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 書作業要點第三點修正規定
三、申請發給專技教師證書之作業程序:
(一)作業程序依流程圖(如附件一)所示辦理。
(二)學校應於起聘前二個月,函報本部指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作業工作小組」承辦學校(以下簡稱 承辦單位)辦理初審,未依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
(三)直轄市政府所轄高級中等學校申請發給專技教師證書時,應 先由直轄市政府完成專技教師資格審核後,函轉本部指定之 承辦單位辦理初審。
(四)學校應備證明文件如下:
1、學校公文,並載明申請人符合本辦法申請資格之依據。
2、申請書一份(如附件二)。
3、最近一年內正面半身彩色一吋相片三張(二張浮貼、一張實 貼)。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5、申請年度,公開甄選程序資料(包括甄選簡章及教師評審委 員會紀錄)及甄選合格通知證明。
6、經主管機關備查之該學年度總體課程計畫書中教學科目與學 分(節)數表及公文影本;如其任教科別名稱無實習之文字,
其實際為實習課程者,經學校確認無誤後,應於該科別註明 包括實習,始得採計。
7、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該學年度教師員額編制表及公文影本一份,
並應於備註欄位註明專技教師在校總員額數及未超過校內專 任教師員額編制總員額數之八分之一,且由學校人事單位核 章。
8、預定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任課節數證明文件。
(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資格者,另應繳交下列 文件:
1、與其應聘科別性質相關之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專門職業及技 術人員普通考試以上及格或與其相當之考試及格證明正本
(驗後隨文寄還)。
2、與其應聘科別性質相關之專業或技術之業界實際工作經驗二 年以上服務證明正本(如附件三)及工作投保證明正本。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明影本。
(六)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資格者,另應繳交依職
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取得與應聘類科性質相關之訓練師資 格證明文件正本(驗後隨文寄還),並於職業訓練中心從事 訓練工作三年以上之證明文件正本。
(七)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資格者,另應繳交下列 文件:
1、與其應聘科別相關性質之甲級技術士證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普通考試以上及格或與其相當之考試及格證明正本(驗後 隨文寄還)。
2、與其應聘科別性質相關之專業或技術之業界實際工作經驗五 年以上服務證明正本(同附件三)及工作投保證明正本。
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證明影本。
(八)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送審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及繳交 相關證明文件且裝訂成冊,第四款規定資格,以特殊造詣或 成就並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符:
1、送審證明文件,除美術相關設計之原作外,影音相關作品應 以光碟或照片呈現,並提供書面說明。
2、送審證明文件,如為二人以上合作完成之作品,應提供書面 說明申請人參與之部分,其合作之代表作品,限由一人送審,
其他合作者應以書面簽章聲明放棄以該作品送審之權利。
3、與其應聘科別性質相關專業或技術之業界實際工作經驗六年 以上服務證明正本(同附件三)及工作投保證明正本,或其 他可資證明之文件。
前項第八款送審證明文件中,提供作品經審查未予通過時,經本 部同意再送審查之作品如與原送作品題目相同,惟表現或內容 已有相當改進者,應提出新舊作品異同之書面說明對照表。
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除明定應提供正本 者外,以影本提供者,應蓋與正本相符及學校關防章。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
書作業要點第三點修正規定之附件二、附件三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發給申請書
申請學校: 附件二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實貼處)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反面影本
(實貼處)
甄選通過 群科別
(請勾選填 寫)
□高級中等學校 群 科
□其他
1 吋相片 (浮貼處 1)
(浮貼處 2)
(實貼處 3)
聯絡電話 住家:
手機:
戶籍地址 電子郵件
信箱
有關學歷
畢業學校 科系(輔系組別) 修業起訖
有關專業 或技術經
歷
服務單位 擔任職務及工作性質 聘任起訖
1.職稱:
2.工作性質概述:
1.職稱:
2.工作性質概述:
有關檢定 及訓練
檢定或訓練單位 科目別 級
別
起訖年月及 證件年月字號
已取得其 他專業及 技術教師
證書
登記科別 證書年月字號
以上所填各項資料及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自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章:
*以下欄位由送審學校填寫 符合資格
(請勾選)
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3 條第 1 項
□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款規定之資格
(學校遴聘之專業及技術教師應富有實務經驗,該實務經驗應以於國內外從事性質 相關業界實際工作所具經驗為主,以符合專業或技術科目之實務教學需求)
預定聘任 情形
(請勾選填 寫)
1、預定聘任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聘任類別(請擇一勾選填列):
□日校專任
□附設進修部專任
3、申請科別在校內各年級教學總時數:
4、特殊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預定每週授課共計: 節,前開 科目如未列入「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
目、技術科目對照表」,請提供授課大綱並敘明理由,以利送 請專業審查:
(*日間部與附設進修部授課時數不得合計)
已聘請專 技教師情
形
專業及技術教師之專任人數總計○○名,且未超過專任教師總員 額之八分之一,教師人數及資格如下:(或詳如附件)
1、姓名:○○○
教師證書○○科,證書字號○年○月○日教技登字第○○○○
2、姓名:○○○
教師證書○○科,證書字號○年○月○日教技登字第○○○○
3、
4、
(專業及技術教師之專任人數以專任教師總員額之八分之一為限;欄位不敷使用,
請自行增列或另以附件二之一呈現)
教師評審 委員會審 查通過情
形
經校內教評會第○次會議(○年○月○日)審核通過,通過理由 重點概述如下:
應繳交附 件請檢視
勾選
附件內容 無 檢核 覆核
1、學校公文及最近 1 年內正面半身彩色 1 吋相片3 張(2 張浮貼、1 張實貼,照片請 勿折疊)
□ □ □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
3、學歷證件影本 □ □ □ 4、與應聘科別相關之技術士證或專門職業
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以上及格或與其相 當之考試及格等證明文件正本。
□ □ □ 5、與應聘科別相關,具有專業或技術之業
界實際工作經驗服務證明及工作投保證 明正本各1 份
□ □ □ 6、經主管機關備查之該學年度總體課程計
畫書中「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表」及 備查公文影本
□ □ □ 7、教師員額編制表及核定公文影本 □ □ □ 8、預定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任
課節數證明文件(課表及教學大綱) □ □ □ 9、當年度公開甄選程序資料,包括:甄選
簡章、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會議紀 錄、甄選合格通知證明等
□ □ □ 10、特殊造詣或成就相關證明文件 □ □ □
以上送審資料業經查核屬實予以核章
學校 檢核人員
核章
人事主任 教務主任 校長
(蓋職名章) (蓋職名章) (蓋職名章)
*以下欄位由學校所屬主管機關初審填寫 主管機關
初審結果
□初審通過,送請教育部指定承辦單位審核
□未通過,原因:
承辦人 單位主管
(蓋職名章) (蓋職名章)
*以下欄位由教育部審核填寫
教育部指 定承辦單 位審查結
果
□通過(發給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 審查人員核章
□未通過,原因:
電話聯絡紀錄
通知人員: 通知時間:
補件時間:
備註
1. 檢核單位,請確實依相關規定檢核,完成後於檢核項目打「ˇ」,如有不實,自負法律責 任。
2. 灰底部分送件單位請勿填寫。
3. 申請資料請寄送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 書核發作業工作小組」收,寄送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承辦單位受理申請日期:
服務證明書(參考格式)
姓 名 出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擔任
職務
服務部門: 職稱:
工作內容,重點概述:
任職
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備 註
證明機構(全銜):
機構登記或立案字號:
機構地址:
聯絡電話:
負責人姓名:
(簽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附件三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加蓋印信,本服務證明書如有填載不實,應負法律責任)