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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民 中 學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2.0 實 施 計 畫 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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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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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民 中 學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2.0 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 107 年 11 月 21 日院臺法字第 1070212158 號函。

二、教育部 108 年 2 月 20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80018057 號函。

三、市長教育行動政見─毒品遠離校園。

四、新北市教育局 108 年 7 月 2 日新北教安字第 1081218537 號函。

貳、目的:

為強化本校執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成效,透過整合公私機構相關 資源,建構藥物濫用防護網絡,提升輔導成效,配合新北市以「追根溯源」、

「多元輔導」、「一人一師」、「善用民力」、「創新宣導」5 大策略為主軸,採

「由外而內」的概念,由全市到社區再到校園,逐層強化整體社會治安及社 區周邊犯罪熱點查察,對於校園高關懷學生及高風險家庭積極結合社政、

衛政、警方、家長及民間資源等多方力量,並善用新北市跨局處聯繫平台

(附件1)進行橫向連繫通報,使個案不漏接並給予最妥適及完善的社褔 照顧。

參、實施期程:

108 年 1 月至 112 年 12 月。

肆、推動策略:

一、追根溯源:

(一)加強與檢警單位橫向聯繫,查證涉案學生身分及時介入輔導。

(二)協助檢警緝毒通報,查緝藥頭斷源。

(三)與警察機關建立吸食毒品熱點巡邏網,消弭潛在犯罪因子。

(四)完善尿液篩檢配套措施,避免形成防制漏洞。

二、多元輔導:

(一)諮詢服務團提供心理師諮商、志工陪伴及多元輔導活動,提升輔導成效

(二)配合教育局駐區心理師及社工師,提供輔導諮商服務。

(三)開辦高關懷課程,提供適性輔導資源。

(四)透過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聯繫會議,研商個案處遇對策。

三、一人一師:

(一)本校輔導無效或較嚴重個案,透過心理師及社工師介入輔導。

(二)辦理藥物濫用家長親職教育,鼓勵家長陪伴孩子遠離毒品。

(三)透過家庭教育諮詢輔導服務,改善涉藥癮學生家庭親子關係。

(四)個案家長參與輔導工作,共同關懷支持孩子。

四、善用民力:

(一)廣納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建議,滾動式修正本校反毒策略。

(二)結合民間團體資源,協力預防毒品入校園。

(三)結合家長會及里長辦理宣導活動,建立家長及民眾反毒知能。

(四)培訓校園防毒守門員種子師資及宣導志工(故事媽媽),入班宣導。

五、創新宣導:

(2)

(一)多元適性教育宣導,提升拒毒防毒知能。

(二)運用新媒體管道,加深加大宣導成效。

(三)以分齡分眾為原則,辦理校園預防宣導工作。

(四)即時更新新興毒品防制宣導資訊,提供各校參考運用。

伍、任務編組:

為落實並提升學生藥物濫用執行成效,本校納編各處室組成「防制學生 藥物濫用」小組(如附件 2),以適時連結相關輔導資源,提供學校整合性協 助。

陸、具體執行作為:

依教育部所研訂藥物濫用防制策略及新北市5 大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策略,

訂定各項具體執行作為、分工及辦理期程如下: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加強與 檢警單 位橫向 聯繫,

查證涉 案學生 身分及 時介入 輔導

(1)透過教育局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聯 繫會議、各級學校校園安全會議與警政 單位治安會報建立聯繫窗口,強化校 園安全事件之跨單位合作機制,並落 實與司法單位(少年法庭)建置防制學 生藥物濫用跨機關合作平臺,加強教 育單位與法院間之聯繫。

學務

各處

定期 定期召 開會議

(2)學校知悉遭警查獲販賣,卻透過休、轉 學,於不同學校就讀學生,以及進修 部有報到未註冊之疑似涉毒學生(重 點學生),名單以密件提供教育局轉 檢警,列為關注對象;另不定期由警 察局提供24 歲以下涉毒嫌疑人進行 學籍資料勾稽,凡具有學生身分者,

配合警察局函發偏差行為通知書轉請 學校開案輔導。

學務

各處

不定

勾稽人 數與在 學輔導 個案人 數比例 100%

(3)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協助檢

警緝毒 通報,

查緝藥 頭斷源

(1)學校發現藥物濫用或疑似藥頭之學 生,應主動協助瞭解藥頭個資、交易時 間及地點等相關資料並填寫學生濫用 藥物來源回報單(如附件4),以密 件函送教育局通報警察局「少年(學 生)毒品溯源專責小組」協助處理,並 與教育局聯繫以加強情資通報者(師、

生)保護;發現疑似毒品或製造或施 用毒品之器具,立即移交警察機關處 理。

學務

警察 各處

不定

自行清 查個案 情資轉 送警察 機關比 例達 50%以

(2)配合校外聯巡熱區及時間,配合警察 局實施。

學務

警察

不定

與警察 機關建 立吸食 毒品熱 點巡邏 網,消 彌潛在 犯罪因

(1)與警察機關合作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 援約定書」,並建立吸食毒品熱點巡邏 網,熱點區域每學期至少檢討1 次。

學務

警察

不定

(2)落實執行校外聯合巡查工作,針對本 校周邊治安斑點、網咖、宮廟、違法販菸 商家、提供警政機關取締改裝機車等青 少年犯罪熱點場域之相關資料,消滅 任何可能潛在的犯罪因子。

學務

警察

不定

完善尿 液篩檢 配套措 施,避 免形成 防制漏

(1)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檢警或其他網 絡單位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立即至

「校園安全及災害即時通報網」(網址:

https://csrc.edu.tw/)通報;未成年學 生並應至「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

(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 通報。

學務

輔 導

持續 辦理

(4)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2)依照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

導作業要點(如附件 5)及教育局擴大特 定人員提列作法,將有觸法及虞犯紀 錄等類別學生評估納入特定人員、第4 類特定人員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書(附件 6),交由相關業務承辦人 (或指定專 人)建立特定人員名冊(附件 7),並召 開審查會議,簽奉校長核定,並於教 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 ( https://newsnc.moe.edu.tw/) 完 成 填 報與簽核。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每學

(3)配合教育局每學期開學、連續假期及 長假後依特定人員名冊進行抽驗,與 不定時依特定人員狀況實施臨機篩 檢,特定人員每學期內每人至少應篩 2 次;另配合教育局不定期以發文 方式通知各校實施臨機篩檢。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持續 辦理

每年特 定人員 尿篩次 數達總 3 倍 以上 (4)配合教育局每月管制轄屬學校於教育

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 統之「特定人員」名冊調修(如附件 9),以落實藥物濫用特定人員提列與 尿篩檢驗(指定與臨機)。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每月

(5)妥適運用藥物濫用高風險篩檢量表(如 附件10)做為評估藥物濫用高風險學 生之參考(使用指引如附錄 1)。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不定 (6)提供教育局獲悉學生疑似施用新興毒

品(含自我坦承)個案,主動告知教 育局安排後續檢驗。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持續 辦理 (7)配合領取各項尿篩器具,並需建冊管

制及運用時應有執行人員簽領及檢驗 結果紀錄(如附件 11)。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不定

(5)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8)配合教育局自 106 年 5 月起配合衛福

部及教育部政策,提供家長使用4 類 快速檢驗試劑(鴉片類、安非他命類、K 他命及大麻)對子女實施尿篩,並協 助教導試劑操作、判讀;另運用各項時 機向家長宣導,以擴大推廣成效。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持續 辦理

(9)參加每學期由教育局辦理之「學校特定 人員指定尿液篩檢作業協調會」

學務

學務 處生 教組

每學 (10)合理懷疑學生施用毒品,惟經快速檢

驗試劑檢驗為陰性者,檢體透過教育 局校安室委商協助檢驗。

學務

教育

持續 辦理 諮詢服

務團提 供心理 商、志 工陪伴 及多元 輔導活 動,提 升輔導 成效

(1)強化「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諮詢服務團」

功能,鼓勵學校複雜難處個案參與,

並提供高關懷學生及藥物濫用個案輔 導、醫療戒治、親職教育、協同輔導等服 務資源。

輔導

各 處

持續 辦理

(2)辦理春暉認輔志工召募與研習課程,

安排春暉志工陪伴輔導藥物濫用個案。

學務

輔導

持續 辦理 (3)依據「藥物濫用學生未完成春暉輔導離

校者後續輔導流程」,春暉小組輔導個 案如有休學、退學、畢(結)業、安置等情 形致輔導中斷離校時,轉介至戶籍地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有同意書者),或 警察機關(含少年輔導委員會)。

學務

輔 導 教 育

不定

未完成 春暉輔 導離校 個案轉 銜比例 100%

(4)春暉小組輔導中斷離校或春暉小組成 立前已離校之未就學個案,依「新北市 政府兒童及少年藥物濫用案件處理流 程」(如附件 12)進行轉介。

學務

輔 導 處 教 務 處 教 育

不定

(5)每月彙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執行成 果(含特定人員增減名冊)及春暉小組 個案輔導情形。

學務

輔導

每月

(6)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駐區心

理師及 師, 提 供輔導 諮商服

(1)完善學生中輟通報協尋及復學輔導措 施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與中 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

學務

教務 處輔 導處 導師

持續 辦理 (2)結合輔諮中心建立「學生藥物濫用輔導

諮商網絡」,提供輔導諮商之服務機 制。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開辦高

關懷課 程,提 供 適性 輔導資

(1)透過輔諮中心建立高關懷活動合作,

提供高關懷與藥物濫用個案適性輔 導資源。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2)藉由「未就學未就業青少年關懷扶助計

畫」及「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 輔導機制實施計畫」,安排輔導會談及 生涯探索課程,並召開安置輔導會議 以協助個案。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透過高 關懷青 少年通 報中心 聯繫會 議,研 商個案 處遇對

(1)透過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聯繫會議 研商高關懷個案處遇對策,提供學校 輔導作為並提出所需資源。

輔導

各 處

定期

定 期 召 開會議

輔導無 效或較 嚴重個 案,透 過心理 師及社 工師介 入輔導

(1)充實學校專業輔導人力,妥適照顧高 關懷學生,並保障渠等就學權益。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2)輔導藥物濫用學生,不得以退學、轉學 或要求休學等方式對待;如有輔導無 效或較嚴重個案,得透過駐區社工(心 理師)介入輔導,或轉介防制學生藥物 濫用諮詢服務團心理師輔導,以提升 輔導成效。

學務

各處

不定

(7)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辦理藥

物濫用 家長親 育,鼓 勵家長 陪伴孩 子遠離 毒品

(1)結合輔導處辦理親職座談。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2)透過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資源網路

平臺,辦理親職教育活動時,提供在 學個案家長相關訊息,並彙整相關資 源及運用成果。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3) 透過家庭教育 中心 諮詢專線( 02-

22724881),提供家長藥物濫用相關 諮詢與輔導。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透過家

庭教育 諮詢輔 務,改 善涉藥 癮學生 家庭親 子關係

(1)涉藥癮學生家庭親子關係不佳時,邀 請家長向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諮 詢(電話:412-8185 幫一幫我)或參 與家庭教育中心親子教育講座、社會局 親職教育、衛生局藥癮者家屬訓練課程 等。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2)個案轉介輔導後,學校春暉小組仍應 持續關懷輔導並與家長及轉介單位保 持聯繫。

學務

輔導

不定 個案家

長參與 輔導工 作,共 同關懷 支持孩

(1)學校成立春暉小組時,應請個案家長 共同參與輔導工作,除善用教材(請守 護他藥物濫用青少年家長親職手冊),

運用社會資源共同關懷支持孩子外,

並採取增強家庭功能的方式(如辦理親 職教育、諮詢服務、宣導資訊等),以提 升輔導之成效。

學務

輔導

持續 辦理

(2)針對校內高關懷、危機家庭、脆弱家庭 學生,聯結相關資源,提供輔導措施。

輔導

各處 室導

持續 辦理 結合民

間團體 資源,

協力預 防毒品 入校園

(1)依地區特性主動發掘並結合民間團體、

地區傳播媒體或相關公私立機關(部門) 等資源,辦理各項反毒教育多元活 動,加強青少年反毒意識,並走入校 園及社區。

學務

各處

不定

(8)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結合本

市六大 家長團 體辦理 宣導活 動,建 立家長 及民眾 反毒知

(1)結合本市六大家長團體辦理大型宣導 活動,各級學校結合家長會及社區民 眾共同辦理各項活動。

學務

各處 室家 長會 校友 會教 師會

不定

培訓校 園防毒 守門員 種子師 資及宣 導志工 ( 故 事 ) , 入班宣 導。

(1)結合民間團體及家長會,培訓校園防 毒守門員種子師資及宣導志工(故事媽 媽),入班宣導(申請表如附件13)。

學務

各處 室家 長會

持續 辦理

(2)透過春暉認輔志工於校園設點宣導,

以新興毒品模型及趣味有獎徵答互動 方式,教導學生拒絕毒品技巧。

學務

各處

持續 辦理

多元適 性教育 宣導,

提升拒 毒防毒 知能

(1)透過設計多元適性課程,協助學生發 展個人潛能、人際適應,提升學習成就 感,預防中途離校。

輔導

各處

持續 辦理

(2)辦理體育、藝文、民俗技藝等多元類型 社團,培養學生正向休閒興趣,遠離 有害物質與環境。

學務

各處 室家 長會 校友 會民 間單

持續 辦理

(3)培養學生生活技能之核心素養,協助 學生精進自我管理等各項技巧。

輔導

各處 室全 校同

持續 辦理

(9)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4)運用教育部開發之藥物濫用分齡補充

教材,融入課程中,並配合課程內容 規劃(國中小「健康與體育」、高中職

「健康與護理」)實施防制藥物濫用相關 教學。

教務

各處 室導

持續 辦理

運用新 媒體管 道,加 深加大 宣導成

(1)配合教育局所製作之防制學生藥物濫 用懶人包、影片、文宣、補充教材及教 學媒體等,進行宣導運用。

學務

各處

不定

以分齡 分眾為 原則,

辦理校 園預防 宣導工

(1)配合申請教育部補助經費辦理多元適 性教育活動。

學務

各處

不定 (2)至少辦理 1 場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校園宣講」

學務

學務

每年 (3)針對外籍教師及學生,加強毒品相關

法令及危害宣導。

學務

教務

不定 (4)家長會辦理相關活動及會議時,配合

辦理反毒教育宣導,邀請轄區檢警單 位說明毒品問題現況及因應作為,提 升學生家長之反毒意識。

學務

家長

持續 辦理 (5)面對新興毒品之推陳出新,規劃結合

家長之力量, 利用相關集會活動時 間、新生訓練、友善校園週、校務會議、

家長日、親職座談等時機向學生及家長 進行反毒宣導(播放反毒宣導簡報、宣 導 文 宣 納 入 家 長 日 活 動 手 冊 等 方 式),尤以高關懷個案之家長為主要 對象。

學務

各處 室家 長會

每學

(6)配合教育局與衛生局合辦之菸害防制 校園入班宣導,同步實施毒品危害防 制宣導。

學務

各處

每學

(10)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7)辦理反毒教育多元活動時,針對不同

的年級設計不同的宣教教材及內容,

並結合時事議題,將藥物濫用防制議 題融入各課程教學內容,豐富其內容 及增加宣導密度。

學務

各處

(8)利用小團體(班級)為單位實施宣教,

避免辦理嘉年華式活動,宣教內容置 重點於教導學生拒毒技巧(避免學生 因好奇而誤用)及新興毒品與藥物濫 用學生辨識之能力。

學務

各處

不定

(9)寒、暑假前寄發學生家長聯繫函,內容 應包含「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反毒各 項宣導,並勤與家長聯繫,落實工作 推行。

學務

各處 室家 長會

每學

(10)為響應 6 月 26 日「國際反毒日」請 6 月舉辦全校反毒宣傳活動。

學務

各處

每年 (11)配合教育部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

用」認知檢測,分析學生反毒知能及 宣導成效。

學務

各處

每年

(12)每學期針對學生辦理「防制學生藥物 濫用」校園多元宣教活動1 次,並利 用週(朝)會、升旗及班會等時機不定 期密集宣導(或辦理多元活動)。

學務

各處

每學

(13)運用教師研習、校務會議、行政會報、

導師會報等相關時機實施反毒教育宣 導,每年至少1-2 小時。

學務

各處

每學

(11)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即時更 新新興 毒品防 制宣導 資訊,

提供各 校參考 運用

(14)於「友善校園週」當月運用班會時間 及品德教育課程播放反毒宣導投影片 或收視反毒動畫(微電影),並針對影 片內容設計班會討論題綱,由導師結 合時事議題引導班上同學進行討論,

相關影片可運用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 濫用資源網站/文宣專區/反毒影音或 教育局撥發影片光碟(如下表),強化 教育宣導作為。

學務

各處 室導

每學 反毒光

時間 反毒影片 時間

毒 禍 2- 活 者 有

明天 90 分

陳喬恩反 毒微電影

『別讓毒 品 騙 了 你』

3 分 23

破 浪 而

1 小時 26 分

「歲歲平 安」反毒 微電影ft.

館長、夏 于喬

15 47 秒

甘 八 茶

9s 25 分

反毒微電 影「勇敢 的心」

12 59 秒 K 他 命

交響曲 21 分 無毒人生 由你作主 6

支 ,15 勇 敢 的

13 分 音樂 MV- 找出口的

4 分 12

劇 絕 毒 show你自己

5 分鐘頒獎典 禮精華 8 隊演出

教 育 部 107

【我的未 來 我 作 主】微電 影競賽影

12支 , 1 小 時 2

名 人 專 訪 反 毒 宣 導 影

6支,2 分鐘及 30 秒版本

毒字這條 - 忘 了 回家怎麼 ( 完 整 )

5 分 20

(12)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即時更 新新興 毒品防 制宣導 資訊,

提供各 校參考 運用

(15)隨時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 網、新北市毒品防治辦公室等網站下 載新興毒品樣態或新聞,以及時更新 防制宣導教材。

學務

各處

持續 辦理

定期追 蹤管考 計畫執

(1)由校長掌握校內高風險學生,整合各 行政處室、導師及專任教師能量,建構 完善預警、清查及輔導機制。

學務

各處

持續 辦理

名稱 網址 內容

教 育 部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資 源網

http://enc.

moe.edu.t w/

· 新世代反毒

· 反毒宣導相策略架構 關資料下載

· 藥物濫用相 關資源連結 教 育 部 數

位 教 學 資

https://mar ket.cloud.e du.tw/web/

· 藥物濫用防 制教學教案

食 品 藥 物 消 費 者 知 識服務網- 反 毒 資 源

https://drug -prevention.

fda.gov.tw/

AntiPoison/

List.aspx?

code=601 0&nodeID

=374

· 藥物濫用諮 詢輔導與醫 療機構介紹

· 藥物濫用的

· 介紹常見濫相關統計

·反毒遊戲下用藥物

反 毒 大 本 - 法務

https://anti drug.moj.g ov.tw/mp- 4.html

·毒家新聞

· 新型態毒品

· 反毒策略與資訊

· 反毒知識宣組織 · 反毒報告與

· 諮詢及戒毒電子報 資源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管理署

https://ww w.fda.gov.t w/TC/index.

aspx

· 藥物濫用防 制的相關資 源介紹

新 北 市 毒 品 防 治 辦 公室

https://drug free.ntpc.g ov.tw/

·有關毒防辦

·消息與活動

·統計資料

· 服務服務專

·宣導品展示

·常見問與答

(13)

執行

要項 具體作為

執行單位 辦理

期程 目標值 備考 主辦

單位

協辦 單位

行成效 (2)學校召開「特定人員提列審認會議」、

「春暉小組開、結案會議」及「校園安全 會議」等相關涉學校重點及高關懷學生 會議,應由校長親自主持,並積極參 加縣(市)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會議。

學務

各處

持續 辦理

(3)輔導個案成功人員,依「各級學校完成 春暉小組輔導期程案件審查及獎勵原 則」辦理獎勵。

學務

各 處

不定 (6)不定期辦理春暉認輔志工獎勵及表揚

活動。

學務

各 處

不定 (7)各校倘有通報不實情事,經教育局查

察屬實者,施以行政處分。

學務

各 處

不定 (8)依「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作業時程管制

表(如附件 14)落實推動各項工作。

學務

各處

每年

柒、預期效益:

一、期藉由相關具體策略,達到「未接觸者避免接觸毒品」、 「高風險族群關懷 輔導」及「已接觸者預防升級」等目標。

二、結合本校跨處室平台及資源,有效執行校園防毒工作。

三、結合親師及社區愛與關懷力量,共同守護學子遠離毒品誘惑。

捌、經費:本計畫所須經費由學務處自行編列或申請教育局補助經費辦理。

玖、一般規定:

一、學校辦理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活動 (競賽)、參加研習(會議)、發 放宣傳物品、觀賞影片場次、反毒宣導等,須有完整紀錄留存。

二、學校網頁首頁應聯結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拾、督考與獎勵:

一、配合教育局執行本計畫工作執行成效除列入學校獎補助款參酌要項外,為 鼓勵學校積極查察學生藥物濫用個案並進行後續輔導工作,針對年度學 生藥物濫用個案數達2 員以上且自行發現比率達 75%以上之學校校長 及業務有功人員辦理行政獎勵並核發感謝狀與團體獎金。

二、配合教育局督訪時機輔導學校工作推展並協助解決問題,參加「防制學生 藥物濫用」績優學校選拔作業,薦報教育部辦理表揚,以提升工作士氣。

三、依本計畫擬訂本校具體做法,並至校務行政系統完成計畫上傳作業,俾利 教育局查考。

四、推動本工作績效卓著之文職有功人員(含校長)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 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二十八項辦理敘獎:

(一)經考核為特優者,主辦人員 1 人記功 1 次,餘有功人員 5 人各嘉獎 2 次。

(14)

(二)經考核為優等者,主辦人員 1 人嘉獎 2 次,餘有功人員 5 人各嘉獎 1 次。

(三)經考核為甲等者,主辦人員 1 人嘉獎 2 次,餘有功人員 3 人各嘉獎 1 次。

拾壹、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附件 1

新北市政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跨局處聯繫平台

一、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

面對急遽變遷的社會及新興毒品的推陳出新,校園防制毒品入侵議題面 臨強大挑戰,藥物濫用學生輔導,亟需由中央、地方教育單位及各級學校建 立協力的縱向支援體系,進行跨單位資源整合與橫向聯繫作為。國內現行防 制學生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如圖 1。

(15)

1 國內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

二、落實中央、地方與學校聯繫機制

為因應不同學生輔導需求,適切提供整合型協助關懷,本局依教育部所 訂政策,對各級學校推動辦理情形實施督考,並不定期滾動檢討執行成效再 向上回饋。現行全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工作面向如圖2。

2 現行全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工作面向圖

三、整合工作聯繫平台及輔導服務網絡

毒品問題成因相當複雜,需以「人」為中心思維落實執行各項防制措施。

本市現已整合「毒品防治辦公室」、「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高關懷青少年通 報中心」等工作聯繫平台,藉由定期工作會議,每半年結合外聘專家召開擴 大會議等作為提升全市整體防毒工作效率。本市現行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工作 聯繫平台如下:

(一)毒品防治辦公室

本市於106 年 7 月 3 日成立「毒品防治辦公室」,整合教育、警察、社會 衛生等局處及檢調單位等資源,加強年輕族群藥物濫用危害與拒毒技巧之宣

(16)

導,以及藥物濫用兒少及其家長親職教育之輔導工作,並持續擴大藥癮治療 服務可近性及服務量,共同建立完善的毒品濫用防治服務網絡。本局主責

「預防宣導組」,每季參與工作會議以強化橫向單位跨局處的聯繫與合作,

其組織架構如圖3。

3 毒品防治辦公室組織架構圖

(二)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本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跨局處結合本府相關局處、民間團體及矯正機關,

以分工機制,落實毒品危害預防宣導、保護扶助及毒品戒治等任務執行;本 局主責預防宣導組,以分齡、分層、分眾為反毒宣導原則,整合轄內宣傳管 道,針對校園、社區、宮廟、網咖、娛樂場所、旅館、監所等場所規劃不同宣導 作為,使未接觸、高風險族群避免接觸毒品,已接觸者預防施用毒品升級,

其組織架構圖如圖4。

(17)

4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組織架構圖

(三)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

本市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係透過學校及各局處清查通報機制,建立 高關懷青少年資料庫及處置平臺,並納編市府各局處,藉合作機制及資源 連結,提供相關處遇作為,以協助解決學生藥物濫用問題,其運作分工如 5。

5 本市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運作分工圖

附件 2

新北市新莊國民中學「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小組編組名冊

稱 隸 屬 單 位職 務職

長 校 長校 長指導本校全般「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工作。

副 組 長 家 會會 長協助組長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推展工作。

員 學 處主 任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工作規劃事宜。

(18)

員 教 處主 任協助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員 輔 處主 任協助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員 總 處主 任協助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員 輔

協助規劃中輟生回歸校園安置就學措施,及協助 推動特殊學校與中介教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 作。

員 學

協助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事宜。

員 學

協助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事宜。

員 教

協助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事宜。

事 學

負責承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計畫、執行全般工 作。

事 學 副 組 長

負責承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計畫、執行全般工 作。

(19)

附件 3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8 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諮詢服務團編組表

名稱 服務單位及職稱 姓名 職掌

團長 教育局局長 張明文 指導推動諮詢服務團相關事宜 副團長 教育局副局長 黃靜怡 協助團長推動諮詢服務團相關事宜

執行

秘書 校園安全室主任 康來誠 協助團長、副團長推動諮詢服務團相關 事宜

副執行

秘書 校園安全室副督導 古裕民 協助團長、副團長推動諮詢服務團相關 事宜

助理執

行秘書 校園安全室督學 陳燕貞 掌握推動諮詢服務團相關事宜 助理 校園安全室

商借教官 吳之凡 負責諮詢服務團個案管理及處遇作為 助理 校園安全室

商借教官 游盈倫 負責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聯繫會議 助理 校園安全室

商借教官 吳釗慧 負責諮詢服務團預防宣導及輔導活動 幹事 教育局

特教科科長 張琬婷 協助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 幹事 衛生局

心長科科長 杜仲傑 協助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 幹事 社會局

兒少科科長 劉倩如 協助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 幹事 家教中心主任 曹孝元 協助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 幹事 警察局

少年隊隊長 蔡宜學 協助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 幹事 少年輔導委員會

督導 吳羽蓁 協助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 顧問 新北地方法院

主任調查保護官 邱廷中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20)

顧問 士林地方法院

主任調查保護官 吉靜如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臺北地方法院

主任調查保護官 江美娟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基隆地方法院

主任調查保護官 林坤隆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臺灣師範大學

教授 郭鐘隆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國紹泌尿科學教育

基金會董事長 廖元滄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

主任 侯雯琪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

解癮戒毒協會主任 康慧貞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淨化文教基金會

常務董事 陳立純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安興精神科診所

院長 段永章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衛福部八里療養院

社區精神科醫師 黃正誼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社工師 吳佩炫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心理師 陳萱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心理師 江琪彬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心理師 陳佑齊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心理師 吳宛亭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安溪國中

校長 簡財源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烏來國中小

校長 陳煌燿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大觀國中 顏學復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21)

校長 顧問 育林國中

校長 鄭杏玲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三重高中

校長 莫恒中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清水高中

校長 鍾雲英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顧問 淡水國中

校長 王敏秀 指導諮詢服務團工作之推動及諮詢 團員 安溪國中

輔導主任 張政義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文山國中

學務主任 鄧貴安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淡水國中

學務主任 吳琪玉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大觀國中

生教組長 黃雲清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育林國中

輔導老師 何孟霖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福和國中

輔導組長 簡于菁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烏來國中小

高關懷班導師 莊永隆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文山國中

生教組長 吳凭徽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新莊國中

生教組長 陳琼瑤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淡水國中

生教組長 鄭憲霖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三重高中

主任教官 陳孝盈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清水高中

主任教官 王宇開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22)

團員 樹林高中

教官 朱永生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新北市教育局

春暉認輔志工 陳天興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新北市教育局

春暉認輔志工 張立菁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新北市教育局

春暉認輔志工 黃雅惠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團員 新北市教育局

春暉認輔志工 謝佩蓁 協辦諮詢服務團相關工作

(23)

附件4

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學生藥物濫用來源回報單(校安通報序號:

)

藥頭對象基資 (填寫知悉部分)

編號 姓名 性別 綽號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統號

1 2 3 4

編號 護照號碼 戶籍地 居住地 行動電話/市話

1 2 3 4

案情摘要

以下為撰擬範本,請以第3 人稱方式敘明,並依現況調整

經本校○○○(職稱姓名)對個案進行晤談輔導時,言談中該生提及:

一、曾在某員(臉書/社群網站/通訊軟體)上看見其 PO 文有相關毒品訊息(例如圖檔或照片)。

二、發現某員行跡怪異,常於某時段(時間)至校園外某場所(地點/地址)出沒群聚,因深怕其 他人因好奇或不知情之情況下,而涉陷毒品案件,所以決定將知情部分告知校方。

已清查線索

有關藥頭對象相關資訊敘述:(填寫知悉部分即可)

一、 聯絡方式(例如:行動電話/市話號碼、通訊軟體 ID、電子郵件或社群網站帳號…等)。

二、 平日所使用交通工具(例如:車種、車牌號碼及車子顏色、外型…等)。

三、 平時經常聚集/出入時間、地點(例如:某年某月某日幾時幾分在某處;如有多時段多地 點,請亦一併敘明)。

四、 有關藥頭對象PO 於臉書/社群軟體/通訊軟體上相關圖片或截圖。

五、 藥頭販賣(轉讓)毒品之時間、地點

情資 提供 人員 簽章

業務 承辦 人核

業務 主管 核章

校長 核章

附件 5

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

(24)

98 年 10 月 29 日台軍(二)字第 0980180613C 號令訂定 101 年 12 月 13 日臺軍(二)字第 1010224240B 號令修正 103 年 09 月 2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30131158A 號令修正 105 年 06 月 2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50079999B 號令修正 106 年 12 月 29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60187278B 號令修正 108 年 01 月 07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70222871B 號令修正

一、依據: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權法)及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等規定之執行,

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防制毒品進入校園,透過各級學校特定人員 尿液篩檢,即時發現濫用藥物學生,並成立「春暉小組」施予輔導,協助脫 離毒品危害,營造健康、清新及友善之校園環境。

三、名詞定義:

(一)濫用藥物:指非以醫療為目的,在未經醫師處方或指示情況下,使用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毒品者。

(二)特定人員類別:

1、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者)。

2、各級學校休學、中輟或中途離校後申請復學之學生,有事實足認有施用毒 品嫌疑者。

3、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特定人員事實認定觀察建 議原則請參考附件5-1)

4、前三目以外之未成年學生,各級學校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並取得其 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者。

5、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三)春暉小組:指學校為輔導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學生、非法施用管制藥 品或其它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所組成之專案小組。

四、建立特定人員名冊:

(一)每學期開學日起三週內經導師、校內之任課教師、職員或工友觀察後,依特 定人員類別提報特定人員名冊(格式如 5-2),交由相關業務承辦人(或指 定專人)彙整,並召開會議審查,經審查後之特定人員名冊應簽請校長核定。

(二)學期中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有精神或行為異常,經觀察或以其他 方式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者,應簽請校長核定納入特定人員名冊。

五、篩檢時機:

(一)各級學校於每學期開學或假期後依特定人員名冊進行採(抽)驗。

(二)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有精神或行為異常,經觀察或以其他方式認 為有施用毒品嫌疑者,得隨時採驗。

六、尿液採驗流程:

(一)各級學校應適時實施人員編組、動線規劃及器材整備等事宜(注意事項如附 5-3)。

(二)執行尿液檢體採驗:

(25)

1、檢體採驗:對受檢之特定人員應個別說明採集規定及方法,並指派專人全 程監管進行採驗,監管人員應與受檢人同一性別。

2、檢體初篩:尿液檢體應先採集於集尿杯內,並進行初篩(使用說明如附件 5-4),初篩檢驗呈陽性反應者,由監管人員會同受檢人將尿液檢體分裝為 二瓶(甲、乙瓶),每瓶至少三十 ml,並由監管人員協助受檢人實施檢體籤 封作業。

3、確認檢體:在尿瓶上黏貼送驗學生檢體序號標籤,並填寫監管紀錄表及學 生尿液採驗名冊,核對無誤後,送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認可之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進行確認檢驗。

七、檢驗結果處理:

(一)經確認檢驗尿液檢體中含有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者,學校應完成校安通報 並成立春暉小組輔導個案。

(二)經確認檢驗尿液檢體中無含有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者,仍應列為特定人員 持續觀察輔導。

(三)送驗學校或家長對尿液檢體之檢驗報告有疑義時,得於接到報告十四日內,

敘明原因要求複驗(乙瓶)。

八、學生輔導措施:

(一)經確認檢驗尿液檢體中含有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者、自我坦承、遭檢警查獲 或接獲其他網絡通知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學校應完成校安通報,

並組成春暉小組實施輔導三個月,輔導期間應適時使用快速檢驗試劑實施 篩檢,及填報相關輔導紀錄備查(輔導措施注意事項如附件 5-5);其屬施 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應告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 規定,自動向衛福部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 送法院或檢察機關。

(二)個案經春暉小組輔導三個月後,應採集尿液再送檢驗機構檢驗,經確認檢 驗尿液檢體中含有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者,應再實施輔導一次(三個月),

並協請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衛福部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其屬施用第一 級、第二級毒品者,函請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三)依前款規定輔導無效或家長拒絕送醫戒治時,學校得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或兒權法相關規定,洽請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四)春暉小組輔導期滿,經確認檢驗尿液檢體中無含有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者,

學校應召開春暉小組結案會議,解除春暉小組列管,並持續將學生列為特 定人員觀察。

(五)春暉小組輔導中之濫用藥物學生經司法判決至矯正機構實施觀察勒戒完成 返校後,學校仍應完成後續輔導期程。

(六)為利個案之賡續輔導,濫用藥物學生如有中輟、畢(結)業、未畢業而因其 他原因提前離校或未按時註冊等情形時,相關作法請參照附件5-6「各級學 校學生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輔導處遇流程」辦理。

(七)發現疑似藥頭之學生或知悉學生藥物來源相關情資,應依教育單位協助檢 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辦理。

數據

圖 1 國內防制學生 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 二、落實中央、地方與學校聯繫機制 為因應不同學生輔導需求,適切提供整合型協助關懷,本局依教育部所 訂政策,對各級學校推動辦理情形實施督考,並不定期滾動檢討執行成效再 向上回饋。現行全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工作面向如圖 2。 圖 2 現行全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行政輔導網絡工作面向圖  三、整合工作聯繫平台及輔導服務網絡 毒品問題成因相當複雜,需以「人」為中心思維落實執行各項防制措施。 本市現已整合「毒品防治辦公室」、「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高關懷青少年通 報中
圖 4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組織架構圖  (三)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 本市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係透過學校及各局處清查通報機制,建立 高關懷青少年資料庫及處置平臺,並納編市府各局處,藉合作機制及資源 連結,提供相關處遇作為,以協助解決學生藥物濫用問題,其運作分工如 圖 5。 圖 5 本市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運作分工圖                                                                附件 2    新北市新莊國民中學「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小組編組名冊 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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