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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研究所 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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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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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研究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明泉 博士

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休閒效益與幸福感 關係之研究-以臺東地區矯正機關為例

研 究 生:陳彥銘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三 年 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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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研究所 碩士論文

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休閒效益與幸福感 關係之研究-以臺東地區矯正機關為例

研 究 生: 陳彥銘 撰

指導教授: 王明泉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 三 年 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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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謝

辛苦讀了兩年,終於要畢業了。感謝從碩一到碩二所有上過課的 教授們,讓我學習到多樣性的課程內容,還有對我們班很好的班導:

章勝傑院長,常替我們班解決問題,也很關心及照顧同學,不定時還 會和班上同學聚餐,真是不可多得的班導,在此致上謝意。

另外感謝指導教授王明泉博士,多次指導我如何撰寫及修改論文,

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和耐心,讓我一步一步從無到有,慢慢把論文完成。

而口試委員王明政博士、林育毅博士,更是在口試時,給了我相當多 的建議與改進方向,使我的論文內容更加完善。還有就是班上同學大 家的相互幫忙與支持,也是協助我完成論文的大幫手!

當初因為家人的鼓勵下,報考碩士班,除了準備筆試,也感謝當 時的長官-呂憲慈,幫忙寫推薦信,讓我能順利考取。而鼓勵我報考的 家人之一,媽媽,因病於民國 102 年 3 月 13 日辭世,是求學過程中的 一大憾事。如今,我順利畢業取得碩士學位,感謝家人也感謝媽媽。

我做到了,妳的兒子是碩士了,希望在天上的妳能分享這份喜悅!謹 此,紀念我的母親。

陳彥銘 謹誌 2014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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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休閒效益與幸福感 關係之研究-以臺東地區矯正機關為例

作者:陳彥銘

國立臺東大學 師範學院休閒事業管理學系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東縣市矯正機關職員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休 閒效益與幸福感等三者之差異及相互關係情形。休閒效益所探討的包 含生理效益、心理效益及社交效益三個構面。幸福感所探討的包含生 活滿意、人際關係、自我肯定及身心健康四個構面。本研究以臺東縣 市矯正機關職員為研究對象,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工具包括「國民 旅遊卡使用行為」 、 「休閒效益量表」 、 「幸福感量表」及 SPSS 統計套裝 軟體,資料分析的個人背景變項有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子女狀況、

學歷、休假年資、官等、上班制度及家庭配合度等 9 項。本量表共發 放 500 份,回收有效問卷 471 份,有效回收率 94.2%。回收之有效樣 本依研究目的及驗證假設之需,分別採用描述統計、獨立樣本 t 考驗、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one way ANOVA)、雪費爾法 (Scheffe’s)事後比較

及多元逐步迴歸分析 (stepwise)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處理,研究結果發

現:

(14)

一、量表各因素在背景變項差異考驗結果:

(一)在國民旅遊卡使用方面:在非假日使用及非假日橫跨假日使用 相差無幾;以商圈購物為主的佔多數;將補助金額分數次使用 完畢者居多;使用國民旅遊卡時和家人或親屬一起使用者最多;

即使補助金額已使用完畢仍會繼續使用國民旅遊卡者最多;在 補助金額使用完畢的情形下,只要業者提供優惠,仍願意使用 國民旅遊卡者佔多數。

(二)在休閒效益量表及幸福感量表方面:除了「婚姻狀況」並無顯 著差異。其餘個人背景變項均有顯著差異。

二、以休閒效益及幸福感各構面來檢視彼此間的關係:得知個人背景 變項與休閒效益、個人背景變項與幸福感以及休閒效益與幸福感,

互相之間皆具有顯著的相關存在。

三、經多元迴歸分析發現,休閒效益對幸福感能具有顯著預測力。

關鍵詞:國民旅遊卡、休閒效益、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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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ional Travel Card usage behavior , leisure benefits and well-being – An example

of Taitung City correctional facilities staff Yen-Ming Chen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investigat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aitung City correctional facilities staff National Travel Card usage behavior , leisure and other benefits and well-being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hree scenarios . Leisure benefits are discussed included the physiological benefits, psychological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s of three dimensions . Happiness explored included life satisfaction ,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self-esteem and well-being four dimensions . In this study, Taitung City staff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s for the study, using questionnaires . Research tools including " National Travel Card usage behavior ", " leisure benefits Scale ", " happiness scale " and SPSS statistical software packages, data analysis personal background variables including 9 items such as gender, age, marital status, children status, education , vacation seniority , officials , to work with the system and the families degree. The scales were

distributed and 500 were returned 471 valid questionnaires , the effective rate was 94.2% . By recycling the effective sample research purposes and to verify the assumptions required , respectively, using descriptive statistics, independent sample t -test, one -way ANOVA (one way ANOVA), Snow Fell Act (Scheffe's) post hoc comparisons and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stepwise ) and other statistical methods for data processing , the results found :

First, the scale of the factors in the difference in the test results of background variables:

(A) the use of the National Travel Card: The use of non-holiday and

non-holiday holiday use across almost the same; to the main

shopping district of the majority; fractional amount of the grant

after use by the majority; When using National Travel Card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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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 with family members or relatives up to the user; even subsidy amount has been used up will continue to use the National Travel Card maximum; subsidy amount in the case after use, as long as the industry offer concessions are still willing to use the National Travel Card accounted for the majority.

(B) In the leisure and well-being benefits of scale Scale: In addition to

"marital statu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The remaining background variables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Second, the benefits of leisure and well-being to examine the various dimension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that personal background and leisure benefits, personal background and recreational benefits of happiness and happiness with each other are significantly associated with exist.

Third, through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found that leisure benefits for well-being can have significant predictive power.

Key words: The national travels card , the leisure benefit , the

well-being.

(17)

目次

誌謝 ... ix

摘要 ... xi

Abstract ... xiii

目次 ... xv

表次 ... xvii

圖次 ... xx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3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3

第四節 研究流程 ... 4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4

第六節 名詞操作性定義 ... 5

第七節 研究貢獻 ...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國民旅遊卡 ... 7

第二節 休閒效益 ... 20

第三節 幸福感 ... 27

第四節 休閒效益與幸福感之相關研究 ... 3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5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5

第二節 研究實施流程 ... 36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37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37

第五節 資料處理方法 ... 46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47

第一節 研究樣本背景變項 ... 47

第二節 國民旅遊卡使用情形 ... 49

第三節 休閒效益、幸福感之現況分析 ... 50

第四節 不同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對休閒效益、幸福感之差異分析 .... 56

第五節 不同背景變項對休閒效益、幸福感之差異分析 ... 62

第六節 休閒效益對幸福感之迴歸預測分析 ... 74

第七節 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在個人背景變項之卡方分析 ... 77

第八節 小結 ... 103

(1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05

第一節 結論 ... 105

第二節 建議 ... 106

參考文獻 ... 108

附錄一 ... 114

(19)

表次

表 3-11休閒效益預試量表分析摘要表 ... 39

表 3-22休閒效益因素構面矩陣摘要表 ... 40

表 3-33休閒效益信度摘要表 ... 41

表 3-44幸福感預試題分析摘要表 ... 42

表 3-55幸福感量表因素矩陣摘要表 ... 45

表 3-66幸福感量表各分量表與總量表之信度摘要表 ... 46

表 4-17研究樣本背景變項 ... 48

表 4-28國民旅遊卡使用情形 ... 49

表 4-39休閒效益之整體情形分析 ... 51

表 4-410幸福感之整體情形分析 ... 51

表 4-511休閒效益、幸福感之向度分析 ... 53

表 4-612休閒效益、幸福感之填答分布 ... 53

表 4-713不同「國卡休假」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57

表 4-814不同「最多消費」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58

表 4-915不同「補助總金」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59

表 4-1016不同「最多參與」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60

表 4-1117不同「補助方式」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61

表 4-1218不同「優惠使用」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62

表 4-1319不同「性別」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63

表 4-1420不同「年齡」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64

表 4-1521不同「婚姻狀況」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65

表 4-1622不同「子女狀況」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66

表 4-1723不同「學歷」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67

表 4-1924不同「官等」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70

表 4-2025不同「上班制度」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 71

表 4-2126不同「家庭配合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73

表 4-2227相關 ... 75

表 4-2328多元逐步迴歸預測變異數分析 ... 76

表 4-2429多元逐步迴歸分析摘要 ... 76

表 4-2530不同國卡休假與性別卡方考驗摘要表 ... 77

表 4-2631不同國卡休假與年齡組卡方考驗摘要表 ... 77

表 4-2732不同國卡休假與婚姻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78

表 4-2833不同國卡休假與子女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78

表 4-2934不同國卡休假與學歷卡方考驗摘要表 ... 78

(20)

表 4-3035不同國卡休假與休假年資卡方考驗摘要表 ... 79

表 4-3136不同國卡休假與官等卡方考驗摘要表 ... 79

表 4-3237不同國卡休假與上班制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79

表 4-3338不同國卡休假與家庭配合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80

表 4-3439不同最多消費與性別卡方考驗摘要表 ... 80

表 4-3540不同最多消費與年齡組卡方考驗摘要表 ... 81

表 4-3641不同最多消費與婚姻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81

表 4-3742不同最多消費與子女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82

表 4-3843不同最多消費與學歷卡方考驗摘要表 ... 82

表 4-3944不同最多消費與休假年資組卡方考驗摘要表 ... 83

表 4-4045不同最多消費與官等卡方考驗摘要表 ... 83

表 4-4146不同最多消費與上班制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84

表 4-4247不同最多消費與家庭配合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84

表 4-4348不同補助總金與性別卡方考驗摘要表 ... 85

表 4-4449不同補助總金與年齡卡方考驗摘要表 ... 85

表 4-4550不同補助總金與婚姻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86

表 4-4651不同補助總金與子女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86

表 4-4752不同補助總金與學歷卡方考驗摘要表 ... 87

表 4-4853不同補助總金與休假年資卡方考驗摘要表 ... 87

表 4-4954不同補助總金與官等卡方考驗摘要表 ... 88

表 4-5055不同補助總金與上班制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88

表 4-5156不同補助總金與家庭配合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89

表 4-5357不同最多參與與年齡卡方考驗摘要表 ... 90

表 4-5458不同最多參與與婚姻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90

表 4-5559不同最多參與與子女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91

表 4-5660不同最多參與與學歷卡方考驗摘要表 ... 91

表 4-5761不同最多參與與休假年資卡方考驗摘要表 ... 92

表 4-5862不同最多參與與官等卡方考驗摘要表 ... 92

表 4-5963不同最多參與與上班制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93

表 4-6064不同最多參與與家庭配合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93

表 4-6165不同補助方式與性別卡方考驗摘要表 ... 94

表 4-6266不同補助方式與年齡卡方考驗摘要表 ... 94

表 4-6367不同補助方式與婚姻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95

表 4-6468不同補助方式與子女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95

表 4-6569不同補助方式與學歷卡方考驗摘要表 ... 96

表 4-6670不同補助方式與休假年資卡方考驗摘要表 ... 96

表 4-6771不同補助方式與官等卡方考驗摘要表 ... 97

(21)

表 4-6872不同補助方式與上班制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97

表 4-6973不同補助方式與家庭配合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98

表 4-7074不同優惠使用與性別卡方考驗摘要表 ... 98

表 4-7175不同優惠使用與年齡卡方考驗摘要表 ... 99

表 4-7276不同優惠使用與婚姻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99

表 4-7377不同優惠使用與子女狀況卡方考驗摘要表 ... 100

表 4-7478不同優惠使用與學歷卡方考驗摘要表 ... 100

表 4-7579不同優惠使用與休假年資卡方考驗摘要表 ... 101

表 4-7680不同優惠使用與官等卡方考驗摘要表 ... 101

表 4-7781不同優惠使用與上班制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102

表 4-7882不同優惠使用與家庭配合度卡方考驗摘要表 ... 102

(22)

圖次

圖 2-1 1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誌 ... 14 圖 2-2

2

舊版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誌 ... 15 圖 2-3

3

101 年 7 月改版後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識 ... 15 圖 3-1 4研究架構圖 ... 35 圖 3-2 5研究流程圖 ... 36

(23)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東縣市矯正機關職員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休閒效益與幸 福感等三者之差異及相互關係情形。本章共分為七節,第一節是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二節是研究目的;第三節是研究問題;第四節是研究流程;第五節是研究範圍 與限制;第六節是名詞操作性定義;第七節是研究貢獻。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我國經濟逐步發展,國人對於生活品質要求越來越高,除了工作壓力增 高,對休閒活動需求亦隨之增加。所以休閒活動對於現代人來說,已是生活中不 可或缺的元素。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為使公務人員能紓解壓力,提升工 作效率,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公務人員於休假時從事國內外旅遊,可核發 休假補助,至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開始,我國推動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政策,

並改以持用國民旅遊卡方式辦理(許文壽,2005)。

休閒活動能讓人恢復身心疲勞,但伴隨著從事休閒活動,或多或少會有相關 的消費行為產生。持有國民旅遊卡之公務員,在現行制度下必須利用休假日進行 消費以獲得補助。依規定,休假七日者得補助八千元,而隨著年資增加,休假達 十四日(含以上)者,得補助一萬六千元,另補助之限制為旅宿業及經申請通過 為特約店之業者。故持有國民旅遊卡之公務員,於休假日時利用補助從事休閒活 動,將帶來一定振興經濟的作用。

臺灣之矯正機關職員,多數為持有國民旅遊卡之公務員,但因工作性質特殊,

部分人員甚至需要全年輪班,與一般之公務員有所不同。而在工作上所面臨之壓 力亦高於其他行政單位(凡矯正機關之職員,在戒護科工作者領有直接戒護津貼,

於其他科室工作者領有間接戒護津貼,工作之危險性與壓力由此可見),加上輪班、

輪休制度等限制,造成矯正機關職員在使用國民旅遊卡從事休閒活動,相較於其 他公務員不便,若又須顧及家庭成員(配偶之休假、子女之休假)等,更是阻礙 重重。因此,本研究動機之一為瞭解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個人背景變項與國民 旅遊卡使用行為及休閒效益三者間的關係。

(24)

臺東地區矯正機關密度相當高,一地區就設有一個監獄、一個外役監及三個 技能訓練所,若再加上離島的綠島監獄,將有六個矯正機關在臺東,因此東部矯 正機關的國民旅遊卡持有者為數不少。然花東地區又是觀光旅遊重地,可以使用 國民旅遊卡的機會更多,故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其國民旅遊卡之使用行為,是 否影響其休閒效益,以及在消費過程中是否影響幸福感,均是疑問之處,此為本 研究動機之二。

政府推行國民旅遊卡之休假補助措施,是為了使公務人員能有正常的休閒生 活,以期恢復一週上班時所累積之壓力與疲憊。然而公務人員即使休假,仍需尋 找符合補助條件的業者才能使用國民旅遊卡,進而獲得補助費用,並非在各行各 業消費,也能獲得補助。是故相關符合條件之業者若不能提供優質之方案吸引公 務員前往,很可能限縮了公務員休閒或消費之選擇,也降低了國民旅遊卡之使用 率,另外在提振休閒產業方面,亦是不利之處。

旅遊觀光業者常會針對不同族群推出優惠方案以吸引顧客,例如教師專案、

學生專案、軍警專案等等,雖然有些業者亦有提供公務人員優惠方案,但是顯少 見到針對矯正機關職員之優惠專案。當國民旅遊卡合約商店林立,消費者在多重 選擇下,業者如何投其所好,以保有競爭力,是一項重要的課題。

由於國民旅遊卡限定非假日使用,對於有家眷的公務員而言,因家人無法配 合於休假日一同外出旅遊,公務人員如果想利用國民旅遊卡和家人一起出遊,就 必須讓在上班、上學的家人請假,會造成出遊安排上的困擾(洪紹淵,2004)。

因為之前國民旅遊卡使用限制太多,造成不便,故自 97 年 10 月 1 日起開始 實施全面取消隔日、異地之規定(陳文啟,2009)。雖然取消了隔日、異地之規定,

但一般公務人員在使用國民旅遊卡上,就有相當多的不便與阻礙,更遑論需要輪 班及排休不易的矯正機關職員。

本研究希望能瞭解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之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對於休閒效 益、幸福感之相互影響與關係,更加期盼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透過使用國民旅 遊卡,能舒緩工作時之高度壓力,體驗休閒效益,並在整體消費過程中能產生幸 福感,另亦提供相關業者參考,以期推出更具吸引力之休閒、消費方案,不僅使 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有更多更好的選擇,也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此為本研究 動機之三。

(25)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背景,本研究旨在瞭解東部矯正機關職員之國民旅遊卡使用行 為。而矯正機關的特殊輪班制度,造成多數職員休假為平常日及旅遊淡季,尤其 很可能是星期二、三、四,與多數公務員休假為星期一、五(以便連接星期六、

日)不同,故擬由下列幾個面向進行探討,以期達到下列目的:

一、瞭解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之個人背景變項與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的關係。

二、瞭解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之個人背景變項與休閒效益的關係。

三、探討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之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與休閒效益的關係。

四、探討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與幸福感之間的關係。

五、探討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與休閒效益、幸福感之間的 關係。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前項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欲探討的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一、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之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為何?是否因為背景便項不同,

使得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有所差異?

二、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使用國民旅遊卡之休閒效益是否因背景變項的不同而 有差異?

三、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是否因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不同而在休閒效益上有所 差異?

四、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是否因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不同而在幸福感上有所差 異?

五、不同的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是否造成休閒效益及幸福感有所差異?

(26)

第四節 研究流程

根據本研究之目的,擬定本研究的流程,第一階段是研究背景與研究目的,

並且確定研究範圍;第二階段則為收集相關理論與文獻,對於國民旅遊卡、休閒 效益、幸福感等進行瞭解,並以相關理論為基礎,來確定本研究之架構與假設;

第三階段依據前階段之研究架構與假設,設計問卷,將問卷針對研究對象進行問 卷調查;第四階段回收所有問卷,並進行整理,而後透過統計工具分析相關資料 及數據;第五階段將結果歸納與整理,並提出結論與建議。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地區

於矯正機關服務者,多能持有國民旅遊卡,並享有休假補助,但由於各縣市 國民旅遊卡使用環境不同,例如可使用國民旅遊卡之特約商店多寡、可使用國民 旅遊卡之休閒業者多寡等,不盡相同。故本研究以在臺東地區之矯正機關為研究 對象,是否適用於其他地區,宜再進一步研究。

二、研究限制

另一方面,礙於人力、物力、經費受限,無法將樣本涵蓋到全臺灣各矯正機 關,故僅以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為受測對象,未考量其他縣市之矯正機關職員。

研究結果僅能呈現此範圍內之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休閒效益及幸福感之相關情 形,可能無法推估至其他地區。

(27)

第六節 名詞操作性定義

為本研究之需要,本節將相關重要名詞加以解釋並說明如下:

一、國民旅遊卡

在本研究中所稱「國民旅遊卡」,指的是依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 休假改進措施」規定,核發給每位公務人員,並且依照其所規定之時間、地點,

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並得以申請休假補助費之「信用卡」。

二、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

在陳文啟(2009)研究中,將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定義如下:係指行政院自 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起, 所實施新的休假補助規定中所推行的政策, 每一位公務 人員持「國民旅遊卡」, 並配合強制休假相關措施, 持此卡消費之行為。本研究 將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定義為,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休假補助規定,並配合 強制休假相關措施,持「國民旅遊卡」於旅宿類、餐飲類或購物類之消費行為。

三、休閒效益

高俊雄(1995)指出休閒利益是休閒參與者在運用休閒資源的過程中,可以 滿足個人、群體之需求,並改善現況的內容;透過參與休閒活動,進而改善個人 身心狀態,並使個人需求獲得滿足。本研究定義休閒效益為使用國民旅遊卡進行 休閒活動、旅宿類、餐飲類或購物類消費後,促使個人身心狀況有所助益或滿足 個人需求之主觀感受。

四、幸福感

Diener (1984)研究指出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SWB)是個人對於整體生 活的認知性評價。幸福感包含了個人在重要事件上的感受、滿意度及對整體生活 滿意度的評價 (Diener, Lucas, & Richard, 1999)。本研究定義幸福感為透過使用國 民旅遊卡之整體消費過程中所產生之對個人生活滿意、人際關係、自我肯定及身 心健康的心理評估狀態。

(28)

第七節 研究貢獻

臺東地區本身即是觀光地區,鄰近之縣市如花蓮亦是觀光地區,因此旅宿業 者眾多,當地商家因位於觀光區內,欲申請國民旅遊卡特約店相對容易。因此,

本研究針對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之國民旅遊卡使用方式、休閒效益及幸福感等 進行分析探討,所得到之結果可供相關業者作為參考,一方面可爭取到臺東地區 矯正機關職員以國民旅遊卡消費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亦讓臺東地區矯正 機關職員,透過相關休閒活動與消費,紓解壓力並提高工作效率。如此一來,希 望經由良好的供、需循環,造就地區經濟繁榮亦吸引優秀人才前往當地任職,以 達互惠互利之效果。

(2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在探討臺東地區矯正機關職員國民旅遊卡使用方式與休閒效益、幸福 感之間的關係與影響,以下分為數個部分說明。

第一節 國民旅遊卡

本節針對國民旅遊卡之定義、目的、政策、變革、使用行為及相關實證研究 等數個方面,分別說明如下。

一、國民旅遊卡之定義

依照張明旺(2004)所下的定義,國民旅遊卡最初是以公務人員為對象,並 於 2003 年元旦開始正式實施,並規定須於非假日及持卡異地隔夜與特約商店消費 方式,再以國民旅遊卡之刷卡金額,來申請休假旅遊補助款(最高補助額度為新 台幣一萬六千元)。目前已取消異地隔夜之限制。

洪紹淵(2004)的研究中提到,「國民旅遊卡」是採用現行普遍的「信用卡」

方式發行,並且由玉山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及萬通商業銀行等五家作為發行「國民旅遊卡」之發卡機構。行政院所屬各 機關可自行由上述五家發卡機構擇一訂約。「國民旅遊卡」以特約商店使用為原則,

也可以在一般商店使用,其發行對象為全體國民,並享有相關旅遊業者所提供的 優惠配套措施,其他功能則是與一般信用卡之相同。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後之付 款行為亦與一般信用卡一樣,仍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之前,先自行繳納帳單款項,

至於強制休假補助費之請領,則是將由公務機關另行撥至公務人員之薪資帳戶。

國民旅遊卡政策為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起,每位公務人員會發給一張金融卡(信 用卡),只要在貼有「Taiwan-Touch Your Heart」標誌的國民旅遊特約商店或服務機 構刷卡消費,即可向所屬機關,取得消費補助,全年最高補助新台幣 16000 元。

使用期間只有在星期一到五,並且須連續休滿二天以上才能使用。另外輪休制的 公務人員,若為週六、日也要上班,亦可在這兩天請假,可以得到同樣補助(董 國安,2004)。

國民旅遊卡指的是由特定發卡機構(銀行)發行之信用卡,並以全體國民為

(30)

發行對象。早期是由交通部觀光局依政府採購法,採用公開招標方式評選符合條 件,並簽訂共同供應契約後,取得對全體國民發行資格之「國民旅遊卡」發卡機 構(銀行),來核發予服務於適用機關之公務人員。除了作為適用機關核發強制休 假補助費之信用卡支付工具,還可以享有發卡機構公司(銀行)於投標時所承諾 提供之優惠,該卡其他一切功能則是與一般信用卡之效力完全相同(許文壽,

2005)。

「國民旅遊卡」因係由交通部觀光局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網上公開招標,採公開評選及共同供應契約方式擇定國旅卡發卡銀行辦理,

各公務機關自國旅卡發卡銀行中擇定一家簽訂契約,即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經建 會網站,2013)。

所稱「國民旅遊卡」係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之規定,機關核發給所屬公務人員,並依相關規定之時間、地點於特約商店進行 刷卡消費,並用來申請休假補助費之「信用卡」(謝碧雪,2009)。

有關國民旅遊卡性質,說明如下:

(一) 「國民旅遊卡」係屬「信用卡」,申請資格依各「國民旅遊卡」發卡機構之 公務人員申請「國民旅遊卡」規定辦理。

(二) 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公務人員每人一張「國民旅遊卡」,強制休假補助費 全額均須以信用卡的消費方式,持「國民旅遊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

始能請領 (經建會網站,2013)。

故本研究之國民旅遊卡定義,擬採用謝碧雪(2009)所用之定義,係指依「行 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之規定,機關核發給所屬公務人員,

並依相關規定之時間、地點於特約商店進行刷卡消費,並用來申請休假補助費之

「信用卡」。

二、國民旅遊卡之目的

當時,推行國民旅遊卡的主要考量,因為我國結構性失業問題嚴重,以及中 高齡失業者要再就業相當困難,政府擬藉由公務人員旅遊消費來帶動國內旅遊及 觀光相關產業之發展(張明旺,2004)。

國民旅遊卡補助制度,政府早先在規劃上便有兩大預期效果,一方面鼓勵公 務人員能利用休假並真正從事國內旅遊,以此放鬆工作上的緊張心情與壓力,使 身心獲得休養,讓心情愉悅。另一方面期待此制度能提振國內觀光旅遊產業及創 造經濟繁榮(林明日,2008)。

(31)

政府期望由公務人員群起,並帶動全民於非假日從事休閒活動,除了可以紓 解假日旅遊的人潮,還能達成讓公務人員休假,以及振興觀光產業之目的(謝碧 雪,2009)。

謝碧雪(2009)之研究亦指出,早期我國公務人員不實施休假者,可請領「未 休假加班費」,這種制度下,造成大部分的公務員寧可放棄休假機會,把自己的休 假拿來請領「未休假加班費」。於是,行政院於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研擬相 關作法後規定,公務人員當年具有七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另外須連 續休假達三日以上者,始得核予國內外休假旅遊補助(此部分如於國內或國外休 假旅遊這,補助擇一申請辦理,不得重複)。制度施行之後,歷年來不斷修正相關 措施,除了增加每年應休畢之休假日數至十四日外,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制度。

國民旅遊卡之政策在目標設計上,首先為鼓勵公務人員真正到外地實施休假,

並能夠紓解工作壓力,其次期望藉此提高內需消費,使國內觀光產業及相關商家 蒙受實惠,可謂立意良善(謝碧雪,2009)。

「國民旅遊卡」發行之目的,在於透過觀光旅遊產業集體行銷措施,帶動全 民非假日旅遊風潮,並藉由非假日住宿利用率之提高,降低假日住宿成本,進一 步有利吸收更多遊客,振興國內觀光旅遊產業,增加地區就業機會 (經建會網站,

2013)。

由上述學者研究可知,國民旅遊卡之目的,除了解決失業問題,藉由公務人 員旅遊消費帶動國內旅遊、觀光相關產業之發展、減少財政在未休假加班費之支 出,也期望能讓公務人員紓解工作壓力,讓身心得到休養並恢復體力等。

三、國民旅遊卡之政策

公務人員休假補助係依據中華民國政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十條「休假並得 酌發給休假補助」之規定,公務人員於休假時予以一定金額之補助。另外,為避 免公務人員請領未休假加班費過多,造成國庫支出增加,並希望公務人員從事休 閒活動使身心放鬆,提高工作效率,自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發給限於休假旅遊之

「公務人員休假補助」。九十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永續促進就業小組所提「紓 緩當前失業問題可加強之措施」報告,建議配合推動「國內旅遊發展方案」,研擬 發行「旅遊券」,以振興觀光旅遊產業。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邀集相關部會研 擬「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於九十一年六月五日行政院第 2789 次院會核定通過。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

(32)

點規定,於是國民旅遊卡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以公務人員為對象開始實施生效(張 明旺,2004)。

國民旅遊卡措施係源於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第二七五三次院會,

張前院長聽取行政院永續促進就業小組所提〈紓緩當前失業問題可加強之措施報 告〉,建議研擬發行「旅遊券」,以振興觀光旅遊產業、帶動就業風潮,並落實公 務員休假補助之宗旨後,指示行政院永續促進就業小組就有關發行旅遊券措施,

儘速邀集相關機關研議辦理。該小組於是邀集交通部、財政部、經濟部、人事行 政局、主計處、農業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及相關業者等,召開五次研商會議,

除決議發行方式外,並依據財政部、交通部、主計處、人事行政局等單位職掌擬 訂各部會及觀光旅遊單位之具體配合措施,彙整完成《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草案》, 並於國九十二年六月七日報請行政院核定(程旺順,2004)。

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公務人員於休假時從事國內外旅遊,即可核發休假 補助,而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我國之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改為持用國民旅 遊卡方式辦理,此新制度將休假補助方式由原來之檢據核銷改為以使用國民旅遊 卡相關機制來辦理(謝碧雪,2009)。

國民旅遊卡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行政院主計處、財政 部、行政院新聞局及人事行政局等機關負責規劃辦理,其分工如下:

(一)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負責政策擬訂及部會間之協調溝通。

(二) 交通部觀光局:負責發卡銀行之遴選及委託、受委託民間觀光旅遊機構之 監督輔導與管理、協助結合觀光業者之優惠及配套措施、觀光相關產業及 旅遊特約商店之界定、製作國民旅遊手冊及特約商店標誌, 宣導國內旅遊 政策及配合推廣「國民旅遊卡」。

(三) 行政院主計處:負責訂定配合「國民旅遊卡」機關核付休假補助及銷帳作 業流程及注意事項、各機關會計與出納單位核付休假補助費用相關事宜。

(四) 財政部:負責監督與管理委託發卡銀行、研擬或說明公務人員休假補助改 發國民旅遊卡之賦稅規定。

(五) 行政院新聞局:負責加強宣導國內旅遊政策, 並製作與發佈相關文宣配合 推廣「國民旅遊卡」。

(六)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負責修訂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規定、訂定配合「國民旅 遊卡」機關人事單位休假補助作業流程、責成各機關人事單位宣導辦理公 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之發放、公務人員休假資料彙整(陳文啟,2009)。

有關國民旅遊卡之政策制定,說明如下:

(一) 90 年 9 月 26 日第 2753 次院會就永續促進就業小組所提「紓緩當前失業問

(33)

題可加強之措施」報告中,有關以發行「旅遊券」振興觀光旅遊產業一節裁 示邀集相關機關研議辦理。

(二) 91 年 6 月 5 日行政院第 2789 次會議討論通過經建會提報之「推動『國民旅 遊卡』措施」,並核定實施(經建會網站,2013)。

四、國民旅遊卡之變革

有關國民旅遊卡之歷年政策改善措施,分別說明如下:

(一) 92-94 年度各項國旅卡使用條件放寬情形

1. 考量離島公務人員往返旅遊地時,因空運及船運費用較高,且需配合天候 狀況,確實較本島公務人員外出旅遊時遭受較多限制,放寬離島地區公務 人員得不受異地消費限制。(92 年 1 月)

2. 將輔導中之民宿及休閒農場納入特約店。(92 年 4 月)

3. 餐飲業全面開放、方便公務人員使用、增加特約店家數約 7000 家。(92 年 4 月)

4. 提供公務人員每次旅遊消費總額百分之 25 無須刷卡或檢據核銷之補助金額

(如該次符合補助之旅遊刷卡消費總額為 10,000 元,則核發強制休假補 助金額 12500 元),但補助總額仍以每人每年強制休假補助金額為限。(92 年 1 月)

5. 為因應 SARS 疫情、提振國內觀光產業,公務人員於 92 年 6 月底前休假使 用國民旅遊卡購買或參加旅行社 2 天 1 夜以上之國內旅遊,或自行異地旅 遊並在旅館住宿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憑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或住宿單據 得申請額外補助每人新台幣 1000 元。(92 年 4 月)

6. 鑑於珠寶銀樓業特約店屢遭檢舉有刷卡換現金之情事,悖離「國民旅遊卡」

實施宗旨,終止珠寶銀樓業之特約店資格。(92 年 7 月)

7. 排除電器、資訊等 13 種與旅遊活動較無關聯之特約行業。(92 年 8 月)

8. 放寬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請領休假補助,不受休假前 14 日消 費限制。(93 年 1 月)

9. 考量離島地區因地理位置、交通工具及天候狀況等影響,地方發展受較多 之限制,為吸引離島所屬縣市公務人員就近至離島休假旅遊,建議放寬離 島所屬縣市之本島公務人員至離島休假旅遊得視同「異地」消費。(94 年 1 月)

(二) 96 年度改善措施

1. 放寬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請領休假補助-「旅行業」、「旅宿 業」消費之休假改進措施:建議對公務人員「休假日」於國內有「住宿」

或參加「旅行團」者,放寬為一日休假且不必異地消費,休假日前後,其 接連之假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店」之刷卡消費納入補助。 (96 年 7 月)

2. 放寬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弱勢族群創立有商業登記及刷卡服務之商店

(34)

(惟不包括交通部觀光局所列 15 項排除業別)納入「國民旅遊卡」特約店 佈設範圍。 (96 年 7 月)

(三) 97 年度改善措施

自 97 年 10 月 1 日起始全面放寬隔夜異地消費限制,於 97 年 9 月 30 日以前 請休假,仍應符合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有關隔夜異地消費等規定。(97 年 10 月)

(四) 98 年度改善措施

1. 取消 25%加成自由額度。

2. 合格「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100%加成自由額度。

3. 休假日如有「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合格交易,則休假日 前後連接之例假日所有持國旅卡於國旅卡特店之交易,亦可合格。

4. 新增「藝文圖書業」國旅卡特約商店行業別。

(五) 102 年度改善措施

考量公務人員多於例假日前後休假以規劃連續假期,惟常因不熟悉刷卡規定,

而於例假日刷卡(應於休假日刷卡),致使無法核銷。為鼓勵公務人員進行旅遊且 增加使用之便利,且放寬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例假日之連續假日期間至「旅行業」、

「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等三行業刷卡均可納入補助,尚不致影響提振觀光之 政策效果,爰修正第一款第三目,除現行規定外,增訂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

凡具「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等三行業之合格消費,所有合格消費 均可納入補助,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102 年 10 月)

(六)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沿革內容:

1. 中華民國 87 年 12 月 30 日行政院 87 臺人政考字 00856 號函頒。

2. 中華民國 88 年 3 月 15 日行政院臺 818 人政考字第 200171 號函修正第 1 點、

第 4 點條文。

3. 中華民國 90 年 5 月 22 日行政院函修正。

4. 中華民國 91 年 11 月 14 日行政院函修正。

5. 中華民國 92 年 4 月 25 日行政院院授人考字第 092009161 號函修正。

6. 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23 日行政院院授人考字第 0960062437 號函修正(原名 稱: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7. 中華民國 97 年 12 月 17 日行政院院授人考字第 0970065172 號函修正第 5 點、第 6 點、第 7 點,自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生效。

8. 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15 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 1020051684 號函修正第 5 點及附表,並自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生效(經建會網站,2013)。

五、國民旅遊卡之使用行為

程旺順(2004)當時之研究指出,公務員使用國民旅遊卡的方式須符合於週 一至週五休假期間,前往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以外之其他直轄市或縣市,異地、

(35)

隔夜且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一) 各項使用限制理由及認定方式:

1. 異地且隔夜

(1) 實施理由:鑒於全國六十萬公務員日常之食、衣、住、行、育、樂各項消 費絕大多數均集中於工作或居住地—台北縣、市及高雄市,為促使公務員 之休假旅遊補助能於中南部、東部及離島縣市及觀光地區消費,提高非假 日旅遊資源(尤其是交通運輸、旅宿類住房及餐飲等)使用率,以促進區 域平衡,帶動地方發展,使全民受惠,故有異地隔夜之限制。

(2) 認定方式:「異地」指公務員服務之機關(構)所在地以外之其他縣市;「隔 夜」指跨二日休假之住宿消費,或旅行社二日以上行程,或二筆不同消費 日之消費。

2. 觀光相關產業消費

(1) 實施理由:為提高對觀光旅遊產業之需求,進而帶動國內觀光旅遊產業之 投資及就業機會之增加,避免公務員休假補助流於一般用品之採購。

(2) 認定方式:由觀光局擬訂觀光相關產業範圍(包括旅宿業、旅行業、交通 運輸業、加油站、餐飲業、遊樂區及博物館、農特產及手工藝品業、商圈 及其他行業),其中省、縣、市級觀光地區係由各縣市政府認定提報。

3. 非假日休假消費

(1) 實施理由:針對國內非假日觀光旅遊相關產業需求之不足,藉由公務員於 非假日之休假至觀光地區從事旅遊活動,可促進非假日期間觀光業商機,

有助降低旅遊成本,提升國內旅遊品質。

(2) 認定方式: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惟非假日連續休假之前後一日之 交通費亦可補助。

4. 持「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

(1) 實施理由:防偽、防損程度較原擬規劃之旅遊券為高,利用現行成熟之信 用卡市場機制,可節省機關核銷手續、透過發卡公司提供優惠、公務員實 際可消費價值將超過休假補助金額一萬六千元。

(2) 認定方式: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由各機關自行選定經交通部觀光局,

以公開招標方式遴選之五家得標發卡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第一商業 銀行、玉山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及萬通商業銀行)所製發之「國民旅 遊卡」為限。

在限制為非例假日消費方面,公務員休假補助限制「休假日」旅遊之目的,

係因休假補助以休假日旅遊消費始得給予補助,與一般週六、日之例假日消費不 同,及鑒於目前一般國民旅遊皆集中在例假日旅遊,致發生非假日旅遊人數不足 之現象,而使得旅遊業者經營成本較高,希望藉鼓勵公務員藉非假日離峰時間休

(36)

假旅遊,以平均分擔業者假日尖峰時間的經營成本,進而降低國內旅遊產品價格

(程旺順,2004)。

(二) 公務人員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使用原則:

自 97.10.1 起,公務人員休假期間持用「國民旅遊卡」於所有「國民旅遊卡」

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者,均不受「異地、隔夜」消費限制。如休假日有「旅行業」、

「旅宿業」之消費者,則該休假期間前後之連續國定例假日期間至國民旅遊卡特 約商店之符合規定刷卡消費,亦不受均得併入補助範圍。

公務人員須於張貼有「國民旅遊卡」識別標識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能依 規定請領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所有持國旅卡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 消費(不限行業別),均放寬為半日(含)以上休假且不必異地消費(系統以日為 檢核單位)。如為「旅行業」、「旅宿業」消費,則休假日前後,其接連之國定例假 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亦納入補助費核銷範圍,且亦不受「異 地及隔夜」限制。

(三)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識別方式:

合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均會張貼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卡」識別標 識 (TAIWAN THE HEART OF ASIA)。凡張貼該識別標識之特店係為交通部觀光局 認可屬於合法觀光行業之特約商店。「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誌如圖 2-1:(經建 會網站,2013)

圖 2-1 1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誌

(37)

謝碧雪(2009)當時的研究指出,交通部觀光局認可屬於合法觀光行業之特 約商店會將「國民旅遊卡」識別標識 (Taiwan Touch Your Heart)張貼於收銀處、門 口及商店可見之處。其「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誌及信用卡圖樣如圖 2-2:

於 101 年 7 月 11 日,原「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識「TAIWAN Touch Your Heart」,

自 92 年使用迄今仍發現有非特約商店以該標識誤導公務人員消費,配合交通部觀 光局對臺灣觀光全球品牌更新,並為保障公務人員消費權益,爰自 101 年 7 月起 改版更新為「TAIWAN THE HEART OF ASIA」如圖 2-3(引自國民旅遊卡網站)。

六、觀光產業範疇

(一) 合法之住宿設施,如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一般旅館(2455 家)、 民宿、露營地及公部門之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聯勤招待所、警光山莊、

救國團之青年活動中心(山莊)及中正國際機場過境旅館等。

(二) 附設於合法住宿設施、交通場站及位於國家公園、都會公園、風景特定區、

觀光地區、休閒農場、觀光果(茶)園、教育農園、生態教育館、水族館、

文物館、美術館、博物館、森林遊樂區、海水浴場、動物園、形象商圈、

商店街及其他遊樂(園)區等與觀光有關之餐飲消費。

(三) 提供國內旅遊相關服務之綜合、甲種、乙種旅行業。

(四) 休閒農場、觀光果(茶)園、教育農園、風景遊樂區、海水浴場、博物館、

圖 2-22舊版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誌

圖 2-33 101 年 7 月改版後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識

(38)

水族館、森林遊樂區、生態教育館、文物館、美術館、民俗技藝活動表演 館(場)、國家公園、都會公園、動物園及其他遊樂(園)區入場券及門票 等。

(五) 農特產品展售商店:合法住宿設施、休閒農場、觀光果(茶)園、教育農園、

森林遊樂區、觀光酒廠、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風景遊樂區、形象商圈、

商店街及其他遊樂(園)區等範圍內之農特產品展售店。

(六) 紀念商品及手工藝品展售商店:合法住宿設施、休閒農場、觀光果(茶)園、

教育農園、森林遊樂區、水族館、生態教育館、博物館、文物館、美術館、

國家公園、都會公園、觀光酒廠、高爾夫球場、交通場站、風景特定區、

觀光地區、風景遊樂區、形象商圈、商店街及其他遊樂(園)區等範圍內 之紀念品或手工藝品展售店。

(七) 國內航空、鐵路、森林鐵路、公路客運、遊園車等客運運輸業及遊覽車、

小客車、機車、腳踏車租賃費用及油料費。

(八) 遊艇、觀光潛水船、交通船、賞鯨船、海釣船及其他娛樂漁船之消費。

(九) 陸海空域之遊憩娛樂活動如高爾夫球、騎馬、浮潛、泛舟、飛行傘等消費。

(十) 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形象商圈及商店街。

1. 國家公園:陽明山、金門、雪霸、太魯閣、玉山、墾丁等由內政部營建署 管轄之國家公園。

2. 國家級風景區:大鵬灣、日月潭、澎湖、馬祖、東北角、花東縱谷、東部 海岸、北海岸及觀音山、阿里山、茂林、參山(係指獅頭山、梨山、八卦 山)等由交通部觀光局管轄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

3. 省縣市級風景特定區:例如十分瀑布風景特定區、石門水庫風景特定區等 由各縣市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之風景特定區。

4. 形象商圈:例如田尾花園公路形象商圈、角板山形象商圈等由經濟部商業 司輔導之形象商圈。

5. 商店街:台中市精明一街、鶯歌陶瓷老街等十多處由經濟部商業司輔導之 商店街(經建會網站,2013)。

七、特約商店部分

須先與交通部觀光局審核通過之「國民旅遊卡」收單機構簽約建置連線或手 動刷卡機,由該收單機構送交通部觀光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收單機 構於國民旅遊卡網站登錄其特約商店資料,並向交通部觀光局領取「國民旅遊卡」

之識別標識,提供特約商店張貼(國民旅遊卡網站,2013)。

觀光局為使特約商店多元且普遍,除了積極推展特約商店,對於觀光相關產 業(含餐飲業)公會亦多加宣導,並印製特約商店之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等,提供 相關產業公會轉發予其會員,期望更多合格業者加入特約行列(洪紹淵,2004)。

(39)

在國民旅遊卡網站 (http://travel.nccc.com.tw/)上,有關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詳 細訊息,可查詢到的「國民旅遊卡」特店的電話、地址、簽約日、預定解約日、

收單機構及優惠訊息等相關資訊,可供公務人員消費前參考。

影響公務人員選擇前往該處旅遊的原因之一,為當地「特約商店」的多寡。

因為「特約商店」的限制,會造成公務人員從事觀光旅遊活動時的一種阻礙,更 可能某些地區「特約商店」的稀少,而使得公務人員選擇前往該處旅遊的機會降 低。(張明旺,2004)

國民旅遊卡必須於非假日休假使用,並持卡在特約商店消費的強制性消費方 式,對於觀光相關產業有相當的幫助。為配合相關規定,公務人員在觀光旅遊活 動的行程安排及過程上會因此而有所改變,造成公務人員從事觀光旅遊活動時,

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張明旺,2004)

張明旺(2004)的研究中指出,根據觀光局至民國 92 年 7 月底止的休假補助 消費統計數據中顯示,消費於非旅遊相關產業上的金額就佔了 64%。因此,公務 人員是否會因生活上多了一筆經費可以運用,在生活品質上有所影響。

在陳文啟(2009)研究中,將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定義如下:係指行政院自 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起, 所實施新的休假補助規定中所推行的政策,每一位公務 人員持「國民旅遊卡」, 並配合強制休假相關措施, 持此卡消費之行為。

綜合以上學者所述,本研究將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定義為,自 98 年 1 月 1 日 起,符合休假補助規定,並配合強制休假相關措施,持「國民旅遊卡」於旅宿業、

餐飲業或商圈購物這三類之消費行為。

八、國民旅遊卡之相關實證研究

程旺順(2004)在我國公務員休假補助政策之研究─析論國民旅遊卡措施之 推動中,結果發現:

(一) 限制休假日消費,對於實際使用國民旅遊卡之公務員家人,往往週一至週 五須上班或上課,無法一同外出旅遊,且國人亦多習慣安排連續休假日併 同例假日以有較長之假期外出旅遊消費,限制一定須在休假日消費,造成 其休假旅遊之困難。

(二) 限制公務員休假日才能刷卡消費,不但違反一般國人旅遊習慣,且造成公 務員使用之困難,對於該項措施之執行有一定的不良之影響。

(三) 由於特約商店因須支付收單銀行處理交易帳務之手續費用,部分觀光產業

(40)

因成本考量,不願申請加入特約商店,因而使得特約商店之數量增加有限。

張明旺(2004)在公務人員觀光旅遊滿意對休閒生活滿意與生活滿意影響之 研究-以國民旅遊卡為例中,結果發現:公務人員在使用國民旅遊卡時,大多會 一次將休假補助使用完畢。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大多使用在購物消費,如使 用於觀光旅遊消費其金額落在 15001~20000 元之間,當休假補助額度申請完畢後,

多數公務人員就不再繼續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

洪紹淵(2004)在國民旅遊卡措施執行現況與問題之探討─以臺北市政府工 務局為例中,結果發現:

(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的公務人員將國民旅遊卡使用在商圈購物為 61.0%,自行 規劃之旅遊行程為 52.6%,餐飲為 49.3%、住宿為 45.5%、交通為 45.2%。

(二)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的公務人員有較多的比例認為非特約商店的價格優於特 約商店,並只有少數認為特約商店的價位是合理的。

(三) 公務人員安排旅遊時是否會將家人列入一同出遊與其婚姻狀況有顯著的差 異。相較於未婚者而言,已婚者於休假安排旅遊活動時,更會將家人列入 考量範圍。

董國安(2004)在國民旅遊卡對國內旅遊影響之研究—以新竹縣市國中教師 為例中,結果發現:如休假補助使用完畢後,額外再繼續使用國民旅遊卡的機率 偏低。

許文壽(2005)在「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政策成效評估的研究中,結 果發現:國民旅遊卡之政策在提振國內觀光產業方面,是有很大的成效。

林日明(2008)在國民旅遊卡使用態度與國中行政人員休閒效果評量之研究—

以高雄縣為例的研究中,結果發現:不同背景變項的人員,在國民旅遊卡的使用 上以及休閒效益方面,皆有顯著差異。另外也發現在國民旅遊卡的使用上,不僅 與休閒效益有顯著之相關情形,對於休閒效益亦有高度的預測力。

謝碧雪(2009)在公務人員對國民旅遊卡之認知、旅遊動機與旅遊行為之研 究中,結果發現:有些公務員礙於公務,無法出去旅遊,到了年底不趕快使用補 助額度,將會喪失權益,因而急忙刷卡消費。另外在旅遊動機方面也發現到,多 數公務員因為有一筆額外經費可以使用,花錢比較不心疼進而助長旅遊動機及影 響旅遊行為。除了少數工作型態較為特殊的公務人員,可以經常請假或是請長假 來從事休閒活動,其餘公務人員大多因受限於公務需要或家庭因素而無法成行。

公務人員將國民旅遊卡使用在「國內旅遊」者最多,其次為「餐飲」,再其次為「購

(41)

買生活用品」,最少的是「休閒活動」,但四者的差距不大。多數公務人員仍然維 持儉樸的生活態度,而國民旅遊卡制度可能讓公務人員改變了原有的旅遊行為。

陳文啟(2009)在嘉義縣國中小行政教師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生活型態及 休閒效益之研究中,結果發現:

(一) 國民旅遊卡使用的時機以非假日居多,大多數消費於商圈購物,且休假補 助以一次使用完畢佔多數。另外婚姻及年齡對於國民旅遊卡使用行為有顯 著差異。

(二) 嘉義縣國中小行政教師在使用國民旅遊卡時,其整體休閒效益體驗良好。

(三) 就不同背景變項其所獲得的休閒效益來說,心理效益大於生理效益,其次 為社交效益,最後是經濟效益。

(四) 若對於休閒活動的參與和認知較高,在國民旅遊卡使用方式就越會有通盤 考量及詳細規劃,其所獲得之休閒效益也比較高。

在董國安(2004)當時之研究中,將國民旅遊卡實施之優缺點加以分析 (一) 優點部分:

1. 強制休假、落實休閒觀念,提昇生活品質,增進與家人相處時間。

2. 減輕工作壓力,紓解身心提高工作績效。

3. 分散旅遊尖峰時段,提高旅遊品質。

4. 發展潛能,建立新的人際關係,改善生活型態。

5. 尋找不同生活方式,激發終身學習意願。

(二) 缺點部分:

1. 疲累、浪費、沉重的心情,並可能有違法風險。

2. 少了一個月不休假獎金,減少收入視為變相減薪。

3. 平日、異地、隔夜消費等規則限制性使用不合宜。

4. 雙薪家庭多數無法配合平日消費的限制。

5. 旅遊卡無特殊優惠措施,難以吸引公務人員使用。

6. 未能引進企業經營信用卡模式,無法提昇市場競爭力。

林日明(2008)研究中,就國民旅遊卡實施對公務人員持國民旅遊卡消費的 規定好壞處加以評析如下:

(一) 好處:

1. 節省部分旅遊開銷。

2. 增加戶外活動機會,降低工作緊張與壓力。

3. 增廣見聞、擴展新人際關係。

4. 可加強休閒觀念與態度的建立。

5. 非假日刷卡旅遊,避開人潮時段,提高休閒品質。

(42)

6. 認識地方特色,激發學習潛能。

7. 於觀光地區特約商店消費,可提振經濟,促進觀光休閒產業發展。

(二) 壞處:

1. 環境不熟悉,特約商店難尋。

2. 規定平日旅遊消費,阻礙全家出遊,亦減少培養親子關係機會。

3. 旅遊或購物限制過多,降低刷卡消費意願。

4. 變相減少公務人員收入,可自由支配所得減少。

5. 國民旅遊卡優惠措施不足,使用吸引力下降。

6. 不能隨意消費,造成使用上不便。

7. 有「住宿」或參加「旅行團」消費,限縮短程休閒消費權利,造成時間支 配不便。

8. 長途交通往來,浪費成本,並造成精神與體力負荷,降低休閒效益。

第二節 休閒效益

一、休閒及效益之定義

Ajzen (1991)把效益定義為獲益的一種,所相關的是個人設定之目標。要先能 夠瞭解確定目標為何,才能夠評估效益達成程度。

利益(Benefits)當使用者個人或社會群體從使用某項資源的過程中,能獲得滿 足或是讓現況能夠改善的有利結果 (Driver, Brown, & Peterson, 1991)。

Wankel 和 Berger (1991)提出效益是一種能否達成目標的觀點,是個體主觀上 的態度以及評估是否達成目標的過程,其重點在於判斷休閒活動是否幫助個體達 成其所設定、所需求之目標。

Ragheb 和 Beard (1993)指出,個人在閒暇時,於自由且不受拘束的情況下來 選擇是否參與非工作性質的活動,稱之為休閒。

Godbey (1999)提到,現代人生活步調較快因而容易產生壓力,很多人期待能 有更多的休閒,來降低生活中的壓力,因此休閒是很重要的,而且休閒對於個人 的幸福有明顯助益。

休閒對於個人及社會扮演著某些正向的功能,而休閒的功能則可以帶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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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的利益(高俊雄,1995)。

在個人、社會、經濟方面或對於實質環境與情境能有所改善,並且被認為是 益處,稱為效益。效益可以對個人的需求或實質環境改善 (Driver, 1997)。

Siegenthaler (1997)提出,休閒可以使個人在生活壓力中所受到的負向影響程度 降低,因此休閒對於健康是有助益的。另外休閒還能應付個人心靈上所受之傷害,

故從事休閒對於平衡個人之精神及情感兩大方面會有重大的影響。

以休閒科學的角度來說,透過從事相關遊憩活動後,使得個人在生活品質上 或個體身心方面能夠得到實際利益的改善,則可稱為效益 (Peterson, 1998)。

工作的目的不只是為了經濟,還有休閒,如果沒有休閒,那工作將顯得毫無 意義(陳彰儀,1998)。

蔡宏進(2004)提出,休閒可以降低緊張和壓力,並能促進個人的身心健康 和社會健康。

休閒活動可以使學習的效果會更佳,還能鬆弛身心,並獲得身體健康的需求。

因此,休閒不僅獲得可觀的益處,其效果是多方面的。故就從事休閒活動而言,

除了個人期待的目的與效果,在生理方面期望達成身體健康、強健體能,心理方 面期望達成心靈上的愉悅與滿足及精神上快樂與放鬆(林日明,2008)。

就公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從事休閒旅遊方面,政府可以依據國人旅遊的態 度,來規範並督促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相關業者在服務品質、遊樂設施、環境、

餐飲及住宿等各方面進行改善與更新,如此期望能積極地吸引公教人員使用國民 旅遊卡從事休閒旅遊活動,進而達到國民旅遊卡政策的目的(林日明,2008)。

個人於閒暇時,經由自主選擇、決定後所從事有意識的行為,並在過程中去 感受、體驗及行動的意義與結果,稱為休閒;效益具有正面的意義和功能,對於 個人、團體及社會等均能產生正向且有益的改變(陳文啟,2009)。

休閒在個人的生、心理健康方面及社會方面都能帶來利益,並促進和諧關係,

讓全人類皆能受益(陳安妮,2010)。

休閒指的是在閒暇的自由時間裡,去從事可以讓人恢復體力、精神的休息活 動。休閒不但要符合社會及文化的相關規範,也應有益於身心,才能稱為休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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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哲、郭志騰、呂宇晴,2011)。

二、休閒效益之定義

Ajzen (1991)以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探討休閒利益,如個人透過休閒參與獲得 利益的可能越高,其參與的態度也將更明顯,並且在參與休閒活動上也會更積極。

亦有學者指出休閒效益是個人參與休閒活動後,主觀上對其生理、心理與社 會等方面的影響(Driver, Brown, & Peterson, 1991)。

個人參與休閒活動時,經由主觀上對於生理、心理、社會、經濟及環境等方 面有所改善,則產生「休閒效益」 (Mannell & Stynes, 1991)。

有國外學者將休閒效益以六個面向探討,包含生理效益、心理效益、放鬆效 益、社會效益、美感效益、教育效益等 (Bammel & Burrus-Bammel, 1992)。

休閒利益是休閒參與者在運用休閒資源的過程中,可以滿足個人、群體之需 求,並改善現況的內容。休閒利益的定義基礎在於透過參與休閒活動,進而改善 個人身心狀態,並使個人需求獲得滿足。在閒暇時間參與休閒活動,經由參與過 程對該活動有所體驗,進而對個人或團體產生有益的影響(高俊雄,1995)。

人們經由休閒活動的參與,所能獲得的利益,就稱為休閒效益 (Bammel &

Burrus-Bammel, 1996) 。

不僅在個人休閒活動參與方面,另外在個人生活品質的改善上,休閒效益都 是非常重要的角色 (Argyle, 1996)。

休閒效益為透過休閒活動所得到的益處,或是透過休閒活動對於個人目標達 成的幫助 (Driver, 1997)。休閒利益為影響幸福感的原因之一 (Boley, 2002)。

參與休閒活動的好處在於可獲得快樂、降低壓力、增加生活體驗及保持身心 健康之利益 (Iwasaki, 2003)。

另有學者將休閒效益分為生理、情感、心理、社會等四構面 (Cordes & Ibrahim, 2003)。

休閒效益除了可以使個人滿足需求、改善身心狀態,更是一種主觀上的經驗 感受(黃長發,2007)。

(45)

在陳文啟(2009)的研究中,將休閒效益定義為「個人在自由時間裡,基於 個人自願、自主意識,對於參與休閒活動過程中所產生之體驗,主觀評估其對於 身心有正向助益之個人感受。」並將休閒效益體驗分為生理、心理、社交和經濟 效益四個構面。

休閒效益的評估是一種個人的、主觀上的概念,必須經由實際參與休閒之後,

再從中去感受和體驗(陳靜玲、施秀蓉、吳亮慶,2012)。

休閒效益為一種個人的主觀感受,源自於從事休閒活動後所產生的益處。休 閒效益指的是個人透過從事休閒活動,在個人主觀上評估是否改善目前狀態及達 到滿足自我需求,並相信透過從事休閒活動能達成這些目標(吳明蒼,2013)。

本研究綜合各家學說的主張,將「休閒效益」定義為透過使用國民旅遊卡之 整體消費過程,在參與休閒活動、使用於旅宿類、餐飲類或購物類之後,有助於 改善身心狀況或滿足需求的個人主觀感受。

三、休閒效益之內涵

Verduin 和 McEwen 在 1984 年提出,休閒活動參與者可以經由休閒參與的過 程中,獲得不同的體驗效益,包括:

(一) 生理效益(Physiological benefits):保持定期運動或體能,除了可保持體適 能水準,還可以改善體適能及減少心肺血管之相關疾病。

(二) 心理效益(Psychological benefits):參與不同的休閒活動可以得到肯定及認 同的機會及價值,另一方面可藉由情境角色轉換獲得成就感;在心靈受創 者的部分,亦具有醫療的功效(如舒緩、調適及恢復等)。

(三) 社交效益(Social benefits):休閒活動具有「社交潤滑劑」功效,理念相同、

能分享相同嗜好的成人藉由休閒活動參與,更容易培養珍貴的友情、親情。

(四) 放鬆效益(Relaxation benefits):休閒活動使人解除憂慮、遠離環境、恢復 精力,參與耗用體力的活動,可讓參與者達到放鬆的目的,以保持個人身、

心及精神的平衡發展。

(五) 教育效益(Educational benefits):休閒提供多元的興趣領域,透過正式或非 正式參與,滿足個人求知慾、創作慾,並提高個人知識領域。(引自涂淑芳 譯,1996;王慶田,2009)

高俊雄(1995)整合過去文獻並提出休閒參與促進個人利益的三大因素為:

(一) 均衡並豐富生活體驗:舒解生活壓力、調劑精神情緒。

(二) 健全生活內涵:維持健康體適能、啟發心思智慧、增進家庭親子感情、促

數據

圖 2-1 1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誌
表 3-11 休閒效益預試量表分析摘要表  題號   量表內容  CR  值  與量表總分 之相關  1. 因為從事休閒活動,讓我的健康變好。  6.090***  0.752***  2
表 3-44 幸福感預試題分析摘要表  題號   量表內容  CR  值  與量表總分 之相關  1. 透過國民旅遊卡之整體消費過程,我的理想可以 獲得實現。  7.333***  0.807***  2
表 3-4  幸福感預試題分析摘要表(續)  題號   量表內容  CR  值  與量表總分 之相關  17. 透過國民旅遊卡之整體消費過程,我喜歡我自 己。  6.216***  0.73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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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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