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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科技大學 學年度第 學期服務學習與公民教育認證表
班級: 學號: 姓名: 電話:
序 號 類 別 活 動 名 稱 活 動 時 間 活 動 地 點 活 動 得 分 活動認證單位
(人員)簽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類別 次數
校 內 服 務 社 區 服 務 社 會 服 務 國 際 服 務 公 民 教 育
類別 分數
校 內 服 務 社 區 服 務 社 會 服 務 國 際 服 務 公 民 教 育
本項配分上限分數 45 本項配分上限分數 45 本項配分上限分數 45 本項配分上限分數 45 本項配分上限分數 45
學生試算學期 累 計 得 分 服 務
學 習 承 辦 單 位 複 審
次數 得分 總分 服務學習承辦 人 認 證 蓋 章
服 務 學 習 承 辦 單 位 主 管 認 證 蓋 章
說 明
一.類別代碼:1.校內服務 2.社區服務 3.社會服務 4.國際服務 5.公民教育。
二.活動得分由認證單位依據本校施行細則第六條評量標準核給(或參照本表背面 注意事項第三條核給)。
三.每學期由同學自行試算各類活動累計分項得分俾利承辦單位複核。
四.本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污損造成個人權益受損時,自行負責】。 五.本表由各班服務學習股長於每學期期末考前一週結算成績並填寫班級成績彙
整表送課外活動指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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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科技大學服務學習與公民教育施行細則注意事項
一、實施對象:實施對象為日間部四技一、二年級學生,若有不宜從事校外社區服務並提出相關證 明者,由各班導師依實際狀況安排或提出免修本課程之申請;外籍生及轉學生得免 修本課程。
二、課程內容:
(一)、校內服務:
1、擔任各類志工與社團、學生自治性組織、宿舍、班級幹部。
2、協助教學、行政單位所辦理之各項服務工作。
(二)、社區服務:從事芳鄰社區服務工作、社區公益展演、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學生社團寒暑 假服務隊、寒暑假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教育輔導、醫療衛生、生態保育、
人道關懷與救援志願服務活動(惟國家發生緊急災害時適用之)。
(三)、社會服務:從事非營利機構等單位所辦理之各項國內服務工作。
(四)、國際服務:從事非政府組織等其他單位所辦理之各項國際性志工服務工作。
(五)、公民教育:
1、參加學生自治性組織、社團並成為正式社員且實際參與各項活動者。
2、學生自治性組織及社團正式社員參與校內教學、行政單位所辦理之各項活動。
3、未參與校內社團、學生自治性組織成為正式社員,然實際參與其辦理之各項活動。
4、完成志工基礎教育與志工特殊教育培訓達 24小時,並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
三、評量與認證
(一)、校內服務:占本課程配分上限為 45 分。
1、擔任各類志工與社團、學生自治性組織、宿舍、班級幹部每學期加 15 分。班級、宿舍 幹部,由生活輔導組認證蓋章及評分,餘由承辦單位認證。
2、協助教學、行政單位所辦理之各項服務工作,由承辦單位認證,本項次每案加 10 分,
惟不得與上述 1 之內容重複加分。
(二)、社區服務:占本課程上限為 45 分,本項次每案加 5分,由承辦單位或指導老師認證。
(三)、社會服務:占本課程上限為 45 分,本項次每案加 10 分,取得非營利機構之志工證書者每 張證書加 10 分,由承辦單位或指導老師認證。
(四)、國際服務:占本課程上限為 45 分,本項次每案加 30 分,由承辦單位或指導老師認證。
(五)、公民教育:占本課程配分上限為 45 分。
1、參加學生自治性組織、社團並成為正式社員且實際參與各項活動,由學生自治性組織 或社團指導老師認證;本項次每學期加 10分。
2、學生自治性組織及社團正式社員參與校內教學、行政單位所辦理之各項活動由承辦單 位評分並認證;本項次每案加 5分。
3、未參與校內社團、學生自治性組織成為正式社員,然實際參與其辦理之各項活動,由 學生自治性組織或社團指導老師認證;本項次每學期加 3分。
4、完成志工基礎教育與志工特殊教育培訓達 24小時,並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由課 外活動指導組認證蓋章及評分;每學期加 10分(志願服務紀錄冊限與本人名字相符,
僅能加分一次)。
5、教學、行政、社團、學生自治性組織辦理校內外各項活動之加分,須於活動辦理事前 申請核准,非經核准之活動,不列入分數之認證;評量分數如有疑慮,由「服務學習 與公民教育推展小組」審定。
四、成績核定:
(一)、修課學生二年級下學期期末考前一週結算總成績並登錄於教務處之成績單上(一、二 年級各學期之成績公布於課指組服務學習網站供同學査詢);每學期期末前一週由各 班服務學習股長將認證表統計結算成績後,繳交課外活動指導組結算審定。
(二)、成績核定達 60分為及格始得畢業,未達及格標準者,應在大三繼續修習第 4條之各 項內容並在大三及大四下學期期末考前一週持認證表向課外活動指導組提出結算申 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