳統稻作農村的民宅:一個人文生態學的詮釋〉 , 《師大地理研究報告》 17 期,1991 年 3 月,頁 42。 45 施添福, 〈台灣竹塹地區傳統稻作農村的民宅:一個人文生態學的詮釋〉,頁 55~57。 40. 10.

(18) 圖 2-1. 台灣傳統農家住宅空間配置. 資料來源: 圖一、鹽手武彥, 〈北部地方晚期作收穫期に於ける霖雨に対し農民の取りたる方法と改良 意見(續さ) 〉,《台灣農友會報》第 10 號,1907 年 5 月,頁 23。. 政 治 大. 圖二、戴炎輝,《清代台灣之鄉治》(台北:聯經出版公司,1979 年),頁 758。 圖三、長谷川惠美,〈台灣の家庭生活(中)〉,《民俗台灣》,第 2 卷 5 期,1942 年 5 月,頁. 立. 13。. ‧ 國. 學. ‧. 以上三圖顯示的幾個典型的台灣人傳統住宅的空間規劃,如圖一是將豬舍設 置於寢室旁;或者如圖二是將牛、豬隻畜舍集中設置;圖三將豬舍設置於廚房與 寢室之間,以便利飼養與採肥。儘管在豬舍位置的安排上略有差異,但吾人仍能 觀察到部分的共通點,亦即豬舍與臥室之相連。這是為了便利廁所以及蒐集堆肥 的用途。一般農家的廁所形式主要有二,其一是再豬舍的一角豬糞尿排放的地方 設置一塊版子以作為廁所(人蹲在上面排泄),或者是在臥室設置屎桶與尿桶各 一,每日早晨再將此倒入豬糞尿排放之處,46或者是製作堆肥的糞坑中以製作肥 料。 除了人為設計的居處外,豬隻平常如何生活呢?不若牛隻以繩索限制行動或 者有特定的放牧吃草地點,豬隻白天的活動幾乎可以說是無拘無束的,僅在夜間 才須趕入室內。 47對於四處遊蕩與人畜生活的混雜,無論是中國、西洋、甚至日 本人均有描述。 美國人科蒂瑞(Joseph Beal Steere)於 1873 年(同治 12 年)12 月在火燒店 (Hoisiutian,今日台南縣柳營)所見到的旅店情景。此一旅店的房間與豬圈之 間僅有ㄧ具竹製屏風隔離。48科氏除了描述人畜雜居的房舍外,對於家畜在鄉村 中的生活亦有著墨。他在火燒店附近的鄉村中見到豬隻尾隨農婦撿拾遺漏花生,.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46. i Un. v. 梶原通好,《台灣農民生活考》(台北:緒方武歲,1941 年),頁 137。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第二卷第二冊)(台北:台灣總督 府民政部殖產局,1897 年),頁 295。 48 費德廉,羅效德, 《看見十九世紀台灣:十四位西方旅行者的福爾摩沙故事》 (台北:大燕文化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頁 80。 47. 11.

(19) 同時又讓兒童看守豬隻不讓其誤闖農田的景象,49這點突顯了豬隻平日即在村內 四處遊蕩的生活。 1875 年(光緒元年)必麒麟在打狗到鵝鑾鼻的旅途中於恆春知縣周有基住 宅中所見。按必麒麟所述,周氏的住宅緊鄰恆春縣衙門,但當時的恆春縣衙門仍 是周邊圍有木柵的一作臨時搭建的木造建築。而周氏所騰出的自用臥房底下更是 橫越著一條水溝,直達臥房旁邊的後院。其後院則是供豬隻活動與充斥垃圾的泥 濘。 50 或者如曾經三度來台遊歷的英國商人柯勒(Arthur Corner)於 1876 年(光 緒 2 年)由台灣縣到淡水旅途中所記。先後在斗六與草鞋墩(今南投草屯)兩處 漢人旅館中所遭遇的類似景象,均是豬隻在臥房內自由走動,人畜共雜一室。51 比較前述三者僅是抱怨台灣人與豬隻的缺乏衛生,馬偕對於這種情景有更為 深入的觀察: 猪是中國人很寵愛的家畜。時常可以看見猪在門外徘徊,也往往隨便走 進屋內。我們出外佈道時,屢次和一隻黑母猪及一群小猪同室而居。英 國人之愛狗未必甚於中國人之愛猪。在中國的外國人務須記著這種情 形,勿輕率引起中國人的仇恨和反抗。 5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馬偕的觀察較為深入或許和他身為傳道者,必須長居台灣與深入理解本地人 民有關。顯然,台灣人的愛豬之心是無可置疑的,但是豬隻能夠隨處活動是否為 愛畜使然呢?實際上,這其中可能還有飼育技術上的理由,即運動對於豬隻健康 生長是有其必要性的。豬隻除了即將屠宰前一、二個月的肥育期(增肥期)外, 日間應盡量放牧,適度的運動可使豬隻活動筋骨,使內臟、肢體強健,且在外活 動可吸收新鮮空氣甚或挖掘(用拱的)昆蟲等以補充平日飼料所缺乏的營養。 53 除了西洋人之外,日本人對此亦有心得。1873 年(同治 12 年)8 月底,時 為青年軍官的樺山資紀隨軍來台,該月 23 日自淡水登陸後,在 26 日的日記中 即紀錄淡水附近農家的禽畜飼養狀況,樺山指出:「所飼養之豬肥大,在家屋內 人豬雜居…以水牛為役畜,亦可見通常之牛馬」 54。 來自漢人的記述亦有之,如 1893 年(光緒 19 年)來台的蔣師轍在其《台遊 日記》中記錄了相似的狀況: 「十二日,午餐後,與同人謁延平王廟。道徑廛肆, 廣不盈丈,豢豕當門,臭惡交炵煽」55。值得注意的是,在敘述台灣人畜共處的 生活方式中,蔣氏的見聞乃是在當時堪稱繁華都會的台灣縣城內所見,同樣是人 畜雜處,排泄物四散的情景。.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49. 《看見十九世紀台灣:十四位西方旅行者的福爾摩沙故事》,頁 80。 劉克襄, 《橫越福爾摩沙:外國人在台灣的探險與旅行》 (台北:自立晚報,1993 年) ,頁 127~133。 51 劉克襄, 《橫越福爾摩沙:外國人在台灣的探險與旅行》,頁 158。 52 馬偕, 《台灣六記》 ,(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2 年),頁 49。 53 張永昌, 《家畜飼養(下) 》 (台北:中華書局,1956 年),頁 72。 50. 54. 西鄉都督樺山督紀念事業出版委員會, 《西鄉都督と樺山總督》 (台北:成文出版社,1999 年) 頁 214。. 55. 蔣師轍, 《台遊日記》(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 年),頁 18。 12.

(20) 清代的這種缺乏衛生的人畜生活亦延續到日治時期,佐倉孫三在《台風雜記》 中對於台灣人的衛生指出: 臺地市街…奐焉巍焉,殆不讓泰西。唯街路狹隘,甃石凹凸,加之不潔 堆積、溺水汜濫、豚鵝雜遝,異臭撲鼻,使人發嘔吐,而臺人毫不顧。 且家無廁圊,街路設一大廁場,人人對面了之,亦甚可厭。 56 又對台灣人的養豬有所敘述: 臺人嗜豚肉。每家必畜豚,少三、四頭,多八、九頭。屋之內外,宅之 前後…吸濁水、吃不潔,溺水狼藉,尿糞堆積,怪臭撲鼻,而家人視之 如孩兒,愛撫成育。及肥大而屠殺,碧血淋漓,叫聲動人。至此時,家 人視之如仇人。 57 雖然台灣街道被視為骯髒的原因顯然不只豬隻等動物四處遊蕩一端,台灣人 如廁的習慣與公共建設更是要因,但無論如何這兩者都是日治時期的畜產改良以 及衛生建設所要解決的問題。 對豬隻採取放飼的方式任其四處遊蕩,相對應的,若要充分利用散落村莊各 處的糞便作為肥料,憑藉豬舍、糞坑與住宅空間整合的消極手段顯然是不足的。 農村當中於是出現了興盛的「拾豬屎」活動。58村人、兒童手持豬屎籃與豬屎挟,.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或者勺子形狀的豬屎手戲,在村莊內四處蒐集,拾獲的豬糞再作為田間的肥料或 者養魚的餌。再者,由於豬糞乃是搶手的資源,若動作太慢錯失先機便會先為他 人拾走,因此又有「拾無豬屎,摃牛屎龜出氣」這樣的諺語用來感嘆自身的懶散 與懊惱。 59 以上對於人畜生活的觀察確實顯示出台灣人與豬隻生活之親密狀況,尤以前 述恆春知縣周有基的例子較為特別。即官府對於豬隻係抱持何種態度?在日治時 期,由中央乃至地方官廳以及半官方機構的農會,政府可以說是推動各式農業推 廣與改良活動的火車頭,因此對於清代官方在此方面的態度與活動稍作敘述亦為 必要。在此,限於史料不足,主要乃透過法規以及相關之示諭進行觀察。必須注 意一點的是,官員實務上或許無法盡依法規,但是清代之法規本身並非直接約束 人民,而是用以規範者官員臨事的處理方式,60因此這些或未能落實的法條是最 能代表官方態度的。 《大清律例》中關於畜牧之資料均收錄於卷二十一的兵律當中,其規範共計 十二條。61其中「宰殺馬牛」與「畜產咬踢人」二條乃是同時規範官畜與民間的;.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56. i Un. v. 《台風雜記》頁 15。 《台風雜記》 ,頁 36。 58 黃連發,〈農村と子供〉 ,《民俗台湾》,第 3 卷第 10 期,1943 年 10 月,頁 9~10。 59 黃連發,〈農村と子供〉,頁 10。 60 王泰升, 《台灣法律史概論》(台北:元照出版公司,2004 年),頁 48。 61 十一條分別是「牧養畜產不如法」 、 「孶生馬匹」 、 「驗畜產不以實」 、 「養瘠瘦病畜產不如法」 、 「乘 官畜脊破領穿」、 「官馬不調習」 、「宰殺馬牛」 、「畜產咬踢人」、 「隱匿滋生官畜產」、 「私借官畜 產」、 「公使人等索借馬匹」。 57. 13.

(21) 除「畜產咬踢人」僅限動物傷人之治罪與賠償而無法表現出官方對於禽畜之認識 外,宰殺馬牛中的條文則十足展現官府對於禽畜的定位: 凡私宰自己馬牛者杖一百,駝贏驢杖八十斛角皮張入官誤殺及病死者不 坐。若故殺他人馬牛者杖七十徙一年半駝贏驢杖一百官畜產同若計贓重於本 罪者準盜論追價給主係官者準常人盜官物斷罪並免刺若傷而不死不堪乘用及殺猪羊 等畜者計殺傷所減之價,亦準盜論,各追賠所減價錢完官給主…若故殺緦麻以 上親馬牛駝贏驢者與本主私宰罪同追價給主,殺猪羊等畜者計減價坐贓論罪 條例 凡屠戶將堪用牲畜買去宰殺者雖經上稅者仍照故殺他人駝贏律杖一 百,若將竊盜所偷堪用牲畜不上稅買去宰殺者與竊盜一體治罪 。宰殺耕 牛並私開圈店及販賣與宰殺之人初犯俱枷號兩個月杖一百…殺自己牛者 枷號一個月杖八十。 開設湯鍋宰殺堪用馬一二匹者枷號四十日責四十 板…牙行及賣馬之人知情者照數各減… 一、凡失察私宰耕牛之地方官 62 照失察宰殺馬匹例交部分別議處 以上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官府對於禽畜之定位,即除了官畜產所包含的牛、馬 雞、羊的官牧之外,官方僅對具有動力與軍事、交通用途的牛、馬、駱駝與驢隻 給予特別規範。茲如禁止人為之屠宰,而其他僅能供作食用的豬、羊等則僅規範 及竊盜等問題。此外,再這一則史料中可見到另一值得玩味之處,及其所述「若 故殺緦麻以上親馬牛駝贏驢者與本主私宰罪同(追價給主)」一段表明了對於動 力與軍用動物的族系的重視,這可由兩個面向作解釋。其一乃是育種學上的問 題,及這些用以提供動力與軍事用途的牲畜必須具備優越的性能,對於性能優異 的族系,應予以保留,作為繁殖用途以及買賣時的評估依據,然而這點的落實程 度如何?由於史料缺乏,實難評估。其二則是將人類之倫理直接套用及動物,希 望對於牲畜之族系仍能按照人類家庭般維持。當然,禁屠牲畜的條文並非鐵板一 塊,「凡屠戶將堪用牲畜買去宰殺者雖經上稅者仍照故殺他人駝贏律杖一百」這 段文字顯示牲畜是可屠殺的,唯必須符合兩項條件,即以不再堪用以及繳稅二 者。後者在如《欽定大清會典》卷十七對於雜稅的說明可以互相補充,所指出: 凡城廂衢市山場鎮集舟車所驟貨財所聚,擇民之良者授之帖以為牙儈,使 辦物平價以通貿易,而稅其帖曰牙稅,質庫商行操奇贏以遂利者,有行舖稅 牲畜之蘪於市者,防其暴盜有馬牛稅猪羊稅。 63 《大清律例》以及《欽定大清會典》兩則史料顯示官府對於牲畜的買賣與屠 殺均有徵課,顯示這是官府有較積極介入之處。只是,在屠宰部份,所謂牲畜的 「堪用」定義該如何認定實在無從查考。前述史料中對於耕牛與馬匹之禁屠已有 明文規定,此處牲畜一辭所指過於廣泛,光由此史料實不足以判斷是否包含牛馬 二者,何以如此?觀察整段史料,對於宰殺耕牛與地方官失察宰殺耕牛的規定當 中,僅限定禁屠,但卻未有更進一步規定,如什麼狀況下能夠宰殺?年老已失去 使用價值的耕牛或馬匹?或者是遭受意外致肢體殘缺者能夠歸為不再堪用麼?.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62 63. Ch. engchi. i Un. v. 《大清律例》卷 21(《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欽定大清會典》卷 17(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14.

(22) 若是禽畜的緦麻以上的親屬已不再堪用,則是否適用呢? 對於此,以下有一則史料可為佐證: 開剝斃牛,赴州縣及就近分駐佐雜衙門稟明,營弁不得擅行批稟 一件請飭禁佐雜營弁批稟開剝病牛,以絕私宰、以清盜源事。布政司德牌: 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十九日,奉巡撫部院吳批本司詳:查得民間耕作,全資牛力。 偷竊私宰,律有明條,該地方官理宜不時嚴拏禁絕。茲據福寧府稟稱:有等不法 奸徒,串通牙行,售賣偷竊耕牛,私宰滅跡,假以病斃為名,稟官開剝,宰殺無 忌。佐雜營弁皆得批稟,而印官反不與聞。批稟之門益多,宰殺之風滋甚。請嗣 後病斃牛隻,如素豐之家,諭令掩埋。其無力貧民,必須開剝添買者,報明地方 官□驗,方准開剝。佐雜備弁一概不得擅批,統歸州縣管理。並請通飭曉諭等由。 稟奉撫憲批司查議詳奪等因。本司查州縣身膺民社,事務繁多,所轄地方遠近不 一,民間病斃牛隻,若令一一赴城中聽印官親身查驗,固屬清釐盜宰之一法,但 閩省各屬在在山路崎嶇,農民散處四鄉…若離城窵遠之處,計程或二、三日,扛 □必五、六人,人多則食用費繁,日久則嗅爛難售,添買無力,貧民殊多未便。 況衝繁之地,印官庶務雜□,勢難隨到隨驗,守候定所不免,胥役藉端掯索,滋 弊亦難保其必無…分駐佐雜官例有稽查彈壓之責,凡遇盜竊、賭博、鬥毆等事, 均聽就近審理,若報斃牛,不准查驗,則該地士民未免漸生玩視,控制愈難,與 體制亦屬未符。該府所請統歸州縣管理之處殊未允協。但不定以稽察之法,誠如 該府所議,不法奸徒,串通牙行,竊盜售賣,私宰滅跡,致竊贓無獲,窮民失望, 是為蠹政病民。本司酌量:嗣後民間殘老病斃牛隻,除有力之家願掩埋者聽從其 便,毋庸稟報外,其無力貧民願將斃牛開剝消售,以資添買者,許赴州縣及就近.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er. io. sit. y. Nat. 分駐之佐雜衙門具稟,呈明取具保鄰人等甘結送案,批准開剝,毋庸將斃牛驗, 致滋苦累…查乾隆二十三年十月,經臺灣鎮議覆,臺郡地方凡有病斃牛隻,應赴 有司衙門遞稟,不許營汛員弁濫行批准,業奉督憲批司核議,通詳飭禁在案。茲 該府議請備弁不得擅行批稟開剝之處,與臺鎮所議係屬相符,應照例飭禁,以免 紛紜滋弊。再殺耕牛並私開圈店,律禁甚嚴。惟在地方印雜各官不時督率保甲挨 戶編氓,實力察稽,遇有私行宰賣,及來歷不明之牛,保甲鄰佑自顧身家,恐干 拖累,自必互相舉報,不敢扶同隱匿,則盜販奸徒無從托跡,而宰牛之風可以漸 戢矣。原奉批議,理合詳覆,伏候憲臺察奪批示等由。奉批:如詳通飭遵照。並 令不得藉有病斃開剝之牛,批准呈詞,影射多宰耕牛,致干查究。並飭各府州將 宰殺耕牛、私開圈店湯鍋,定例刊刻簡明告示,通頒曉諭,令民知儆,不致無知 誤犯。仍候督部堂批示。繳。奉此等因。 64. n. al. Ch. engchi. i Un. v. 這一方面顯現了民間假借病斃而私宰耕牛的實際情況,但這則史料也顯示了 年老而且生病的耕牛是可以宰殺的,唯這些耕牛的實際狀況如何認定,則考量到 官府的行政力量與成本開支而交由保甲的連座與互相監視機能,由隣人具保送交 64. 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福建省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4 年),頁 853~855。 15.

(23) 所在官府備查即可。這則史料也顯示了前述對於何種狀況下可屠宰的認定基準以 及屠宰時實際上無須考量動物本身之所謂親屬關係。自然,作為農耕動力來源 的耕牛如此,則如作為肉用的豬隻勢更為寬鬆。再者,文末亦可發現在台灣較福 建更早意識到此一問題,顯示台灣早為此問題所擾。就清代作為一個前近代國家 的內涵而言,官府無法對基層地方的所有事情均加以控制並不足為怪。但由以上 的論述中也可歸納出清代官方對於民間禽畜飼養的態度主要是在維持生產活動 的耕作、運輸動力以及軍事資源,藉以維持生產不墮與國家安定。而除了特定動 物的禁屠與課稅、竊盜、牲畜商人等問題之外,官府對於對於人民如何飼養、禽 畜如何生活、疾病等等並不予關心,可以說是相當消極的,更遑論藉國家力量進 行改良。. 第二節 猪的飼養 一、. 飼養狀況.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傳統的養豬屬於一種家庭副業,雖普及但規模小,此副業的經營形式如下。 一般來說,每戶人家所飼養的豬隻少則三、四頭,多有至八、九頭的, 65飼養的 工作通常由婦女與小孩擔任,66以發揮農家的剩餘勞力。給予的日常飼料的基本 組成通常為剩飯、洗米水、甘藷蔓及其他廚餘的混合物,一日餵食三次,或者在 甘藷或落花生收穫後,也會放任豬隻在田中隨意啃食殘莖。67但基本上,飼料的 內容是隨飼主差異或者肥育期而有所調整的。 此外,在林圯埔有一較台灣各地為特殊的養豬方法。據傳為明鄭時期鄭氏部 將林圯赴當地開墾時所採用者,該法於水田每年十月稻米收成前十日,先將青皮 豆播灑於田中,待稻穀收割完成後約兩個月,青皮豆長到約一二尺高時後,將豬 隻放養於田中,田邊再圍起籬笆。待第一塊田食畢後再轉往其他田地,原來的田 地則又繼續種植稻米與青皮豆,如此循環不已。68若為二期稻作之稻田,則在第 一期稻作收成後採用此法,期間可有五六十日的時間可供飼養豬隻。若為旱田, 則在每年二月種植陸稻或甘藷,待六月收穫後種植落花生與青皮豆,待六、七十 日後再將豬隻圈養於田中。無論是水田或旱田,當地人此種季節性(按作物收穫 季節的)的特殊飼養方式可以說是一種便利施肥的方式,亦即豬隻於田中圈飼期 間,無須再刻意收集豬糞製作堆肥,可以說是種一舉數得的養豬方法。不過,除.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65. 《台風雜記》 ,頁 36。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頁 295。 67 同上註。 66. 68. 小野新市,〈林圯埔附近ニ於ケル特異ナル養豚法〉 ,《台灣農事報》 ,第 55 期,1911 年 6 月,. 頁 33。 16.

(24) 去上述的季節性飼養方法外,林圯埔當地的豬隻飼料,亦不出剩飯、洗米水、甘 藷、米糠、甘藷蔓等常見材料的混合物。林杞埔這種方式,在北魏賈協《齊民要 術》之〈養豬〉中亦有相近做法,即「圈不厭小,處不厭穢,亦須小廠,以避冬 雪,春夏草生,隨時放牧…八、九、十月,放而不飼,所有糟糠則蓄待窮冬春出」 69 。充分利用休耕地以放飼,並藉機施肥,相當程度地並節省了下一季的飼料, 雖然時空不同,但農家的務實作風可說是相同的。此外小野新市在日治初期的一 項觀察中也發現當時山地與旱作地區基本上採行放飼而多飼養種豬,而水田區、 市街等放飼較為困難之處則多為閹豬(即純肉者)。 70 一般而言,豬的壽命最多可達 12、3 歲(指自然死亡的桃園、美濃種豬) ,71 除了繁殖用豬外,由於豬隻係作為肉用,故一般來說,各地所養的豬隻通常不會 超過三歲,若超過三歲在出售或屠宰,除了肉質較差,也不合飼養成本。 72通常 來說,本島所飼養的桃園或美濃種豬,在滿一歲時體重約可達到 8、90 台斤,滿 二歲時約能有百餘台斤,若到了第三年有的甚至能長到三百台斤。 73 在繁殖方面,豬隻出生滿八個月即可進行配種,母豬的動情週期通常約二十 日,飼主必須觀察期發情特徵而適時延請配種業者-牽豬哥者,來進行交配。. 立. 相關業者. ‧ 國. 學. 二、. 政 治 大. ‧. 在養豬相關的業者方面主要可以區分為配種、去勢、通路、屠宰四者。配種 即前述之牽豬哥,此行業在台灣社會中基本上被視為賤業,通常為肢體障礙、老 年無以自足者經營。其所飼養的種公豬常有一特徵,即業者會在豬的耳上打洞穿 繩,須配種時便牽著此繩「引導」豬哥前往客戶所在。下圖則為一牽豬哥者畫像.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69. i Un. v. 賈勰, 《齊民要術》卷六,養豬第五十八(《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小野新市,〈本島養豚業調查の急務を論す〉,《台灣農事報》第 48 期,1910 年 11 月,頁 31。 71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頁 295。 72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頁 295。 73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頁 296~297。 70. 17.

(2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圖 2-2 牽豬哥 資料來源: 《台灣慣習記事》第 4 卷第 4 號,1904 年 4 月,頁 38。 在去勢與屠宰業者方面,按 1894 年(光緒 20 年)的《安平縣雜記》所述, 可以分為閹牛、閹豬、閹雞等業者以及專門宰牛、宰豬、宰雞隻業者; 74不過, 在閹割業者方面,有一部份業者似乎是擅長數種動物的,且也兼營獸醫工作。75 在豬隻的販售方面,就嘉義以南的區域來說,除了農家自用外,其餘的豬隻 均販賣至附近的市街;如台南縣、鳳山縣東北部所產者便運至台南府城市街,鳳 山縣南部所產便送至鳳山、打狗市街販賣,76基本上都是在歩程距離之內的市場. 74. 川口長孺等, 《安平縣雜記》 (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年) ,頁 89~90。 林美容, 〈閹牛師父張樹聰和他的治牛症藥方〉 ,《民族學研究所資料彙編》第 5 期,1991 年 6 月,頁 1~4。 76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頁 297。 75. 18.

(26) 圈進行交易。販賣業者主要可分為仔豬生產者與肉豬飼養者兩大類型。 77 前者為飼養母豬以生仔豬,並販賣仔豬為業者。此類業者在以旱田為主、農 業生產力較低的地方特別興盛;78但對於其分佈區域,由於缺乏資料無法得知其 與市街地、農村農地利用彼此的空間關係,僅能確定此種業者應是利用農地特性 的比較優勢而捨棄種植糧食或僅供人類食用的雜糧、果樹,轉而進行仔豬買賣行 業。 肉豬飼養業者較為複雜。基本上,肉豬飼養業者係購買已達離乳期(出生二 個月)的仔豬加以飼養並肥育的,除農家外也向仔豬生產者購買。一般而言,肉 豬飼育者通常還區分為幾個轉手層次;第一層通常為購買離乳期之仔豬,經飼養 約三個月後再轉手予第二層的肉豬飼養者,後者飼育若干時日再出售至第三層的 肉豬飼養者進行最後的肥育。與前述的仔豬業者相同,此行業也與當地的農業環 境有重大關係,通常土地貧脊之地此業較為興盛,79其理由恐怕亦是土地的比較 優勢使然。再者,在肉豬飼養業者的層層轉手間也有成本考量,即第一層業者通 常位於荒僻的山野中,而第二層業者則為了運輸至市場的便利性與成本而位於農 村週邊,至第三層的肥育業者通常已是普通農家。 8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在買賣方面,大部份地區的豬隻為自由交易,不若牛隻有專門的牛墟,但在 嘉義地區較為特殊。當地約自 1866 年(同治 5 年)左右開始設置稱為「豬戶」 的豬隻買賣市場,縣內各庄皆有分場,稱「小豬戶」 ;豬戶的管理者由官府選派, 81 稱「豬戶首」 ,各分場之管理者則稱為「董事」 。 各場的管理者必須對進場交易 者徵課手續費,在扣除上繳官府的稅金以及市場的一切雜費開支餘下的金錢則歸 管理者所有。 82此外,在嘉義城外設有所謂「豚宿」 ,即進行買賣豬隻的登記處 與臨時看管所,欲進城交易者必須在此繳費方得買賣。83這是嘉義較為特殊的地 方。. n. er. io. sit. y. Nat. al. 第三節 養猪的慣行習俗. Ch. engchi. i Un. v. 一頭豬在其生活的過程中,科學與超自然之力不時交雜其間。除了在宗教上 的犧牲外,作為生物,在其生命史的過程中亦然。以下筆者擬就按照其生命史的 流程來加以敘述。 一、 傳統的相畜方法 優良動物的飼養,首先乃重視其育種。豬隻亦不例外,而在傳統中國的農業. 77. 台灣總督府殖產局, 《台灣の養豚》(台北:台灣總督府殖產局,1930 年),頁 4。 台灣總督府殖產局,《台灣の養豚》,頁 4。 79 同上註。 80 同上註。 81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頁 297~298。 82 同上註。 83 《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報文》,頁 299。 78. 19.

(27) 技術文獻中,亦早有相畜方面的技術文獻。相畜雖然是一項農業技術,但此類文 獻在傳統中國典籍中的分類乃是被歸入占卜、擇日等數術一類的。現存最早的圖 書著目《漢書․藝文志》中的數術類,即區分了幾種相術,即地理形勢、人畜、 物品、田土與桑蠶等。 84在幾種類相術之中,乃以相人之術最早,其次則為相畜 與相物等。 85但是,不同於《漢書․藝文志》所著錄而已亡佚的《相六畜》 、 《相 人》 、 《相寶劍刀》等古籍或者是如賈勰《齊民要術》般的綜合性農業技術專書, 在日治時期之前台灣民間普遍流傳的相畜技術文獻《六畜相法》不僅是現存唯一 的文字記載,同時其文本乃是廣泛流傳於民間的歌仔冊,相較於必須為較富資財 而識字的知識份子方能閱讀的典籍(如《齊民要術》)來說,此具有較大的社會 基礎,其作為一項民間的相畜方法來討論,代表性是顯而易見的。 歌仔冊所指為何?按研究者王順隆指出,此類以閩南方言撰述的彈詞系統俗 曲唱本,乃是道光年間開始流傳於閩南鄉間的民間歌謠,內容多為關於歷史故 事、社會風俗之勸世文字。 86這些流行於原鄉的唱本也隨著移民傳入台灣,筆者 在此討論的《六畜相法》為光緒乙酉(1885 年)所刊刻,但出版商輔仁堂的背 景似無可考,不過若就大正年間台北才有黃塗活版所開始大量發行台灣本地刊 刻、創作的歌仔冊來看,光緒年間刊刻的《六畜相法》應是來自當時主要產地的 廈門或泉州。再者,若就本曲在日治時期為總督府編入台灣俗曲集的事實,以及 研究者的譯述 87兩事見之,六畜相法這一通俗唱本在民間應有相當程度的普及。.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台灣現存輔仁堂所刊刻的《六畜相法》共包含四集,第一集馬、第二集狗、 第三集貓、第四集豬。與前述曾論及的六畜定義相當不同,僅有馬、犬、貓、豬, 何以在人民生活中亦相當重要的牛、羊並未收入?貓雖也是常民生活中的重要成 員,但其經濟、文化的重要性顯然不如他者,在此卻被收入,問題何在?且此一 歌本是否還有續集補完六畜?這些問題顯非在此所能解決,但吾人必須理解到, 歌仔冊雖具有其知識性的內涵,它之所以存在並流通的最大動力卻非教化、傳播 知識,而是作為文化娛樂商品而存在的。它的內容端視刊刻的書商或者自刊唱唸 的藝人斟酌,在市場的考量下,自然不若一部農業技術專著般完整詳實。儘管如 此,對筆者討論範圍的豬隻而言,仍留有相當可用的資料。《六畜相法》的豬隻 部分共收錄三曲,為〈相豬歌〉、〈好豬歌〉、〈醜豬歌〉,各列出如下: 88 相猪歌 好猪何者不尋常 猪母皮粗尾要長 猪牯要如猪母肚 大喉自易喂糟糠 猪嘴貴齊耳貴闊 烏龍入鼻為最良 腰直更能如橹尾 永無疾病免災殃.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84. 李零, 《中國方術正考》(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 ,頁 64~65。 趙益, 《古典數術文獻述論稿》(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頁 116~ 117。 86 王順隆, 〈談臺閩「歌仔冊」的出版概況〉 , 《台灣風物》第 43 卷第 3 期,1993 年 9 月,頁 109。 85. 87. 岡田技師譯, 〈相豬歌〉 ,《台灣農事報》 ,第 35 期,1909 年 10 月,頁 43。又此為岡田技師應. 為殖產局技師岡田真一郎。 88. 《六畜相法》 (輔仁堂)。 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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