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址 : http://www.edb.gov.hk 電子郵件 : [email protected] Web site : http://www.edb.gov.hk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總 部 教 育 局 Education Bureau
Government Secretariat,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本局檔號 Our Ref : EDB(SDCT)3/PRO/10/1/1 電話 Telephone : 來函檔號 Your Ref. : 傳真 Fax Line :
致 : 全 港 中 學、小 學、特 殊 學 校、非 本 地 課 程 學 校、幼 稚 園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的 校 監 及 校 長
各 位 校 監/校 長 :
持 有 醫 生 證 明 書
證 明 健 康 狀 況 不 允 許 接 種 疫 苗 的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的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檢 測 安 排 及
延 長 「 疫 苗 假 期 」 安 排
根 據 教 育 局2021年 8月 2日 發 出 的 《 全 港 學 校 2021/22學 年 面 授 課 堂 的 相 關 安 排 》信 件,教 育 局 要 求 由2021年 9月 1日 起,上 述 學 校 的 全 體 教 職 員,包 括 由 學 校 直 接 僱 用 的 教 學 及 非 教 學 人 員、提 供 在 校 服 務 的 人 士 , 以 及 經 常 出 入 校 園 的 人 士1, 必 須 至 少 已 接 種 第 一 劑2019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 或 定 期 進 行 2019冠 狀 病 毒 病 檢 測 並 取 得 陰 性 結 果 , 有 關 檢 測 樣 本 必 須 是 非 自 行 採 集 的 鼻 腔 和 咽 喉 合 併 拭 子 樣 本。如 個 別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身 體 情 況 不 允 許 接 種 疫 苗,便 需 定 期 進 行 上 述 檢 測 。 除 非 持 有 醫 生 證 明 書2證 明 健 康 狀 況 不 允 許 接 種2019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 否 則 所 有 因 未 接 種 疫 苗 而 須 定 期 進 行 的 檢 測 , 都 必 須 在 工 作 時 間 以 外 按 自 費 原 則 處 理 。
1 教學人員包括校長、教師及教學助理;非教學人員包括學校行政主任、文書人員/助理、校工、廚師、
校巴司機、學校小巴司機及跟車保姆、實驗室技術員、點字印製員、教師助理、工場雜務員、技工、社會 工作人員、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職業治療助理員、護士、看守員、及 屬於社會工作主任、社會工作助理及福利工作員職系的宿舍部員工。提供在校服務人士的例子包括興趣 班導師,而經常出入校園的人士的例子包括義工。
2 學校應只接受由本地註冊西醫發出的《因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醫生證明書,以 確認有關教職員同時未能接種所有類型的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有關醫生證明書樣本可參考相關網頁: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cap599FG_forms.html。
- 2 -
持 有 醫 生 證 明 書 證 明 健 康 狀 況 不 允 許 接 種 疫 苗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的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檢 測 安 排
持 有 相 關 醫 生 證 明 書 證 明 健 康 狀 況 不 允 許 接 種 疫 苗 的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如 欲 使 用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的 相 關 檢 測 服 務 , 可 獲 豁 免 有 關 收 費。有 關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到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參 與 檢 測 時,須 出 示 相 關 醫 生 證 明 書 正 本3及 已 填 妥 由 學 校 蓋 章 的 《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 檢 測 登 記 表 》(附 件 )。另 外,我 們 特 別 提 醒 合 資 格 的 教 職 員 或 人 士,如 欲 到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進 行 檢 測,必 須 透 過「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預 約 系 統 」 (
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預 約,方 可 接 受 免 費 檢 測 服 務。
未 有 預 約 者 將 需 自 行 繳 付240元 的 檢 測 費 用 。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為 上 述 的 教 職 員 及 人 士 提 供 的 免 費 檢 測 服 務 由 本 年8月 31日 開 始 直 至 另 行 通 知 為 止,期 間 每 名 合 資 格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每 十 四 日 可 接 受 免 費 檢 測 服 務 一 次 。 以 上 的 豁 免 收 費 安 排 並 不 適 用 於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私 立 學 校(一 般 稱 為「 補 習 學 校 」)的 教 職 員 或 人 士。學 校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在 完 成 檢 測 後,須 保 存 及 向 校 方 出 示 載 有 檢 測 結 果 的 電 話 短 訊 通 知、檢 測 報 告 或 相 關 證 明,以 作 校 內 紀 錄 。 學 校 應 備 妥 相 關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已 經 完 成 檢 測 並 呈 陰 性 結 果 的 記 錄 。
延 長 「 疫 苗 假 期 」 安 排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已 宣 布 延 長 政 府 僱 員 的「 疫 苗 假 期 」安 排 一 個 月 至2021年 9月 30日。就 此,所 有 資 助 學 校 以 薪 金 津 貼 支 薪 的 現 職 教 職 員 (包 括 教 學 人 員 /非 教 學 人 員 )如 於 本 年6月 1日 至 9月 30日 期 間 接 種 疫 苗,亦 可 享 有 同 樣 的 安 排。至 於 已 於 本 年5月 31日 或 之 前 接 種 疫 苗 的 教 職 員,放 取「 疫 苗 假 期 」的 安 排 維 持 不 變,相 關 原 則 及 安 排 請 參 考 本 年 6 月 2 日 發 出 的 信 函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sch-admin/admin/about-sch/diseases-
prevention/edb_20210602_chi.pdf) 。
本 局 重 申,接 種 疫 苗 是 治 本 關 鍵 的 一 步。我 們 鼓 勵 學 校 繼 續 積 極 參 與,並 再 次 呼 籲 學 校 教 職 員、學 生 及 家 長,主 動 接 種 疫 苗,
為 個 人 、 家 人 及 全 港 市 民 帶 來 保 障 。
3 學校須提醒有關教職員或人士在前往社區檢測中心前應備妥有效的醫生證明書。社區檢測中心對是否 接受由教職員或人士提供的醫生證明書正本保留最終決定權。如有需要,有關教職員或人士可事前向社 區檢測中心查詢,以確保完成每兩星期進行的 2019 冠狀病毒病檢測。
- 3 -
如 有 任 何 查 詢,請 與 所 屬 的 高 級 學 校 發 展 主 任 或 高 級 服 務 主 任 聯 絡 。
教 育 局 局 長
( 劉 穎 賢 代 行 ) 2021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教 育 局
全 港 中 學 、 小 學 、 特 殊 學 校 、 非 本 地 課 程 學 校 、 幼 稚 園/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1- 檢 測 登 記 表
注 意 ﹕
(1) 本 登 記 表 只 適 用 於 由 上 述 學 校 直 接 僱 用 的 教 學 及 非 教 學 人 員、提 供 在 校 服 務 的 人 士,以 及 經 常 出 入 校 園 的 人 士,並 持 有 由 本 地 註 冊 西 醫 發 出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正 本 2, 確 認 有 關 教 職 員 及 人 士 未 能 接 種 所 有 類 型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
(2) 本 登 記 表 並 不 適 用 於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私 立 學 校 (一 般 稱 為 補 習 學 校)的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
(3) 學 校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必 須 透 過 「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預 約 系 統 」
(
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預 約 , 方 可 接 受 免 費 檢 測 服 務 。 未 有 預 約 者 將 需 自 行 繳 付 240 元 的 檢 測 費 用 。(4) 本 登 記 表 由 學 校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保 存 。 學 校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在 接 受 檢 測 當 天 向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出 示 本 登 記 表 , 以 便 核 對 身 份 。
(5)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對 是 否 接 受 由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提 供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正 本 保 留 最 終 決 定 權 。
檢 測 人 士 資 料 (由 學 校 填 寫 ) 學 校 名 稱 ﹕
學 校 電 話 號 碼 ﹕ 學 校 註 冊 編 號 ﹕ 檢 測 人 士 姓 名 ﹕
(與 身 份 證 /護 照 相 同 ) 身 份 證/護 照 號 碼 ﹕
檢 測 日 期 ﹕ 2021 年 8 月 31 日 起 至 教 育 局 另 行 通 知 為 止
1 社 區 檢 測 中 心 名 單 -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2 學 校 應 只 接 受 由 本 地 註 冊 西 醫 發 出 的 《 因 健 康 理 由 不 適 合 接 種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 醫 生 證 明 書 , 以 確 認 有 關 教 職 員 同 時 未 能 接 種 所 有 類 型 的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 有 關 醫 生 證 明 書 樣 本 可 參 考 相 關 網 頁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cap599FG_forms.html。
學校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