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向2050淨零排碳新時代:
氣候變遷、生態環境與永續發展教育研習簡章 壹、 目標:
一、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環境教育議題學習,增進學校教師對氣候變遷、
生態環境與永續發展議題之教學策略發展。
二、透過教學實務交流及經驗分享,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與素養,提升環境教育教學內 涵。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生物多樣性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 三、協辦單位: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参、辦理日期:
110年5月21日(星期五)至5月22日(星期六)肆、辦理地點: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伍、住宿地點:
基隆北都大飯店(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19號)陸、參加對象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環境教育及防災教育輔導小組(團)成員優 先報名,亦鼓勵對氣候變遷、生態環境與永續發展議題有興趣之中、小學教師報 名,名額上限40名。柒、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止。
二、 報名方式:進入以下網址填妥 google 表單:https://pse.is/3d8ar6。
三、 聯絡方式: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展示教育組洪小姐,聯絡電話:02-24696000 分機 7012,Email: [email protected]。
捌、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全程拍攝活動紀錄影片及照片,並同意主辦單位後續為教 育推廣及行銷之目的,得將前述影(照)片公開播送、上映、傳輸及使用於報 章雜誌、網站、展覽或任何形式媒體上。如有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活動。
二、請所屬機關(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事宜。
三、全程參與者核發環境教育時數及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共計 12 小時。
玖、議程:
時間 課程內容 主講人
9:00-9:30 5/21(星期五)第一天
報到、領取資料(地點:海科館教育中心大科教教室)
9:30-9:50 始業式
教育部長官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多樣性中心 邱祈榮教授
9:50-10:20 破冰活動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10:20-10:35 茶敘
10:35-11:00 營隊課程與任務說明:CEESD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 究所 葉欣誠教授
11:00-12:00 氣候變遷與海洋生態 國立臺灣大學漁業科學研究所 柯佳吟教授
12:00-13:00 午餐/休息
13:00-14:30 永續發展目標(SDGs 桌遊操作體驗) 優樂地永續服務公司
14:30-14:45 茶敘
14:45-15:25 氣候變遷最新發展與融入永續發展教育
(CCESD)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 究所 葉欣誠教授
15:25-17:00 海洋、環境、生態融入氣候變遷與永續 發展教育教案設計
17:00-17:30 第一階段分享回饋
17:30-20:00 晚餐/休息
20:00-21:00 (自由參加)潮間帶夜間觀察
8:50-9:00 5/22(星期六)第二天
報到、領取資料(地點:海科館教育中心大科教教室)
9:00-10:30 築夢南極:楊恩生教授畫展導覽與環境藝 術解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計系 楊恩生教授/藝術家
10:30-10:45 茶敘
10:45-12:00 新加坡的氣候變遷教育和永續發展教育 的發展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 張昭衡教授
12:30-13:30 午餐
13:30-14:30 氣候變遷教育教案分享 臺北市中山小學(教育部氣候變 遷教育先導型學校)
14:30-16:00 教案發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 究所葉欣誠教授、科學教育研究 所劉湘瑤教授
16:00-17:00 成果報告
17:00 賦歸
拾、交通方式:
【接駁車】
110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搭乘接駁車接駁地點與時間:
南港車站門口(南港捷運S2B 出口)8 時 50 分前集合。
【自行前往交通方式】
➢ 搭乘台鐵火車的朋友請參閱下列網址:http://www.nmmst.gov.tw/chhtml/content/441
(但平日深澳線較晚發車,建議可搭到基隆火車站再轉搭公車後步行前往)
➢ 公車客運請參閱下列網址:http://www.nmmst.gov.tw/chhtml/content/442
➢ 自行開車請參閱下列網址:https://www.nmmst.gov.tw/chhtml/content/443
【停車資訊】
➢ 各停車區域位置與收費方式: http://www.nmmst.gov.tw/chhtml/content/444
【館區周邊地圖】
➢ 地圖請參閱下列網址:https://www.nmmst.gov.tw/chhtml/content/312
拾壹、「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活動應變措施:
相關因應事項依據衛福部 110 年 1 月 19 日公告「提醒各級學校辦理集會 活動防疫措施」、109 年 11 月 29 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
公眾集會」及109 年 4 月 10 日修正公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 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辦理。
一、集會活動前
(一)建立應變機制
持續關注國內外傳染病疫情,適時將資訊提供相關人員,並應訂定集會期 間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之相關應變機制:
1. 集會活動環境規劃(如現場動線規劃、住宿場所規劃與疑似個案暫時隔離或 安置空間)。
2. 醫療支援(如醫療專業人員進駐協助提供集會活動現場醫療初步評估或護理、
掌握鄰近醫療資源、諮詢地方衛生單位確立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 後送醫院及後送流程)。
3. 建立相關單位(如地方衛生單位)之聯繫窗口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流 程等,且確保相關應變人員皆瞭解及熟悉應變流程。
(二)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集會活動
1. 透過多元管道(如邀請函、簡訊、活動網站或大眾傳播媒體等)向參加者進 行下列衛教溝通:
(1)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集會活動。有發燒者,
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 24 小時後,才可參加集會活動,如 集會活動辦理當日未達此標準,應避免參加。
(2)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 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手部接觸到呼吸 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更應立即洗手。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 直接碰觸眼口鼻。
2. 生病之工作人員應在家休養,直至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能返回上班。
(三)活動空間預先清潔消毒/規劃防疫設施/隔離安置場所及備妥相關防護用品 1. 先行完成集會活動場所空間及相關用具(如麥克風、桌椅等)清潔、消毒作
業。
2. 集會活動場所及活動過程應設置有充足的洗手設施,並預先設置適當隔離或 安置空間,如為室內集會活動則需確認環境之空氣流通狀態。
3. 依集會活動人數及辦理時間,準備足夠之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包含洗手用品
(如肥皂、洗手乳或含酒精乾洗手液等)、擦手紙及口罩等。
4. 倘為時程 1 日以上,須安排住宿之活動,應預先選擇合法建築物且依法辦理 或設置相關安全設備及設施,並為通風、環境衛生良好及有足夠洗手設施之 住宿場所,且儘量避免安排多人集中於同一房間。每一住宿場所應安排管理 人員,以掌握參加者之健康情形,及處理緊急狀況。
二、集會活動期間
(一)加強防範衛教溝通及強化個人衛生防護
1. 加強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與維持個人衛生習慣之衛教溝通, 並透過明 顯告示(如:海報、LED 螢幕等)宣導「COVID-19(武漢肺炎)」、「手部衛 生」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
[※建議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簡稱武漢肺炎)專區下載衛教資料並多加 利用。]
2. 建議所有參加者與工作人員全面配戴口罩。
3. 工作人員得於活動現場即時衛教或勸導民眾配合避免疾病傳播之行為。
(二)維持活動現場及住宿場所環境衛生,並供應足量的清潔防護用品。
1. 室內集會活動場所及參加者之住宿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並持續 監控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情形。
2. 活動場所及住宿場所入口處應備妥口罩及乾洗手液,並張貼告示,請配戴口 罩並使用乾洗手液,並與他人保持室內 1.5 公尺及室外 1 公尺以上之距離,
並儘可能安排工作人員協助對參與者進行體温量測。
3. 針對活動場所及住宿場所,人員會經常接觸之表面(如地面、桌椅、電話筒 等經常接觸之任何表面,以及浴廁表面如水龍頭、廁所門把、馬桶蓋及沖水
握把)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一般的環境應至少每天消毒一次,消毒可以 用 1:50(當天泡製,以 1 份漂白水加 49 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 鈉(1000 ppm),以拖把或抹布擦拭,留置時間建議 1-2 分鐘或依消毒產品 使用建議,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
[※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 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以避免消毒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 部位。]
4. 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如洗手用品、擦手紙及口罩)應足量提供人員使用,
並應有專責人員協助確認供應狀態,確保供應無虞。
(三)持續關注傳染病現況
於集會活動期間持續加強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狀況,適 時提供資訊給所有參與人員,並視需求發布警示。若工作人員或參加者在集會 活動期間出現呼吸道症狀時,應確定其戴上口罩,暫時留置預設之隔離或安置 空間(或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之空間),直至其返家或就醫。另視需要協助 安排鄰近醫療院所就醫事宜。
(四)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
1. 立即依訂定之應變機制通報衛生單位,並連繫後送醫院,將疑似個案送醫,
同時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與相關防治措施。
2. 考量集會活動形式、參與人數與疫情狀況等,必要時,可與地方衛生單位討 論後研判集會活動是否需調整、延期或取消,以防止群聚發生或疫情擴大。
三、相關人員健康管理
(一)應訂定集會全體工作人員(含流動人員)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 理機制。
(二)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 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 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三)訂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的請假規則及工作人力備援規劃,且所有工作人員 都能知悉及遵循辦理。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應安排請假 或限制其活動/工作,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 24 小時後,
才可恢復其活動/工作。因確定或疑似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請假在 家休息者,其請假日數應從寬考量。
(四)照護暫時留置之呼吸道症狀患者(如醫護室或勞安室專業人員、校護等), 應配戴外科口罩,並保持勤洗手的衛生習慣。如前開患者出現嚴重不適症 狀(如高燒不退、吸呼困難、呼吸急促、胸痛暈眩、抽搐、嚴重腹瀉等), 集會活動之主責人員應協助其儘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